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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與質詢:涵蓋紅十字會、警政、國土規劃、住宅及防災等議題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3-1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聽取客家委員會與蒙藏委員會業務報告,並進行質詢。主要議程為內政部部長李鴻源率同所屬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內容廣泛,包括紅十字會法存廢與捐款運用、警察人力與待遇、土地徵收市價補償、國土規劃與行政區劃、住宅政策、災害防救、人口政策及網路犯罪防制等。多項議題獲委員高度關注,並要求相關部會研議或推動修法。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報告事項一)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客家委員會及蒙藏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客家委員會及蒙藏委員會分別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黃玉振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說明。

羅瑩雪 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 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客家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多項法規修正與事務報告查照案 (報告事項二至三十三)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中央選舉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及福建省政府等機關提交的多項法規修正案、施行細則、管理辦法、規程、編制表及經費報告等,均為查照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三十三案均准予備查。

討論事項四

內政部業務概況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就提升治理效能、健全公民參政、推動人口政策、移民政策、強化治安偵防、國土防災、永續家園建設及落實居住正義等7項施政重點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 質詢內容涵蓋紅十字會法存廢、警力流失與待遇、消防設備人員法立法進度、土地徵收市價補償、國土規劃與行政區劃、住宅政策、災害防救、網路犯罪防制、兒童節放假、高風險家庭關懷、共同管溝建設及不在籍投票等廣泛議題。

相關爭議

  • 紅十字會捐款運用效率與監督:段宜康委員質疑紅十字會對日本、海地、南亞海嘯等捐款運用緩慢,且政府無法有效監督,要求廢除紅十字會法。李鴻源部長則表示紅十字會有其歷史必要性,但會研究委員建議。
  • 都會區警力反淘汰現象:張慶忠委員指出都會區警力因勤務繁重、待遇及升遷問題導致人才流失,形成反淘汰。王卓鈞署長表示已研議首都加給及通盤考量人事制度。
  • 高階警官職等偏低:張慶忠委員反映警政署高階警官簡任比例過低,遠低於其他公務人員。王卓鈞署長說明已向考試院爭取調整。
  • 消防設備人員法立法延宕:張慶忠委員質疑消防設備人員法立法16年未完成,葉吉堂署長表示將配合建築師法與技師法修正重新檢視並預計4月送立院,但張委員不同意此連結。
  • 土地徵收市價補償實施延宕:江啟臣委員質疑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已通過但施行日期未定,配套措施進度緩慢,影響民眾權益。蕭輔導司長表示正在訂定估價辦法,但承認有疑慮需排除。
  • 行政區劃與國土規劃順序錯置:李俊俋委員質疑政府將行政區重劃優先於國土規劃與區域整合,為政治考量而非專業考量。李鴻源部長同意國土規劃應為上位,但表示過去做法不理解。
  • 住宅政策方向爭議:李俊俋委員及陳其邁委員質疑李鴻源部長新上任後推翻前任合宜住宅政策,改以疏散人口為主,並質疑其個人在泰山地區房產交易與政策發言的關聯性。李鴻源部長否認推翻政策,強調多種配套,並表示個人財產已信託。
  • 清明節國定假日與兒童節重疊:吳育昇委員建議將清明節固定於4月5日以避免與兒童節重疊,保障兒童節放假意義。李鴻源部長認為清明節為節氣難以固定,但可考量補假。
  • 網路犯罪破獲率下降:吳育昇委員指出網路犯罪案件數增加但破獲率下降,質疑警政署防制機制不足。王卓鈞署長說明跨境偵辦困難及已成立跨部會小組,但吳委員認為仍有結構性問題。
  • 警察執法手銬使用方式:吳育昇委員建議強制警察對嫌犯一律採用背銬方式以降低脫逃及攻擊風險。王卓鈞署長表示正銬反銬有不同運用時機,但會函知各單位適合時採用反銬。
  • 環境教育落實與溼地保育爭議:張曉風委員質疑政府官員環境教育不足,並對中研院在202兵工廠溼地興建大樓表示不認同,呼籲政府重視溼地法立法。李鴻源部長表示將反映意見,並強調溼地法將規範補償機制。
  • 黃芳彥緝逃進度與兩岸警務合作:張曉風委員質詢黃芳彥緝逃進度,王卓鈞署長表示非警政署承辦,並提及兩岸警務合作僅限工作交流。張委員建議擴大兩岸警察在文學藝術方面的合作。
  • 高階警消人力與待遇不均:黃文玲委員指出中南部警消人員服務人口數高於都會區,人力不足影響治安與救災。王卓鈞署長表示警力確實不足,訓練量趕不上需求,正研議增加容訓量,但承認到2016年仍有差距。
  • 共同管溝建設進度緩慢:葉宜津委員質疑內政部對共同管溝建設進度緩慢,未納入優先施政重點,批評政府浪費資源且路面不平。李鴻源部長及葉世文署長解釋經費龐大、推動困難,且有其他優先業務,難以訂定全國性時程。
  • 基隆市與台北市合併:謝國樑委員詢問基隆市與台北市合併的可能性。李鴻源部長表示現行法令允許,只要雙方議會同意即可,內政部樂觀其成,但黃麗馨司長補充慣例上行政區域需相連。
  • 警政署對3級毒品查緝獎勵與經費不足:林國正委員質疑警政署對3級毒品查緝敘獎過低、驗尿費用排擠地方警局水電費,導致基層警察不願積極查緝K他命。王卓鈞署長否認敘獎不足,並說明驗尿費用編列情況,但林委員認為實際執行有落差。
  • 陳光標來台演講遭拒:黃偉哲委員質疑移民署拒絕陳光標來台演講的理由,認為行政裁量權過大且理由不充分。謝立功署長解釋是因其不符合文教專業活動的申請要件,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教育部初審。
  • 空勤總隊直昇機撥交:黃偉哲委員詢問莫拉克風災後承諾撥交空勤總隊的直昇機為何由黑鷹變為S-70C,且質疑現有S-70C機齡老舊影響飛安。李鴻源部長及龔昶仁總隊長表示黑鷹計畫未中止,S-70C與EC-225均適用救災,並強調安全不能打折扣,維修系統將包裹協商。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紅十字會對日本、海地、南亞海嘯等捐款運用緩慢,效率不彰,且募款與撥款速度不一。
  • 指出紅十字會理監事多由政府指派,政府應負監督責任而非推卸。
  • 具體要求廢除紅十字會法,讓其回歸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規範,並要求內政部提供書面評估報告。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爭取都會區警察勤務加給,以解決勤務吃重地區警力人才流失、反淘汰問題。
  • 反映高階警官職等偏低,警政署簡任比例遠低於其他公務人員,要求部長積極向行政院爭取。
  • 關切消防警員特考問題,建議分流考試,確保專業訓練學生能順利服務社會。
  • 質疑消防設備人員法立法延宕16年,不應與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一併考慮,主張應儘速完成立法。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已通過但市價補償實施日期未定,配套措施進度緩慢影響民眾權益,要求內政部訂定實施期程。
  • 詢問市價徵收的市價訂定機制、爭議處理與救濟管道。
  • 關切合宜住宅進度與未來規劃,並詢問部長對國土規劃結構性問題的看法,尤其如何均衡台灣人口、就業與產業分佈。
  • 建議政府考慮遷都中台灣作為解決大台北地區人口過度集中的結構性問題的選項之一,並提出北中南三地職能分工的構想。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海嘯」單獨列入災害防救法中的天災範圍,而非僅涵蓋於地震相關規定中。
  • 建議在放假辦法中將清明節標定為4月5日,以避免與4月4日兒童節重疊,形成連假概念,恢復親子陪伴意義。
  • 關切網路犯罪案件數增加但破獲率下降問題,質疑警政署偵辦建置、人力、物力不足,並建議成立跨部會聯防機制。
  • 建議警政署統一規範,要求警察在進入警所前對嫌疑犯一律採用背銬方式,以降低脫逃及攻擊執法人員的風險。

張曉風 立法委員

  • 呼籲加強行政部門公務人員的環保議題教育,避免發生對溼地價值認知不足的錯誤。
  • 對中研院在202兵工廠溼地興建大樓的規劃表達不認同,主張應收購周邊溼地擴充為北部完整溼地。
  • 關切黃芳彥案緝逃進度,質疑政府追緝大咖經濟罪犯的效率與協調機制。
  • 建議警界應促成兩岸警察在文學藝術方面的合作,並建立文藝獎制度獎勵警察記錄工作,改變人民對警察的觀感。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李鴻源的專業背景與內政部龐雜業務的勝任能力,並詢問馬總統對其的特別指示。
  • 指出國土規劃、區域整合、行政區域重劃三項業務應依序進行,但國民黨執政卻顛倒做,為政治考量而非國家發展。
  • 質疑五都之後是否會有第六都、第七都,內政部對此缺乏專業規劃,僅看政治考量。
  • 質疑部長對住宅政策的立場與前任江宜樺部長不同,並指其關於疏散人口至泰山、五股等地的言論導致當地房價上漲,涉及個人財產利益。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恭喜李鴻源部長上任,並詢問其對內政部業務的準備時間與優先政策,期許其盡快進入狀況。
  • 質疑行政區劃法推動困難,且五都財政劃分法尚未通過又急於推動六都,恐有困難。
  • 建議部長在政策尚未形成前對外發言應更審慎,避免口號式宣示。
  • 建議部長在人口引導政策上,除人口移出外,也應考慮將部分非必要設於大台北的機關一併移出,並推動中央與地方人員輪調。
  • 關切警政與戶政單位職務列等問題,特別是戶政人員「一國兩制」的待遇,要求部長積極與考試院磋商。
  • 關切未成年少女與成年男友分手導致的家庭悲劇,呼籲政府檢討高風險家庭與新移民家庭的保護措施,避免成為社會治安隱憂。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關切刑警人力嚴重缺乏問題,質疑電子公文壓力與同酬不同工導致人才流失,影響治安維護。
  • 建議將擔任刑警作為警察升遷的加分條件,以提升刑警的成就感與榮譽感。
  • 關切毒品問題,特別是K他命氾濫及吸毒年輕化趨勢,建議警政署提案將K他命列為2級毒品,以降低吸毒人數。
  • 要求部長在任內改善基層刑警人力不足及毒品防制問題,確保台灣治安。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反映中南部農村地區土地繼承問題,因共有繼承人數眾多且跨代,導致土地無法分割利用,要求內政部提出解決方案。
  • 關切台灣新生兒出生率持續下降,詢問內政部人口政策具體措施,並建議政府研擬零到2歲幼兒由政府照顧的政策。
  • 指出中南部警消人員服務人口數與面積比例遠高於台北市,質疑其人力是否足夠應對重大警政消防事件,要求內政部研擬改善方案並訂定時程。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恭喜部長高升,並期許其能傾聽民意,勇於擔當,在內政部廣泛業務中做出成績。
  • 質疑廢省與五都改制是否粗糙,行政效能是否真正提升,呼籲部長好好規劃行政區劃法,避免政治操作。
  • 建議中央應改變心態,不應集權且輕視地方,應推動中央與地方人員輪調制度,讓決策更貼近地方需求。
  • 建議部長在人口政策中,應將「能養」置於「樂婚願生」之前,並擴大托育補助範圍至祖父母照顧及社區托老中心。
  • 建議M-police雲端科技應擴大應用至民眾報案定位功能,提升急難救助效率,而非僅限警察內部使用。
  • 質疑M台灣計畫花費鉅額卻效益不彰,寬頻速度未加快且回收金額過低,要求提供詳細資料。
  • 反映鄉下地區公園預定地長期未徵收問題,要求內政部修法或提出解決方案,避免城鄉發展不均。
  • 提醒部長應審慎發言,避免因個人意見影響市場或政策方向,並期許其專注於實事求是。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李鴻源對國土規劃與防災的宏觀思考,但質疑其因應對策未能真正解決問題。
  • 引用部長過去受訪言論,支持遷都台中以均衡人口與產業分佈,並解決大台北房價與環境問題。
  • 批評行政區劃與財政劃分配套延宕,導致五都升格虛有其表,行政機關權力分散,影響防災效能。
  • 提案連署將立法院遷到台中,詢問部長是否支持並願意配合。
  • 關切財政收支劃分法未配合行政區劃立法,導致地方財源不足,要求內政部更積極協調推動。
  • 反映台中和平鄉改區後,村里長整併問題,呼籲行政區劃法應有原則性整併,並訂定期程。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國土規劃專長,並詢問國土三法(國土計畫法、海岸法、濕地法)的推動進度。
  • 質疑土地法第14條海岸不得私有之規定,由地方政府認定範圍可能受政治壓力影響,建議中央應有介入或協助空間。
  • 關切國土計畫法基本架構中海洋資源區的涵蓋範圍,以及是否需另訂海洋基本法。
  • 針對濕地法草案內容,提出完整定義、評選分級、明智利用原則(迴避、減量、生態補償)、各級濕地管理準則、公益信託機制、公民訴訟及籌措保育基金等8點建議,要求納入法案。
  • 建議內政部綜合考量彰濱地區的歷史、文化、生態、環境等觀點,研究成立彰濱國家公園的可能性。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反映現行住宅法無法因應原住民特殊居住需求,如溪洲部落自力造屋及都市原住民安居問題。
  • 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已明確規定政府應策訂原住民族住宅政策,但住宅法卻未納入相關規範。
  • 建議營建署邀請原民會及相關縣市政府,針對原住民特性研修住宅法,增訂專章或相關條文。
  • 質疑地方制度法中直轄市政府一級主管政務職的規定,導致優秀常任文官年資中斷、權益受損,建議應採雙軌制。
  • 呼籲內政部應積極修法,解決原住民住宅與地方政府用人制度問題。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醒部長上任一個多月應儘快進入狀況,熟悉業務與答詢。
  • 指出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已生效,內政部相關法令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要求儘速送案。
  • 質疑警政署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豬農不適當,因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已牴觸兩公約精神,要求在修法前特別小心執法。
  • 質疑部長在住宅政策上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專訪言論與國會發言不一,要求在國會講清楚。
  • 關切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過高,認為是投機炒作與市場因素造成,並質疑政府奢侈稅效果不彰。
  • 詢問部長對空屋稅的立場,並建議內政部應儘速提出空屋再利用及租金補貼方案,解決空屋閒置問題。
  • 主張社會住宅興建比例應調高,並應解決鄰避效應與管理機制問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恭喜部長上任,並詢問其對內政部各項業務的熟悉程度與優先政策。
  • 質疑部長在立法院業務報告前召開記者會宣示政策方向的理由,認為其政治考量缺乏認真思考。
  • 指出五都升格未成功,且財劃法未通過導致城鄉差距擴大,要求部長提出解決方案。
  • 批評部長對媒體稱將以五都為中心整併鄰近縣市為個人意見,認為部長身分不應隨意發表未成熟政策,應先在立法院報告。
  • 批評部長將人口疏散、空屋媒合視為解決住宅問題的方式,認為是共產黨思想,膚淺且脫離現實。
  • 指出政府重北輕南的資源分配導致人口集中北部,房價飆漲,要求政府應將經濟、政治分離,均衡區域發展。
  • 要求部長在未完全進入狀況前,政策未成熟前,不應隨便對外發言,並期許其成為受人尊敬的內政部長。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不開放中資來台炒房的住宅政策,但對其疏散人口、補貼交通費等方式不盡認同,認為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 詢問內政部負責租屋平台獎勵的單位,並建議將行政院組織法中國土管理署改為住宅及國土管理署,以示對住宅議題的重視。
  • 質疑部長關於疏散人口至桃園、中壢、淡水等地的言論可能引導市場炒房,要求部長發言應更謹慎。
  • 關切合宜住宅與國宅雷同,未能解決問題,並詢問社會住宅的規劃方向,特別是鄰避效應與經營管理辦法。
  • 要求營建署儘速訂定社會住宅的鼓勵措施及NGO接管辦法,避免房子蓋好後閒置。
  • 要求部長與民間團體溝通,確保社會住宅政策能真正落實。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在警政署視察時強調打擊犯罪卻在書面報告中未提及毒品,並認為其對治安狀況了解不足。
  • 指出毒品案件(特別是3級毒品K他命)氾濫,但敘獎制度與驗尿經費不足導致基層警察不願積極查緝。
  • 要求警政署澈底重視3級毒品問題,並從8萬警察大軍中成立專責緝毒總隊,法務部也應成立專責緝毒檢察官單位。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過去對地層下陷問題的重視與積極作為,並要求其繼續關心與澈底執行深水井減抽方案。
  • 質疑部長將建築物重量與地層下陷關聯的說法,認為深水井才是主要因素,並呼籲政府在處理開發限制時應謹慎,避免影響地方發展。
  • 感謝部長將溼地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並建議優先考量雲林成龍溼地和口湖溼地徵收編定為國家級溼地。
  • 關切中港大排整治工程水源疑慮,擔心若使用自來水挹注將造成浪費,要求內政部追蹤。
  • 就范森雄先生遭拒馬砸中致死事件,肯定警政署初步處理,但批評法規室及律師處理態度冷冰冰,要求警政署積極督導,以慈悲心處理家屬慰問與賠償事宜。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對兩公約及CEDAW公約落實不足,特別是人團法部分條文仍與大法官解釋及人權精神牴觸。
  • 舉「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人權協會」申請案為例,批評內政部審核人民團體名稱與宗旨的規定,嚴重剝奪人民結社自由。
  • 要求內政部全面檢視人團法,包括開會列席規定,並儘速提出修正案,以符合兩公約精神。
  • 關切檢警偵辦台鐵車廂案件中,媒體曝光蒐證帶及偵查內容,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要求警政署調查懲處相關人員。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質疑88水災救災為何與921震災情況天壤之別,批評公務員輕忽、玩忽、怠忽職守及國防部保守心態導致資訊不通與支援延誤。
  • 要求內政部與國防部明確救災主從關係,並針對預置兵力、有預警與無預警災害的指揮機制提出具體方案。
  • 建議考量未來募兵制對救災兵力需求的影響,並善用保安警察等現有資源。
  • 強調防災重於救災,應加強地方首長責任與深度考評制度,避免預算被挪用。
  • 關切不在籍投票制度研議進度,希望能在下次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時全面實施,保障軍人投票權益。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檢舉桃園縣大園分局潮音派出所所長在選舉期間行政不中立,要求督察室調查議處。
  • 肯定部長勇於擔當、肯做事的精神,但對其曾任台北縣副縣長卻未解決棄土問題感到遺憾。
  • 建議部長推動棄土填海造陸方案,解決棄土問題並擴增國土,期許其能在歷史上留名。
  • 關切台灣海岸線侵蝕嚴重,擔心未來可能面臨全國移民的狀況,要求部長重視並提出解決方案。
  • 批評台北縣(現新北市)都市景觀不佳,特別是高速公路五股段及新莊捷運沿線鐵皮屋問題,建議部長總檢討都市計畫,提升都市景觀。
  • 欣賞部長對300多個鄉鎮併成100多鄉的規劃方向,認為是精簡地方行政組織、節省財政資源的正確方向,並表示全力支持。
  • 詢問桃園縣改制直轄市的進度,並關切是否會推動桃竹苗合併為大都市。

薛凌 立法委員

  • 關切陽明山國家公園內原住居民權益受損問題,質疑陽管處成立30多年來對居民權益維護不足。
  • 批評陽管處對早期建物修繕規定嚴苛,導致居民無法翻新舊屋,要求內政部提出一次性解決方案,並承諾3個月內完成普查與解決。
  • 質疑聯勤陽明山招待所「逸園」ROT案以非營利為目的,卻改走高檔路線,服務項目與對象與合約規範不符,要求營建署嚴加監督。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房地產市場與先進國家走勢不同,價格只漲不跌,金融業助長不勞而獲現象。
  • 批評政府興建合宜住宅投入鉅額資金卻製造更多問題,建議將資源用於創造中南部景氣與就業機會。
  • 主張應以經濟手段解決經濟問題,政府不應過度干預房市,副作用恐更大。
  • 呼籲政府重視南北失衡問題,將資源往南部集中,改變北部發展方式,而非僅在台北舉辦無意義活動。
  • 強調政府治理應更細膩、精準,政策不能全國一體適用,應重用有實務經驗的幕僚,解決台灣政府製造的問題。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北市與台南市燈會品質差異與城鄉差距是否因內政部偏袒所致。
  • 關切國有土地不再出售政策,指出許多畸零或交雜國有土地因規定無法出售或合建,導致土地利用價值喪失,要求內政部全面檢討法令。
  • 建議政府應針對35至55歲在台北市上班且買不起房的族群,利用捷運場站容積率興建具地上權的上班族住宅。
  • 提出以房屋獎勵生育的構想,建議將捷運共構住宅以遠低於市價賣給生育3個小孩的家庭,且登記在媽媽名下,以解決人口政策問題。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部長所提「平民銀行」構想的具體進度與可行性,質疑其在現行法規下推動的難度,並指出台灣民間借貸利率高於尤弩斯窮人銀行。
  • 質疑內政部移民署拒絕陳光標來台演講的原因,認為其行政裁量權過大且理由不充分,呼籲政府應展現台灣自由國度精神,並在處理此類事件時更透明。
  • 關切莫拉克風災後承諾撥交空勤總隊的直昇機為何由黑鷹變為S-70C,並質疑S-70C機齡老舊影響飛安,詢問內政部對此的立場。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醒部長曾任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時強調共同管溝建設,但其內政部業務報告中卻未提及,呼籲部長應提出具體推動計畫與時程。
  • 批評台灣路面不平問題嚴重,愧為已開發國家,造成許多車禍,要求政府應提出解決方案。
  • 質疑營建署以預算不足為由,將共同管溝業務優先順序排低,導致計畫進度緩慢,並暗示可能存在人為利益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 紅十字會與日本赤十字會之間有協議,撥款是配合重建進度,將深入了解詳細情形。
  • 不認同紅十字會指責質疑者是教育問題的說法。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有其存在之歷史、背景與必要,但會與紅十字會研究廢除紅十字會法的建議並提供書面評估。
  • 認為國土規劃是一個非常大的架構,特別困難,且國土規劃法在大院裡還有許多爭議。
  • 同意國土規劃應屬於最上位、最高項,接著是區域整合,最後才是行政區域重劃。
  • 桃園是準直轄市,有資格變成第六都,嘉義市與嘉義縣只要兩個議會同意就可以合併,內政部鼓勵區域整合。
  • 否認推翻江宜樺的住宅政策,表示會擬出4、5套不同策略,鼓勵而非強制人口疏散,並非隨便說說。
  • 承認泰山地區房價高漲,但表示個人財產已信託,不清楚具體交易情況,否認與政策發言有關聯。
  • 南部住宅政策應是如何營造機制,讓人力產業慢慢往中南部移動,國土規劃目的在於人口產業合理分配。
  • 擔任內政部長不到一個禮拜,但過去在台北縣服務時已監管相關業務,並不陌生。
  • 認為社會福利、老人安養、少子化等問題是內政部優先且重要的政策。
  • 否認參選新北市長的傳言,表示完全不在個人規劃範圍內。
  • 認為五都改制後財政劃分法尚未通過,行政區劃法推動困難,有實際困難在馬總統卸任前達成,但會往該方向進行。
  • 在人口引導方面,承認將機關移出非內政部能決議,但會向行政院提出建議。
  • 支持大台北都會公園計畫,預計2014年完成,規模相當於16個大安森林公園。
  • 承諾積極與考試院磋商戶政單位職務列等問題,支持提升職等。
  • 將高風險家庭個案當作重點檢討,加強新移民家庭的保護措施。
  • 承諾檢討業務流程,減少基層員警不必要的公文程序,並研究提升刑警福利、加給與合理工作量。
  • 認為海嘯是海島國家必須考慮的天災,但一般由地震引起,將檢討是否單獨列入災害防救法。
  • 清明節依節氣而定,無法固定在4月5日,但若與兒童節重疊可考量補假。
  • 承認網路犯罪案件增加但破獲量不增反減,將持續檢討追蹤科技發展。
  • 承諾全面檢討人團法,包括兩公約與CEDAW公約部分,並積極催促行政院儘快送立法院審查。
  • 同意921震災救災過程獲國際肯定,但88水災因資訊傳達與指揮系統落差,需記取教訓。
  • 認為88水災部分衛星電話未維護或沒電導致資訊不通,已確實檢討並將通訊暢通列為防汛重點。
  • 救災以行政院災防會、內政部為主,國防部為輔,除非萬不得已才動用軍方資源,並協商國軍常態性支援機制。
  • 強調防災重於救災,工作重點在提升地方首長與行政官員職能,讓資訊透明。
  • 不在籍投票辦法正在研議修訂,目標是在下次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時適用。
  • 承諾會仔細研究營建署的棄土管理方案,並認為棄土與填海造陸結合才是有解之道。
  • 承認台北縣都市景觀不佳,將協助新北市推動大台北都會公園計畫,改善周遭景觀。
  • 承認將300多個鄉鎮併成100多鄉是思考方向,但需行政區劃法通過,政治上敏感。
  • 認為桃園縣只要提出申請,內政部沒有立場反對其升格為直轄市。
  • 重申今年提出的7大施政主軸,包括國土規劃、防災、治安、社會福利等,都非常重要。
  • 承諾會注意對外發言的謹慎性,並檢討記者會宣示政策的時機。
  • 否認「五都升格後以其為中心整併鄰近縣市」為內政部政策方向,僅為個人意見,但會鼓勵區域合作機制。
  • 否認將人放進空屋是共產黨思想,而是鼓勵地主釋出空屋,政府協助媒合。
  • 承認城鄉差距是嚴重問題,國土規劃目的在於人口產業合理分配。
  • 承諾會積極推動空屋再利用及租金補貼方案,解決空屋問題。
  • 社會住宅不排除繼續蓋,但蓋不是唯一手段,將有四、五種不同配套,並努力解決鄰避效應與管理機制。
  • 將與院裡反映將國土管理署改為住宅及國土管理署的建議。
  • 強調部長言論重要,將會注意發言避免引導市場炒作。
  • 將與財政部劉部長談平民銀行構想,社會司也在研究突破,但承認難度很高。
  • 空勤總隊直昇機撥交案正在協調中,內政部立場是交接的直昇機必須狀況良好,安全不能打折扣,維修系統將包裹協商。
  • 共同管溝建設是現代國家指標,但經費龐大,會在新市鎮推動,並將計畫送交委員會及葉委員宜津。

王卓鈞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承認都會加給或首都加給已提過多次,去年也曾提報首都加給,但因涉及層面廣泛,行政院指示再研議,將從提高超勤加班費、人事調派及升遷制度通盤考量。
  • 表示最優秀的警察人員並非都在警政署,警察大學畢業分發以科系為主。
  • 說明警察簡任職務比例僅0.3%,遠低於全國公務人員,警政署多年來試圖解決,曾提報考試院分兩階段調整,持續溝通中。
  • 承認網路犯罪是科技發達衍生,偵辦困難因許多網址設在國外,但國內已成立工作小組配合業者。
  • 說明刑事局偵九隊專辦電腦及網路犯罪,各縣市刑警大隊也成立專責組,且有跨部會聯防機制。
  • 表示正銬反銬有不同運用時機,反銬確實較安全,但帶回製作筆錄需改正銬,會函知各單位適合時採用反銬。
  • 說明全國刑警缺額603員,近年招不到人因工作繁雜、績效要求高,但94年已增加加給。
  • 表示警察升遷不能以擔任刑警為必要條件,但擔任刑警期間績效會納入考量。
  • 說明列管吸毒人數38,388人,毒品防制工作由法務部主導,警察透過阻斷來源、查緝工作執行。
  • 表示毒品分類已在毒品防制條例中,會向法務部傳達將K他命列為2級毒品的意見。
  • 否認警察不中立,表示違反行政規定會行政懲處,違反行政中立法依法辦理,並承諾調查大園分局潮音派出所所長行政不中立之檢舉。
  • 說明保安警察總隊與部隊不同,有支援縣市警察局勤務,且平均年齡較高,救災運用需考量。
  • 同意范森雄先生遭拒馬砸中致死事件是督導不周,台北市警察局一直有處理,並承諾督導台北市以積極態度慰問家屬。
  • 說明警察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嚴守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原則,主要依刑事訴訟法,並有作業要點規範。
  • 澄清蒐證帶不會讓媒體翻拍,除非需指認或民眾協助,並表示板橋地檢署與警政署政風室正在調查台鐵車廂案有無違偵查不公開。
  • 說明毒品查緝是持恆治安工作,毒品案件敘獎無上限,可記兩大功並發獎金,與酒駕敘獎上限不同。
  • 表示每年編列4,500萬元驗尿費用撥給各縣市,用完核銷,澄清驗尿費用並非不足。
  • 說明刑事局偵三隊是專責緝毒單位,各縣市刑大也有專責組,且地檢署有專責檢察官,否認沒有像樣的緝毒大隊。

蕭輔導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

  • 說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已通過,未來將以市價補償,內政部正邀集各單位訂定市價補償估價辦法。
  • 表示在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前,仍依原土地徵收條例處理,工作持續進行,估價辦法已預告將提法規會審查。
  • 說明徵收市價由地政機關查估,並提縣市政府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若有異議可復議或循行政程序救濟。
  • 說明繼承登記應在繼承人過世後6個月內辦理,共有人可依意願過戶或分割,土地法第34條之1有共有土地處理規定。
  • 承諾針對委員提出的多代共有土地無法分割利用問題,回去研究後提供書面報告。

葉吉堂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 說明去年未考上特考的消防警員已有一半通過考試補實,今年再考後應能解決問題,留住人才。
  • 說明消防設備人員法曾四度送立法院但屆期不續審,本次將配合建築師法與技師法修正重新檢視,預計4月送立法院。
  • 說明海嘯已列在地震相關規定中,認為兩者是同一類型,可適用災害防救法。
  • 說明警力不足,彰化縣警民比並非最差,新北、桃園、新竹縣更差,主要問題是容訓量不足,已研議將保一、保四、保五總隊轉為訓練基地,但建置與經費尚未核定。
  • 表示江前部長預計2016年改善警力,但仍有差距,目前各縣市尚未因人力不足嚴重影響治安。

葉世文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說明合宜住宅有板橋浮洲與林口A7站兩區,預計2014及2015年交屋,共約8,000戶,居住正義政策將持續執行,另有五處社會住宅在協商中。
  • 說明台灣空屋率版本多,主計處普查空閒房屋155萬戶,低度利用房屋88萬戶,真正餘屋約2萬5,000戶。
  • 表示國土計畫法已五進五出立法院,本次將納入防災地圖與保育方面加強,預計6月3日前完成徵詢意見,提交部裡再報行政院,希望本會期送審議。
  • 說明國土計畫法基本架構包括國土保育區、城鄉發展區、農業發展區及海洋資源區,國土應包括海洋。
  • 說明彰濱地區目前以濕地為目標,因地方有產業發展需求,營建署已啟動外環道建設,並將辦理說明會取得當地民眾認同。
  • 說明住宅法之下有10個子法及施行細則,委員關心的原住民居住問題可在子法中考量,並會請原民會參與。
  • 表示原民部落建築物無法取得執照問題,將與原民會合作選擇兩個部落研究解決辦法,園區法也可適用。
  • 說明行政院組織法中國土管理署維持原名,未改為住宅及國土管理署,因住宅是國土管理署的一部分,雖只有一個組但非常重視。
  • 說明社會住宅五處都在設計中,預計2014到2015年蓋好,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與NGO將介入管理,相關子法正在訂定。
  • 說明M台灣計畫總經費240億元,一年回收1.5億元,主要是提供有線電視業者使用,將提供資料供委員了解。
  • 說明鄉下公園預定地未徵收問題,是地方政府需籌錢,營建署可協助,但需修法讓土地充分利用。
  • 說明捷運場站共構蓋住宅工程技術沒有問題,如「美河市」案例。
  • 說明公有土地500坪以上不能出售,係依國有財產法,但委員所提畸零地問題特殊,將研究解決辦法並徵求國有財產局同意。
  • 說明共同管溝建設一直進行中,在新市鎮、市地重劃、區段徵收等都有做,但困難在於使用單位經費龐大及維護責任,預算編列優先順序較低,難以訂定全國性完成時程。

黃麗馨 內政部民政司司長

  • 說明財政收支劃分法是財政部主管,行政院已送立法院審議,原則是中央財源釋出,地方財源只增不減,並採公式入法。
  • 說明行政區域合併慣例上縣市邊界需相連,但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行政區劃法立法中。

林永發 內政部營建署陽管處處長

  • 說明國家公園法對原住居民土地使用與經濟行為有限制,但會兼顧法規與居民權益尋求平衡點。
  • 說明國家公園接管建管業務前(1989年7月1日)的違建,只要是合法房屋或原有建物,居民申請修繕都會准許。
  • 說明修繕範圍若超過一半,需依建築法申請執照;若未過半,則不必申請執照,這是法律規定。
  • 說明曾針對屋頂防漏構造建物的處理原則去函營建署,但因全國建管業務通案考量,上級有法令考量。

謝立功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

  • 說明陳光標於2月21日申請來台從事專業活動,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教育部初步認為其不符合文教專業交流的要件,因此未獲核准。
  • 澄清拒絕陳光標並非因上次被罵或有老闆指示,而是依規定審核,專業活動需有專業背景,學歷非唯一關鍵。
  • 說明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申請有初審與聯審機制,聯審會有26個中央機關參與。
  • 表示若陳光標申請計畫書中列入捐贈腳踏車、宣導節能環保等,會納入考量。

龔昶仁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

  • 說明黑鷹計畫目前沒有中止,S-70C有17架,EC-225有3架,兩種機種都可使用在救災上。
  • 說明S-70C最老的機齡為26歲,飛機沒有新舊問題,而是維保問題,只要維保沒有問題,應該是安全的。
  • 表示直昇機撥交案仍在行政院協調中,目前只是一種想法。

相關後續

  • 內政部會與紅十字會研究廢除紅十字會法的建議,並提供書面評估報告。
  • 內政部警政署將持續研議首都加給及通盤考量人事調派與升遷制度。
  • 內政部警政署將持續與考試院溝通,爭取調整高階警官簡任職務比例。
  • 內政部消防署預計4月將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送至立法院。
  • 內政部地政司正在訂定土地徵收市價補償估價辦法,已預告將提法規會審查。
  • 內政部將檢討業務流程,減少基層員警不必要的公文程序,並研究提升刑警福利、加給與合理工作量。
  • 內政部將考量清明節與兒童節重疊時是否補假。
  • 內政部警政署將持續強化與各國合作,打擊跨境犯罪,並檢討防制網路犯罪機制。
  • 內政部警政署將函知各單位,在適合反銬時採用反銬方式。
  • 內政部將向教育部與環保署反映加強行政部門公務人員環境教育的意見。
  • 內政部將全面檢討人團法,包括兩公約與CEDAW公約部分,並積極催促行政院儘快送立法院審查。
  • 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將會同相關單位調查台鐵車廂案有無涉及偵查不公開。
  • 內政部將針對高風險家庭個案仔細檢討,加強新移民家庭的保護措施。
  • 內政部警政署將研擬方案,改善中南部警消人力不足問題。
  • 內政部將規劃行政區劃法,並將國土規劃法與防災地圖套疊,爭取本會期通過。
  • 內政部將與營建署研究原住民住宅問題,並在住宅法子法或施行細則中考量原住民特殊需求,邀請原民會參與。
  • 內政部將積極與考試院磋商直轄市用人制度,爭取雙軌制。
  • 內政部將要求營建署與陽管處普查1989年以前建物需修繕的原住居民房屋,並承諾在3個月內一次性解決。
  • 內政部營建署將研究蔡正元委員所提畸零國有土地問題,找出解決辦法。
  • 內政部將與財政部劉部長討論平民銀行構想,社會司持續研究突破。
  • 內政部將向院裡反映將國土管理署改為住宅及國土管理署的建議。
  • 內政部將繼續堅持直昇機撥交必須狀況良好,安全不能打折扣,維修系統將包裹協商。
  • 內政部將提出共同管溝建設計畫,並送交本委員會及葉宜津委員。
  • 吳育昇等4位委員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相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儘速召開「住宅法」研修會議,增訂原住民居住特殊性及天然災害受災戶安置遷居問題專章或條文,該提案獲通過。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內政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 楊瓊瓔、邱議瑩、陳亭妃及潘維剛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內政部以書面答復。
  • 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將調查廖正井委員檢舉之大園分局潮音派出所所長行政不中立案,並將議處結果告知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010801
卷/期/冊
101/8/1
發布日期
2012-03-2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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