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報告中資國安影響:聚焦一國兩區、平潭特區與募兵制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3-26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開會議,首先聽取國防部等單位關於募兵制推動與配套措施的報告及質詢,並通過兩項臨時提案。隨後,會議重點轉向國安局蔡得勝局長針對第三波開放中資來台的國安影響評估報告,委員們就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平潭實驗特區的統戰疑慮、中資對台灣產業及社會的潛在衝擊,以及國安單位在陸資管理上的人力與法規困境進行深入質詢。蔡局長對部分質疑提出回應,強調維護國家安全與經濟發展並重,並重申憲法對兩岸關係的描述。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報告事項一)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宣讀後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報告「募兵制推動情形」;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及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報告「募兵制配套措施規劃情形」,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國防部就募兵制推動進度進行報告,並由退輔會及內政部說明募兵制相關配套措施的規劃現況,委員們針對募兵制轉型中的實務問題提出質詢。
相關爭議
- 募兵制轉型期間役男超溢問題:林郁方委員提案指出,民國 102 至 104 年募兵制轉型期間常備役役男超溢人數應盡量轉服替代役,並要求行政院優先增撥所需財力,以免引發民怨。
- F-16戰機升級軍購案費用問題:馬文君委員提案建議國防部在簽署 F-16 戰機升級發價書前,審慎考量與他國平攤研發費用,以降低軍購案價款,爭取國家最大利益。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優先增撥財力,以利募兵制轉型期間超溢役男順利轉服替代役,避免民怨。
- 提案建議國防部在 F-16 戰機升級案中與他國平攤研發費用,以降低軍購成本。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國防部於 F-16 戰機升級案發價書簽署前,審慎考量與他國平攤研發費用,以降低軍購案價款。
相關人員回應
高華柱 國防部部長
- 就募兵制推動情形進行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募兵制配套措施規劃情形進行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簡太郎 內政部政務次長
- 就募兵制配套措施規劃情形進行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委員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部會於 2 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邱議瑩、張嘉郡、陳唐山、林鴻池、黃昭順、鄭汝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 2 案,內容分別為:要求行政院優先增撥財力處理募兵制轉型期間役男超溢問題;建議國防部於 F-16 戰機升級案簽署前,審慎考量與他國平攤研發費用。
討論事項三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得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王卓鈞、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張濟平報告「第三波開放中資來台之國安影響評估」,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 國安局報告第三波開放中資來台的國安影響評估,討論陸資來台概況、國安管理角色及安全評估,委員質詢重點涵蓋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平潭實驗特區的統戰意涵、陸資滲透台灣產業與社會的潛在風險,以及國安單位在陸資管理上的挑戰與因應策略。
- 會議深入探討台灣在兩岸關係中的主權定位、國安局對重大兩岸政治宣示的掌握度與評估,以及如何強化對陸資的國安管控機制,以平衡經濟開放與國家安全維護。
相關爭議
- 「一國兩區」說法與國家主權定位:多位立法委員質疑吳伯雄榮譽主席在中國大陸提出「一國兩區」的說法,是否矮化中華民國國格,並擔憂此說法未經國安團隊討論,可能影響國家主權。國安局長蔡得勝則認為該說法未嚴重到矮化國格程度,並指憲法增修條文有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描繪,但承認事先不知情。
- 平潭實驗特區的統戰意涵:立法委員質疑平潭實驗特區具高度統戰意圖,恐將台灣鎖入「一國兩制」框架。蔡局長認為平潭具有統戰意味,但不完全是統戰,並反對其政治權謀規劃,但陸委會副主委則強調應回歸經濟面討論,避免政治化。
- 中資來台對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委員擔憂第三波中資開放,尤其在公共建設、電信、農業等領域,可能造成產業壟斷、技術竊取、影響地方選舉甚至國土安全。國安局承認陸資可能透過迂迴投資、隱匿身分等方式規避查察,且現行法規與人力能量不足以完全因應,但強調已排除具敏感性及獨占性地位的項目,並持續強化安全管控機制。
- 國安局對重大兩岸政治議題的掌握度:多位委員質疑國安局對於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平潭特區發展等重大兩岸政治議題事先不知情,且事後未積極調查,認為國安局在情報掌握及預警功能上有所不足,無法有效捍衛國家安全。
- 國安局人力與法規不足問題:國安局報告中明確指出陸資管理面臨資金流動掌握不易、國安人員專業能力受限、個資法規範限制及人力經費不足等問題。委員質疑在這些問題未解決前,大幅開放中資恐將造成國安漏洞。
- 電信業開放與國家安全:立法委員高度關切第一類電信業開放對國家安全的嚴重危害,包括竊聽、通訊中斷、資料外洩等風險。國安局長蔡得勝明確表示對此類開放持保留態度,並已在內部會議表達嚴格審查立場,強調電信業風險最高,需最謹慎處理。
- 陸資投資動機與經濟失衡:委員質疑中資投資台灣的動機可能帶有強烈政治目的,即使是不賺錢的項目也願意投資。同時指出兩岸投資金額嚴重失衡,台灣對大陸投資遠大於陸資來台,此結構性問題可能導致經濟不穩定,國安局長承認資金外移及經濟失衡問題,但認為應在可控範圍內開放。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未經國安團隊討論,可能影響國家主權定位。
- 譴責馬政府未負責任地做好中資開放的國安配套,要求國安局大幅增加預算和人力,以應對陸資管理工作。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一國兩區」說法是錯誤的,且等同於「一國兩制」,矮化國家主權,並批評國安局未參與討論。
- 反對平潭實驗特區,認為其充滿統戰意味,並要求國安局長挺直腰桿,向執政當局反映其危險性。
- 關切中國大陸透過高薪職位吸引台灣人才,要求國安局掌握相關訊息並防範。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糾正國安局長「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觀念是錯誤且危險的,強調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包含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
- 擔憂陸資來台最怕的是內部不團結、有內奸,要求國安單位在對外觀念和行動上要團結一致。
- 要求國安局說明「先緊後寬」的陸資開放原則標準,並對具有國安風險的產業嚴格把關。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將台灣降格為地區,批評國安局事先不知情且事後未處理。
- 指出平潭實驗特區與「一國兩制」的關聯,並質疑國安局與行政院、陸委會對此認知不一。
- 擔憂第三波中資開放與「一國兩區」說法,是照著中國脈絡將台灣吃掉,並批評國安局對此無力掌控。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認為「一國兩區」說法雖不必要在平順時期提出,但也不像民進黨所說的那麼嚴重,可視為「一中各表」的延伸。
- 支持將平潭綜合實驗區問題放在 ECFA 架構下談判,但強調應反對台灣人到大陸擔任公職。
- 分析平潭特區是福建地方利用中央統戰考量爭取資源的策略,並肯定台灣政府對此強硬態度促使大陸修正。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認為「一國兩區」說法符合憲法增修條文對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描述,是「九二共識」下主權與治權的分開。
- 引用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例子,強調中資來台是國安層次問題,審查層級應提升至總統府。
- 質疑陸委會對「不得具有控制能力」的解釋不夠明確,建議直接規定持股比例上限,並關切中資上市、貸款及資金抽離對國安的影響。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認為「一國兩區」是對憲法現狀的描述,即一個中華民國包含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並批評民進黨對此的攻擊。
- 指出中國大陸官方至今未對「一國兩區」說法做出回應,並建議兩岸應開始研究和討論政治議題,但不主張政府現階段直接碰觸。
- 建議台灣可比照平潭模式,劃設自由經濟示範區與其對口,以爭取更多經濟利益,並認為對陸資應只堅持不能當官的底線。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強調中國大陸是唯一仍對台灣使用武力的國家,其經濟統戰手段旨在併吞台灣。
- 批評吳伯雄提出「一國兩區」說法未經朝野共識,抹殺 2,300 萬人民意見,並質疑其是否受總統授權。
- 認為台灣應從歷史學到教訓,不應相信中共言論,並指出憲法已不適用於現狀,呼籲政府應尊重台灣人民的意見。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關切第一類電信業開放對國家安全的影響,要求國安局堅定立場不能開放,以防竊聽、通訊安全受損及重要時刻斷訊。
- 關注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的人身安全問題,特別提及九興控股公司執行董事遭羈押案,要求國安局追蹤統計與關心。
- 質疑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背後是否有中共地下黨員滲透問題,並強調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後,應實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推動正常化兩岸關係。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質疑第三波中資開放幅度過大,尤其製造業達 97%,擔憂國安局準備是否充足,要求國安單位做好萬全準備。
- 擔憂中資投資公共工程可能透過轉包掌控地方中小企業,甚至介入地方選舉,要求國安局主動修法補強法令不足。
- 關切中國大陸吸收台灣農業人才及鄭立中採購農產品的統戰意涵,要求國安局評估並防範對農業優勢的影響。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認為其表述方式不恰當,應加上「中華民國」才能避免矮化國格,並建議安排兩岸福建省長/主席會面以正視聽。
- 指出國安局在陸資安全管理上面臨資金來源認定、隱匿身分等困難,質疑其管理能力不足,並關切旺旺投資中嘉案是否涉及隱匿身分。
- 擔憂中資投資公共工程可能帶有政治目的,即使不賺錢也願意投標,認為若無國安單位把關將是災難。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的指揮體系,認為國安會秘書長依法律規定無權指揮國安局,國安局應只聽總統指揮。
- 嚴厲質疑國安局對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事先不知情,且事後未調查委託人身分,認為這嚴重影響國家安全與情報工作。
- 批評國安局將吳伯雄說法定位為「言論自由」是迴避責任,將自身職權限縮到可憐地步,無法有效面對中國「和平統一」的最高指導原則。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對中國大陸「和平統一、買台灣」策略的掌握度不足,包括陳光標捐款流向、中國金錢滲透基層等,並批評其訊息落後。
- 揭露「萬通臺灣案」預售屋已在北京、上海等地銷售給大陸人士,質疑其規避陸資購買房地產三年不得移轉的規定,並批評國安局對此類事件無掌握。
- 嚴厲質疑國安局將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定位為「言論自由」,認為其迴避對國家主權受損的責任,並要求國安局長積極面對陸資滲透困境。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質疑平潭計畫的政治意涵,認為其為「一國兩制」的政治宣傳,並批評陸委會對王毅談話的回應不夠嚴正。
- 指出鄭立中來台採購農漁產品帶有濃厚政治目的及統戰意味,非單純市場經濟行為,要求國安局掌握其深入基層的統戰作為及防範。
- 不認同「一國兩區」是言論自由層次,認為其為國家元首透過政治特使所做的重要政治宣示,對台灣政治面有重大影響,要求國安局謹慎應對。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對「一國兩區」說法並無情報,且對陸資來台投資檯面下的情況無法掌握,擔憂第三波開放後將更難管控。
- 批評國安局報告中坦承面臨資訊難掌握、專業能力不足、法規限制及人力經費不足等問題,質疑經濟部在開放前是否充分協調國安單位。
- 認為國安局報告內容有卸責之嫌,要求國安局對國家安全漏洞問題提出明確、斬釘截鐵的判斷和改善作法,以給予國人信心。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讚揚國安局是所有部會中最誠實的,但質疑台灣是否在配合中國「以黨領政」及「以商統政」的制度。
- 質疑平潭特區具明顯政治意圖,而台灣對應對這種政治意圖卻毫無對策,擔憂自由經濟示範區可能導致「門戶洞開」。
- 批評國安系統與經濟部在陸資審查機制上連結不足,國安單位是被動告知,導致無法有效管控不明資金與複雜持股,造成疑慮擴大。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認為鄭立中來台親民採購爭取民心是好事,不應過度抹黑抹紅,並指出基層民眾對其印象普遍良好。
- 強調兩岸投資資金嚴重失衡,台灣對大陸投資遠大於陸資來台,此結構性問題是經濟不穩定的來源。
- 認為對陸資應有憂患意識和國安要求,但不應「遍地開花」無限上綱,並質疑台灣對外資管理經驗豐富,不應過度擔憂陸資對企業的控制能力。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鄭立中刻意爭取台灣民心,帶有高度政治意涵,且與台灣仍處於敵對關係,可能影響國家安全。
- 擔憂中資參與布袋港等港口、機場建設可能導致「門戶大開」,如同「吳三桂引清兵入關」,認為國安局應介入並表達意見。
- 指出台灣投資環境未改善,中資投資不賺錢項目更需注意其政治目的,尤其服務業可能被壟斷,要求國安局密切注意陸資來台情況。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對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事先不知情,且事後未調查委託人身分,認為類似行為應修法規範。
- 質疑國安局對陸資來台動機與目的的掌握不足,認為其統戰意圖是「買台灣比打台灣便宜」,要求國安單位應掌握確切資訊並防範。
- 批評國安局以「要有信心」來回應國安疑慮,認為安全是具體的而非觀念,並要求國安局揪出兩岸勾結搞利益、危害國家安全的個案。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對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事前不知情,且未掌握他將發表此言論,顯示預警功能不足。
- 關切台灣人擔任中國大陸官方職務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質疑陸委會對已掌握的 169 位任職者開罰過少,執法不力。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認為中資投資公共工程對台灣選舉影響不大,但仍需考量其潛在疑慮,特別是機場、港口等設施的周邊建設。
- 要求國安單位主動提出對陸資審查的建議與防範措施,並在各部會考量之外,全方位掌控可能發生的危機。
- 關切中國大陸國防預算增加對台灣的威脅,以及南沙群島主權爭議中台灣表態的不足,要求國安單位與國防部深入探討。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與國安局長「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立場矛盾,並要求局長解釋「特殊關係」。
- 擔憂陸生來台數量龐大,可能出現「假學生」對國家安全造成困擾,要求國安局與教育部建立跨部會管控機制,防範「匪諜」滲透。
- 強調台灣與中國是「國與國」的對等關係,呼籲國安局長應明確向吳伯雄主席指出「一國兩區」說法不妥,並積極維護台灣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蔡得勝 國家安全局局長
- 承認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事先不知情,但認為其不構成法律問題,且對憲法中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描述並無矮化。
- 認為平潭實驗特區具統戰意味,但不完全是統戰,反對其政治權謀規劃,但強調兩岸關係複雜,不應過度貼標籤。
- 坦承陸資管理面臨資金流動掌握不易、國安人員專業能力受限、個資法規範限制及人力經費不足等問題,但強調已建立安全管控機制,並會努力爭取資源。
- 表示電信業風險最高,對開放第一類電信業持保留態度,並已在內部會議表達嚴格審查立場。
- 指出鄭立中來台採購等行為帶有爭取民心的政治意味,國安單位有掌握,但強調主導權在台灣,不鼓勵不正常的交流。
- 認為中資來台投資有主觀意圖希望統一,但台灣有客觀主導權,會以國家最大利益考量,並持續關注其是否有違法行為。
- 強調維護台灣安全是國安團隊的使命與任務,會將委員意見向上反映,並在國安會議中討論,但認為沒有一個國家能保證百分之百沒有漏洞。
- 對於台灣人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職務,國安單位有掌握 169 人,若查有實例將會處理。
- 解釋「一國兩區」說法是各自解讀,但若由他表述會更完整說明「中華民國」的主權與治權分離概念。
- 重申「保密防諜」仍然存在,台灣需有國家主體意識來保護自己,並承認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高長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表示吳伯雄「一國兩區」說法事先不知情,且應由更高層次規範。
- 指出平潭計畫是中國大陸海西區發展規劃的一部分,陸委會對其經濟面予以尊重,但對其過度高調的政治宣傳表示擔憂,以防誤導台商與民眾。
- 解釋「不得具有控制能力」的審查指標包括持股比例不能超過 50%、是否具有獨占能力、以及是否有國有企業背景。
- 說明陸資企業在台灣設立登記後,原則上可上市及貸款,但有事後監管機制。
- 表示政府現階段談和平協議需國內有共識、兩岸互信足夠,目前條件尚未成熟。
- 承認台灣人擔任中國大陸官方職務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3 條規定,但坦承過去開罰案例稀少,將研議後續作法。
陳重見 國家安全局秘書室法規組組長
- 說明假冒官員若構成要件與事實相符,可能會構成犯罪。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委員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部會於 2 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林鴻池、邱議瑩、潘維剛、李貴敏、黃昭順、邱志偉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1501
- 卷/期/冊
- 101/15/1
- 發布日期
- 2012-04-1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