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十二年國教、故宮業務與多項教育文化提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3-26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會議,主要議程包括教育部部長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目標及法規完備性進行報告與質詢,以及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中,委員們針對十二年國教的免試入學比例、會考比重、弱勢學生高教機會、私校法修正案、高中職評鑑、核安演習、性平教育及高等教育學費等議題提出多項臨時提案,並要求教育部研議辦理。故宮業務報告則聚焦於組織調整、文物清點、圖像授權、南院與大故宮計畫進度、以及消費合作社的營運爭議。委員們對故宮的經營模式、財務透明度、南院工程進度、文物借展安全、偏鄉服務及文化自主性等提出多方質疑與建議。最終,多項提案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及故宮博物院辦理或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列席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目標及法令面、政策面工具完備與否檢討」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聚焦於教育部部長就民國103年即將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檢討其推動目標、相關法令與政策工具的完備性。
- 委員們針對推動十二年國教的各項子議題進行質詢,內容涵蓋免試入學、會考比重、弱勢學生高等教育、私校法修正、高中職評鑑、核安演習、性別平等教育及高等教育學費調整等。
相關爭議
- 高等教育學費調整:委員認為現行學費調整公式過於偏重經濟面,忽視教學成本結構與弱勢學生照顧,主張教育部應有行政裁量權而非僅授權大學自主調漲,並提出開源節流配套方案。
- 私校法人校地變更:委員擔憂私立學校可能因少子化招生不足,利用私立學校法修正案將校地變更使用,枉顧教職員生權益,要求教育部提出相關配套措施與監督機制。
- 十二年國教實施疑慮:委員指出社會大眾對十二年國教的入學方式、計分排序、高中職均質化及財源籌措等仍存疑慮,要求教育部提出更完善配套規劃以落實目標。
- 技職學程與建教合作班就業率不佳:委員指出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繼續升學比例高,建教合作班畢業生就業率下降且未升學未就業比例高,要求教育部檢討課程設計與實習內容。
- 校園性侵事件處理機制:委員建議教育部應研擬程序辦法,讓社政單位查詢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並要求各校進行性侵害加害人查詢,確保學生安全。
- 足球運動發展不足:委員指出台灣足球運動沒落,教育部投入不足,要求提出檢討改進方案,並投入預算推廣足球教育。
- 高教資源逆分配:委員指出社經弱勢學生多就讀高學費私校,導致教育資源逆分配,加劇青年貧窮化,要求教育部檢討高教資源分配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應逐年提高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免試入學比例。
- 提案未來高中、職免試入學者,各校以學生會考成績作為比序項目之比重應逐年減少。
- 提案建請教育部針對經濟弱勢家庭擬定具體方案,以提升低收入家庭學子接受高等教育之比例。
- 提案建請教育部針對私校法第七十一條修正公布實施後,有關私校法人的輔導與監督及私校教職員生之權益保障,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協調各大專校院101學年度不得調漲學雜費。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教育部就私校法第七十一條修正公布實施後,有關私校法人的輔導與監督及私校教職員生之權益保障,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於兩周內提出高中職優質化與均質化評鑑實施相關辦法、指標及近三年執行狀況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針對十二年國教中,落實國中學生適性輔導機制、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私立高中職在十二年國教公共責任之落實和規範等議題,提出具體規劃之書面詳細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針對五都升格後公立高中職改隸直轄市管轄,產生自籌財源不足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書面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針對學費調整議題,除考量成本結構外,應提出開源節流之多重配套方案,並應具有行政裁量權,而非授權大學自主調漲。
- 提案建請教育部成立協調專案小組,因應五都直轄市升格後公立高中職學校移轉經管所涉教育人員人力不足、退撫提撥、權責及法律修正等問題,並提出書面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教育部檢視十二年國民教育各項政策目標,針對相關計畫配套順序及措施銜接期程等做整體規劃,提出各階段完整計畫與具體財務需求數額。
- 提案建請教育部重視技職學程與建教合作班學生就業動向,適時調整課程設計及實習內容,並將調查檢討報告於3個月內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查。
- 提案建請教育部研擬相關程序辦法,讓社政單位得以查詢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確保有性侵前科者不會轉入校園,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應投入比重預算扶植足球運動,將足球列入體育課程並舉辦校際比賽,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進方案。
- 提案建請教育部協調各大專校院101學年度不得調漲學雜費。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教育部擴大增加繁星推薦名額,以縮減城鄉差距、培養更多不同面向的優秀人才。
- 提案建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出核安威脅區內各級學校疏散演習計畫,並於今年9月開始每半年演習一次。
- 提案建請教育部立即就「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進行專案報告,並儘速於下一學年開始前完成課綱修訂工作,以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
- 提案建請教育部針對高教資源分配問題根源進行結構性檢討,促進教育機會的公平性,並於本會期結束前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即刻修正「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重新檢討內容並將部長承諾納入。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教育部針對十二年國教各界疑問,提出更完善配套規劃,以落實「均質、適性、免試」目標。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教育部針對高教資源分配問題根源進行結構性檢討,促進教育機會的公平性,並於本會期結束前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
- 提案建請教育部即刻修正「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重新檢討內容並將部長承諾納入。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 多項臨時提案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內容涵蓋提高免試入學比例、減少會考比重、提升弱勢學生高教比例、私校法配套措施、高中職評鑑報告、十二年國教規劃報告、五都公立高中職改隸問題、高等教育學費調整考量、核安演習計畫、性平教育課綱修訂、技職學程就業檢討、足球推廣及繁星計畫擴大等。
討論事項二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業務概況進行報告與質詢,內容涵蓋故宮的組織調整、典藏維護、文物清點、圖像授權管理、正館工程體檢、南院與大故宮計畫進度,以及外界高度關注的員工消費合作社營運與財務狀況。
- 委員們主要關注故宮的財務透明度、營運模式的適法性、國家主權維護、文化教育推廣、偏鄉服務、文物安全與未來發展方向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故宮消費合作社經營模式與財務透明度:多位委員質疑消合社的理監事組成不具專業性,管理故宮衍生商品業務不當,且盈餘繳庫比例、公益金運用、獎金發放等存在爭議,認為其經營模式偏離合作社目的,要求改革。院長則強調已逐步改善,並將盈餘全數繳庫。
- 大故宮計畫的預算與期程:委員質疑大故宮計畫高達300億元的總經費,年度預算編列程序、可行性評估進度、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計畫變更及土地取得等問題,擔憂計畫延宕且財務自籌能力不足。院長則表示計畫依程序進行,並朝自償方式努力。
- 故宮文物借展日本的安全與主權:委員關切故宮文物借展日本的安全性,特別是台灣與日本無邦交關係下文物能否順利返還,以及在文化交流中如何捍衛中華民國主權。院長回應日本已通過相關保障法令,並強調會維護主權。
- 故宮經營的商業化傾向與文化定位:委員批評故宮過度商業化,舉辦與典藏無關的特展,大量生產文創商品,被指為「百貨公司化」,擔憂其偏離非營利機構的文化教育與社會公益初衷。院長則強調博物館六大功能,並稱商品為教育延伸。
- 故宮南院的建設進度與定位:委員質疑南院工程進度一再拖延,且其在台灣本土文物典藏與南部文化發展中的角色不明確,擔憂其成為展覽館而非博物館。院長承諾104年底完工,並將聚焦亞洲藝術文化與嘉義發展史。
- 國寶影像盜賣與內部控管:委員質疑故宮數位典藏影像曾發生盜賣事件,顯示內部管理機制有漏洞,要求院長保證未來不會再發生。院長回應已強化稽核機制與圖片管理,並承擔責任。
- 偏鄉文化服務不足:委員反映故宮對偏遠地區學童、原住民及離島民眾的服務不足,建議擴大館際合作、巡迴展覽及特殊方案,彌補城鄉文化落差。院長表示已有相關合作與推廣活動,並將持續努力。
立法委員發言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消費合作社的理監事組成不具專業性,不適合掌管故宮衍生商品業務,建議消合社應結束其任務,讓故宮轉型。
- 指出消合社公益金用於修繕至善公園廁所等項目不當,應由公務預算支出。
- 建議故宮調整角色,加強對偏遠地區弱勢學童的文化服務,尤其南院成立後應發揮教育啟發作用。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建議故宮應容納或結合台灣本土文化,特別是原住民文物,並爭取荷蘭博物館收藏的17、18世紀台灣原住民文物回台借展。
- 建議故宮與大陸少數民族博物館合作,舉辦以台灣原住民文化為主題的大型文物展,並從本土角度詮釋。
- 關切故宮與原住民主題公園的聯結,建議改造公園面貌,提升文化性,並創造原住民就業機會與文創產品窗口。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消費合作社的營運問題仍未解決,要求故宮提供捐款、回饋金的詳細數據與運用情形書面資料。
- 關切大故宮計畫的預算編列與執行程序,指出其可能違反預算法,要求嚴謹評估與完整規劃。
- 建議故宮在南院完成前,應有過渡期間做法補助偏遠地區學童,並擴大館際合作,增強展覽主題性與效果。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肯定故宮在文物活化、創意展出及增加國庫收入的貢獻,但要求加強經營管理中的不足與爭議部分。
- 質疑故宮在總營業額增加的情況下,為何100年度繳庫盈餘大幅下降,要求故宮提出書面報告詳細說明。
- 重申立法院決議,故宮文物衍生商品銷售盈餘應悉數繳交國庫,不應公器私用或設立公積金、公益金。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大故宮計畫的期程規劃過於樂觀,擔憂都市計畫、土地取得、環境影響評估等前置作業進度延宕,影響後續工程。
- 指出經建會要求故宮大故宮計畫經費應自籌,質疑故宮財務計畫的合理性與可行性。
- 關切故宮文物借展日本的安全性,要求確保文物不會被大陸拿走,並審慎處理展覽品的選擇與安全維護。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關切故宮參觀人潮眾多影響參觀品質,建議加強人流管理與宣導,並確保文物維護不受影響。
- 建議故宮加強解說人力與資源,特別針對年輕族群與偏遠地區民眾,提供特殊方案鼓勵參觀。
- 建議故宮能與金門合作,打造坑道內藝術展覽館,並提供部分文物或多媒體藝術展示,促進金門觀光與兩岸文化交流。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消費合作社的體制對內不對外,且不用繳稅,要求其國寶衍生營利應全額繳回國庫。
- 質疑消合社的獎金發放制度,認為應公開透明且制度化,避免自肥。
- 關切故宮在大量陸客參觀下,無障礙空間與人潮動線管理,建議實施總量控制,避免像菜市場。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關切故宮龍藏經數位典藏圖片盜賣事件,要求院長保證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情況,並承諾若再發生願下台負責。
- 要求故宮南院務必如期於民國104年底開館,並將台灣本土文物典藏列為重點,整合台灣其他歷史博物館特色,提升南部文化形象。
- 提醒故宮在接受文物捐贈時,應精確掌握鑑價,避免有心人士藉此逃稅。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消費合作社多年來爭議未改善,並要求故宮澄清週刊報導的「小金庫」指控。
- 關切故宮參觀客源以本國與大陸觀光客為主,擔憂外國客源不足及大陸客增加影響本國客參觀品質,要求故宮在質與量上維護平衡。
- 關切故宮南院營運後是否會與北部故宮產生排擠效應,要求故宮努力創造1+1大於2的效益,並設定明確觀光人數目標。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院長在與中國進行文化交流時,應明確以「中華民國故宮博物院院長」身分捍衛主權,避免矮化。
- 質疑故宮預算中心報告揭露的30項管理缺失,要求院長正視問題,而非指控誣衊。
- 質疑故宮公益金用於修廁所、員工保險等不符公益用途,且消合社租用故宮土地租金偏低,要求故宮提供詳細資料並嚴格界定公益使用。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達成率不佳,而消合社卻大賺錢,且透過各種名目發放員工福利,要求故宮釐清基金與消合社關係,並將獎勵機制制度化、公開透明。
- 質疑公益金管理不彰,導致理事長侵占公益款的媒體報導,要求故宮檢討管理問題。
- 要求院長將修正後的體制告知委員,確保盈餘完全繳庫,避免消合社繼續大發其財。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南院並無弊案,批評故宮在選舉期間惡意污名化南院,並指出故宮自身存在多項工程爭議與管理問題。
- 質疑故宮餐飲委外案廢標,由消合社承攬的合理性,認為其過程有問題,應交由檢調調查。
- 要求故宮南院主體工程細部計畫應正式對外說明,並徵求地方意見,確保南院能如期於104年完工,且符合博物館定位。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批評故宮處理消費合作社得標又廢標一事有瑕疵,不應以立法院決議作為廢標理由,要求深切反省。
- 質疑故宮基金營收短少,而消合社收入增加的矛盾現象,要求故宮檢討基金管理與盈餘分配問題。
- 質疑公益金流向不明,歲末捐贈與補助項目缺乏細目與審查機制,要求故宮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故宮打破「來館服務」限制,加強對偏遠地區的巡迴展覽與到府服務,並提出美學建構的近、中、長期整體規劃。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捨不得放棄附設商店及餐飲服務的「小金庫」,批評故宮在消合社未得標後,利用立法院臨時提案廢標,過程有重大內幕,應接受檢調調查。
- 質疑故宮消合社盈餘繳庫進度緩慢,且獎金制度缺乏透明與合理性,要求故宮檢討並公開獎金計算標準。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要求故宮清楚說明消合社的總營業額、盈餘、成本與繳庫比例,以民間企業績效考核方式檢視其營運。
- 建議故宮應將營業部門與公務部門切割釐清,並制度化獎金發放,以昭公信。
- 肯定故宮在文創產業中的火車頭角色,建議故宮應主動聯繫地方文化局,定期舉辦國寶下鄉巡迴展覽,拉近城鄉文化落差,並承擔更多預算責任。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的關係不清,認為故宮預算編列不實、含混,少繳國庫一半盈餘。
- 指出故宮新聞稿稱20%盈餘挹注基金,但預算書未呈現,且基金不應做行銷業務,質疑故宮自相矛盾。
- 要求故宮檢討預算編列方式,確保盈餘透明化,並釐清行銷業務的歸屬。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的定位與發展方向,批評其過度商業化、百貨公司化,舉辦與典藏無關的特展,且大量生產消費性商品,偏離非營利機構初衷。
- 質疑大故宮計畫與中影文化城土地變更有關,擔憂其為掩護財團利益,並批評計畫推動急迫性不明。
- 批評院長聽不進委員意見,態度自負自滿,缺乏警覺性與創新能量,認為其領導下的故宮爭議多且愧對國家資源。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關切故宮在世界博物館排名中的變化,指出其在受歡迎程度排名第7,但質疑其輸在空間,要求大故宮計畫應有明確的提升目標。
- 建議故宮應學習國際一流博物館的經營能力,在策展上強調主題與品質,並考慮區分國內外票價,避免國人負擔過重。
- 強調故宮應扮演文化教育功能,舉辦講座、人才培養,並加強巡迴展覽,將文化落實到生活教育,實現永續經營,根留台灣。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在文物監控與錄影嚴格下仍發生複刻版國寶盜賣事件,要求故宮檢討體制與機制問題,並加強人員稽核。
- 關切故宮文物清點進度,指出故宮已有20年未清點,要求確保4月底前完成。
- 關切故宮南院能否如期於2015年開放,並要求故宮積極購買文物,提升南院館藏。
- 建議故宮在文物收藏上應搞情報戰,與收藏家建立聯繫,積極購藏好的文物。
相關人員回應
周功鑫 故宮博物院院長
- 故宮消費合作社理監會的傳統已有30、40年,其組成可以改進,未來將努力讓外面的委員與院內重要幹部參與重組經營管理委員會。
- 去年會期開始,消合社所有盈餘已全部繳國庫或基金,沒有所謂的公益金。
- 大故宮計畫總經費約300億元,將採自償方式,今年編列3,500萬元用於可行性評估、總顧問及國際建築師選取,預計109年完成新館。
- 故宮文物借展日本,日方已通過「海外美術品促進法」保障文物安全,不會被大陸拿走。
- 故宮參觀人數不斷成長,去年達384萬人次,將透過延長開放時間、人流管控及疏導,提升參觀品質。
- 故宮對偏遠地區學童有與基金會合作的獎勵與免費參觀方案,並會將文創與多媒材展覽帶到鄉間進行教育推廣。
- 故宮南院預計民國104年底完成,主體建築細部設計已完成並審查中,將於今年9月發包、動工。
- 故宮文物徵集主要透過基金購買,不參與拍賣場競標,而是與收藏家直接聯繫,目前已徵集4萬多件。
- 故宮文物清點工作已進行20年,預計4月底前完成69萬多件文物的清點。
- 故宮在與中國文化交流時,以「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身分自我介紹,並強調國立即中華民國,會維護主權。
- 故宮博物館有典藏、研究、展覽、教育、保存維護與娛樂六大功能,教育是其重要核心,並有分齡、分眾教育。
- 故宮文物衍生品銷售盈餘去年繳庫及基金達4.1億元,佔總營業額的40%以上,並無所謂的「小金庫」或濫用公益金,相關指控已發新聞稿澄清並提告。
- 故宮消費合作社的獎金制度有依據合作社法及內政部函令規定,並設有績效獎勵機制,但會檢討其合理性與透明度。
- 故宮南院將以亞洲藝術文化為主要重心,結合在地產業,提升當地觀光與文化效益,目標是創造1+1大於2的效益,預計年觀光人數超過100萬。
馮明珠 故宮博物院副院長
- 故宮圖書文獻處展廳會永遠展出原住民相關檔案,每3個月更新一次,每半年更新一次主題。
- 故宮曾在2003年辦過福爾摩沙展,並在2005年辦過黎明之初展覽。
何春寰 故宮博物院消合社總經理
- 故宮消合社有兩項業務:對社員服務的雜項業務,以及接受故宮委託經營的國寶衍生紀念商品業務,兩者區隔開來。
- 委辦業務的盈餘已全部繳回國庫或基金,公益金已無,去年已無發放盈餘分配。
- 消合社的獎金制度是依據年度營業額預估,訂定業績績效獎金,並經理事會、社務會議、社員大會通過,報院及社會局備查,並非自行決定。
周筑昆 故宮博物院副院長
- 大故宮計畫的文創園區及地下藝術街預計103年5月動工,新館擴建工程預計104年5月開工。
- 建照申請預計在動工前半年領取,可行性評估報告已送經建會進行第二次審核,環境影響評估正在進行環境調查。
- 都市計畫正在台北市通盤檢討中,故宮正努力與台北市政府交涉取得市有土地。
嵇若昕 故宮博物院登錄保存處處長
- 「K基金會」為早期捐贈,當時資料不完整,該基金會給予此名稱。
- 金門坑道若作為藝術展覽館,觀光角度有吸引力,但需投入人力物力改變溫濕度,技術上可克服,且安全管理良好。
蘇文憲 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處長
- 故宮與合作開發廠商採OEM模式,故宮用基金向廠商進貨,基金收入為銷售收入扣除支出後的差額。
- 故宮文創商品合作廠商約90家,目前沒有虧錢的。
- 故宮的國際行銷業務由基金推廣,以文博會、名品會、書展等方式推廣文創商品至全世界,但銷售則由合作社或經銷商負責。
周文炳 故宮博物院會計室主任
- 預算書的銷貨收入已呈現基金收入,基金收入包含與基金相關商品的60%交給基金,其中20%是留下來的循環基金。
林振豐 故宮博物院南院處處長
- 故宮南院開發計畫變更案將於29日審查,細部設計已完成。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故宮就消費合作社之營業適法性、銷售盈餘、公益金、公積金等,依法確實改善以杜絕爭議。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故宮與其他部會研議,建構機制協助文創業者與大陸溝通,建立文物資訊交流平台,解決智慧財產權、市場通路與資訊對等透明等問題。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故宮擬定具體方案,以得獎作品為基礎圖樣,進行文創產品之開發。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故宮於一週內提出100年度衍生文創產品銷售經營之書面財務報告,詳細說明營業總收入增加但稅後盈餘下降的原因。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故宮研議增加院外文物展出審查次數,並提出書面報告,包含民國98年以後申請案件與審核通過明細,以及可行性研究結果。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所銷售之文物、文創、古蹟等歷史文物資產之複製品,皆必須依據統收統支之規定,銷售收入歸屬國庫歲入,不得有截留、保留,並明訂收支管理規範於委辦契約中。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故宮以書面報告詳細說明近三年來,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之成本及盈餘的相關細節,以利監督,並於2週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故宮建立兩岸及國際交流借展標準作業模式,將相關收入與成本覈實列支,以利立法院審議。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1601
- 卷/期/冊
- 101/16/1
- 發布日期
- 2012-04-1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