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艦國造與採購案審查:聚焦國防自主、軍備困境及募兵爭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3-29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我國潛艦採購案執行現況及潛艦國造可行性評估,會中主要討論國防部對潛艦國造的態度、台船公司建造潛艦的能力、美國對台軍售潛艦的進展與挑戰。委員們普遍支持國造以強化國防自主,但對國防部態度保守、預算編列不足及潛艦國造的技術與資金瓶頸提出質疑。會議也觸及募兵制公平性、國防部大樓工程爭議及林毅夫返台案等議題。最終,委員會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與經濟部啟動跨部會小組,推進潛艦國造並提升相關研發能量。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報告事項一)
核心議題
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的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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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無誤,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外交部部長楊進添報告「外交休兵政策對我國爭取參與國際組織之影響」,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本次報告主要針對外交部「外交休兵政策」實施以來,對我國爭取參與國際組織所造成的具體影響進行說明與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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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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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煌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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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池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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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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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方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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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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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凱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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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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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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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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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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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國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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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唐山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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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涵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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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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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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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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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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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楊進添 外交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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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國猷 外交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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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經銓 領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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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進發 國組司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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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穎玲 人事處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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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邱議瑩、潘維剛、馬文君、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論事項三
邀請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報告「我國潛艦採購案執行現況及潛艦國造可行性評估」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評估我國潛艦採購案的執行現況,包括向美國爭取軍售的進度與挑戰,同時深入探討潛艦國造的可行性,涵蓋技術、資金、國際合作及國內產業能量等關鍵要素。
- 會議亦討論了募兵新制實施的公平性問題、國防部新大樓工程的延宕爭議、海鷗直升機失事搜救進度、林毅夫返台案的處理原則,以及國軍靶場對漁民生計的影響與補償問題。
相關爭議
- 國防部對潛艦國造的態度:趙副部長世璋表面支持國造,但強調設計藍圖、關鍵裝備、技術資源與預算等限制,被多位委員質疑為保留態度或消極作為。
- 台船公司與國防部對國造能力的認知差異:台船董事長譚泰平表示只要有藍圖和技術協助,台船有能力建造艦體,但關鍵裝備和武器系統超出能力範圍;國防部則強調潛艦建造的高風險與技術複雜性,認為台船尚無法克服關鍵要素。
- 潛艦採購與國造的預算與效益:委員質疑國防預算編列的象徵性,如F16C/D僅200萬、潛艦50萬,並擔憂潛艦國造可能排擠其他軍購預算,對國造潛艦的成本效益與作戰能力提出疑慮。
- 美國對台軍售潛艦的態度與障礙:多位委員指出美國遲遲未出售潛艦且無意轉移技術,質疑美國的誠意及台灣在國際環境下的籌獲困境,並提到美國前白宮官員出書稱無人支持。
- 募兵新制實施時間點的公平性:羅淑蕾委員質疑以民國83年1月1日為基準日,造成同班同學因出生日不同而有不同兵役長度,影響公平性。
- 國防部新大樓工程延宕與爭議:陳亭妃、黃偉哲、蔡正元委員質疑國防部大樓工程延宕8年、預算增加、與榮電公司及退輔會之間的訴訟問題,並要求懲處失職人員。
- 林毅夫返台掃墓案:羅淑蕾、詹凱臣、黃偉哲、林佳龍委員質詢國防部對林毅夫返台的立場,強調其投敵罪嫌與軍紀問題,並要求國防部堅定立場,不受中國大陸施壓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潛艦國造持保留態度,並指責其表面支持,實則設限一堆條件。
- 認為國防部對於軍購案和潛艦國造態度消極,預算編列象徵性,是「烏龜心態」。
- 質疑國防部大樓工程延宕8年,預算增加,並與退輔會互相控告,要求懲處失職人員。
- 認為國防部軍購消極是配合馬英九的「和平協議」及「一國兩區」政策。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全力搜救海鷗直升機失事人員,即使超過黃金72小時也要「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 舉雙手贊成潛艦國造,認為在關鍵武器取得不易下,這是強化水下戰力的最適當時機。
- 認為潛艦國造可提升台灣造船工業、活絡經濟,並建議不一定要馬上造大型潛艇,可從200噸級開始。
- 強調潛艦國造需政府支持、預算編列,並克服美國關鍵技術移轉困難,將其列為國防施政重點。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到其在民國91年推動「潛艦國造」決議,批評至今毫無進展,但表示不怪國防部,因美方從未想讓我們具備造潛艦能力。
- 認為台灣應展現製造潛艦的決心,刺激美國協助,提供關鍵技術和裝備,強調「天助自助」原則。
- 批評國防部對潛艦議題「民間熱,政府冷;台船熱,國防部冷」,態度消極且潑冷水,缺乏韓國人的進取心。
- 指出行政院長陳冲已承諾若國防部認為可行,行政院願協助解決財源,呼籲國防部正面看待,讓台船嘗試。
- 強調台船有能力建造艦體,中鋼可生產HY-80鋼板,鼓勵國防部多一點鼓勵而非打壓。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新制以民國83年1月1日為基準日,造成同班同學因出生日不同而有不同兵役長度(4個月與1年),嚴重不公。
- 批評國防部完全以「員額數量」而非「品質」考量兵役制度,導致制度弊病,要求提出補救方案。
- 強調林毅夫涉及投敵罪嫌,堅決反對其返台,認為若輕易放行將使軍紀蕩然無存,並支持國防部立場。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多年來經由美國或第三國取得潛艦極度困難,既然海軍絕對需要潛艦,應下定決心國造。
- 批評國防部對潛艦國造態度保守、消極,僅稱「樂觀其成」,但決心未反映在預算編列與積極作為上。
- 質疑國防部未積極主動向其他有能力建造柴電潛艦的國家探詢關鍵技術轉移許可。
- 強調亞太地區多國都在發展潛艦,台灣作為島國卻無進展,看不出國防部決心,並指出國造可創造工作機會、提升產業。
- 懷疑馬英九總統因怕得罪中國而不支持潛艦國造,要求總統明確表態支持國防自主政策。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需要潛艦,因其具隱密、嚇阻特性,能在無制空制海下執行任務,是重要戰略載台。
- 指出我國對美軍購潛艦需求書未編列預算,導致美方報價書也無報價,是潛艦採購遲滯原因之一。
- 建議潛艦國造可將潛艇分為「商業採購」的船體部分與「軍事採購」的作戰系統部分,由台船負責船體,戰系向外購買,以降低資金負擔。
- 堅決支持國防部對林毅夫案的立場,認為其投敵罪嫌牽涉國家忠誠核心價值,不應輕易放行。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認為美方遲遲不賣潛艦或提供技術移轉,可能與台灣和中國大陸之間的關係有關。
- 主張潛艦國造在結構技術方面台船應無問題,但武器配備需國防部協助,並強調國防部應有建造潛艦的決心。
- 關心台南永康砲校遷移至關廟的進度與經費,要求國防部軍備局說明。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認同潛艦國造,但認為其不宜公開討論,且國防部與台船間無隔閡。
- 指出台灣敵情威脅與國際環境變化,以及美方對台軍售潛艦的態度,認為美國可能在歐巴馬任內同意提供關鍵技術。
- 強調潛艦建造有條件,不能盲目挹注資金,並以IDF為例勉勵台船。
- 關切現有老舊潛艦的戰力維繫問題,並呼籲國防預算應珍惜並發揮最大效益。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質疑台船公司作為上市公司,國防部預算不應直接支持其研發經費,並指責國防部不清楚台船研發經費細目。
- 批評台船不願透露技術奧援國家,使會議討論無實質進展。
- 肯定台船在建造軍用船艦的實績,但質疑其潛艇製造專家團隊的專業性及潛艇國造的實績。
- 擔憂潛艦國造可能排擠其他軍購預算,若國造潛艇失敗將影響國家防備能力,要求國防部審慎評估風險並提供量化數據。
- 質疑國防部對潛艦國造的態度是反對的,且內心認為國造會比外購昂貴。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詢問台灣所需潛艇數量,指出目前艦艇老舊,美國售台潛艦已拖延12年,質疑美國不賣潛艦的原因。
- 認為美國50年未生產柴電潛艦,且不願移轉know-how,是阻礙潛艦採購與國造的因素。
- 指出美方報價3,700多億台幣(105億美金)購8艘潛艦,是讓台灣知難而退。
- 強調國防部應對潛艦國造政策鬆口,鬆綁政策,讓經濟部資金挹注,並表示台船已找到技術合作廠商。
- 要求海軍儘快就台船的分析報告作明確決定,並催促經濟部籌措相關經費。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台船未投標飛彈快艇,卻有把握建造潛艦,認為潛艦最核心的設計藍圖、核心技術、電戰系統和武器裝備若無法克服,則國造意義不大。
- 擔憂國造潛艦若關鍵技術仍依賴美方,可能重演長程預警雷達案的加價困境,導致國債高築。
- 強調光華一號成功因美方大力支持,國造潛艦需確保關鍵技術來源,並要求國防部與台船深入契合,甚至召開秘密會議討論。
- 提及台灣曾訓練一批潛艦人才,但因政策未推動而被韓國挖角,呼籲國防部審慎評估,避免浪費資源。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對海鷗直升機墜海事件表達哀痛,要求國防部全力搜救失蹤人員。
- 質詢國防部在新豐鄉坑子口靶場打靶長期影響新竹漁民生計,要求說明選定靶場法令依據,並對漁民進行補償。
- 指出靶場射擊日數過多,壓縮漁民捕魚時間,且魚群被嚇跑,要求國防部研擬補償辦法,並減少射擊時間,表示願協助立法提供法源。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對潛艦國造的報告結論是「潛艦國造別談了」,態度消極,將責任推給台船和經濟部。
- 強調蔣經國先生曾下指令組裝海蛟艇,代表國家意志,國防部應秉持此精神,積極協助潛艦國造。
- 認為台船建造潛艇成本不會比美國採購高,呼籲國軍拿出「黃埔精神」,強化戰力,不應將一切丟給經濟部。
- 建議應先決定戰略戰術再決定戰具,並考量在東海岸設置潛艦基地,以利潛艦匿蹤與後勤補保,同時帶動東部造船產業。
黃委員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部新大樓工程與榮電公司的爭議,質疑工程延宕影響營區管制,要求落實管理。
- 指出高華柱部長在擔任退輔會主委時已發現榮電公司低價搶標問題,應了解其後續影響並積極解決爭議。
- 重申國防部對林毅夫返台掃墓案應堅定立場,不受中國國台辦施壓影響,強調軍人忠誠核心價值。
- 支持高部長對林毅夫案的堅定立場,並希望此原則能持續維持。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詢兩名退伍軍官涉嫌將國軍情報交付中共案件,關切軍中是否存在通匪情形,要求國防部明確保證。
- 質疑國防部總政戰局代局長對軍中通匪問題的答覆模糊不清,浪費質詢時間。
- 關心軍訓教官設置與軍階問題,特別是主任教官的職責與工作壓力,以及教育部與國防部之間的職權劃分。
- 質疑台船公司在無軟體(戰鬥系統、聲納等)製造能力下,爭取潛艦國造是「拼裝與組合」概念,擔憂浪費納稅錢,建議若無能力應放棄。
- 關切蔣陵荒廢問題,指出政府已花費巨資,要求國防部與內政部、家屬協調處理。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潛艦國造的評估,詢問國人究竟能否建造潛艦,以及需要多久時間。
- 指出潛艦製造門檻低於噴射戰鬥機,台灣技術水準應無問題,但關鍵在於藍圖取得,若無藍圖連觀光潛艇也造不出來。
- 批評國防部及海軍不斷重複潛艦國造面臨藍圖、紅區裝備、專業技術三項瓶頸,卻無具體突破方案或期限。
- 要求國防部提出潛艦國造的明確計畫與備用方案,不能僅靠信心,若國造遙遙無期,應考慮其他購艦途徑。
- 強調海軍最初想購買潛艦,應提出購艦計畫,並評估世界各國潛艦,不能只依賴美國,因其受中共壓力影響。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仍以12年前的目標(8艘潛艦)作為現階段目標,認為應重新檢討以反應兩岸情勢與亞太環境變化。
- 指出整體軍力失衡與中共崛起,應納入新的戰略環境評估,而非僅考慮財力,並詢問是否曾評估建造小型潛艦。
- 強調潛艦國造或採購不僅是軍事問題,也涉及國家安全與外交,指出馬政府在2008年後一度未將採購潛艦列為重點,直到2010年才恢復對美採購。
- 批評馬政府談論「一國兩區」會降低台灣在國際上採購潛艦的正當性,甚至導致心防潰散。
- 支持高部長對林毅夫案的堅定立場,認為若不依法辦理,將影響國防防衛的正當性,並要求部長頂住國台辦壓力。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部大直新大樓工程進展,特別是博愛案因榮電公司低價搶標導致工程延宕、假處分等問題。
- 質疑若台船無潛艦建造經驗、藍圖、紅區裝備及專業技術,讓其國造潛艦風險太大,如同讓無經驗營造商蓋大樓。
- 認為國家需要的是優異潛艦而非有能力造潛艦的船廠,潛艦國造應作為軍售受阻時的備份方案,但需審慎評估風險。
- 批評將哥倫比亞毒梟潛艇與台灣潛艦國造比較是「沒知識」,強調台灣需能對抗中共的潛艦,而非供展覽的國產潛艇。
- 擔憂潛艦國造若市場不存在,台船恐因長期無訂單而倒閉,且造出的潛艦可能不具作戰能力,浪費國家資源。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潛艦國造的「持續審慎評估」結論是客套話,認為實質上目前不可行。
- 指出台船雖稱載台部分有信心,但無合作國家且關鍵裝備無法獲得,質疑此討論無意義。
- 批評國防部未對潛艦國造提出具體時效,擔憂在對外採購與國內製造兩頭空,是「混時間」。
- 認為國防部應像美國國防部一樣,自主評估廠商技術可靠性,而非提出模糊方向。
- 直言潛艦國造在可預見將來不可能,應努力購買,並批評國防部報告過於簡略且包裝誇張,浪費資源。
相關人員回應
趙世璋 國防部副部長
- 國防部支持國艦國造政策,但潛艦國造需考慮設計藍圖、關鍵裝備、技術資源與預算節約等因素,需審慎評估。
- 潛艦建造有高風險和技術突破問題,國防部需考量符合作戰需求及官兵安全。
- 國防部對潛艦國造的態度並非按兵不動或表面功夫,而是必須克服現實環境與關鍵技術問題。
- 國軍是國家安全的守護者,需堅定實力,潛艦是所需裝備,軍備預算編列並非象徵性或擺爛。
- 國防部大樓爭議是榮電公司的問題,退輔會僅為股東,將依工程公約與契約依法辦理。
- 海鷗救護直升機搜救行動仍在全力進行,未放棄任何生還機會,已投入水下探測器、聲納定位器及獵雷艦。
- 國防部對潛艦國造持支持態度,但關鍵藍圖與裝備突破需國防部努力爭取,並期待台船公司精進。
- 募兵新制實施時間點是依法依年次核算,並經過內部研討,符合兵役公平原則,不管定在哪個年次都會有類似現象。
- 林毅夫涉投敵罪嫌,仍在通緝中,牽涉國家忠誠核心價值,國防部立場堅定,無模糊空間。
- 台灣絕對需要潛艦,因其隱密、嚇阻特性,是有效執行監偵、哨戒、情傳、阻絕及奇襲的戰略載台。
- 潛艦採購案分為可行性評估與建造兩階段,美方未通過國務院審議,故無法進入第一階段。
- 針對潛艦採購與國造,國防部採取雙管齊下策略,持續向美方爭取軍售,並樂觀其成台船突破國造技術。
- 台灣所需潛艇數量約10至12艘,加上現有2艘劍龍級潛艦,概估總計8艘採購案,噸位需求約1,000至1,500噸。
- 美國遲遲未售台潛艦是因其國家利益、亞洲態勢及兩岸關係等綜合因素考量。
- 美國50年未生產柴電潛艦,美方協助籌獲潛艦可能包含在美國生產或向歐洲訂單,方式籠統。
- 美方對8艘潛艦概估報價3,700多億台幣(105億美金),是因以2000噸型潛艦為基準獨立造價款計算。
- 國防部對台船公司並非不相信,而是潛艦建造涉及藍圖、關鍵裝備、專業技術等問題必須解決,否則風險太大。
- 國防部預算不能直接支持台船公司研發經費,需完成建案程序,且台船為國營企業,經濟部協助輔導較佳。
- 潛艦國造與對美採購的成本目前無法仔細評估,因兩邊價錢皆未確定,但內心認為國造可能較貴。
- 國防部會審慎評估潛艦國造風險,不能承擔造出潛不下去的潛艇的風險,必須符合作戰需求。
- 國防部與台船公司一直密切合作推動國艦國造,沒有隔閡。
- 國軍對敵情變化有了解,共軍從近岸到遠海軍力增強,威脅嚴峻,但兩岸關係和緩,美軍政策轉向亞洲等都是國際情勢變化。
- 預判美國歐巴馬總統任內有可能同意提供關鍵技術或能力,因美國政府重申依《臺灣關係法》對台軍售未變。
- 國防部認同潛艦建造不能盲目挹注資金,需考量戰略效益,並努力維繫現有老舊潛艦戰力。
- 國防部會將委員提醒納入風險評估,潛艦國造應指出可能的風險,不宜給予過高幻想。
黃曙光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 海軍建軍秉持「國艦國造」優先政策,已建造136艘艦艇,並持續爭取潛艦籌獲,推動技術轉移國內建造。
- 潛艦具戰略嚇阻能力,海軍自76年獲2艘劍龍級潛艦後數量不足,茄比級超壽限,故持續向美爭取8艘柴電潛艦。
- 軍售案採二階段,第一階段為「可行性評估」,第二階段為「建造」,目前美方審議中,未獲正面回應。
- 潛艦國造行政院於92年成立跨部會推動小組,確立「漸進式合作造艦方案」,台船公司具船體建造能力,但關鍵裝備與武器系統需美方提供。
- 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93年評估潛艦國造條件尚未成熟,但台船101年提出「潛艦國造執行建議書」。
- 潛艦建造具高技術、高整合、高風險特性,台船需克服設計藍圖、關鍵裝備(需輸出許可)、專業技術等關鍵要素。
- 台船公司為取得國外技術協助與關鍵裝備,亟需研發資金挹注,但海軍在關鍵要素未克服前無法提供經費。
- 國防部肯定台船努力,建議由經濟部協助輔導台船解決資金與技術窒礙。
- 潛艦國造雖高風險,但可增加國內造船產值與經濟效益,達成海洋防禦目標,海軍將持續要求美方履行承諾,並期待台船突破造艦能量。
- 台船對建造載台有自信,但關鍵裝備和武器取得超出其能力範圍,需關鍵技術移轉和建造藍圖。
- 海軍作戰需求經評估,1,000至1,500噸潛艦最適當,總需求量約10至12艘,考量預算訂在10艘。
- 台船公司已向海軍及國防部提交潛艦國造研究報告,海軍正在審慎評估中。
- 海軍對潛艦國造的突破方案,需要台船公司獲得藍圖與紅區裝備,並進入研發階段,海軍會配合行政院主導。
- 海軍一直努力爭取購艦,針對世界各國潛艦做過評估,認為只有美國能承擔中共壓力,其他國家不易釋出技術。
- 潛艦國造是現行國家政策,但目前執行有困難,若國造遙遙無期,海軍仍需潛艦,會持續尋求購艦途徑。
- 國防部新大樓工程爭議,榮電公司終止契約是因其低價搶標後無法履約,國防部已採取法律程序並重新發包。
- 潛艦造價概估,美方曾報價3,700多億台幣(105億美金)購8艘2000噸型潛艦,海軍已砍掉1,000多億。
- 海軍已規劃在東部設置潛艦基地,以左營為主,蘇澳亦可,因東部水域較深利於潛艦匿蹤。
- 現有茄比級與劍龍級潛艦維保與戰備訓練皆持續保持高妥善率。
譚泰平 台船公司董事長
- 做為造船廠,只要取得關鍵藍圖與技術協助,台船公司對生產線準備、人員訓練及建造能力絕對沒有問題。
- 台船公司在世界上從基本設計到建造技術都是前段班,設計的商船曾獲英國皇家獎項,並能建造性能優於三星的船隻。
- 台船公司有信心,只要有關鍵技術移轉和建造藍圖,就能建造第一艘國造潛艇,但關鍵裝備和武器取得超出能力範圍。
- 台船公司在二代艦、光華一號成功級艦、光華三號、光華六號飛彈快艇等軍用艦艇建造方面有實績,共建造115艘軍艦。
- 台船公司目前無潛艇製造專家,但有41人組成的潛艇國造小組進行研究,就載台部分有十足信心完成。
- 台船公司在研發項目中曾訪問多國和設備廠商尋求技術突破,但商源不便透露。
- 若只負責艦體(商業部分),台船可以進行,但關鍵武器和設備需先取得,因艦體設計需配合裝備。
- 台船目前資本結構約75億,建造潛艦所需資金龐大,有困難;但商船可向銀行借貸。
- 潛艦製造分為載台與武器兩部分,台船在軟體製造武器方面沒有能力,但載台部分可努力。
- 台船「潛艦國造研究小組」有41人,若案子成立,需國防部主導,聯合台船、中科院、聯設及民間廠商共同努力。
- 台船過去曾投資7千多萬元研製壓力殼,驗證船體精密技術,並經德國專家評估具備建造能力,但受經費與人力限制。
高華柱 國防部部長
- 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因參加中樞春祭典禮,請假至11時30分,由趙世璋副部長代理。
- 潛艦是非常複雜的武器系統,除了載台,必須其他配套措施完成才符合作戰需求,會與台船做深層研討。
- 潛艦採購是納稅人的錢,除了需求也要考慮成本。
- 國防部基本政策是「國艦國造」,台船有合作經驗,但潛艦國造需克服藍圖、紅區裝備、專業技術三項關鍵因素。
- 國防部大直新大樓工程「博愛案」因榮電公司低價搶標,機電工程延宕,導致假處分,國防部將重新發包,可能影響工期。
- 國防部對林毅夫案立場堅定,總統府已發新聞稿支持國防部看法與做法,無模糊空間。
- 國防部新大樓廠商評估採公開招標,低於80%會重新評估,但潛艦國造非純工程問題,涉及國家政治環境。
- 潛艦國造是備份方案,若軍售受阻,結合相關單位推動,不能放棄,但需審慎評估風險。
- 國防部已向美方採購部分獲得歐巴馬政府軍售120億美金。
- 台灣目前有4艘潛艦,目標是再採購8艘,加上現有2艘,總計10艘是最低需求,適合台灣東部水域作戰。
- 潛艦數量與兵力目標雖為12年前所訂,但需考量國家財力,防衛作戰不只靠潛艦,不應落入軍備競賽。
- 潛艦國造與採購議題,國防部會持續努力,多線並進,馬總統也支持國防自主,但需仔細評估。
- 新豐鄉坑子口靶場是北部重要戰略要地,射擊日數已減少,但長期影響漁民生計,國防部將研擬補償辦法,並召開協調會。
- 國防部新大樓工程爭議是廠商問題,國防部與退輔會皆希望共同解決,將持續協調並很快再發包。
- 國軍總政戰局代局長對軍中通匪問題答覆有誤解,部長澄清保防工作無止盡,需進一步了解。
- 學校軍訓教官主任通常為上校,教育部有15所大學主任教官職缺為少將,由教育部負責分派工作,國防部提供教官。
- 潛艦國造議題背景是台船提出研究報告,委員有不同看法,故召委安排專案報告,國防部將持續審慎評估可行性。
- 國防部認為潛艦國造在藍圖、紅區裝備及專業技術三項瓶頸未突破前,目前是不可能的,但會努力突破,不能放棄。
王天德 國防部人力司司長
- 募兵制以年次而非年級決定服役方式,是依法推算,旨在符合兵役公平性,避免因年級改變造成不公。
- 兵役法通過後,國防部於去年底依法公布,決定83年次的役男服役4個月,是最符合兵役公平的處理方式。
蔡振義 國防部軍備局處長
- 台南永康砲校遷移至關廟案目前正常進行中,已確定遷至關廟,並開始實施。
- 國防部與台南市政府定期召開會議,委外PCM已上網招標,工作計畫經行政院工程會通過,下個月將簽訂代辦協議。
- 整個砲校預計在106年完成遷移,總經費約46億元,資金已有著落。
羅際琴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新豐鄉坑子口靶場射擊日數已降至年平均128天(每週至多3天),較早期減少。
- 自民國52年開始射擊,對管制區內3個定置漁網曾做補償,但管制區外因「於法無據」無法補償,國防部有菩薩心腸,會持續努力。
- 國防部會與法務部、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等相關單位協調補償問題,若委員協助立法提供法源,將可實施。
王明我 國防部總政戰局代局長
- 兩名退伍軍官涉嫌蒐集國軍情報交付中共,此案多年前已有線索,退伍後已移交調查局與國安單位偵辦。
- 就目前了解範圍,軍中應無通匪情形,但保防工作無止盡,需時時刻刻進行。
- 去年8月當兩名軍官與國軍內部軍官接觸時,已獲得相關線索,國防部全力配合司法偵辦。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委員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邱議瑩、林鴻池、李桐豪、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通過蔡煌瑯等7人提案,建請行政院應再度啟動「潛艦國造跨部會推動小組」,推進國造潛艦實造階段。
- 通過蔡煌瑯等7人提案,修正後要求國防部未來應於國防重大意外事故發生後半年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調查報告,並將結果公開於官方網站上,作為改革補救措施依據。
- 通過林郁方等7人提案,建請行政院和經濟部輔導台船公司與「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提升國內潛艦「研發構形設計」、「合約管理」和「合約審查」能量,相關經費由行政院開發基金或經濟部相關預算支應。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1801
- 卷/期/冊
- 101/18/1
- 發布日期
- 2012-04-1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