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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探討高齡社會對策、都市更新爭議與原住民安居政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4-0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3次會議主要針對政府當前住宅政策、高齡化社會因應對策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並處理多項臨時提案。會議核心聚焦於台灣人口快速老化趨勢、老人福利服務現況與未來規劃、以及「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所衍生的爭議與《都市更新條例》修法需求。委員們就老人經濟安全、健康維護、生活照顧、居住正義及都會原住民安居等議題提出質詢與建議,行政部門則就財政影響及政策方向進行回應。最終,多項提案經修正後通過,並要求內政部與相關單位提出檢討報告或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就「為落實居住正義談政府當前住宅政策推動現況及未來規劃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內政部就台灣人口快速老化趨勢、當前老人福利服務推動現況(經濟安全、健康維護、生活照顧)及未來因應對策(強化家庭社區照顧、保障老年經濟安全、提供高齡友善環境、推動社會參與及完善高齡教育)進行專題報告。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老人福利政策的完備性、跨部會整合、城鄉差距、長期照護產業化、老人自殺問題、少子化對策及「以房養老」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老人福利政策的完備性與成效:委員質疑現行政策是否完備,部長承認老化速度快導致盲點,且光靠政府補貼成效有限,需民間參與。
  • 長期照護的職責劃分與產業化:委員質疑內政部與衛生署在長期照護主管機關的權責不清,以及是否應鼓勵長期照護產業化,同時兼顧弱勢照顧。
  • 高齡化社會對策的整體策略:委員批評內政部報告缺乏整體策略,僅為各單位拼湊,未能有效減緩高齡化速度或提升老年勞動參與率。
  • 「以房養老」政策的適用對象與範圍:委員質疑該政策僅限無繼承人單身老人且集中都會區,與社會觀念及偏鄉需求脫節,推動上恐有困難。
  • 老人福利資源分配的城鄉差距:多位委員指出偏鄉地區老人福利資源不足、交通不便、資訊不透明等問題,導致「一國多制」的不公平現象。
  • 少子化與生育補助:委員呼籲政府應更積極鼓勵生育,提出具體補助方案,而非僅侷限於中低收入戶,並質疑政府在花費上孰輕孰重。
  • 老人自殺問題:委員關切台灣老人自殺率高於平均,尤其在都會區更嚴重,要求內政部提出具體防制措施,並檢討老人身心健康照顧政策。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紅十字會在消防、救災、交通運輸災難設施排除及戰爭時期傷兵救助上的具體作為,並要求內政部說明其特殊性、必要性及國際性。
  • 認為若無《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所做之事,其他慈善團體亦能達成,其特權應被取消。
  • 指出紅十字會在八八風災募得鉅款後,仍向政府申請補助,且有大量款項未支用,質疑獨厚紅十字會。
  • 要求內政部提供更周詳資料,說明紅十字會法存續的必要性。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應有因應高齡化社會的口號,並重視社會對敬老觀念的薄弱及歧視現象。
  • 質疑政府補貼措施可能讓民眾認為老人丟給政府養,呼籲建構友善老人社會,而非僅金錢補貼。
  • 指出公告地價提高導致部分老人喪失津貼資格,要求盡速修正法規,將自住房屋排除在資格限制外。
  • 關切長期照護中的外籍看護申請不易問題,建議跨部會整合檢討巴氏量表與勞委會協調。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老人福利政策的完備性與缺點,認為光靠政府不足,需鼓勵民間參與。
  • 主張未來老人福利政策應更全面,從照顧弱勢失能老人擴展至強化健康活躍老人,並思考世代融合。
  • 關切老人照護產業發展不起來的問題,要求政府評估能否承接,並在產業化與弱勢福利間取得平衡。
  • 呼籲行政院副院長主持跨部會會議,對老人照顧政策進行整體財務效益評估,並提出具體做法讓老人健康快樂生活。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關切文林苑都更案,詢問政府是否應採取特別救濟措施,並反對在修法前全面暫停都更案。
  • 主張都更條例修法方向不應要求全體住戶同意,但應修正第11條將都市更新單元確定權回歸行政部門,與都市計畫結合。
  • 建議修法應特別注意第19條,納入公聽會等聽證程序,避免建商主導事業計畫擬訂與確定,確保公共利益。
  • 主張修正第25條之1,回歸舊法,以鑑價機構鑑定標準保障少數人權益,而非權利變換導致權利剝奪。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釐清文林苑都更案的行政程序是否確實完成,特別是文件送達問題,若未完成應撤銷案件。
  • 建議內政部建立閒置房屋及車位資訊平台,促進活化利用,但需兼顧民眾隱私。
  • 關切少子化問題,建議育嬰補貼政策應更積極,不應僅偏向中低收入戶,並考量財政負擔。
  • 質疑「以房養老」政策中「無繼承人」的限制與社會現狀脫節,建議放寬,並呼籲降低巴氏量表標準及加強防治外籍看護逃跑問題。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批評內政部報告缺乏整體策略,未能有效因應台灣快速老化趨勢,且長期照護服務覆蓋率過低。
  • 質疑部長對文林苑都更案的態度事不干己,未與台北市長聯絡協調,也未主動表達政府立場或關切王家權益。
  • 要求內政部營建署於2週內針對文林苑個案範圍劃定、計畫概要、審議、執行拆除過程進行通盤檢討,釐清有無違法之處。
  • 主張都更條例應修正,禁止在未取得所有屋主同意前預售房屋,以避免建商藉由開放空間獎勵等手段強行拆遷。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高齡化速度為全球之最,問題嚴重,應納入少子化、人力結構等跨部會議題一併討論。
  • 質疑內政部在長期照護政策上未有清楚職掌劃分,政策僅為「有洞補洞」,缺乏整體概念與產業化思維。
  • 指出嘉義市曾為長期照護示範城市但計畫中斷,且醫療資源豐富,應發展長期照護醫療產業,政府不應阻礙。
  • 要求內政部在1個月內釐清高齡化與少子化政策邏輯,提出具體方向,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應付式政策。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文林苑都更案,建議政府柔性處理組合屋問題,但原地重建涉及法令困難。
  • 提醒內政部不能對文林苑案坐視不管,應主動協助台北市政府,避免事態擴大,影響都更政策推動。
  • 呼籲政府在處理都更爭議時,應兼顧民眾權利與都更必要性,秉持公平原則,不應污名化都更或基層公務員。
  • 再次提及公告地價調漲導致老人喪失年金資格問題,要求內政部盡速修法或主動處理津貼部分。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文林苑都更案執行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並指出警察使用LED燈照射民眾不恰當。
  • 強烈質疑建商在未取得拆除執照前即獲建築執照,懷疑有官商勾結,要求特偵組介入調查。
  • 關切老人照顧經費佔GDP比例遠低於其他國家,要求內政部提出整體財務規劃,並考量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法問題。
  • 指出都會區房價高,導致老人租不到房子,建議內政部建立租屋平台並思考提供社會住宅等解決方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詢問文林苑案台北市政府有無違法,並建議政府應主動澄清,避免都更政策被污名化。
  • 要求內政部說明都更條例修法方向,包括同意比例與政府權限,並強調都更是都市發展重要政策,不應停擺。
  • 關切實價登錄導致公告現值提高,使低收入戶資格受影響,要求內政部盡速修法彌補。
  • 建議政府應有具體鼓勵生育作法,例如生第三胎由政府支付從小學到大學費用,並鼓勵三代同堂,提供更大誘因。

張曉風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單位應擬訂辦公人員空間比例法案,避免辦公室無限擴張。
  • 主張應修法加重詐騙老人者的刑責,並對假藉公務人員名義詐騙者施以更重刑罰。
  • 建議政府應在巷弄普遍設置復健科及家醫科診所,解決老人就醫不便及病患延誤問題。
  • 呼籲政府在推動三代同堂時,應擴大定義至「三代同樓」、「三代同巷」或「三代同里」,並加強宣導敬老觀念。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在文林苑案中未與台北市長聯絡,批評中央與地方溝通距離遙遠,態度事不關己。
  • 要求內政部營建署於2週內針對文林苑個案所有流程進行通盤檢討,釐清有無違法或不合法令之處,並敢於建議撤銷計畫與證照。
  • 指出都更條例第36條規定拆遷費用由王家支付不合理,且建商為取得開放空間獎勵而強行拆遷,是「人吃人」的典範。
  • 主張都更條例應修正,未取得所有屋主同意前不得預售,並適度引進公辦都更機制,保障人民財產權益。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建議原鄉地區應整合老人與小孩照顧資源為單一窗口,簡化申請流程,避免各部會分散,並要求內政部與原民會討論。
  • 指出原鄉地區協會爭取經費困難,補助過低且核撥延遲,導致志工需自掏腰包,要求內政部徹查並加強督促地方政府。
  • 要求內政部與交通部等相關部會於1個月內,就原鄉地區老人交通、福利及小孩就學問題進行跨部會協調並提出完整計畫。
  • 指出政府補助民營客運油費卻忽略原鄉地區無交通工具問題,要求交通部提供購車協助,並解決原鄉交通困境。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批評內政部「人口政策」報告實為「老人福利政策」,缺乏真正的人口政策與減緩少子化的具體措施。
  • 引用歐洲經驗,主張政府應直接補助新生兒,建議每月補助3,000元至12歲,並指出政府在花博、夢想家等項目上浪費,卻不願用於人口政策。
  • 強調人口政策是國家最重要議題,若不及早投入,未來財政將更惡化,要求部長積極推動生育補助,不應短視。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呼應少子化問題,建議政府應針對年收入低於48萬元家庭實施生育補助,並提供托育、教育、租房、優先就業等配套措施。
  • 指出台灣社會對非婚生子女觀念接受度不高,導致嬰兒被淘汰,呼籲政府應以孩子為中心提供全面照顧。
  • 關切長期照護法草案偏重醫療,忽略老人獨居、歧視等困境,建議長照法應納入更多老人進入醫療體系前的照顧面向。
  • 強調老人租屋困難、歧視問題嚴重,建議內政部應整合老人居住與照護系統,並儘早提出長期照護法草案。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老人自殺問題嚴重,尤其都會區老人自殺率高達一般人4倍,年增率5.8%,男性自殺比例高於女性。
  • 指出老人自殺主因是久病厭世與情緒憂鬱,要求內政部與衛生署推動老人醫療中心、社區醫療據點,並加強老人身心健康照顧。
  • 主張老人長期照護政策應以家庭、社區為主,安養中心為輔,讓老人活在社區中,避免高自殺率。
  • 要求部長提出具體防制老人自殺措施,讓台灣成為尊重、疼惜老人的社會。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強調人口老化是國安問題,台灣老化速度遠超歐美,嘉義縣尤為嚴重,因青壯人口外流導致高齡化,呼籲政府重視。
  • 質疑長期照護法草案偏重醫療機構,內政部應更積極介入,尤其對偏鄉失能老人照護不足問題。
  • 指出偏鄉地區居家服務員人數不足,且交通補助費用與都會區齊頭式計算不公平,要求內政部檢討修正。
  • 呼籲內政部應全面檢討嘉義縣老人人口老化與長期照護問題,提出具體防範措施,並加強關懷失智失能老人。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越權回答台北市政府都更條例有無違憲,指出釋憲權不屬行政機關,要求檢討疏失。
  • 關切林口A7合宜住宅土地尚未完全徵收卻已標售,憂心重演文林苑問題,要求檢討程序,避免民怨。
  • 指出「以房養老」政策試辦地區集中都會區,忽略人口老化嚴重鄉下地區的需求,要求推廣至全國。
  • 呼籲內政部應思考真正人口結構老化嚴重的地區,並將「以房養老」政策經驗推廣至鄉下。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引用老婦為救房喪生火窟案例,指出政府老年政策存在巨大問題,許多中高齡長者面臨經濟與隔代教養困境。
  • 批評各縣市政府財力不同導致老人福利「一國多制」,喘息服務、居家服務申請標準不一,中央補助款未落實。
  • 質疑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普及率與成效,認為服務對象有限,資源分配不公,未能照顧到最弱勢的偏遠地區老人。
  • 建議內政部與衛生署應跨部會整合老人政策,檢討社會救助法中對隔代教養老人不動產的排富條款,照顧邊緣性家庭。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長期照顧計畫責任歸屬不清,呼籲行政院建立明確權責統合機制,避免部會互推,並解決「一國多制」問題。
  • 要求政府應統籌規劃全國一致的老人福利標準,避免城鄉差距導致資源不均,特別是花東等偏鄉地區。
  • 關切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責人員約聘僱問題,要求制度化,並提供花蓮偏鄉地區老年人口平均資源與都會區比較數據。
  • 強調偏鄉地區因年輕人外流,缺乏志工與家庭支持,導致老人負擔更高醫療交通成本,政府應正視城鄉差距,提供彌補措施。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老年人口快速增加,以外籍看護工比例推估,未來需求將大幅成長,要求內政部與勞委會研擬因應政策。
  • 強調本籍看護工數量遠少於外籍看護工,政府應務實面對人力缺口,不能有意識形態,應減輕年輕人家庭負擔。
  • 關切印尼等國可能停止輸出看護工,詢問內政部如何填補人力缺口,避免家庭與機構面臨困境。
  • 批評政府在老人照顧政策上缺乏人力規劃,導致有錢卻無人照顧的窘境,要求內政部勇敢向勞委會表達看法。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召委未來安排少子化議題討論,並要求內政部參考國外案例,提出國內少子化對策報告。
  • 關切高齡化社會下硬體設施與空間配套,建議建築設計應考量「全齡住宅」,從年輕住到老,並納入建築技術規則。
  • 主張都市更新應增加更多公共福祉與互動空間,特別是集合住宅應強調公共空間規劃,避免老人孤寂。
  • 建議內政部支持公墓公園化,增加偏鄉地區老人、小孩公共活動空間,並研究延退機制,讓健康老人持續參與社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老人福利政策存在「一國多制」現象,要求內政部全面檢視並實現公平化、一致化,消除城鄉與區域差距。
  • 關切「以房養老」政策試辦名額過少且集中都會區,要求擴大規模並確保財源,避免成為口號政策。
  • 指出全國有54萬老人有假牙需求,但內政部僅補助6,000多人,批評資格限制過嚴,要求放寬並爭取更多財源。
  • 建議政府應補助老人電動代步車,參考國外做法,放寬資格,並檢討內政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使用率不足問題。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老人照顧市場存在巨大供需落差,政府停留在福利階段,扭曲市場功能,導致財政惡化與需求未滿足。
  • 強調應建立老人照顧服務市場,產業化經營,創造投資就業機會,增加政府稅收,並將政府角色從服務提供者轉為輔導者。
  • 批評健保制度對老人不公平,繳費低於使用比例,建議老人免繳健保費,並呼籲政府進行總體資源管理改革。
  • 借鑒荷蘭等國經驗,主張將社區建設與老人照護結合,營造符合現代需求的產業化都市環境,而非使用18世紀的舊方法。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詢問內政部機構安養與居家安養的區隔與比例,並指出偏遠地區多推居家安養,且補助對象多為中低收入戶。
  • 呼籲政府應重視偏鄉正義,確保偏鄉民眾享有與都會區同等的照顧與服務,特別是交通不便問題。
  • 肯定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在偏鄉的重要性,但指出原鄉部落普及率低,且原民會與內政部據點可能重疊,建議內政部大力推展。
  • 要求內政部增加偏鄉社區關懷據點的經費補助,解決其營運困難,並承諾在1個月內與委員辦公室協商,解決原鄉老人與小孩問題。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應更關切75歲以上老人,而非僅以65歲為標準,並指出台灣機構照護與居家照護率遠低於日本等先進國家。
  • 呼籲內政部應擴大居家照護範圍,不僅限於失能者,也應包括陪伴健康老人,提供生活安排與情感支持,避免孤單。
  • 鼓勵內政部爭取經費,擴大組織與預算,提升老人照護領域的機能,並請社會司同仁在未來衛生福利部中持續努力。
  • 強調老人照護問題需要經費,立法院願支持,但需由行政部門積極爭取,並學習先進國家經驗。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指出榮家老人與一般中區老人之家老人平均壽命相差7至9歲,質疑政府老人福利資源分配不公,要求內政部整合榮民與一般老人照顧。
  • 批評部分縣市老人裝假牙免費,其他縣市卻需自費,違反公平正義原則,要求內政部不應推託地方自治,應找財源照顧所有老人。
  • 關切老人自殺率高於年輕人,與久病厭世、孤獨憂鬱有關,建議政府應檢討老人身心健康照顧,並思考老人休閒活動認定。
  • 主張老人福利法應修正,對小額賭博的長者免責,因其為休閒消遣,不影響經濟,並要求檢討國民年金排富條款對邊緣老人的影響。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肯定次長在老人照護領域的經驗與努力,並強調長期照護是國家重要危機與公共政策,應痛下決心推動。
  • 指出居家照顧預算曾動用第二預備金,要求新年度預算應足額編列,並關切日託照顧中心床位不足問題。
  • 建議政府應活化閒置小學教室等公共空間,提供給社區老人使用,讓老幼共融,生命循環,並要求內政部半年內完成規劃。
  • 建議警政署應對老人小額賭博行為採取柔性處理,制定行政命令或內部規範,將千元以下賭資視為娛樂性質,免於逮捕。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指出長照服務需求老人近70萬,但實際服務量僅8萬多,導致家庭(特別是女性)負擔沈重,要求政府加強服務量。
  • 建議政府應改變觀念,從預防醫學角度出發,讓老人健康老化、在地老化,並從直接提供服務轉為資源整合者、服務購買者與管理者。
  • 主張政府應聘僱外勞,給予符合勞基法條件,照顧更多人,避免家庭自行聘僱導致照顧者身心俱疲的悲劇。
  • 建議將喘息服務提高至一年52天,並將外籍看護納入,同時法制化照顧者勞動權益,建立申訴管道。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 承認台灣老化速度快,老人福利政策存在盲點,光靠政府補貼難以解決問題,需民間團體共同努力。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將導致顯著稅損,稽徵程序簡化已在研議,離島稅賦優惠可再檢討。
  • 表示對紅十字會的戰爭救援SOP、國際性及特殊性無法明確解釋,將會後提供更周詳資料。
  • 同意將研議提高扣除額上限及加強離島稅賦優惠的建議,並於1週內提交書面報告。
  • 強調文林苑都更案是台北市政府權限,內政部是政策單位,將與台北市政府積極溝通,並在6個月內擬訂新法案。
  • 不贊成在法律未修訂前全數暫停都更案,認為不應污名化都更,但修法將考量建商權限、公共利益定義及聽證程序。
  • 承諾會向行政院副院長報告,組成跨部會會議,對老人照顧政策進行整體財務效益評估,並提出具體做法。
  • 同意將空餘屋調查及租屋平台相關辦法盡快推出,以協助老人及弱勢族群解決租屋問題。
  • 承諾會向法務部反映加重詐騙老人刑責的建議,並請法規會研究。
  • 同意原鄉地區老人與小孩問題特殊,將在1個月內與委員辦公室研究,並邀請相關部會協商解決交通、福利及就學問題。

簡慧娟 內政部社會司司長

  • 表示紅十字會以救災為主,協助政府救災,例如莫拉克風災募款,但未具體說明消防、交通運輸災難排除作為。
  • 承認紅十字會作為人民團體,沒有紅十字會法也能做救災工作,且已在修法取消其募款特權。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導致稅損問題,表示已在蒐集資料,將盡快提出修正。
  • 指出過去老人照顧偏重弱勢失能老人,未來方向將更全面,強化健康老人部分,推動活躍老化與世代融合。
  • 表示老人福利政策執行需政府、民間企業、NGO共同努力,政府主導,民間執行,並承認長照產業發展仍有努力空間。
  • 承諾會後向委員確認紅十字會向政府申請八八風災補助款的資料,並就紅十字會法存續必要性再作報告。
  • 針對原鄉地區協會申請經費低且核撥延遲問題,承諾加強督促地方政府,並派員了解情況後向委員說明。
  • 表示老人福利政策在各縣市有差異性,但地方政府依老人福利法推動法定項目,中央會透過績效考核督導。

曾中明 內政部次長

  • 確認台灣人口老化趨勢嚴重且速度快,已達高齡化社會標準,並將朝超高齡社會邁進。
  • 說明內政部因應高齡化社會從經濟安全、健康維護、生活照顧三方向著手,並有跨部會整合機制。
  • 指出長期照護10年計畫中,內政部負責7項服務(居家、交通接送、營養餐飲、輔具、家庭托顧、日間照顧、長照機構),衛生署負責3項。
  • 承認偏鄉地區居家服務員人數不足,且交通補助齊頭式計算不公平,將研議強化措施。
  • 說明「以房養老」政策將於11月試辦,由土地銀行承辦,名額100位,試辦地區包含五都,未來會考量推廣至老化嚴重鄉下地區。
  • 表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已設1,714處,普及率近50%,未來將增加偏鄉與原住民地區據點,山地原鄉有56個,平地原鄉有86個。
  • 回應老人裝假牙補助對象為低收與中低收,100年補助6,000多人,受限財源,並非消極。
  • 說明內政部所屬老人福利機構有6家,收容率約8成,保留部分床位供緊急安置,但承認部分縣市仍供不應求。
  • 表示目前僅補助低收與中低收老人健保費,佔所有老人約4%,承認96%不在受惠範圍,將研究擴大補助。
  • 同意將委員關於空間設計、公共設施互動化、公墓公園化等建議帶回處理,並將研議延退機制納入跨部會協調。
  • 回應營建署越權回答都更條例有無違憲問題,表示將回去了解,並檢討疏失。
  • 說明林口A7合宜住宅土地徵收程序仍在進行,雖已條件式決標,但會了解,避免重演文林苑問題。
  • 表示老人自殺原因包含久病厭世、孤獨憂鬱,衛生署有研究,內政部會持續努力,但強調社會支撐系統重要性。
  • 說明日間照顧中心針對失智長者有放寬樓地板面積等設施標準,以利推廣,並正與教育部協調空餘小學教室提供老人使用。
  • 承認長照服務量不足,但強調長照10年計畫每年服務人數目標成長7%,並鼓勵在地老化、社區安養。
  • 針對老人小額賭博,表示公共區域賭博警政單位會處理,若無對價行為則無違法,將與警政署研究。

張世傑 內政部營建署幫工程司

  • 說明都更案採權利變換方式,只要計畫經地方政府審核通過,實施者即可申請建照,與協議合建需100%同意不同。
  • 澄清文林苑案建商已取得拆除執照,因此建築執照發放符合現行辦法,並無問題。

趙坤郁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

  • 說明基層醫療普及化是醫療網目標,將朝此方向努力,讓基層復健及家庭醫學醫療普及各地。
  • 回應老人健保醫療支出佔總支出3成多,遠高於其人口比例10.9%。
  • 表示衛生署已針對老人自殺防治成立專案,但主要為一般性專案,非專門針對老人。
  • 針對老人全口無牙比例及假牙補助問題,手邊無詳細資料,會後報告,但強調健保制度有整體支持。

張舜清 交通部簡任技正

  • 同意原鄉交通問題,去年已嘗試協助2、3個原住民部落購車,由鄉鎮公所提供載送服務,彌補民營客運不足。
  • 表示若13個鄉公所或代表會提出符合公共運輸需求,將考慮予以協助,並配合內政部統籌照顧原住民及原鄉地區。

邱月雲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副組長

  • 說明長照保險相關議題。

相關後續

  • 內政部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制定原住民安居政策,積極協助都會原住民解決住的問題。
  • 內政部警政署於2週內提出士林文林苑都更案警務執行檢討報告,並於本會期內函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查。
  • 內政部應於6個月內提出行政院版《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並慎重處理民眾財產,以維人民權益。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內政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11901
卷/期/冊
101/19/1
發布日期
20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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