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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聚焦投票日、開票錄影與政黨補助門檻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4-09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共7項修正草案。會議主要討論議題包括調整投票日期、開票過程全程錄影、降低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門檻、強化選舉舞弊罰則、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國籍資格限制、不在籍投票推動,以及手機禁帶入投票所等。多位立法委員提出具體修正建議,內政部與中選會則就財政、選務可行性及憲政原則等面向進行回應與說明。部分案件將由中選會進行調查並提交報告,部分修正案則將擇期逐條討論。

討論事項一

為落實人口政策檢討現行高齡化社會所採對策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內政部就高齡化社會所採取的對策進行專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旨在檢討現行人口政策以因應社會高齡化趨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趙坤郁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舜清 交通部簡任技正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內政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七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公職人員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涵蓋選舉投票日期的調整、開票過程透明化(錄影存證)、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門檻的合理化、選舉舞弊的遏止與罰則強化,以及候選人國籍資格的規範。
  • 會議亦觸及不在籍投票的推動、手機禁帶入投票所規定的檢討、總統副總統政見公開的必要性,以及基層賄選查察與選務公正性的問題。

相關爭議

  • **投票日期的爭議**:蔡其昌、姚文智等委員主張將投票日改為星期日,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中選會則認為民調顯示星期六較方便,且改為星期日可能影響隔天工作及犧牲假日。鄭天財委員則提出星期日作為投票日可能與部分宗教安息日衝突,並加劇偏遠地區選民返鄉投票的不便。陳超明委員認為投票日期的選擇涉及兩大政黨的政治算計,建議將選舉日訂為國定假日以示公平。
  • **開票過程錄影存證**:蔡其昌、黃文玲等委員建議開票全程錄影以昭公信、減少爭議;中選會則擔憂新購設備費用高達3億元,且錄影對於廢票認定等爭議解決有限,並可能影響開票效率與品質。姚文智委員質疑中選會以經費搪塞,建議可調度警政機關攝影機或採租賃方式,並提出網路直播開票的可能性。
  • **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門檻**:黃文玲委員提案將現行5%的得票率門檻降至1%,以保障小黨生存與參政權,並援引國外立法例;內政部原則贊同調降,但建議調降至3%較為周妥,平衡政黨機會均等與國庫負擔。吳育昇委員支持降低但認為不應與不分區席次門檻差距過大,建議3%或4%。
  • **選舉舞弊與罰則**:蕭美琴委員提案加重賄選判決定讞者的褫奪公權期間至4年以上,並將當選無效者納入褫奪公權範圍,以杜絕買票亂象;內政部回應現行刑法對教唆犯罪已有規範,但對限縮處罰對象及民事判決是否褫奪公權存疑。
  •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國籍資格**:許添財委員提案增列持有外國永久居留證或外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強調國家元首忠誠度與國格;內政部則認為持有永久居留證與取得國籍在法律權利義務上不同,需審慎考量。
  • **手機禁帶入投票所**:林岱樺委員指出禁止攜帶手機規定擾民、造成選務人員困擾,且總統與公職人員選舉罰則不一;內政部同意罰則應一致,並將檢討規定是否符合實際。
  • **不在籍投票推動**:江啟臣委員關切不在籍投票進度,認為其有助提高投票率;內政部預計召開公聽會,傾向推動選民到特定投開票所投票,但考量七合一選舉複雜性,目標先於2016年總統與立委選舉實施。鄭天財委員建議若全面推行有困難,可優先從原住民立委選舉開始試辦,因其選區全國性且投票率偏低。

立法委員發言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選舉日期為星期日,以保障勞工朋友參與投票的權利,並建議開票過程全程錄影存證以昭公信,減少社會衝突。
  • 要求中選會應以科學數據而非民調,調查台灣一週中上班人數最少的一天作為投票日。
  • 質疑中選會以3億元經費為由反對開票錄影,建議可租賃攝影設備或調度現有資源,並強調選舉公平性應優先於經費考量。
  • 指出選罷法50公尺內不得拉票規定不足,建議擴大至500公尺,並批評選舉實務中公然拉票、炒米粉等違規行為,要求選委會加強公權力介入。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將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門檻由5%降至1%,以保障小黨生存權與參政權,並引用德國、奧地利、法國、日本等國的較低門檻為例。
  • 指出若門檻為3%,許多小黨仍無法獲得補助,認為1%的門檻合理且對小黨運作至關重要,且增加的預算金額不大。
  • 質疑中選會對於開票全程錄影經費過高的說法,建議可考慮租用或徵調警政機關攝影設備,並認為錄影有助於解決未來七合一選舉可能面臨的複雜問題。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因賄選判決定讞者,褫奪公權期間應提高至4年以上,以杜絕當選無效者旋即再參選。
  • 提案修正針對機構團體行賄罪的規範對象,應將候選人本人或教唆者納入,以避免樁腳認罪協商而候選人脫罪的弊端。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列持有外國永久居留證或外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強調此為國家元首忠誠度與國格問題。
  • 批評選舉制度退步,存在公然買票、制度性買票、集體性買票等變相賄選行為,要求規範競選基本必要人員。
  • 質疑法務部行政命令將代繳黨費視為賄選,認為此舉不當干預政黨運作。
  • 建議研究引進投票機器以提高選務效率,同時需確保選民書面證據及重新驗票的可回復性,以避免開票爭議。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支持將投票日改為星期日,認為中選會的民調可能未涵蓋週六須上班的勞動人口,並要求中選會提出更全面性的報告。
  • 質疑中選會將投票日訂在過年前影響勞動人口及在地產業,要求中選會本於良心提出公正客觀的報告,甚至試行星期日投票。
  • 質疑中選會關於開票錄影經費3億元的估算,認為可調度警政機關設備,並要求內政部統計可動用攝影機數量。
  • 要求中選會調查台中1130投票所行政疏失及石岡區長黃偉誠涉嫌違反選罷法案件的進度與懲處。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對政黨補助金門檻降至1%持保留態度,認為標準過低,並建議可考量原住民立委選區廣大,提高其選票補貼金額。
  • 認為投票日改為星期日可能需要大費周章宣導,並批評中選會及內政部在不分區立委選票宣導不足。
  • 關切七合一選舉選票數量增加可能造成的混亂,要求中選會加強宣導教育。
  • 針對宜蘭南山神木群盜採案,要求內政部責成警政署與相關單位聯合查緝,並關切都更爭議,要求內政部留意避免文林苑事件重演。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指出全國僅8個縣市訂有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影響民眾公投權利行使,建議中央可訂定暫行施行規程。
  • 支持降低政黨補助門檻,但認為不應與不分區席次門檻差距過大,建議可考慮4%或3%。
  • 認為政黨補助門檻的調整應以促進政黨公平競爭為主要考量,而非政府財務負擔。
  • 傾向維持星期六投票日,但建議中選會與勞委會溝通,確保勞工在投票日可放假。

張曉風 立法委員

  • 建議政黨補助門檻可在2%至2.5%之間選擇,作為一個較為適中的協調方案。
  • 建議政府可研議將選舉日訂為國定假日,以確保所有勞工都能放假投票。
  • 要求中選會和內政部主動且完整說明國籍與永久居留權的認定標準及放棄程序,以消除民眾疑慮。
  • 嚴厲譴責宜蘭南山神木盜採案,要求內政部警力應積極介入查緝,並檢討相關法律,以遏止無法彌補的生態破壞。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關於投票率及改變投票日對投票率的影響,並傾向維持星期六投票日。
  • 關切不在籍投票的規劃,認為應讓民眾不用回戶籍地投票,並詢問針對軍警、醫務人員、服務業等無法放假投票者的措施。
  • 詢問開票全程錄影的預估經費,包括設備及人力成本,並質疑其效益。
  • 詢問政黨得票率補助門檻的訂定考量,並希望內政部能提出妥適的調整方案。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關切不在籍投票的推動進度,建議可優先在總統大選實施,並對兩種選舉同時實施不在籍投票的可行性提出看法。
  • 認為投票日期的調整難以周全所有行業,強調勞委會已有規定雇主應讓勞工放假投票,違者可處罰,因此投票日影響不大。
  • 詢問目前享有政黨補助款的政黨數量及補助金額。
  • 質疑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中,持有外國永久居留證的「未放棄者」與「喪失者」的定義與放棄程序,要求內政部提供相關資料。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建議調整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的規定,認為其擾民且選務人員執行困難,並指出總統與公職人員選舉對攜帶手機的罰則不一。
  • 質疑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未規定候選人需列政見,認為民眾有知的權利,應要求總統副總統參選時列出政見,以利檢視。
  • 批評基層公職選舉賄選頻傳,要求內政部與相關單位加強反賄選宣導,並在平時進行法治教育,而非僅在選舉時才推動,避免浪費公帑辦理補選。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選政歸內政部、選務歸中選會,導致中選會對地方選委會缺乏監督力,是選舉問題癥結。
  • 要求內政部加速選罷法研修,在本會期內將修正版本送至立法院。
  • 質疑中選會選擇投票日期的依據,認為不能只憑習慣或未經完整考量的民調,要求中選會提出客觀分析報告。
  • 主張開票錄影有助解決爭議,建議可採網路直播方式,並要求中選會檢討對地方選委會的掌控力,解決選監問題。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建議中選會考量星期日作為投票日可能與部分宗教安息日衝突,並對選民返鄉投票造成不便,特別是偏遠地區選民。
  • 建議若不在籍投票全面推行有困難,應優先針對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實施,因其選區全國性且投票率偏低。
  • 提案檢討原住民立法委員選票補貼金額,認為其選區範圍廣大,應將30元補貼提高至與政黨票相同之50元。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認為投票日期的爭議是兩大政黨的政治算計,建議將選舉日列為國定假日以確保公平性。
  • 質疑開票全程錄影的實質功能,認為可能耗費過多時間、物力、人力,且可能製造更多爭議,強調目前開票已相當公開公正。
  • 肯定法務部在查察賄選方面的功勞,建議提高檢舉獎金,但提醒法務部在處理情資時應公正嚴謹,避免被候選人互相檢舉所利用。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將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並提前投票日期的決定,認為此舉可能造成政治動盪與不安,尤其在政黨輪替時。
  • 認為中選會不應僅考慮選民方便與選務支出,而應從國家政治安定的大局考量,並建議修法固定總統選舉時間,避免過大授權。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認為小黨在民主社會中具有反映多元聲音的價值,建議應建立可長可久的選舉制度,而非僅為一時方便。
  • 建議中選會對投票日期的選擇應有完整規劃,考量新住民、不同宗教及未來週休二日進展,推動更多民眾參與投票。
  • 期待內政部與中選會能綜合考量委員意見,提出全面的選罷法研修方案,並採取多種投票方式並進的長遠規劃。

相關人員回應

林慈玲 內政部次長

  • 原則贊同適度調降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門檻,但建議調降至3%較為周妥,平衡政黨機會均等與國庫負擔。
  • 表示開票過程是否錄影存證,事涉選務層面配合執行,尊重中央選舉委員會意見。
  • 指出投票日期屬中選會職權,內政部尊重其彈性考量,但若法條明訂星期日,將配合辦理。
  • 對於蕭美琴委員提案加重賄選罰則及當選無效者褫奪公權,內政部對限縮處罰對象及民事判決是否褫奪公權存疑,建議審慎考量。
  • 對於許添財委員提案限制持有外國永久居留證者參選總統副總統,內政部認為其與取得國籍在法律權利義務上不同,建議審慎考量。
  • 承諾內政部將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進行積極檢討,並就選務缺失通盤檢討。
  • 回應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問題,表示目前有8個縣市已完成,內政部已提供範例供地方參考,並將督促地方政府加速辦理。
  • 承諾將以最快速度檢討都更條例修法,並將瞭解台中南屯都更個案,避免事態擴大。
  • 承諾將會同農委會積極處理宜蘭南山盜採林木事件,警政署將加強勤務協助。
  • 表示不在籍投票推動有困難,尤其103年七合一選舉因選票種類多複雜度高,目標將105年總統及立委選舉作為最遠期程,但會積極評估。
  • 說明勞委會已規定投票日勞工應放假,雇主未遵守將受罰。
  • 確認原住民立法委員選票補貼金額有檢討必要,將納入選罷法修正討論議題。

劉義周 中選會副主任委員

  • 樂觀其成降低政黨得票率補助門檻,尊重委員會審議意見,認為有助政黨健康發展。
  • 認為開票過程已非常開放,為少數案例花費3億元進行全程錄影成本過高,建議可透過公民監督來提升民主意義。
  • 說明中選會選擇星期六投票日是基於民調顯示多數人認為星期六較方便,且考量避免衝擊隔天上班時間。
  • 回應不在籍投票規劃,表示通訊投票在台灣可能存有爭議,傾向選民到特定投開票所投票,但會召開公聽會評估各種方式。
  • 說明開票過程錄影經費估算約3億元,主要為新購設備費用,人力成本另計,並認為錄影對廢票認定等爭議解決有限。
  • 確認總統副總統選舉日當天利用網路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屬違法行為,將會處理「台灣加油讚」網頁檢舉案。
  • 承認將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舉行可能存在政治動盪風險,但主要是為滿足社會減少選舉頻率的需求,並非固定模式,會重新考慮。
  • 說明中選會已進行3個研究計畫,瞭解國內實施電子投票的可能性,將仔細考慮技術與程序問題。
  • 同意將委員提出的「星期日投票可能與宗教安息日衝突」及「原住民不在籍投票優先試辦」等意見納入考量。

黃東焄 法務部參事

  • 說明法務部行政命令規定代繳黨費為賄選,通常是依法院歷年案例整理所得,並非單方面決定。
  • 表示檢舉賄選獎金已相當高(總統副總統選舉達1,000萬元),且法務部在查察賄選時會非常慎重,不會隨意搜查。

賴錦珖 中選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石岡區長黃偉誠涉嫌違反選罷法案件,已請地方選監小組約談當事人,查報結果尚未提交。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時間延長,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本案另定期舉行會議,進行逐條討論。
  • 中選會需在2個禮拜內,將台中1130投票所行政調查及懲處、石岡區長黃偉誠涉嫌違反選罷法案件的相關資料與懲處結果送交委員會。
  • 中選會將處理委員檢舉「台灣加油讚」網頁在投票日當天從事競選活動的案件,並儘速做出裁罰。
  • 中選會將評估提出關於投票日期的客觀分析報告,並於3個月內完成。
  • 內政部將於4月19日召開不在籍投票公聽會,並承諾將委員所提意見納入選罷法研修考量。

原始資料

公報
1012001
卷/期/冊
101/20/1
發布日期
201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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