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與學貸爭議:核二廠螺栓斷裂、性平教育及學費政策檢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核二廠反應爐螺栓毀損、核電廠運轉安全性、花蓮鑽探及蘭嶼核廢料處置等議題,並針對學貸四法與性別平等教育課綱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核安資訊公開、電廠全面檢測、學貸制度改革及性平教育推動。最終,多項核安相關臨時提案照案通過,性平教育課綱同意實施,學貸四法大體詢答後擇期逐條審查,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與相關部會研議改進。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等就「核二廠反應爐基座七根螺栓毀損檢討核電廠運轉安全性;台電公司於花蓮縣秀林鄉進行鑽探取岩心作業及蘭嶼核廢料處置問題」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核二廠反應爐基座螺栓毀損事件進行檢討,關切核電廠運轉安全、台電於花蓮秀林鄉的鑽探作業,以及蘭嶼核廢料處置的長期問題。
- 行政部門需就核電廠運轉安全性、鑽探作業與核廢料處置問題提出報告,並備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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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與說明相關核安問題。
劉明忠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執行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與說明相關核電業務問題。
李漢申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與說明相關核電業務問題。
陳布燦 台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與說明相關核電業務問題。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二
核二廠錨定螺栓斷裂事件及核電廠全面檢測與核安監督相關臨時提案 (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第五案、第六案、第八案、第九案、第十案、第十一案、第十二案、第十三案、第十四案、第十五案、第十六案、第十七案、第二十二案、第二十四案、第二十八案)
核心議題
- 多項臨時提案聚焦於核二廠1號機反應爐基座7根錨定螺栓斷裂毀損事件,要求各單位進行肇因分析與風險評估,並對核電廠運轉安全性進行全面檢測。
- 提案強調核安資訊透明化、公眾參與聽證會、擴大審查小組成員,並要求在安全疑慮未排除前,不得重啟核二廠1號機運轉,同時檢討核電廠老化問題。
相關爭議
陳淑慧委員等6人對第一案提出復議動議,但經表決後未通過,顯示對提案內容存在不同意見。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奇異公司、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及台電公司應個別完成肇因分析及PRA量化風險分析報告,並請原能會舉辦聽證會取得安全保證後,核二廠1號機始得重新運轉。
- 提案要求原能會除應要求台電對核二廠1號機組進行全面檢測與改善,並應向立法院提出檢測及改善報告,且在決定重新啟動前須先向委員會報告。
- 提案要求在事故原因與影響未完全釐清、安全疑慮未排除前,不得同意核二廠1號機重新啟動。
- 提案要求原能會應要求台電針對3座核電廠所有機組進行全面性檢測,並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應辦理現場考察及舉辦公聽會,檢討核二廠錨定螺栓斷裂事件及原能會、台電的因應情況。
- 提案要求原能會應修訂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針對疑似三級以上違規事項應立即發布新聞,並邀請國際核能安全組織共同參與監督。
- 提案要求原能會應要求台電儘速於最近一次大修時,以超音波或其他可行方式檢查核一、核二廠反應爐支撐裙鈑錨定螺栓及核三廠類似組件。
- 提案要求原能會尚未完成肇因分析、施行改善及確認機組啟動運轉安全與修復過程安全之前,核二廠1號機不得重啟運轉。
- 提案要求原能會於1週內提供核二廠反應爐設計廠家(奇異公司)所做之安全評估結果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多項核安相關提案,要求核二廠螺栓斷裂事故原因及影響未完全釐清、安全疑慮未排除前,不得同意核二廠1號機重新啟動。
- 提案要求原能會應要求台電公司重新審視原修復計畫並進行「風險可能性分析(Probablistic Risk Analysis,簡稱PRA)」,在上述程序未完成前,不得同意核能二廠1號機恢復運轉。
- 提案要求「核二廠1號機支撐裙鈑錨定螺栓斷裂事件專案審查委員會」會議應公開舉行、開放旁聽,並於網路上現場轉播,會議資訊應全面上網提供下載。
- 提案要求原能會、台電公司應於1星期內主動公開所有核二廠螺栓毀損、花蓮鑽碳岩心作業及蘭嶼核廢料處置問題相關資訊。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多項核安相關提案,要求核二廠螺栓斷裂事故原因及影響未完全釐清、安全疑慮未排除前,不得同意核二廠1號機重新啟動。
- 提案要求核二廠1號機重新啟動前,必須由原子能委員會依聽證程序邀請各界專家學者、民眾出席聽證會,並由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公聽會確認聽證內容屬實後,原能會方可同意。
- 提案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應將核三廠1985年汽機廠房爆炸起火事故的災害調查報告解密,並儘速提出本次螺栓斷裂原因及核二廠設計與修復計畫。
- 提案要求「核二廠1號機反應爐支撐裙鈑錨定螺栓審查小組」應擴大成員,邀集土木技師、國家地震中心、地質、環保專家等相關人士加入,以確保審查公正性。
- 提案要求原能會應要求台電公司備妥所有原廠設計施工運轉維護等資料,邀集專家學者及專案審查小組成員辦理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現場會勘,並說明0.29G震動肇因分析與風險評估,未辦理前不得重行運轉。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原能會就核一、核二廠相關組件進行嚴格查驗,確定安全無虞後,才能讓機組恢復運作。
- 書面質詢指出學貸制度配套不夠完善、經社環境變化快速及偏差大學政策導致逾放比過高,建議教育部檢討學貸制度缺失。
- 書面質詢指出性別平等教育課綱中「認識多元性取向/自身性取向」的正面意義,但也擔憂家長對「同志養成教育」的疑慮,建議教育部謹慎研議如何教導正確兩性觀念,避免歧視或嘲笑。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原能會針對螺栓斷裂事故找出確切肇因,並確保重新啟動後機組運轉安全無虞,肩負起原能會應盡之監督責任。
- 提案要求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就就學貸款之呆帳金額、逾放比、貸款申請制度、還款能力等進行澈底檢討改進,建構更完整的學費政策,避免將風險由國家和全民承擔。
- 書面質詢表示核二廠螺栓斷裂顯見老化問題,原能會對台電工程掌握不足,應找出肇因並確保重啟安全。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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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多項核安相關臨時提案照案通過,並函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辦理。
-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全面檢討與追蹤核四問題。
討論事項三
能源政策規劃相關臨時提案 (第七案)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台灣能源高度仰賴進口,核能佔比高,面對綠能低碳及非核家園目標,原能會及相關部會應提出具體能源政策計畫,以因應未來挑戰並建構完整能源政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能會等相關部會應就能源政策提出具體計畫,以因應未來非核家園的國家政策方針,並建構更為完整的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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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辦理。
討論事項四
核廢料貯存場選址進度與時程相關臨時提案 (第二十三案)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蘭嶼核廢料貯存已30年,選址進度牛步,引發居民不安,要求原能會協調經濟部提出核廢料貯存場選址作業進度報告及預定時程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能會協調經濟部,針對核廢料貯存場之選址作業,提出現行工作進度報告,並提出選址預定時程表。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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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辦理。
討論事項五
中小學電費優惠措施相關臨時提案 (第二十案)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電費調漲可能取消中小學用電優惠,將大幅增加學校教育經費負擔,要求台電繼續維持中小學依第一段電價的優惠措施,以維護孩童受教權和教育環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繼續維持中小學依第一段電價之優惠措施,以維護孩童受教權並給予健康明亮的教育環境。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電繼續維持中小學依第一段電價之優惠措施,以維護孩童受教權並給予健康明亮的教育環境。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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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辦理。
討論事項六
花蓮秀林鄉鑽探作業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臨時提案 (第二十一案)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台電公司在花蓮秀林鄉進行鑽探取岩心作業,未諮詢並取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要求停止作業並查處行政責任。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目前應停止花蓮秀林鄉和平溪南側的「鑽探及取岩心作業」,取得當地居民與族人同意後再行相關鑽探及研究,並建請行政部門積極查處台灣電力公司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行政責任。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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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相關機關辦理。
討論事項七
審查「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學貸4法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四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針對「大學法」、「專科學校法」、「高級中學法」及「職業學校法」中關於就學貸款的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大體詢答,核心議題包括放寬就學貸款條件、簡化行政程序、量能還款機制、政府擔任保證人,以及推動免費教育制度。
- 討論內容涵蓋學貸政策的彈性、對弱勢學生的協助、財務可行性評估,以及學費調整方案、教育券等整體教育資源分配問題。
相關爭議
- 是否應修法:陳淑慧委員主張教育部已透過行政命令放寬學貸條件,建議先詢答不進入實質審查,待教育部評估財務可行性後再議;林佳龍、許智傑、邱志偉、鄭麗君、何欣純等委員則強調修法的重要性,認為法律位階更高,能更根本保障學生權益,且社會對修法有高度期待。
- 財務負擔與排擠效應:陳學聖委員質疑學貸四法涉及龐大預算與財務問題,建議應邀請財政部、主計處等財主單位聯席審查,避免排擠其他預算;教育部蔣部長也指出全面免學費或免息將產生高額稅損,需考量財政。
- 量能還款與免責:林淑芬委員提案要求學貸償還期限為25年,未清償部分免責,並批評對窮人污名化;教育部蔣部長則擔憂可能造成「逆選擇」現象,鼓勵不必要者貸款。
- 學費凍漲與變相漲價:委員關切大學學費凍漲後,學校可能變相調漲宿舍費等其他費用,增加學生負擔;蔣部長承諾將協調學校優先使用校務基金,並由教育部提供協助,盡力不讓住宿費調漲。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肯定林委員淑芬提案用心,但認為教育部已透過行政命令放寬學貸條件,建議學貸四法只進行詢答,不進入逐條審查,待教育部評估後再議。
- 關切教育部2月修訂辦法後受惠學生人數,並詢問學費凍漲後大學可能調漲宿舍費等變相漲價問題,要求部長承諾不漲。
- 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各大學提撥獎助學金之比例,訂定具體建議標準,並視各校提撥情形,做為補助經費分配之依據。
- 提案建請教育部,協調各大學配合學雜費凍漲政策,暫不調漲住宿費,並請教育部補助大學之經營成本,維護大學穩健經營。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強烈建議學貸四法應進入實質審查,認為法律層次的規定效果更好,不應限縮立法權。
- 關切大學宿舍費飆漲問題,要求部長提出政策工具與資源,而非僅道德呼籲,建議優先運用校務基金支應,並由教育部協助分攤成本。
- 提出「國民虛擬教育帳戶」構想,建議國家為每位國民設立100萬元教育帳戶,用於學費支出,以提升國家競爭力,並減輕學貸負擔。
- 提案建請教育部於規劃教育券方案應納入國人虛擬教育帳戶之規劃。
- 提案建請教育部協調各院校以校務基金優先填補雜費支出,教育部亦應考量補助各院校,以免轉嫁學生。
- 提案建請教育部與經濟部、台電公司協調取得較優惠電價,並與主計總處協調提高102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教育定額設算補助費用,避免大學以各種名目大幅調漲雜費。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稱弱勢學生都能貸到款,但仍有少數學生因無保證人等因素無法貸款,強調政府應幫助這些弱勢學生。
- 支持學貸四法的概念,認為對於少數找不到保證人但想讀書的弱勢學生,政府應提供具體方案協助。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與承辦學貸銀行協商調降就學貸款利率,比照「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之利率,調降至1.55%左右。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主張應尊重召委排定議案的權利,學貸四法應進行大體詢答,不應限縮討論。
- 質疑退休公務人員子女仍領教育補助費的公平性,建議教育部檢討。
- 建議學貸緩繳期限從3年延長至5年,並關切銀行將逾放債權賣給討債公司的可能性。
- 建議教育部發揮創意,思考設定學生貸款總額上限,超過部分由國家吸收,以減輕學生負擔。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與承辦學貸銀行協商調降就學貸款利率,比照「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之利率,調降至1.55%左右。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關切學貸四法涉及財政問題,建議邀請財政部、主計處等財主單位聯席審查,避免排擠其他預算。
- 指出大學凍漲學費後,部分學校調漲宿舍費是變相漲價,要求教育部應管制。
- 建議教育部應做宏觀調配,將名校用不完的獎助學金拿來幫助排名較後、真正有需要的低所得學生。
- 提醒學貸四法應審慎啟動,避免老實納稅人替走巧門者還款,並擔憂可能導致「高學歷、低成就」的社會現象。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切學貸緩繳期限是否能延長,建議從3年增至5年,並要求檢討中低收入戶學貸利息是否應由政府補貼。
- 質疑學貸利率1.83%高於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利率1.55%,要求教育部積極爭取調降學貸利率。
- 建議學貸應能向同一家銀行申請,避免學生在高中、大學階段向不同銀行申貸導致還款困擾。
- 要求教育部積極向勞委會爭取建教生權益,使其受勞基法保障,並在工廠倒閉時能獲得積欠薪資的墊償。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與承辦學貸銀行協商調降就學貸款利率,比照「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之利率,調降至1.55%左右。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強調學貸問題應從業務、行政、法律面合併檢視修法,以回應年輕人貧窮化問題,指出目前高教結構導致競爭不公平、學貸負擔沉重等惡性循環。
- 建議教育部應爭取稅改增加稅收優先用於教育與社福,並優先用於縮減貧富差距、增加公共就學比例。
- 建議教育部嚴肅思考未來高教改革應提高公立學校就學比例,並減輕學費負擔,讓大多數家庭的孩子能負擔得起優質公立大學。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於政府目前推動的稅制改革中積極爭取增加的稅收優先用於教育,且優先用於縮短貧富差距相關措施,並逐年提高就讀公立大專校院的學生比例。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擬定辦法,協調各大專校院不得將增加的支出轉嫁到學生身上,調漲學生住宿等費用。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學貸利率應調降至最低,建議教育部爭取將學貸利率降至1.5%以下。
- 建議教育部可先針對弱勢族群(如中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實施免學費或零利率學貸,並納入評估。
- 關切12年國教免試升學對原住民學生權益的影響,要求教育部確保既有優待不變,並安排考察與宣導,聽取基層意見。
- 建議教育部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精神成立專責單位推動民族教育,並關切偏鄉小校裁併問題對原住民族地區的衝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蔣部長堅決承諾教科書不漲價,並道德勸說參考書商不漲價,以減輕家長負擔。
- 指出教育現場資源不足,要求教育部加速執行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配備專任輔導人員,提升學校輔導人力。
- 關切特教融合教學資源嚴重不足,特教助理員不夠,導致身障學生受教困難,要求教育部檢討班級人數減少規定,並增加特教預算、人力補充及軟體訓練。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與承辦學貸銀行協商調降就學貸款利率,比照「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之利率,調降至1.55%左右。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期許部長能有力推動政策,要求教科書不漲價,並關切特教資源不足導致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困難及校園安全問題。
- 強調性平教育應落實,但基層師資缺乏,建議教材研擬應多元開放,讓專家學者與相關團體參與,並突破地方教育體系封閉性。
- 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與承辦學貸銀行協商調降就學貸款利率,比照「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之利率,調降至1.55%左右。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學貸還款期限延長至36年,質疑其合理性,並建議應考量量能還款及免息,以維持學生生活品質。
- 擔憂學貸免息可能造成逆選擇,以及長期不還款對年輕人產生負面影響,要求教育部審慎考量。
- 肯定部長承諾教科書不漲價,並要求部長積極與各大學協調,避免調漲住宿費等變相漲價。
- 建議部長應更全面地與建中、北一女學生及國中生溝通12年國教,避免因不了解而產生對立,並做好萬全準備再上路。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蔣部長確認102年教科書不漲價,並稱部長為「優先部長」。
- 建議教育部與台電協商,學校用電應採單一電表計價,並以優惠電價為標準,以減輕學校電費負擔,鼓勵節能減碳。
- 邀請部長到台中與國中生及家長會面,溝通12年國教政策,以消除家長疑慮。
- 要求部長說明學產地活化進度與方針,並於1週內提供書面資料。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助學貸款改為非營利循環基金制,目標1,000億元,由官方與民間共同支持,並提出分級補貼、開放銀行競爭型服務(轉貸制)及加重政府銀行協商責任等三項改革建議。
- 強調貸款應以協助學生為出發點,還款模式是重點,並希望政府能更開放地討論學貸制度改革方案。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學生因找不到保證人而無法貸款的情況,要求教育部務必查清楚,讓真正需要者獲得貸款。
- 建議教育部應積極爭取調降學貸利率,並思考如何引入企業力量協助學生還款,例如提供企業減稅措施,以創造雙贏。
- 關切學貸逾放情況,要求教育部調查是否有公職人員或高所得者逾期還款,以確保社會資源不被浪費。
- 強調學生畢業後就業狀況不理想,學貸壓力大,建議教育部設計更多配套措施協助學生找到好工作並積極還款。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支持12年國教,認為應讓學生快樂學習而非只為升學,並肯定部長積極溝通的態度。
- 反對學貸零利率或一定限額後由政府全責,認為應教育學生對貸款負責任,並鼓勵學生打工償還學貸,培養精算與規劃能力。
- 要求教育部密切注意高風險家庭,並教育中小學老師及學生及早通報家庭困難,避免不幸事件發生。
- 建議教育部應了解私立大學財務狀況,避免董監事分紅或校舍興建回扣問題,並確保營養午餐品質不受物價上漲影響。
- 強調性別教育應及早推動,以減少校園霸凌和歧視現象。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建議學生攤還學貸金額可列入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要求教育部積極研究。
- 質疑教改成效,認為現行甄選入學制度對貧困家庭是負擔,主張恢復大專聯招,以確保公平競爭。
- 建議部長應多到基層學校了解家長心聲,並可透過民意調查評估恢復聯招的支持度。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調查逾期學貸者中是否有公職人員或高所得者(如醫師、律師)未還款,以避免浪費社會資源。
- 關切學生學貸後的生活支出應對方式,不鼓勵學生為生計去7-11打工,建議學校提供更多與學習相關的工讀機會。
- 要求教育部追蹤學貸學生畢業後的就業狀況,並評估學貸投入效益。
- 建議學務處在學貸審核過程中扮演協助角色,特別是針對不符合客觀資格但有主觀需求的邊際學生。
- 關切學生出國留學貸款額度不足,建議教育部提高額度以符合市場需求。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擔憂台灣教育觀念日益狹隘閉鎖,國際交流相對退步,尤其高等教育學生出國留學人數大幅減少,有能力者不願出國,無能力者受限。
- 建議教育部應鼓勵國內學校與先進國家優質大學交換學生,並以此為指標評量學校辦學品質。
- 批評台灣第一代企業家到中國發展導致國內第二代斷送,養尊處優,形成M型社會與價值觀差異,教育應從長計議,有寧願下台也不願留下不好評價的心態。
- 指出台灣英語教育長期不佳,應改革教學方式,重視口語化能力,避免文學英語,並將交換留學生數量與品質作為評量指標。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委員對學貸25年免責的污名化是歧視窮人,指出銀行呆帳由全民稅賦買單金額遠超過學貸呆帳,卻未見指責。
- 強調青年貧窮化源於勞動彈性化及工作貧窮問題,學貸成為階級弱勢孩子的第一桶債,使他們輸在起跑點,呼籲國家正視。
- 援引美國歐巴馬學貸政策(償還上限為總收入10%、20年後免責),要求台灣政府拿出擔當和魄力,饒恕窮人。
- 指出性平教育延宕導致校園霸凌嚴重,蘆洲國中楊姓學生跳樓自殺事件證明教育部推卸責任,要求立即推動性平教育,培訓輔導老師改變錯誤觀念。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提前於本學期進行授課、教學,以避免性別霸凌案層出不窮,提升正確性別平等意識。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停止國立大學合併,並逐年增加國立大學入學名額,使每個人都享有受教權。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關切九年一貫課綱性別平等教育延宕,要求教育部儘速實施,並確保輔助教材與師資培訓能正面推動,避免反同志教育。
- 強調同志教育不是只有同志需要,而是所有社會成員都需要,應從小開始,並提升老師、公務員等社會成員的性別平等意識,去除恐懼與歧視。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提前於本學期進行授課、教學,以避免性別霸凌案層出不窮,提升正確性別平等意識。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於本學年實施相關課綱,並提供國民中小學教師《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性別好好教》、《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等手冊並擬定推動計畫,落實「認識多元性傾向,尊重差異」之精神。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李部長提出廢校蓋社會住宅的合理性,認為偏鄉廢校不適合,並建議教育部應向其說明既有活化校舍方案。
- 關切幼托整合進度,並揭露有小學三年級健康教育網站題目出現RU486、保險套等不適齡內容,要求教育部嚴肅追蹤。
- 比較台灣與泰國在英語教育投入的資源差距,擔憂台灣學生英語程度落後,要求教育部提出具體策略,提升大學畢業生英語能力至中高級水準。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現行學貸依行政命令辦理,具彈性,已於101年1月修正辦法,擴大弱勢協助,如延長還款期限、放寬緩繳門檻、增加生活費貸款。
- 原則支持量能還款精神,但評估現行稅務制度難即時反映個人年收入,且無法全盤掌握所得資料,恐增加銀行成本及政府利息支出。
- 政府自92年起建立信保機制,代位清償8成風險,就學貸款因保證人因素面臨困難者屬個案,各大學均有協助管道。
- 高等教育非義務教育,學生應負繳納學費義務,政府應優先協助弱勢,已規定學校提撥一定比率經費作為獎助學金。
- 12年國民基本教育規劃免學費,現行高中職教育階段已有學雜費減免或補助,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職辦理。
- 回應學貸利率問題,表示會努力與台銀及主要銀行協商,爭取將利率從1.83%調降。
- 承諾會與各大學協進會協商,鼓勵大學優先運用校務基金支應因物價上漲增加的成本,並由教育部提供協助,盡力不讓宿舍費用調漲。
- 同意學貸四法中的扶弱精神與量能還款概念,但全面免學費茲事體大,需深入討論財務影響,並擔憂免息可能導致逆選擇。
- 承諾將學貸四法中合適的精神納入年底將提出的完整學費政策與調整方案中,並強調扶弱是政府基本責任,不會讓任何小孩因經濟因素無法唸書。
- 對於教科書計價,以不漲為優先考量,將盡力維持不漲,並要求參考書商不漲價。
- 承諾將積極檢討特教融合教學資源不足問題,包括增加預算投入、人力補充及軟體訓練,確保特教學生受教權益。
- 承諾將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課綱已完成調整,相關教材正在審訂,將儘快實施,並開放相關團體參與教材討論與研習,以打造友善校園文化。
- 回應廢校蓋社會住宅建議,表示教育部有活化校舍方案,如樂齡中心、幼兒園等,已完成120多個案例。
- 承諾將追蹤小學三年級健康教育網站出現不適齡題目,並嚴肅檢討。
- 期許大學畢業生英語能力應達到中高級程度,並將推動策略達成此目標。
何卓飛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 說明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緩繳3年,緩繳期後需依還款規定償還本金與利息,但還款期限已拉長至1.5倍或2倍。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就學貸四法進行大體詢答,另擇期進行逐條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儘速與承辦學貸銀行協商調降就學貸款利率至1.55%左右。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於政府稅制改革中積極爭取增加稅收優先用於教育,並逐年提高公立大專校院學生比例。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擬定辦法,協調各大專校院不得將增加的支出轉嫁到學生身上,調漲學生住宿等費用。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教育部於規劃教育券方案應納入國人虛擬教育帳戶之規劃。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教育部協調各院校以校務基金優先填補雜費支出,並考量補助各院校,以免轉嫁學生。
討論事項八
處理教育部函為「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須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實施案 (討論事項第五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處理教育部關於「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案,討論性別平等教育(包括情感教育、性教育與同志教育)納入課綱的必要性與實施時機。
- 委員關切相關課程、教材及師資培訓是否完備,以及社會對同志教育的擔憂,要求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實施,以避免教材不當或誤導學生。
相關爭議
- 實施時機與社會疑慮:多數委員認為性平教育應儘速實施,以避免性別霸凌;但有委員擔憂教材內容若不當,恐造成學生性別混淆,並引發家長對「同志養成教育」的疑慮。
- 教育部推卸責任:林淑芬、鄭麗君等委員批評教育部過去以立法院決議為藉口,延宕性平教育實施,是推卸責任,要求立即啟動。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關切性平課綱實施前應舉辦公聽會、聽取社會意見,並對小學5年級實施「認識多元的性取向」感到擔憂,建議學校舉辦相關活動前應得到家長同意或知會家長。
- 質疑教材內容是否已根據公聽會意見修正,並強調師資培育應細膩執行,避免誤導孩子。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強調唯有透過教育才能改變對同志的觀念,批評性平法通過8年仍未真正落實,許多老師可能因課綱未改或個人信仰拒絕教導同志議題。
- 指出友善台灣聯盟調查顯示同志族群面臨高壓、自殺念頭及缺乏社會支持,凸顯課程綱要調整的必要性,要求教育部給予修訂課綱的時間表並立即實施。
- 提案要求教育部謹慎研議如何讓老師教導正確的性別觀念,並讓性取向不同的同學得到應有尊重與認同,以符合性別平等教育的主要目的。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問部長是否參加過同志大遊行,並要求部長考慮參加,以了解社會運動背後意義,並以同理心看待不同性向。
- 批評教育部過去以立法院決議為藉口延宕性平教育實施,是因行政部門與社會對同志議題存在強烈恐懼,要求立即落實推動。
- 強調同志教育不是只有同志需要,而是所有社會成員都需要,應從小開始做起,並提升老師、公務員等社會成員的性別平等意識,以去除恐懼、減少歧視。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立即於本學期內提供國民中小學教師參考資料並擬定推動計畫,落實「認識多元性傾向,尊重差異」之精神,以保障所有學生之受教權和免於恐懼權利,打造友善校園文化。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關切九年一貫課綱性別平等教育延宕,要求教育部儘速實施,並確保輔助教材與師資培訓能正面推動,避免反同志教育。
- 強調同志教育不是只有同志需要,而是所有社會成員都需要,應從小開始,並提升老師、公務員等社會成員的性別平等意識,去除恐懼與歧視。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提前於本學期進行授課、教學,以避免性別霸凌案層出不窮,提升正確性別平等意識。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蘆洲國中楊姓學生跳樓自殺事件證明性平教育延宕的嚴重性,批評教育部推卸責任,要求立即推動性平教育,培訓輔導老師改變錯誤觀念。
- 分享同志被霸凌、歧視的個案,強調性平教育應從從小學開始,讓同學、學長和老師都有機會認識性別平等,人權尊重。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提前於本學期進行授課、教學,以避免性別霸凌案層出不窮,提升正確性別平等意識。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性別平等教育課綱中「認識/尊重多元的性取向」的正面意義,但也擔憂家長對「同志養成教育」的疑慮,建議教育部謹慎研議如何教導正確兩性觀念,避免歧視或嘲笑。
- 提案要求教育部謹慎研議如何讓老師教導正確的性別觀念,並讓性取向不同的同學得到應有尊重與認同,以符合性別平等教育的主要目的。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承認性平課綱因意見分歧被凍結,但教育部仍持續努力,相關教材已請國教院審訂,完成後將與相關團體討論,實施時間點不會再拖延。
- 強調性平教育旨在學習了解並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獨特性,包容、尊重與關懷性別少數族群,國中小性平教育不等於同志教育。
- 指出國際精神醫學組織已不再視同性戀為精神疾病,且為培養人權平等觀念、減少性別霸凌,「性取向」能力指標有納入課綱必要性。
- 承諾會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所有性傾向都應獲得尊重,這是最基本人權,將透過教育、互動等方式建立同理心。
- 同意同志教育應從小開始,且老師、公務員和所有社會成員都必須認識同志、尊重差異,以去除恐懼、減少社會歧視。
- 對於輔導老師教導學生改變性別氣質的做法,認為不合適,強調輔導老師也需受訓、改變,並承諾將立即開始推動性平教育,讓令人難過的案例不再發生。
- 承諾將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準備,儘快讓教材與師資培訓到位,融入每學期4小時課程,並將開放相關團體參與教材研擬與研習活動。
林聰明 教育部次長
- 建議修正提案中「認識多元性取向/自身性取向」為「認識/尊重多元的性取向」,以及「兩性觀念」為「性別觀念」。
- 建議第五案最後一行修正為「教育部應於本(100)學年實施相關課綱」。
相關後續
- 本案經委員會同意准予實施,並函請教育部儘速施行。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提前於本學期進行授課、教學,以避免性別霸凌案層出不窮,提升正確性別平等意識。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謹慎研議如何讓老師教導正確的性別觀念,並讓性取向不同的同學得到應有尊重與認同,以符合性別平等教育的主要目的。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立即於本學期內提供國民中小學教師參考資料並擬定推動計畫,落實「認識多元性傾向,尊重差異」之精神。
討論事項九
幼托整合進度與公立托兒所經營相關臨時提案 (第二案)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幼照法實施後,公立托兒所改制幼兒園面臨經費不足、設備不合格等問題,導致關閉,要求教育部偕同內政部兒童局清查公立托兒所數量,提出改制進度報告,並維持公立托兒所經營。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偕同內政部兒童局立即清查公立托兒所現存數量,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公立托兒所及公立幼稚園改制公立幼兒園進度報告,同時請教育部會同各縣市政府共同維持公立托兒所之經營。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十
學貸制度檢討改進與學費政策相關臨時提案 (第三案)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就學貸款逾放比過高,恐使學生陷入債務風暴,要求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澈底檢討呆帳金額、逾放比、貸款申請制度、還款能力等問題,以建構更完整的學費政策,避免風險由全民承擔。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應就就學貸款之呆帳金額、逾放比、貸款申請制度、還款能力等,進行澈底檢討改進,以確實協助學生就學問題,建構更為完整的學費政策,避免將風險由國家和全民來承擔。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1
教育公共化與國立大學入學名額相關臨時提案 (第八案)
核心議題
提案為儘速達成教育公共化,保障平等教育權,要求教育部停止國立大學合併,並逐年增加國立大學入學名額,使每個人都享有受教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停止國立大學合併,並逐年增加國立大學入學名額,使每個人都享有受教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2401
- 卷/期/冊
- 101/24/1
- 發布日期
- 2012-05-0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