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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暨所屬機關組織法草案聯席審查:聚焦組織改造、勞檢權、人才政策與勞工權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4-2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部組織法草案」等六案。會議主要討論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勞工保險局、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基金運用局、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的組織架構、權責劃分、人力配置、勞動檢查權限中央與地方分工、白領外籍人才政策、基本工資調整、外籍看護工申請條件,以及勞保局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資格等議題。立法委員們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進行回應,並承諾將部分議題納入研議或持續溝通。會議最終決定將勞動檢查權問題先召開公聽會,雇員轉任問題則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後再做決定,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動部組織法草案」等六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的組織法草案,旨在因應全球社會變遷、經濟發展,透過組織改造來提升台灣勞動競爭力,打造人性、安全、平等、尊嚴的勞動環境。
  • 核心議題涵蓋人力資源開發運用、降低經濟變遷衝擊、因應非典型工作型態、提升勞工退休經濟安全保障,以及確保安全健康工作環境等面向的組織調整與政策規劃。

相關爭議

  • 白領外籍人才引進政策:立法委員質疑現行「2年工作經驗」及「月薪不得低於47,971元」的限制導致台灣人才流失,阻礙國際競爭力;勞委會則澄清現行法令已有彈性處理機制,並表示願放寬外籍生及僑生留台工作的相關限制。
  • 勞動檢查權限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間對勞動檢查權(特別是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條件檢查)的分工存在爭議,部分委員主張中央集權以確保標準一致性,勞委會則傾向安全衛生歸中央、勞動條件歸地方,並積極與五都溝通協調。
  • 勞保局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資格:勞委會提案讓具行政院金融保險雇員升等考試資格者認定具轉任公務員資格,以保障其權益;銓敘部則堅決反對,認為其非經公開競爭考試,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恐引發爭議。
  • 勞動力發展署人力配置與派遣問題:立法委員批評未來勞動力發展署正式編制人力不足,非正式與派遣人力比例過高,質疑此現象與勞工主管機關保障勞工權益的宗旨相悖,且影響服務品質。
  • 原住民族勞動權益:立法委員指出勞動部組織法中缺乏對原住民族勞工的專責單位或明確職掌,要求在法條中明確納入「原住民族」以示尊重並解決其高失業率問題。
  • 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部分委員要求放寬年長者(如80歲以上)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條件,質疑現行巴氏量表等標準過於嚴苛;勞委會則表示需平衡人道關懷與對本國勞工就業及長照制度的影響,會研議適度鬆綁。
  • 基本工資調整:立法委員呼籲大幅調漲基本工資以因應油電雙漲及物價上漲,並建議參考國際勞工組織(ILO)的計算方式;勞委會則表示將充分反映物價上漲幅度並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但最終調整幅度需經審議委員會討論。

立法委員發言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呼籲政府重視台灣人才流失問題,不應採取人才鎖國政策,並質疑勞委會對白領外籍人才的限制。
  • 要求勞委會放寬白領外籍人才來台的兩年工作經驗及最低薪資限制。
  • 要求勞委會信守承諾,在7月基本工資審議時調整基本工資,並將5月1日勞動節擴大為全民國定假日。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的工作能力,但質疑行政團隊其他部門及民眾對其表現的不肯定。
  • 質疑未來勞動部人力編制,特別是勞動力發展署的派遣人力過高問題,認為政府帶頭使用派遣工不合理。
  • 批評勞委會將宜蘭縣劃分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區域劃分不合理,要求書面答復。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職業安全衛生署成立後,勞動條件與勞動安全檢查權限中央與地方分工的明確性及合理性。
  • 關切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的人力配置是否足以負荷擴大的業務範圍。
  • 擔憂勞動基金運用局作為三級機關,其基金操作易受行政權介入,要求勞委會提出完整的風險控管制度規劃。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痛心勞動部組織法中未提及「原住民」或「原住民族」,要求將其納入法條職掌範圍,以示尊重。
  • 指出原住民失業率偏高,質疑勞委會對原住民勞工的重視程度不足。
  • 關切外勞行蹤不明問題,要求勞委會與移民署合作,將查緝非法外勞列入績效考評,並重視非法外勞對原住民就業的衝擊。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組織法中關於金融雇員轉任資格的規定,要求研考會彙整相關資料以確保權益保障一致性。
  • 強調原住民失業率高於一般民眾,要求勞委會加強對原住民的就業輔導措施,並思考勞動力發展署轄區劃分問題。
  • 建議勞委會主動與健保局聯繫,取得被鎖卡的原住民名單,優先提供就業輔導及短期就業機會。
  • 呼籲勞委會研究如何保障沒有一定雇主的原住民勞工(如承攬關係中的底層勞工)的勞保及職災權益,避免因認定為雇主而無法獲得保障。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就職災宣導短片案例,質疑勞委會提供錯誤資訊,要求主委向職災勞工道歉。
  • 建議勞委會考慮設立類似醫療費代償機制,利用勞工權益基金協助職災勞工在訴訟期間的醫療費用,減輕其經濟負擔。
  • 質疑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惡劣問題四年未改善,要求勞委會擴大醫療院所勞動檢查,以改善超長工時現象。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強調人才對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並與主委達成共識,勞動部應涵蓋所有勞動類型。
  • 質疑勞基法全面適用於不同性質人才的不可行性,主張應讓不同性質的人才適用不同的法律,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 對勞保局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資格的合法性提出質疑,認為若違憲通過將對雇員造成更大傷害,要求勞委會提出合憲的保障方案。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失業率高於周邊國家,特別是青年失業率高達12.71%,要求勞委會檢討責任並加強職業訓練。
  • 強烈要求放寬80歲以上老人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條件,建議只要登報3天無人應徵即可申請,批評現行失智、巴氏量表標準不符人道精神。
  • 主張勞動檢查權應收歸中央,以避免地方派系干擾,確保全國勞動檢查標準一致化。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力發展署將「身心障礙組」改為「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後,人力與經費是否足夠,並要求提供評估報告。
  • 質疑職訓局設立「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等臨時任務編組的法源依據,要求提供完整報告說明其緣起、工作事項、執行成果及經費來源。
  • 澄清立法委員凍結預算並非阻礙舊有計畫執行,批評勞委會對外將責任推給立委的說法。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感嘆行政院組織再造歷經15年仍未完成,要求勞委會審慎處理,並站在民眾角度思考如何透過改革讓民眾有感。
  • 要求勞委會就中央與地方勞檢權限分工提出明確辦法,避免各直轄市各行其是,造成民眾困擾。
  • 質疑未來勞動力發展署正式人力增加有限,派遣人力比例過高,恐影響第一線服務品質,要求人事行政總處重新檢討人力配置,優先增加基層人力。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委會主委在行政院院會中為受油電雙漲衝擊的低收入勞工發聲,提出具體數據和救濟方案。
  • 指出勞動派遣人力逐年增加,平均月收入低於2萬元,且呈下降趨勢,質疑勞動部如何實現「美好願景」。
  • 批評勞委會引進外勞政策缺乏評估機制,導致外勞人數增加、脫逃率高,且查緝成本過高,要求澈底反省。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要求勞委會清查勞保局中非公務員考試、金融雇員及自行招聘的員工名單,以避免「黑官漂白」爭議。
  • 質疑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的定位(行政機關或研究機構),擔憂其可能淪為外包機構而缺乏自主研究。
  • 肯定職業安全衛生署的成立,並支持將職災預防、補償、重建整合,但要求勞委會提供職災保護專款的運用及補助醫療院所成立職災中心的詳細資料。
  • 支持勞動檢查權收歸中央,以避免地方糾葛,但要求勞委會說明北高兩市自行執行的勞檢有無缺失,以及為何其他五都無法比照辦理。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詢問勞委會除調高基本工資外,還有哪些具體措施可以協助勞工因應油電雙漲帶來的物價衝擊。
  • 關切外籍看護工政策的兩難,一方面有家庭實際需求,一方面又擔心影響本國勞工就業,要求勞委會提出定調方案並適度突破僵局。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肯定勞委會主委在「本、外勞薪資脫鉤」議題上立場堅定,但批評長照政策執行怠慢,影響就業市場穩定性。
  • 質疑派遣專章草案遲遲未送立法院審議,指出政府部門帶頭使用派遣工卻無保障,要求勞委會重視並盡快提出解決方案。
  • 建議勞委會調整基本工資時,應考慮國際勞工組織(ILO)的計算公式,以確保勞工能分享經濟成長果實。
  • 要求勞委會成立單一窗口,專案協助數萬名因勞保局追討漁保金而面臨困境的漁民,解決其資格認定與職災保障問題。
  • 指出南山人壽公然挑戰法院判決,不承認業務員僱傭關係,要求勞委會堅定捍衛勞工權益,依法行政並有效裁罰。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強調勞保局和健保局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的議題應基於公平正義和信賴保護原則,以同理心看待,並支持其轉任資格。
  • 指出這些人員並非自願轉調,其權益、薪資和退休俸不應因組織改制而受損,批評銓敘部堅持反對的立場。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組織改造是否僅為行政工作重組而非提升功能,要求說明新組織如何解決現有勞動市場問題。
  • 探討勞動市場民主化與自由化議題,質疑最低基本工資制度與自由化精神的矛盾,以及薪資低與失業率高並存的現象。
  • 批評現行失業率與消費者物價指數統計失真,導致政策決策者自我感覺良好,無法反映勞動市場真相。
  • 質疑本勞與外勞薪資不脫鉤導致外勞「搭便車」坐享經濟成長果實,破壞經濟效率,並指出非法外勞在地下市場反而能獲得較高薪資,顯示自由市場力量。
  • 強調組織再造是解決勞動市場畸形問題的機會,要求勞委會善意回應並設計符合時宜的制度。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抗議勞動檢查權「一國好幾制」問題遲遲未解決,要求勞委會給出明確的時間點,並擔憂雲林六輕等大型石化園區的勞檢權責歸屬。
  • 要求勞委會與行政院協調,給予雲林縣政府足夠的人力與經費,使其能自行處理石化園區的勞動檢查業務。
  • 再次強調派遣人力、本勞與外勞薪資問題若無法解決,立法委員將難以支持組織改造工作,要求勞委會在勞動部成立前處理完畢。

相關人員回應

王如玄 勞委會主任委員

  • 報告勞動部成立的契機與願景,強調將打造人性、安全、平等、尊嚴的勞動環境,並提升台灣勞動競爭力。
  • 說明勞動部未來將優先處理人力資源開發運用、降低經濟變遷衝擊、因應非典型工作型態、提升勞工退休經濟安全及確保安全健康工作環境等議題。
  • 澄清白領外籍人才政策並非鎖國,現行法令已有彈性,並表示願放寬外籍生及僑生留台工作限制。
  • 解釋勞動檢查權限中央與地方分工的原則,期望職業安全衛生歸中央,勞動條件歸地方,並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
  • 表示勞委會非常重視原住民族勞工議題,並承諾將研究在法條職掌範圍內明確納入「原住民族」。
  • 說明勞動力發展署將整合職訓、證照、就業服務和創業,提供勞工單一窗口服務,並成立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統籌相關業務。
  • 回應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議題,強調維護同仁既有權益保障是基本要求,並尊重專業。
  • 承諾會將80歲以上老人聘請看護的問題提到外勞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並在不影響本國勞工就業前提下適度放寬條件。
  • 說明勞工權益基金除訴訟補助外,亦包含生活費用補貼,並將研究醫療費用代償機制。
  • 表示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惡劣問題與健保費用制度有關,勞委會已加強醫療院所的勞動檢查。
  • 承諾將在行政院院會中反映油電雙漲對低收入勞工的衝擊,並為勞工發聲。
  • 說明派遣專章草案已完成,但因勞工團體反對而未能送立法院,仍在持續溝通中。
  • 表示基本工資調整將充分反映物價上漲幅度並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但最終調整幅度需經審議委員會決定。
  • 承諾將請勞保局設立單一窗口,協助漁民處理勞保金追討爭議,並請相關單位研究職災勞工保障問題。
  • 強調南山人壽業務員僱傭關係已獲法院判決,勞委會將依法行政並裁罰。

宋餘俠 研考會副主任委員

  • 表示研考會定期針對行政院重大施政進行滿意度調查,勞委會的滿意度一直維持良好印象。
  • 說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旨在保障組織改造中員工權益,個別人員權益保障則訂於各部會組織法中。
  • 表示研考會贊成行政院版勞動部組織法草案中關於金融雇員轉任的規定,並承諾彙整相關資料供委員參考。

顏秋來 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肯定勞委會主委的工作表現。
  • 說明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有員額上限及縮減要求,勞委會的人力評鑑將在第三季進行,屆時會通盤考量。
  • 解釋派遣人力總量管制是行政院的規定,並非人事行政總處的錯。

吳聰成 銓敘部次長

  • 代表考試院建議刪除勞動部組織法中行政院金融雇員升等考試及格人員可認定具轉任資格的規定。
  • 強調金融雇員考試並非公開競爭考試,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無法取得公務人員月退休金,此為原則性問題。
  • 指出金融雇員升等考試只能取得雇員資格,不能擔任薦任高級職位,且行政院草案中已有退休、薪給規範,條件並未減少。

林三貴 勞委會職訓局局長

  • 說明勞動力發展署人力編制不足,正式職員比例低,希望增加人力並分配至分署以直接服務民眾。
  • 解釋「職訓局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為臨時任務編組,旨在推動社會經濟、社會企業發展趨勢,從現有員額中調配。
  • 澄清勞委會不會對外宣稱委員凍結預算導致新計畫無法執行,並強調舊有計畫不受影響。

陳益民 勞委會勞保局總經理

  • 說明勞保局目前有491位金融雇員,並強調該考試是行政院依考試院規則委託辦理,證書由考選部頒發。
  • 指出金融雇員升等考試及格者在79年曾被銓敘部函釋為委任一職等任用,且勞保局內許多主管職位由這些人員擔任,若無轉任資格將造成機關困擾。

施建矗 青輔會主任秘書

  • 報告20至24歲年輕人失業率最高,達12.71%。

相關後續

  • 勞動檢查權的部分,將依照陳委員意見,先召開公聽會,之後再繼續審查。
  • 雇員轉任的部分,請考試院和勞委會分別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研究後再做決定。
  • 研考會和人事行政總處需提供過去已通過組織法中是否包含金融雇員的相關資料。
  • 下次會議將另定期繼續審查勞動部組織法等六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012701
卷/期/冊
101/27/1
發布日期
20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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