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退輔會天然氣事業營運與價格及外交專案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4-25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聽取外交部「仁誼專案」執行成果報告,並針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的營運狀況與天然氣合理價格進行質詢。會議聚焦於退輔會轉投資公司的高薪爭議、天然氣價格機制、南北價差、基本費收取、以及榮電公司財務危機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對政府官員提出嚴厲質詢,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檢討價格機制、營運成本、薪資結構及資訊公開。
討論事項一
邀請外交部部長楊進添報告「仁誼專案」執行成果,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 外交部部長楊進添受邀向委員會報告「仁誼專案」的具體執行成果。
- 委員就專案內容進行質詢,外交部官員即席答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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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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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煌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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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方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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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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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唐山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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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凱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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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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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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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彥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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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添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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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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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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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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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楊進添 外交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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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韻聲 領事事務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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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勉生 非洲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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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委員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委員會。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1案:遭通緝本國人申請外館文書授權驗證應謹慎辦理,如過去有未按規定辦理者應即清查並撤銷該授權文書之驗證。
- 通過臨時提案2案:行政院應修改「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適度調增部分區域房租補助費,以確保駐外人員安全並減輕生活負擔。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暨所屬天然氣事業人員、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歐嘉瑞、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少華報告「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營運狀況及天然氣合理價格」,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報告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的營運現況、組織特性、售氣價格調整機制及獲利表現,並深入探討天然氣價格的合理性、定價機制、南北價差等議題。
- 討論焦點亦包含退輔會對轉投資事業的掌控力、退役軍官安置的公平性、薪資福利爭議,以及榮電公司財務危機的處理與責任歸屬。
相關爭議
- 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安置退役軍官坐領高薪,年終獎金高額,引發社會對「肥貓」及公平性的質疑。
- 國內天然氣價格創歷史新高,與國際價格走勢脫節,且南部售價明顯高於北部,被質疑定價機制不合理及政府未為民眾把關。
- 天然氣基本費收取不合理,立法院曾決議取消或可抵用使用費,但能源局未執行,且基本費項目是否應由公司承擔而非轉嫁用戶亦存爭議。
- 退輔會對部分轉投資事業的經營與人事掌控力不足,因持股未過半而難以有效干預公司決策,甚至有公司因不遵守《公司法》而被提告。
- 榮電公司財務危機嚴重,積欠銀行巨額貸款,增資案停滯,退輔會身為大股東卻被質疑處理不力,責任歸屬不明。
- 中油公司及能源局在南海太平島周圍油氣探勘進度緩慢、預算不足,相較鄰國積極,未能有效宣示主權及確保能源來源。
- 部分天然氣公司獲利雖高,但投資管線建設緩慢,尤其非都會區推廣不足,導致用戶無法使用天然氣而需負擔高成本桶裝瓦斯,區域發展不均。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安置退役軍官坐領高薪、高額年終獎金,認為不公。
- 要求檢討退輔會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薪資結構及獎金制度,以符社會公平。
- 質疑中油未隨國際價格大幅調降天然氣供應價,導致民生負擔加重。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管理人員坐領高薪,巧立名目編列多種獎金。
- 指出國內天然氣價格創歷史新高,國際價格下跌,且南北售價差距大,要求檢討。
- 要求天然氣公司減薪並回饋用戶,降低費用,不應以94年舊標準為由拒絕調整。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所有天然氣公司營運成本並調降售價。
- 提案要求南部地區天然氣售價比照北部調降,避免差別待遇。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能源局未為民眾把關天然氣作業成本,基本費不合理且不能扣抵使用費,要求立即檢討。
- 指出董事長坐高檔租賃車造成浪費,掏空公司盈餘,要求能源局督導。
- 提案要求中油檢討天然氣進價機制,配合國際價格走勢調整售價。
- 提案要求取消基本費或可抵用使用費,強調立法院曾作決議。
- 提案要求南部地區天然氣售價比照北部調降,不應因NG1/NG2區分而有價差。
- 提案要求退輔會會內人員擔任公股董監事期間,車馬費及酬金繳回安置基金。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關切南海地區油氣探勘進度緩慢,建議結合歐美石油公司積極探勘以宣示主權並確保能源來源。
- 強調能源局應同時監控天然氣價格及積極尋找油氣來源,而非僅管理價格。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全面檢討轉投資事業的合理性及派任人員作為,並加強對派任人員的講習與考核。
- 強調轉投資事業應以服務民眾為目的而非營利,並重視公共安全控管與管線汰換。
- 肯定曾主委面對質詢的態度,並鼓勵退輔會發揮企業精神深入輔導轉投資事業。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關切物價上漲對民眾生活的影響,強調政府應照顧大多數窮人、穩定物價。
- 質疑南部天然氣價格比北部貴不合理,要求經濟部檢討壓低瓦斯價格的方法。
- 要求經濟部及退輔會重視委員提出的問題,並強調立法院決議應被執行。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公司有國民黨資本的印象,要求澄清。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恭賀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獲利率高,但要求在物價飛漲時不應調漲氣價,應吸收成本。
- 要求退輔會向中油施壓,因國際LNG價格下跌,中油採購成本應可降低。
- 質疑欣桃公司資本額高但管線投資金額少,建設牛步化,導致大園鄉等地區無瓦斯管線,要求加快鋪設。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CEO及主管多為退伍軍人,薪資高,社會觀感不佳,要求成立薪酬委員會審查。
- 質疑中油公司未將國際天然氣價格大幅下降反映在供應價格上,導致下游公司價格居高不下。
- 指出退輔會對未上市之轉投資公司影響力不足,難以主導薪資結構調整。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公司獲利表現不一,部分公司獲利低卻仍加薪,認為獎金發放機制有問題。
- 批評退輔會對轉投資公司採「公營公司心態、民營公司身段」,無法有效內外控管。
- 關切榮電公司財務危機,質疑退輔會身為大股東卻無法解套,要求追究責任並亡羊補牢。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退輔會對榮電公司財務危機撒手不管,增資案停滯,卻無人負責,要求曾主委向行政院長報告。
- 指出榮電公司因政府背景才能借貸巨額資金,若倒閉將影響下游廠商及銀行,政府應負起責任。
- 批評退輔會對公司治理的態度,認為「尊重公司治理」不等於放任公司擺爛。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派任轉投資天然氣公司的董監事專業程度不足,建議加強經營管理方面的講習。
- 關切天然氣公司投資報酬率差異大,建議調整持股比例,但理解公股管制限制。
- 提出退伍官兵撫卹條款適用爭議,要求退輔會關注。
- 質疑中油煉解效率不如台塑,且國內天然氣探勘30年僅產2%,要求加強努力。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對欣南、欣彰等轉投資公司因民股否決而無法派任董監事,甚至提告,顯示掌控力嚴重不足。
- 指出部分退輔會轉投資公司監察人席次為零,或監察人未積極作為,影響公司稽核功能。
- 批評退輔會雖承諾促請轉投資公司凍漲,但因掌控力不足,實難以達成,形同空話。
- 指出天然氣公司獲利率高,但法規綁死價格與中油同步調整,使其穩賺不賠,要求能源局修正《天然氣事業法》以保障民眾權益。
- 質疑退輔會派任的退役將領雖具管理經驗,但缺乏專業能力,不適任天然氣事業高階職位。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天然氣公司即使增加用戶數不多,盈餘仍可非常高,批評價格機制保障投資人而非民生。
- 要求中油提供近5年液化天然氣進口金額及價格調整紀錄,以釐清價格變動實情。
- 要求能源局在1個月內提出改善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以穩定民生,避免圖利業者。
- 要求退輔會及其派任經理人、監察人全盤掌握公司營運,並提出改善方向,回饋民眾。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主委不清楚轉投資天然氣公司IPO狀況,批評其公司治理與內稽內控能力。
- 指出轉投資公司獲利率差異大,且僅5%,在油電雙漲下如何因應危機及做好風險控管。
- 要求能源局提供97年天然氣計算公式研討報告書及101年度檢討報告,並質疑其訂價公式的合理性。
- 批評公營事業主管只會說「節約」,缺乏實質策略以提升競爭力及保障民脂民膏。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內天然氣平均價格創歷史新高,高於2008年油價更高時期,要求中油解釋價格連動機制。
- 指出立法院曾決議取消天然氣基本費,但能源局未執行,要求退還基本費給消費者。
- 質疑退輔會身為欣字輩天然氣公司主管,卻推託無權調整基本費,認為是推拖之詞。
- 要求能源局解釋天然氣售價與中油批發價之間3元價差的成本構成,確保透明合理。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主委非能源專家卻督導16家天然氣公司,且主管對基本數據掌握不清,專業性不足。
- 指出都會區與非都會區天然氣公司獲利能力差異大,要求退輔會設定目標,加快非都會區管線鋪設,增加用戶。
- 質疑中油未將天然氣供應到花東地區,批評其公用事業未以公益為目的,只考量營利。
- 質疑全國25家天然氣公司中,退輔會轉投資公司平均價格比民間公司貴,且定價公式自94年未檢討。
- 質疑中油探勘處人力與預算龐大,卻僅能自產2%天然氣,效能太低,要求加強海外探勘以降低成本。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主委對瓦斯價格及計算公式不清楚,要求能源局重新檢討計算公式。
- 指出南部天然氣價格比北部高,質疑中央建設重北輕南,要求短時間內調整價格,實現全國統一價。
- 質疑能源局解釋南部使用NG2熱值較高導致價格貴,但民眾未感受到實質差異。
- 要求能源局檢討天然氣價格公式的合理性,並承諾在3至6個月內出爐結果,且通知委員參與討論。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澄清輔導會轉介安置同仁在輔導會絕對沒有領退休金,離開公司後是領恢復的退休金。
- 否認安置人員坐領高薪,強調軍人職業辛苦,且每年替國庫省下4,000多萬,並將超額車馬費繳回安置基金。
- 解釋轉投資公司薪資結構依各公司營運辦法,且已要求成立薪酬委員會,薪資不得超過部會首長。
- 坦承退輔會對部分轉投資公司因民股股權獨大而難以主導,甚至有公司因不遵守《公司法》已被提告(欣彰、欣南)。
- 同意檢討94年訂定的天然氣計價方式,並會建議相關單位調整,但強調毛利固定,多不了一毛錢。
- 表示榮電公司財務問題係長期累積,增資案因部分股東不願投資而停滯,目前只能走法律途徑,並同意向行政院長報告。
- 強調退輔會轉投資目的為安置退伍官兵,但若無法派人將考慮撤資。
- 同意將會薦人員的薪資結構及獎金制度進行全面檢討,並擇期會同國防部向立法院報告。
- 表示會積極促請會薦公司首長或經理人,響應政府「苦民所苦」號召,儘量承受漲價壓力,降低經營成本。
- 澄清退輔會投資公司都是國家的錢,沒有國民黨資本,並對外界印象造成的誤解表示理解。
歐嘉瑞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解釋天然氣售價依《天然氣事業法》及準則辦理,氣源成本變動則同步調整,利潤調整需報主管機關核定。
- 指出天然氣售價調整僅反映氣源成本變動,瓦斯公司並無從中獲得額外利益。
- 解釋基本費涵蓋7項固定成本(如管線、抄表、安檢),與從量費不重複,取消收取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但同意檢討結構。
- 承認能源局在天然氣售價調整上,過去未有效為老百姓把關,但承諾未來會從嚴從低、合理公開透明原則處理。
- 解釋南部天然氣價格較貴因供應NG2熱值較高,且接收站設在永安,供應成本結構不同,但可檢討公式合理性。
- 表示能源局已組成委員會,包括學者專家及地方政府,審查供氣作業成本。
- 承諾會檢討天然氣價格公式,並在3至6個月內出爐結果,且會通知委員參與討論。
- 同意將與用戶權益相關之資訊依法公布於能源局網站,以落實資訊公開透明。
陳傑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
- 說明中油天然氣價格每月檢討,依氣價公式計算進口LNG氣源成本變動,並授權在3%幅度內自行公布。
- 澄清國際天然氣價格下跌主要指美國管道氣,與臺灣進口液化天然氣市場不同,液化天然氣價格與國際原油價格連動。
- 表示中油供應給瓦斯公司的天然氣批售牌價固定,並依照國家公布的價格調價。
- 強調天然氣價格是浮動的,有升有降,去年因氣源成本上漲而未調降,但99年有下降。
- 指出國內天然氣自產比例僅2%,98%依賴進口,主要氣源來自東南亞、卡達、印尼、馬來西亞、澳洲等地,並簽訂長期契約。
- 表示中油探採事業部正朝海外發展,如查德、尼日,並要求長期LNG供應商提供上游氣源以增加氣源。
- 解釋南部使用NG2是因永安接收站供應,NG2熱值較高,但單位熱值價格與NG1一致,且中油已朝熱值液化方向調整,價格已調降3毛錢。
楊郁湜 退輔會第五處處長
- 報告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去年平均獲利率8.5%,今年截至2月底為5.55%。
- 表示已請各投資公司儘量影響董事會,苦民所苦,這段時間不要再調漲氣價。
- 解釋非都會區獲利低因用戶量不足,鋪設管線成本高,已要求各公司推廣並開發新用戶,但部分地區居民偏好桶裝瓦斯或缺乏氣源。
- 說明花東地區因缺乏氣源港口及儲氣設施,目前難以鋪設天然氣管線。
廖使賢 欣桃天然氣公司副總經理
- 報告欣桃公司100年稅後盈餘1.32億元,投報率10.73%,EPS1.07元,但呈逐年下降趨勢。
- 表示欣桃公司楊梅地區用戶數未詳細計算,大園地區因管線問題目前尚未鋪設,但有計畫投資6,000多萬元配合機場捷運周邊開發。
- 強調桃園縣用氣毛利是全省最低的,天然氣價格是依照中油公布的國家價格去調價。
邱金發 欣中天然氣公司副總經理
- 報告欣中公司去年獲利超過6億元,主要來自氣費和裝置收費,因公司認為天然氣是重要、乾淨能源而積極推廣。
張志澄 欣屏天然氣公司董事長
- 報告欣屏公司去年增加200戶,獲利2,400多萬元,並解釋去年營利大幅成長50%以上,故董事會決定增加獎金。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1案:中油應檢討現行天然氣進價機制,配合國際天然氣價格走勢而調整售價,以穩定物價民生。
- 通過臨時提案2案: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應檢討國內所有天然氣公司內部營運成本,調降天然氣售價。
- 通過臨時提案3案:經濟部會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檢討所投資之天然氣公司之南部地區天然氣售價,應比照北部地區售價調降,免因南北地域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以保障民生。
- 通過臨時提案4案及5案(併案):取消向民眾收取天然氣基本費,或基本費應可以抵用使用費,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應確實落實施行。
- 通過臨時提案6案:退輔會會內人員擔任公股董監事期間之車馬費及酬金繳回安置基金,其兼職費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 通過臨時提案7案:經濟部會同退輔會責成全國所有天然氣公司將與用戶權益相關之資訊依法公布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 通過臨時提案8案:退輔會所薦派之所屬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支薪資結構及獎金制度,應進行全面檢討,並擇期會同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本日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委員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者,請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有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2701
- 卷/期/冊
- 101/27/1
- 發布日期
- 2012-05-1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