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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業務報告與食品衛生管理法審查程序爭議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4-23會議日期:2012-04-25會議日期:2012-04-26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本次會議首先聽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業務報告與立法計畫,並通過18項臨時提案,內容涵蓋勞動檢查權責、派遣人力、弱勢及青少年就業、身心障礙者勞保、醫師適用勞基法、責任制濫用、青年就業讚計畫、外勞政策與勞保詐領等多元勞工議題。隨後,原定併案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卻因行政院版本未及付委,引發多位立法委員對審查時機與程序正義的強烈質疑與爭辯,最終決議將法案審查延期至星期三與星期四。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向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 會議中通過18項臨時提案,涵蓋勞動檢查權責分工、派遣人力權益、弱勢就業輔導、青少年打工權益、身心障礙者勞保年金、醫師適用勞基法、責任制濫用、青年就業讚計畫性別平等、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基本工資調整、外籍家庭看護與幫傭門檻、勞動檢查法規更新、勞基法第84條之1檢討、外籍人才引進政策及1955外勞專線運作、勞保詐領等多元勞工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儘速與直轄市協調勞動檢查業務的分工,以落實地方自治並健全勞工福祉。
  • 提案指出中央與地方勞動檢查權責分配不明,中央不肯授權或地方不願配合,要求勞委會於1個月內協調分工以保護勞工權益。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關於派遣人力數量、監督辦法、權益保障及派遣法制的報告,因勞委會及其所屬機關派遣人數高達1,332人。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跨部會協調,於第三季檢討基本工資時,站在保護勞工立場審慎處理調整漲幅,以減輕勞工生活負擔。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檢視就業媒合成效,檢討就業服務員工作內容與服務流程,並為弱勢求職者開設實用就業輔導課程。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加強對青少年打工勞動條件與環境的檢查,避免青少年打工族受到不當剝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建立平台機制,協助貧窮家庭未成年子女尋求正當打工機會並予以輔導。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檢討研擬身心障礙者勞保老年年金修法可行性,並於財務精算報告後向委員會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行政院衛生署舉辦公聽會,研擬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的配套方案,並於今年內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今年內檢討修改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條文,或規劃配套後廢止,以避免責任制遭濫用。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青年就業讚計畫」第3條,取消男性「役畢或免役」的門檻,以符合兩公約性別平權規定。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6個月內研議訂定「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避免外籍勞工排擠本國勞工就業機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應嚴格查察不法份子利用人頭詐領勞保紓困貸款及老年給付,並向委員會專案報告。

楊玉欣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研議放寬引進家庭看護與幫傭的門檻,包括80歲以上老人、學齡前幼兒、重度身心障礙者不限特定項目,以及家中兩名中度身心障礙者等情況。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積極向各界說明1955外勞諮詢保護專線的實質運作情形,並定期追蹤稽核,於2個月內提出分工合作與運作模式的具體改善作為報告。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依照目前台灣各類危險性機械之勞動檢查事項,修改不合時宜的法規,以因應科技進步及機械操作安全。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立即將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條文核定公告之工作者檢討報告送交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確實依據經建部門的國家重點產業發展,做好外籍人才供需推估,並在不影響本國人就業權益基礎上核發聘僱許可。

相關人員回應

王如玄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立法委員的質詢。

鍾孔炤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

  • 列席說明相關事項。

相關後續

  • 本日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潘維剛、楊瓊瓔、李貴敏、林岱樺及鄭麗君等5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質詢委員。
  •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在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質詢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18項。

討論事項二

繼續併案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8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原定繼續併案審查多個委員提案版本的「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因應瘦肉精問題的修法需求。
  • 會議主要針對行政院版草案未及付委,以及審查時機與程序正義問題進行激烈程序發言與討論。

相關爭議

  • 行政院版本缺席:多位委員質疑在行政院版尚未送達立法院且復議期未過的情況下,單獨審查各委員版本是否違反朝野協商結論,導致討論缺乏意義。
  • 藐視國會爭議:委員田秋堇和陳節如指出,行政院在法案審查中,衛生署卻已在訂定萊克多巴胺容許量,此舉被視為藐視國會。
  • 審查時程爭議:委員們質疑主席安排在星期一審查,而非等待行政院版本於星期三付委後再併案審查,認為此舉是「偷吃步」或「強渡關山」,試圖以多數暴力通過法案。
  • 朝野協商結論解讀:主席與多位委員對4月3日黨團協商結論中關於「併案審查」與「審查日期」的具體意涵存在嚴重分歧,導致互信基礎受損。
  • 國會信任破產:委員管碧玲指出,因瘦肉精含量問題衛生署強渡關山,以及國情報告協商被延宕等事件,已使國會兩黨之間的信任幾乎破產。

立法委員發言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質疑為何一開始就宣讀條文,應先讓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
  • 認為行政院版未送達、衛生署已訂定瘦肉精容許量,是藐視國會,使得審查失去意義。
  • 強調會議紀錄中並未載明4月23日為審查日期,反駁主席說法。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重申行政院版未進來就強行審查是不對的,質疑行政單位是否把立法委員放在眼裡。
  • 批評行政院藐視國會,報紙頭條已報導瘦肉精ADI標準將確定,質疑會議是否還要繼續審查。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出朝野協商共識應是院版送進來一併審查,質疑未等待院版即審查的合理性與效率。
  • 擔憂若先審各委員版本(零檢出),待行政院版(有條件開放)進入後,將導致重複爭議與時間浪費。
  • 建議延後審查,等待行政院版本進來,以利更充分的參考依據和辯論。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在無行政院版情況下單獨審查,可能只是為後續表決鋪路,不符朝野協商併案審查的目標。
  • 呼籲將審查延至星期三、星期四,待行政院版本到位後,進行負責任且充分的討論。
  • 警告若強行審查,將違反朝野協商精神與國人期待,可能被視為國民黨運用議事技巧通過行政院版。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強調朝野協商結論是「併案審查」,而非在行政院版未送達時個別審議委員版本。
  • 批評在行政院版未送達時開會,是「笑話一樁」,委員會淪為「自強活動或演講比賽」。
  • 呼籲主席應維持程序正義,等待行政院版本進來後再一併審查,並建議將議程調至星期四。
  • 指責主席曲解協商結論,破壞和諧與誠信原則,稱此舉為「偷吃步」。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同意林鴻池委員的協調,認為國會兩黨信任已近破產,批評衛生署在立法院修法前制訂瘦肉精容許量是藐視國會。
  • 指出過去有太多小動作,例如國情報告協商被延宕,認為本次會議安排也是為強渡關山。
  • 強調併案審查才是重點,口頭說的23日是指23日要併案審查,兩者是充分必要條件,要求會議應休息。

林鴻池 立法委員

  • 確認朝野協商結論是行政院版送來後進行併案審查,但當時可能未考量復議期問題。
  • 表示召委安排今天審查是出於善意,希望爭取時間讓大家提前充分討論。
  • 建議若民進黨委員堅持,可考量改期至星期三、星期四進行併案審查,強調這沒有關係。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會議決議變更議程,原定今日(星期一)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審查改於星期三與星期四進行。
  • 星期三與星期四的會議將直接進入提案委員說明提案的程序。

原始資料

公報
1012901
卷/期/冊
101/29/1
發布日期
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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