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農業、國發、離島、花東基金預算與台電購電問題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4-3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涵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主管的農業作業、農業特別收入、國家發展、離島建設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等基金。會議重點亦針對台電公司購電合約、電價調漲方案及其對民生經濟的衝擊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多位立法委員就預算編列、基金運用、合約透明度、電價調整時機與國營事業績效等提出嚴厲質疑,並通過多項決議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與提交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討論事項壹)
核心議題
- 審查農業作業基金與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的業務計畫、收支、賸餘處理、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國庫撥款等預算項目。
- 主要關切基金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資金運用效率、超支問題、賸餘繳庫規範、閒置資金處理、成本控制、採購透明度及人力運用等。
相關爭議
- 農業作業基金用人費用超支,特別是超時工作報酬和福利費,質疑預算執行不力。
- 農業作業基金賸餘未繳庫,累積達1.93億元,被指控規避預算法規定,影響國庫調度。
-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閒置資金近4億元,卻未有效運用或繳庫,僅以定存活存方式管理。
- 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營運成本逐年攀升,賸餘大幅減少,不符自給自足原則。
- 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與畜產試驗所派遣人力運用重複且超額,違反行政院從嚴核實規定。
- 農業發展基金「補助團體辦理宣導推廣米食」成效不彰且有違反行政中立之虞。
- 農業發展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預算減少,但油電雙漲後肥料與農業用電補貼需求增加,衝擊農民生計。
- 化學肥料價差補貼由商人受益而非直接農民,質疑政策效益。
- 農業發展基金「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持續縮減,但農產品產銷失衡問題嚴重,政府忽視農民權益。
-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強化農產品全球市場深耕計畫」預算縮減,但貿易逆差擴大,質疑執行不力。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針對100年度用人費用超支提書面報告,並要求101年度落實預算不得超支。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未編列賸餘繳庫數提專案報告,並將基金賸餘繳庫。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期末累積未分配賸餘提具體用途,若無計畫應全數繳庫。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自102年度預算起,公務車輛預算回歸公務預算體系編列。
- 提案要求檢討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預算編列不實問題。
- 提案要求農糧署公開公糧收購行政調查情況並處置不法糧商。
- 提案要求農業發展基金針對100年度「糧政業務計畫」預算執行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及明細資料。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水土保持局工程案件審核管控,避免浪費公帑。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研擬職務輪調制度,避免弊端。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審核水土保持工程時會同地方政府及陳情人,以符合地方建設需求。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基金「農業研究、實驗、技術改進計畫」100萬元,要求報告執行績效及細部計畫。
- 提案凍結糧政業務計畫1,000元,要求農委會提白米價格監控機制與公糧釋出計畫。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基金「補助團體辦理宣導推廣米食」四分之一預算,要求提出具體辦理計畫與成效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1,000元,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計畫。
- 提案凍結漁業發展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三分之一預算,要求檢討基金運作與設置目的。
- 提案凍結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強化農產品全球市場深耕計畫」十分之一預算,要求檢討改進並報告績效。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近4年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執行成效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近4年預算執行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成效欠佳提出檢討報告。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期末累積未分配賸餘提具體用途,若無計畫應全數繳庫。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閒置資金處理提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謀抑減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成本費用,提升經營績效。
- 提案要求畜產試驗所連同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檢討改進派遣人力運用,並送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基金「農業研究、實驗、技術改進計畫」100萬元,要求報告執行績效及細部計畫。
- 提案凍結糧政業務計畫1,000元,要求農委會提白米價格監控機制與公糧釋出計畫。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基金「補助團體辦理宣導推廣米食」四分之一預算,要求提出具體辦理計畫與成效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1,000元,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對於化學肥料價差補貼改採直接補助農民之措施,並研議對地補貼作法。
- 提案凍結農業發展基金「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2,000元,要求報告執行及規劃細部計畫。
- 提案凍結漁業發展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三分之一預算,要求檢討基金運作與設置目的。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檢討水土保持局工程案件審核管控,避免浪費公帑。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研擬職務輪調制度,訂定職務輪調規定。
- 提案要求自102年度起,人道援外米經費由外交部編列預算支應。
- 提案要求102年度「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計畫」應寬列預算,恢復原規模。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預算1億元,要求儘速擬定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後始得動支。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針對100年度用人費用超支提書面報告,並要求101年度落實預算不得超支。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未編列賸餘繳庫數提專案報告,並將基金賸餘繳庫。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閒置資金處理提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謀抑減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成本費用,提升經營績效。
- 提案要求畜產試驗所連同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檢討改進派遣人力運用,並送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檢討畜產試驗所派遣人力運用合理性與必要性,並改進權益受損問題。
- 提案要求改進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畜禽產品實際單位成本與預計數落差過大問題。
- 提案要求農糧署公開公糧收購行政調查情況並處置不法糧商。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近4年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執行成效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近4年預算執行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農糧署編列預算,給予農業用電戶電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編列預算,給予漁業用電及用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積極推廣CAS及TAP等驗證制度,確保水產品安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其他政府單位,強化農漁民經營與銷售能力,開發優質銷售平台與網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將與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設置宗旨無關之業務計畫儘速回歸公務預算辦理。
- 提案要求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應研擬職務輪調制度,訂定職務輪調規定。
- 提案要求農委會書面報告重金屬污染農地比例及監測控制方法。
- 提案要求農村再生基金於原住民地區之執行績效至少須達該年度總目標值之20%以上。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閒置資金處理提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謀抑減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成本費用,提升經營績效。
- 提案要求檢討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預算編列不實問題。
- 提案要求畜產試驗所連同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檢討改進派遣人力運用,並送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檢討畜產試驗所派遣人力運用合理性與必要性,並改進權益受損問題。
- 提案要求改進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畜禽產品實際單位成本與預計數落差過大問題。
- 提案要求農糧署公開公糧收購行政調查情況並處置不法糧商。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近4年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執行成效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近4年預算執行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農糧署編列預算,給予農業用電戶電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編列預算,給予漁業用電及用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積極推廣CAS及TAP等驗證制度,確保水產品安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其他政府單位,強化農漁民經營與銷售能力,開發優質銷售平台與網絡。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閒置資金處理提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謀抑減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成本費用,提升經營績效。
- 提案要求檢討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預算編列不實問題。
- 提案要求畜產試驗所連同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檢討改進派遣人力運用,並送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檢討畜產試驗所派遣人力運用合理性與必要性,並改進權益受損問題。
- 提案要求改進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畜禽產品實際單位成本與預計數落差過大問題。
- 提案要求農糧署公開公糧收購行政調查情況並處置不法糧商。
- 提案要求農委會參考日、韓、歐美糧食安全存量期限、糧倉建置設備,評估我國糧食安全改進,並提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近4年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執行成效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近4年預算執行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農糧署編列預算,給予農業用電戶電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編列預算,給予漁業用電及用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積極推廣CAS及TAP等驗證制度,確保水產品安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其他政府單位,強化農漁民經營與銷售能力,開發優質銷售平台與網絡。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議比照歐盟「Clean Label」精神,統一以單一編碼方式標示農藥殘留種類。
- 提案要求農委會書面報告我國受重金屬污染農地比例、監測控制方法。
- 提案要求農村再生基金於原住民地區之執行績效至少須達該年度總目標值之20%以上。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閒置資金處理提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謀抑減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成本費用,提升經營績效。
- 提案要求檢討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預算編列不實問題。
- 提案要求畜產試驗所連同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檢討改進派遣人力運用,並送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檢討畜產試驗所派遣人力運用合理性與必要性,並改進權益受損問題。
- 提案要求改進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畜禽產品實際單位成本與預計數落差過大問題。
- 提案凍結農村再生基金之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項下農村再生社區發展及環境改善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農路相關預算及改善進度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糧署公開公糧收購行政調查情況並處置不法糧商。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近4年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執行成效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近4年預算執行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農糧署編列預算,給予農業用電戶電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編列預算,給予漁業用電及用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積極推廣CAS及TAP等驗證制度,確保水產品安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其他政府單位,強化農漁民經營與銷售能力,開發優質銷售平台與網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將與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設置宗旨無關之業務計畫儘速回歸公務預算辦理。
- 提案要求農委會書面報告重金屬污染農地比例及監測控制方法。
- 提案要求農村再生基金於原住民地區之執行績效至少須達該年度總目標值之20%以上。
- 提案凍結離島建設基金101年度預算總支出十分之一,要求經建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就閒置資金處理提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謀抑減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成本費用,提升經營績效。
- 提案要求檢討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預算編列不實問題。
- 提案要求畜產試驗所連同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檢討改進派遣人力運用,並送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檢討畜產試驗所派遣人力運用合理性與必要性,並改進權益受損問題。
- 提案要求改進畜產改良作業基金畜禽產品實際單位成本與預計數落差過大問題。
- 提案要求農糧署公開公糧收購行政調查情況並處置不法糧商。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近4年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預算執行成效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就「農業貸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近4年預算執行成效及效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農糧署編列預算,給予農業用電戶電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編列預算,給予漁業用電及用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積極推廣CAS及TAP等驗證制度,確保水產品安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其他政府單位,強化農漁民經營與銷售能力,開發優質銷售平台與網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將與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設置宗旨無關之業務計畫儘速回歸公務預算辦理。
- 提案要求農委會書面報告重金屬污染農地比例及監測控制方法。
- 提案要求農村再生基金於原住民地區之執行績效至少須達該年度總目標值之20%以上。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檢討畜產試驗所派遣人力運用合理性與必要性,並改進權益受損問題。
- 提案凍結農村再生基金之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項下農村再生社區發展及環境改善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農路相關預算及改善進度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參考日、韓、歐美糧食安全存量期限、糧倉建置設備,評估我國糧食安全改進,並提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糧署公開公糧收購行政調查情況並處置不法糧商。
- 提案要求農委會農糧署編列預算,給予農業用電戶電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編列預算,給予漁業用電及用油差額補貼。
- 提案要求農委會漁業署積極推廣CAS及TAP等驗證制度,確保水產品安全。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其他政府單位,強化農漁民經營與銷售能力,開發優質銷售平台與網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將與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設置宗旨無關之業務計畫儘速回歸公務預算辦理。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轉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政策性電價折扣措施回歸中央政府自籌相關預算。
- 提案凍結離島建設基金101年度預算總支出十分之一,要求經建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擬訂海岸山脈兩側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復育區計畫。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謀抑減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成本費用,提升經營績效。
- 提案要求檢討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預算編列不實問題。
- 提案凍結漁業發展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三分之一預算,要求檢討基金運作與設置目的。
- 提案凍結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強化農產品全球市場深耕計畫」十分之一預算,要求檢討改進並報告績效。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預算1億元,要求儘速擬定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後始得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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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農業作業基金業務總支出原列2億1,073萬3,000元,減列421萬5,000元,改列為2億0,651萬8,000元。
- 農業作業基金本期賸餘原列2,100萬9,000元,增列421萬5,000元,改列為2,522萬4,000元。
- 通過關於農業作業基金的11項決議,要求針對用人費用超支、賸餘繳庫、閒置資金、經營績效、預算編列、派遣人力、成本控管等問題提出專案報告或檢討改進。
-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來源增列「政府撥入收入」之「國庫撥款收入」7億2,000萬元,改列為410億0,988萬3,000元。
-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用途減列800萬2,000元,改列為427億9,271萬4,000元。
- 通過關於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的9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針對防疫計畫、米價監控、米食推廣、肥料與用電補貼、產銷調節、漁業基金運作、農產品外銷、農村再生等問題提出專案報告或檢討改進。
- 通過關於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的23項決議,要求針對糧食安全、米價監控、公糧收購、產銷失衡、肥料及用電補貼、農貸補貼、水產品安全、農漁民經營銷售、農產品救助基金、農村再生計畫、水土保持工程、行政中立、農產品驗證、農地污染、人道援外米及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等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檢討改進或政策調整。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討論事項貳)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業務計畫、收支、賸餘、基金來源與用途等預算項目。
- 主要關切各基金的投資效益、資金運用、管理責任、績效評估、財源穩定性及政策目標達成度等問題。
相關爭議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0年度投資計畫執行率低達15.80%,質疑計畫空洞、效益低落。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1年度部分投資項目缺乏完整效益評估與風險評估計畫。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轉投資公司經營績效待加強,公股代表追蹤風險管制不足。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未積極檢視公股代表酬勞合理性,恐流於形式。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閒置資金未繳庫,影響國庫調度。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主要營業項目執行率欠佳,凸顯預算編列不實或計畫執行不當。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執行秘書職務改外聘,薪資暴增,質疑撙節用人費用不力。
- 離島建設基金100年度起已無特定收入來源,基金未來定位、財源及運作方式不明。
- 離島建設基金預算書「年度關鍵績效指標」連續3年簡略,未能反映施政重點與執行成效。
- 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內容說明簡略,未詳列子計畫內容、金額及預期成果,不利預算審議。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在相關條例規定的策略計畫、實施方案、收支辦法等未完備前即匆促編列預算執行,欠缺遵循準據。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成員未符合學者專家、原住民族及民間團體人數比例,違反設置美意。
-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主要仰賴國庫撥款,無特定收入來源,質疑其特別收入基金的定位不符預算法規定。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推動「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相關計畫內部人員能量不足,影響資訊傳遞與計畫落實。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辦理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論壇資訊未完全公開,有黑箱作業之虞。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1年度各項投資計畫三分之一,要求提出投資計畫及效益評估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針對各轉投資公司官派董監事之酬金、獎金、福利等資料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離島建設基金未來定位、財源及運作方式提出具體政策。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離島建設基金績效考核指標,並送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規劃方向及評估依據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102年度「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計畫」應寬列預算,恢復原規模。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公股代表應落實追蹤風險管制,每季實地了解轉投資事業實況,並每年提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參考日、韓、歐美糧食安全存量期限、糧倉建置設備,評估我國糧食安全改進,並提書面報告。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閒置資金留存基金,徒增國庫資金調度壓力,影響政府整體資源統籌運用。
- 提案指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主要營業項目歷年執行率欠佳,顯示未能覈實編列預算或計畫執行不當,應檢討改善。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離島建設基金未來定位、財源及運作方式提出具體政策。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比照歐盟「Clean Label」精神,統一以單一編碼方式標示農藥殘留種類。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書面報告我國受重金屬污染農地比例、監測控制方法。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針對其轉投資公司之官派董監事之酬金、各項獎金、福利等資料公開上網,並彙整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離島建設基金未來定位、財源及運作方式提出具體政策。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離島建設基金績效考核指標,並送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規劃方向及評估依據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積極尋找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特定收入來源,永續使用,以符規定。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儘速研議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學者專家、原住民族及民間團體人數比例補足至三分之一。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儘速檢討推動「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等計畫之內部人員能量。
- 提案要求行政院相關主管單位應儘速督導花東兩縣政府提出相關計畫及辦法,以利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之推動。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完全揭露所有有關「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之擬定、作業等相關資訊。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1年度各項投資計畫三分之一,要求提出投資計畫及效益評估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執行秘書一職改外聘乙事,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離島建設基金編列之補助事項,應依預算法規定載明全部補助計畫內容。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離島建設基金之績效考核指標,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離島建設基金未來定位、財源及運作方式提出具體政策,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續編離島建設基金之可行性進行研究,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預算1億元,要求儘速擬定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必須於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報院核定之前,先將規劃方向及評估依據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各相關之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等相關主管單位應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各相關之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積極尋找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特定收入來源,永續使用,以符規定。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儘速研議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學者專家、原住民族及民間團體人數比例補足至三分之一。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等相關主管單位應儘速檢討關於推動「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等計畫之內部人員能量。
- 提案要求行政院相關主管單位應儘速督導花東兩縣政府提出相關計畫及辦法,以利該條例之推動。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完全揭露所有有關「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之擬定、作業等相關資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高雄規劃方向,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離島建設基金未來定位、財源及運作方式提出具體政策。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轉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政策性電價折扣措施回歸中央政府自籌相關預算。
- 提案凍結離島建設基金101年度預算總支出十分之一,要求經建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擬訂海岸山脈兩側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復育區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比照歐盟「Clean Label」精神,統一以單一編碼方式標示農藥殘留種類。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書面報告我國受重金屬污染農地比例及監測控制方法。
- 提案要求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1年度預算應全數通過,但其中1億元預算應待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提出後,始得動支。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公股代表應落實追蹤風險管制,每季實地了解轉投資事業實況,並每年提書面報告。
- 提案指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閒置資金留存基金,徒增國庫資金調度壓力,影響政府整體資源統籌運用。
- 提案指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主要營業項目歷年執行率欠佳,顯示未能覈實編列預算或計畫執行不當,應檢討改善。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轉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政策性電價折扣措施回歸中央政府自籌相關預算。
- 提案凍結離島建設基金101年度預算總支出十分之一,要求經建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擬訂海岸山脈兩側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復育區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比照歐盟「Clean Label」精神,統一以單一編碼方式標示農藥殘留種類。
- 提案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書面報告我國受重金屬污染農地比例及監測控制方法。
- 提案要求農村再生基金於原住民地區之執行績效至少須達該年度總目標值之20%以上。
- 提案要求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1年度預算應全數通過,但其中1億元預算應待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提出後,始得動支。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1年度各項投資計畫三分之一,要求提出投資計畫及效益評估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針對各轉投資公司官派董監事之酬金、獎金、福利等資料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離島建設基金未來定位、財源及運作方式提出具體政策。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針對其轉投資公司之官派董監事之酬金、各項獎金、福利等資料公開上網,並彙整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相關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積極尋找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特定收入來源,永續使用,以符規定。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儘速研議將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學者專家、原住民族及民間團體人數比例補足至三分之一。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等相關主管單位應儘速檢討關於推動「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等計畫之內部人員能量。
- 提案要求行政院相關主管單位應儘速督導花東兩縣政府提出相關計畫及辦法,以利該條例之推動。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完全揭露所有有關「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之擬定、作業等相關資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原列6億5,937萬3,000元,減列7,207萬4,000元,改列為5億8,729萬9,000元。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本期賸餘原列58億9,881萬8,000元,增列7,207萬4,000元,改列為59億7,089萬2,000元。
- 通過關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的1項決議,凍結其101年度各項投資計畫三分之一,要求提出投資計畫及效益評估專案報告。
- 通過關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的7項決議,要求針對轉投資公司經營績效、公股代表酬勞、閒置資金、計畫執行、執行秘書外聘及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等問題提出專案報告、書面報告或檢討改進。
- 通過關於離島建設基金的1項決議,凍結其101年度預算總支出十分之一,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關於離島建設基金的8項決議,要求針對基金未來定位、財源、運作方式、績效考核指標、電價補貼、補助計畫內容及預算編列透明度等問題提出具體政策、檢討改進或專案報告。
- 通過關於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2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相關機關儘速擬定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後始得動支。
- 通過關於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的8項決議,要求針對策略計畫擬定、基金特定收入來源、推動小組成員比例、內部人員能量、相關計畫與辦法完備及資訊公開等問題提出規劃方向、評估依據、書面報告或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三
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電公司董事長等,針對「購入電力」各合約與轉投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售電予台電之情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 檢視台電公司購電合約的簽訂、內容、購電對象與價格,以及購入電力預決算,同時審查台電轉投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及其民營電廠售電予台電的狀況。
- 主要探討購電成本、合約合理性、國營事業經營績效、電價調整方案及其對民生經濟的影響,並要求台電進行內部改革。
相關爭議
- 台電拒絕提供購電合約完整資料,以商業機密為由,引發委員質疑其透明度及規避監督。
- 台電購電成本過高,特別是向民營電廠購入電力的價格,被質疑存在圖利廠商、利益輸送及經營效率不彰的問題。
- 電價調漲時機不當,在經濟景氣不佳、民眾物價齊漲之際,引發強烈民怨,質疑政府決策脫離民意。
- 台電公司內部經營績效不彰,包括損電率高、電廠興建工程進度落後且預算大幅追加、冗員充斥及高階主管轉任子公司坐領高薪等問題,質疑其虧損是自身無效率所致。
-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台電電價調整不適用公平交易法,因有特別法規定,但委員質疑台電作為獨占事業仍應受公平法規範。
- 台電轉投資公司董監事酬勞及現金股利過高,且人事案不受立法院監督,形成「肥貓」文化,引發酬庸質疑。
- 台電與民營電廠購電合約期限長達25年,且修約需雙方同意,質疑其缺乏彈性及修改空間,不利於降低購電成本。
- 電價調整方案對中小企業、傳統產業、學校及醫療機構等產生巨大衝擊,尤其離峰電價漲幅過高,引發業界反彈。
- 台電對外溝通不足,未能有效向社會大眾說明電價調整的必要性及內部改革的進展,導致民意不滿。
- 台電對民間電廠購電價格與自身發電成本差異大,且購電量遠超備載容量需求,質疑其購電政策的合理性與效益。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部長提供所有購電合約相關資料,包括10年內的資料,以便檢視台電購電情形。
- 指出陳院長已要求檢討合約,但報告資料僅4年不足,質疑台電規避提供完整資訊。
- 認為鹿港選舉結果顯示民意對油電雙漲政策不滿,要求政府政策調整。
- 要求經濟部明確告知電價精算結果公布時間表,並希望能在5月10日前完成,以利行政作業準備。
- 關切學校25%用電量大的部分及醫療診所的電價調整,要求經濟部提出補救方案。
- 要求經濟部拿出魄力,將國光電力公司作為標竿,減價收購其電力,並在3個月內完成協商,以展現改革決心。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報告僅提供4年購電資料,要求提供10年資料,以全面檢視購電情形。
- 關切消費者信心指數下滑,擔心停滯性通膨發生,要求經濟部審慎應對。
- 建議台電進行資產重新評估,並考慮發行電業公債,以解決虧損問題,而非僅靠漲價。
- 要求台電提供購電合約的標準範本,以便委員了解合約內容。
- 關切竊電、竊取電纜問題,要求台電清查並加強防範,特別是彰化縣路燈竊電嚴重問題。
- 建議經濟部及台電考察歐美先進國家變電箱及電纜設置情形,研議地下化、隱藏或減量可行性。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部長關於CPI超過2%即下台的承諾,並指出鹿港補選結果顯示人民對油電雙漲不滿。
- 主張電價調漲應先整頓台電內部,包括購煤成本不透明、經營績效不善、購電過高、獎金浮濫等問題,不應在未澈底整頓前漲價。
- 質疑台電拒絕提供購電合約,推測可能在營運維護費率部分存在問題,甚至涉嫌公務員圖利罪。
- 指出台電轉投資孫公司台汽電的費率並非最高,且星元電廠費率較低,糾正錯誤認知。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隱匿三輕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並選擇性洩漏訊息給媒體,要求部長說明。
- 抨擊經濟部對林園工業區致癌風險超標百倍的問題處理怠惰,要求停建三輕並部長下台。
- 要求經濟部立即提供健康評估報告,並承諾若報告無法在下午回覆,將譴責藐視立法院。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即責成台糖公司對中科四期調度農業用水計畫工程的土地徵收案表示異議。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關切主計處預料將大幅下修GDP及CPI數據,質疑部長對經濟情勢的看法。
- 質疑「血汗工廠」言論,要求部長說明其態度。
- 關切油電雙漲導致民眾「搶插座大戰」現象,要求政府反省並提出政策。
- 建議電價緩漲,特別是離峰電價和工業用電,並要求經濟部儘快精算結果。
- 指出台灣工業電價比韓國貴22%,影響廠商競爭力,要求經濟部提出協助措施。
- 要求台電檢討購電合約,包括與民營電廠的25年長期合約,探討重新訂約的可能性,特別是國光電力。
- 質疑台電是否存在高價向民營電廠購電,又讓民營電廠在離峰時間低價購電的「貴買賤賣」現象。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指出鹿港鎮長補選結果顯示民意對油電雙漲政策強烈不滿,要求經濟部調整政策,緩漲電價。
- 質疑經濟部在GDP成長率高時不調漲電價,卻在景氣最低點時油電雙漲,決策不當。
- 抨擊台電內部經營績效不彰,包括損電率高達258億元、電廠興建工程進度落後且預算大幅追加,卻仍執意漲價。
- 質疑核四廠持續投入巨額經費,但能否完工商轉仍是未知數,建議共同建立非核家園。
- 質疑台電高階主管轉任民營電廠,坐領高薪,形成利益輸送。
- 提案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儘速啟動調查經濟部、台電公司的電價調漲方案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 提案要求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立即檢討向民營電廠高價購入電力情事,應通盤檢視購電契約,降低躉購價格。
- 提案要求經濟部訂定規範,限制台電經理級以上高階人員於退休前後5年內不得轉任台汽電及轉投資民營電廠之董監事或總經理。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指出鹿港鎮長補選結果顯示公共政策與民意間存在巨大落差,要求政府縮小此落差。
- 要求經濟部針對國營事業經營績效改革提出具體做法,而非僅成立專案小組。
- 建議電價調漲應分段進行,並考慮擴大基本家庭用戶民生用電不漲價的範圍,以減少衝擊。
- 建議工業用電特別是高壓用電應有較低的費率,以維持產業競爭力。
- 質疑台電與中油經營績效不佳,與台塑化形成對比,強調改革不能只說漲價,要關注經營績效。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汽電共生業者將賣給台電的電量高於其自身購電量,違反「餘電」出售原則,並造成台電財務漏洞。
- 要求立即徹查民營電廠業者低價購買、高價售電的套利行為,並質疑台電對所有民營電廠發電照單全收的政策。
- 質疑台電冗員充斥,並指出前總經理曾提出台電應在淡季大量購煤以節省成本。
- 要求台電審慎思考電價調整幅度,並開源節流,建議政府、台電與使用者共同承擔成本。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價調漲對民間電廠獲利及投資報酬率的影響,要求台電說明清楚,避免外界誤解其獲利不合理。
- 指出外界有傳聞民間電廠因電價調漲導致獲利大幅提高至30-40%,要求台電對外說明此為不可能發生之事。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指出鹿港選舉結果顯示民意對油電價政策強烈不滿,認為是政府決策錯誤。
- 強調大道理老百姓聽不懂,政府應理解民眾因物價上漲而增加生活支出的心聲。
- 建議政府應調整政策,向民意低頭,考慮電價分段調整,或在夏季用電結束後再漲,以減輕衝擊。
- 質疑經濟部油電價政策辯護無力,溝通藝術不成功,應加強說明並傾聽民意。
- 建議政府應暫緩宣布電價調漲,先提出經營改善小組的研究結果,並考慮refinance等方式彌補虧損。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詢問經濟部是否會依照經濟委員會決議,5月15日電價不上漲。
- 要求部長就5月15日電價是否調漲做出方向性宣示,以安定民心。
- 詢問再生能源預算編列及裝置容量,並要求提供宜蘭縣相關資料。
- 關切清水地熱的發電潛力與BOT規劃進度,並指出宜蘭縣反對核四已成共識。
- 質疑核四廠是全世界最貴、蓋最久、最不安全的核能發電廠,要求台電全面停工、受檢。
- 要求台電提供核四廠造價高低的明確基準和比較表。
- 關切宜蘭縣高壓電塔的回饋金及地下化問題,要求台電評估地下化所需經費及期程,並追究已承諾的案件進度。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價調漲對中小企業的衝擊,特別是電費佔成本比重高的產業,建議經濟部採取緩漲或逐級漲價措施。
- 建議經濟部對離峰用電進行重新細算,並在5月15日前公布相關資訊,讓企業界了解。
- 質疑能源局將電力需求預測委託給台電,形成「球員兼裁判」的狀況,要求排除台電,並找更多專業單位協助預測。
- 要求能源局提供會後書面資料,說明電力需求預測的誤差縮小目標及相關單位的參與情況。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詢問台灣汽電共生公司成立時政府可掌控的股數、股份比例,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 指出台電、兆豐銀行在台灣汽電共生公司董事席次過半,質疑政府應有能力影響其決策。
- 詢問國光電力、星元電力、森霸、星能等公司,政府是否占有影響力的董事席次,並要求提供席次人數及比例的表格資料。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詢問台電除了漲價之外,是否有其他配套措施,例如政府增資,以及公家機關的節電落實情況。
- 質疑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合約的不合理性,指出購電價格高於自身發電成本,且合約期限長達25年,要求台電檢討。
- 建議台電參考民法情勢變更原則,重新檢討與民營電廠的購電合約,以維護公平正義。
- 關切台電高階主管退休後轉任轉投資公司坐領高薪的問題,要求經濟部將此納入改革小組檢討範圍。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報告中未提及任何檢討購電合約的內容,與陳院長要求檢討的指示不符。
- 要求台電董事長說明聘請哪家法律事務所評估購電合約,並質疑其評估結果可能無法變更合約。
- 指出國光電廠政府持股高達80%,但部長和台電董事長都未曾嘗試與其溝通重談契約,質疑政府影響力不足。
- 質疑台電財報中高達67億元的推銷費用用途,認為國營電業不應有高額行銷費用。
- 要求公平會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台電訂價不適用公平交易法的官方立場及歷來決議。
- 質疑公平會為何不調查民營電廠之間是否存在聯合哄抬價格的行為。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電價調漲是不得不做的決定,延宕下去虧損缺口會愈大,處理空間更困難。
- 台電改革是非做不可的事,樂意來做,包括人事、採購、民營化及經營效率等,將分短中長期處理。
- 全年CPI若超過2%會負責,但認為保2仍有機會。
- 對於鹿港補選結果,承認油電雙漲是原因之一,並了解民意對漲價的不滿。
- 目前正重新精算離峰電價及330度以下民生用電的處理方式,結果將在5月15日前公布。
- 學校電價75%未變動,因採用最低級距;醫療診所不在電業法優惠範圍內。
- 強調與IPP購電價格與本次電價調整無關,因其有獨立計算方式,不受售價影響。
- 承認公共政策與民意對油電政策存在落差,但政府面臨不得不處理的困境。
- 已成立台電、中油改革小組,從人事、採購、民營化及經營效率方面進行處理,並將逐步推進。
- 指出油價調漲考量公共安全問題,因囤積可能造成危險;電價調漲則因台電財務狀況棘手,虧損持續累積。
- 表示會充分考慮經濟委員會關於電價不漲的決議,但需整體性考量。
- 再生能源有發展基金並編列預算,將推動清水地熱BOT案。
- 承認目前只有電廠有回饋金,高壓電塔或變電所沒有回饋,但會研究宜蘭高壓電塔地下化評估報告。
- 強調電價調漲對中小企業的衝擊,經濟部將重新精算離峰用電,並提供1,000億元節能減碳經費及專家服務團協助企業。
- 表示台電購電價格與電價調整無關,不會導致IPP獲利大幅提高。
- 承諾會與國光電力協商購電合約,並在3個月內努力達成,以回應人民對改革的期待。
- 表示經濟部會從嚴規範派任國營事業轉投資公司董總職務,但退休人員受僱民營公司若無不法,僅能勸撫。
- 指出台電曾向經濟部提出授權電價調幅3%內自行調整,但因議題敏感且幅度不小,目前未答應。
- 強調台電購電政策可以繼續維持,但經濟部與台電都有在做專案檢討,以求周延。
陳貴明 台電公司董事長
- 關於提供契約,經濟委員會已成立調閱委員會,相關契約可供調閱,但強調商業機密部分需依照規定。
- 否認台電轉投資孫公司費率較高導致購電價提高的說法,指出最高費率為長生電廠,最低為台電轉投資的星元電廠。
- 表示台電每年購入電力約498億度,占總供電量24%,已成為電力系統主要電源之一,有助於降低發電成本、維持供電穩定。
- 指出汽電共生購價是依時間電價觀念,尖峰時段向汽電共生買電對全民有利,離峰時段電廠發電成本低,有人願意買。
- 強調電力公司調度原則是從低成本機組開始,向民營電廠購電是為維持供電,否則需調度更高成本機組或限電。
- 表示台電資產重新評估中,土地每6年檢討一次與公告現值差距,發電設備折舊中,難以市價估算。
- 指出電業自由化在台灣實施複雜困難,政府曾考慮後未走下去。
- 表示台電有發行公司債,總額達4,000億至5,000億元,是舉借資金方式,但仍會增加負債。
- 承認電價凍漲是教訓,應讓小震波在平常釋放出去。
- 表示購電合約資料提供沒有問題,但時間較長,因部分資料已在倉庫;目前9家IPP契約都在公司。
- 澄清台電轉投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再由台汽電轉投資民營電廠,台電對國光電力持股約9%,非過半。
- 解釋美亞公司撤出股份是因其欲賣給中國大陸,但中國大陸不能持有我國股權,故由台汽電接手。
- 表示購電費率公式可提供,但不同階段、不同電廠有不同計算方式,需整理。
- 強調台電派任董總職務者需具電業專業,符合旋轉門條款,且無坐領雙薪或違反內線交易問題。
- 表示台汽電、森霸電力總經理徐崧富涉入弊案一事不知情,會請蔡董事長了解。
- 指出高壓電或超高壓電地下化費用高達10至20倍,台電財務狀況不佳,需仔細考慮。
- 解釋核四廠造價符合國際能源機構估計,並無全世界最貴之說。
- 表示台電與IPP購電價格與電價調整無關,不會導致IPP獲利大幅提高。
- 澄清台電推銷費用是部門別歸類,包括抄表收費等業務費用,非一般市場行銷。
- 表示已請大型法律事務所評估購電合約是否可依情勢變更原則修正,但結果未出。
- 指出台電與民營電廠簽約是依照當時國際慣例,25年合約期可確保電價穩定性,若縮短則電價可能衝高。
- 表示會與國光電廠董事長溝通,探討重談契約可能性,但希望有初步法律意見強化談判力量。
- 澄清線損率在國際上僅次於韓國,且已從兩位數降至個位數,預算中心報告的258億元是絕對數值,有誤導之嫌。
- 解釋電廠興建預算增加是全球現象,因95年後電廠造價加倍,且施工進度落後多因環評影響。
- 強調台電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經濟部公告電價表是依法進行的。
歐嘉瑞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汽電共生餘電定義為發電用剩後再賣給台電。
- 清水地熱正規劃BOT案,將搭配宜蘭縣政府,目標今年進行。
- 電力需求預測計畫過去透過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由台電得標,但內部正檢討,將積極洽詢台電以外的專業研究單位協助預測。
- 會後將提供書面資料說明電力需求預測的供給與需求細節。
蔡文魁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董事長
- 台灣汽電共生公司董事會共有13席董事,台電與兆豐銀行合計占7席,席次過半。
- 美亞公司撤出股份是因其欲賣給中國大陸,但中國大陸不能持有我國股權,故由台汽電接手。
- 關於美亞股份的購入價格,因涉及雙方合約關係,需經過評估,無法立即提供。
施惠芬 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台電電價調漲及計算公式是依照電業法規定由經濟部核定,屬於特別法規定,不適用公平交易法。
- 公平交易委員會歷屆委員有共識,在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時,公平交易法不適用。
- 民國81年曾有會議決議,台電公司相關行為不適用公平交易法。
- 針對民營電廠之間是否有聯合行為,將依照上午的決議提出報告,並了解相關法律規定與事實行為。
相關後續
- 通過10項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台電公司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電價調漲、購電合約、國營事業績效、竊電問題、變電設施地下化及高階主管轉任等議題進行檢討、專案報告或政策調整。
- 其中第5案(中科四期土地徵收案)暫不處理,留待下次會議審查台糖時再討論。
- 第1案(電價調漲涉違反公平交易法)經復議後,將「已涉及違反」修正為「是否涉及違反」,並改為「建請經濟部研議電價調整問題」,修正通過。
- 第4案(要求經濟部撤銷5月15日電價調漲公告)經復議表決,反對者5人,贊成者3人,復議案不通過,維持原案。
- 第10案(限制台電高階主管轉任民營電廠)通過,要求經濟部訂定規範,限制台電經理級以上高階人員於退休前後5年內不得轉任台汽電及轉投資民營電廠之董監事或總經理。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2901
- 卷/期/冊
- 101/29/1
- 發布日期
- 2012-05-1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