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台電購電合約、電價調整及經營改革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02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台灣電力公司購入電力合約、轉投資事業報告並備質詢,核心議題聚焦於電價調整政策的急轉彎、台電燃料採購與民營電廠購電合約的合理性、經營效率不彰導致的虧損,以及成立獨立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的必要性。立法委員們針對電價決策過程、台電內部弊端、高階經理人任用等問題提出嚴厲質詢,經濟部部長與台電董事長則就政策考量、成本結構及改革方向進行回應。會議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單位檢討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經濟部部長等就台電公司購入電力合約及轉投資事業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台灣電力公司近4年度的燃料採購(燃煤、燃油、天然氣、核燃料)及儲運情況,以及其轉投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與民營電廠的購售電合約內容與預決算進行專案報告。
- 會議同時深入探討台電公司的經營效率、成本控制、電價調整政策的合理性與決策過程,以及國營事業高階經理人的任用問題。
相關爭議
- 電價調整政策急轉彎:政府將原定一次性調漲電價改為三階段調整,引發立法委員質疑決策過程混亂、罔顧民意,且影響政府公信力。
- 台電經營效率與民營電廠購電合約:多位委員質疑台電轉投資的民營電廠營運效率不佳,購電費率高於其他民營電廠,導致台電虧損,並要求檢討購電合約。
- 燃料採購價格差異:委員指出台電燃煤採購合約中存在同日、同國但價格差異巨大的情況,質疑採購策略與潛在弊端。
- 電價調漲時機與影響:委員擔憂6月10日首次調漲與夏季電價疊加,將加劇物價上漲與民生負擔,並質疑政府對物價平抑的成效。
- 台電虧損與政策補貼:委員要求釐清台電虧損中因政策因素(如離島電費補貼)造成的金額,並建議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而非轉嫁給全民。
- 國營事業經理人任用爭議:有委員質疑唐榮公司官派總經理黃鴻都缺乏專業資歷且個人負債近億元,恐涉政治酬庸,影響公司治理。
- 電價審議機制:委員普遍認為現行電價審議機制不夠獨立、超然、專業,主張應成立行政院層級的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
立法委員發言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電價20%激勵條款無法有效促使台電改革,呼籲應有更大魄力。
- 揭露台電轉投資電廠營運維持費率比全民營電廠高出數十倍,導致購電成本偏高,質疑公帑利益輸送。
- 要求在電價調漲前,台電需立即調降民營電廠20年合約價格、降低備載容量、公開購煤購油成本、無盈餘不發獎金、停建電廠、以比價方式購電及恢復公共費率審議委員會獨立性。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深夜宣布電價政策急轉彎,認為經濟部部長成為代罪羔羊,並批評決策過程罔顧民意。
- 指出台電購煤合約中存在巨大價差(例如中國與印尼煤價每噸差45美元),質疑採購決策的合理性與透明度。
- 要求台電在調漲電價前應先自我檢討,並體恤基層員工因高層決策錯誤而承受民怨。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在立法院多次勸告後仍堅持一次漲足,最終卻突然翻盤,重創政府公信力。
- 要求經濟部部長就電價政策造成的混亂局面、物價上漲及公信力受損向全民道歉。
- 質疑6月10日電價調漲與夏季電價疊加的合理性,並建議將台電改革方案提前至6月10日前公布。
- 認為台電若經營有效率並賺錢,則不應再調漲最後20%的電價。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批評經濟部部長先前信誓旦旦的說法與政策急轉彎形成反差,質疑經濟部研究評估不被高層尊重。
- 將政策轉彎比喻為「朝三暮四」,質疑為何不等到台電經營改善小組結論出爐後再決定調漲。
- 質疑唐榮公司總經理黃鴻都的任用,指其缺乏專業、個人債務龐大且遭強制執行扣薪,要求經濟部徹查並解任,並清查其他經濟部派任經理人。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近期政策(如證所稅、12年國教、健保補充費、油電漲價)不成熟、改來改去,導致民意內耗、空轉及擾民。
- 主張應成立獨立、超然、專業的行政院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公用事業費率及計價公式,避免由下而上或由上而下的決策疑慮。
- 關切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及海關合作協議對台商保障及台灣經濟的正面作用,並要求加強對台商招商回流。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對政府電價政策一夜翻盤感到「鬱卒」,認為立法院意見未受重視,直到民怨沸騰才順應民意。
- 質疑台電虧損達722億元後,電費度數表每2個月抄一次,如何公平計算分階段調漲的電價。
- 建議應修法將台電因政策因素(如離島電費補貼)造成的虧損回歸由各事業單位編列預算,而非由台電承擔。
- 要求台電披露與民營電廠購電合約中關於費率調處與會商檢討的相關紀錄。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嚴厲質疑經濟部部長在4月30日仍堅持一次漲足,卻在隔夜政策急轉彎的原因,並追問是誰做出最終決定。
- 擔憂6月10日調漲與夏季電價重疊,將導致物價上漲,且質疑政府對物價平抑的成效,認為麵包、蚵仔煎等民生物資已漲價。
- 批評政府在一個月內兩次調漲電價(夏季電價與第一波調漲),是「自己找麻煩」且欺騙民眾。
- 質疑台電在混亂時期是否仍是國營事業模範生,並呼籲台電應檢討內部經營績效。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對總統深夜召開記者會宣布電價政策感到心痛,質疑為何不是經濟部部長主責,並批評政府不尊重立法院多次決議。
- 強烈要求將首次電價調漲時間延後至夏季電價結束後(10月),避免一個月內兩次調漲,加重民眾負擔。
- 要求台電應改革,並努力讓最後20%的電價不需調漲,認為只要仔細精算、節約即可達成。
- 質疑台電向民間電廠購電合約中超額部分金額,要求台電提出具體數字說明。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電價政策大轉彎的決策過程,認為立法院的意見無效,最終由總統拍板定案。
- 關切6月1日夏季電價開始與6月10日第一波調漲在計費上的複雜性,以及對民眾的影響。
- 質疑政府宣稱三分之二民眾用電不受影響的數據,指出即使電價不漲,民眾仍受物價上漲影響。
- 質疑保留20%電價視台電改革績效而定的邏輯,認為若台電有績效,則不應再調漲;若無績效,更不應轉嫁給全民。
- 質疑台電轉投資子公司賺錢卻高價購電,有「內神通外鬼」之嫌,要求台電提供每年從子公司回收的股利數字。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價三階段調整後,經濟部部長是否仍能信守CPI不超過2%的承諾。
- 指出監察院調查汽電共生購電案發現台電高價購電卻低價售電給汽電共生業者,導致虧損,要求經濟部與台電重新檢視合約並議價。
- 建議將離島電費補貼等政策性虧損從台電帳面扣除,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以縮小台電虧損幅度,降低民眾對電價調整的反彈。
- 建議政府不應立法強制企業加薪,而應以行政協處方式鼓勵企業加薪。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部長在電價政策急轉彎後的心情,認為其「窩囊」且缺乏魄力,被總統「打臉」。
- 批評總統「過意不去」的說法是「放屁安狗心」,認為政府應先凍漲電價,待台電改革有成效後再調整。
- 質疑保留20%電價視台電改革績效而定的說法是在「騙外行人」,認為台電若真有魄力應先處理內部問題。
- 再次質疑唐榮公司總經理黃鴻都的專業能力與誠信問題,認為其任用是人情酬庸,要求經濟部徹查並解任。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能源仰賴進口,電價上漲是必然趨勢,但政府應先自我檢討與改革,而非製造問題。
- 指出台電自95年起持續虧損,至101年已達754億元,且已無基金可撥補,認為應向執政團隊說明問題根源。
- 援引公司法,質疑台電虧損達資本額二分之一時,董事長及監察人是否依法召開股東會並負連帶責任。
- 建議應從台電所屬子公司著手調整與民營電廠不平等的購電合約,並質疑每年高價購電、低價售電及補貼工業用電的合理性。
- 呼籲台電應改善內部潛在問題,如發電設備更新費用過高,認為只要改善2至3項問題即可解決財務困境,無需大幅加重消費者負擔。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採三階段調漲電價符合庶民需求,並建議剩下20%的調漲應視台電改革成效而定。
- 關切台電經營績效改善小組的組成與落實,要求經濟部部長作為召集人需負責任向國人解釋改革成果。
- 肯定政府對330度以下住家及小商家用電不調漲,以及離峰電價降價50%的政策,認為此舉有助於平抑物價及提升工業競爭力。
- 質疑台電燃煤採購是否存在「一家獨大」問題,要求台電向社會大眾說明長期合約機制,以釐清外界疑慮。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根據台電資料,指出台電燃煤採購存在同一天、同一國家、熱值相同但價格差異巨大的情況(如印尼煤價每噸差20多美元),質疑採購透明度與潛在弊端。
- 質疑台電轉投資的台汽電公司在收購美亞公司後,國光電力35%股權曾被中資介入,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要求經濟部督導台電查明。
- 建議政府應全面凍漲電價,並提出改革方案,即使無法凍漲,也應取消第二、第三階段調漲,因為僅第一階段漲幅已足以彌補燃煤成本變動。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確認電價三階段調整後,若20%部分不調,台電預計今年虧損722億元。
- 要求經濟部檢討與民營電廠的購電合約,指出合約應有法令變更時的檢討機制。
- 揭露麥寮與和平兩家民營燃煤電廠在國際煤價上漲時獲利豐厚,投資報酬率高達30%至50%,已達「暴利」程度,要求經濟部協商或考慮徵收暴利稅。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說明電價20%激勵條款將綜合評估台電採購、人事、經營表現後再決定是否處理。
- 解釋電價政策調整是因應總體經濟變化、國會及民眾聲音,經多方傾聽與評估多個方案後做出的決定。
- 承認延宕電價調整會導致台電虧損擴大,但強調已將委員意見納入考量,並就政策轉彎向國人致歉。
- 表示經濟部已研擬多個電價調整修正方案,並已將立法院重要決議呈報行政院及總統府。
- 指出若按原方案台電今年虧損152億,按新方案則虧損722億,需向國人報告此數字差異。
- 承諾經濟部有決心和責任將台電改革成果向國人解釋,並將擔任改革小組召集人。
- 表示支持成立獨立的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並將提案修改電業法納入此架構,但設置層級可在立法院討論。
- 同意將離島電費補貼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虧損向行政院爭取編列預算,以減輕台電負擔。
- 認為企業加薪應以行政協處為主,而非立法強制,並表示經濟部正討論信保基金等措施鼓勵中小企業加薪。
- 強調國際能源價格高漲是台灣必須面對的事實,電價不可能長期壓抑不漲,否則台電虧損將持續擴大。
陳貴明 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
- 解釋民營電廠購電價格差異是因報價結構、燃料成本、固定與流動費率拆分、及電廠階段性政策不同所致。
- 否認委員對台電轉投資電廠經營效率的指責,認為單從營運維持率評估不準確,並歡迎檢調查帳。
- 說明燃煤採購以長約為主、現貨為輔,長約價格經公開競標後決標,次年價格參酌亞太地區議價,且台電購煤價格普遍低於亞太煤價。
- 解釋電價分階段調漲後,電費計算將依調整前後費率及天數平均計算,此為國際慣例。
- 預估電價三階段調整後,台電今年將虧損722億元,若按原方案則虧損153億元。
- 說明330度以下用電不調漲是維持調整前費率,且住宅與商業用表燈均適用此原則。
- 表示台電已聘請法律事務所檢討與民營發電業者(IPP)的購售電合約公平性與合宜性,並研議協商調降收購價格與修約。
- 解釋汽電共生購電與IPP不同,電價依時間與電壓等級而異,且餘電才能出售,台電希望誘導離峰電價以鼓勵售電。
- 表示台電轉投資子公司賺錢後有回饋股利給台電,並承諾提供年度試算資料。
- 說明台電虧損已達資本額一半,將依公司法規定召開臨時股東會,並向政府爭取苗栗鯉魚潭水力發電廠工程費用等撥補。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通過「台灣電力公司燃煤採購及購入電力合約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規範草案。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經濟部、台電電價調漲方案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並建請經濟部研議電價調漲妥適性。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立即檢討向民營電廠(IPP)高價購入電力情事,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請台灣電力公司於3個月內邀請法律顧問,全面檢討與民營發電業者(IPP)間之購售電合約之公平性與合宜性,研議協商調降收購價格並修約,向全民說明結果。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應即撤銷101年5月15日電價調漲之公告。
- 臨時提案「查台灣省彰化農田水利會辦理中科四期調度農業用水計畫工程」案,決議另定期處理。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督導台灣電力公司於1個月內清查全國竊電、偷竊電纜情形,並以書面報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經濟部及台灣電力公司邀請學者專家赴歐美考察變電箱及電纜設置情形,於半年內完成檢討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政府停止調漲電價,直至台灣電力公司就經營績效不彰及人事、採購等缺失提出建議並具體回應。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及台灣電力公司將變電箱、變電所地下化列為首要建設目標,加強溝通協調,儘速完成。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訂定規範,限制台電經理級以上高階人員於退休前後5年內不得轉任台汽電及轉投資民營電廠之董監事或總經理。
- 通過臨時提案,行政院下應成立獨立、超然、專業的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公用事業費率及計價公式。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馬總統為油電雙漲引發民心惶恐向全國民眾道歉,並在台電完成檢討排除不當轉嫁成本前,電價應全面凍漲,同時要求法務部最高法院檢察署調查相關不法行為。
- 通過臨時提案,建議設立直屬行政院之專責獨立單位,針對民營及國(公)營公用事業費率訂定、採購、投資等進行審議、監督並公開資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責成主管機關儘速檢討唐榮鐵工廠官派總經理黃鴻都之不適任情事,以維護公司股東及員工權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及相關單位嗣後對重大民生議題有關的價格調漲前,應長時間收集相關資訊及民意傾向,再做合理調整。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就監察院對台電公司收購汽電共生電能案發現的缺失,於1個月內以書面說明改進情形。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政府延後第二波調漲電價至夏季之後,以穩定社會物價安定。
- 通過臨時提案,針對經濟部部長所提電價精算資料、各項選擇方案,請於本週內將相關資料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
- 林委員岱樺要求工業局提供健康影響評估會議紀錄及學術報告,經濟部施部長表示將回去詢問工業局能否提供。
- 委員會主席宣布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散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3001
- 卷/期/冊
- 101/30/1
- 發布日期
- 2012-05-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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