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修正案審查:盈餘分配、航空城與地方回饋爭議
交通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02
立法院交通及內政委員會聯席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盈餘分配、特別盈餘公積提撥比例對地方政府與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的影響。會議中,多位立委與地方代表對航空城計畫進度、其他機場權益及酒駕防制等議題提出質詢,交通部則就財政平衡與政策推動進行回應。最終,本案因時間不足,決議另擇期進行詢答與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中關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盈餘分配方式的修正案,特別是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的提撥比例,以及其對園區所在地地方政府(桃園縣政府)回饋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用於其他機場營運與建設)財務健全的影響。
- 同時也廣泛討論桃園航空城計畫的推動困境、酒駕防制措施、其他國內機場發展困境與資源分配公平性等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盈餘分配比例與特別公積提撥爭議:陳根德委員提案要求調整盈餘分配,質疑機場公司將特別公積提撥比例從25%大幅提高至70%,導致地方政府實質回饋金減少,影響地方發展,並認為此舉不符公司法精神。交通部則強調需兼顧機場公司財務健全與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的永續運作。
- 對其他機場的排擠效應:多位立法委員擔憂若機場公司過度提撥特別公積,將減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對其他16個虧損機場(如高雄小港、馬祖、台東)的補貼與基礎建設經費,造成資源分配不公。
- 桃園航空城計畫推動困境:多位委員及桃園縣政府代表指出航空城計畫進度緩慢,地價已被炒高,招商困難,恐淪為「空城」,並質疑中央政府在蛋白區規劃上推卸責任,未能有效解決地方困境。
- 航空警察與離島票價補貼經費來源:廖正井委員質疑航空警察費用及離島空運票價補貼應由內政部而非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支出,認為現行機制不合理。
- 機場免稅商店權利金合理性:魏明谷委員質疑桃園機場免稅商店權利金高達47.5%,導致商品價格偏高,實為「減稅」而非「免稅」。
- 外商免稅店關說疑慮:羅淑蕾委員揭露曾有外商因業績不佳解約,後又透過關說欲重返機場免稅店提貨區,質疑其合法性與公平性。
- 縣市資源分配不均與縣市大戰:管碧玲委員指出國家政策獨厚桃園機場,造成高雄小港機場等南部機場的相對剝奪感,擔憂若修法影響其他機場經費,將引發縣市間的資源爭奪與對立。
立法委員發言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22條,要求提高地方盈餘分配比例,並質疑機場公司過高提撥特別盈餘公積。
- 強調桃園機場興建對地方造成噪音污染、限建等負面影響,地方回饋金不應降低。
- 主張應依公司法精神提撥法定公積,特別公積應有特殊理由且非常態性。
- 接受葉宜津委員建議,可考慮以定額方式回饋地方,以維護社會正義並避免影響航空城開發。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航空城計畫的中央與地方主導權問題,並質疑其總面積與執行困難。
- 擔憂桃園機場公司化導致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資產與賸餘大幅減少,影響其他16個機場(如馬祖)的補貼與基礎建設。
- 建議部長加強與桃園縣政府及提案委員溝通,解決航空城面臨的問題。
- 呼籲交通部重視高雄小港機場及高雄港的建設,並詢問小港機場跑道延長或遷建政策。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要求機場公司提供近年場租及回饋金數據明細,並詢問機場公司成立以來的年度盈餘。
- 關切民航局每年拿走桃園機場一半盈餘,加上縣市補助,會否影響桃園機場設備改善與營運。
- 支持陳根德委員的修正案,認為應協助桃園機場走出陰霾,提升國際評價。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詢松山機場花旗銀行廣告露出過多問題,要求改善。
- 揭露外商多禮公司曾因業績不佳解約,現卻欲透過關說重返機場設置提貨區,質疑其合法性與公平性,要求交通部嚴守合約精神,杜絕開後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詢問台中航空站升級為乙種國際機場的進度,要求交通部加快時程並確保擴建工程如期完成。
- 嚴肅提出酒駕連坐處罰及引進預防性裝置(如酒精點火連鎖裝置)的修法建議,認為現行罰則不足。
- 呼籲交通部會同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儘速討論改善酒駕現況,避免台灣被視為「酒駕天堂」。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法定盈餘公積的處理原則,認為不能全部扣除,導致地方分不到錢。
- 擔憂桃園航空城因地價炒作過高、招商困難,最終恐成「空城」,缺乏機能。
- 詢問航空城計畫預計完成時間,並強調第三航廈與第三跑道應同時進行。
- 堅持綠線捷運及機場捷運應連結中壢,貫穿桃園,以確保航空城能真正帶動地方發展,而非僅是土地買賣。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機場第三跑道計畫進度,並詢問台東航空機場運量從100萬人次降至40萬人次的原因。
- 認為台東-台北航線票價過高且班次不足是運量下降主因,要求政府介入補貼,而非僅依賴鐵路電氣化,以確保台東民眾行的權益。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強烈抗議交通部將特別公積提撥比例提高至70%,導致桃園縣政府盈餘分配從1.7億元減至0.59億元,相差2.4億元,質疑其欺騙委員。
- 質疑航空警察費用、離島移轉性票價補貼等社會福利支出應由內政部而非民航作業基金負責。
- 建議關閉使用率偏低的國內機場(如嘉義、台南),以增加盈餘。
- 批評交通部對機場跑道租金問題的解釋,認為應按公用財產原則處理,並指出機場公司資本額雖高但現金流不足,質疑其融資能力。
- 嚴正抗議中央在桃園航空城蛋白區規劃上推卸責任,要求經建會跨部會推動。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縣政府對增建第三跑道的態度轉變,強調中央與地方需緊密合作,確保工程順利。
- 呼籲交通部在推動桃園機場建設的同時,應平衡兼顧高雄小港機場及其他離島機場的發展,避免獨厚桃園。
- 提醒交通部注意桃園國道進入機場地下道積水問題,強調國家門面維護的重要性。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航空城計畫的核心應是航運功能多元化而非單純土地開發,批評目前「蛋黃」(航運功能)發展不彰,卻導致「蛋白」地區地價被炒高。
- 指出桃園機場頻傳漏水、出包等問題,要求交通部加速改善硬體設施與管理,並對工程品質負責。
- 要求交通部對外澄清航空城現狀,避免民眾對炒作地皮抱持過高期待。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關切陳根德委員提案若通過,是否會影響民航作業基金對台灣其他機場的經費分配,認為修法不符公平原則。
- 提及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大門淹水問題,要求交通部與市政府共同協調處理。
- 強調交通部應劃定底線,確保其他機場的資金需求不受特定要求排擠,並詢問清泉崗新航廈完工時程。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指出問題核心在於桃園機場公司提撥過高的特別公積(從25%提高到70%),導致地方政府與民航作業基金收入減少,獨肥機場公司,認為此做法不適當。
- 主張不應透過修法解決,而應檢討機場公司特別公積提撥比例,以根本解決問題,避免獨厚單一機場。
- 強調在審查高雄港務公司時,曾主張刪除特別公積,應以同樣的社會正義標準處理桃園機場的特別公積問題。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認為國家政策在航班分配與投資上獨厚桃園、松山機場,導致高雄小港機場長期被邊緣化,造成高雄市民的相對剝奪感。
- 主張若修法影響高雄機場作業經費,將引發縣市大戰,呼籲避免此情況。
- 建議本案不應透過修法處理,而應以決議文建請行政機關在提撥機場公司特別公積金時,兼顧不影響所在縣市政府及其他機場權益,以避免縣市對立。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免稅商店權利金高達47.5%,導致旅客購買的免稅商品實為「減稅」而非「澈底免稅」,建議降低權利金以回饋消費者。
相關人員回應
毛治國 交通部部長
- 說明機場公司盈餘分配原則,強調需兼顧地方發展、機場公司財務健全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永續運作。
- 回應桃園航空城計畫已向行政院報告,將陸續推動,並澄清計畫面積非6,000公頃,而是1,000多公頃。
- 承諾在推動航空城及機場園區計畫時,會精算收支,並確保民航作業基金對其他機場的分配比例不低於以往。
- 回應小港機場在未來10至15年內使用年限與容量無問題,跑道延長需視需求而定。
- 同意嚴肅討論酒駕修法問題,並承諾召集相關部會進行公開政策討論。
- 表示機場公司特別公積提撥比例提高至70%是董事會考量第三航廈興建,但未來不太可能維持此比例,並提出「兩層」或「三層」盈餘分配方案供討論。
- 承諾會努力平衡兼顧各機場發展,避免縣市大戰。
- 回應桃園機場免稅品平均價格比香港便宜,經營狀況良好。
祁文中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
- 說明機場公司成立時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投資212億元,因此機場公司每年需繳交土地租金及提撥盈餘予該基金。
- 分析委員提案修正草案對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機場公司及地方政府的影響,強調若先行提撥地方盈餘,將增加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財務風險,可能導致「以債養債」。
- 指出機場建設所需經費高達2,495億元,資金缺口龐大,過度提撥盈餘將影響機場公司財務運作及建設推動。
- 強調現行條文已透過盈餘分配、噪音防制費、回饋金等方式充分回饋桃園縣政府,若修法可能反而影響未來分配。
蔡宗烈 桃園縣政府副秘書長
- 說明桃園縣政府因機場噪音、限建、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近30億元)等因素,財政負擔沈重。
- 指出交通部給予桃園縣政府的補貼不穩定,特別盈餘公積提撥比例從25%提高到70%,導致地方補助從1.7億元減為0.59億元,期望回歸公司法精神,讓盈餘分配法制化。
- 強調桃園縣政府願意配合中央推動航空城計畫,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希望有充裕財政支持。
郭蔡文 國際機場公司董事長
- 承諾提供委員所要求的近年場租等相關數據資料。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會計長
- 提供桃園機場歷年提撥給地方政府的回饋金數據(97年4.9億元至100年11.13億元,含噪音防制、地價稅及盈餘提撥)。
- 提供回饋金預計數據(97年2.48億元至107年3.96億元)。
- 說明機場公司100年度盈餘約29億多元,並解釋盈餘提撥是按淨盈餘百分比計算,每年不同。
- 說明機場公司資本額為212億元,其中政府實際投資現金為5億元,其餘為資產作價,目前現金流量約20多億元。
尹承蓬 交通部民航局局長
- 回應松山機場花旗銀行廣告已改善,柱子上廣告已拿下來。
- 說明民航作業基金現金為260億元,其他資產約1,000億元,總計1,200多億元。
- 回應台東機場最尖峰時期在86年,之後下降,近1、2年持平,全盛時期年出入100萬人次,現約39至40萬人次。
- 回應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大門淹水問題,指出涉及道路排水及水溝清理屬市政府權責,但民航局也正處理新航廈排水水路修改問題。
林鵬良 國際機場公司總經理
- 回應機場公司未收到外商多禮集團要求在機場設置提貨區的三封信件。
- 強調機場公司處理新廠商進場營運場地問題,皆依現有ROT合約處理,現有合約具公益性與目的性,不符外商要求。
- 表示未來若合約期滿,將依法公開招標,屆時才有機會讓新廠商進場。
歐美鐶 桃園縣政府財政局局長
- 感謝發言機會,重申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策,但因特別盈餘公積提撥比例從25%提高到70%,導致地方盈餘分配嚴重減少。
- 建議若無法修正法案,則應限制特別公積的提撥比例,不能任由機場公司提高。
相關後續
- 本案因議程時間不足,決議另擇期進行詢答與審查。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和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3101
- 卷/期/冊
- 101/31/1
- 發布日期
- 2012-05-2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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