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退輔會天然氣事業與南海釣魚台主權維護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02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會議,首先審查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的營運狀況與合理價格,委員們就天然氣價格、基本費、董監事兼職酬金及資訊公開等議題提出質疑與修正提案。隨後,會議聚焦於維護釣魚台及南海主權的應有作為,外交部、國防部及海巡署分別報告,並就美台關係、南海衝突、太平島防務、募兵制兵力補充及主權宣示方式等進行激烈質詢與討論,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加強主權維護與防務強化。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二
退輔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營運狀況及天然氣合理價格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視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天然氣事業的營運現況、天然氣售價合理性及內部管理問題。
- 討論天然氣價格調整機制、基本費收取爭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部人員兼任轉投資事業董監事酬金制度,以及天然氣事業資訊公開透明度。
相關爭議
- 天然氣售價過高:委員質疑台灣中油及退輔會所屬天然氣公司兩次調漲售價,創歷史新高,且比2008年國際油價高漲時期更貴,要求檢討營運成本並調降售價。
- 基本費收取不合理:委員指出天然氣公司收取基本費攤提管線費用,但財報顯示攤提已近尾聲,且用戶已自行支付裝表埋線成本,質疑基本費應取消或可抵用使用費。
- 董監事兼職酬金爭議:委員揭露退輔會內部官員兼任轉投資事業董監事達140餘席,支領高額車馬費每月1萬6,000元,形同變相加薪,未善盡公股代表職責,背離社會觀感。
- 資訊公開透明度不足:委員發現退輔會轉投資的天然氣公司網站未公開營業章程、財務報告等資訊,要求公布以落實公司治理與澄清民眾質疑。
- 高階經理人薪資不公:委員指出退輔會薦派之高階經理人薪資與年終獎金多寡不一,造成退役軍人特權現象,不符公平性,應檢討薪資結構並繳回溢領津貼。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檢討天然氣進價機制,調整售價以穩定民生物價。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天然氣公司營運成本,調降售價。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南部地區天然氣售價應比照北部調降,避免差別待遇。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國內所有天然氣公司內部營運成本,調降天然氣售價。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針對國內所有天然氣公司調整計費模式,讓基本費可抵用使用費。
- 提案要求退輔會內部人員擔任公股董監事期間,車馬費及酬金繳回安置基金,兼職費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責成全國所有天然氣公司將與用戶權益相關資訊依法公布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 提案要求退輔會薦派之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薪資結構及獎金制度應進行全面檢討,並擇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檢討天然氣進價機制,調整售價以穩定民生物價。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國內所有天然氣公司內部營運成本,調降天然氣售價。
- 提案要求取消天然氣基本費,或基本費應可抵用使用費,並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落實施行。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針對國內所有天然氣公司調整計費模式,讓基本費可抵用使用費。
- 提案要求退輔會內部人員擔任公股董監事期間,車馬費及酬金繳回安置基金,兼職費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檢討天然氣進價機制,調整售價以穩定民生物價。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國內所有天然氣公司內部營運成本,調降天然氣售價。
- 提案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所投資之天然氣公司南部地區天然氣售價應比照北部調降,避免差別待遇。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歐嘉瑞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傑源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邱議瑩、林鴻池、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臨時提案一經修正後通過,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檢討天然氣進價機制,調整售價。
- 臨時提案二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國內所有天然氣公司內部營運成本,調降天然氣售價。
- 臨時提案三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檢討所投資之天然氣公司南部地區天然氣售價,應比照北部地區調降。
- 臨時提案四照案通過,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確實落實取消天然氣基本費或可抵用使用費。
- 臨時提案五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針對國內所有天然氣公司調整計費模式,若每月實際使用天然氣從量費高於基本費時,基本費不予計收。
- 臨時提案六經修正後通過,要求退輔會內部人員擔任公股董監事期間,車馬費及酬金繳回安置基金,兼職費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 臨時提案七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會同退輔會責成全國所有天然氣公司將與用戶權益相關之資訊依法公布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 臨時提案八經修正後通過,要求退輔會薦派之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薪資結構及獎金制度應進行全面檢討,並擇期會同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
討論事項三
維護釣魚台及南海主權應有之作為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台灣在釣魚台及南海主權爭議中的立場、因應策略與實際作為,包括外交斡旋、軍事防衛、海巡執法及國際參與等面向。
- 評估太平島防務現況、武器裝備不足、募兵制對偏遠島嶼兵力補充的影響,以及探勘南海油氣資源的可能性。
相關爭議
- 太平島考察爭議:主席林郁方委員為低調處理太平島考察行程致歉,但蔡煌瑯及陳亭妃委員仍質疑行程未通知在野黨委員,導致考察變成「國防部旅行社招待國民黨委員的私人觀光行程」,建議應再次公開邀請各黨派委員及媒體參與。
- F-16C/D採購羅生門:蕭美琴委員質疑馬政府未正式向美國提出F-16C/D採購需求,與美國前國防部官員說法矛盾,要求國防部明確表態並積極爭取,但國防部表示已提出過且美方要求暫緩。
- 南海主權維護能力不足:多位委員質疑海巡署在太平島的防務能力,認為裝備不足、射程過短,且面對越南頻繁挑釁,海巡官兵安危堪憂。質疑國防部空中快反及海上馳援計畫是否可行,並主張應讓陸戰隊重返太平島。
- 兩岸共同處理南海議題:吳育昇委員主張台灣應與中國大陸透過談判共同處理釣魚台和南海問題,以累積兩岸共識並一致對外,但外交部次長認為此舉可能使國際局勢更複雜,且兩岸關係尚未進入政治軍事層面。
- 黃岩島事件外交反應遲緩:陳鎮湘委員質疑外交部對黃岩島事件的反應時間過長(5天),態度不夠強硬,外交部則解釋需審慎評估以避免情勢升高。
- 釣魚台主權宣示與登島困難:陳歐珀委員質疑釣魚台劃歸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但縣長、里長及立法委員皆無法登島,政府僅宣示主權卻無實際管轄能力,質疑邏輯矛盾,要求政府保護合法申請登島的民意代表。
- 國防部對海巡署支援不足:林郁方、馬文君、陳亭妃等委員質疑國防部與海巡署在太平島防務裝備移交上的推諉,海巡署表示願意接受40砲及120迫砲,但國防部則稱需評估庫存、訓練及彈庫設置等問題,進度緩慢。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接受主席對太平島考察低調的道歉,但強調宣示主權是好事,不應過於低調,應光明正大登島以提升國際宣示效果。
- 要求平反民進黨執政時期興建太平島跑道被批評為拍馬屁的說法,強調其基於人道考量、主權宣示及國土延伸。
- 支持陸戰隊重回太平島、南海駐軍,以宣示中華民國在南海的主權,因應越南等國的挑釁。
- 質疑海巡署官兵面對越南開槍時的反應,要求海巡署澄清媒體報導,並強調受攻擊時應立即反擊。
- 質疑國防部宣稱4小時內能完成南海空中快反及海上馳援計畫的真實性,認為不切實際,應強化自身實力。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對太平島考察行程低調處理表示遺憾,認為此舉使宣示主權的行程淪為「國防部旅行社招待國民黨委員的私人觀光行程」,建議重新安排並邀請各黨派委員及媒體參與。
- 質詢東沙大王廟金牌遭竊案,要求海巡署查明真相,避免損害國軍形象。
- 質詢東沙及南沙空中快反部隊抵達時間,並要求國防部提供詳細衛疆作戰計畫資料,建議進行大規模實兵驗證。
- 質詢募兵制實施後東沙和南沙海巡官兵的補充問題,擔憂兵力不足恐導致島嶼無人守衛。
- 質疑東沙和南沙火力防衛不足,射程無法涵蓋越南佔領的敦謙沙洲,要求國防部與海巡署檢討並提供需求資料。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肯定太平島之行喚起社會對南海問題的重視,並支持政府捍衛主權。
- 主張台灣在南海及太平島問題上應單獨處理,不與中國大陸共同處理,避免使問題更複雜並與其他國家為敵。
- 肯定海巡署官兵在太平島的士氣與訓練,但指出裝備仍有不足,建議部署射程更遠的40砲和120迫砲,並要求國防部協助維修。
- 要求外交部向越南駐台代表反映越南船隻頻繁入侵我方海域的不友善行為。
- 要求國防部協助海巡署興建太平島碼頭,解決大型船艦無法靠港及物資運補困難問題,並建議行政院支援經費。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巡署、外交部及移民署協助促成花蓮至與那國島海上活動,建議鬆綁相關法令以促進海上互動。
- 質疑馬政府未正式向美國提出F-16C/D採購需求,與美方官員說法矛盾,要求國防部明確表態並積極爭取,不應僅滿足於F-16A/B升級。
- 質詢美國與菲律賓、越南在南海軍演,以及中國大陸海軍活動,要求政府明確態度與積極作為,不應僅是「觀察、監控、瞭解」。
- 質疑外交部對越南疑似開槍事件的處理與澄清,認為報導指稱外交部封鎖訊息,應對外說明。
- 批評外交部在華府的活躍度下降,擔心台灣在國際外交上被邊緣化,要求外交部展現積極性。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朝野對南海與釣魚台問題的共識,期盼各單位在執行任務時能獲得有力支持。
- 質疑外交部對黃岩島事件的處理時效、態度與層次,要求未來能更強而有力地表達立場。
- 關切台灣在國際社會討論南海問題時被排斥在外,要求外交部持續爭取參與機會。
- 肯定海巡署官兵的戰力,認為不輸陸軍一般戰鬥部隊或陸戰隊,但強調訓練水準需持續維持。
- 建議國防部與海巡署定期舉行演訓,以更新彈藥、提升戰力並增加嚇阻性,尤其加強中洲礁周邊防衛及反特攻、夜戰訓練。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質詢美國智庫與學者討論廢除《台灣關係法》的資訊掌握及應對方式,要求外交部密切注意。
- 感謝國防部及海巡署安排太平島考察,強調其宣示主權的重要性,並對海巡官兵的努力表示肯定。
- 建議加強太平島的防禦工事,提升戰備,部署更大口徑的火砲,並持續由海軍陸戰隊訓練海巡官兵。
- 主張應延長太平島飛機跑道至1,500公尺,並改建碼頭以利大型船艦靠泊及多功能巡緝艇進駐。
- 建議經濟部持續增加太平島的太陽能發電設施,改善官兵生活條件。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在南海及釣魚台問題上「不與中國大陸共同處理」的政策已過時,認為兩岸關係和緩,應透過談判共同面對,一致對外,以維護國家利益。
- 擔憂太平島可能被國際武力侵入或拿走,質疑海巡署M8快艇官兵未武裝執行任務的危險性,並要求海巡署改正。
- 主張國防部應派軍到太平島,與海巡署共同聯防,比照澎湖、金門模式,以強化防衛能力。
- 質疑海巡署未執行2006年起進駐4艘20噸級海岸巡邏艇的計畫,要求補強艦艇。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分析亞太地區為美中兩大霸權的海陸爭霸場域,質疑台灣在此國際角力中應如何應對,是靠中還是靠美。
- 質疑外交部在南海問題上「不選邊站」的戰略可能導致「孤立無援」,一旦發生意外,後援何在。
- 質疑海巡署的能量不足以執行南海防衛工作,建議由軍隊回防太平島以強化象徵性意義與實質防衛能力。
- 關切中油在南海的探勘工作,詢問是否有被驅趕經驗,並建議未來在太平島周邊進行油氣探勘。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漁船在菲律賓海域被扣押問題,質疑海巡署護漁作為不力,要求海巡署應強勢反擊菲律賓砲艇對漁船的開火行為。
- 質詢越南對太平島騷擾時,媒體報導海巡官兵躲起來哭泣的真實性,要求海巡署澄清。
- 質詢在公海發生海難時,中華民國政府的積極作為不足,認為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未獲充分保障。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認為國防部對國土防衛責無旁貸,但海巡署目前裝備不足以因應南海情勢,質疑其防衛能力。
- 指出越南因獲得俄羅斯導彈艦艇而頻頻挑釁,菲律賓也獲得美國巡邏艦,台灣海巡署的裝備與人力嚴重不足,要求國防部與海巡署共同面對並提出解決方案。
- 建議國防部應慎重考量讓陸戰隊重返太平島,或提供海巡署更好的裝備,以在第一時間因應突發狀況。
- 要求國防部提供檢討戰力、人員訓練、設備增加等方面的具體時間點和報告,不接受「持續檢討」的模糊回應。
- 質疑海巡署與國防部之間情資傳遞方式僅靠電話過於落後,要求建構更有效的船艦直管系統以確保情資準確性。
- 建議國防部應積極爭取F-35等更符合台灣需求的新型戰機,而非僅限於F-16C/D,因F-35具垂直起降能力,可因應跑道被破壞的狀況。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委員考察太平島途經他國空域是否事前照會,並擔憂此類宣示主權行程的政治敏感度與潛在危險,要求國防部改進。
- 質詢聖路西亞總統要求撤換駐聖國大使的媒體報導,要求外交部澄清並強調應支持我國外交人員。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崛起對鄰近國家威脅日增,台灣戰略地位重要,但若定位不明確、處理模糊,恐錯失機會、流失權益。
- 批評馬政府「傾中」及「不務實」,未趕上時代腳步,導致台灣面臨內部發展失衡、產業外流及公部門腐敗等問題。
- 主張台灣應重新定位,維持符合國際潮流且有利於自身的現狀,與中國保持友好和平發展,但不應以此為假象而節節敗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下次會議應邀請國安會列席,因主權議題涉及決策權、立場與戰略性問題。
- 質疑台灣在國際社會處理南海及釣魚台問題時,是否仍為「player」或已淪為「outsider」,擔憂僅有單邊宣示能力而缺乏雙邊、多邊談判與作戰能力。
- 質詢國防部衛疆計畫的演練經驗與啟動時機,認為外交斡旋曠日廢時,質疑台灣在國際上缺乏介入談判的能力。
- 要求外交部對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言論採取積極作為,不應僅限於口頭抗議,並應設法加入相關國際組織。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詢釣魚台主權歸屬與實際管轄問題,強調釣魚台屬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但縣長、里長及立法委員皆無法登島,質疑政府僅宣示主權卻無實際管轄能力。
- 要求內政部與海巡署保護其合法申請登釣魚台的權利,批評兩單位對此問題推諉、缺乏作為,而國防部則表示願意配合。
- 主張鄉親應發動購買釣魚台,並質疑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可主張購買私有地,為何台灣政府不作為。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對報紙刊登日本公務機在釣魚台巡航照片表示憂慮,認為此舉無異於為日本宣傳主權,要求政府加強國人主權教育並駁斥不實論述。
- 關切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將沖之鳥礁周邊大陸礁層劃歸日本所有,認為此法理趨勢對台灣不利,恐影響南海島礁經濟海域主張,要求加強大陸礁層法理研究。
- 質詢海巡署是否曾巡護黃岩島及北衛灘、南衛灘,指出中油探油船已接近這些區域,提醒政府不應只關注東沙島,應積極巡護並探勘油氣資源。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詢內政部是否能讓宜蘭選區立委陳歐珀登釣魚台,強調其宣示主權的意願。
- 質詢美國與菲律賓、中國與俄羅斯在南海及黃海進行軍事演習,國防部是否了解其目的與影響,以及台灣是否受到邀請觀察或參與。
- 質疑國防部在南海軍事部署上僅能「做壁上觀」,要求提出規劃並請上級長官考量,以宣示主權並確保台灣周圍海域安全。
- 質疑外交部對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言論的反應,要求積極作為。
相關人員回應
董國猷 外交部次長
- 對美國政府人事案在正式宣布前不予評論,但相信美方會派任資深外交官,且絕無將台美關係「港澳化」的想法。
- 澄清越南對太平島守軍開槍事件,表示經查證越方稱無此事,外交部已第一時間向越方表達關切與嚴正立場。
- 說明外交部對釣魚台主權立場堅定,不承認日方任何不當言行,並已加強法理論述、宣導及資料庫建立。
- 重申南海諸島礁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主張「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並呼籲各方自我克制,透過協商對話和平化解爭議。
- 說明外交部對菲律賓在南海油田招商、中業島興建碼頭及黃岩島對峙事件的因應作為,包括發布新聞稿抗議、約見菲駐台代表等。
- 表示台灣因國際現實難參與南海議題的國際協商,但會積極爭取二軌對話機會,並促請相關各方自制。
- 回應「不與中國大陸共同處理」南海問題,認為若與中國大陸合作處理,恐使國際局勢更複雜,對國家利益有損害。
- 澄清外界對台灣外交官在華府活躍度下降的說法,強調駐美代表處與美國互動密切且坦誠。
- 說明對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言論已提出抗議與關切,並強調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對沖之鳥礁的決定不影響台灣對該礁無主權主張的立場。
楊念祖 國防部副部長
- 說明國防部在南海及太平島問題上,秉持國安政策,不與中國大陸合作,採單獨處理原則。
- 表示國防部配合國家政策,目前由海巡署擔任東、南沙守備工作,但海巡官兵亦由陸戰隊培訓,須達到陸戰隊能力。
- 承諾若海巡署提出需求,國防部將全力支持提供40砲及120迫砲等武器裝備,並協助維修,但需考量庫存、訓練及彈庫設置等程序。
- 承諾將研議協助海巡署興建太平島碼頭,並請行政院調適經費。
- 澄清美國前國防部官員關於台灣未正式提出F-16C/D採購要求的說法與實況不符,表示台灣已多次提出,但美方要求暫緩,將持續評估並積極爭取。
- 說明國防部對南海不明機艦入侵我防護區均派艦機監控並要求表明身分,對越南開槍事件則與海巡署密切聯繫,但狀況不明。
- 認為太平島目前防禦充分,不易被輕易拿走,但會持續檢討精進未來防衛作為,並有衛疆計畫應對突發狀況。
- 說明國防部在亞太地區戰略環境中,秉持政府指導,在兩岸關係上維持和平互動,並發揮謀略與巧思力。
- 表示國防部配合政策執行,若國家政策改變,將配合在太平島駐軍。
- 承諾將於1週內向馬文君委員說明衛疆計畫及戰力提升相關報告。
- 說明C-130H型飛機進行聯平操演時會照會他國,但未告知機上有國會議員,未來會改進。
- 說明國防部對中國與俄羅斯在黃海軍演有掌握,目的主要為反恐、反潛等海上合作,與中國航母操演無關。
- 表示國防部有能力維護領土主權完整,衛疆計畫自2001年擬定並透過定期偵巡、空中飛行等方式實際演練。
王進旺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 說明海巡署秉持「不衝突、不退讓」原則,加強釣魚台海域巡護,每年鮪魚汛期維持1艘以上艦艇全天候巡邏。
- 表示對於國民合法自發性保釣活動,政府秉持尊重立場,並依法保護安全,但若違反航政、漁政等法規將協調處理。
- 說明海巡署與國防部於2011年8月舉行聯合護漁演訓,未來將視情勢適時辦理。
- 澄清越南對太平島守軍開槍事件,表示當時在中洲礁相距50公尺,指揮官聽到疑似空包彈一聲,並非對峙或衝突,官兵也未嚇哭,已召開記者會澄清。
- 坦承太平島地形無險可守、補給線過長,易攻難守,但南沙指揮部已訂定防衛作戰計畫。
- 說明M8快艇無法應對南海狀況,因無碼頭,但將於近期部署2艘6.3噸多功能巡緝艇,並評估可吊起作業。
- 同意海巡署願意接受國防部移交的40砲和120迫砲,並由國防部負責維修,海巡署負責保養。
- 說明東沙大王廟金牌竊案已報案,由檢察官指揮偵辦,將從指紋等線索追查島上特定對象。
- 說明募兵制實施後,海巡署將自行招募兵力,並向國防部提出需求,預計可維持東沙、南沙兵力,不會發生無人守衛情況。
- 說明太平島與國防部聯戰中心每天聯繫2次,報告狀況,並透過電話等方式傳遞資訊,博勝系統亦有構聯。
- 說明海巡署每年規劃「碧海專案」巡護東、南沙海域,並延伸至西沙及中沙群島北方海域維護漁民權益。
- 說明東、南沙指揮部義務役兵源已改為海軍陸戰隊役男,並接受陸戰訓練,國防部亦定期協訓與輔訪,提升戰力。
- 說明與相關單位合作,在南沙太平島建置太陽能光電系統及汰換節能設備,打造「低碳島」。
- 說明海巡署正推動「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預計至2017年將增加大型巡防艦艇,強化釣魚台及南海執法能量。
簡太郎 內政部次長
- 重申釣魚台列嶼為台灣附屬島嶼,屬我國固有領土,行政管轄隸屬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主權毫無疑義。
- 說明內政部已研提釣魚台相關資料供外交部擬具說帖及新聞局製作宣導摺頁,並協助辦理公民教育及學術研討會。
- 說明內政部已委請專家學者研議南海島礁主權主張之因應對策,並籌劃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 說明內政部自2010年起購置南海島礁高解析度衛星影像,辦理基礎圖資測繪,監測自然環境與人文活動。
- 說明內政部正蒐集我國對南海島礁主權主張之歷史證據,強化歷史論述,並規劃透過展覽加強國人認知。
- 說明東沙群島主權歸我,已成立海洋國家公園進行保育研究,南沙則擁有太平島及中洲礁。
- 澄清中華民國不會賣釣魚台,因其為國家主權領土,且目前無法讓一般民眾登島,因存在危險性。
潘家宇 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
- 說明國軍維護釣魚台主權依海巡法擔任策護與應援角色,並依「國軍護漁標準程序」遂行護漁應援。
- 說明國軍每日派遣艦機偵巡台灣周邊海域,並擴大北部海域海上偵巡區至東經123度,增加空中巡邏航線。
- 說明國軍於2011年8月配合海巡署執行「聯合護漁演訓」,演練海上通聯、應援及直升機吊掛救援。
- 說明國防部與海巡署每日交換情資,並每2個月主動召開情報蒐集指導會議,擴大情資交流。
- 說明國軍依南海政策指導,檢討東、南沙守備能力,達成「以民代戍」結論,並定期督訪海巡署提升戰備能力。
- 說明國軍對東沙、南沙實施海空戰備偵巡及重型物資運補,空軍每2個月執行「聯平操演」宣示維護主權。
- 說明國軍與海巡署建立情資分享機制,每2個月定期召開「國軍情報蒐集指導會議」,並提供即時情資。
- 說明自2011年5月起,陸戰隊代訓東沙、南沙太平島海巡士兵,並協助火砲實彈射擊訓練,強化戰力。
- 說明國軍協助東、南沙幹部參訪金門大膽島、烏坵島,觀摩防衛作戰整備,並持續培訓官兵專業技能。
- 說明依協議協助東、南沙武器裝備維修、補保及彈藥運補、檢整、銷毀處理,確保裝備妥善。
- 說明已完成通信裝備運用整合規劃,加強通聯機制,並結合偵巡、運補任務實施遠距通聯測試。
- 說明國防部已完成東沙、太平島空中快反及海上馳援作戰計畫,遇突發狀況循外交斡旋,國軍依「衛疆作戰計畫」捍衛主權。
- 說明國防部全力協助各部會推展南海事務,包括支援南沙太平島國家公園可行性評估、東沙島空氣品質監測、南沙青年研習營及太陽能光電建置等。
- 說明東沙島若發生問題,國軍快反部隊最快1小時內可抵達;南沙因距離較遠,需採三軍聯合作戰方式,時間較長,詳細計畫會後報告。
- 說明衛疆計畫自2001年開始,透過每月定期偵巡及每2個月空中飛行等方式實際演練,包含空中掩護及海面搜救兵力部署。
- 說明對於臨時提案二,建議刪除「空中」快反部隊,並將「漢光演訓」修正為「年度演訓」,同時保留東沙機場設施整備作為前進補給基地之可行性研究,不直接納入決議。
吳榮章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部執行長
- 說明中油於1981年在太平島打過一口井,當時以宣示主權為主,近期有開會準備探勘團隊。
- 說明中油近期在南海沒有被驅趕經驗,但在1970、1980年代釣魚台探勘時曾遭日本船艦干擾。
- 表示未來有可能在太平島進行油氣、石油探勘,將配合政策指示研究。
相關後續
- 經濟部和台灣中油公司應立即前往太平島進行地質調查、物理測勘、圖資測量和補給鑽探基地之設立可行性評估,國防部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應全力配合。
- 國防部應協同海巡署強化東、南沙防衛之武器裝備,快反部隊應納入年度演訓,進行實兵驗證,並整備東沙機場之導航、油彈庫等機場設施,運用東沙島作為前進南沙太平島之前進補給基地,以執行衛疆作戰,捍衛我國東、南沙主權。
- 國防部應對南沙群島、東沙群島等偏遠領地恢復駐軍。
- 為強化主權宣示,海巡署應在中洲礁設置永久性設施,國防部、外交部及相關部會應全力配合。
- 委員潘維剛、邱議瑩、林鴻池、張嘉郡等4位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
- 本日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求補充資料者請於2星期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3101
- 卷/期/冊
- 101/31/1
- 發布日期
- 2012-05-2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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