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台水、漢翔預算:聚焦國營事業營運與人事變動爭議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09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就台灣電力公司預算審查的時機及經濟部部長列席問題進行激烈程序發言,多位立委要求延後審查台電預算並邀請經濟部進行專案報告。經協商後,委員會同意延後台電預算審查並安排考察。隨後,會議進入台灣自來水公司及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預算審查,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減列或通過,並針對營運績效、水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及研發策略等提出多項附帶決議。
討論事項一
變更議程動議:關於台灣電力公司預算審查與經濟部部長列席問題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聚焦於國營事業預算審查的程序爭議,特別是台灣電力公司因董事長人事未定,以及經濟部部長未列席會議,引發多位立法委員要求變更議程,暫緩台電預算審查並優先進行專案報告。
- 委員們同時關切油電雙漲政策對民生衝擊,以及經濟部對立法院相關決議的辦理情形。
相關爭議
- 台電預算審查時機:多位立委主張應待新任董事長確認並熟悉業務後再審查台電預算,因現有預算書由前任董事長編列,新任者無法負責執行。
- 經濟部部長列席問題:多位立委強烈抗議經濟部部長施顏祥未列席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會議,認為此舉是對立法院的藐視,並質疑部長是否因油電雙漲政策爭議而倦勤或準備下台。
- 預算責任歸屬:立委質疑在董事長未定、部長缺席的情況下,若審查台電預算,未來誰將承擔預算執行責任。
- 先進行專案報告或直接審查預算:立委要求經濟部應先針對台電及中油的經營績效檢討、改善成果及油電價格調漲的必要性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委員會同意後才能調漲電價,而非直接審查預算。
- 議程變更程序:對於變更議程的時機,主席與委員之間存在意見分歧,主席認為應先處理報告事項,委員則主張應在議程確定前即處理變更動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要求變更議程,主張台電董事長人事未定,新任者需時間熟悉業務,應先由績效小組進行專案報告。
- 抗議經濟部部長未列席審查國營事業預算,認為其應對油電雙漲等政策變動負責,質疑其可能下台。
- 指出預算書仍列前任董事長姓名,審查不妥。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支持變更議程,認為台電預算書由前任董事長編列,新任者不了解,委員會也難以審查。
- 堅持台電應改革,否則將拒絕黨團協商,要求預算一一表決。
- 質疑台灣自來水公司在路平專案後仍進行道路挖掘,浪費公帑。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對部長未列席深感不滿,認為證明其將下台,質疑次長接任可能性。
- 指出民怨沸騰,無董事長情況下審查台電預算無法讓民眾信服,並以中油高雄煉油廠失火事件為例,質疑危機處理能力。
- 要求主席務必處理並變更禮拜四的台電預算議程。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請假原因,認為其若將離職,審查預算無實質意義。
- 關切台電董事長人事未定,審查預算將造成責任歸屬不明。
- 建議暫緩審理國營事業預算,待相關人事及負責人穩定產生後再審查。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強調變更議程是程序問題,應在議程確定前處理。
- 抗議部長未列席是藐視立院,但亦同情部長因政策急轉彎而倦勤。
- 建議變更議程為邀請經濟部長針對經濟委員會通過的油電價格決議辦理情形進行專案報告,再審查預算。
相關人員回應
廖國棟 主席
- 說明部長請假是因公務繁忙,並非首次在實質審查時由次長代表。
- 解釋變更議程的程序,表示目前尚未進行討論事項,待進入討論時才能提出變更。
- 表示已與各黨交換意見,接受延後審查台電預算,但因無其他成熟法案可排,故維持原議程。
- 建議民進黨撤回變更議程提案,協商後同意依國民黨團提案通過。
相關後續
- 經各黨協商,同意依丁守中等委員提案,通過變更議程。
- 原定5月10日(星期四)審查台灣電力公司預算之議程,改為安排考察。
- 台灣電力公司預算將另擇期審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石油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石油管理法第24條及第36條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在於調整石油安全存量規定,並修正偏遠地區(原住民族地區)石油設施補助及能源發展條款。
- 委員們針對石油安全存量天數、政府儲油義務及相關費用分攤機制等議題進行討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石油管理法第24條,主要在於調整石油安全存量天數及政府儲油相關規定。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石油管理法第36條,主要涉及偏遠地區的石油設施補助及相關發展條款。
相關人員回應
黃重球 經濟部常務次長
- 補充說明石油管理法修正草案的要旨及相關政策考量。
相關後續
- 第一、二案併案審查。
- 第24條第1項修正為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不低於90日之安全存量,液化石油氣不低於40日,並增列業者可選擇儲存60日石油及25日液化石油氣安全存量,不足部分由政府代儲。
- 第36條第1項第2款修正為「原住民族地區」,並增列第2項規定補助、補貼對象及作業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 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黨團協商,並推請廖國棟召集委員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一:檢討我國採購國外液化天然氣價格
核心議題
鑒於全球液化天然氣需求增長及美國頁岩氣供應大增導致價格下降,提案要求經濟部評估研議我國採購國外液化天然氣價格是否平實合理。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我國液化天然氣採購價格,以因應國際市場變化。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要求經濟部將具體結果以書面報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二:研議提高我國石油安全存量至超過90日之可行性
核心議題
鑒於台灣能源高度仰賴進口,且無法參與區域能源供應網,為提升能源安全,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將我國石油安全存量提高至超過90日之可行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出臨時提案,建議經濟部研議將我國石油安全存量提高至超過90日,以因應台灣能源仰賴進口且邊緣化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要求經濟部以書面報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五
審查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自來水公司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台灣自來水公司101年度預算,主要關切公司連年虧損、營業支出增幅大於收入,以及多項業務費用、管理費用和專案計畫編列的合理性與撙節空間。
- 委員們亦關注水資源永續發展、地層下陷防治、供水普及率、管線汰換、水質安全及澄清湖風景區營運等議題。
相關爭議
- 整體預算虧損與支出合理性:委員質疑台灣自來水公司101年度預算虧損增幅高達57.78%,且多項費用如郵電費、旅運費、修理保養費、材料及用品費、會費、淨水費用等增幅過高,要求撙節支出。
- 職工福利金提撥率:委員認為台水公司作為獨占市場且連年虧損,卻仍以營業收入0.15%的上限標準提撥職工福利金,顯有爭議,要求酌減提撥率。
- 呆帳損失編列:委員指出台水公司連續兩年編列800萬元呆帳損失,顯示催收帳款無改進之意,要求減列以促其積極檢討。
- 警察人員取締竊水津貼與竊水獎金:委員認為警察執行公務不應另發津貼,且竊水獎金編列不合理,要求刪除。
- 水質淨化添加劑爭議:委員指出板新水廠液態氯與PACL用量高於翡翠水庫,可能增加新北市民罹癌風險,要求改用氯化鐵取代聚氯化鋁。
- 專案計畫自有資金比例:委員質疑「調度及後備系統提升計畫」完全仰賴外借資金,自有資金比率為0,建議應提升自有資金比率達20%以上。
- 道路挖掘與路平專案衝突:委員指台水公司是道路挖掘最大宗單位,導致路平專案成效不彰,且因此負擔罰款,要求有效管理道路挖掘並統籌施工。
立法委員發言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總支出5.98億元以維持收支平衡,並建議刪減郵電費、旅運費、修理保養費、材料及用品費、會費、淨水費用等多項預算。
- 質疑台水公司福利金提撥率過高,建議酌減。
- 要求減列呆帳損失及警察取締竊水津貼、竊水獎金。
- 提案刪減用戶新設給水裝置成本預算10%。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酌予減列業務費用3,000萬元及管理費用3%。
- 質疑售水率下降及改善計畫落後,要求刪減業務費用中福利費25%。
- 提案凍結大陸地區旅費,俟專案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 要求加速各水源區取水工程,並提升管網監控系統以增加售水率。
- 要求台水公司有效管理道路挖掘工程,減少挖埋次數並落實道路平整修復。
- 建議台水公司研議補助措施,提高屏東縣民眾接水意願。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連署多項預算刪減提案,包括總支出、郵電費、旅運費、材料及用品費、會費、淨水費用、用戶新設給水裝置成本等。
- 支持刪減業務費用中福利費25%及呆帳損失700萬元。
- 要求刪減警察取締竊水津貼及竊水獎金。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業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
- 要求台水公司持續提供鳥松、楠梓、三民、仁武區民眾免費參觀澄清湖風景區。
- 建議評估將澄清湖風景區委託市政府或民間企業經營以提升效益。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專案計畫工程預算35億元,理由是土地取得爭議及工程招標困難導致執行延宕。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水公司及水利署加速各水源區取水工程,推動雲彰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與水土資源永續發展,以縮小與行政院核定計畫時程的落差。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提升曾文、烏山頭水庫等「調度及後備系統提升計畫」的自有資金比率達20%以上,避免完全仰賴外借資金。
- 提案要求台水公司單獨將「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的年度執行績效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原住民立委辦公室參考。
- 提案要求台水公司單獨將「高雄地區增設地下水及伏流水工程」的年度執行績效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及高屏地區立委辦公室參考。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將各水源源頭處畜養家畜或施用農藥的查緝監測情形,以及自來水淨化污泥的放射性含量檢測情形,以書面報告委員會。
- 提案要求經濟部將尚未有自來水區域的縣市地點、民眾飲用水安全照顧方式以書面報告委員會,並在管線汰換時注意普及率問題。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將淨水廠的添加劑由氯化鐵取代聚氯化鋁,以減低民眾飲用自來水之健康風險。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台灣自來水公司預算部分,總支出減列3,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通過。
- 第23案至第30案,全數通過。
- 第31案文字修正為「爰建請經濟部轉請權責機關將各水源源頭處……」。
- 第32案,通過。
- 第33案文字修正為「爰此,建請台灣自來水公司應將淨水廠的添加劑由氯化鐵取代聚氯化鋁,以減低民眾飲水之健康風險。」。
- 第34案文字修正為「建請台水公司持續提供鳥松、楠梓、三民、仁武地區民眾免費參觀澄清湖風景區之措施。」。
- 第35案,通過(但潘維剛委員及黃昭順委員聲明不同意)。
- 第36案,通過。
- 台灣自來水公司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會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六
審查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預算,重點在於檢討污染防治支出、銷貨成本、勞務成本、行銷費用、管理費用、研究發展費用及員工訓練費用等各項支出的合理性與撙節空間。
- 委員們同時關注公司應收帳款集中風險、台灣先進複材中心產能利用率偏低、航太研習園區虧損、以及公司長期虧損與國際合作開發案的巨額損失等營運績效問題。
相關爭議
- 污染防治支出與實際成效:委員指出漢翔公司近年仍有環保受罰案件,且地下水檢出三氯乙烯污染,質疑其污染防治支出編列與實際成效,建議減列30%。
- 各項成本及費用增幅過高:委員針對銷貨成本、勞務成本、行銷費用、管理費用、研究發展費用及員工訓練費用等項目,指出其較前年度或決算數有大幅增長,且部分項目執行率偏低,質疑預算浮編,要求大幅刪減。
- 研究發展費用執行不力與浮編:委員指出漢翔公司100年度研究發展費用未執行率高達21.77%,但101年度預算卻續增,質疑預算浮濫編列,要求大幅刪減。
- 員工訓練費用與大陸地區旅費:委員質疑員工訓練費用中包含大陸地區旅費,認為與員工訓練目的不相關,且服務費用大幅增加,建議減列。
- 公共關係費編列超標:委員指出漢翔公司公共關係費編列已超過近3年度平均數,不符預算編製規範,建議減列。
- 國外旅費內容不透明:委員指出國外旅費缺乏具體計畫內容,不利審議,建議凍結部分預算,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動支。
- 台灣先進複材中心產能利用率偏低:委員指出TACC實際產能利用率遠低於預估,恐影響投資報酬率,要求研謀改善並提出專案報告。
- 應收帳款過度集中風險:委員指出漢翔公司應收帳款淨額偏高且過度集中於少數客戶,恐造成資金調度不利及呆帳風險,要求加強催收。
- 軍機營收衰退與國際合作開發案巨額損失:委員指出漢翔公司軍機營收大幅衰退、民用飛機業務連年虧損,且國際合作開發案造成巨額損失,已達資本額28.09%,要求加強檢討與風險控管。
立法委員發言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漢翔公司污染防治支出30%,理由是環保受罰案件及地下水污染問題,顯示污染防治監控管制不足。
- 提案要求漢翔公司研謀改善台灣先進複材中心產能利用率偏低問題,並提出專案報告。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銷貨成本5%及勞務成本5%,以撙節支出並創造更大收益。
- 提案刪減行銷費用項下服務費用800萬元,並減列管理費用中專業服務費10%。
- 提案大幅刪減研究發展費用118,367千元及員工訓練費用10,000千元,理由是執行率不佳及預算浮編。
- 要求減列員工訓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0,421千元,並質疑大陸地區旅費與員工訓練不相關。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銷貨成本5%、行銷費用5%及行銷費用項下服務費用800萬元。
- 提案刪減研究發展費用1億元及員工訓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000萬元。
- 提案要求漢翔公司針對產銷營運計畫中五大類別提出短、中、長期發展策略計畫,並向經濟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 建議漢翔公司加強應收帳款催收,以降低營運風險及呆帳風險。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酌予減列行銷費用—服務費用200萬元、管理費用5,000萬元、專業服務費10%。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費用1億1,000萬元及員工訓練費用1,000萬元,指出預算執行能力不佳及浮編。
- 提案減列公共關係費100萬元,理由是已超過平均數且不符編製規範。
- 提案凍結國外旅費三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說明詳細內容。
- 要求漢翔公司積極檢討研議改善計畫,加強管理航太研習園區營運績效。
- 建議漢翔公司加強後續檢討與計畫評估、風險控管能力,避免持續虧損惡化公司財務。
- 要求漢翔公司加強品管能力,並於後續年度預算覈實編列銷貨退回及銷貨折讓科目。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漢翔公司預算部分:營業成本—銷貨成本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其餘委員提案部分,照協商結論通過。
- 主決議部分,全數通過。
-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會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3401
- 卷/期/冊
- 101/34/1
- 發布日期
- 2012-05-2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