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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總檢討:轉型、用水與環境爭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1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二林園區(中科四期)預算動支案舉行總檢討公聽會。會議聚焦於園區高閒置率、國科會基金負債、友達光電撤廠、大度攔河堰停建導致的長期水源缺乏、地層下陷、環境污染及電磁波健康風險等核心問題。各方專家學者、地方代表及政府官員就選址爭議、環評程序瑕疵、農地徵收與糧食安全、以及高壓電塔安全等議題進行激烈辯論。會議最終決議,在轉型方案確定前,應全面停工、重做環評並檢討用地徵收合理性,並要求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解決用水問題及暫停高壓輸電線商轉。

討論事項一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二林園區(中科四期)預算動支案總檢討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二林園區(中科四期)的開發案進行全面總檢討,因友達光電撤廠及大度攔河堰停建導致的產業轉型需求,並探討園區閒置率、國科會基金負債、選址適當性、用水、環境污染、地層下陷及高壓電線等問題。
  • 會議旨在引進民主參與機制,廣徵民意,要求國科會提出透明且符合永續發展的轉型計畫,以平衡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及地方權益。

相關爭議

  • 園區開發必要性與轉型方向:主持人及多位學者認為,友達撤廠及產業趨勢變化已使原開發目的消失,應全面停工並重新評估;二林鎮長及中科局則強調開發是地方期盼,且轉型方案仍在研議,不應因短期問題擱置。
  • 選址合理性與國土規劃:廖本全副教授等專家指出,將高耗水、高污染產業設於缺水、地層下陷且為重要農業生產區的二林,違反國土規劃原則,是錯誤的政治決定;中科局則稱選址經過專業評估。
  • 用水計畫與環評程序:多位專家質疑中科四期長期水源大度攔河堰已停建,但環評書未重新送審,甚至有偽造文書之嫌,要求重做環評並停止所有工程;水利署則表示會依規定要求中科局提出差異分析,但未直接回應停工問題。
  • 高壓電塔安全與健康風險:陳文雄教授指出,為配合中科四期興建的高壓電塔部分位於彰化活斷層帶上,且電磁波對人體健康有潛在危害;台電公司則回應電塔設計符合耐震規範,且電磁波符合環保署建議值。
  • 農地徵收與糧食安全:陳吉仲教授強調中科四期開發將排擠農業用水,導致糧食產值及自給率下降,且未將農民損失納入成本效益評估;地方鎮長則認為農地轉型可帶來就業機會與地方發展。
  • 政府承諾與行政作為:主持人及多位學者批評政府在缺乏廠商進駐情況下仍執意開發,且環評過程存在程序不正義,行政部門未充分聆聽民意;國科會主委則表示願意承擔過去問題,並以開放態度推動轉型,但需依法行政。
  • 農業用水調撥爭議: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對長期用水問題態度模糊,僅表示農業用水優先且調撥為短期,但未提出具體措施確保農民權益;與會者質疑水利會將農業用水以高價出售給中科,且未經環評的取水工程仍在進行。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中科園區閒置率高且基金負債嚴重,中科四期因友達撤廠已失開發初衷,行政院應廣徵民意並透明化轉型計畫,特別應關注用水、地層下陷及環評爭議。
  • 質疑中科局偽造環評書、將淤土送彰化農田水利會販售、以及以不合理價格向水利會購水等問題。
  • 要求國科會應立即移送中科局相關違法亂紀行為法辦,並呼籲全面停工、重做環評、檢討用地徵收合理性,以及停止短期農業用水調撥和高壓輸電線商轉。
  • 批評政府決策過程輕率,以科學之名行行政獨大,背後恐有利益輸送,導致農民與環境付出巨大代價。

相關人員回應

朱敬一 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中科四期轉型背景是友達光電因產業前景及面板趨勢改變而撤廠,以及大度攔河堰供水計畫因國光石化停建而停止。
  • 表示國科會將依行政院裁示,朝低耗水、低排放產業方向重新規劃,如精密機械、生物科技、電腦周邊及ICT產業等。
  • 承諾轉型過程將廣徵民意,包括舉辦公聽會、與地方政府及環保團體溝通,並與立法院各黨派委員保持密切溝通,絕非黑箱作業。
  • 強調其個人理念是環境永續發展與產業利益並重,當環境利益大於產業時應以前者為重,並願意承擔國科會過去的不足。
  • 表示對於中科五期(中興新村)的開發也察覺其與地方景觀文化不協調,已尋求科技與文化永續的平衡。
  • 坦承中科四期計畫已走到一半,有法令限制,將盡力在法律框架下調整方案,尋求產業發展與環境永續的平衡。

楊文科 國家科學委員會中科管理局局長

  • 表示中科四期開發是依據國家發展計畫及馬總統愛台12項建設,經專業遴選程序,並通過非都市審議委員會及環評審查。
  • 強調中科一、二、三期及虎尾園區土地出租率達97%,台中園區78%,績效良好,並無閒置問題。
  • 回應偽造文書爭議,稱是根據環評結論更新資料,將大度堰供水期程由104年改為105年,不涉竄改,已移送地檢署調查。
  • 澄清從未表示要將淤土送給彰化農田水利會,關於供水及賣土細節尚未討論,預算編列僅為預估數字。
  • 確認中科四期已確定轉型,目前正在討論轉型方向,並需報行政院核准,未來將配合進行環評、環差或對照表調整。
  • 表示將會據以辦理水利署要求提出的用水計畫差異分析,但需待最終用水量確定後再做整體計畫檢討。

王瑞德 經濟部水利署總工程司

  • 說明用水計畫書是為管理水資源,開發前需提出並經同意,當供水遭遇問題時應滾動式檢討。
  • 指出國光石化停建後,大度堰開發可行性降低,長期水源規劃將轉向海淡廠,目前已簽約並預計年底提出可行性方案。
  • 表示在用水計畫書公文中會交代,若未來實際用水與核定不符,需提出差異分析並變更用水計畫書。
  • 坦承二林、溪湖、溪洲地區地層下陷問題嚴重,但99年至100年下陷面積及速率均有減緩,地下水位普遍上升。
  • 澄清地下水補注池的規劃位置與彰化水利會蓄水池接近是誤會,補注池退水將直接排入濁水溪,非為中科四期供水。
  • 同意將依照用水計畫書規定的程序,要求中科局提出用水計畫差異分析。

洪淑幸 環境保護署綜計處專門委員

  • 虛心接受各界對環評審查過程的意見與指導,承諾未來將更加審慎。
  • 說明中科四期開發案的用水計畫部分,依環評法規由主管機關水利署審查,環保署尊重其職掌。
  • 證實關於用水計畫中期期程與記載方式不同之相關資料,已依法移送法辦,等待司法機關裁奪。
  • 強調環保署對中科四期環評審查結論中「每日用水量6.65萬噸為上限,長期水源完成後不得調用農業用水」的立場從未改變。
  • 表示若開發涉及環評審查結論變更,需依環評法規定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或重做環評。
  • 指出變更環評結論與停工與否無法直接銜接,停工權責歸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澄清大度攔河堰案已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但目前尚未接到相關期程;取水工程經審慎考量後,因不符開發規模,去年已確認無需環評。

胡忠一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

  • 重申農委會對於中科四期的一貫立場是「農業用水,農業優先」,且農業用水調撥應為短期、暫時性,非永久性。
  • 表示若農業用水被調撥造成損失,農田水利會將督導依作業要點及協議提供補償。
  • 同意在沒有長期水源提供、鳥嘴潭等長期水源不確定之下,農委會可於一個月內邀集國科會等相關單位召開停止短期農業用水調撥的協調會議。

李鴻洲 台電公司總工程師

  • 說明南投到彰林的輸配電線路及彰林變電所規劃始於民國85年,與國光石化及中科四期的用電申請無直接關係。
  • 指出設置該線路主因是南彰化地區用電長期瓶頸,依賴秀林鄉變電所滿載運載,預期未來供電不足需紓解。
  • 表示台灣位於地震帶,斷層密布,工程難以完全避開斷層,但南投到彰林線路鐵塔均依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採用沈箱式基礎設計,深度近30米,符合安全規定。
  • 強調輸配電線路產生的是低頻非游離輻射,能量弱不足以破壞生物細胞,目前無證據顯示極低頻電磁場對人體健康有影響,且台電依環保署833毫高斯建議值執行。
  • 解釋台塑麥寮電廠線路屬用戶自備線,產權歸用戶,台電電網規劃不會輕易與民間線路混用,因標準及維修責任歸屬問題會影響供電穩定性。

相關後續

  • 呼籲國科會應讓中科四期所有工程全面性停工,因已確定轉型且用水計畫有重大變更,符合採購契約政策變更規定。
  • 要求中科四期在轉型計畫出來後,必須重新辦理事業興辦計畫,並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及檢討用地徵收的合理性。
  • 要求水利署短期內應立即要求中科局檢送用水計畫差異分析,並重做長期用水來源(大度攔河堰停止施工)的環差分析。
  • 要求農委會應於一個月內立即召開協調會,召集相關部會停止短期農業用水調撥,因中科四期長期供水來源未定案。
  • 要求在中科四期轉型方案通過之前,彰化到南投的彰林線超高壓輸電線不得直接商轉。
  • 要求國科會應在受影響鄉鎮廣開公聽會或聽證會,不應僅限於彰化縣政府,以公開透明原則廣徵民意。
  • 要求國科會應立即將中科局目前違法亂紀的作為(包括偉盟得標工程弊案、偽造文書等)移送法辦,並主動調查其他不法情事。
  • 建議水利署最近進行的海淡場、鳥嘴潭等水源開發案應送政策環評。

原始資料

公報
1013501
卷/期/冊
101/35/1
發布日期
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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