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內政委員會議事錄爭議與國家公園政策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1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上午邀請內政部及原民會就國家公園政策現況檢討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並通過5項臨時提案,聚焦國家公園促參案、馬告國家公園推動及原住民族權益。下午原定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但主要時間用於爭論上次會議議事錄的合法性與程序瑕疵,最終主席裁決否決上次議事錄並散會,導致集遊法審查進度受阻。

討論事項一

國家公園政策現況檢討及未來規劃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及質詢主要聚焦於國家公園政策的現況檢討與未來規劃,特別關注生態史蹟保護與原住民族權益的平衡。
  • 討論內容涵蓋國家公園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的處理原則、馬告國家公園的推動、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下的原漢共同管理模式,以及國家公園法修正案的後續審議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國家公園促參案的處理原則:針對內政部增列「性質特別重要並經行政院專案核定者,不再此限」的但書,委員擔憂可能造成差別待遇、損及政府公信力,建議研議刪除。
  • 馬告國家公園推動與原住民共識:對於馬告國家公園預定地遭非法砍伐,委員要求內政部提出推動說明及與原住民部落溝通共識的具體執行計畫。
  • 原漢共同管理模式的建立:委員強調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持續與原住民族加強溝通,建立「原漢共同管理」新典範,並需解決原住民參與管理的人事資格與土地爭議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議刪除國家公園促參新增案件處理原則中易生疑慮的但書。
  • 提案要求內政部提出馬告國家公園推動說明及與原住民部落溝通共識的具體執行計畫。
  • 提案要求內政部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及專案報告或公聽會。

張曉風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議刪除國家公園促參新增案件處理原則中易生疑慮的但書。
  • 提案要求內政部提出馬告國家公園推動說明及與原住民部落溝通共識的具體執行計畫。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議刪除國家公園促參新增案件處理原則中易生疑慮的但書。
  • 提案要求內政部提出馬告國家公園推動說明及與原住民部落溝通共識的具體執行計畫。
  • 提案要求內政部持續與原住民族溝通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及專案報告或公聽會。
  • 提案要求內政部準備報告,併「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儘速提送內政委員會繼續審議。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銓敘部研究解決國家公園原住民參與管理的人事資格與任用問題,並委託研究「共有資產」概念解決土地爭議。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議刪除國家公園促參新增案件處理原則中易生疑慮的但書。
  • 提案要求內政部提出馬告國家公園推動說明及與原住民部落溝通共識的具體執行計畫。
  • 提案要求內政部持續與原住民族溝通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及專案報告或公聽會。
  • 提案要求內政部準備報告,併「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儘速提送內政委員會繼續審議。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議刪除國家公園促參新增案件處理原則中易生疑慮的但書。
  • 提案要求內政部提出馬告國家公園推動說明及與原住民部落溝通共識的具體執行計畫。
  • 提案要求內政部持續與原住民族溝通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及專案報告或公聽會。
  • 提案要求內政部準備報告,併「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儘速提送內政委員會繼續審議。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持續與原住民族溝通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及專案報告或公聽會。
  • 提案要求內政部準備報告,併「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儘速提送內政委員會繼續審議。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銓敘部研究解決國家公園原住民參與管理的人事資格與任用問題,並委託研究「共有資產」概念解決土地爭議。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持續與原住民族溝通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及專案報告或公聽會。
  • 提案要求內政部準備報告,併「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儘速提送內政委員會繼續審議。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銓敘部研究解決國家公園原住民參與管理的人事資格與任用問題,並委託研究「共有資產」概念解決土地爭議。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持續與原住民族溝通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及專案報告或公聽會。
  • 提案要求內政部準備報告,併「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儘速提送內政委員會繼續審議。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銓敘部研究解決國家公園原住民參與管理的人事資格與任用問題,並委託研究「共有資產」概念解決土地爭議。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持續與原住民族溝通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及專案報告或公聽會。
  • 提案要求內政部準備報告,併「國家公園法」修正案,儘速提送內政委員會繼續審議。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銓敘部研究解決國家公園原住民參與管理的人事資格與任用問題,並委託研究「共有資產」概念解決土地爭議。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會商銓敘部研究解決國家公園原住民參與管理的人事資格與任用問題,並委託研究「共有資產」概念解決土地爭議。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孫大川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5案,內容包括研議刪除國家公園促參新增案件但書、內政部應提出馬告國家公園推動說明及與原住民部落溝通共識的具體執行計畫、持續推動馬告國家公園「原漢共同管理」典範並安排會勘與專案報告、將「國家公園法」修正案併詳實報告儘速提送委員會審議,以及研究解決國家公園原住民參與管理的人事資格與土地爭議問題。

討論事項二

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議程原定審查由鄭麗君委員等提案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案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旨在推動集會遊行法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並廢除刑罰規定。
  • 然而,會議主要焦點轉向對上次會議議事錄合法性的爭議,而非法案實質內容的逐條審查。

相關爭議

  • 上次會議議事錄的合法性:國民黨籍委員質疑上次會議主席紀國棟未依議事規則處理議事程序,包括會議時間延長、清點人數及散會動議等,認為決議非法,要求否決該議事錄。
  • 議事錄記載的會議時間:張慶忠委員主張上次會議應於下午5時30分結束,因主席未徵詢同意延長時間,故議事錄記載的結束時間不正確。
  • 主席處理議事程序爭議:國民黨籍委員批評上次會議主席陳其邁處理程序粗魯、倉促宣布散會,且未處理清點人數及散會動議,有嚴重議事瑕疵。
  • 協商內容與程序爭議:吳育昇委員被指控將協商結論藏起或撤簽,導致議事延宕;國民黨籍委員認為協商內容未經全體同意,僅為草案。
  • 民進黨籍委員反駁杯葛指控:民進黨籍委員反駁國民黨籍委員為杯葛集會遊行法審查而濫用議事手段,強調上次會議表決符合議事規則,並指吳育昇委員是延宕審查的主因。
  • 調閱錄影錄音紀錄:徐欣瑩委員及陳其邁委員皆提議調閱當天錄影錄音紀錄,以釐清清點人數、主席宣告休息時間及表決過程等事實。
  • 主席中立性與道德爭議:國民黨籍委員質疑上次會議主席陳其邁不中立,且在會議休息期間未在院內,導致公務人員與委員空等,有違道德良心。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主張上次會議議事錄沒有問題,表決結果清楚且符合議事規定,主席宣告結果「贊成者多數,通過」亦符合慣例。
  • 指控國民黨籍委員為阻擋集會遊行法逐條審查而濫用議事杯葛手段。
  • 提議調閱當天錄影紀錄以釐清吳育昇委員是否提議清點人數、主席是否宣布休息時間、以及表決人數狀況。
  • 澄清張曉風委員並未遭到虐待,且張委員支持法案進入逐條審議。
  • 認為國民黨籍委員杯葛法案,導致馬總統人權政見跳票。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認為上次會議議事錄記載的開會時間有錯誤,應為下午2時34分至5時30分截止,因主席未徵詢同意延長會議時間。
  • 主張上次會議主席未依議事規則處理時間問題及散會動議,導致議事程序非法,應否決本次議事錄。
  • 質疑上次會議協商內容未經全體同意,僅為草案,不具效力。
  • 聲稱聽到上次會議主席陳其邁同意內政部次長及警政署長先行離開,顯示會議應已結束。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強調國民黨並無意阻擋集會遊行法,只是希望併案審查,待行政院版本送達。
  • 批評上次會議主席在深夜突然宣布開會並於1分鐘內表決通過,程序不合常理,是「作賊心虛」。
  • 指責上次會議主席休息期間離開,讓公務人員與委員空等,缺乏道德良心與禮貌。
  • 主張上次會議議事錄不應通過,應作廢重來,待5月31日行政院版送達後併案審查。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議事規則規定,事後對議事錄有異議應具體指出錯誤,而非泛泛而談。
  • 指控吳育昇委員杯葛集會遊行法審查,包括將協商結論藏起、撤簽,導致會議延宕。
  • 強調上次會議表決結果清楚,7人中有4人贊成,符合議事規定。
  • 引用民間團體聲明,呼籲執政黨勿阻擋集會遊行法審查,並警告杯葛議事錄將創下惡例。
  • 澄清民進黨委員在休息期間並未去喝喜酒,而是在辦公室研究議事規則。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支持李俊俋委員對上次會議情況的說明,認為議事延宕及程序無法進行皆因吳育昇委員的行為。
  • 澄清民進黨委員在休息期間並未去喝喜酒,而是堅守崗位研究法案。
  • 要求吳育昇委員對陳其邁委員的人身攻擊公開道歉,並停止議事干擾。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認為上次會議主席陳其邁的動作有嚴重議事瑕疵,包括未清點人數、倉促宣布散會。
  • 反駁陳其邁委員「做賊喊捉賊」的指控,並要求調閱錄影確認。
  • 主張上次會議主席立場不中立,且未處理張慶忠委員提出的會議時間將屆及散會動議。
  • 質疑上次會議主席在休息期間離開,並私下告知官員可先行離席,居心叵測。
  • 呼應陳其邁委員提議的表決動議,強調民主政治應以表決決定爭議。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指控吳育昇委員將協商單子藏起,浪費時間,是造成上次會議問題的最大原因。
  • 認為上次會議程序及決議皆無問題,7人中有4人贊成,人數符合規定。
  • 強調議事錄確認只有對錯問題,沒有表決問題,國民黨籍委員提出的異議是抽象而非具體。
  • 譴責吳育昇委員違反協商共識的行為,認為立法委員不應有此形象。
  • 警告若國民黨持續杯葛集會遊行法審查,台聯將杯葛到底,並堅持不確認議事錄就解散會議。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主張國民黨團意見一致,希望行政院版集會遊行法能在5月31日前送達併案處理。
  • 對上次會議議事錄的決議部分有疑慮,因會議時間超過法定時間但主席未處理,且突然開會導致委員來不及參與表決。
  • 建議調閱當天錄影錄音,還原現場狀況,釐清吳育昇委員是否提出清點人數及開會過程。
  • 認為上次會議決議有很大瑕疵,因會議時間未處理且突然開會,導致委員趕不及表決。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對上次會議過程感到難過,認為主席未適當處理會議時間問題,且主席離開後未告知休息時間,導致過程有嚴重瑕疵。
  • 表示在上次會議投票時並未舉手,但仍被算入反對票,質疑整個過程的公正性。
  • 呼籲大家還原真相,彼此尊重,好好討論國事,而非懸宕重要議題。

張曉風 立法委員

  • 澄清自己並未遭到虐待,上次會議爭議主要卡在行政院版本送達的5月31日期限。
  • 認為行政院應能在5月31日前提出法案,不理解為何吳育昇委員不同意此協商。
  • 主張不應因時間問題而作廢已通過的案子,應推動行政院儘速完成法案。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認為上次會議爭議是可以協調解決的,行政院希望併案審查是情理之內,在野黨也願意接受。
  • 建議先進行詢答,同時政黨就集會遊行法處理方式繼續協商,並設定截止時間,若無法解決再表決。
  • 強調委員會應審法案,不贊成每個案子都送朝野協商,並呼籲執政黨寬容包涵在野黨的議事手段以建立互信基礎。

相關人員回應

曾中明 內政部常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表決,因可否同數,主席投贊成票,最終決議否決上次會議議事錄。
  • 本次會議經表決,因可否同數,主席投贊成票,最終決議散會。
  • 「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的審查因議事錄爭議及散會而未進行實質討論。

原始資料

公報
1013701
卷/期/冊
101/37/1
發布日期
2012-05-31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