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基金預算審查與緊急醫療救護品質提升:聚焦長隧道、山難及離島議題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14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之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案,並針對長隧道、山難及離島地區緊急醫療救護品質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針對預算運用、委外人力、補助成效、外籍勞工管理等提出多項凍結提案,同時深入探討雪山隧道火災應變、山難與離島空中後送機制及醫療資源配置等問題,並通過多項決議要求相關部會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部分特別收入基金—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之就業安定基金2012年度預算,重點在於基金的來源、用途及餘絀,並討論多項與預算運用、勞工權益、職業訓練、外籍勞工管理及因應貿易自由化相關的計畫。
- 核心議題涵蓋派遣與承攬人力運用、委辦計畫監督、捐助補助查核、預算併決算制度合理性、鹿港勞工教育學苑標租與預算編列爭議,以及各項就業促進與外勞管理計畫的成效與資源分配問題。
相關爭議
- 派遣及承攬人力運用:各界撻伐政府部門使用派遣人力,且承攬人力勞動權益缺乏保障,委員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檢討報告。
- 委辦計畫成效與監督不足:委員質疑基金委辦計畫審核標準較公務預算寬鬆,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必要性及成果報告。
- 捐助、補助與獎助費查核弊病:委員指出龐大捐補助費因查核機制形同虛設,導致詐領弊案,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改善計畫。
- 預算併決算制度濫用:委員批評行政部門長期以併決算方式擴增經費,逃避國會監督,要求凍結相關經費並提出檢討報告。
- 鹿港勞工教育學苑標租與預算編列問題:委員質疑標租案程序違常、廠商違約轉包,且預算編列不合理,要求刪減並凍結預算。
- 外籍勞工管理計畫成效不彰:委員質疑預算增加但行蹤不明外勞人數暴增,且各縣市補助資源差距大,甚至有地方政府檢查不實,要求凍結預算並提出檢討報告。
- 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審查條件嚴苛:委員指出該基金審查條件嚴苛,無法涵蓋因產業外移失業勞工,要求凍結預算並研擬納入。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服務費用」5%,要求職業訓練局提出承攬人力勞工權益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捐助、補助與獎助」經費5%,要求職業訓練局提出查核機制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捐助、補助與獎助」經費5%,要求職業訓練局改善政府資訊公開法違法狀況。
- 提案凍結「促進國民就業計畫—綜合規劃業務」經費2,500萬元,避免行政部門濫用併決算方式擴增經費。
- 提案刪減鹿港勞工教育學苑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要求提出標租案調查與成本效益評估報告。
- 提案凍結「外籍勞工管理計畫」相關預算1億元,要求職業訓練局調查預算編列差異過大原因。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各基金委辦計畫二十分之一,要求提出必要性及成果報告。
- 提案凍結「促進國民就業計畫—綜合規劃業務」經費2,500萬元,避免行政部門濫用併決算擴增經費。
- 提案凍結「外籍勞工管理計畫」相關預算五分之一,質疑管理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預算1億5,000萬元,要求改善補助資格審查方式。
- 提案要求職業訓練局結合有工作津貼的職業訓練計畫,強化多元就業開發方案進用人員再就業能力。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協調考選部自行足額編列身障特考試務費用,不得再要求運用就業安定基金分攤。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職業訓練相關輔助措施」預算十分之一,要求職業訓練局提出職訓課程規劃及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產業人才投資方案」預算2,000萬元,要求職業訓練局改善課程不符地方產業需求及城鄉差異問題。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訓練費用1,500萬元,要求提出加強審查與控管對策,避免詐領弊案。
- 提案凍結「外籍勞工管理計畫」辦理外籍勞工聘僱管理及權益保障等事項4,000萬元,質疑主管機關未能有效監督地方政府保障外籍勞工權益。
- 提案要求全面檢討緊急醫療救護法、提升野外搜救及緊急醫療救護,並改善指揮系統、直升機設備與起降場地等議題。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759萬8,000元,要求研議提供弱勢失業者參訓補助及輔導機制。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積極向人事行政總處爭取合理員額,避免以臨時人員處理公務,並檢討精簡委外人力運用。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預算2億元,避免政府公帑重複投入相同對象及不法情事發生。
- 質疑醫院表現良好但其中有血汗醫院,要求衛生署解決護理人員流失問題。
- 關切住院醫師、實習醫師、主治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後的人力缺口,要求研議增加醫學系招生名額。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儘速逐步蒐集主要就業國家之勞動保障法令資訊,並建立資訊平台,提供海外我國勞工必要保障資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積極向人事行政總處爭取合理員額,並持續檢討精簡各計畫委外人力之運用。
- 提案要求內政部空勤總隊於汰換救難直升機時,能考量台灣山形與水文環境,選擇適當機種。
- 提案要求交通部高公局加強宣導行車距離,並於長隧道設置緊急輔助設施,以利火災時民眾逃生。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6個月內設置「血汗企業申訴專線」或「勞工權益申訴專線」。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研議完善且合理的檢舉血汗事業單位獎金制度,鼓勵勞工申訴。
- 質詢雲林縣未成立特種搜救隊問題,要求消防署積極輔導成立。
- 關切義勇特種搜救隊員訓練辛苦但補助不足,建議增加補助與榮譽獎勵。
- 關切山難搜救直升機付費問題,確認一般情況下不需付費。
- 質疑雪山隧道禁止載運危險物品車輛通行的政策是否能堅持。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詢離島緊急醫療救援瓶頸,特別是空中後送時效過長,要求改善。
- 建議在離島地區配置直升機及機組員,縮短救援時間。
- 關切屏東小琉球未有效納入空中救援緊急通報系統,要求納入並加強宣導。
- 質疑空勤總隊在離島設置直升機的態度,認為應優先考慮離島需求。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雪山隧道排煙機維修說法,認為是掩蓋故障事實。
- 批評交通部對國內外重大交通事故處理經驗缺乏認知,對雪山隧道事故處理績效不滿意。
- 建議雪山隧道應有特殊設置與管理,例如借鑑東京海底隧道,並加強車速、車距的科學管理。
- 建議衛生署應針對雪山隧道醫療救護做專案規劃與沙盤推演,而非泛泛而談全國資料。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署對預防災難的平時訓練、措施和設備不足,特別是山難搜救效率不如民間。
- 建議建立救難地圖,標示清楚座標,改善因地形地物不了解而延誤救災時效的問題。
- 關切南迴公路安朔到草埔長隧道工程,要求公路總局借鑑雪隧經驗,加強防災應變與醫療救護規劃,特別是偏遠山區的設備與人員配置。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生署2006年雪山隧道緊急醫療救護公告中,醫院醫療團隊可15分鐘內到達現場的承諾,指出本次事故醫院並未派員到場。
- 質疑雪山隧道消防救難種子教官的經驗傳承與部署問題。
- 關切雪山隧道未建置自動灑水消防設備,要求交通部加快研究與試辦進度。
- 質疑雪山隧道火災演練科目與實際事故高度吻合,但仍出現多項缺失,要求檢討演練效果與民眾宣導不足問題。
- 質疑雪山隧道自衛消防隊功能有待補強,要求交通部提出補強機制與合約期滿後的處理方案。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雪山隧道火災事故中,南北兩端正規消防隊抵達現場時間過慢,速度異常,要求交通部說明原因。
- 質疑雪山隧道導坑出現濃煙,與交通部解釋的單扇門未關原因不符,指出事發現場豎井的8部軸流風機全數停機檢修才是主因。
- 批評雪山隧道消防救災指揮系統紊亂,缺乏專屬專業消防分隊,導致應變效率低落。
- 要求交通部檢討豎井軸流風機的輪替檢修模式,確保每座豎井都有足夠風機運轉,避免重蹈覆轍。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生署應針對風險較高地區建立醫療風險地圖,排定優先順序,檢視醫療設施能否在短時間內因應。
- 關切蘇花改及南迴公路長隧道工程的救災措施與評估,要求規劃直升機停機坪等緊急設施。
- 關切北宜直鐵可能穿過十幾個斷層,要求在環境影響評估中納入完善的施工安全與救災系統規劃。
- 質疑空勤總隊飛機妥善率,關切組織改造後員額、預算及機種改進空間,並詢問與海巡署、國搜中心的合作搜救機制。
相關人員回應
王如玄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潘世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鄧素文 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處長
- 說明護理之家評鑑會議僅針對護理之家,身障機構將試評後再定案。
- 承諾會尊重內政部對身障機構評鑑的最終決定,並與身障機構共同討論。
- 說明離島空中轉診業務優先考慮民航公司以納入所有資源,但因中興航空事件及國內運量不足,民間業者參與意願低。
- 解釋離島空中轉診時效,強調當地醫院會先做緊急處理,且有醫療人員隨行。
- 說明小琉球已納入空中救援系統,但因船運方便,空中轉診次數少。
- 說明離島空中轉診辦法中,民眾需自付5%費用,中央負擔95%,並表示可在下次修法評估。
- 說明委託民航局空中轉診需經過審核,但有專人跑程序縮短時間。
- 回應身心障礙機構與老人長照機構評鑑指標合併問題,表示不會強制,各單位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或修改。
石崇良 醫事處處長
- 說明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由縣市消防機關成立,衛生署負責EOC監控、調派與接收傷病患。
- 解釋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24小時運作,負責協調急救責任醫院收治傷患,並強調此次雪隧事故有分散傷患。
- 說明醫院分級制度旨在確保不同急重症患者能送至有能力救治的醫院。
- 說明毒化災應變機制,包括指定責任醫院、成立解毒劑配送中心,並與環保署等單位分工。
- 說明雪山隧道緊急醫療救護計畫已調整,醫院醫療團隊不再直接到現場,改由救護車直接送醫,除非交通有困難。
曾中明 次長
- 說明消防機關到院前緊急救護由直轄市、縣(市)消防主管機關負責,空中救護直升機由空勤總隊、國防部協助,需經國家搜救指揮中心派遣。
- 說明長隧道事故傷患脫困後由救護車送醫,若傷患多則啟動大量傷病患機制,由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協調醫院。
- 說明空勤總隊依組織法提供五大任務支援,空中轉診及救護依「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執行。
- 說明營建署各國家公園管理處訂有災害緊急應變程序,並辦理急難救護訓練,設置救護站及遠距照護。
- 回應身心障礙機構評鑑問題,承諾會後進一步了解並檢討委員指教。
- 說明緊急救援醫療網由衛生署規劃,空勤總隊僅配合。
- 說明接獲求救後,由國搜中心依地點、狀況、天候、地形判斷派遣空勤總隊或軍方直升機。
- 回應雪山隧道防災策略,表示自衛編組為第一步,兩端消防分隊加強設施、設備與訓練。
- 回應山難救援訓練,建議國家公園急難救護訓練改為每半年辦理一次。
陳建宇 交通部次長
- 說明雪山隧道救護程序依行政院核定計畫執行,事故後啟動多單位救援,並利用北上主線及導坑做為傷患後送路線。
- 承認本次救災過程訊息傳遞較為混亂,將專人職司訊息傳遞並建立回報機制。
- 表示將精進自衛消防編組人員初期救護能力,並加強與各救援單位聯繫。
- 說明雪山隧道降低速限是因局部照明設備燒壞的替代性做法,真正速限及車距問題有待專案小組評估。
- 承諾交通部將加強雪山隧道設施與未來緊急救援能力,確保人民安全。
- 說明蘇花改長隧道將裝置自動灑水設備,並研究雪隧加裝的可能性。
- 回應遊覽車安全管理,表示公路總局有一整套改進方案,並將強力取締白牌車、違規超時駕駛。
- 說明雪山隧道排煙設施設計為二分之一備用維修,認為20組已足夠應付。
- 表示將參考其他國家經驗,研究補強消防設備及移動式滅火、排煙裝置。
- 承諾將與宜蘭客運業者加強宣導隧道安全避難知識。
- 說明黑鷹直升機由內政部主管。
- 同意檢討長隧道車距規則,並增設最適行車速度電子顯示器,提示用路人行車速度。
- 同意將雪山隧道火災時的緊急輔助設施從「燈光」修正為「設施」,以涵蓋更多元方式。
曾大仁 高公局局長
- 說明雪山隧道排煙過程,初期為逃生模式維持穩定風場,火滅後才開啟排煙模式,時間在合理範圍內。
- 說明雪山隧道風機配置為1加1備援,20組即可發揮全部功能,不同火點有不同運轉模式,由電腦操控62種模式。
- 說明雪山隧道規劃設計時引用1990年世界道路協會規範,當時未強制要求灑水設備,目前已納入研究,下半年將試辦試裝。
- 說明雪隧宣導強度高,但民眾下車未拿救生設備,將輔導業者加強宣導。
- 說明雪隧自衛消防隊4分鐘抵達現場,引導60位民眾至安全區域,發揮協助疏散功能。
- 說明雪隧監視系統可監測車速但解析度不足以照出車牌作為執法依據,公警局正在補強。
- 說明雪隧車流管制已透過匝道儀控進行,確保隧道容量。
- 說明導坑的風由洞口4台風機供應,與豎井風機來源不同。
- 表示歡迎正規消防人員進駐雪隧,並將檢討豎井軸流風機的輪替檢修問題。
- 說明將考量讓自衛消防隊員參加更高階訓練,並向院提出合約期滿後是否收回由消防署處理的建議。
康照洲 食管局局長
- 澄清報紙標題「台灣消費者不需要瘦肉精美牛」為過度簡化和斷章取義,強調衛生署與行政院立場一致,支持十六字政策。
- 說明在論壇中用專業角度呈現科學證據,說明未來若進口將以安全容許和強制標示方式讓民眾有選擇權。
- 表示支持行政院的十六字政策,並認同安全容許、強制標示是衛生署必須把守的立場。
- 承諾將加強宣導,讓民眾了解在科學證據下,行政院政策是可被支持和認同的。
王啟通 空勤總隊副總隊長
- 說明目前飛機數量有限,離島設置直升機需待接收UH-60M後再整體考量,因涉及飛機數量、員額及維護困難度。
- 說明目前空勤總隊在台灣本島設有6個基地,可在30分鐘內到達本島各地。
- 說明UH-60M直升機預計2015年接機,2016年成軍,可執行高山救災、救難任務。
- 說明空勤總隊直升機機上會配置受過EMT訓練的特搜隊員,並攜帶急救裝備,離島轉診則有醫院專業人員隨行。
- 說明27架飛機中約六成是妥善機,部分飛機沒有緊急浮桶,不能執行海上飛行。
- 強調澎湖的緊急醫療後送任務,只要衛生署交代,空勤總隊都會執行,且大部分從高雄起飛。
- 說明有6架黑鷹直升機可海上搜救,9架可高山救難,總計15架,在高山高度搶救沒有問題。
- 說明民航飛機不在空勤總隊管轄內,由交通部管轄。
- 表示將會儘力協調雲林縣成立特種搜救隊。
- 說明山難搜救平常不收費,但若違反災害防救法規定(如禁止入山仍入山),則可收費。
高天忠 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執行官
- 說明S-70C是軍方飛機,有急救能力。
- 說明國防部採購EC-225直升機旨在縮短運送時效、擴大搜索範圍、提升搜索定位及飛航安全,並具夜航及夜視能力。
- 說明國軍律定EC-225工作範圍在2,500公尺以上,高山救難採用S-70C-1A型飛機,夜間搜救採用EC-225及S-70C-6型飛機。
- 說明國防部提供飛機,空勤總隊為專業單位,飛機接機時會有成軍訓練。
- 說明EC-225原廠規格書中盤旋滯空高度數據,將提供書面報告釐清。
趙興華 公路總局副局長
- 說明蘇花改有規劃直升機緊急停靠處,在設計階段已納入考量。
- 說明南迴公路長隧道目前正在設計中,將納入雪山隧道和八卦山隧道的經驗,用最新規範設計,考慮防災應變。
- 說明所有消防演習科目都包含在兩局辦理的消防演習中。
- 說明雪山隧道沒有自動灑水設備。
劉昺坤 陸軍司令部計畫處副處長
- 說明美軍規劃操作直升機合格班到試飛官訓練約需1年10個月。
- 說明UH-60M直升機規劃從2015年6月開始交機。
相關後續
- 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部分特別收入基金—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案審查結果:業務計畫部分隨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調整。
- 基金來源減列751萬6,000元,改列為125億1,044萬2,000元。
- 基金用途減列4,193萬7,000元,改列為164億7,878萬9,000元。
- 本期短絀減列3,442萬1,000元,改列為39億6,834萬7,000元。
- 通過11項決議凍結多項預算,並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派遣人力、委辦計畫、捐補助查核、併決算濫用、鹿港勞教學苑、職訓課程、弱勢失業者參訓、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外籍勞工管理、貿易自由化基金等議題提出檢討報告、改善計畫或具體實施期程,並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8項決議,包括要求職業訓練局強化多元就業開發方案進用人員再就業能力、勞委會建立海外我國勞工勞動保障資訊平台、勞委會研議規劃增加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收入來源、職業訓練局加強審查與控管「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弊案、勞委會積極爭取勞動力發展署合理員額、職業訓練局協調考選部自行足額編列身障特考試務費用、勞委會設置「血汗企業申訴專線」及研議檢舉獎金制度。
- 非營業基金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錦隆出席說明,本案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如何提升我國長隧道、山難及離島緊急醫療救護品質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案報告主要檢討雪山隧道火燒車事故的緊急應變,並探討如何全面提升我國長隧道、山難及離島地區的緊急醫療救護品質,包括到院前與到院後的緊急救護體系運作、搜救直升機的配置與功能、以及相關法規與訓練的強化。
- 核心問題聚焦於事故發生時的通報、救援時效、排煙系統、避難設施的無障礙化、離島空中後送流程與費用、山難搜救能力與直升機性能,以及各部會橫向聯繫與指揮系統的整合。
相關爭議
- 雪山隧道火災應變時效:委員質疑黃金救災時間75秒,但宜蘭消防人員到達現場耗時十幾分鐘,且隧道內電話不靈、逃生橫坑進煙、警廣播報失準等問題。
- 雪山隧道排煙機運作與安全:委員質疑事故發生時三分之一排煙機處於停機保養狀態,高公局稱足夠,但委員認為此比例過高,且排煙時間長,應有改善空間。
- 雪山隧道避難設施無障礙:委員指出避難橫坑通往底層有階梯,缺乏無障礙設施,不利老人或身心障礙者逃生。
- 長隧道速限與車距管制:委員認為交通部因噎廢食降低速限,應更重視車距管制,且隧道內監測系統無法照到車牌,難以執法。
- 離島空中緊急醫療後送時效與費用:委員指出離島空中後送流程繁瑣、耗時過長(估計4小時),且要求民眾負擔5%費用不合理,質疑空勤總隊直升機駐地配置不公。
- 搜救直升機性能與夜搜能力:委員質疑國防部採購EC-225直升機爬升高度不足以應付台灣高山,且黑鷹直升機缺乏夜搜和緊急醫療設備。
- 山難救援機制與專業訓練:委員指出消防署對山難救援橫向縱向整合不足,救援工具不足,消防隊員缺乏山域搜救專業訓練,搜救效率不如民間。
- 身心障礙機構評鑑標準:委員質疑衛生署將老人機構與身心障礙機構評鑑指標合併,導致身障機構發展性服務項目被刪除,評鑑標準過於醫療化,恐消滅身障機構。
- 緊急醫療指揮系統整合:委員質疑多重指揮導致多頭馬車,衛生局人員未到現場指揮,以及離島地區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
- 通訊系統混亂與頻譜規劃:山難受害者家屬代表指出台灣空中頻道通訊混亂,交通部頻道規劃未依國際ITU標準,影響搜救效率。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長毛治國為頻繁天災人禍及雪隧火災下台。
- 質疑雪隧消防人員黃金救災時效內未及時進入現場,且隧道內通訊不良、警廣播報失準。
- 質疑中央與地方消防隊無線電通信品質與聯合演練執行狀況。
- 反對雪隧降低速限,認為應加強車距管制,並要求交通部停止國道5號頭城收費站收費。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檢討全國長隧道內各類車輛車距規則,並增設最適行車速度電子顯示器。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生署將老人機構與身心障礙機構評鑑指標合併,認為其醫療化傾向將消滅身障機構,要求維持不同評鑑方法。
- 質疑雪隧事故中衛生局人員未到場指揮,且醫院分配傷患機制不足,導致傷患集中於少數醫院。
- 質疑雪隧避難橫坑通往底層缺乏無障礙設施,不利身心障礙者與老人逃生。
- 提案要求衛生署與相關部會簡化直升機救護申請程序,提升山難或意外事故救護效率。
- 提案反對衛生署採同一套評鑑指標試評老人機構、身心障礙機構、護理之家,要求維持不同評鑑方法。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指出雪隧火災是不幸中的大幸,若發生在隧道中央、夜間或假日,狀況將更嚴重,凸顯緊急醫療救護體制檢討的必要性。
- 質疑國內直升機缺乏夜視功能、單發動機老舊且爬升高度不足,無法應付台灣山域搜救需求。
- 建議野外地區緊急救護思維應與都市不同,應將野外第一線反應員或救護技術員納入緊急醫療救護法,提升現場處置能力。
- 提案要求衛生署、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邀集學界、醫界、民間搜救團體全面檢討緊急醫療救護法、野外搜救與緊急醫療救護、指揮系統、直升機設備與起降場地等議題。
- 提案要求衛生署、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召開聽證會,擬定明確的直升機請求規範,確保人民與機組人員生命安全。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生署食管局康局長發言被媒體報導為「台灣消費者不需要瘦肉精美牛」,要求明確解釋並確認支持行政院十六字政策。
- 肯定交通部在解決高鐵問題、港口改制、ETC改進等方面的努力,但關切雪隧設施與緊急救援能力不足問題。
- 強調人民安全第一,建議雪隧應加強設施與速限、車距管制,並嚴格取締違規駕駛及白牌車問題。
- 提案要求國防部針對EC-225直升機有效制空高度質疑,提出因應對策並書面報告。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雪隧三分之一排煙機停機保養的比例過高,要求交通部檢討改善,追求更安全、更好的運作模式。
- 建議交通部參考日本、瑞典等國的長隧道消防措施,如自動灑水設備、移動式滅火槍、排煙車等,強化我國設施。
- 指出國人對隧道安全避難知識不足,要求交通部強化宣導,特別是人行橫坑的使用與車內救生設備的取用。
- 提案要求內政部空勤總隊將精簡各計畫委外人力之運用結果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詢離島緊急醫療救援時效過長,從申請到後送最快需117分鐘,最慢超過3小時,遠超專家建議的50分鐘黃金時間。
- 建議在離島地區配置直升機及機組員,避免飛機從本島往返,以節省救援時間。
- 指出屏東小琉球居民眾多,但未有效納入空中救援緊急通報系統,要求納入並加強宣導。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檢討全國長隧道內各類車輛車距規則,並增設最適行車速度電子顯示器。
楊曜 立法委員
- 指出澎湖每年約有10%空中後送病患因時間延誤而死亡,要求縮短空中緊急後送時間。
- 質疑衛生署計算的空中後送時程與實際情況不符,認為至少需要4小時。
- 反對離島居民搭乘直升機後送需自付5%費用,認為此舉欺負離島居民,要求修改辦法。
- 建議由內政部空勤總隊在澎湖設立分隊,可快速處理澎湖病患後送,並支援台灣海峽海難搜救。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質詢緊急醫療求救程序,特別是離島地區,以及國搜中心派遣直升機的決策依據。
- 指出我國救難裝備與夜搜能力不足,飛機老舊,導致東部S-70C墜毀,要求軍方加速引進新直升機,內政部淘汰UH-1H。
- 肯定雪隧事故中醫院的表現,但指出其中有血汗醫院,要求衛生署解決護理人員流失問題,並關切醫師納入勞基法後的人力缺口。
- 提案要求衛生署、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召開聽證會,擬定明確的直升機請求規範,確保人民與機組人員生命安全。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生署建立醫療風險地圖,標示高風險地區,檢視醫療設施能否在短時間內因應,並排定優先次序。
- 關切蘇花改、南迴公路長隧道及北宜直鐵工程的救災措施與評估,要求納入緊急醫療救護規劃,特別是直升機起降基地。
- 質疑空勤總隊飛機妥善率,關切組織改造後位階、員額與預算,並建議改進機種、操作方式和救難系統。
- 關切海上搜救與海巡署、國搜中心的合作機制,建議更科學化的定位與模擬模式。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雪山隧道排煙機維修的說法不實,認為其在迴避問題。
- 批評交通部官員對國內外重大交通事故處理經驗缺乏認知,對雪山隧道事故處理績效不滿意。
- 建議雪山隧道應有特殊設置及管理,借鑑東京海底隧道,並加強車速、車距的科學管理與管制。
- 批評衛生署對雪山隧道醫療救護報告泛泛而談,要求做專案處理,並規劃事故發生時煙霧的集中排放。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詢救護直升機配置的公平性與技術性,特別是離島地區的需求。
- 質疑空勤總隊接收UH-60M直升機後,能否在2015年成軍並執行夜航救護任務,要求提出完整報告。
- 質疑直升機操作人員訓練時程與成軍時程的落差,擔心無法如期執行任務。
- 建議台灣應學習先進國家,對民間團體或熟悉山難民眾給予訓練並取得證照,使其在緊急醫療救護中有所保障。
- 要求空勤總隊立即啟動離島所有地方派駐緊急救護直升機的規劃檢討,並於1週內答復。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署平時對預防災難的訓練與設備疏忽,導致山難搜救效率低落,甚至不如民間。
- 建議建立救難地圖,標示清楚座標,改善因地形地物不了解而延誤救災時效的問題。
- 關切南迴公路安朔到草埔長隧道工程,要求公路總局借鑑雪隧經驗,加強防災應變與醫療救護規劃,特別是偏遠山區的設備與人員配置。
- 建議衛生署針對南迴公路沿線衛生所的設備與人員(醫師、保健員)進行加強。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生署2006年雪山隧道緊急醫療救護公告中,醫院醫療團隊可15分鐘內到達現場的承諾,指出本次事故醫院並未派員到場,且已取消醫院到現場救治措施。
- 質疑雪山隧道消防救難種子教官的經驗傳承與部署問題,要求確保第一線消防人員具備長隧道搶救能力。
- 關切雪山隧道未建置自動灑水消防設備,要求交通部加快研究與試辦進度,並確保專業與時效。
- 質疑雪山隧道火災演練科目與實際事故高度吻合,但仍出現多項缺失,要求檢討演練效果、民眾宣導不足及自衛消防隊功能補強問題。
- 要求高公局就自衛消防隊現有人力補強機制、合約滿期後處理方式提出建議,並向院會提出。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質詢雲林縣未成立特種搜救隊問題,要求消防署積極輔導成立,並提供激勵誘因。
- 關切內政部成立的義勇特種搜救隊員訓練辛苦但補助不足,建議增加衣服補充與榮譽獎勵。
- 關切雲林六輕等石化工業區的化學災害應變,要求消防署加強訓練與器材補助,輔導成立化災專責打擊部隊。
- 確認山難搜救直升機一般情況下不收費,但若違反禁令入山則可收費。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6個月內設置「血汗企業申訴專線」或「勞工權益申訴專線」,並研議檢舉血汗事業單位獎金制度。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質疑雪隧避難時門被打開導致濃煙進入下坑道,要求高公局檢討改善。
- 建議在雪隧逃生路面設置鑲嵌式路燈或輔助設施,引導民眾逃生。
- 質疑雪隧中控室對車距過近無法適時提出警訊,且監視系統解析度不足以執法,要求改善。
- 質疑雪隧排煙系統部分停用,要求高公局向民眾說明清楚,並加強維護與應變。
- 強調安全第一,建議雪隧應採最高安全係數,並參考其他國家經驗改善設施。
- 建議客運業者應仿效飛機播放安全宣導短片,提醒用路人隧道內應變措施。
- 建議內政部規劃隧道專責消防體系,管理監控長隧道,並由相關縣市支援。
- 質疑內政部採購黑鷹直升機是否適合台灣山形與水文環境,要求考量適當機種。
- 肯定民間救難人員訓練精良,但指出飛機老舊導致機組人員罹難,要求政府投入更多機具設備,並嚴格檢查民間直升機公司。
- 提案要求交通部高公局於長隧道設置緊急輔助設施,以利火災時民眾順利逃生。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雪隧火災中,南口消防隊距離事故地點僅2.1公里,卻比北口消防隊晚4分鐘抵達,速度異常緩慢,要求說明原因。
- 質疑雪隧導坑出現濃煙是因事發現場豎井的8部軸流風機全數停機檢修所致,而非單扇門未關,批評高公局不肯說實話。
- 批評雪隧消防救災指揮系統紊亂,缺乏專屬專業消防分隊,且自衛消防隊專業度不足。
- 要求高公局檢討豎井軸流風機的輪替檢修模式,確保每座豎井都有足夠風機運轉,避免全部抽空。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檢討全國長隧道內各類車輛車距規則,並增設最適行車速度電子顯示器。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 潘委員維剛、徐委員耀昌、鄭委員汝芬、林委員世嘉、徐委員少萍及吳委員育昇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本會委員與質詢委員。
-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及本會委員與質詢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第一案:交通部應落實監控、取締隧道內車輛之超、慢速與任意變換車道之責,並於2週內提交近4年取締總明細。
- 通過臨時提案第二案:交通部於2個月內檢討全國長隧道內各類車輛車距規則,並增設最適行車速度電子顯示器,提示用路人行車速度,同時配合車輛攝影與偵測系統嚴加取締。
- 通過臨時提案第三案:衛生署與相關部會溝通協調,簡化直升機救護申請程序,並於2個月內提出改進方案。
- 通過臨時提案第四案:內政部修正災害緊急應變標準化作業程序,將國家公園急難救護訓練或山域救難訓練改為每半年辦理一次。
- 通過臨時提案第五案:身心障礙機構與老人長照機構應維持不同評鑑指標之評鑑方法,不應為整合而整合。
- 通過臨時提案第六案:衛生署、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邀集學界、醫界、民間搜救團體,全面檢討緊急醫療救護法、野外搜救及緊急醫療救護、指揮系統、直升機設備與起降場地等議題,並編入政府總預算中。
- 通過臨時提案第七案:衛生署、內政部等相關單位應立刻召開聽證會,邀集專家學者,針對民間請求之直升機擬定明確規範。
- 通過臨時提案第八案:內政部空勤總隊於採購救難直升機時,能考量台灣山形與水文環境,選擇適當機種。
- 通過臨時提案第九案:交通部高公局除應加強宣導行車需保持距離之外,另於長隧道設置緊急輔助設施,當民眾在長隧道遇到火災時,只需順著緊急設施輔助的引導,就可以順利逃生。
- 通過臨時提案第十案:國防部於2週內提出因應對策,並以書面向本委員會報告民間對EC-225有效制空高度之質疑。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3701
- 卷/期/冊
- 101/37/1
- 發布日期
- 2012-05-3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