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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駐外人員房租補助合理化與南海、外交爭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14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防部「漢光28號演習成效」報告,並聚焦討論外交部「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合理化」專案報告。會議中,委員們就駐外人員安全、待遇、外交部預算、南海主權爭議、台美關係及對藏人政策等多項議題進行質詢。最終通過決議,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和主計總處立即調高部分駐外館處的房租補助費,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報告事項一)

核心議題

審核並確認前次會議紀錄的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針對臨時提案第二案,刪除「在會場進行抗議,以」等文字後,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報告「漢光28號演習實兵演練執行成效」,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國防部報告漢光28號演習實兵演練的執行成效,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從102年起,將愛國者、標準二型、雄風三型飛彈實彈射擊與漢光演習的反飛彈、區域防空及不對稱戰力科目結合並進行實彈射擊。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連署林郁方委員的提案,建議將飛彈實彈射擊與漢光演習結合。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連署林郁方委員的提案,建議將飛彈實彈射擊與漢光演習結合。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林郁方委員的提案,建議將飛彈實彈射擊與漢光演習結合。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國防部呈請馬總統研究於適當時機視察太平島與東沙島之可行性,以維護主權及鼓舞前線士氣。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連署蔡煌瑯委員的提案,建議總統視察太平島與東沙島。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連署蔡煌瑯委員的提案,建議總統視察太平島與東沙島。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連署蔡煌瑯委員的提案,建議總統視察太平島與東沙島。

相關人員回應

趙世璋 國防部副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夏復華 聯準室主任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華柱 國防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天德 資源司兼人力司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潘家宇 作計室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惠榮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羅際琴 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培山 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邱議瑩、張嘉郡、邱志偉、林鴻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1:國防部應從102年起,將愛國者、標準二型、雄風三型飛彈實彈射擊等與漢光演習防衛軍的反飛彈、區域防空和精準打擊科目結合並進行實彈射擊。
  • 通過臨時提案2:建請國防部呈請馬總統研究於適當時機視察太平島與東沙島之可行性。

討論事項三

邀請外交部部長楊進添、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鹿篤瑾報告「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之合理化」,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標準的合理性,因現行標準已多年未調整,導致駐外人員需自行補貼租金,甚至被迫居住於偏遠或治安較差區域,影響其生活與人身安全。
  • 檢討與調整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的核發依據、對象、標準及限制,並考量國家財政狀況與國內外軍公教待遇衡平性。

相關爭議

  • 房租補助費長期未調整:外交部指出自94年以來標準未調整,且半數以上館處已十餘年未調整,導致駐外人員自行補貼租金或租賃不安全房舍。
  • 調整方案與財政考量:外交部曾提出平均調幅不超過3%的調整方案,但行政院以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及國內外軍公教人員待遇衡平為由緩議。
  • 駐外人員待遇衡平性:主計總處認為駐外人員俸給已是國內七職等人員的2.1倍,若加計地域加給及房租補助則更高,應考量整體衡平性;立法委員則反駁工作環境、人身安全與家庭犧牲等因素使兩者不可簡單比較。
  • 房租補貼與人身安全:外交部認為房租補助不足導致駐外人員居住於治安惡化地區,進而引發安全事件;部分立法委員質疑僅提高房租補助不能完全解決安全問題,要求外交部提出更全面的管理制度與安全措施。
  • 補助標準的合理性:立法委員質疑部分地區如布吉納法索的房租補貼高於紐約,認為標準不透明且無法說服大眾;外交部解釋評估標準包含衛生、安全、教育、生活品質等多重因素。
  • 個案與通案調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傾向針對物價高、房補極不足或有治安疑慮的少數館處進行個案檢討,而非外交部提出的大規模通案調整。
  • 外交部預算縮減:立法委員關切行政院要求外交部明年預算減少20億以上,恐妨礙外交整體作業,尤其在爭取駐外人員福利的同時,外交預算卻面臨縮減。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詢外交部對於菲律賓排華事件未發出旅遊警示燈號,建議觀光局應責成旅行社標示「台灣團」以避免誤認。
  • 關切中國農業部劃設南海休漁區可能影響台灣漁船在東沙島海域作業,要求外交部採取因應措施保護漁權。
  • 質疑美國眾議員歐比爾訪台事件涉及遊說醜聞,認為外交部假外交真助選,浪費公帑,手法粗糙。
  • 質疑約旦「勇士盃」特勤競賽國軍因中國抗議而無法參賽,認為外交休兵政策並無「一中各表」空間,是對台灣主權的長期毒藥。
  • 贊成調高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但認為應通盤檢討,對於補助過高的地區應調降,不足的地區應調高。
  • 關切行政院要求外交部明年預算減少20億以上,恐妨礙外交整體作業。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強調邀請美國國會議員訪台應符合美國國內法律,避免重演議員因接受招待被判刑的醜聞,並質疑歐比爾訪台案處理不夠細膩。
  • 批評外交部歧視藏籍配偶,不願核發居留簽證,導致其每幾個月需出國重辦簽證,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 質疑駐外人員房租補貼標準不合理,例如布吉納法索補貼高於紐約,要求外交部提出透明且具說服力的評估標準。
  • 強調駐外人員應有一定門面,且安全應是優先考量,寧可多花錢確保其居住安全。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肯定美國派遣重量級代表團參加總統就職典禮,顯示台美關係強化。
  • 關切南海問題的複雜性,認為中共在黃岩島插旗是多重警示,要求外交部應整體考量並預警。
  • 建議外交部應建立外館作業SOP,涵蓋人員選拔、教育訓練、考核及互助,並強化對武官等派駐人員的監督,避免羅賢哲案重演。
  • 強調人才培育比預算取得更為關鍵,認為房租補助問題雖重要,但人才流失才是真正的危機。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指出外交環境惡劣、心理壓力大,駐外人員薪俸與國內公務員相比,未考慮其自行補貼房租及子女教育費用的情況。
  • 強調駐外人員人身安全問題嚴重,發生多起襲擊搶劫事件,區美珍秘書遇害是警示。
  • 批評人事總處與主計總處對駐外人員工作環境與性質不了解,要求優先調高9個治安顧慮嚴重館處的房租津貼,即使每月只增加30多萬元。
  • 強調委員會決議應受尊重,若行政部門不重視,將在朝野協商時採取強硬立場,刪減相關預算。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支持調高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指出外交工作特殊性、艱辛性,及惡劣環境對人員身心健康的影響,認為應有不同標準。
  • 建議外交部應持續購置館舍,如紐約、日內瓦、約旦等成功案例,以節省租金開支,並詢問其節省預算效益。
  • 認為外交部應向主計總處爭取預算,並允許其在預算內調度,以解決房租補貼不足問題。
  • 強調人才培育的重要性,認為駐外人員的辛苦與犧牲需要合理補償,避免優秀人才流失。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對駐外人員的辛苦表示同情,特別是子女教育和夫妻團聚問題,認為人事總處和主計總處對駐外工作環境不了解。
  • 批評政府因節省預算取消海外僑胞參加520就職活動名額,導致僑胞不滿和不便。
  • 質疑房租補助8年未調整,行政院報告稱「已兼顧各駐外館處需求」不符事實。
  • 建議外交部應優先購買房屋較便宜地區的館舍,以方便外交人員居住和辦公,並減少租金負擔。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將房租補助費合理化與人身安全問題劃上等號是本末倒置,認為僅提高補助不能完全解決安全問題。
  • 要求外交部提出更全面的管理制度與安全措施,包括強制駐外人員住在治安較佳地區,並有明確的衡量標準。
  • 建議外交部應先提出整套制度面檢討報告,再談福利問題,以確保外館人員最高安全性。
  • 要求外交部提出整套檢討報告,分析優勢劣勢,從制度面解決駐外人員安全問題,而非單純提高房租補助。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認為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應在提供良好工作環境與避免破壞制度、增加財政負擔之間取得平衡。
  • 質疑房租補助費是否應全額補助,或駐外同仁應為食衣住行負起一定責任,認為現行部分補助且需自行補貼的狀況需檢討。
  • 關切南海紛爭日趨嚴重,菲律賓排華行動可能影響台灣僑民和遊客安全,要求外交部提出因應措施減少衝擊。
  • 強調政府在南海主權問題上立場堅定,應透過駐外代表處向越南等國提出嚴正交涉與抗議。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520就職典禮邦交國元首出席人數減少,認為外交部應更積極。
  • 關切監察院對外交部在中亞、南高加索、土耳其、羅馬尼亞、卡達等地未積極設處的糾正案,要求外交部回應並積極推動。
  • 質疑ECFA簽署後台灣FTA進度緩慢,特別是與新加坡的ASTEP談判延宕,要求外交部提出具體成果與時間表。
  • 認為外交部官員發言官腔,要求其以白話文具體說明台灣在國際經貿自由化上的策略與困境。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詢問在中國與菲律賓緊張情勢下,赴菲律賓旅遊是否合適,並質疑外交部旅遊警示燈號未調整的判斷。
  • 建議外交部應考量菲律賓對兩岸切割不清的認知,在判斷旅遊警示時不能純粹站在中華民國角度。
  • 質疑房租補貼與外交官安全之間並無必然關係,認為外交部不應將兩者合談,應提出整體安全解決方案。
  • 批評外交部在房租補貼問題上「頭痛沒有醫頭,反而醫耳朵」,應就各個個案擬定計畫,而非僅在房租合理化上打轉。
  • 要求外交部部長具體說明房租補貼計畫所需的經費數字,而非模糊回應。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批評主計總處與人事行政總處以國家財政拮据為由,否決外交部每年增加2,400萬元房租補助的提議過於保守、迂腐。
  • 認為應以不同標準衡量軍人、國防人員及外交人員的待遇,確保其工作安全環境。
  • 支持外交部提出的方案,但要求外交部補強說帖,提供與鄰近國家駐外人員待遇比較的資料,以增加說服力。
  • 強調南海主權問題在國際場合上台灣是outsider,要求外交部應透過召開國際記者會、拜訪智庫等方式,強硬宣示台灣主權立場。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要求外交部提供駐外人員自行倒貼房租的統計數字及預算缺口,以證明其合理性,爭取國會與人民支持。
  • 建議外交部若無額外財政經費,應允許其在預算額度內調度,刪除浪費項目,確保駐外人員合理待遇。
  • 關切外交部在哥斯大黎加的實質財產遲遲未處理,導致僑胞幫忙看管卻吃虧。
  • 交付台灣智庫整理的資料,要求外交部循此更正各國政治機關、學術單位、NGO對我國名稱的錯誤稱呼,特別是「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談判「合理化」房租補助費時,不了解大學畢業生薪資與國外工作薪資的比較,認為外交官薪水已是國內公務員兩倍多不合理。
  • 指出外交部駐外單位正式人員難尋,臨時人員接電話,要求提供所有駐外單位及負責人電話。
  • 要求外交部針對日本東京知事石原慎太郎宣稱購買釣魚台事件,做出嚴正表示,並考慮明年4月登上釣魚台以宣示主權。
  • 質詢主計總處各部會用於保護釣魚台的經費,認為沒有人花錢維護管理和調查,難怪人家要買走,要求各部會該用錢就要用。

相關人員回應

楊進添 外交部部長

  • 強調駐外人員工作艱辛,需離鄉背井,且我國外交處境艱難,應提供安全適當的居住環境或房租補助。
  • 說明房租補助費標準自94年以來未調整,且半數以上館處已十餘年未調整,導致駐外人員自行補貼租金或租賃不安全房舍。
  • 指出美元長期走貶、各國物價上漲、治安惡化等因素,導致駐外人員租屋困窘,發生多起遭襲或遭搶事件。
  • 表示外交部曾提房租補助費調整案,但行政院考量國家財政及國內外軍公教待遇衡平而緩議,後已撤回,將通盤檢討。
  • 承諾將與觀光局密切聯繫,研議台灣團標示問題,並關注南海情勢,與海巡署等機關合作確保漁權。
  • 回應美國議員訪台皆依規定辦理,歐比爾案是私人機關邀請,否認外交部假外交真助選,並表示不容許外國人介入國內政治。
  • 說明約旦與我國無邦交,有其「一個中國」政策,國軍特戰隊去年僅觀察未參賽,並非因中國抗議而無法參加。
  • 強調太平島是我國固有領土,越南說法不能接受,已向越南政府提出嚴正交涉與抗議,並呼籲各方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 表示外交部有外館事務處理SOP及內控機制,並已強化與國防部對武官的監督與考核。
  • 解釋駐外館舍購置因財政限制只能分年進行,優先選擇租金負擔最重之處,例如日內瓦WTO辦公室,紐約館舍每年可省1億元租金。
  • 說明菲律賓排華事件目前未影響台灣僑民與遊客安全,已透過駐菲代表處發出警訊,提醒僑胞避開示威區,旅遊警示燈號未改變。
  • 表示外交部對中日韓投資協定與FTA談判持續關注,台灣與新加坡ASTEP談判順利進行中,但進程不便說明。
  • 強調台灣要下定決心自由化,這是經濟發展的正確道路,並非單純針對美牛問題。
  • 回應監察院對未積極設處的糾正案,表示持續努力建立聯繫管道,但非單方面可立即達成。
  • 承諾將補強與鄰近國家駐外人員待遇比較的資料,以說服財主單位,並務實地與人事行政總處及主計總處商議可行辦法。
  • 針對釣魚台主權,已請駐日代表處向日方交涉並表達嚴正抗議,強調主權屬於我國,並透過科學研究等方式維護。

黃富源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 說明房補費屬補貼性給與,非全額補助,調整需考量國內外公務人員待遇衡平、國家財政、駐在地國情等因素。
  • 指出上次通案調整是94年,但對於特殊需求館處可專案調整,例如100年海地及巴紐曾調高。
  • 表示外交部2月提出大規模調整案,因考量國家財政拮据及房補費僅為部分補助性質,經與主計總處討論後緩議。
  • 說明外交部後撤回調整案,人事總處將洽商外交部依兼顧財政、同仁安全等原則,重新研提修正建議。
  • 承認對駐外人員工作環境艱辛有所了解,但涉及金額計算需尊重主計總處意見,並須按行政程序進行。
  • 強調曾協助外交部擬訂駐外人員安全守則,將與外交部研究管理制度,以降低危險性。
  • 表示對外交官很重視,打算用專業協助,但金額補助需按照行政程序進行。

鹿篤瑾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

  • 說明房租補助標準依各地區各級職最高限額內實報實銷,屬補貼性質。
  • 指出外交部房租補助費調整案因考量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及國內外軍公教人員待遇衡平,行政院於4月10日核復緩議。
  • 表示駐外人員俸給已是國內七職等人員的2.1倍,若加計地域加給及房租補助則更高,整體考量因素複雜。
  • 強調中央政府累積債務攀升,財政緊絀,擬調整房租補助費仍需審酌國家財政狀況,本公平合理原則。
  • 表示外交部先前提出調整案約每年增加國庫2,400萬元支出,但因全面性太大而未獲同意,若針對特殊地方可再檢討。
  • 回應關於釣魚台防務經費問題,表示不清楚,但會回去了解。

相關後續

  • 外交部101年度預算「凍結『一般行政』『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一般事務費』300萬元案」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 通過臨時提案1:針對9個治安顧慮嚴重的館處,人事行政總處和主計總處應立即依外交部建議數額,調高各階駐外人員的房租補助費,以確保人身與財產安全。
  • 通過臨時提案2:針對紐西蘭、澳大利亞、美國等地共38個房租補助費偏低的館處,人事行政總處和主計總處應依外交部建議數額,調高委任級主事、薦任三等秘書、薦任二等秘書和薦任一等秘書的房租補助費,以減輕低階駐外人員的負擔。
  • 通過臨時提案3:外交部應責成觀光局,研議製作可明確標示「台灣團」身分,以保護我國僑民及至菲觀光客。
  • 通過臨時提案4:外交部應與外貿協會積極拓銷我國肉製品,並採購台灣肉製品作為糧食外援。
  • 本日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星期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13701
卷/期/冊
101/37/1
發布日期
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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