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聚焦司法、法務與退撫基金
財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24
立法院財政與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審查「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內容涵蓋總統府、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法務部等機關。會議重點討論司法院重大計畫執行率偏低、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潛藏負債與投資績效、監察院職能發揮、酒駕與性侵案件刑度、研考會民調資訊公開性,以及調查局長請假與其胞弟涉案等議題。多項委員提案經協商後通過,總決算審核報告全案審查完畢,將提報院會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
核心議題
- 會議審查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涵蓋總統府、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法務部等機關,重點討論預算執行效率、政府潛藏負債及基金營運績效。
- 主要議題包括司法院重大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潛藏負債與投資收益、監察院職能發揮、酒駕與性侵案件刑度、研考會民調資訊公開性、矯正機關超額收容,以及調查局長請假與其胞弟涉案等。
相關爭議
- 監察院職能與透明度:許添財委員質疑監察院效率低落、開會紀錄不公開,甚至成為「煎茶院」;監察院陳秘書長則強調監察院主要任務是澄清吏治,會議採合議制,結論會公告,且無喝茶習慣。
- 退撫基金潛藏負債與績效:吳秉叡委員、許添財委員質疑退撫基金潛藏負債暴增(達2.3兆元)、收益率長期偏低,質疑其經營能力及政府撥補國庫的責任;考試院蔡副主任委員解釋潛藏負債是精算結果,短期不會破產,並提及改革措施如提高提撥率、延後月退金領取年齡,但承認97年金融海嘯影響及近期平均為負。
- 酒駕致死刑度與社會期待:賴士葆委員、盧秀燕委員質疑酒駕致死僅判2年以下徒刑過輕,與社會期待不符,認為法務部應修法加重刑度;法務部陳次長解釋現行刑法規定,酒測值未達酒醉程度為過失致死,刑度已於去年提高,並強調刑度立法需衡量法益平衡,認為檢察官裁定符合社會期待。
- 性侵犯假釋政策:盧秀燕委員主張性侵犯不應假釋,因再犯率高且手段兇殘,認為假釋不應視為受刑人權益;法務部陳次長則表示性侵假釋審核嚴格,且有刑後強制治療及電子監控等防範措施,不贊成一概而論全面禁止假釋。
- 研考會民調公開性:盧秀燕委員、費鴻泰委員質疑研考會針對證所稅等重大政策的民調資料僅供內部參考,拒絕提供給國會監督,認為此舉藐視國會;研考會黃副主任委員解釋民調分為定期公開與內部決策參考兩類,並表示內部民調具敏感性,公布時機需考量政策影響。
- 調查局長請假與其胞弟涉案:邱志偉委員質疑調查局長張濟平連續多次請假迴避國會監督,並質疑其胞弟張高平涉重大通緝案潛逃出境,調查局卻稱不知情,要求局長向國會交代;調查局潘副局長則表示局長請假因有重要外賓接待行程,並稱局內多數人不知張高平通緝之事,承諾會轉達委員意見並持續追緝。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工作效率低落、開會紀錄不公開,甚至成為「煎茶院」,並指出國家面臨經濟困境與貪腐指數退步,監察院應查辦、糾正肅貪不力者。
- 指出四大基金中公教退撫基金收益率最低,質疑其經營績效與潛藏負債問題。
- 批評司法院重大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法務部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嚴重,獄政人權排名世界後段。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潛藏負債從99年底的1兆6,495億元暴增至100年底的2兆3,000多億元,並質疑基金會否破產及政府撥補國庫的責任。
- 指出退撫基金收益偏低,且國庫依法律規定尚欠退撫基金47億元,要求主計總處撥補。
- 質疑法務部對公務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國賠案件的追償比例過低,恐有官官相護之嫌。
- 要求法務部儘速解決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並加強監所醫療人權及技能訓練,以利受刑人再社會化。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引述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對政府執政效率與事務官缺乏勇氣的批評,要求總統府副秘書長說明政府如何改善政策落實與經濟發展。
- 關切全球經濟趨於悲觀,詢問主計總處因應對策,並質疑政府物價穩定措施及CPI預測是否過於樂觀。
- 指出電價調漲與證所稅爭議已造成民怨與股市衝擊,要求主計總處如實反映物價情勢。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檢察官對義警酒駕撞死人案僅以12萬元交保,與內政部長李鴻源及社會大眾的憤怒不滿形成對比,認為法務部應修法提高過失致死刑度以符合社會期待。
- 建議研考會定期公布重要部會首長施政滿意度,並建議審計部定期公布各部會預算浪費、執行率差等怠惰排行榜,以提升政府效能。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老師兇殺案偵辦進度,要求檢察機關與法院儘速偵審,以達殺一儆百效果。
- 呼籲檢察長加強宣導酒駕嚴重性,並要求疏導澎湖檢察官靜坐抗議最高法院的行動,建議內部溝通或至立法院公聽會表達意見。
- 質疑監察院對審計部移送的違法失職案僅糾正而無實效,要求監察院加強功能;並批評主計總處對各機關預算執行缺失監督不力,導致預算資源閒置。
- 擔憂台灣財政狀況,指出勞保、退撫基金潛藏負債龐大,建議主計總處應有魄力削減國防預算1,000億元以解決財政赤字。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認為酒駕致死或重傷害應提高刑度,因酒駕者明知故犯,形同惡意,現行刑度2年以下不足以嚇阻,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檢討修法。
- 主張性侵犯不應假釋,因假釋後再犯率高且手段兇殘,造成家庭與社會悲劇,要求法務部檢討假釋制度。
- 質疑研考會針對證所稅民調資料僅供內部參考,拒絕提供給國會議員,認為此舉藐視國會監督權,並威脅擱置研考會決算與預算。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等各院歲入預算編列常年高估,歲出預算保留數執行率偏低,反映其預算編列與執行能力脆弱,要求審計部與主計總處加強稽核與監督。
- 指出地方政府積欠台灣銀行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息高達792億元,銓敘部與主計總處的處理措施成效不彰,要求主計總處提出具體償還計畫。
- 質疑調查局歲出預算保留數與實現數數據有誤,要求建立跨院預決算稽核制度。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投資策略,指出自營部分獲利較好而委外代操虧損,卻仍大量委外,要求基金管理委員會加強內部控管與投資效益。
- 肯定法務部對性侵累犯不予假釋的立場,但建議考慮引進鞭刑等更嚴厲措施以保障婦女安全。
- 關切監所毒品問題嚴重,毒販佔收容人數比例高,建議法務部協調國防部利用廢棄營區擴建監所,並加強掃毒工作。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座車汰換缺乏明確法源依據,僅以「援例辦理」不符法治國家原則,要求主計總處與總統府檢討並訂定相關規範。
- 建議政府公務車輛使用規範應明確將總統、副總統座車排除適用一般規定,並詳列維安需求,以符合國家元首尊嚴與安全考量。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引用湯英伸事件及包青天誤判案例,勉勵司法人員秉持良知,勿枉勿縱,並對司法誤判造成個人一生傷害表達惋惜。
- 舉例賴丁甫局長及柳金猛主任秘書兩位清廉公務人員因司法判決瑕疵而蒙冤入獄,呼籲監察院更積極發揮職能,為含冤者平反,如同江國慶案。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要求研考會立即提供證所稅民調結果及題目,認為政府預算執行的民調不應成為秘密,否則將杯葛研考會決算。
- 質疑檢察官對義警酒駕撞死人案僅以12萬元交保不符社會期待,並與內政部長李鴻源的憤怒表態形成對比,要求法務部重視社會觀感,加重酒駕、性侵及販毒等罪刑罰以維護社會安全。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適當提撥率遠高於現行,且過去4年平均收益為負,詢問如何弭平潛藏負債,並要求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供完整書面資料。
- 質疑現行退撫基金改革措施(如七五制改八五制)仍無法根本解決潛藏負債問題,認為應有開源節流的制度性改革方案,而非僅放寬標準。
- 關切立法委員調閱權行使遭遇困難,學者專家參與受限,呼籲立法院秘書長促進調閱權的行使,避免行政部門拖延資料提供。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重大建設預算執行率僅18%,其中智慧財產法院土地購置6億元連續5年未執行,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收回閒置預算。
- 批評金門高分院審判效能倒數第一,要求說明原因並提供案件結案日數統計資料,以釐清人力或預算問題。
- 肯定廉政署偵辦台電弊案,但質疑為何涉案人員能以20萬元交保,要求廉政署嚴正依法處理,並加強保全證據。
- 呼籲法務部重視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議題,應派高階官員出席公聽會,並與衛生署共同處理,避免造成「四大皆空」的醫界困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調查局長張濟平連續多次請假,僅以「另有要公」迴避國會備詢,認為此舉藐視國會監督權,要求主席說明請假理由,並建議未來請假應採更高標準審核。
- 質疑調查局長對其胞弟張高平為重大通緝犯潛逃出境一事稱不知情,認為不合常理,批評調查局內部管控失靈、對重大罪犯查緝不力,要求調查局積極追緝,並檢討兩岸司法互助成效。
- 關切台北監獄超額收容嚴重,收容人數遠超核定容量,嚴重損害收容人基本人權,要求矯正署儘速提出解決方案,如增建或改建監所設施。
相關人員回應
林慶隆 審計長
- 報告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定數及賸餘數,並說明各機關賸餘原因,例如總統府、人事行政局、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法務部等。
- 指出司法院重大計畫預算執行率長年偏低,99年度僅18%,顯示改善措施有待強化。
- 提及各級法院審判業務執行效率及品質有待加強,部分法院重大刑事訴訟案件結案速度超過管考標準百日以上。
- 說明地方政府待歸墊台灣銀行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差額利息高達412億餘元,且持續增加,已洽請主計處及財政部研謀鼓勵還款措施。
- 報告考選部題庫大樓興建工程因廠商財務危機中途終止,但已於100年底完工初驗。
- 指出法務部肅貪防貪工作有成效,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陽光法案修法有待加速。
- 說明矯正機關紓解超額收容措施未能有效改善問題,99年度超額收容比率仍接近20%且呈上升趨勢。
- 表示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緩起訴處分金管理運用仍需加強。
- 指出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案件待執行金額維持4,000億元,徵起率提升,但新修稅捐稽徵法案件仍待加速執行。
- 提及行政執行署及士林行政執行處辦公廳舍自有化中程計畫期程展延,有待加速執行。
- 同意各機關預算執行不力或績效不彰應公布,以加強管考。
陳豐義 秘書長
- 回應監察院工作效率高,主要任務為督導、澄清吏治,而非肅貪,並強調會議採合議制,結論會公告,且監察院人員無在辦公室喝茶習慣。
- 表示監察院對立法院99年預算附帶決議的開會紀錄公開要求,因監察院非民意機關無言論免責權,故無法公開會議程序與發言紀錄。
- 承認監察院對審計部移送案件的處理需加強,但強調對每個案子都很慎重,糾正後若無改進會進行詢問、質問,甚至彈劾。
- 回應江國慶案監察院發揮功能,但因司法獨立無法干涉太多,並承諾將更積極發揮監察院功能。
蔡豐清 副主任委員
- 說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潛藏性負債最新數據為2兆3,000多億元(截至100年12月31日),包含軍公教與政務人員。
- 表示基金短期內不會破產,因總收入仍遠大於支出,潛藏負債是精算估計,旨在提醒注意問題。
- 指出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七五制改八五制、提撥費率上限提高至15%)有助於改善基金狀況,延後月退休金領取年齡可減少資金流出。
- 承認97年金融海嘯導致基金收益率為負22%,100年受歐債影響虧損284億元,近4年平均收益為負。
- 說明退撫基金總資產約4,800多億元,國外投資約佔3成,國內近7成,無預留額度護盤,不接受政策指令。
- 表示100年度自行經營績效優於委外代操,但今年前4個月委外較好,委外是為區域互補及分散風險。
- 澄清若委外代操績效不佳會提前收回,且下次標案不得投標,永豐投信案例已依此處理。
- 承諾提供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未來趨勢與因應政策的完整書面資料。
陳守煌 次長
- 表示法務部會加強追償公務人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國賠案件。
- 說明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因遷建、增建面臨地方民意反對,將以現有監獄空地增建、改建方式解決,並希望委員支持預算。
- 承諾在經費許可範圍內加強監所醫療人權,並會防範監所內性侵事件發生。
- 指出技能訓練比例低是因需符合受刑人出監後需求、興趣與專長,承認監所再社會化重要性。
- 解釋酒駕致死案檢察官裁定12萬元交保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因過失致死刑度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肇事者酒測值未達酒醉程度,強調刑度立法需衡量法益平衡。
- 表示法務部尊重立法委員提高酒駕致死刑度的意見,但因去年已修正過,基於法律穩定性不宜主動再提修正。
- 說明性侵累犯不予假釋已是政策,並有性侵犯輔導治療、刑後強制治療及電子監控等防範措施,但認為不能一概而論全面禁止假釋。
- 回應毒品問題,表示檢察系統會與海巡、警政合作緝毒掃毒,並已持續進行且成果豐碩,將再度掃毒。
- 指出收容所毒販佔比約40%,已考慮協調國防部利用廢棄營區或在現有監獄擴建,預計103年開始執行。
- 同意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是重要議題,已向部長報告,並承諾未來會重視此問題。
石素梅 主計長
- 承諾會逐年編列預算來撥補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所欠的47億元。
- 表示會密切注意國內外經濟情況,定期發布統計資料供決策參考,並有提振景氣小組處理景氣問題。
- 說明目前沒有發放消費券刺激消費的考慮,各部會正努力改善出口等問題。
- 指出每月有424項物價查核,數據據實反映,並有物價穩定小組穩定物價。
- 表示目前對CPI預測與央行一致(1.94%),會依電價分階段調漲等最新狀況檢討調整,並希望控制在2%以下。
- 說明總統、副總統及五院座車多年來尊重其職權所需,透過預算編列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執行,承諾檢討預算規範表達。
- 回應司法院歲入預算常年高估問題,表示司法預算獨立,主計總處提供意見供其及立法院參考,並提醒各機關檢討。
- 說明地方政府積欠台灣銀行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差問題,中央已修正法令減輕地方負擔,並建立考核機制。
- 承諾會同有關機關檢討欠款問題,並定出計畫提供給委員。
- 表示會開源節流,務實依照優先緩急原則編列預算,並會綜合考量國防預算檢討。
熊光華 副秘書長
- 對於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對政府的批評,表示為其個人觀察,不宜評論,但總統一直追求國家行政效率與改革。
- 說明總統車隊預算由國安局編列,不在總統府內,府內公務車輛比照一般機關標準使用。
- 強調總統車隊因特殊安全考量及國家元首尊嚴,需要特殊規劃,並承諾將委員要求提供法源依據的意見帶回檢討。
- 承諾向總統報告立法院希望研考會公布首長滿意度民調的意見。
姜仁脩 副秘書長
- 說明司法院重大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部分原因是林口土地購置案因行政院計畫變更而無法使用,該筆6億元款項將收回。
- 表示司法院尊重立法委員對酒駕刑責問題提出修法的意見,法官會斟酌具體個案量刑。
- 說明性侵犯假釋問題視矯治是否完成而定,若完成矯治,應給予悛悔機會,不贊成全面禁止假釋。
- 承諾將委員要求提供金門地區案件平均結案日數統計資料送交委員會。
黃敏恭 副主任委員
- 表示研考會針對證所稅只做過一次民調,時間在5月上旬(5月10日、11日),但此為政策形成中的內參資料,依慣例不對外公布。
- 說明研考會民調分為定期施政滿意度調查(會公布)與針對個別政策的內參資料,強調內部決策參考資料具敏感性,公布時機需考量。
- 表示研考會的預算與施政受國會監督,但內部決策資料有其特殊性,目前持保留態度,會在適當時機選擇適當內容適度公布。
- 承認研考會目前沒有針對「人」做滿意度調查,但有針對施政業務做滿意度調查。
- 承諾將委員要求公布首長滿意度民調的意見帶回檢討。
張秋源 檢察長
- 說明桃園老師兇殺案凶犯已抓到,將進行解剖,若證據齊全將儘速起訴。
- 表示若地方有要求,可派檢察官或親自出席治安會報宣導酒駕嚴重性,並承諾今晚及明晚將至觀音鄉與新屋鄉宣導。
陳晴教 院長
- 說明桃園地方法院對重大刑事案件有應注意事項,並會組成資深庭長帶領的合議庭儘速審判。
林惠 檢察長
- 證實澎湖檢察官有到最高法院靜坐抗議一事,並承諾將委員建議內部溝通或至立法院公聽會表達意見轉達。
潘鴻謀 副局長
- 尊重委員在國會的職權,承諾會將委員對調查局長請假及迴避監督的意見轉達給局長。
- 說明調查局直到4月30日判決書出來後才得知局長胞弟張高平被通緝,之前偵辦時並不知其兄弟關係,且移送法院後調查局不再掌握其出庭狀況。
- 表示張高平以前未列入192名外逃罪犯名單,但在記者會後會加強作業,並持續與兩岸及國際合作單位交換情資追緝重大經濟罪犯。
- 承認目前尚未掌握張高平的行蹤及出境資料,將持續努力瞭解。
吳憲璋 署長
- 說明台北監獄核定收容量為2,100人,實際收容人數為3,245人,存在超額收容問題。
- 表示正努力解決監所過度擁擠問題,因找地不易,計畫在台北監獄原址(女監部分)興建7層高樓建築以疏解人數,已編入計畫中。
吳昭瑩 院長
- 說明金門高分院審判效能問題,指出金馬地區交通以飛機為主,常因霧氣影響飛航,導致往返馬祖開庭困難。
刑泰釗 檢察長
- 說明金門刑事案件特色為賄選、貪瀆、土地移轉案件較多,暴力案件較少,且涉案人可能居住在金門、台灣或大陸,增加偵辦難度。
- 承諾將金門地區未牽涉島外人員案件的平均結案日數資料提供給委員會。
周志榮 署長
- 說明台電弊案仍在偵查中,不便下任何結論,但廉政署已責成政風機構進行行政調查,若有貪瀆不法將依法處理。
- 表示對台電進行搜索旨在保全證據,交保是檢察官職權,予以尊重,並會持續努力偵辦。
周萬來 副秘書長
- 說明立法院調閱權行使方面,曾有透過黨團協商推派專業人員參與的案例,但由院長指定院外專業人員參與需由院長裁定,幕僚僅呈送意見。
其梅 次長
- 說明截至今年2月29日,地方政府待歸墊台灣銀行退休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差金額為792億1,355萬元。
- 指出已透過明定優惠存款利息代墊償還事宜、將縣市政府還款狀況納入中央考核項目,以及財政部考量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三點措施處理,並稱情況有慢慢改善。
相關後續
- 提案第 2 案、第 7 案、第 8 案、第 11 案照案通過。
- 提案第 4 案修正「應予妥適規劃此等閒置」為「應予妥適檢討此等閒置」,其餘照原提案通過。
- 提案第 5 案修正「首長的滿意度」為「首長的施政滿意度」,其餘照原提案通過。
- 提案第 9 案修正「於三個月內」為「於七個月內」,其餘照原提案通過。
- 提案第 10 案修正「於決算中列表說明」為「於決算中說明」,其餘照原提案通過。
- 提案第 1 案、第 3 案、第 6 案撤案。
- 所有委員質詢中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除研考會資料外),請於 1 週內送交本聯席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盧委員秀燕補充說明,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4301
- 卷/期/冊
- 101/43/1
- 發布日期
- 2012-06-1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