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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組織六法與中科院轉型審查:募兵制、文人領軍及國防自主挑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28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國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七項國防組織法案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會議聚焦於募兵制推動、國防組織精簡、文人領軍比例、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的保密與效率、以及軍事司法獨立等核心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對國防部提出的方案表達疑慮,特別是財政負擔、人員權益、機密維護及組織定位等問題。最終,多數爭議條文被保留,待進一步協商與研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旨在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主要目標為確立該委員會的組織架構與職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的名稱及第一條至第六條條文均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審查「榮民總醫院組織通則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本案主要審查榮民總醫院的組織架構與運作規範,特別關注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員額編制合理性及同工不同酬問題。

相關爭議

  • 榮民總醫院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惡劣:台北榮總十年來首度招不到護理人員,台中榮總有十多名護理人員集體請辭,顯示勞動條件不佳,影響醫療品質。
  • 約聘僱護理人員同工不同酬:約聘僱護理人員薪資遠低於公職護理人員,造成高流動率,影響病患照護安全。

立法委員發言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榮民總醫院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惡劣,約聘僱人員同工不同酬,影響勞動權益及醫療品質。
  • 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擬改善方案並提交報告。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榮民總醫院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惡劣,約聘僱人員同工不同酬,影響勞動權益及醫療品質。
  • 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擬改善方案並提交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其所屬機關被要求在3個月內針對榮總護理人員員額合理性及同工不同酬問題研擬改善方案,並將結果提供給委員會。

相關後續

  • 「榮民總醫院組織通則草案」名稱、第一條至第四條、第六條照案通過。
  • 草案第五條修正為「榮民總醫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或級別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 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榮總護理人員員額合理性及同工不同酬問題研擬改善方案,並將結果提供給委員會。
  • 各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審查「國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七案 (討論事項一至七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核心為審查「國防組織六法」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旨在配合政府組織改造與募兵制政策,調整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的組織架構、員額精簡、文人領軍比例、軍事司法體系、以及中科院的行政法人化。
  • 討論內容涵蓋募兵制對國防財政的影響、國防組織精簡對後備與憲兵體系的衝擊、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的機密保密與人才留用、以及政風單位設置與軍事法院獨立性等關鍵議題。

相關爭議

  • 募兵制與國防財政負擔:委員質疑募兵制導致員額減少但人事費增加,對國家財政是否可承受,並要求國防部提供詳細數據及委外成本分析。
  • 國防組織精簡與戰力影響:後備司令部與憲兵司令部降編為指揮部並隸屬參謀本部,委員擔憂其全國性任務推動受阻、不利救災指揮,且與國防二法全民國防精神相悖。
  • 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的機密保密:委員憂慮行政法人化後,董監事及學界人士參與可能導致軍事機密外洩,且國防部監督權力受限。
  • 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必要性與效率:委員質疑行政法人化對人才留用與效率提升的具體激勵措施不足,且其營利導向可能與國家任務衝突,並擔憂採購效率與智慧財產權歸屬問題。
  • 國防部政風室職等:國防部政風室主任職等僅列簡任10至11職等,低於其他部會政風處處長簡任12職等,委員認為不利國防廉政業務推動。
  • 文人領軍與文官比例:國防部組織法刪除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的規定,委員擔憂未來軍職人員可能取代文職人員,違反文人領軍的立法宗旨。
  • 軍事司法體系獨立性:委員對軍事法院、檢察署設置於國防部之下,以及軍刑法審判獨立性存疑,呼籲檢討平時軍事案件回歸普通法院審理的可行性。

立法委員發言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制下員額減少但人事費增加的合理性,要求國防部提供募兵制下委外單位、人力、成本及對國防安全影響的資料。
  • 關切少子化對役男評估及志願役預算增長問題,批評國防部未能及時提供數據。
  • 要求國防部積極與聯勤約聘僱人員溝通,保障工作權益,避免裁撤衝擊。
  • 反對中科院行政法人化,擔憂軍事機密外洩及國防部掌控權不足。
  • 質疑國防部政風室主任職等過低,可能導致文人政風單位管不動軍人政風業務。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軍事支出占GDP比重過高,且軍人退撫基金預計於107年破產,國家財政難以負荷。
  • 建議國防部應活化閒置資產,如設定地上權收取權利金,並考慮將觀光與軍事活動結合,增加收入。
  • 支持國防組織精簡,但強調募兵制成功關鍵在於退役軍人就業輔導,而非僅提高待遇。
  • 建議國防部在財政困難下應精簡兵力和武器,能省則省,並向外國求償國軍救援費用。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支持中科院行政法人化若能有效留用人才、激勵研發、保密機密並落實國家政策目標。
  • 質疑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國防部現有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及研發產製辦法是否會廢止,擔憂智慧財產權歸屬與雙軌並行問題。
  • 要求國防部說明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如何吸引優秀年輕人才,提出具體激勵措施。
  • 質疑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採購效率提升的依據,因其仍適用政府採購法。
  • 關切中科院董事會政府代表比例不明,可能影響政府對其運作的掌控力。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建議國防部組織法不宜刪除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編制員額三分之一的規定,以確保文人領軍方向。
  • 對中科院行政法人化持疑慮,擔憂保密問題、外部捐助可能影響獨立性及技術外流風險。
  • 質疑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對技術研發、人才留用和管理的必要性,認為可透過其他方式達成。
  • 質疑眷舍改建業務由政治作戰局掌管的合理性,認為應歸軍備局,並要求組織章程應呈現落日條款。
  • 關切軍事司法體系審判獨立性,建議推動軍事法系統併入現行司法體系,並要求軍事法院公開更多案件資訊。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組織法中,陸海空軍司令部等三級機關組織以命令定之是否符合法治原則,應以法律定之。
  • 關切國防部副首長職等差異性,以及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為上將、其他副總長為中將的合理性。
  • 質疑國防部組織法草案中「核議」等法律名詞的適用性,建議使用更精確的法律專用名詞。
  • 建議國防部應將法律事務司與法規會、訴願會與國家賠償事件委員會整併,以符合組織精簡目的。
  • 建議總政治作戰局組織法應明定青年日報與軍事新聞通訊社的整合,並要求同袍儲蓄會財務資料及花東地區廢棄營區資料。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關切募兵制實施後,義務役預官來源中斷,少尉軍官供應可能不足,影響軍官素質。
  • 呼籲立法院應善盡監督責任,但避免越權干涉行政部門政策制定與執行,以免成為改革阻礙。
  • 認為國防組織六法修法拖延已久,影響募兵制和精粹案推動,應盡速通過。
  • 支持國防組織全面精簡,即使對有特殊情感的單位如憲兵,也應接受精簡。
  • 建議將國防組織改造法案主審權移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因其更了解國防事務。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政風室主任職等僅為簡任10至11職等,低於其他部會,不利推動國防廉政業務,應提升至12職等。
  • 關切募兵制是否違憲,以及其主要問題是否為財政困難。
  • 質疑國防預算長期未達GDP 3%目標,且主計總處要求撙節預算,將影響募兵制推動與武器採購。
  • 要求國防部活化被佔用土地資產,並追討救災欠款,解決財政問題。
  • 詢問國軍是否會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美國牛肉,以及林義夫投敵案的追溯期認定問題。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國防組織法順利通過對組織運用的重要性,並建議應逐次修正以滿足總統對募兵制的要求。
  • 質疑聯勤組織分合不定對建軍後勤造成傷害,但支持將後勤回歸陸軍的調整方向。
  • 強調組織改造應尊重軍人尊嚴與地位,避免只重文官而輕視軍人。
  • 認為募兵制成功需解決退伍軍人就業、就學、就醫、就養保障,建議軍校生畢業後可考文官考試,具備轉業資格。
  • 關切四個月軍事訓練能否滿足後備守備需求,以及退伍軍人列管與動員制度的銜接問題。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堅持國防部組織法應保留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的規定,以落實文人領軍精神。
  • 質疑憲兵員額是否需再減少,因其司法警察職能與維勤工作已部分由警察承擔。
  • 要求國防部組織再造應徹底分開軍政、軍令、軍備職掌,眷改業務不應歸屬政治作戰局。
  • 建議軍事法庭應實施平時與戰時分離體制,平時軍事案件回歸普通法院審理,以保障軍人人權。
  • 對中科院行政法人化持保留態度,擔憂其不符行政法人法設立目的,且國防部監督權力有限,可能導致利益導向而非國家任務導向,並存在機密外洩風險。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部在行政院要求撙節預算下,如何兼顧募兵制推動與武器採購付款期程。
  • 建議國防部應將預算用在刀口上,娛樂設施等非必要開銷應盡量節省,以展現態度。
  • 關切中國大陸在福建水門興建軍事機場的戰略部署,要求國防部採取相對應措施,保持戒慎恐懼。
  • 要求國防部提供對中國大陸東海戰略部署的掌握狀況與因應措施。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肯定國防部長在高華柱林毅夫事件上展現的專業堅持,拒絕政治力介入。
  • 質疑國防組織改造中,海軍陸戰隊與三軍聯訓基地主管皆為指揮官,可能造成名詞紊亂與指揮不明。
  • 反對國防部刪除組織法中提高文官比率的規定,認為立法不應輕慢,應保留最低門檻。
  • 關切國軍對核災的專業訓練與應變機制,認為應將核能事故救災納入軍人訓練課程。
  • 指出恆春三軍聯訓基地長期演習對當地居民財產造成損害,要求國防部提出降低鄰損方案與睦鄰經費修正辦法,並解決祖墳被軍備局移送法院的問題。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不滿國防部報告將軍紀不振、退撫基金失衡等問題歸咎於立法院未通過組織法案,認為指控嚴重。
  • 質疑中科院行政法人化的必要性,認為其報告未呈現好處,反而潛藏機密外洩、管理問題等風險。
  • 批評中科院行政法人化理由不足,認為人員老化、人力不足並非獨立成行政法人的充分理由。
  • 關切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民間人士擔任管理職務的資格、離職後管制及保密措施。
  • 強烈反對中科院設置條例中董事、監事不適用性別比例限制規定,認為是性別歧視,限制女性升遷空間。

王廷升 立法委員

  • 肯定國軍救災,但要求國防部組織法修正後,應在國防預算中實質編列救災經費,並解決國軍因救災產生的負債問題。
  • 認為後備司令部在救災及平時動員體系中占重要地位,降編為四級機構可能不利救災指揮與動員,與馬總統救災視同作戰的理念不符。
  • 反映花蓮軍機場噪音補助作業不實、戰車射擊場擾民等問題,要求國防部檢討睦鄰工作要點,確保補償落實。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認為國防部組織改造應在各處、司及相關部門中也納入文人團隊,並妥善規劃配套措施,避免進用條件過嚴。
  • 建議將「受災農產助收」納入國防部職掌範圍,批評國防部在花蓮地區助收水稻時未予支援,有大小眼之嫌。
  • 要求國防部檢討新城鄉靶場擾民問題,並給予彈藥庫所在地新城鄉公所回饋金,認為睦鄰工作要點可修正。
  • 質疑軍醫局人力減少但局長、副局長職等卻提升的合理性,認為軍醫局應改為機構而非機關。
  • 要求國防部軍備局就新城鄉靶場擾民與回饋金問題,於一週內提出明確答復。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中科院行政法人化能否有效改善缺點、提升績效,擔憂可能導致財務管理、企業經營問題,甚至出現假的企業家或管理專家。
  • 強調中科院行政法人化應以任務為導向,而非利益導向,並要求國防部設計機制管控研發時間與成本效益,避免成為無法掌控的怪獸。
  • 要求國防部設計明確的監督機制,確保行政法人化後對中科院的常態管理與管控。
  • 關切軍事基地外圍店舖僱用中國籍人士的問題,要求國防部加強安全監控與實際作為,避免機密外洩。
  • 要求國防部調查軍方監獄採購案是否曾採購中國華為產品,如有應儘速提出補救措施。
  • 強調募兵制下應加強愛國心與民主主義教育,而非民族主義,避免募兵制出現狀況。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暑期全民國防活動遴選海洋大學參加南沙研習營是否針對特定對象,要求多開放其他學校參與。
  • 質疑國防組織改造將憲兵司令部與後備司令部改為指揮部,隸屬參謀本部,可能影響其功能。
  • 關切民間退伍聯誼組織如梅荷、青溪被特定政黨當成選舉工具,要求國防部秉持行政中立,節制此類行為。
  • 詢問國防部是否有軍售5.56毫米步槍子彈訂單,並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澄清相關數據與是否賺取20億元。
  • 關切國防部退伍將領在國外組成公司與國防部打對臺,要求部長節制旋轉門條款相關行為。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宜蘭地區部署大量兵力卻無重症軍醫院,擔憂發生爆炸等緊急狀況時,燒燙傷等重症醫療無法及時處理。
  • 要求國防部配合陽明大學附設宜蘭醫院,提升其重度醫療能力,以保障士官兵與宜蘭民眾安全。
  • 要求國防部確保軍醫、軍護在執行醫療業務時的尊嚴與安全,若遭傷害應以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
  • 質疑軍醫局醫護人力編現比不足卻採大量外聘人員,要求檢討並補足正式編制人力。
  • 要求國防部長規劃完整計畫,保護其前往釣魚臺,並請軍團司令來討論細節。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政風室主任職等僅為簡任10至11職等,是所有二級機關中唯一低於12職等者,認為不利廉政業務推動與協調。
  • 建議國防部應爭取將政風室提升為政風處,以符合其他部會標準,並彰顯廉政工作的重要性。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認為國防部組織改造最大目的是為了因應募兵制,但應同步檢討組織內涵與文化,提升軍紀與民眾觀感。
  • 關切募兵制陣痛期可能長達10至15年,擔憂此期間可能造成國防上的空窗期。
  • 指出國防部在軍民關係上長期給人僵硬印象,應隨時代改變而強化溝通與公關。
  • 反映602旅眼鏡蛇直升機噪音補助爭議,批評軍方溝通不良,未達共識即強勢運作,造成地方分裂,甚至違反補助優先順序規定。

相關人員回應

高華柱 國防部部長

  • 說明募兵制下員額減少但人事費增加是必然趨勢,因須提高待遇以吸引優秀人才,並強調國防安全重要性。
  • 承諾要求所有單位做好移編溝通,並會追查聯勤約聘僱人員安置問題。
  • 表示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國防部仍會監督,保密與國安單位會有所約束。
  • 強調國防部文職人員比例已超過三分之一,刪除相關條文不影響文人領軍方向,且未來會盡量任用文職人員。
  • 表示國防部政風室職等是依行政院統一作法,但樂觀其成提升職等,並強調政風室成立為提升國防廉潔。
  • 說明募兵制下役男仍需服4個月軍事訓練,以符合憲法服兵役義務,並強調徵兵制役期短導致戰訓能量無法累積。
  • 表示國防部救災視同作戰,救災預算應合理編列,並會協助處理恆春三軍聯訓基地水土保持問題。
  • 強調國防部對林義夫案政策不變,其投敵行為仍在繼續,追溯期尚未開始。
  • 說明國防組織調整是為配合募兵制與精粹案,目的是精簡、靈活、精巧,提升戰力。
  • 表示國防部會與海巡署規劃委員前往釣魚臺的保護計畫,並澄清國防部禁止與華為有任何合作。

丁壽平 國防部人事室主任

  • 說明刪除文職人員任用比例規定的原因是配合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精簡員額,且國防部文職職缺已超過三分之一。
  • 解釋文職人員任用彈性化,未來總員額若擴增可爭取員額,且總政戰局和主計局將逐步設立文官。

金壽豐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兼中科院院長

  • 表示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仍會存在,智慧財產權仍屬國防部,僅授權中科院運用。
  • 說明行政法人化目的在於解決中科院管理人才進用困難(約聘人員不能擔任管理職務)和跨年度預算彈性不足問題。
  • 強調中科院轉型後仍以國家任務為導向,而非利益導向,且國防部會進行監督,不會受民間捐助影響。
  • 回應中科院行政法人化後的人才激勵措施,提及已開始招募研發替代役,並相信薪資具吸引力。
  • 解釋中科院採購效率提升在於委辦部分,政府捐贈部分仍適用採購法。
  • 保證國防部能管得住未來行政法人化的中科院,透過董事長制和監督機制。
  • 澄清204廠爆炸案有6人死亡、2人重傷,並表示宜蘭地區緊急醫療會透過雪山隧道送往三軍總醫院。
  • 說明被侵佔土地正在循序與所有人溝通,原則上不賣,希望能活化經營,並將規劃期程下次報告。

成雲鵬 國防部戰略規劃司司長

  • 報告國防組織法制(修)定草案要點,說明修法沿革與研析檢討,旨在構建法制化、可長可久的國防運作體系。
  • 強調修法是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募兵制及精粹案,組建精實國軍,並推動中科院轉型行政法人以提升國防科技研發。
  • 闡述組織法未通過對募兵制、建軍備戰、國防事務、聯合作戰、政風單位引進、人員權益及中科院轉型等多方面造成的嚴重影響。

宋餘俠 研考會副主任委員

  • 解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條但書,國防組織因特殊性可另有規定,但仍受基準法規範。
  • 說明國防部副部長、次長併列是參考歐美及亞洲各國作法,尊重國防部規劃。
  • 指出陸海空軍司令部雖為三級機關,但國防部組織法第七條已授權其組織以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觀念。
  • 表示國防部組織法中「核議」等名詞是經國防部籌備小組擬具並經行政院審查,認為是適當用法。
  • 表示軍醫局定位為三級機關,因其管理軍醫院,尊重國防部設計。

周志仁 國防部軍法司司長

  • 說明江國慶案發生在85年以前,88年以後軍法機關已獨立於部隊之外,國防部不干涉偵審核心事項。
  • 保證88年後未再發生非法定人員參與偵辦情況,軍事法院判決數字已在國防部網站公布。
  • 說明林義夫犯投敵罪,因其仍在中共黨政界擔任職務,投敵行為持續中,追溯時效尚未開始。

韓更生 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中共在福建水門(霞浦)機場於2009年完工後,國防部已完全掌握相關措施,請國人放心。

趙永生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

  • 說明青年日報與軍聞社是不同單位,分別負責國軍文宣與新聞通訊。
  • 說明全民國防暑期活動採電腦報名,高中、高職、大學生皆可參加,名額超過則抽籤決定。
  • 澄清南沙研習營遴選海洋大學是因其具環保、政治、法律背景,並非特定對象,歡迎符合領域者參與。
  • 說明憲兵司令部80週年部慶活動已表明謹守中立,國防部會通令各單位在選舉前後不得介入選舉工作。

張德明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

  • 說明國軍現有醫師約1,500人,護理人員編制約4,500人,編現比約82.5%,薪水在全國算排前面。
  • 表示軍醫、軍護在急診室遇襲時,軍醫院有憲兵巡邏、保全和警民連線,會立即通知警察依法處理。
  • 坦承護理人力補充困難是全國性問題,希望人力越多越好,但有事實困難。
  • 說明護理遴聘比例約八成,醫師約二成,並表示會檢討補足現有編制人力。

楊石金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

  • 強調國防部政風室主任應列簡任12職等,因廉政是當前重要政策,且國防部在國際間清廉度評比重要,其功能已非單純輔助單位。

相關後續

  • 國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草案、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法草案,除部分條文有修正動議而暫保留外,其餘條文及法案名稱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國防部軍醫局組織法草案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部分條文或全案因委員有修正動議或對行政法人設置有疑慮而暫保留。
  • 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草案、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草案,除第六條有修正動議而暫保留外,其餘條文及法案名稱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國防部會同研考會、人事行政總處就委員修正動議及發言意見,與委員先行溝通,並研擬妥適條文,於下次會議審查時提供委員參考。
  • 所有暫保留條文將另定期逐條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14501
卷/期/冊
101/45/1
發布日期
20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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