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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江陳第八次會談議題與人權關切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6-0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第八次江陳會談的兩岸投保及海關合作協議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聚焦於台商人身安全保障、爭端解決機制、協議透明度及海基會董事長缺席問題。同時,多位委員藉六四事件23週年呼籲中國改善人權。會議最終通過要求海基會提供台商經貿與人身安全案件協處報告,並要求陸委會公布在中國被關押台灣人資訊,其餘多項臨時提案則未獲通過。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內政部部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就「當前社會治安日趨惡化,毒品氾濫、酒駕肇事及槍枝、走私、性侵等嚴重犯罪問題,所應採之維護與防治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就當前社會治安問題,包括毒品氾濫、酒駕肇事、槍枝走私及性侵等嚴重犯罪,檢視政府應採取的維護與防治措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 就相關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林錦村 法務部副司長

  • 就相關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林煌 教育部學生軍訓處副處長

  • 就相關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王進旺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 就相關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王宗曦 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

  • 就相關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林福山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

  • 就相關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徐台山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組長

  • 就相關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詢答未畢,另定期舉行會議繼續進行詢答。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本院議事處函送之查照案 (第二案至第十二案)

核心議題

議事處函送多項法案修正草案會同審查案、法規命令修正案及作業要點修正案供委員會查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第二案至第十二案均為查照案,請各位委員自行參閱。

討論事項四

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首席代表就「江、陳第八次會談談判議題、協議草案與預期成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即將舉行的第八次江陳會談,聚焦於兩岸投保協議與海關合作協議的談判議題、草案內容、預期成果及其對台商權益的保障,特別是人身安全和爭端解決機制。
  • 會議亦廣泛討論兩岸關係發展、ECFA後續效益、台灣人權價值對中國的影響,以及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屢次缺席國會備詢的程序爭議。

相關爭議

  •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屢次缺席國會備詢:多位立法委員強烈譴責江丙坤藐視國會,質疑其以「另有要公」為由請假,要求其辭職或凍結海基會預算。海基會秘書長高孔廉則解釋董事長為不支薪榮譽職,不處理日常事務且未參與事前協商。
  • 投保協議中人身安全保障的實質性:立法委員關切協議是否能有效保障台商在中國的人身自由與安全,特別是24小時內通知家屬原則及中國刑事訴訟法秘密拘捕條款的影響。陸委會表示會努力爭取,但仍在協商中。
  • 爭端解決機制及仲裁地點:立法委員質疑投保協議中P-P、P-G、G-G爭端解決方式的具體內容,特別是仲裁機制是否能採國際仲裁或第三地仲裁,以及台灣律師在中國協助台商打官司的權利。陸委會表示P-P部分將有仲裁,並以當事人自主為原則,但具體地點仍在協商。
  • 協議談判的透明度與時程:立法委員質疑第八次江陳會談的確切時程與協議草案內容為何無法提前公布,擔心政府秘密協商且協議位階可能低於中國單方規定。陸委會表示時程未定,協議內容仍在協商以爭取最佳條件。
  • 對六四事件與中國人權的態度:多位立法委員要求政府對六四事件提出更具體的譴責與要求,包括公布死難者名單、釋放政治犯等。陸委會表示每年都會呼籲,但強調人權是普世價值,不宜以「抗議」字眼干預他國內政。
  • ECFA後續效益與談判進度:立法委員質疑ECFA的整體效益,特別是貨品貿易和服務貿易協議的談判進度與時間表,擔心談判難度高且恐影響台灣產業競爭力。經濟部表示目標在明年底前完成,並強調早收清單已具效益。
  • 媒體互設常駐機構與言論自由:立法委員質疑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進展緩慢,擔心中國對媒體的限制與台灣新聞自由的對等性問題。陸委會表示會朝積極開放方向處理,但需考量中國對媒體的限制。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譴責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屢次缺席委員會備詢,藐視國會,並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譴責。
  • 質疑投保協議中P-P、P-G、G-G爭端解決方式的具體內容與可行性,認為政府對此缺乏明確方向。
  • 強調協議不應為簽而簽,應確保台商權益得到實質保障。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強烈譴責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不出席備詢,認為其應辭職,並要求未來凍結海基會預算。
  • 質疑第八次江陳會談的時程與投保協議草案內容的透明度,擔心協議可能損害台商利益。
  • 要求投保協議應納入國際仲裁機制,而非僅限於調處或調解,並質疑兩岸會談中無法展示中華民國國旗的問題。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批評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不來國會備詢,建議可改開秘密會議以利其出席。
  • 質疑ECFA生效後的整體效益,要求陸委會提出徹底評估報告。
  • 強調投保協議中人身安全保障的重要性,特別是24小時通知家屬原則,並質疑馬總統對六四事件的態度轉變。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表示海基會董事長為無給職榮譽職,依慣例不參與事前談判,且事後會應院會邀請報告。
  • 建議依循往例讓江董事長請假,鼓勵兩會談判成功,爭取我方實質利益。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關切投保協議中人身安全保障的24小時通知原則,以及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對台商的影響。
  • 詢問投保協議仲裁地的立場與規劃,以及如何吸引陸資來台的政策。
  • 關切重啟台美TIFA談判與美牛進口問題,強調其對台灣經貿競爭力的影響。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呼籲北京政府誠懇面對六四事件,改善人權,認為這是拉近兩岸距離最快的方法。
  • 關切投保協議中人身安全保障與中國刑事訴訟法秘密拘捕條款的衝突,要求確保24小時通知原則。
  • 詢問投保協議對台灣產業的具體利多,以及ECFA後續談判進度與中韓FTA對台灣的影響。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詢問投保協議對台灣具體哪些產業能產生立竿見影的效益,認為應是全面性的保障。
  • 要求陸委會協助各部會突破ECFA後續談判的障礙與盲點,加快進度,以發揮ECFA最大效益。
  • 釐清投保協議中P-P、P-G、G-G爭端解決方式的具體內容,特別是是否可能採第三地仲裁。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肯定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的表現,但對於在六四週年默哀的時機與過度凸顯立場是否適當表示疑慮。
  • 質疑政府對六四事件的表態,認為在兩岸關係氛圍下過度彰顯立場可能不適當,且人身安全問題仍難解決。
  • 關切國台辦對馬總統就職演說的回應,擔心兩岸協商進展可能不如預期,並詢問政協名單查證問題。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討論馬總統六四感言中「子產不悔鄉校」典故,強調尊重民意與言論自由。
  • 詢問過去兩岸在中華文化基礎上,透過民間團體展開民主治理與人權維護交流的成效,並建議未來強化網路交流。
  • 關切兩岸會談議題優先次序的決定過程,並建議將韓國與中國簽訂FTA對台灣的影響納入江陳會談議題。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詢問「一國兩區」的正確解釋,並強調台灣歡迎陳光誠來台。
  • 要求投保協議應保障台商在中國偵查與審判期間的律師與家屬探視權,認為這是司法程序的基本公義。
  • 關切投保協議中商務糾紛(P-P)的調解與仲裁方式,強調應有具體可行、公正獨立的辦法以對抗地方保護主義。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將大陸政策納入委員會討論,並承諾確實落實院際溝通,避免敷衍。
  • 質疑過去16項兩岸協議的執行成效,特別是海運協議港口使用率及智財保護協定的成效。
  • 關切投保協議中台灣人民是否能取得類似中國本地人的待遇,並強調P-G爭端解決才是談判重點,而非企業間本就存在的P-P仲裁。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投保協議簽訂後,對已發生但尚未結案的台商受害案件能否提供保障。
  • 關切投保協議中人身安全保障的24小時通知原則,擔心國安等例外條款可能被濫用,要求明確化。
  • 質疑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的進展,認為應爭取對等開放,並建議以中國旅客在台待遇對比台灣旅客在陸待遇作為談判籌碼。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批評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求償上毫無成效,質疑其違反「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原則。
  • 引用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觀點,質疑投保協議的必要性,認為應先要求中國執行自身法律,並保障台灣律師在中國執業權利。
  • 強烈要求投保協議應納入對濫權拘捕或起訴台商的司法人員依法懲處,並批評政府對台商受害案件的處理不力。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兩岸投保協議的需求強度與談判壓力,擔心我方可能妥協退讓,強調協議品質重於速度。
  • 詢問投保協議是否會涉及到主權或司法管轄權問題,並要求明確仲裁機制。
  • 關切海基會處理台商糾紛的人力配置與實質效能,強調若協議簽不成,現有機制應強化而非僅維持。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關切投保協議中台商人身安全保障,特別是24小時通知家屬原則能否務必納入協議。
  • 要求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兌現承諾,將政府對陳光誠事件的看法向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反映。
  • 建議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應具備人道探視權,能在第一時間探視被關押的台灣人並協助委任律師,並要求中國政府公布在押台灣人黑數。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要求委員會重新審議第九案,即呼籲中國政府公布六四死難者名單並釋放示威人士,建議陸委會發表同等具體聲明,以示一貫堅持人權價值立場。

相關人員回應

賴幸媛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解釋海基會董事長為榮譽職,不處理日常事務,但陸委會會轉達委員要求。
  • 說明投保協議將納入人身安全保障,包括24小時通知原則,目前仍在協商爭取最佳方式。
  • 強調ECFA效益已顯現,後續協議談判積極進行,陸委會扮演統籌角色。
  • 回應六四事件,表示每年呼籲中國面對歷史真相、提升人權,但不會用「抗議」字眼,認為人權是普世價值。
  • 澄清「一國兩區」說法,強調正確說法為「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依據憲法。
  • 表示歡迎陳光誠符合規定來台,並會轉達委員對總統接見民運人士的建議。
  • 說明兩岸媒體交流朝開放方向走,但需考量中國對媒體的限制。
  • 承認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求償進展緩慢,但強調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在邊境管制方面發揮作用。
  • 重申投保協議對台商是從無到有的制度化保障,目標是爭取最好的內容,而非為簽而簽。
  • 承諾陸委會將大陸政策排入委員會討論,並勇往直前爭取台灣人民利益。

高孔廉 海峽交流基金會秘書長

  • 解釋海基會董事長為不支薪榮譽職,不處理日常事務,且目前尚未進入兩會正式協商階段。
  • 說明兩岸協商採分階段進行,海基會尚未獲得陸委會正式授權,董事長未參與事前協商。
  • 表示投保協議最大效益在於提供台商制度化保障,擴大投資人定義,納入人身自由與安全及商務糾紛解決。
  • 承認海基會處理台商個案糾紛人力不多,但強調成功率高,會持續協助。
  • 同意「簽不成也不會比現在壞,簽了一定要比現在好」的原則,但強調台商急需制度化保障。
  • 說明海關合作協議將簡化通關程序,打擊非法貿易,促進貿易便捷與安全。

梁國新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首席代表

  • 證實經濟部施部長與美國貿易代表柯克已會談,希望重啟TIFA談判,但美牛議題是關鍵。
  • 說明投保協議推動背景是為解決台商在大陸投資面臨的糾紛與風險,保障人身財產安全。
  • 強調投保協議將擴大投資人保障範圍(含第三地投資),納入人身自由與安全,並處理P-P商務糾紛(仲裁)。
  • 表示投保協議對所有到大陸投資的產業都有水平性保障,是制度化規範。
  • 說明ECFA後續談判目標在明年底前完成,會表達對中韓FTA的關切。
  • 認為投保協議對兩岸都有好處,可提升大陸投資環境評等,雙方已達成90%以上共識,準備樂觀。

吳美紅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在中國偵查期間,律師會見需經偵察機關同意,羈押期間家屬可探視,海基會會爭取協助。

楊家駿 陸委會企劃處處長

  • 表示對南海爭端等議題的整體意見仍在評估中,將提供完整意見。

相關後續

  • 海基會須於1個月內彙整近4年協處「台商經貿糾紛案件」及「台商人身安全案件」送本委員會。
  • 陸委會、法務部及相關部會須於下會期9月1日前,去函要求中國政府公布台灣人被關押在監所、看守所、拘留所的人數、地點、案由,並將其姓名彙整送交本委員會。
  • 鄭麗君、李俊俋等委員所提「保障家屬探視權、代表探視權及訊問時律師在場權」的臨時提案通過。
  • 其餘譴責海基會董事長、要求審議協議草案、納入國際仲裁、六四聲明、譴責陸委會及解除海基會董事職務等臨時提案均不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14701
卷/期/冊
101/47/1
發布日期
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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