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委員提名案審查爭議:行政院拒提供資料引發國會程序僵局
交通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5-28會議日期:2012-05-30會議日期:2012-05-31會議日期:2012-06-06
立法院交通與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行政院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名單,核心爭議在於行政院拒絕提供被提名人(特別是陳元玲)的完整個人、財務、國籍及工作經歷資料,引發多位立法委員強烈不滿,批評行政院藐視國會、妨礙審查權。委員們質疑被提名人資歷不明、潛在利益衝突及學術倫理問題。會議最終決議暫停今日議程,待行政院補齊資料後於星期三、四繼續實質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送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名單 (石世豪、虞孝成、陳元玲、彭心儀)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行政院提名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名單,主要爭議點在於行政院拒絕提供被提名人完整的背景資料,影響立法院的審查權。
- 委員們對被提名人陳元玲的資歷空白、潛在利益衝突,以及彭心儀、石世豪的學術倫理與政治立場等提出質疑。
相關爭議
- 行政院拒絕提供NCC委員被提名人資料:多位委員要求行政院提供被提名人個人自傳、家庭背景、雙重國籍切結、近3年財務及出入境資料,但行政院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拒絕,被批為行政怠惰、妨礙立法審查權。
- 陳元玲女士資歷不明與利益衝突疑慮:委員質疑陳元玲女士10年工作經歷空白、資料簡略,且其先生戴章揮為私募基金創投公司負責人,該公司在兩岸三地從事投資併購,可能涉及未來NCC監管的產業,構成嚴重利益衝突。
- 其他被提名人學術倫理與政治立場質疑:彭心儀被質疑著作一文多用、學術情操有問題;石世豪被質疑政治立場搖擺,是為做官而非實現理想。
- 行政院長官邸宴請媒體業者:姚文智委員質疑行政院秘書長在審查期間陪同行政院長宴請旺中董事長蔡衍明,涉及瓜田李下與利益迴避問題。
- 審查程序的僵持:民主進步黨黨團堅持行政院補齊資料前拒絕實質審查,而部分委員則認為應先開始審查,透過質詢釐清問題,避免拖延。
- 個資法適用範圍爭議:行政院援引個資法拒絕提供資料,但委員們認為公職人員提名審查涉及公共利益,個資法不應無限上綱,妨礙國會監督職權。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補齊NCC委員被提名人的個人自傳、家庭背景、雙重國籍切結、近3年財務及出入境資料,否則應退回行政院。
- 認為行政院不提供資料是行政怠惰,妨礙立法審查權。
- 指出行政院回函表示資料要等到被提名人當選到職後才提供,質疑其效用。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陳元玲女士的工作經歷起迄時間不明確,及其與Integral Investment Holdings公司負責人戴章揮的夫妻關係,認為私募基金創投公司老闆娘擔任NCC委員有重大利益衝突疑慮。
- 指出Integral Investment Holdings在中國成立公司,擔憂中國創投公司老闆娘擔任NCC委員可能影響台灣媒體產業及國家安全。
- 批評行政院以個資為由拒絕提供網路上可查詢到的資料,質疑其包庇。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批評行政院不尊重立法院,不提供所需資料,導致立法院被霸凌。
- 質疑彭心儀著作一文多用,石世豪政治立場搖擺,認為其學術情操與理想性有問題。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強烈要求陳元玲女士提供詳細工作起迄時間,質疑其10年資歷空白,認為行政院不敢提供資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 強調NCC委員掌管上兆產值產業,若行政院未合理清楚交代,應拒審。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強調NCC委員職務重要,涉及言論自由、傳播市場公平競爭及上兆產業管理,應詳細審查。
- 要求行政院提供國籍切結書、財產申報資料、學經歷時間表、工作具體內容等基本資料,認為行政院事前審查失職。
- 指出過去審查考試委員、監察委員等職務時,被提名人資料皆齊全,行政院應尊重立法院審查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強調NCC委員掌管超過1兆元產業,應公開所有與公共利益相關資訊,這是基本義務。
- 質疑陳元玲女士雙重國籍問題,指出其先生戴章揮是否為創投公司董事長亦關乎利益迴避。
- 反駁行政院以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資料,認為法律未禁止公開與公共利益相關資訊。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委員被提名人資料不全,特別是雙重國籍切結,擔憂若提名通過後仍不公布,難以讓人放心。
- 要求主席裁示暫停今天的審查會,待4位被提名人資料充分提供後再進行。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建議4位被提名人應主動提供所有該提供的資料,特別是實務界的經歷、未來理想性及政策導向。
- 認為不應一味拖延審查,建議先開始審查,若被提名人無法提供資料或不適任,可在質詢中釐清並否決,這也許是更有效的方式。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批評行政院未嚴格檢查被提名人資料,導致立委需自行調查,應由行政院負責。
- 質疑陳元玲女士10年經歷空白且照片無日期備註,擔憂其與中國的密切關係及先生私募基金背景可能影響國家安全。
- 質疑行政院秘書長在審查期間陪同行政院長宴請旺中董事長蔡衍明,涉及瓜田李下與利益迴避,認為此問題未解決前不應審查。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批評行政院提名不當、資料不全,藐視國會,應負最大責任。
- 反駁行政院以個資法無限上綱拒絕提供NCC委員重要資料,強調委員職務重要性,應了解其專業、清廉、道德及與中國、產業關係。
- 指出陳元玲女士首次送來立法院的資料僅1張紙,比大學生不如,是對立法院的不尊重。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代表民進黨黨團嚴厲譴責行政院提供NCC委員被提名人資料簡略,如「一頁書」及媒體公關資料,視立法院為無物。
- 強調NCC委員職權重大,涉及資通產業平衡發展與國安問題,位階如部長級,應遵守公務人員相關規定,事前提供齊全資料。
- 建議應停止審查,待資料齊全後再審,避免NCC淪為「藍CC」或「髒CC」。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批評陳元玲女士補送資料仍無工作經歷起迄點,質疑其唬弄立法院。
- 指出行政院以個資法無限上綱,包庇被提名人,藐視立法院,若在此情況下審查將是「自廢武功」,對不起台灣人民。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認為被提名人被質疑的尷尬處境應由行政院負責,因行政院應事先審查並提供完整資料。
- 強調立法院要求的學歷、經歷、財務、家庭婚姻與著作狀況等資料,行政院都應掌握。
- 建議所有責任應由行政院承擔,所有問題應由行政院回答,若答不出來即表示行政院草率提名、藐視立法院。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強調NCC委員審查是非常嚴肅的事情,陳元玲資料僅1頁是對國會的嚴重不尊重。
- 批評行政院以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雙重國籍、家庭狀況、學經歷等資料,認為行政院不依法行政,且其回答顯示不敢面對問題。
- 指出NCC委員職務牽涉國家資通產業上兆產值與資訊安全等重大問題,認為被提名人學養素質江河日下,且陳元玲女士及其先生戴章揮的背景涉及兩岸產業投資併購,可能影響國家利益與安全。
- 具體建議今天的審查會暫停,請行政院將黨團要求提供的資料全部送來後,再決定是否召開審查會。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批評陳元玲女士資料「一頁書」如「藏鏡人」,難以審查,即使認真查詢也無相關資訊。
- 質疑陳女士雙重國籍與先生私募基金背景,可能涉及利益迴避問題,認為行政院應提供完整資料。
- 強調立委捍衛國家人民權益,要求行政院儘快提供完整資料,讓審查會得以進行。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認為審查時間寶貴,行政院應儘快補送資料,避免「歹戲拖棚」。
- 主張不應全盤否定其他被提名人,應繼續審查,並可透過質詢釐清問題。
- 建議可延長審查時間,甚至再延長1天,盡力完成審查。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認為NCC委員身家背景應被檢驗及審查,但質疑過於針對陳元玲,應一視同仁。
- 主張面對面質詢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可釐清所有疑問,不應拒絕審查,以免「自廢武功」。
- 建議可向主席要求延長質詢時間至20或30分鐘,甚至進行多天會議,透過質詢讓問題無所遁形。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議程暫停,審查會改在星期三、四一次會召開。
- 行政院應儘量補充委員們要求的相關資料。
- 審查會將採兩輪發言,發言順序以今天登記為準。
- 委員們有共識,星期三將進入實質審查,不再提出程序發言。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4701
- 卷/期/冊
- 101/47/1
- 發布日期
- 2012-06-2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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