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業務報告與立法計畫質詢:聚焦空污、毒物、低碳及環評爭議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9-24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環保署業務報告及立法計畫,核心議題涵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實施、毒性化學物質列管與人力配置、低碳城市與離島推動進度、農地重金屬污染源頭管制、酸雨成因與對策、填海造島規劃、及醫療廢棄物處理權責等。會議中多位委員就環保署在重大開發案(如美麗灣、六輕)的環評角色、政策執行力及跨部會協調表達質疑。最終通過多項提案,要求環保署加強協調、提出報告,並評估接手美麗灣環評審查。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環保署沈署長世宏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環保署就「營造低碳永續社會,精進寶島優質環境」提出業務概況與立法計畫報告,內容涵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資源循環及永續發展等面向。
- 立法委員就環保署在空氣污染管制、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低碳政策推動、重大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及跨部會協調等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
相關爭議
- 中秋烤肉宣導與主要污染源管制:陳歐珀委員質疑環保署宣導民眾烤肉節能減碳,卻未實質管制六輕等大型企業的致癌性有機物質排放,認為環保署職責應重於經濟發展。沈署長回應管制需全面考量,先管大再管小,宣導是讓民眾注意。
- 環保署對重大開發案立場與作為:陳歐珀委員批評環保署在多項重大開發案中立場不明,未見強硬發言,工作流於表面。沈署長強調環保署對不法利得有重罰,環評有既定程序,需兼顧經濟與環保。
- 美麗灣開發案環評與違建拆除權責:田秋堇、陳節如、林世嘉等多位委員質疑台東縣政府協助業者規避環評、環評無效後仍不拆除違建,且台東縣政府作為共同開發人卻仍主導環評,要求環保署依《地方制度法》介入代行處理。沈署長回應建照無效屬建築法規管轄,環評權責在地方政府,中央無法直接介入。
- 永續發展基本法草案實質內容:陳節如、楊曜委員批評《永續發展基本法》草案內容空泛、宣示性過強,缺乏具體執行力與明確績效目標,要求納入人口、能源、農業、生態、社會等多面向具體政策綱領。沈署長解釋基本法本質即為政策目標宣示,但會將委員意見納入參考。
- 低碳島與電動車推廣多頭馬車:江惠貞、蘇清泉、楊曜等多位委員質疑低碳島計畫由多個部會分頭推動,缺乏事權統一,且電動機車推廣成效不彰,要求環保署集中力量、大膽推動並解決電池規格不一等瓶頸。沈署長說明各部會分工是為減輕單一部會負荷,電動車推廣關鍵在於電池交換系統與規格統一。
- 高屏空污總量管制推動遲緩:林佳龍委員質疑高屏地區空污總量管制制度因經濟部未點頭而遲遲無法實施,批評環保署推動不力。沈署長坦承困難在經濟部,但已提出衝擊較低方案,並強調已透過加嚴標準等方式改善空品。
- 低碳城市補助金額承諾不明:蔡錦隆、林佳龍委員質疑環保署對台中市等低碳示範城市補助50億元的承諾不清,導致地方誤解並投入資源後卻無明確資金。沈署長澄清300億元是爭取目標,50億元是地方規劃金額,需待方案規劃完成。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過度宣導民眾烤肉節能減碳,卻未實質管制六輕等大型污染源的致癌性有機物質排放。
- 批評環保署在重大開發案中立場不堅定,工作流於表面,未發揮公權力。
- 建議行政院長及副院長座車應改用油電混合車,環保署應帶頭身體力行節能減碳。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質疑美麗灣開發案業者規避環評,台東縣政府協助造假且法院判決環評無效後仍不拆除違建。
- 主張台東縣政府作為隱性共同開發人應利益迴避,環保署應依《地方制度法》第76條介入接手美麗灣環評審查。
- 質疑淡北快速道路環評通過,其距離紅樹林僅1公尺,將對生態造成影響,認為環保署配合開發案而非環境保護。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批評《永續發展基本法》草案內容空泛,僅具宣示性,缺乏具體執行力與績效目標。
- 建議永續發展基本法應從人口、能源、農業、生態、社會等面向納入可執行政策綱領層次內容。
- 支持美麗灣開發案應先拆除違建才能進行環評,並要求對相關環評官員進行懲處。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將於2個月後施行,要求環保署正式宣示其健康效益評估與橫向協調成效。
- 質疑環保署將開罰時間延後1年,導致法令施行進度緩慢,要求環保署應在這2個月內積極落實相關準備工作。
- 詢問該法實施後預計創造的就業市場規模,並要求環保署加速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橫向協調,特別是空氣清淨機標章規範。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的業務報告與上會期雷同,且計畫多、補助多、試辦多卻無重點,特別是低碳島計畫多頭馬車。
- 批評中央政府宣導節能減碳多年民眾仍無感,要求環保署集中事權,挑選重點項目徹底執行。
- 建議環保署應將資源集中於已成熟的政策推廣,而非不斷追逐新計畫,造成基層困擾。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肯定電費折扣政策讓民眾對節能減碳有感,並要求環保署評比公務機關節電成效,並制定獎懲制度。
- 關切《溫室氣體減量法》立法進度,建議環保署整理第七屆委員對條文的意見與爭議點,提供本屆委員參考。
- 要求環保署督導加油站業者,加強宣導加油槍自動跳停及避免溢油,以維護環境品質。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關切化妝品、清潔劑等日常用品中潛在有毒物質的列管問題,質疑台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種類遠少於歐盟。
- 支持環保署引進歐盟REACH制度,將化學物質毒性證明責任轉移給業者,並要求加快修法速度。
- 質疑環保署毒管科人力編制不足,未來面對6萬多種化學物質管理將難以負荷,要求爭取足夠人力。
- 肯定輔導計程車改用油電混合車的政策,認為其效益高且對民眾有感,要求環保署加速規劃並宣導。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部地區農地重金屬污染,質疑檢測結果公布時稻米已流入市面,且污染源仍未明確,要求加強源頭管制。
- 質疑《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實施在即,但專業人員資格與檢驗配套不足,要求加速配套措施完善。
- 質疑環保署對台中市低碳城市補助50億元承諾不明,導致地方誤解並投入資源,要求明確說明資金規劃。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肯定台灣垃圾減量與分類成效,但質疑垃圾焚化爐多數未達成本平衡,且低碳島與電動車推廣成效不彰,要求集中力量大膽推動。
- 批評環保署推動法令時未充分考量國情,導致如車輛怠速罰款等政策窒礙難行,要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細則制定需更周全。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關切濁水溪沿岸工業廢土傾倒問題,質疑環保署檢測時效過長,並要求加強監控與防弊機制。
- 質疑六輕4.7期擴建案環評中,雲林縣環保局與環保署對VOC排放量計算的拉扯,要求環保署與地方政府應昭公信,邀請各方專家共同核算,並以民眾健康為依歸。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六輕VOC排放量計算方式反覆,環保署應釐清並督導地方政府,不應推卸責任。
- 批評環評「有條件通過」制度形成灰色地帶,規避主管機關與環評委員責任,導致開發單位未履行承諾,要求檢討修正。
- 批評美麗灣事件中環保署的角色退縮,應捍衛環境保護立場,確保公民訴訟勝利不被歸零。
- 質疑環評委員無法獨立判斷,且環評結論被判無效後委員卻無責任,認為此為制度矛盾。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總量管制制度因經濟部阻撓而遲滯不前,批評環保署推動不力,要求積極協調。
- 關切PM2.5標準訂定與執行,要求環保署落實監測與污染源改善,並將PM2.5造成的社會成本納入政策考量,以說服其他部會。
- 質疑環保署對台中市低碳城市補助50億元承諾不明,要求年底前提出明確規劃方案。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酸雨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是基隆、金門、馬祖地區。要求環保署說明酸雨成因、管制措施及對跨境污染的應對。
- 批評環保署報告中未提及酸雨改善企圖,要求環保署應定出明確目標並持續努力,並在兩岸談判中提出跨境污染問題。
- 指出酸雨對自然生態影響甚鉅,遠大於對人體影響,強調其對湖泊、土壤及食物鏈的潛在危害。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關切美麗灣開發案環評由地方政府核准,質疑中央與地方標準不一,並擔憂桃園航空城等大規模開發案可能重蹈覆轍。
- 關切桃園觀音、新屋藻礁遭破壞問題,質疑環保署未能有效阻絕工廠廢水污染,並建議應先劃設自然保護區以保存藻礁。
- 批評桃園南崁溪、茄冬溪整治進度緩慢,質疑環保署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要求中央應積極協助並提出明確期程。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甲級醫療廢棄物處理場由縣市政府核發運轉執照,且草屯設置案未經環評,批評法令鬆散、地方政府控管能力不足。
- 主張環保署應收回醫療廢棄物處理場的核准權限,或至少要求其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並召開地方協調會公告周知。
- 批評南投草屯醫療廢棄物處理場選址不當,可能危害當地農田、住宅區及學校,影響房地產與觀光發展,要求環保署介入處理。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業務報告中「填海造島」之說法,澄清實為「填港區」,並要求確保填海材料無害及把關機制落實。
- 質疑低碳島計畫由不同部會分工,缺乏事權統一,特別是澎湖低碳島由經濟部能源局負責,對其成效缺乏信心。
- 批評電動機車推廣成效不彰,要求環保署突破瓶頸,特別是統一電池規格,以加速推動。
- 批評《永續發展基本法》草案內容過於訓示性,缺乏法律應有的實質規範,如公民課本條文化,要求重新檢討擬定。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低碳城市推廣計畫進度與經費投入方向,特別是自償性項目與民間資金引進。
- 關切填海造島計畫進度,詢問其經濟效益、選定區位(如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彰濱工業區)及對環境的潛在影響(如水文、生態、地層下陷)。
- 詢問台灣全年空氣品質不良天數的變化趨勢,要求提供書面資料以釐清民眾感受與數據的落差。
相關人員回應
沈世宏 環保署署長
- 每年都會宣導中秋烤肉節能減碳,主要目的是為了民眾健康,因燻煙有致癌性,並鼓勵使用生質能源。
- 六輕VOC排放量現值為4,300多噸,致癌性物質佔其中一部分,污染物排放多多少少會對人體產生影響。
- 環保署對重大污染源有進行管制,必須全面考量各排放源比重,先管大再管小,並對不法利得有重罰(最高達4億元)。
- 環評有一定程序,由20位環評委員在法定授權下決定,環保署職責是考量污染事實與改善可能性,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 行政院長及副院長座車汰換已規定為低碳節能車,CC數受限,耗油量不能太高,油電混合車是更好的選擇,並承諾年底前推動計程車改用油電混合車貸款方案。
- 對於開發案切割規避環評,環保署已有防止規定,會要求業者補作環評,並將兩部分加總計算。美麗灣案環保署曾要求地方停工並補作環評。
- 美麗灣建照無效後的處理屬建築法規管轄,應由內政部或建管單位判斷,環保署權責在環評法,中央無法直接介入地方環評。
- 《永續發展基本法》本質是政策目標與各機關、企業、人民責任的宣示,屬於訓示性法律,委員意見可納入參考,行政院政務委員審查時會調整。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方向正確,會正式估算施行後可帶來的健康成本降低效益,並向國人宣布,承諾會加強橫向協調,確保各機關了解責任。
- 坦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推動進度緩慢,但將在2個月內積極準備,希望達到機關與被管制單位相互配合,不致產生過度處罰。
- 節能減碳工作牽涉各部門,各部會都有主管部分,環保署負責金門低碳島,經濟部負責澎湖,交通部負責小琉球,是為分工整合。
- 節能減碳是長期工作,民眾最有感的是電價折扣政策,已節省160幾億度電,公家機關節電也有「四省」方案進行評比。
- 《溫室氣體減量法》立法不易,美國也是透過空污法管理。環保署會製作對照表,呈現第七屆委員對條文的意見供參考。
- 承諾會注意加油站員工未遵守自動跳停規定及溢油問題,將進行稽查計畫。
- 承諾會了解和平島公園漂流物問題,協助基隆市環保局處理。
- 台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298種,歐盟約55萬種(化學品),環保署將引進歐盟REACH制度,將責任賦予業者,預計10月底前送立法院審查,並爭取環資部化學品管理人力。
- 輔導計程車改用油電混合車計畫預計年底前上路,可提供貸款八到九成,優先針對高里程車輛,不需跨部會合作,僅需補貼利息。
- 中部農地污染監察院有糾正,環保署持續土壤監測,稻米部分由農政單位負責。污染源未完全確認,可能與灌溉水污染及違章工廠排放有關,將加強現有污染源管制及整治受污染土壤。
- 農地污染源頭管制已比以前進步,加強稽查、減少違章建築、排放要求等。針對大里地區已查獲138家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分金額1,300多萬元。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專業人員過去有訓練與自主管理經驗,未來將逐步增加列管對象,先篩選醫院、學校、幼兒及養老場所等敏感族群場所,並由認證檢驗公司執行檢查。
- 低碳城市300億元經費是規劃爭取目標,非已承諾補助,年底前將提出整體方案規劃,包含中央、地方及民間資金分配。
- 酸雨主要來自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環保署已加嚴排放標準及燃料含硫量管制。跨境污染主要來自中國大陸,將透過兩岸合作及資訊交流解決。
- 填海造島是利用工程餘土、過剩砂石及無害化廢棄物填築港區人工島,有一定程序和量測標準確保無害,並參考日本、新加坡經驗,以不影響現有海岸線為最高原則,優先選擇既有港口或工業區外圍。
- 低碳島計畫由行政院分配各部會負責,環保署負責金門,經濟部負責澎湖,交通部負責小琉球,各部會分工協調。電動機車推廣總體數量低,原因在電池昂貴、續航力不足、充電時間長,將推動電池交換系統並統一電池規格。
- 《永續發展基本法》是訓示性條文,屬基本法特質,但內容涵蓋國家發展重要政策,委員意見可納入討論。
謝燕儒 環保署空保及噪管處處長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一批專責人員約500位,未來將逐步增加,全面施行後可能創造10萬就業機會,包括管理、檢測及改善環境品質相關人力。
- 《車輛怠速管理辦法》已修正,納入高溫排除、下大雨及上下車時間考量,已通過主管會報,將發布實施。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標準雖有10種氣體,但會針對公告對象設定標準,如醫院多監測二氧化碳、真菌、細菌,不會一個場所全部9項都管。
- 台灣酸雨約50%來自境外,金門、馬祖受大陸影響應為100%,北部受大陸影響較大,以硫酸根為主;南部受本地移動源影響較大,以硝酸為主。
陳咸亨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
- 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大里地區相關工廠查獲138家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分金額1,300多萬元。全國列管工廠約2萬多家,但仍有許多未達規模的污染源未列管。
- 對於常被亂倒或偷埋的地點,會列為監控目標,並移交環保警察隊監控。
姜祖農 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大隊長
- 針對濁水溪沿岸工業廢土陳情案,已採樣土壤、水、廢棄物,水樣及廢棄物無問題,土壤已送土基會判讀,預計1至2天內向委員報告。
許永興 環保署水保處處長
- 茄冬溪是南崁溪支流,主要污染源為事業廢水。南崁溪最大污染源是生活污水,需積極推動桃園市污水下水道系統BOT案,由地方政府執行。
相關後續
- 江惠貞委員等提案,建請環保署於1個月內邀請經濟部能源局、交通部觀光局協調,由環保署為離島節能減碳主管機關,以收事權統一之效,獲無異議通過。
- 江惠貞、徐少萍委員等提案,建請環保署加強宣導加油「自動跳停」觀念,要求業者最多到油槍自動跳停,並靜待3秒後抽離,油槍需依規定懸掛好,獲無異議通過。
- 蔡錦隆委員等提案,請環保署對於桃園縣觀音鄉及新屋鄉外海藻礁,偕同桃園縣政府擬定短、中、長期保育及復育計畫,阻絕工廠廢水污染,保護珍貴自然資源,獲無異議通過。
- 劉建國委員等提案,要求環保署統整99年以來中央及地方環評主管機關所做成之環評結論中,有附帶條件之環評案件,並統計開發單位是否落實附帶條件,於本會期內提出書面報告,獲無異議通過。
- 劉建國委員等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秉持資訊公開、公民參與原則處理台塑六輕4.7期擴建乙案申覆案件,開放民眾參與旁聽以免黑箱作業之虞,獲無異議通過。
- 田秋堇委員等提案,要求環保署應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6條,評估可代行處理之規定,由中央環保署接手美麗灣後續環評審查,獲修正後無異議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5301
- 卷/期/冊
- 101/53/1
- 發布日期
- 2012-10-0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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