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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與文化部業務報告及多項提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9-26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教育部與文化部業務概況,並處理多項臨時提案。教育議題聚焦數位教學推廣、大學整併、教官薪資、免學費政策財源、高等教育評鑑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等。文化部則針對兩岸與國際文化交流預算、公視董事提名、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文化資產保存、文創產業發展及文化平權等議題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最終通過多項提案,要求兩部會研議並提出報告,部分提案經修正後通過。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教育部部長就當前教育政策、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內容涵蓋數位學習、教育經費、師資培育、高教發展、校園安全等多個面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一:中央大學明日學校計畫推廣至偏鄉地區

核心議題

針對中央大學明日學校計畫在提升學童教育品質上的助益,建議教育部研擬擴大辦理數位平台教學計畫至偏鄉地區的可能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擬擴大辦理數位平台教學計畫至偏鄉地區的可能性。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二:數位平台教學計畫經費編列與企業合作

核心議題

鑑於數位平台教學計畫建置所需經費龐大,建議教育部編列專案經費進行補助,並研擬與企業合作共同建置計畫的可能性,以提升企業內銷產值並促進經濟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編列專案經費補助數位平台教學計畫,並研擬與企業合作。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三:岡山農工足球場夜間照明設備增設

核心議題

國立岡山農工足球場缺乏夜間照明設備,影響夜間運動安全與比賽公平性,建議教育部增設夜間照明設備以利地方體育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增設岡山農工足球場夜間照明設備。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四:公立大學整併計畫與私立院校退場機制

核心議題

為提升高等教育品質並減少高學歷高失業率現象,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出公立大學整併計畫及私立院校退場機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提出公立大學整併計畫及私立院校退場機制。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五:放寬幼托機構任職人員修習幼稚園教師課程

核心議題

現行辦法導致民國92年7月31日後在幼托機構任職人員無法修習幼稚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建議教育部研議修正《師資培育法》放寬限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議修正《師資培育法》放寬幼托機構任職人員修習幼稚園教師課程的資格。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六:檢討軍訓教官薪資體制不平等

核心議題

高中職教官與大專院校教官在工作內容與薪資待遇上存在不平等,導致教官轉任大專院校,建議教育部檢討軍訓教官薪資體制並擬定改善方針。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軍訓教官薪資體制,解決高中職與大專院校教官工作與薪資不平等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七:103年高中職免學費政策經費籌措

核心議題

103年將全面實施公私立高中職免學費政策,但未採排富條款導致新增66億元經費壓力,建議教育部儘速研訂經費籌措期程並積極爭取預算,避免政策無法順利實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訂高中職免學費政策的經費籌措期程,積極向中央爭取預算。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八: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評估改善與補助檢討

核心議題

要求教育部於1週內提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評估改善報告,並檢討是否維持原有補助金額,因其業務將因新審查作業原則而縮減。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提交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評估報告,並檢討補助金額。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11

臨時提案九:檢討軍公教子女教育費補助與弱勢學生助學措施

核心議題

政府每年補助軍公教子女教育費總額高達73億元,加重教育資源「反重分配」現象,建議教育部儘速研議弱勢學生助學措施並爭取通過相關補助辦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研議弱勢學生助學措施,並檢討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12

臨時提案十:財政收支劃分法條文修正聯席審議教育經費

核心議題

要求財政委員會邀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條文修正》中有關教育經費編列的條文,確保教育部分不可挪為他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委員會與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中教育經費條文。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13

臨時提案十一:提升教育經費支出達已開發國家平均水準

核心議題

台灣政府公共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毛額比例低於OECD國家平均,建議教育部積極向行政院爭取並協調地方政府,共同提升教育經費支出,以提升教育品質與國際競爭力。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積極爭取並協調各地方政府,提升教育經費支出達已開發國家平均水準。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14

臨時提案十二:推動大學院校整併或策略結盟

核心議題

台灣高等教育規模過大,為提升經營效益與競爭力,建議教育部立即訂定有效措施,成立專案小組推動大學院校進行整併或策略結盟。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訂定措施,推動大學院校整併或策略結盟。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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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15

臨時提案十三:補足技職教育再造方案200億預算

核心議題

為更新高職設備並使技職體系師資了解產業界需求,建議教育部於未來2年內補足「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的200億元預算。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於2年內補足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的200億元預算。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積極辦理。

討論事項16

臨時提案十四:大學學費調整機制應考量教育資源分配公平性

核心議題

大學學費調整應考量國民平均收入及每戶可支配所得,並以教育資源分配的公平性為首要考量,照顧弱勢族群學生。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審核大學學費調整機制時,應以教育資源分配公平性為首要考量,並照顧弱勢學生。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17

臨時提案十五:加強安親班消防、車輛安全及師資任用審查取締

核心議題

安親班管理品質良莠不齊,存在教師資格不符、超收學童、安全通道堵塞等問題,建議教育部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審查與取締,確保符合法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安親班換證審查及平常取締,確保符合法規。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18

臨時提案十六:十二年國教課綱鬆綁可能性研擬

核心議題

為方便校方推動特色教學,建議教育部研擬「課綱鬆綁」的可能性,透過主題統合方式克服課程時間限制,以因應十二年國教施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教育部研擬十二年國教課綱鬆綁的可能性。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19

臨時提案十七:檢討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並逐年降低

核心議題

十二年國教強調教育資源重分配,但政府仍編列74億元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建議教育部協調行政院人事總處檢討此政策並逐年降低補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教育部協調行政院人事總處檢討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政策,並逐年降低補助。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20

臨時提案十八:修正102年度十二年國教預算計畫項目經費

核心議題

102年度教育部十二年國教預算計畫項目與101年度相同,且高中職免學費及技職教育預算大幅減少,要求教育部修正相關經費並於預算審查前送交立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正102年度十二年國教相關預算計畫項目經費。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21

臨時提案十九:教育部應持續向行政院爭取高中職教師導師費

核心議題

高中職教師爭取比照國中小、幼兒園導師發放導師費遭行政院人事總處駁回,建議教育部基於誠信立場持續向行政院要求編列經費。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持續向行政院爭取高中職教師導師費。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22

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文化部部長就組改後的業務概況進行報告,內容涵蓋文化國是論壇、文化普及、藝術團體扶植、國際藝術家交流、文學推廣、電影政策、電視數位化、國際文化交流等,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 委員質詢內容廣泛,包括文化部預算分配、兩岸交流、公視董事提名、文化資產管理、文創產業產值、文化平權、媒體環境、人權議題及文化政策方向等。

相關爭議

  • 預算分配與政策方向:林佳龍委員質疑文化部口號多、行動少,出國多、下鄉少,兩岸多、本土少,且流行音樂與視覺藝術預算大幅減少,批評其價值觀與方向。
  • 兩岸交流預算浮濫與動機:林佳龍委員指出文化部出國預算編列浮濫,兩岸交流預算增加4倍,甚至編列「文化前瞻論壇」預算,質疑其受中國大陸影響,朝「文化一中」方向推動,缺乏本土主體性。
  •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爛攤子:林佳龍委員指出台中大都會歌劇院預算不斷增加、計畫延後、招標11次流標,已成爛攤子,希望文化部接手,但部長表示需了解狀況。
  • 公視董事提名延宕:林佳龍委員質詢公視董事提名問題,龍部長表示名單難產,委員則批評是因黨國思想過度介入導致。
  • 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陳碧涵委員關切此計畫目的性、評核機制,以及是否會對現行分級獎助計畫產生排斥性,並提醒應補助製作而非僅團隊,且辦法須及早公布。
  • 文化平權與補助標準:陳碧涵委員指出有表演團隊因演出內容使用客家語或原住民語而被要求轉向客委會或原民會申請補助,質疑文化部未落實文化平權,部長承諾將會改進。
  • 海外文化據點功能與預算落實:陳淑慧委員質疑文化部海外文化據點(辦公室、據點、書院、中心)名稱重疊、功能不清,且駐外人員少,質疑3.9億元國際文化交流預算如何落實,並舉例巴黎辦公室缺乏文化部招牌、介紹台灣影片等問題。
  • 九九峰藝術村閒置與文創產值計算:蔣乃辛委員質疑南投九九峰藝術村耗費巨資卻長期閒置,無人參訪;並質疑文化部對文化創意產業產值的計算方式不精確,要求釐清產值定義與計算方法。
  • 泥土化政策缺乏具體計畫與成效:何欣純委員質疑文化部「泥土化」政策的7835村落文化扎根計畫缺乏具體執行計畫,行政院尚未核定,且預算績效目標過低,恐需百年才能完成,並質疑預算多為舊業務掛名。
  • 雲端化政策預算不足與目標過低:何欣純委員指出文化部「雲端化」政策未編列本預算,僅申請科發基金,且績效目標(2萬次下載)遠低於韓國流行文化影響力(2億次點閱),質疑其落實成效。
  • 電影產業「潛規則」與文化自主性:鄭麗君委員以微電影「潛規則」為例,質疑台灣電影為進入中國市場而面臨自我審查,批評文化部未能捍衛台灣文化主體性,反而將兩岸交流預算大幅提高,成為中國潛規則的幫兇。
  • 文化部長人權鬥士定位與對中立場:許智傑委員、鄭麗君委員質疑龍部長身為「人權鬥士」卻未對中國大陸打壓人權事件明確表態,要求其在對中交流中捍衛人權、自由與文化自主性。
  • 文化預算佔比與政策理想落差:邱志偉委員指出文化預算佔中央政府總預算從2008年的1.3%僅提升至1.43%,與龍部長過去對文化立國的理想與對總統候選人的期許有巨大落差,質疑其進入公部門後對理想的妥協。
  • 公視董監事提名延宕與修法:呂玉玲委員質疑公視董監事提名延宕600多天,新名單又未獲通過,導致公視運作不正常,人事費佔比過高,建議修法降低四分之三門檻。
  • 樂生療養院文化資產保存進度緩慢:林淑芬委員追問龍部長承諾的樂生療養院古蹟審查、申請世界遺產及成立醫療歷史博物館等三件事的進度,質疑其作為緩慢且缺乏正式會議。
  • 文化公民權與決策透明度:林淑芬委員質疑文化部在「夢想家」案中資訊公開不足,未回應關鍵質疑;並批評部長以個人決策更改文化部logo、禁止「變羊記」海報公開等行為,顯示其「極權式」思想,違反民主原則。
  • 文化保護與影視產業沈淪:林淑芬委員指出台灣影視產業沈淪,淪為泰國、中韓戲劇買方,文化部在影視產業缺乏政策,呼籲文化保護,並檢討產業與藝術間的平等權。
  • 兩岸與國際文化交流失衡:管碧玲委員指出文化部預算「重兩岸、輕國際」,國際交流成長68%但多為租金,兩岸交流成長429%,且補助赴中演出大幅增加,質疑「龍應台路線」失衡,並批評兩岸文化論壇耗資3244萬元卻缺乏具體計畫。
  • 泥土化政策的指導性與外來性:管碧玲委員批評文化部「泥土化」政策在試辦時,中央指導地方辦理書法與合唱研習,缺乏在地性與自主性,如同外來移植,有口號無內容。
  • 原住民文化資產保存不足:簡東明委員質疑文化部對原住民文化資產的保存比例偏低,且補助申請常以「不符項目」為由駁回,要求文化部更重視原住民文化作為台灣文化源頭的地位,並檢討補助辦法。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預算分配口號多、行動少,兩岸多、本土少,且流行音樂與視覺藝術預算減少,反映價值觀錯誤。
  • 批評文化部出國預算浮濫,兩岸交流預算增加4倍,質疑「文化前瞻論壇」受中國大陸影響,推動「文化一中」。
  • 指出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已成爛攤子,要求文化部接手。
  • 要求文化部儘速解決公視董事提名問題,否則將凍結相關預算。
  • 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重新提出公視董事名單,否則將暫停審查公視相關預算。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預算增加,但關切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的理想性、評核機制及是否產生排斥性,建議補助製作而非僅團隊,並要求辦法及早公布。
  • 質疑文化部在補助表演團隊時,以語言或族群作為資格辨識,導致客家語或原住民語團隊被要求轉向他單位申請,要求部長承諾落實文化平權。
  • 反對臨時提案六(公視董事名單1個月內提出),認為期限不合理且有困難,建議改為「儘快」提出。
  • 建議臨時提案九(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報告)將2週內改為1個月內提出,認為更合理。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成立後的努力,但質疑海外文化交流工作預算5.4億元的落實情況,包括海外文化據點名稱重疊、功能不清、人員不足,以及介紹台灣文化缺乏文化部創作影片等問題。
  • 強調台灣文化應小而美,不應受限於中國,應加強兩岸及國際文化交流預算,但要落實執行。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以台北寶藏巖和台北國際藝術村為例,肯定龍部長過去將「都市之恥」轉變為藝術村的成就。
  • 質疑南投九九峰藝術村耗資4億元卻閒置20多年,要求文化部提出處理方案。
  • 質疑文化部對文化創意產業產值的計算方式,認為投入4.14億元卻宣稱有6000多億元產值不合理,要求釐清產值定義與計算方式。
  • 建議文化部將產業與文化結合,利用閒置園區或空間作為藝術村,落實「7835村落計畫」。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泥土化」政策的「7835村落文化扎根」計畫缺乏具體執行計畫,績效目標過低,預算多為舊業務掛名,且資源分配機制不明。
  • 指出文化部「雲端化」政策未編列本預算,績效目標遠低於韓國流行文化影響力,質疑其成效。
  • 以韓國「江南Style」為例,質疑台灣流行音樂和影視文化如何趕上韓國,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推廣策略。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以微電影「潛規則」為例,質疑台灣電影為進入中國市場而自我審查,批評文化部未能捍衛台灣文化主體性,成為中國潛規則的幫兇。
  • 以韓國「江南Style」為例,強調「在地化才是真正的國際化」,要求文化部政策應聚焦於創造台灣好的創作環境,讓文化藝術工作者安心創作具在地內涵的作品。
  • 質疑文化部在兩岸交流預算上傾斜,要求部長宣示捍衛台灣文化主體性,反對思想審查制度。
  • 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重新提出公視董事名單,若未達成將暫停審查公視相關預算。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詢龍部長是否仍是「人權鬥士」,要求其對中國大陸打壓人權(如法輪功)事件明確表態。
  • 質疑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網站資訊更新緩慢,仍顯示舊名稱,批評其工作怠惰。
  • 引用龍部長過去文章,質疑政府面對媒體獨立性及中資介入台灣媒體的態度,呼籲文化部捍衛媒體自由。
  • 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重新提出公視董事名單,若未達成將暫停審查公視相關預算。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龍部長上任後多在國外演講考察,業務整合可能延遲,並關切其「台灣文化路」是否已找到。
  • 指出文化預算佔比僅從1.3%提升至1.43%,與龍部長2008年對文化立國的理想有巨大落差,批評其進入公部門後對理想的妥協。
  • 批評文化部「四化」政策(泥土化、國際化、產值化、雲端化)口號空洞,缺乏具體方案和預算支撐。
  • 質疑台灣書院在歐洲設點進度緩慢,未能推展台灣佛教文化優勢。
  • 要求文化部於2週內提交流行音樂與視覺藝術預算遭大幅刪減的評估及改善報告。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醒龍部長應留意媒體關注的雙面性,並質疑其對政治運作的不熟悉導致失誤,例如立法與行政工作研討會遲到、央廣董事名單延宕、中央社董監事替補人選問題等。
  • 肯定文化部未送秋節禮物的做法,認為是「出糗出得好」。
  • 呼籲龍部長轉變角色,從鎂光燈焦點轉為服務文化人,讓同仁敢說真話,避免誤觸政治地雷。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質詢文化部在組改後是否肩負政府「化妝師」的責任,部長澄清文化部負責產業扶植與文化外交,而非政策宣傳。
  • 引用蔣友柏言論,質疑政府是「40年來最糟糕的品牌」,龍部長不認同此說法。
  • 肯定文化部總預算增加,但認為增幅太少,應達200億元以上,並質疑部長對薪資過低導致國家競爭力不足的論調。
  • 不認同金鐘獎「排韓」做法,認為是落後思維,應固本培根,創造「台流」與韓流競爭。
  • 強調在經費有限下,文化部應有重點發展產業,如流行音樂、電影及文學出版,追求卓越而非平均分配。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所屬各博物館(如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國立台灣博物館、國立台灣史前文化館)職掌混亂、展覽內容重複,缺乏主體性。
  • 建議將國立史前博物館正名為「國立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以凸顯台灣原住民族作為南島民族源頭的地位,並整合原住民文物。
  • 要求文化部提供文化創意產業中原住民相關補助資料,並建議輔導原住民申請文創補助。
  • 呼籲文化部應更加重視原住民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推動,避免文化消失的危機。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龍部長自稱「人權鬥士」的標準,要求其具體說明過去在人權工作上的作為,並認為其標準過低。
  • 指出台灣簽署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曾被聯合國退回,且中國大陸簽署後仍有嚴重違反行為。
  • 要求龍部長在與中國大陸交流時,應堅持人權核心價值,不應「把頭埋在沙子裡當鴕鳥」,應為對岸公民社會點亮明燈。
  • 強調文化不只是藝術活動,更是對待生活與歷史的態度,應讓侵害人權者負起歷史責任,批評文化部未處理轉型正義問題。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投入1.9億元補助五大旗艦電視連續劇,鼓勵說台灣故事、創造「台流」風潮,並期許其為長期計畫。
  • 建議文化部與外貿協會合作,利用既有通路與管道推廣台灣電視電影產業至國際市場。
  • 建議文化部將文科背景人才與文創產業需求結合,解決學子就業困難問題。
  • 鼓勵文化部推動台灣電影走向高畫質拍攝,並編列預算鼓勵高畫質內容製作。
  • 強調國際化不應只著重「走出去」,也要吸引「走進來」,讓台灣成為開放的文化社會。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在重大文化設施規劃中,缺乏桃園地區的份,且未將桃園納入電影文化中心規劃,認為文化資源未普及全國。
  • 建議在桃園規劃一個國家級、多功能的多元文化展覽中心,結合航空城發展優勢,凸顯桃園文創產值與特色。
  • 質疑公視董監事提名延宕問題,認為四分之三門檻應修正,且公視人事費佔比過高,節目偏向戲劇,缺乏國際行銷台灣功能。
  • 要求龍部長善用增加的7億元預算,將文化部各項預算花在刀口上,實質執行,避免濫用資源。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龍部長報告三分之二為舊行政作為,新政策僅「7835」計畫,預算僅1億元,平均每個村里1.2萬元,是「口水部長」。
  • 追問龍部長承諾的樂生療養院古蹟審查、申請世界遺產及成立醫療歷史博物館三件事的進度,批評其作為緩慢且缺乏正式會議。
  • 質疑文化部在「夢想家」案中資訊公開不足,未回應關鍵質疑,並批評部長以個人決策更改文化部logo、禁止「變羊記」海報公開等行為,顯示其「極權式」思想,違反民主原則。
  • 要求文化部在產業和藝術之間實現平等權,不應「言必稱產業,口必說產值」,並質疑「7835」計畫是否為意識形態控制或策略型指引。
  • 指出台灣影視產業沈淪,淪為泰國、中韓戲劇買方,文化部在影視產業缺乏政策,呼籲文化保護,並檢討市場、產業及文化基礎。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指出文化部預算「重兩岸、輕國際」,國際交流僅實質增加2000萬元,兩岸交流成長429%,且補助赴中演出大幅增加,形成「國際三、兩岸一」的龍應台路線。
  • 批評兩岸文化論壇耗資3244萬元,旅費編列600多萬元,卻缺乏具體計畫,經費規模與全年「村村有藝文」計畫相當,嚴重失衡。
  • 批評文化部「泥土化」政策在試辦時,中央指導地方辦理書法與合唱研習,缺乏在地性與自主性,如同外來移植,有口號無內容,要求明年預算摒除指導性。
  • 以法國文化部長為例,建議龍部長應積極推動文資法修法、建立無形文化財保護制度、改革稅法對藝術家捐贈的減免,並提出振興台灣文學創作與電影產業的具體政策路線。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質疑龍部長對原住民文化認識不足,其過去言論未強調原住民文化為台灣文化源頭,且原住民文化資產保存比例偏低。
  • 要求文化部應更重視原住民文化作為台灣文化源頭的地位,檢討文化資產指定標準,納入原住民非文字傳承的文化標準。
  • 指出原住民地區申請文化活動補助常遭文化部以「不符項目」為由駁回,要求文化部提供更多輔導與協助,解決補助爭議。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推動「泥土化」政策的構想,但質疑劇場藝術節在偏鄉地區鼓勵購票入場,可能導致民眾無法負擔,有違文化普及與公平原則。
  • 呼籲龍部長應從寬處理,讓偏遠地區民眾免費入場,彌補文化資源缺口。
  • 建議將蔣渭水紀念館提升為「蔣渭水國家藝文中心」,並規劃於宜蘭中興紙廠設立,結合美術館與國際會議廳,凸顯宜蘭的藝術氛圍。
  • 質疑文化部推動10年文創產業,每年編列數十億預算,卻未見特殊特色文化或產業,營業額多為廣告業,要求整體思考並確定目標,鎖定推動特色產業。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詢文化部針對白色恐怖時期口述歷史工作的內容與方式,並建議應與民間NGO團體合作。
  • 指出台東瑪洛阿瀧地區觀光文化季活動內容與當地阿美族文化不符,例如介紹蘭嶼達悟族,要求文化部加強管控補助活動的文化內容正確性。
  • 肯定文化部在台北車站舉辦藝術席捲空間活動邀請外勞團體參與,但質疑台鐵因人流控管驅趕外勞,要求文化部與台鐵協調,闢出公共展演空間,避免政府部門政策衝突。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解釋文化部組改後將新聞局業務納入,主要負責電影、電視、流行音樂產業扶植,而非行政院政策宣傳,並透過產業、文化、藝術為台灣做外交。
  • 回應林佳龍委員對兩岸交流預算的質疑,表示兩岸和平與深度了解對方很重要,本部編列兩岸總計1.3億元,國際交流3.9億元,兩者有差距。
  • 表示將親自前往台中了解大都會歌劇院工程進度與營運模式,並慎重考慮接手。
  • 坦承公視董事名單難產,因過去幾年糾纏,很難找到社會公正人士,本部會盡最大努力提出新名單,並希望公視法能列為優先法案討論。
  • 說明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旨在擴大資源,照顧最上層頂尖團隊,使其有獨立預算,並鼓勵他們走向國際,強調辦法和機制的重要性,將於預算通過後立即提出。
  • 承諾若有同仁以語言或族群辨識作為補助資格,此為錯誤做法,將會事後了解並改進,確保文化平權。
  • 回應陳淑慧委員關於海外文化據點的質疑,表示將從3個點擴張到11個點,並發揮「面」的作用,但掛牌需當地政府同意,且駐外同仁納入外交部系統,工作項目獨立但合署辦公。
  • 承認對九九峰藝術村土質結構有疑慮,歷任主委均認為不宜開發,目前縮小為5公頃進行基本整建,並表示明年預算編列較大筆國際藝術村推廣經費。
  • 承認對文創產值計算不甚了解,蔣委員所提數據需修正,強調產業判斷不能只看立即效益,也要評估未來投資價值,並承諾了解產值定義與計算方式。
  • 回應何欣純委員對「泥土化」計畫的質疑,表示7835是一個願景,旨在凸顯鄉村文化重要性,計畫會借力使力,從內政部、農委會資料研究篩選領頭羊,並將提供細部計畫報告。
  • 回應何欣純委員對「雲端化」預算不足的質疑,表示已爭取到明年科發基金6800萬元,文化雲計畫龐大,績效目標是抽樣形式,非只做2萬次。
  • 回應鄭麗君委員關於「潛規則」的質疑,承認其核心來源是權力集中的政府(中國),表示政府決策者需在市場規則與藝術專業之間取得平衡,並透過談判等方式為藝文工作者爭取海外市場,同時保護創作自由。
  • 回應許智傑委員對人權議題的質詢,表示自己永遠是人權鬥士,百分之百支持人權,反對所有形式的強權對弱勢的壓迫,包括中國對法輪功的壓迫。
  • 坦承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網站更新不及,人力不足,但軟體工作積極,承諾回去馬上改進,並說明已將明年人權館預算增加50%至近1億元。
  • 回應許智傑委員對媒體獨立與中資介入的質疑,表示反對任何資本(包括中資、美資)形成壟斷、操縱,但對台灣公民社會素質有自信,認為不容易被操縱。
  • 回應邱志偉委員對文化預算與理想落差的質疑,表示2008年質詢是針對總統高度,現在進入體制,只能在文化部層面盡力,不是妥協,而是位置不同,會將委員意見轉達。
  • 回應黃志雄委員對金鐘獎「排韓」的質疑,表示不主張排韓,應固本培根,讓本土藝人更強壯與韓流競爭,並尊重主辦單位規劃,但個人不希望頒獎典禮表演都是韓國團體。
  • 回應黃志雄委員關於文創產業重點的建議,表示文化部有追求卓越和公民文化權普及兩條平行線,卓越產業鎖定流行音樂、電影和文學出版。
  • 回應鄭天財委員關於博物館職掌混亂的質疑,承認名稱混亂、展覽內容有重複問題,將在博物館法擬定中一併處理名稱與功能定位,並承諾啟動史前博物館正名為「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的諮商過程。
  • 承諾會後立即提供文化創意產業中原住民相關補助資料,並表示會積極輔導原住民申請補助。
  • 回應段宜康委員對「人權鬥士」的質疑,表示鬥士涵蓋激進與長期扎根工作,自己是透過後者對人權工作做出貢獻,並強調核心價值一致,但決策者做法不同,不會在談判中公開所有細節。
  • 回應李桐豪委員關於電視旗艦計畫,表示希望是長期計畫,透過機制完善鼓勵電視內容製作,創造台流,並有量化評鑑機制,目前規劃為5年計畫。
  • 回應李桐豪委員關於文創人才培育,表示有計畫補助唱片公司與學校合作,將文化行銷學生帶進公司運作,並鼓勵高畫質內容製作,102年度編列4.3億元。
  • 回應呂玉玲委員對桃園文化建設的質疑,表示自己是半個桃園人,了解桃園,但目前大型工程多,新設硬體建設需謹慎,正尋找桃園廢棄學校改建國際藝術村,並承諾盤點對桃園文化資源投入狀況。
  • 回應呂玉玲委員對公視爭議,承認公視法問題多,董監事問題荒唐,將同步努力提出名單並推動修法。
  • 回應陳歐珀委員對劇場藝術節購票入場的質疑,表示這是第一年嘗試性質,旨在協助藝文團體開拓票源,培養欣賞人口,結束後會進行全面體檢,但承認偏遠地區難度高。
  • 回應陳歐珀委員關於蔣渭水紀念館的建議,表示蔣渭水是指標性人物,但硬體建設需考量永續經營及土地產權問題,中興紙廠土地問題複雜,建議可先推動紀念園區。
  • 回應陳歐珀委員對台灣文化特色的質詢,表示台灣文化多元,融合原住民、外來文化,具海洋開闊性,中華文化為核心,加上日歐美及公民社會文化,是獨特組合。
  • 回應黃偉哲委員關於白色恐怖口述歷史,表示透過學者專書、紀錄片拍攝及搶作當事人訪談,並串連整合民間NGO團體力量。
  • 回應黃偉哲委員關於瑪洛阿瀧觀光活動內容不符問題,表示非常認同,雖人力欠缺,但評鑑是努力方向。
  • 回應黃偉哲委員關於台北車站外勞驅趕問題,表示有協調過,交通部有被誤會,本意為秩序而非驅趕,此次藝術席捲空間是文化部與交通部跨部會合作的好例子。

王逸群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主任

  • 承認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網站仍顯示文建會名稱,承諾會後立即處理。
  • 澄清籌備處人力不足是問題,但內容有更新。

王壽來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

  • 說明目前原住民有形文化資產約73件,佔古蹟與歷史建築總數約1/10。
  • 提供99年原住民文化資產普查推薦名單,並更新至目前國定古蹟1處、歷史建築12處、聚落1處、文化景觀4處、傳統藝術6處、民俗技藝20處,無形文化資產共26處。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至於部長於答詢時回應會後和1週內,請如實辦理。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23

臨時提案一:不宜與中國大陸簽署文化協議

核心議題

鑑於兩岸文化協議涵蓋範圍廣泛,且在市場准入、智慧財產權、文化認同、媒體出版等議題上仍存分歧,簽訂時機尚未成熟,要求文化部在中國大陸未有具體實質表示、文化創意保護未解決前,不宜簽署文化協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在中國大陸未有具體實質表示、文化創意保護未解決前,不宜與中國大陸簽署文化協議。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24

臨時提案二:文化平權理念加強與補助不得以語言為由

核心議題

文化平權應確保不分地區、族群、語言皆能享有共同文化資源,要求文化部各項補助計畫須加強文化平權理念,不得以表演型式使用非官方語言(如客家語或原住民語)為由,要求團隊轉向客委會或原民會申請補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加強文化平權理念,補助計畫不得以表演使用客家語或原住民語為由,要求團隊轉向客委會或原民會申請。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25

臨時提案三: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作業辦法與說明會

核心議題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新增的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目的為提升菁英團隊走向國際,建立國家代表性演出,需有縝密審核甄選機制,建議文化部於預算通過後1個月內擬定相關作業辦法並公布申請計畫,且於北中南東部辦理至少4場團隊說明會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預算通過後1個月內,擬定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作業辦法並公布申請計畫,且辦理至少4場團隊說明會議。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徵選」修正為「甄選」),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26

臨時提案四:國家人權博物館新店人權園區第一法庭儘速開放

核心議題

國家人權博物館下轄新店人權園區第一法庭,為「美麗島大審判」軍事法庭,是近代民主發展重要歷史場域,然已封閉2年,建議文化部積極處理,儘速開放該空間以落實民主人權教育宗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積極處理,儘速開放國家人權博物館新店人權園區第一法庭。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27

臨時提案五: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諮詢委員會設立

核心議題

文化部就國家人權博物館之籌設,應成立組成多元之籌備諮詢委員會,以加速籌設業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諮詢委員會。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表示籌備委員會一定要組成,但建議將「籌備」改為「諮詢」委員會。

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修正為籌備諮詢委員會),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28

臨時提案六:文化部於1個月內重新提出公視董事名單

核心議題

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重新提出公視董事名單,讓公視董事會恢復正常運作,若未達成,屆時本委員會將暫停審查公視相關預算。

相關爭議

  • 期限合理性:龍部長認為1個月內湊齊名單非常困難,難以達成;陳碧涵委員也認為期限不合理,建議改為「儘快」。林佳龍委員則認為這是給予建設性壓力,且預算審查權是立法院職權。
  • 提案約束力:陳碧涵委員質疑此提案若無約束力則無意義,且審查預算是委員職權,不應被提案阻止。主席則強調提案是針對委員會表達態度,若文化部未達成,委員會將暫停審查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重新提出公視董事名單,否則委員會將暫停審查公視相關預算。
  • 強調此為給予行政部門目標與建設性壓力,預算與人事相關,若無董事則預算無法執行。
  • 表示即使無此提案,委員會最終仍可能凍結或刪除預算,此提案是作為判斷文化部努力的依據。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反對1個月的期限,認為不合理且難以達成,建議改為「儘快」提出。
  • 質疑提案的約束力,認為審查預算為委員職權,不應受此提案限制。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認為部長對本次提名人選有肯定之處,但在程序與結果上,部長不能置身事外,應捍衛提名人選,並解決執政黨內部的爭執。
  • 強調公視應好好運作,成為國家的公共傳播,此為重要事項。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表示公視董事名單一事過程艱難,仍在積極研究名單,但1個月內完成非常困難。
  • 強調文化部對此事情很積極,不會故意怠惰,但因前面累積狀況,邀請符合期待名單難度高。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29

臨時提案七:中央廣播電台提高對中國廣播節目比例與檢討報告

核心議題

中央廣播電台主要任務為對大陸地區傳播新聞資訊,宣揚台灣自由、民主、人權等核心價值,但近年節目停播,影響力減損,建議央廣提高對中國廣播節目比例與時段,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央廣播電台提高對中國廣播節目比例與播出時段,並於1個月內提出製播中國大陸廣播節目的檢討改善報告。
  • 強調報告內容要豐富、詳細,因為他有在聽央廣節目。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建議將報告期限從1週內改成1個月內,以便與文化部進行更深的業務協調。

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報告期限改為1個月內),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30

臨時提案八:流行音樂與視覺藝術預算遭大幅刪減之評估及改善報告

核心議題

102年度文化部預算中「流行音樂」和「視覺藝術」兩項遭大幅刪減,佔總預算比例過低,顯見文化部欠缺對國內流行音樂和視覺藝術發展的認知與整體規劃,將對文創產業造成不良影響,要求文化部於2週內提交相關評估及改善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提交流行音樂和視覺藝術預算遭大幅刪減的評估及改善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31

臨時提案九: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工程落後改善與未來營運方式檢討評估報告

核心議題

台中大都會歌劇院施工進度嚴重落後,預算不斷增加,委託民間經營管理服務案多次流標,台中市政府欲將其納入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工程落後改善與未來營運方式檢討評估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提交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工程落後改善與未來營運方式檢討評估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報告期限從2週內改為1個月內),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32

臨時提案十: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會法制化與公開透明

核心議題

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會雖已線上直播,但缺乏法制化規範,任由主事者依喜好辦理,建議應本著透明公開、公民參與精神,將遴選、審查過程及書面資料公開於網路媒體,並開放公民提問,使其流程法制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將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會的流程法制化,確保公開透明與公民參與。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33

臨時提案十一:文化部村落文化發展計畫預算內容與政策目標說明

核心議題

文化部102年度預算書中「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新增1億元預算,但主要支出為一般事務費及獎補助費,佔比超過9成,卻無從得知計畫內容、撥款辦法或準則,易生黑箱作業疑慮,要求文化部提供相關資料,並說明政策目標及稽核項目。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提供「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相關資料,並說明政策目標及稽核項目。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34

臨時提案十二:文化部於歐盟、英國及德國等三處增設台灣書院

核心議題

文化部國際化政策中,美國設3個海外文化中心,歐洲僅法國1處,歐盟成員國多為世界文化重鎮,僅設1處有違推動台灣全球文化網絡佈建計畫,建議文化部至少應於歐盟、英國及德國等3處增設台灣書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文化部至少應於歐盟、英國及德國等3處增設台灣書院。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表示設點需經當地國協商與外交部協助,變數多,建議將提案修正為「文化部至少應於巴黎以外之歐盟區增設台灣書院」,不要指明3處。

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修正為至少應於巴黎以外之歐盟區增設台灣書院),函請文化部辦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15302
卷/期/冊
101/53/2
發布日期
2012-10-0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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