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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業務報告與質詢:釣魚台主權、護漁行動及內政部施政重點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09-24會議日期:2012-09-2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 2 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聽取海巡署業務報告,並就釣魚台主權爭議、護漁行動標準與能力、南海巡護及查緝走私等議題進行質詢。隨後,內政部報告施政概況,委員質詢範圍涵蓋紅十字會監督、身心障礙機構規範、酒駕防制、美麗灣開發案、國土規劃與區劃、警察加給、社會住宅及自然人憑證等多元議題。會議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檢討與研議。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業務概況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質詢核心聚焦於海巡署在釣魚台主權爭議中的護漁行動部署、執法標準與實際能力,以及面對複雜國際情勢的應變策略。同時也探討了南海巡護、走私查緝成效、海洋事務推廣及海巡基礎建設等業務。
  • 委員們對海巡署在維護主權與漁權方面的能力提出質疑,並就可能發生的衝突、與國防部的協作機制,以及避免「聯中制日」印象的策略進行深入探討。

相關爭議

  • 海巡署護漁能力與計畫規模不符:多位委員質疑海巡署在釣魚台、南沙等海域的巡護能力與其提出的遠大計畫不成正比,艦艇數量與裝備遠不及周邊國家。
  • 釣魚台護漁行動的標準爭議:委員質疑海巡署對本次漁民行動定位為「護漁」兼「宣示漁權」,但過去曾禁止保釣人士出海,標準不一。
  • 與中國大陸「聯合保釣」的國際印象:委員擔憂台灣漁船與中國漁船在釣魚台海域的行動,可能造成國際社會「聯中制日」的錯誤印象,要求海巡署明確驅離中國船隻。
  • 面對日本船艦衝突的應對策略:委員質詢若日本船艦採取武裝攔阻或登船逮捕,海巡署是否會積極反擊,海巡署表示會採取「不挑釁、不衝突、不迴避」原則,但若對方動武則不排除相對應措施。
  • 南海巡護頻率與實質效益不足:委員質疑海巡署對南沙海域的巡護次數過少,停留時間短,僅能算「運補」而非有效巡弋,未能有效宣示主權。
  • 走私查緝成效不彰:委員質疑海巡署近年走私香菇查緝量大幅減少,與市面情況不符,恐有漏洞,且對中國大陸漁船越界裁罰率過低。
  • 軍方支援與平戰轉換機制模糊:委員質疑國防部與海軍在東海、南海情勢嚴峻時的角色與分工,以及海巡署與國防部之間的平戰轉換演訓是否足夠應對複雜局勢。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能力與計畫不成正比,認為其在釣魚台與南沙的巡護成果有限。
  • 要求海巡署解釋此次護漁行動與過去保釣行動的標準差異,並詢問是否與中日雙方有溝通。
  • 批評海巡署對南沙的巡弋次數過少,僅為運補,未能有效宣示主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在釣魚台與南海情勢嚴峻下能量不足,要求國防部與海軍明確分工與規劃。
  • 詢問海巡署護漁行動是否足以宣示主權,並擔憂台灣的聲音被邊緣化。
  • 關切走私香菇查緝績效大幅下滑的問題,要求加強查緝。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擔憂台灣在釣魚台議題上被國際邊緣化,建議立法委員可前往釣魚台宣示主權。
  • 要求海巡署加強監控中日船艦動態,並建議強化海巡艦艇的火力與防護能力。
  • 關切南海碉堡老舊問題,以及海研會應針對東海、南海情勢召開特別會議。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詢問本次釣魚台行動規模與海巡署部署,並質疑署長為何不親自前往指揮。
  • 不贊成海巡署艦艇過度強化火力,認為宣示主權不需帶武器,反而易起衝突。
  • 批評政府「不與中國聯合保釣」的政策,認為不應過早掀底牌,應保留戰略彈性。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要求海巡署對日本可能採取的「準武裝行動」給予「準武裝回擊」,並展現捍衛主權決心。
  • 詢問若漁民強行登島,海巡署是否會隨後跟上,以防日本警察逮捕漁民。
  • 提案要求內政委員會委員集體搭乘海巡署船艦至釣魚台海域宣示主權,並要求海巡署妥善規劃。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在釣魚台情勢升高下,巡護行動並未實質加強,僅維持基本部署。
  • 詢問海巡署艦艇配備的 40 公厘快砲何時能裝設,以及與國防部的緊急應變協定是否經過實兵演練。
  • 關切是否有中國大陸出資支持漁民保釣行動,並詢問台灣漁船與大陸漁船糾紛的處理方式。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會對釣魚台行動的結論,並要求海巡署明確若漁船登島,艦艇是否隨同進入日本 12 浬領海。
  • 強調若中國漁船或漁政船混入台灣船隊登陸釣魚台,海巡署應驅離甚至扣船,以避免「聯中制日」印象。
  • 質疑若中日船隻在台灣領海內發生衝突,海巡署與國防部的處理原則為何。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對立法院與國民黨提供不同版本的業務報告,對釣魚台議題的原則說明不足。
  • 要求海巡署明確保護台灣漁船、驅離中國漁船的原則,並質疑若中日船隻衝突時如何避免「聯日制中」。
  • 批評海巡署對中國漁船越界的裁罰率過低,護漁工作成效不彰。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詢問海巡署護衛釣魚台行動的艦艇數量與裝備,擔憂裝備不足以應對衝突。
  • 質疑若有中國船艦或漁船混入台灣船隊,海巡署如何有效驅離。
  • 關切本次專案勤務是否影響其他地區的正常海巡業務,特別是走私查緝。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 AIS 系統對中國漁船入侵苗栗漁場的嚇阻成效不彰,要求加強查緝。
  • 批評海巡署組織架構問題,認為其武裝訓練不足以應對戰事,並質疑南海防衛能力。
  • 建議海巡署應將「捍衛主權」置於「維護漁權」之前,展現更強硬立場。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釣魚台事件中的被動與延遲,認為應在日本買島時即採取行動。
  • 要求海巡署明確宣示釣魚台是台灣固有漁場與主權範圍,並質問總統為何在彭佳嶼宣示。
  • 強調海巡署應做好全面準備,以應對日本可能採取的激烈行動,並確保漁民安全。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在釣魚台議題上外交休兵、國防休克,僅海巡署被動處理,令人遺憾。
  • 要求海巡署保證漁民與漁船安全,並建議邀請國防部參與護漁行動,提升戰備。
  • 擔憂中國大陸藉機侵犯台灣漁權,要求海巡署主動積極宣示主權,而非僅被動保護。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主權比漁權更重要,應堅持捍衛主權。
  • 建議海巡署應謀定而後動,並在法律戰方面提供意見,確保護漁行動能達到提振民心士氣的效果。
  • 指出海巡署是武裝部隊一環,應趁機重整為有戰力的部隊,並強化太平島的獨立固守能力與偵蒐預警。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巡署護漁行動,但提醒不應讓民眾有過度期待,應在適度範圍內宣示主權。
  • 擔憂海巡署艦艇噸位與裝備遠不及日本,質疑其在衝突中能否有效護漁。
  • 關切大量漁船參與行動可能導致場面失控,要求海巡署確保漁船能符合規劃以避免衝突升高。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關切遠洋漁業安全困境,建議修法允許國輪僱用外籍傭兵或武裝設備自力救濟。
  • 要求海巡署明確承諾絕不造成「聯中制日」現象,並質疑其對中國船隻入侵的驅離能力與意願。
  • 強調應有 SOP 避免五星旗介入保釣行動,以免造成國際間「聯中制日」的錯誤印象。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擔憂台灣在釣魚台議題上被國際誤以為與中國站在一起,或被邊緣化,要求政府有具體澄清作為。
  • 質疑中國海監船與漁船侵犯釣魚台周邊時,政府為何沒有任何驅離作為,反而任由中日對峙。
  • 強調中國對台灣國防安全威脅更甚於日本,要求政府擬定面對中國海監船的 SOP,並積極處理廣西南寧假投資真吸金詐騙案。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詢問海巡署對日本自衛隊可能動粗的應對措施,並建議將國防部戰備提升至 1 級。
  • 關切馬祖地區漁民走私少量漁產品問題,建議海巡署應彈性放寬執法,並行文農委會檢討。
  • 要求海巡署與內政部協調,將馬祖當地青年安頓在岸巡服役,增加就業機會。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對釣魚台衝突的處理原則,詢問是否與日本有默契或協議。
  • 關切國防部對海巡署護漁行動的支援程度,要求明確說明海空軍的戒備狀況。
  • 批評海巡署油料預算不足,艦艇妥善率低,未能因應釣魚台情勢,認為政府只是「秀一秀」而非實質作為。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巡署在天秤颱風重創蘭嶼時的救災效率,是第一個進行救援的單位。
  • 詢問海巡署是否具有作戰任務,以及戰時如何納入作戰體系,並對戰力提出關切。
  • 呼籲海巡署在保護漁船時運用智慧避免衝突,不希望原住民弟兄白白犧牲。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求證海巡署長「日本若動用武力,我們也不排除」的言論,並詢問釣魚台周邊最新情資。
  • 質疑中國大陸漁船是否假捕魚真保釣,並關切日本對台灣漁船的干擾是否已從象徵性轉為實質性。
  • 認為海巡署長言論帶有挑釁意味,建議應冷卻緊張情勢,並加強查緝累犯中國漁船。

相關人員回應

王進旺 署長 海岸巡防署

  • 報告海巡署以「海域執法」、「海事服務」及「海洋事務」為三大核心任務,並就查緝走私偷渡、海域巡護、災害防救及海洋事務推廣等提出施政成效。
  • 說明釣魚台護漁行動的原則是「不挑釁、不衝突、不迴避」,若日方動武則不排除相對應措施,並強調會全力保護漁船安全。
  • 表示海巡署已強化釣魚台海域巡護,全天候有 1 艘以上艦艇執行護漁,並將努力爭取大型艦艇建造。
  • 澄清海巡署與國防部有平戰時作業規範及聯繫協調機制,國防部會在後方護衛。
  • 說明對中國大陸越界漁船已實施驅離、沒入漁具漁獲及裁罰,並強調「不與中國大陸共同處理釣魚台問題」。
  • 坦承海巡署艦艇與鄰近國家相比有差距,但已盡最大力量執行任務。
  • 回應南沙巡護來回需 6、7 天,每年 4 航次,並已增撥多功能艇進駐太平島。
  • 針對走私香菇問題,表示會加強查緝,並解釋走私管道複雜性。
  • 說明南沙防務已進行義務役兵源更換、強化戰備工事及提升火砲裝備。
  • 承諾會要求曾次長親自參加紅十字會會議,並表示已將相關資料交給檢察署調查。

潘進家 副總局長 海洋巡防總局

  • 說明海巡署目前有和星艦、偉星艦、台南艦等 3 艘 2,000 噸級巡航艦,及 1 艘 1,000 噸級巡護船。
  • 表示本次護漁行動將派遣 5 艘 500 噸級船、1 艘 1,000 噸級巡護船、1 艘 2,000 噸級船及 4 艘 100 噸級船,總數超過 10 艘。
  • 說明和星艦配備 20 機砲,並有其他機槍、手槍等武器。

許績陵 局長 東部地區巡防局

  • 說明蘇拉風災後,海巡隊艦艇配合地方政府對災區進行數航次物資運補,包括直接到和平港。

王崇儀 副署長 海岸巡防署

  • 表示若署長指示,會貫徹命令前往釣魚台現場指揮,但仍需考量分際。

相關後續

  • 內政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建請海岸巡防署會同國防部安排本委員會委員於適當時機前往釣魚台列嶼或其周邊領海海域宣示中華民國主權。
  • 內政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海巡署於 1 週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關於港澳籍漁船啟豐二號擅闖釣魚台海域,海巡署未依法登檢、扣留或驅離,甚至運補物資事件。
  • 內政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海巡署加強護漁,強勢驅離、裁罰或扣押越界之非我國籍船隻,排除日本干擾我國漁船作業,並儘速恢復台日漁業會談。

討論事項二

內政部業務概況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內政部在國土規劃、災害防救、社會福利、警政治安及居住正義等核心業務進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重點涵蓋了紅十字會監督爭議、身心障礙機構規範、酒駕防制策略、美麗灣開發案的法律爭議、國土計畫與行政區劃法推動,以及警察加給、社會住宅政策與自然人憑證推廣等議題。

相關爭議

  • 紅十字會監督與理事身分衝突:委員質疑內政部官員身兼紅十字會理事,且理事會開會允許代理人出席,違反人民團體法,影響監督效能。
  • 身心障礙機構廁所比例規範爭議:監察院批評內政部社政官員「不食人間煙火」,規定過時且不符基層需求。
  • 酒駕防制成效不彰與修法進度緩慢:委員質疑酒駕肇事死亡人數未明顯下降,且行政院提出修法版本遲緩,對連坐罰則的合理性也存在爭議。
  • 美麗灣開發案的實質違建爭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環評無效,建照自始無效,委員質疑其為實質違建,要求內政部應支持拆除。
  • 政黨法草案對黨產處理的退縮:委員質疑行政院提出的政黨法草案對黨產處理條例完全沒有處置,比過往版本更退步,未能實現政黨公平競爭。
  • 國有土地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委員批評政府對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不足,且國有財產局土地出售價格與徵收價格標準不一,導致人民財產權受損。
  • 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政策的定位與實施困境:委員質疑合宜住宅高價位未能解決中低收入戶需求,且未來仍推動合宜住宅而非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以及林口選手村轉為合宜住宅的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官員擔任紅十字會理事的合法性與監督職責,指出理事會允許代理出席違反人團法。
  • 要求內政部調查紅十字會違法行為,並對其捐款使用、行政費用比例及會長任期等問題提出質疑。
  • 批評紅十字會法修正案進度緩慢,且紅十字會不受公益勸募條例監督。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監察院對內政部社政官員「不食人間煙火」的批評,要求部長追究責任並檢討相關法規。
  • 詢問內政部在 1 個月內能提出何種讓民眾「有感」的施政亮點。
  • 批評酒駕防制成效不彰,修法進度緩慢,並質疑連坐法與提高酒稅的可行性。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詢問部長對倒閣案的看法,並提醒內閣不應因倒閣失敗而自滿,應加把勁讓民眾「有感」。
  • 關切房屋買賣實價登錄政策,要求部長堅持不作為課稅依據,避免造成民怨。
  • 批評颱風假決策機制混亂,造成社會資源浪費,並質疑酒駕連坐罰不近人情,建議應從文化層面改變。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關切美麗灣開發案被判停工,質疑其為實質違建,要求內政部邀集專家討論並積極處理。
  • 批評濕地法、景觀法與海岸法立法進度緩慢,要求部長轉達行政院儘速送審。
  • 建議將海岸法擴大至海域空間規劃,並融入國土計畫法,以健全國土規劃與海岸管理機制。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詢問馬政府的金字招牌是否為「廉潔」,並質疑內政部對所屬重大弊案的掌握度。
  • 要求內政部加強防弊措施,避免「大家都知道,長官不知道」的情況再次發生。
  • 關切毒品查緝與兒少保護問題,建議內政部加強吸毒家庭兒童的保護,並補足基層社工人力。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將馬政府金字招牌定義為「廉潔」,但對國民黨黨產數額與歸公問題不清楚,認為其印象糊塗。
  • 批評內政部在政黨法草案中對黨產處理的退縮,未能實現政黨公平競爭。
  • 關切黃季敏前署長涉貪案,要求內政部檢討採購設備的性能與補救措施,並質疑合宜住宅政策的改變與林口選手村轉為合宜住宅的合理性。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民黨黨產造成政黨競爭不公平,要求政黨法應朝黨產歸零方向努力。
  • 批評行政院送來的政黨法草案對黨產無任何處置條例,比過往版本更退步。
  • 質疑部長對合宜住宅政策的立場不一,且社會住宅需求量大但解決戶數不足,要求部長展現政務官的風骨與堅持。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質疑前元首李登輝對釣魚台主權的發言,要求部長嚴正糾正。
  • 提案要求內政委員會委員協同內政部長前往釣魚台宣示主權,並要求登島。
  • 關切全國災害潛勢地區分布地圖中原住民地區的進度,並強調原鄉土地面積廣大,應成立直屬中央的原住民自治區以實現國土保安與永續發展。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版集會遊行法事先報備與劃定禁制區的規定,認為其違反憲法保障人民集會自由權利。
  • 批評合宜住宅政策高價位無法解決中低收入戶需求,導致高放棄率,質疑其中是否有圖利廠商問題。
  • 關切行政區劃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的橫向聯繫不足,要求內政部應協助地方政府確保足夠運作經費。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土地徵收條例修正後市價補償的界定標準,要求內政部訂定公平合理的配套措施,並送到立法院審查。
  • 建議內政部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解決閒置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
  • 批評都市計畫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的差別待遇,要求苗栗縣也能選擇市地重劃,並將生活圈道路補助優先給五都以外的縣市。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建議內政部重新思考社會住宅政策,應提供租賃服務,並由非營利組織共同規劃,滿足弱勢需求。
  • 批評污水下水道建設未整合電線桿、電信、瓦斯管線等工程,造成重複開挖、浪費公帑及民怨。
  • 質疑酒駕連坐罰的合理性與執行困難,並關切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中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關切都會區警察工作量大、調出意願高,但加給遲遲未發的問題,要求部長加速解決警察加給。
  • 質疑低收入戶資格認定標準不公,導致有資產者獲補助,無資產者卻因存款超標而無法申請。
  • 關切公告地價調高導致低收入戶年金資格喪失問題,要求內政部修改辦法,保障其權益。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都更法淪為搶奪民宅之法,合宜住宅成為摸彩而非解決供需,認為政府政策未能系統化解決問題。
  • 建議內政部系統化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推動以地易地,解決潛藏性負債及人民財產權被剝奪的困境。
  • 關切警察調職困難,影響人口流動功能,要求保障警察調職權益,並改善行政工作任務。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強調美麗灣開發案環評無效、建照無效,已是實質違建,要求內政部支持拆除並主動協調。
  • 質疑合宜住宅預售方式圖利廠商,風險轉嫁承購人,且限制轉售年限不一,與國宅無異。
  • 批評政府未能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呼籲修訂法令從公有土地和都更中取得社會住宅用地。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兌現承諾,優先補助岡山區公立托育中心經費,並協調國防部無償撥用眷村改建土地。
  • 建議將梓官鄉蚵仔寮濕地與永安濕地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並協調國防部與經濟部釋出土地。
  • 要求內政部規劃成立國家自然公園,將彌陀漯底山與大小岡山納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範圍。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建議內政部修訂「都市更新條例」,納入「完整歷史城區」作為優先劃定更新地區的條件,以推動台中火車站前 350 公頃城區的都市再生計畫。
  • 強調台中市城區發展的特殊性與歷史價值,呼籲內政部以更前瞻、大氣魄的立法思維推動都市再生。
  • 關切瓦斯業者瓦斯桶儲放問題,要求內政部在執行安全規範時,也應兼顧業者生存權利。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警政署制訂的「警察機關轄區遭查獲兒少毒品案件行政懲處基準表」形同虛設,推動 3 個半月無人受懲處。
  • 批評警政署對毒品查緝績效不彰,未能嚴格管控基層警察幹部,導致毒品氾濫。
  • 要求部長與署長按表操課、嚴格管控,每年掌握毒品獎懲數據,避免鄉愿。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內政部「火炬計畫」執行率低,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變成「蚊子基金」問題,要求部長重新檢視與優化基金使用。
  • 詢問租屋服務平台計畫進度與預算編列,要求營建署確保達成 1,000 戶基本服務目標。
  • 質疑自然人憑證申辦費用高昂且呆卡率高,要求檢討降價,並批評政府公文出現民眾過世 28 年仍寄送身障通知的荒謬現象。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批評內政部推動的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未能實現住宅正義,仍將住宅視為商品,導致民眾放棄率高。
  • 質疑合宜住宅轉售年限過短,未能有效遏止炒作,建議參考新加坡、香港經驗延長轉售限制並規範對象。
  • 關切大台北地區人口超載問題,建議內政部將未釋出的國有土地變更為公園綠地,以增加綠地面積。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部長 內政部

  • 報告內政部在國土規劃、災害防救、住宅政策、警政治安及移民照護等方面的施政成效。
  • 承諾要求曾次長親自出席紅十字會會議,並表示已將相關資料交由檢察署調查。
  • 說明已全面檢討身心障礙機構寢室、衛浴設備比例等法規,並將盡快修法與宣導,避免基層執法錯誤。
  • 認同酒駕防制目標,表示行政院將儘快提出修法版本,並強調取締有效,但需司法系統一致立場與民眾意識提升。
  • 表示美麗灣開發案環評無效,建照無效,若法院判定該拆除,內政部將支持並協助台東縣政府處理。
  • 承諾儘快將濕地法、國土計畫法與行政區劃法送審,並積極向行政院反映。
  • 強調馬政府的金字招牌是「廉潔」,並表示已要求內政部每個首長注意機關弊案。
  • 說明內政部會努力讓民眾「有感」,特別關注與民眾息息相關的酒駕、房產、社會福利等議題。
  • 表示黨產應做信託,不能從事營利事業,並將在政黨法中訂定處理條例,尊重司法判決。
  • 澄清合宜住宅是提供平價住宅,目前僅推動既有定案的浮洲與 A7 案,未來新案需再評估。
  • 說明南沙群島、金門、馬祖領海基線已報行政院,內政部立場是所有領土領海基線都應儘快公布。
  • 表示已親自組團隊檢視黃季敏前署長採購的救災儀器,並設法補足不足之處,目前尚未多花錢。
  • 認同原住民成立自治區可達雙贏,將積極與原民會討論,並承諾將國土計畫法與行政區劃法送審時,納入原住民土地概念。
  • 認為集會遊行法應在保障人民意見表達權利與社會秩序間找到平衡點,並將總統府與行政院劃定為禁制區是合理範圍。
  • 說明板橋合宜住宅 1 坪 19 萬元在當地屬低價,放棄原因多為房貸負擔問題,且已與廠商簽約無法更改價格。
  • 表示將會同交通部、法務部等部會,在 1 個月內提出酒駕刑度修法內容,並將此列為最優先法案,加速推動。
  • 說明火炬計畫已啟動,將從外配基金撥款照顧新住民重點學校,並承諾重新檢視外配基金執行率。
  • 表示將推動租屋服務平台,目標服務 1,000 戶,並將檢討自然人憑證費用,以及戶政與社政公文連繫問題。
  • 澄清外僑居留證換證需 1,000 元,並建議將多種證件整合為一卡,將向行政院提出建議。
  • 說明蘭嶼重建預算 4 億元,將融入雅美族/達悟族文化要件,並將協助台東縣政府處理卑南族墓園遷移抗爭問題。
  • 表示內政部將在跨部會會議中主導討論台中歷史城區都市再生計畫,並儘快提供方案給委員參考。

葉世文 署長 營建署

  • 說明美麗灣開發案土地分區屬風景區遊憩用地,不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但環評被判無效,建照效力需由台東縣政府依行政程序法判斷。
  • 表示不贊成「一坪換一坪」的容積獎勵政策,新修訂的都更條例將對容積獎勵設定上限。
  • 說明林口世大運選手村未來將轉為合宜住宅,非社會住宅,且建造在國民住宅用地上,不影響綠地。
  • 表示高雄新市鎮第二期尚未啟動,但有規劃,因財務問題執行時程未定,但會加速進行。
  • 說明台北市新成屋平均 1 坪約 70 萬元,不合宜,但浮洲合宜住宅 1 坪 19 萬元已屬低價。
  • 承諾租屋服務平台基本目標為 1,000 戶,並將努力超越目標,經費已匡列 1 億 2,000 萬元。
  • 說明苗栗縣生活圈道路排名靠前,但會檢討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的公平性,並將檢討五都道路補助過多問題。

蕭輔導 司長 地政司

  • 說明金門、馬祖領海基線未公布是因兩岸敏感問題,但有禁止水域、限制水域規範,不影響治權。
  • 表示釣魚台領海基線於民國 88 年已公布,任何國家公布其領海基線,不影響釣魚台屬中華民國領土的主權立場。
  • 說明土地徵收將以市價補償,由各地價評議委員會依查估辦法評定宗地價,相關辦法已發布。
  • 澄清國有財產局標售土地有其查估方式,與徵收市價評估不同,但會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參考。

龔昶仁 總隊長 空中勤務總隊

  • 說明 15 架黑鷹直升機將於 104 年第一梯次接收 4 架,UH-1H 妥善率約 62%。
  • 表示 UH-1H 性能提升案因價格問題未談妥,但已提出 6 億 6,000 萬元效能提升案,用於陸域救災救難。
  • 澄清 UH-1H 屬單發動機,不能做越海飛行,主要用於陸域救災救難。

簡慧娟 司長 社會司

  • 說明低收入戶資格認定需考量動產、不動產及平均每人所得,並表示因土地公告現值調漲導致資格喪失者, 102 年度仍可保有資格。
  • 表示將於 9 月底公告相關辦法,以保障低收入戶權益。

王卓鈞 署長 警政署

  • 說明廣西南寧假投資真吸金案件,刑事警察局已與中國大陸公安廳合作辦案,並將加強宣導。
  • 表示「警察機關轄區遭查獲兒少毒品案件行政懲處基準表」已於 6 月 19 日訂定,但目前尚未有達到懲處程度的案件。
  • 說明警察加給問題,因牽涉財源與其他縣市員警公平性,行政院已退回警政署研議,目前仍在通盤考量中。
  • 澄清超勤加班費基層員警難以報到,是實際困境,將持續研議解決方案。

林德華 局長 刑事警察局

  • 說明廣西南寧吸金案已成功偵辦 2 件,並持續與大陸公安部合作,將加強宣導。
  • 表示「警察機關轄區遭查獲毒品案件行政懲處規定標準表」於 95 年修訂,每年有統計懲處數據,但多為申誡,記過 2 次者較少。
  • 說明獎懲權限下放至各縣市警察局,警政署主要負責大過以上處分。

張秀鴛 局長 兒童局

  • 說明 0 到 2 歲公立托育中心屬內政部主管,承諾將優先補助岡山區公立托育中心。
  • 表示公托中心課程原則上不會停掉,若有特定案例將會處理。

沈金祥 主任 資訊中心

  • 說明自然人憑證已發放 300 萬張,使用率 82%,使用人次達 1 億 3,700 萬,有 1,600 多項功能。
  • 解釋自然人憑證成本較高是因公開金鑰機制,且金鑰長度提升,將於年底招標時重新檢討費用。
  • 承認有民眾過世 28 年仍收到身障通知的個案,表示戶政與社政公文連繫確有缺口,將檢討改進。

相關後續

  • 內政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建請內政部連繫交通部、法務部等部會,於 1 個月內提出恰如其分反映酒駕刑度的修法內容,並儘速推動立法。
  • 內政部承諾將要求曾次長親自出席紅十字會會議,並將於 2 週內向本委員會提出紅十字會違法問題的檢討報告。
  • 內政部承諾將全面檢討身心障礙機構寢室、衛浴設備比例等法規,並在最短時間內修法與宣導。
  • 內政部表示將主動了解美麗灣開發案,並督導、協助台東縣政府處理,若法院判定該拆除,將支持拆除。
  • 內政部承諾將加速推動濕地法、國土計畫法與行政區劃法,並積極向行政院反映儘速送審。
  • 內政部承諾將檢討警察加給問題,並與行政院商量,加速解決基層員警調動與待遇問題。
  • 內政部承諾將重新檢視外配照顧輔導基金執行率,並優化基金使用,以及推動租屋服務平台,目標服務 1,000 戶。

原始資料

公報
1015402
卷/期/冊
101/54/2
發布日期
2012-10-1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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