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陸委會與海基會業務:聚焦兩岸政策、官員資歷與薪資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0-0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聽取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務報告與質詢,隨後邀請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及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兩岸政策推動、陸生納健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以及兩位新任官員的資歷、專業度與海基會董事長薪資合理性等議題。多項委員提案經討論後,部分交付相關部會調查,部分則因異議未通過。
討論事項一
報告事項一至十六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處理多項行政院各部會函送的法規修正案及組織法草案備查,以及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 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十六案,准予備查。
討論事項二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博雅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另就2012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違規及選務違常事件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中央選舉委員會就其業務概況及2012年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的違規與選務違常事件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張博雅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與說明業務概況及選舉事件處理情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報告大陸政策推動情形,並提出陸生納健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及經貿文教交流三項優先政策。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報告兩會協商、交流與服務工作績效,特別是「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簽署成果。
- 會議主要討論新任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與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的資歷與專業度、海基會董事長薪資合理性、陸生納入健保的公平性與財政影響、兩岸經貿交流成效與失衡、以及兩岸談判籌碼運用和人權議題的關注。
相關爭議
-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的專業性爭議:委員質疑其對大陸事務及中共高層人士的熟悉度,批評其僅為總統「傳聲筒」而缺乏獨立判斷與專業知識。
- 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薪資爭議:委員質疑其月薪可能高達30萬元,且薪資調整係為其「量身訂做」,不符社會觀感與財團法人薪資規範,要求陸委會不予核定。
- 陸生納入健保的公平性與談判籌碼運用:王郁琦主委主張基於人道關懷推動陸生納健保,但委員質疑此舉應作為兩岸談判籌碼,與台商權益保障議題包裹處理,避免無條件奉送。
- 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與人權關注:委員質疑中國人權狀況,要求陸委會與海基會應在公開場合對中國人權表達關切,而非僅限於經濟利益。
- ECFA成效與兩岸經貿失衡:委員質疑ECFA並未有效提升台灣經濟,反而造成兩岸資金流向嚴重失衡(台商赴陸投資遠高於中資來台),並指出台灣產品在中國市佔率下降。
- 金門大橋工程與中資實質承攬爭議:委員質疑金門大橋工程雖由台灣廠商得標,但實質上轉包給中國國營企業「中鐵集團」,並有中國人員操作機具,違反中資不得承包工程的承諾。
- 兩岸交流與談判籌碼運用:委員批評政府在兩岸談判中,將陸生健保等議題單獨開放,導致台灣在爭取台商權益保障(如律師在場權、家屬探視權)時缺乏議價籌碼,形同「賠本生意」。
立法委員發言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王郁琦對中國民間社會力及人權議題了解不足,並要求其關心此面向。
- 質疑林中森擔任海基會董事長職位,並詢問其對薪資議題的立場。
- 要求王郁琦檢視中國對台軍事威脅,包括解放軍人數、軍區劃分及飛彈數量。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質疑王郁琦對大陸事務的熟悉度,並關心中共十八大後兩岸關係發展與民進黨謝長廷訪陸的影響。
- 建議陸委會應特別重視兩岸人民健康與環保議題,如三聚氰胺、中藥農藥殘留及海洋漂流垃圾等。
- 質疑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薪資調整的合理性,並肯定其在法政專業上的能力。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考驗王郁琦對大陸網路用語及「東海和平倡議」核心內容的了解,並質疑其對大陸事務的了解程度。
- 詢問王郁琦對謝長廷訪陸是否代表民進黨兩岸政策有變化,以及朝野共識的可能性。
- 質疑林中森薪資問題,並詢問海基會董事長未來是否會成為常態性到立法院備詢的慣例。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王郁琦擔任陸委會主委是否會導致總統失去戰略縱深,成為總統的「鏡中人」。
- 考驗王郁琦及林中森對中國「十二五計畫」、「重慶模式」、「浙江模式」等重大政策的了解。
- 強調兩岸關係已進入「深水區」,新任官員責任重大,需具備更大的智慧與心理準備。
- 質疑海基會前董事長江丙坤擔任名譽董事長議題的適當性,以及林中森薪資問題。
- 批評蘇貞昌主席將兩岸關係比喻為挪威與瑞典,認為此比喻有高風險且不恰當。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肯定王郁琦能力,但質疑其對大陸事務的了解,並考驗其對大陸網路用語的認知。
- 質疑王郁琦是否僅為總統的「分身」,其角色是否被限縮為政策執行者而非規劃者。
- 肯定林中森勤勞務實的形象,並詢問其擔任海基會董事長後與前任江丙坤的不同之處及首要目標。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王郁琦對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及中國人權狀況的了解,並要求其承諾在公開場合對中國人權表達關切。
- 批評海基會與陸委會前任官員在與中國會談時,未曾公開對中國人權問題表達關切,認為人權議題不應僅限於閉門談話。
- 主張政府應將陸生健保等議題作為兩岸談判籌碼,與台商權益保障議題包裹談判,避免無條件奉送。
- 要求政府不應阻擋達賴喇嘛來台,並質疑陸委會對此議題的立場。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王郁琦擔任陸委會主委是因為他是馬總統的「分身」,而非因其專業能力,並強調政務官應有獨立職權。
- 考驗王郁琦對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的背景及中資參與政府採購規定的了解,並批評其專業不足。
- 質疑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薪資調整的合理性,認為不應為個人「自肥」而修改章程,並建議維持無給職傳統。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批評王郁琦對中國高官認識不足,且對台灣與中國的經濟數據(GDP、失業率、CPI、基本工資)掌握度低。
- 質疑ECFA成效不彰,指出中資來台投資金額過低、台商赴陸投資金額創新高,導致兩岸資金流向嚴重失衡。
- 批評馬政府在ECFA簽署後,台灣產品在中國市佔率下降、出口年增率減少,要求陸委會檢討政策,而非一味「自吹自擂」。
- 呼籲王郁琦應扮演協調角色,了解台灣經濟狀況與民意,而非僅執行馬總統的政策,避免成為「蛔蟲」或「白手套」。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肯定兩岸在災難互助、教育互助等方面的「心手相連」交流成果。
- 肯定馬總統在釣魚台議題上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主張共同擱置爭議、開發資源,並支持兩岸在釣魚台議題上「能做不能說」的分進合擊策略。
- 認為ECFA的簽訂是拋棄國際形勢,讓兩岸人民決定經貿關係,並期待陸委會在王郁琦任內能大力鬆綁經貿法規。
- 建議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應加倍努力,利用其行政歷練優勢,暢通跨部會協調,以提升兩岸經貿關係。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肯定王郁琦具備魅力與想法,但建議其加強對人的認識及經濟問題的研究。
- 以「調酒」比喻兩岸關係,期待王郁琦能將不同意見調和,創造「粉紅色」(柔和溫和)、「黃色」(陽光希望)、「白色」(從頭開始)的局面。
- 指出謝長廷訪陸顯示民進黨對中國政策的轉變,從談主權轉向談經濟,認為這是化解「賣台」與「鎖國」對峙的契機。
- 強調陸委會應以民意為依歸,並建議王郁琦在不妥當情形下應「動一動」,讓總統「肚子痛一痛」,融合問題。
- 建議政府在兩岸人權議題上應務實,主要確保台灣人在大陸的人權,而非過度干預中國內政。
- 詢問陸委會是否會在任內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及軍事互信協定,並呼籲對岸撤除對台飛彈。
- 肯定林中森的勤勞務實與溝通能力,認為其可勝任海基會董事長,並支持其領取合理薪資,以激勵為台灣人民及台商做事。
- 強調兩岸經貿合作應協助台商解決在大陸面臨的困難,特別是中國以國家資本資助企業競爭的問題,並呼籲大陸當局不應將合作視為統戰。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認為謝長廷訪陸是民進黨內部的「破冰之旅」,開啟「蘇修路線」,並突破蔡英文任內無法做到的事,樂見在野黨以宏觀心情前往大陸交流。
- 肯定王郁琦將陸生納入健保及核發陸配身分證列為優先推動重點,認為此舉基於人道、人權與公平,並呼籲民進黨委員以非意識形態方式支持修法。
- 肯定林中森謙卑務實,並認為其豐富的行政歷練是擔任海基會董事長的優勢,尤其在處理兩岸談判中涉及各部會業務的鉅細靡遺問題。
- 建議海基會董事長職務應制度化為專職專業並領取合理全薪,薪資級距可參考秘書長標準(約25萬元),並強調不應以民粹角度看待。
- 建議海基會應建立同仁在政府各公職間轉換的歷練與升遷管道,提升其光榮感與專業能量,以實現「門打開阮顧厝」的政策目標。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林中森擔任海基會董事長係為「量身訂做」且薪資不合理,並要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對此表態,避免薪資高於陸委會主委。
- 批評王郁琦對中國高官不熟悉、對經濟數據掌握度低,質疑其擔任陸委會主委的能力與能耐,認為其僅為「讀稿機」或「馬英九的傳聲筒」。
- 質疑中共十八大後對台政策可能不會有大幅變化,但中國對台灣「只談經濟不談政治」的不滿日益加劇,要求王郁琦堅守立場。
- 指出台商在大陸面臨三成倒閉、三成苦撐的窘境,批評政府對ECFA成效的說法,並要求陸委會積極協助台商回流,而非推卸責任。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肯定王郁琦擔任陸委會主委是馬政府在國安戰略上的「布局」,並建議其應有自信,釐清角色與工作目標。
- 樂觀其成謝長廷訪陸,認為此舉值得肯定,並建議陸委會主動與各方接觸,聽取多方意見。
- 支持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籍配偶,以促進社會祥和。
- 建議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應多聽取台商意見,分區座談,了解其在大陸遭遇的困難及回台投資的需求,並整合跨部會資源協助解決土地等問題。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薪資問題,認為其薪資不應高於陸委會主委,並強調其對兩岸事務缺乏特殊專長。
- 質疑金門大橋工程實質由中國國營事業「中鐵集團」承攬,並有中國人員操作機具,違反陸委會承諾中資不得承包工程的原則,要求陸委會一週內提出書面調查報告。
- 批評政府在兩岸談判中無條件奉送籌碼(如陸生健保單獨開放),導致台灣在爭取台商權益時缺乏議價空間,要求將所有相關修法與政策決策包裹拿到江陳會談判。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質疑王郁琦擔任陸委會主委的專業能力不足,認為其應扮演「民意感應器」與「傳動軸」角色,而非僅傳達總統意見。
- 要求王郁琦提出具體辦法解決兩岸經貿失衡(中資來台投資過低)及不公平貿易問題(如電玩、線上遊戲審批、航空中轉限制、郵輪不準中轉等)。
- 批評王郁琦對兩岸事務的專業知識、嫻熟度及行政歷練不足,擔心其無法勝任兩岸經貿談判已進入「深水區」的挑戰。
- 對林中森擔任海基會董事長表示不滿,認為其薪資應採「月退俸就好,不拿董事長薪水」的方式,並質疑其對兩岸經貿談判經驗不足。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王郁琦對大陸事務的熟悉度,並提醒其應深入了解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提出的「四個不變」對台政策。
- 認為陸委會主委不應僅是忠實傳達政府立場,而應有自己的施政風格與能力協商各部會,擔任「伯樂」角色。
- 質疑林中森對兩岸事務的涉獵不足,要求其在任內建立董事長及一定親等親屬不得在大陸有商業利益的制度,以避免利益迴避爭議。
- 提醒海基會應遵守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負責人薪資不得高過部長的規定。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肯定王郁琦與林中森的組合,認為兩位雖為新手但工作上是老手,且有優秀團隊輔助,可圓滿達成國人期望。
- 建議王郁琦陸委會主委的角色應兼具「煞車皮」與「加油站」功能,靈活運用技巧,為國人爭取最大利益。
- 呼籲政府善用中共十八大、美國總統大選、日本政黨動盪等「變中之機」,創造對我有利的機會。
- 強調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應「先經後政」,但「先經不是不政」,建議政府應有計畫、有準備地應對對岸的「一條鞭式」策略,加強整備工作。
- 建議陸委會與海基會應將備役將校等有能力者納入編組,參與未來兩岸談判,以累積經驗並掌握對岸動態,避免談判時「信手拈來、不設防」。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王郁琦擔任陸委會主委的專業與經歷不足,認為其缺乏兩岸問題專家應具備的知識,僅為「馬英九的專家」。
- 考驗王郁琦對中國省份、直轄市、自治區數量、首次兩岸協議(金門協議)、江八點、胡六點等基本知識的掌握。
- 質疑王郁琦作為「馬學權威」與「分身」,是否會在馬英九剩餘任期內推動兩岸結束敵對狀態及簽署和平協議。
- 質疑林中森的專業背景主要在地政與內政,對兩岸事務涉獵不足,擔心其在面對複雜的兩岸談判時會「誤闖地雷區」。
- 要求王郁琦針對台灣籍人士擔任大陸黨公職身分者,應明確提出懲處時間表,並加速證據調查,避免「無法可管、無法可罰」。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肯定馬總統任命青年才俊擔任陸委會主委,認為年紀不是問題,有能力者即可勝任,並期許王郁琦把握機會表現。
- 針對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與王郁琦擔任陸委會主委的人事布局,認為這是馬政府的國安戰略考量,不存在「親美遠中」或「重美輕中」的問題。
- 建議陸委會應細緻、精準掌握中共十八大後新領導團隊的人事變化,並以集體力量預做準備,因應未來兩岸互動的艱困挑戰。
- 提醒陸委會關注兩岸通婚衍生出的家庭及監護權爭議,特別是孩子被帶回大陸後求助無門的問題,建議建立機制關懷。
- 肯定林中森的豐富行政資歷、跨部會協調能力及溝通誠意,認為其可勝任海基會董事長,並期待其在任內穩定兩岸關係,創造互利雙贏。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林中森擔任海基會董事長職務的任命,認為其處事圓融、效忠主官,但對其是否能為國家利益發聲存疑。
- 質疑陸委會對中國台商倒閉及掙扎狀況的掌握度不足,要求提供更精確的地區與產業資訊,並批評政府對台商回流缺乏有效政策。
- 批評政府對中國觀光客來台政策,導致肇事率、死亡率高,破壞台灣觀光品質,且消費利益七成歸中國,要求調整為重品質、重安全而非重數量。
- 勉勵王郁琦應利用與馬總統的良好關係,展現台灣原則與guts,讓中國重新評估台灣,而非一味執行馬意政策。
- 呼籲王郁琦應好好用功,具備系統性知識,少應酬,謀定而後動,以應對台灣當前的茫然與無力感。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陸委會主任委員
- 承諾會精準執行馬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不統、不獨、不武」的兩岸政策,並謙卑向專家學習,全力以赴。
- 將陸生納入健保、全面檢討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持續拓展兩岸經貿文教交流列為優先推動的三項政策。
- 表示對中共十八大後兩岸關係發展將持續密切關注,初步判斷仍將維持既有對台路線。
- 肯定謝長廷訪陸,認為其「憲法一中」概念與馬政府兩岸思維接近,樂觀其成朝野與大陸多交流,以中華民國憲法為最大公約數。
- 解釋陸委會是大陸政策的制定與規劃機關,同時監督海基會協商交流,並強調陸委會是政府的「煞車皮」,需精準判斷踩放時機。
- 說明陸委會將推動經貿法規鬆綁,以改善中資來台投資不平衡現況,但強調個案審查仍會嚴格把關國家安全與經濟壟斷性。
- 承認對中國高層人士照片辨識能力不足,但表示已對其背景及業務有所研究,並將加強學習。
- 表示對中國大陸的人權發展仍有很大改進空間,並承諾將以最適當方式表達關切,但未明確承諾公開場合宣示。
- 對於金門大橋中資參與爭議,承諾會後會同交通部、工程會儘速調查並提出報告。
- 重申和平協議目前不具急迫性,不是政府優先推動項目,並呼籲對岸撤除對台飛彈。
林中森 海基會董事長
- 表示海基會將依循政府政策,秉持「穩健協商,積極交流,優質服務」原則,持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 說明第八次「江陳會談」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並發表「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有助於保障台商權益與提升通關效率。
- 承諾將持續推進ECFA後續協商,優先處理服務貿易、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等攸關民眾福祉議題,並積極推動兩岸空氣品質與地震監測合作。
- 表示將擴大兩會交流面向,透過參訪團、關懷台商活動等促進相互了解,並精進文教、台商及法律服務,強化急難協助機制。
- 回應薪資問題,表示前董事長江丙坤為建立制度化,將董事長職務改為「得為有給職」,本人尊重國家體制,薪資將由陸委會核定,並強調個人「不計較」薪水,但需有收入以維持生活。
- 承諾將虛心接受國會監督,並尊重立法院慣例,願意出席備詢。
- 坦承過去因職務關係未能頻繁赴大陸,但未來將積極走訪大陸,向各界請益,補強對大陸實際人脈與台商狀況的了解。
- 強調將運用畢生行政歷練及溝通協調技巧,整合跨部會資源,以「同理心、相互包容」累積兩岸善意與互信,解決兩岸問題,特別是台商所遭遇的困難。
高孔廉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 說明海基會秘書長薪水是經陸委會核定,級距約19萬至23萬元,本人因資歷較久領取23萬元。
- 澄清副董事長職位沒有薪水,薪水是秘書長職務所有。
李麗珍 陸委會經濟處處長
- 說明對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有諸多限制,不希望其炒作,並與內政部討論防範「假陸資」措施。
- 澄清金門大橋工程並非由陸資企業直接參與公共建設,而是台灣廠商得標後向大陸租賃機具,並由大陸技術人員操作,主要考量成本。
- 表示若委員提供金門大橋實質轉包給中國國營事業的事證,陸委會將交由相關單位查證。
吳美紅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中關於大陸人民政治庇護的規定,將比照內政部制定的《難民法》草案,對象不同但機制相同。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陸委會、海基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黃文玲、李俊俋、陳其邁、姚文智、段宜康提出之臨時提案一(關於海基會談判人員利益迴避調查案)不通過。
- 委員陳其邁、李俊俋、黃文玲、姚文智、段宜康提出之臨時提案二(關於海基會董事長薪資修正案)不通過。
- 委員陳其邁、段宜康、葉宜津、李俊俋、姚文智提出之臨時提案三(關於金門大橋工程中資實質承攬調查案)修正通過,要求陸委會會同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週內提出書面調查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5702
- 卷/期/冊
- 101/57/2
- 發布日期
- 2012-10-2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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