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外交部與退輔會業務報告:聚焦榮電虧損、外交預算與釣魚台爭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0-04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外交部業務報告。會議重點包括榮電公司鉅額虧損導致員工權益受損、天然氣公司收費標準檢討、護理人力短缺改善,以及外交部預算創新低、駐日代表召回與再赴任的時機與理由、釣魚台主權爭議、台美關係及TIFA復談、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策略,以及駐外館舍自有化等議題。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並要求外交部就特定爭議事件進行調查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內容,特別針對釣魚台主權相關臨時提案的文字修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針對臨時提案第三案「亦應連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強烈表達釣魚台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而非中國及日本兩國之領土。」修正為「亦應連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強烈表達釣魚台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日本兩國之領土。」後,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退輔會轉投資之榮電公司鉅額虧損,導致基層員工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積欠,引發勞工權益保障問題。
- 審視退輔會所屬天然氣公司之獨占地位、收費標準及利潤,探討基本費用取消與降價的可能性。
- 討論護士人力短缺問題,檢討工時過長與薪資過低對護理人員服務意願及醫院品質的影響。
- 檢討退輔會附屬機構龍崎火藥工廠改設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之規劃,因地方民意反對而需暫緩。
相關爭議
- 榮電公司虧損與退輔會責任:立委認為退輔會作為最大股東應負連帶責任,並動用安置基金支應員工資遣費及退休金;榮電公司董事會已申請破產,但未能積極處理員工權益。
- 天然氣收費標準:立委質疑天然氣公司作為獨占事業獲利豐厚,基本費用無存在理由,且收費標準過高,應立即取消基本費並降價。
- 龍崎火藥工廠改設廢棄物處理中心:地方里民大會決議反對設置,且行政院長曾提示未獲民意共識前應暫緩,但方案仍存在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建請行政院責成退輔會協調榮電公司其餘股東,運用相關基金或財源撥款支付員工的資遣費及退休金。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認為榮電公司應檢討員工權益相關支出,退輔會應會同動用「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支應。
- 建議退輔會協調榮電員工轉介至其他轉投資公司任職,以保障工作權。
- 提案要求退輔會檢討龍崎火藥工廠改設南區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方案,不得在有共識前設置。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負起股東之責,動用「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支付榮電員工退休金及資遣費。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應立即取消天然氣基本費用並確實落實。
- 提案應立即檢討天然氣收費標準並儘速降價。
- 提案要求退輔會及相關單位應立即改善護士薪資工時問題,以維護醫院服務之人力與品質。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即席答復。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退輔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林鴻池、張嘉郡、李俊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9案,內容涵蓋榮電公司員工權益、天然氣收費標準檢討、護士人力改善及龍崎火藥工廠廢棄物處理中心規劃等。
討論事項三
外交部部長林永樂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外交部業務報告主要闡述當前國際情勢、我國「活路外交」戰略與成果,以及未來外交展望與努力方向。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外交部預算、駐外人事安排、釣魚台主權爭議處理、台美關係進展(免簽、TIFA)、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策略,以及駐外館舍管理等重要外交議題。
相關爭議
- 外交部預算創歷史新低:陳亭妃委員質疑外交部預算創14年來新低,林部長卻表示接受,認為其失職。
- 駐日代表沈斯淳召回與再赴任:委員質疑沈斯淳代表回國抗議後又「偷偷摸摸」返回日本,外交部未充分說明其再赴任的理由與時機,影響國家尊嚴。
- 釣魚台主權爭議與對美日關係:委員擔憂政府處理釣魚台問題的論述與作為被國際誤解為「聯中保釣」,影響與美日關係;質疑外交部宣示主權力道不足。
- 金溥聰駐美代表任命:委員質疑金溥聰在未完成內部任命程序前即公開評論外交事務,其身分與權力凌駕外交部長,可能影響外交體制與專業性。
- 賴幸媛駐WTO大使任命:委員質疑賴幸媛過去在WTO入會報告中刪除主權意涵文字,且未將ECFA通報WTO,損及國家主權,要求調查並暫緩其就任。
- TIFA談判與美豬進口:委員擔憂台美TIFA復談可能再次以開放含瘦肉精美豬為交換條件,要求部長保證捍衛國人健康與豬農利益。
- 新加坡國慶酒會國歌爭議:委員質疑駐新加坡代表處在自行租用的室內場地舉辦國慶酒會,卻不敢唱國歌,認為此舉有辱國格,要求外交部嚴正交涉。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預算創歷史新低,部長卻表示接受,認為其失職不適任。
- 質疑駐日代表沈斯淳回國後又「偷偷摸摸」返回日本,未向台灣人民說明其回日理由,認為外交部作為懦弱。
- 要求外交部協助調查越南船難事件,確認有無疏失,並對家屬展現外交態度。
- 質疑國防工業會議美方官員缺席,是因美方誤解台灣「聯中保釣」態度,要求外交部積極解釋。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團隊人事安排是「近親繁殖」、「鏡子裡找人」,擔憂外交專業受政治影響。
- 要求外交部就沈斯淳代表回日一事召開記者會,發布完整新聞稿,慎重處理以維護國家尊嚴。
- 提醒國際社會對台灣處理釣魚台問題的觀察,認為台灣論述可能被誤解為「與中國立場一致」,要求外交部積極澄清並調整論述,避免援引明清法統論述,應著重漁權保障。
- 質疑林部長在業務報告中未提加入聯合國策略,並詢問其對「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立場是否改變。
- 建議外交部積極面對歐盟對台灣經貿關係中關稅與非關稅障礙的批評,並忠實反映,以利拓展台歐盟FTA/ECA談判進度。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林部長對外交工作現階段的挑戰感受與駐外單位不同,認為駐外單位面臨中國打壓日益困難。
- 質疑美國免簽是「拿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幸福去換來的」,並非光榮之事。
- 質疑駐外代表(如金溥聰)未完成任命程序即公開評論外交事務,外交部無法管轄。
- 要求外交部徹查賴幸媛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時,擅自修改WTO入會報告中帶有主權意涵文字的事件,並在調查報告完成前暫緩其接任駐WTO代表。
- 質疑ECFA遲未通報WTO,恐被默認為「一中架構下的國內協議」,損害台灣主權地位。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反駁邱議瑩委員對賴幸媛「喪權辱國」的指控,指出當時民進黨執政,應追究當時總統、行政院長及國安會秘書長責任。
- 讚揚馬英九政府外交政策成績達85分,認為其四年多來邦交國未斷交,且成功加入WHA、獲得免簽,反駁「外交休兵失敗論」。
- 讚揚外交部在釣魚台事件中有為有守,召回駐外使節是稀鬆平常之事,海巡署護漁也比中共積極。
- 肯定台美之間「外交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談判進展順利,將大幅提升駐美人員保障。
- 強調外交、國防應超越政黨,團結一致維護國家利益。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華府外電報導美國在通知台灣免簽前已先知會中國,認為此舉矮化台灣主權,要求部長以烏紗帽保證美國未曾知會中國。
- 質疑美國眾議院通過支持台灣加入ICAO是在中國同意之下,擔憂台灣主體性被拿掉。
- 引述林部長2007年文章「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的重要意涵」,質疑其換了位子換了腦袋,變成「政治變色龍」或「出賣靈魂」。
- 要求林部長保證台美TIFA復談絕不會以開放含瘦肉精美國豬肉為條件,並以烏紗帽捍衛台灣豬農利益與國人健康。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肯定林部長36年外交經驗,希望其堅持立場,不畏閒言閒語,以國家利益為重。
- 強調國會應團結,共同努力,才能在國際上有勝算。
- 肯定活路外交是當前最佳外交方式,免簽是其具體成果,展現台美互信與合作。
- 要求外交部積極介入兩起旅遊意外及幻象機殉職事件,協助調查並提供協助。
- 建議外交部與國防部協調,了解南海周邊島嶼被他國佔領情況,轉守為攻,強而有力表達主權。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肯定林部長資歷與經驗,期望其在領導下能有更大外交突破和發展。
- 要求外交部具體說明駐日代表沈斯淳回日本的主要任務,不應僅限於國慶酒會,應明確表達台日後續努力方向與目標。
- 擔憂免簽後,駐台代表處因簽證業務減少而裁撤,影響其他層面溝通,要求外交部確保不影響其他業務。
- 質疑外交部對國慶邀請友邦元首的評估方式,認為不應因對方選舉而未發邀請函,應維持基本禮貌。
- 指出外交部對美國軍力移防帛琉的訊息掌握過慢,要求加強外交情資蒐集。
- 要求部長調查劉姍姍事件是否僅發生在美國,並了解其他駐外單位有無類似現象,避免醜聞影響國際形象。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及北美司在爭取美國免簽上的努力,認為這是台灣人民多年努力的成果,與美牛進口無關。
- 建議外交部加強護照管理與國境安全,並與美方在防恐資訊上加強溝通,將邀請洛杉磯防恐專家來台演講。
- 鼓勵外交部繼續推動駐外館舍自有化,以節省租金並保值,並設定每年增加1至2個自有館舍的目標。
- 建議外交部研議在哥斯大黎加設立辦事處,以服務當地眾多僑胞,並縮短行動領務頻率。
- 要求外交部了解駐英國代表沈呂巡與僑委會派駐代表溝通不良問題,確保僑務工作不受影響。
- 澄清台灣不會支持中共在釣魚台問題的立場,強調「兄弟爬山,各自努力」,避免外界誤解為「聯合保釣」。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恭喜林部長上任,並預期其未來將循例擔任總統府秘書長。
- 強調維護台灣國家主權和安全是外交工作最重要的原則,應持續延續,不應因總統更迭而改變。
- 肯定美國AIT處長公開表示台灣是該區域重要的經濟與安全夥伴,對台灣是強心針。
- 肯定獲得美國免簽是台灣人民多年努力的成果,不分黨派,展現台灣高水準。
- 建議外交部加強與歐盟在經貿、科技、文教等全面性合作,並推動台灣與盧森堡間的Open Sky政策,增加台灣與歐洲的航班。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對美國國防部長潘尼達訪日、中行程是否事前知會或事後簡報不清楚,認為是外交部失職或被邊緣化。
- 強調釣魚台議題涉及美日安保條約,台灣應積極利用此機會彰顯重要性,維護國家利益。
- 質疑外交部發言人關於釣魚台主權爭議的發言可能造成誤解,要求外交部謹慎處理,避免影響台日關係。
- 詢問林部長和金溥聰駐美代表是否有馬總統指示,要在APEC促成馬總統與習近平會面,或簽署和平協議,部長表示目前沒有此指示或目標。
- 建議外交部加強與緬甸關係,並以此擴大與東協關係,要求提供書面資料說明推動策略。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在釣魚台事件上堅持國家主權的強硬發言,認為應該給予支持。
- 替前駐新加坡代表史亞平抱不平,認為其在新加坡工作成效良好,考評特優,媒體報導多為不實,應還其公道。
- 質疑新加坡因台灣在國慶酒會唱國歌而表示不滿,認為此舉有辱國格,要求外交部嚴正抗議。
- 要求外交部保證今年雙十國慶在新加坡的酒會能掛國旗、唱國歌,否則不排除提案要求國防部拒絕星光部隊來台受訓。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亞太司對台日漁權談判的溝通管道暢通與日本高度誠意說法,與漁業署內部評估的悲觀態度不符。
- 指出過去16次台日漁權談判幾乎無實質成果,質疑第17次談判能否解決漁民進入釣魚台爭議海域捕魚問題。
- 批評亞太司官員對過去台日漁權談判內容、漁船被扣押數量等基本資訊一問三不知,顯示其專業不足,無法讓漁民放心。
- 強調東海漁權爭議源於主權爭議及經濟海域重疊,並非單純作業管理議題,外交部應深入了解。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建議外交部調整心態,將老百姓切身利益(如經貿成長、旅遊人數)放在首位,作為駐外人員考核的明確指標,每年成長未達5%即應換人。
- 建議外交部趁歐洲經濟不景氣、美國房價下跌之際,積極推動駐外館舍自有化,一次性支付頭期款,將自有率提高至50%以上,以節省租金並保值。
- 肯定林部長謙虛、實在、冷靜與果斷的外交官優點,期望其有具體作為。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恭喜林部長回任外交部長,肯定其沉穩務實,並讚揚美國免簽是外交部有感的作為。
- 詢問林部長未來任內最想積極推動的有感外交施政,部長回應將聚焦經貿合作(TIFA、ECA、ASTEP、紐西蘭FTA)、度假打工、急難救助、青年大使等。
- 提醒外交部應迅速公布免簽後可能引發的簽證使用問題,並透過多重管道宣導,提供便民協助。
- 擔憂免簽後非邦交國駐台辦公室可能因簽證業務減少而裁撤,影響其他方面交往,建議外交部藉機開拓其他合作關係。
- 質疑美國AIT處長對台灣8年內加入TPP言之過早的說法,認為台灣應積極創造條件並爭取,而非被動配合美方議程。
- 建議外交部應要求美方尊重台灣在TIFA談判上的意見,不應完全由美方主導議程。
- 建議外交部在釣魚台主權問題上加強對美溝通,化被動為主動,強化國際文宣,避免台灣聲音被忽略。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引述林部長2007年文章「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的重要意涵」,質疑其擔任部長後對此立場是否改變,認為其立場已改變。
- 建議林部長應將外交戰略調整為「親美、友日、拉歐」,提升台灣與歐盟的關係與能見度,甚至可思考申請加入歐盟。
- 建議外交部對外館進行績效管理,檢討績效不彰者並考慮裁撤或整併,同時評估有潛力的新設館處,如巴爾幹半島國家。
- 質疑「東海和平倡議」在國際社會上未受重視,尤其爭端國(中、日、美)缺乏興趣,認為外交部宣示主權的力道不足,應召開國際記者會強化宣示。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肯定「東海和平倡議」的正面價值,並提供諾貝爾獎得主大江健三郎發動連署支持的資訊,建議外交部多多宣導。
- 建議外交部駐紐約聯工小組蒐集中國大陸與日本代表在聯合國中關於釣魚台辯論的所有證據,作為法理論證參考。
- 建議外交部利用台灣與太平洋島國的邦交關係及南島語系文化鏈結,透過「小島國聯盟」等平台,以軟性方式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
- 建議外交部、原民會、文化部合作,推動竹船比賽等原住民文化活動,串連島國概念,增加台灣外交空間。
- 建議外交部爭取在台灣召開APEC「海洋工作組」會議,以符合「海洋興國」理念,並有助於未來海洋部發展。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對美國2艘航空母艦在東海、南海地區最新位置等情報掌握不足,認為外交部是「局外人」,不夠重視敏感情勢。
- 擔憂美國內部討論是否放棄台灣,以及台灣政府的無能、昏庸、顢頇,讓國人生活在恐懼中。
- 質疑新任駐美代表金溥聰的權力可能凌駕外交部長,影響外交專業體制。
- 質疑外交部對台商轉進東南亞(印尼、菲律賓、越南)的最新情勢掌握不足,缺乏機動性、深入性、具體性及展望性,認為外交形同癱瘓。
- 批評外交部官員一問三不知,強辯且不接受批評,是對人民不負責。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肯定林部長經驗豐富,並詢問活路外交的目標及現階段台灣外交應加強的重點,部長回應聚焦經貿合作。
- 特別關切歐盟免簽後,馬其頓等國給予免簽的實質幫助,建議將巴爾幹半島視為新市場。
- 詢問美國免簽90天觀光商務的「但書」或「檢視」機制,要求外交部明確說明期限與決定權歸屬。
- 建議外交部應廣為宣導美國免簽的具體內容及行政作業程序,讓民眾清楚了解,避免困擾。
- 肯定將台灣農特產(如芭樂)作為外交禮物,推廣至各國,認為是很好的外交方式。
- 建議外交部積極爭取社會福利議題的國際會議(如IPSS)在台灣舉辦,廣邀無邦交國家參與,以推銷台灣,達到更好的外交效果。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林部長任內最希望推動的2項外交工作,部長回應是整體經貿推動與加強實質人民關係(度假打工、獎學金、急難救助、國際文宣)。
- 質疑外交與國安人事任命(金溥聰、袁健生、王郁琦)是否有「重美輕中」情形,部長回應美國仍是最重要國家。
- 關心台灣在太平洋島國的6個邦交國,肯定其重要性,要求外交部繼續加強與南島語系的合作,培育青年領袖。
- 詢問外交部亞太司長,未來與大洋洲群島島國可做哪些努力,司長回應包括醫療團、能力建構、再生能源計畫等。
- 提醒外交部應持續落實馬總統出訪南島六國的各項計畫,特別關注吐瓦魯等面臨海平面上升問題的邦交國,提供協助。
- 要求外交部多加重視亞太司業務,增加邀訪經費,讓當地國會議員、總理能來台交流,並感謝王金平院長對島國政要的接待。
相關人員回應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認為外交部預算雖創新低,但可接受,並強調外交部是專業團隊,秉承政府指示推動工作。
- 強調過去幾年對美、歐盟、日本關係都達高點,免簽證待遇和經濟合作是具體成果,否認外交作為懦弱。
- 否認沈斯淳代表回日本是「偷偷摸摸」,強調其回台報告已告一段落,回日是為推動漁業會談準備工作及其他重要台日關係。
- 表示駐菲律賓及越南代表處已派員協助旅遊意外家屬,並協助調查事故原因。
- 否認美方官員缺席國防工業會議是抗議台灣「聯中保釣」,強調台美高層互動互信密切,美方也澄清該會議非官方。
- 表示加入聯合國是國家長遠目標,現階段採取務實彈性方式,推動加入專業性、功能性的聯合國專門機構。
- 承認歐盟對台灣經貿關係中存在的關稅與非關稅障礙,表示將積極面對挑戰,推動台歐盟FTA或ECA。
- 否認美國在通知台灣免簽前有事前知會中國,強調美國未針對此事對中國進行磋商。
- 強調外交部會全力維護國家的尊嚴,力挺駐外代表,並承諾對新加坡國慶酒會唱國歌爭議將據理力爭,維護國格。
- 表示台日漁權談判溝通管道暢通,日本有充分意願,但強調漁業署的悲觀評估與外交部說法有差異,承諾會努力談判,但未保證第17次談判成果。
- 支持將經貿成長與旅客往來數作為駐外人員考核指標,並積極推動駐外館舍自有化,承諾會研究整體計畫。
- 回應免簽後續問題,表示將研議提供便利,並加強宣導免簽具體內容與行政程序。
- 表示台美TIFA復談準備工作持續進行,預計美國大選後啟動,但強調目前絕無以開放含瘦肉精美豬為條件。
- 表示將加強與緬甸關係,並以此擴大與東協關係,已有一些接觸與目標。
- 承諾加強與歐盟在經貿、科技、文教、觀光等全面性合作,並重視巴爾幹半島新興市場。
- 同意將台灣農特產作為外交禮物,並支持爭取社會福利議題的國際會議在台灣舉辦。
- 承諾加強與太平洋島國的關係,落實援助計畫,並重視氣候變遷對島國的影響。
- 表示外交部將持續努力,向國際發聲,爭取主要國家對台灣的了解與支持,並強調「東海和平倡議」的價值。
令狐榮達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
- 表示美方對美國防部長潘尼達訪日、中行程通常事前不一定知會,但事後一定會簡報,但目前手邊無資料,會再查證。
- 說明美國免簽是定期檢視,2年為一期,若情況有變(如護照安全、逾期居留嚴重),美方有權取消,但預期台灣不至於有此情況。
- 表示從現在到11月1日,外交部會有一系列推廣活動,包括說明會、短片宣傳、報紙廣告,並與AIT共同辦理活動,確保民眾了解相關訊息。
田中光 外交部亞太司司長
- 說明台日溝通管道暢通,交流協會曾提出漁業會談時程與議題,但因釣魚台國有化而受影響。
- 表示漁民在釣魚台附近水域作業是最大癥結,過去台日漁業談判曾有成果,如建立海巡署與水產廳通聯體制。
- 承認漁業署對漁權談判抱持悲觀態度,但強調外交部會努力談判。
- 說明台灣在太平洋島國邦交國推動六項計畫,包括醫療團、能力建構、再生能源(太陽能)等,並重視氣候變遷對島國的影響。
- 表示索羅門群島國會大廈由台灣協助興建,將於11月初落成啟用,院長將請委員帶團參加。
謝武樵 外交部國組司司長
- 表示加入聯合國是長遠目標,策略上需調整,但目標不變。
- 認為作為外交人員,應務實看待並執行政府政策。
夏季昌 外交部公眾會執行長
- 澄清媒體報導其關於台日漁業談判前提的言論是引述錯誤,將總統的「東海和平倡議」與漁權談判的時段混淆。
相關後續
- 外交部應於1個月內加強宣導赴美免簽具體內容及相關行政作業程序。
- 外交部應針對賴幸媛女士相關爭議事件進行調查,並於2週內提供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委員林鴻池、張嘉郡、潘維剛及陳其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
- 本日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星期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外交部長應於金溥聰及賴幸媛上任1個月前告知本委員會其就任日期。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5901
- 卷/期/冊
- 101/59/1
- 發布日期
- 2012-10-2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