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主計總處與審計部102年度預算:聚焦失業率、公務車汰換及潛藏債務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0-22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重點討論失業率統計、無薪假定義、公務車汰換原則、公務員出國預算、勞保與退撫基金潛藏債務及其撥補責任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對政府的經濟數據、預算編列及財政紀律提出質疑與建議。最終,部分預算提案經協商後通過刪減或凍結,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計1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處理多項「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旨在調整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財政收支劃分,特別是考量五都改制後地方政府的支出與財源分配問題。
- 討論內容涉及中央對地方財源的釋出,以及各直轄市因組織、功能調整與業務移撥所產生的相關支出核算。
相關爭議
- 中央宣稱新版財劃法將大幅釋出財源給地方,但地方政府與部分委員認為實際增幅與認知有落差,尤其扣除勞健保改由中央負擔部分後,地方淨獲配財源可能不增反減。
- 部分委員質疑行政院版草案的試算基礎與假設條件,要求財政部提供更詳細的數據與說明。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指出新版財劃法雖稱增加地方438億分配款,但若扣除勞健保改由中央負擔的618億,地方實質上是減少180億,質疑宣稱的增幅與事實不符。
- 要求財政部提供更細緻的財劃法修法前後財源試算資料。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會同主計總處及地方政府,針對五都改制後各直轄市的相關支出、中央與地方核算數額差異,以及財劃法修正前後淨獲配財源明細,於3週內提交報告。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財政部提供詳細資料,以釐清財劃法修正對地方財政的實際影響。
相關人員回應
石素梅 主計總處主計長
- 說明財政部試算增加438億分配款是基於100年度決算數估算且包含業務移撥經費,並強調已考慮勞健保改由中央負擔的同基礎比較。
- 承諾將依財委會決議,於3週內提供更詳細的相關資料。
相關後續
- 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本次會議提案條文宣讀至行政院提案刪除現行法第四條條文。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相關單位及各地方政府,針對五都改制後各直轄市的相關支出與財源分配,於3週內提交詳細資料報告至財政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計2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處理行政院及部分立法委員所提出的「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旨在檢討與調整所得稅法中關於扣除額的相關規定。
相關爭議
部分委員提出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扣除額的修正條文,但會議未深入討論具體爭議點,僅決議請財政部考量稅收增損、租稅公平及中立原則進行結構性調整與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說明其提案要旨,但文本未詳述具體內容。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應於整體考量稅收增損、租稅公平及租稅中立原則下,儘速(101年年底前)進行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扣除額其他修正條文的結構性調整與檢討,並將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就政府提案說明旨趣,但文本未詳述具體內容。
相關後續
- 「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費召集委員鴻泰補充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於101年底前,考量稅收增損、租稅公平及租稅中立原則,儘速對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扣除額條文進行結構性調整與檢討,並提交報告至財政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審計部及所屬單位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及其所屬單位10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編列情形,並就政府財政、經濟情勢及內部管理提出質詢。
- 討論議題涵蓋失業率統計與定義、公務車汰換、公務員出國預算、勞保及退撫基金潛藏債務與政府撥補責任、愛台12建設審核、政府採購弊端等。
相關爭議
- 失業率統計與「無薪假」定義:立法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將「無薪假」者不計入失業統計,認為會美化數據,無法真實反映勞動市場嚴峻性,且與國際定義不符。
- 公務車汰換原則:多位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及審計部在國家財政艱困時仍編列首長座車汰換預算,認為應撙節開支,並建議調整公務車汰換標準,納入里程數及車況評估。
- 公務員出國預算: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出國預算增加26%,有規避預算緊縮規定之嫌,認為應以身作則撙節不必要開支。
- 勞保基金潛藏債務與政府撥補:委員質疑政府對勞保基金虧損的撥補責任態度不明確,要求主計總處明確承諾政府最終責任,並擔憂政府財政恐無法負荷巨額潛藏債務。
- 公務員年終慰問金:委員質疑已領月退俸的退休軍公教人員仍領取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於理不合且製造社會對立,要求全數刪除。
- 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委員質疑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預算編列為零卻超額併入決算,規避立院審議,審計部未能有效審定形同放水。
- 主計總處預算執行效能:委員質疑主計總處對中央挹注地方專案補助監管考核不確實,且預測經濟數據失真,怠忽職責。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的失業率統計未納入「無薪假」者,認為會扭曲數據,要求調整。
- 批評主計長在國家財政艱難時仍汰換座車,社會觀感不佳,要求撙節。
- 要求審計部對「愛台12項建設」的預算編列及執行決算進行專案審查並提交報告。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勞保基金財務危機,要求主計總處和審計部提出可長可久的解決方案,並強調政府應明確宣示保證不會倒閉。
- 質疑主計總處對景氣谷底及未來經濟成長的信心,並要求解釋產業結構調整問題。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批評「無薪假」是台灣獨創,美化失業率,認為違反勞動基準法,要求廢除此名詞。
- 質疑主計總處未依財委會決議編列7.5%稅課收入用於中央政府債務還本,僅編列6%。
- 指出實質薪資倒退13年,國民生活痛苦不堪,建議刪除調查「國民幸福指數」的預算。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呼籲公務車汰換應共體時艱,主張10年以內的車輛不應更換。
- 批評政府帶頭違反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增支減收應籌措財源」的規定,要求審計部大刀闊斧執行職權。
- 建議取消奢侈稅和證所稅以提振經濟,並調整證交稅徵收機制。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要求主計總處應發揮政府耳目功能,提供科學數據證明政府「拚經濟」的成效,而非僅憑感覺。
- 強調主計總處應更活化數據,及早提供決策部門關鍵指標,避免政策承諾淪為空頭支票。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利用勞保、勞退、公務人員退撫及郵政四大基金救股市的妥當性,認為基金應以賺錢為目的,而非填補股市。
- 建議主計總處檢討公務車汰換制度,納入「使用里程數」及「機關內部評估」作為加權條件,避免浪費。
- 要求主計總處統計全國五院公務車汰換狀況,評估制度調整後可節省的預算。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出國預算增加26.8%,有「作帳」之嫌,呼籲主計總處應以身作則撙節開支。
- 關心營養午餐與課桌椅預算,建議主計總處向院長建議專案改善國中小課桌椅問題。
- 要求主計總處協助檢討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問題,認為所得替代率超過95%即屬違法。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指出季節調整後失業率仍上升,且首次失業周數延長,薪資增幅遠低於勞動生產力,對經濟狀況感到沮喪。
- 批評主計總處廢除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認為是自廢武功,導致費率審議缺乏法源依據。
- 質疑軍公教調薪未能帶動民間薪資成長,要求審計部評估政府政策宣示與實際成效的差距。
- 質疑台電與台水績效獎金預算編列為0卻超額併入決算,要求審計部提出法律意見及落實方法。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與院長宣稱經濟將好轉的期限缺乏數據依據,批評主計總處美化數據導致長官誤判。
- 質疑主計總處首長將汰換3部座車,以及出國預算增加26%,有違撙節規定,社會觀感不佳。
- 批評審計部退休人員照領三節慰問金,認為在國庫困窘下不合理,應提出落日條款或改變制度。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主張政府節流應抓大筆開銷而非小細節,並認為該花的錢應鼓勵花費以促進經濟。
- 支持休耕田活化計畫,呼籲主計總處不應只從節省經費角度看待,避免影響農民權益。
- 指出政府採購限制性招標易生弊端,導致工程綁標與資源浪費,要求審計部發揮功能監督。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報告明確指出勞保虧損應由政府撥補,但政府卻遲疑不願公開承諾,要求釐清「政府撥補」與「負最後財務責任」的法律意義。
- 強調政府財政已負荷不了巨額潛藏債務,要求主計總處與審計部在專業上提出建言,避免全民皆輸。
- 要求主計總處說明債務還本編列6%而非7.5%的真正困難點,避免造成誤會。
- 要求審計部提供新建訓練大樓後續維護費用評估,並檢討公部門教育訓練資源使用效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9月份失業率下降幅度不如預期,且季調後連續3個月上升,顯示就業市場嚴峻,要求主計總處分析原因。
- 建議主計總處按月公布區域別失業率,以利精準掌握問題並擬訂有效政策,而非僅公布全國數據或半年一次的縣市數據。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失業率高於全國平均,且政府引進外勞將直接衝擊原住民就業,但原民會就業預算卻逐年減少。
- 要求主計總處增加對原民會就業預算的支持,並要求勞委會就業安定基金也要投入經費在原住民就業部分。
相關人員回應
石素梅 主計總處主計長
- 報告9月份失業率為4.32%,較8月份下降0.08%,但季調後微幅上升0.01%。
- 說明「無薪假」者若休假達1個月以上、未領報酬且另找工作,才歸類為失業,此定義依循國際標準。
- 表示公務車汰換依規定為8年,主計總處已延後2年(使用10年),尊重立法院的撙節決議。
- 解釋出國預算增加主要在「開會」部分,其他「考察」與「研習」依規定控制在101年度預算數的9成,並可提供明細。
- 承諾勞保基金問題院長已指示相關部會研擬對策,政府會負最終責任,但目前財政狀況難以大額撥補,需審慎評估法律面用詞。
- 指出實質薪資倒退回13年前,但名目薪資仍有增加。
- 承諾將研究按月公布區域別失業率的可行性,但涉及樣本數、人力與經費問題。
- 表示會轉達委員意見給勞委會,希望增加對原住民就業的支持。
林慶隆 審計部審計長
- 說明審計部每年預算約14億,人事費超過10億,但透過審計工作為政府節省或增加的收入約為預算的6到7倍。
- 指出勞保基金潛藏債務已達6兆多,政府財政狀況不足以大額撥補,需檢討費率與基金投資績效。
- 表示公務車汰換8年是依據金屬疲勞與安全性考量,非馬英九政府才規定。
- 承認退休人員依規定領取三節慰問金,但表示行政院已指示檢討此制度。
- 說明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預算編列為零但決算超支,是因政策因素經主管機關核准,但審計部會審核不合理之處並減列。
- 表示審計部會努力監督政府公共建設,防止蚊子館,並對採購弊端發揮嚇阻作用。
黃吉實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處長
- 說明目前縣市別失業率每半年發布1次,因地方樣本數較少,若要按月公布區域別失業率需增加樣本、經費與人力,承諾未來可以研究此方案。
孫天生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處長
- 針對台中水湳經貿生態園區開發案,表示無法推估土地標售效益是否能賺600億,將事後考核。
- 表示將調查了解台中花博經濟效益的估算基礎。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主計總處將勞委會「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累計資料」列入定期公布資料並建置於統計資料庫,並將102年度上半年度對專案補助的監管考核執行情況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10%凍結預算。
- 通過臨時提案,刪減主計總處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228萬元(涉及首長座車汰換)。
- 通過臨時提案,凍結主計總處國民幸福指數調查60萬元與70萬元預算,俟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臨時提案,凍結主計總處主計訓練業務預算98萬9,000元,俟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臨時提案,凍結主計總處主計資訊業務預算443萬6,400元,俟應用軟體程式經財政委員會認定核可後始得動支。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主計總處檢討公務車汰換制度,納入「使用里程數」及「機關內部評估」作為加權條件。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審計部自102年起,每年6月及12月公布中央政府所屬各機關國有閒置或低度利用土地清理與使用效益改善情況,並針對效率低落機關提出檢討或糾正。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審計部提出「愛台12建設」計畫的整體性審核報告,並向財政委員會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凍結審計部其餘預算10%,俟102年度上半年度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定情況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計總處及審計部部分歲入及歲出預算照協商結論通過。
- 關於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三節慰問金相關提案(薛凌等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關於審計部退休退職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三節慰問金相關提案(薛凌等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6302
- 卷/期/冊
- 101/63/2
- 發布日期
- 20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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