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102年度總預算案審查:聚焦公務員福利與制度改革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0-22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核心討論包括退休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的法源與合理性、公務人員考績丙等比例設定、退撫基金的經營績效與潛藏負債問題,以及公務車配置、臨時人員運用等多項預算提案。委員們針對這些議題提出質疑與改革要求,相關部會則就法制依據、財政考量與改革進度進行說明,部分提案經討論後予以保留協商或修正通過,並要求相關機關檢討改善。
討論事項一
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委員尤美女、吳宜臻、李俊俋等人提出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旨在推動法院組織改革。
- 會議要求司法院加速研擬並提出其版本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司法院應於1個月內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儘速會銜行政院及考試院等相關單位,俾送立法院審議。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連署尤美女委員的提案,要求司法院加速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連署尤美女委員的提案,要求司法院加速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要求司法院於1個月內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儘速會銜相關單位送立法院審議,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併案審查委員黃文玲、江惠貞、姚文智、林佳龍等人提出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討論保障對象是否及於我國國民於他國被害之情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法務部應儘速研議並於1個月內將《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提出至行政院,以保障我國國民於他國被害之情形。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連署尤美女委員的提案,要求法務部加速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連署尤美女委員的提案,要求法務部加速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連署尤美女委員的提案,要求法務部加速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連署尤美女委員的提案,要求法務部加速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尤美女委員的提案,要求法務部加速提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要求法務部應儘速研議並於1個月內將《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提出至行政院,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繼續併案審查委員謝國樑、尤美女、吳宜臻等人擬具的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妨害身心健全發育的刑責進行修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逕行逐條審查。
-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對於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尤召集委員美女出席說明。
- 委員呂學樟提出書面意見,列入公報紀錄。
討論事項四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2年度的歲入歲出預算。
- 討論公務人員退休福利制度改革,包括年終慰問金、18%優惠存款、考績制度、退撫基金永續經營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的法源依據:多位立法委員質疑退休公務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缺乏法律授權,僅依行政命令發放,與大法官解釋不符,且引發社會階級對立;考試院則認為是行政院主管,且是歷史延續。
- 公務人員考績丙等比例:銓敘部提出考績丙等比例訂為1%到3%的新標準,引發委員對其合理性、是否會造成錯殺無辜、以及高階主管是否敢打丙等的質疑,並擔心配套措施不周延。
- 退撫基金經營績效:立法委員質疑退撫基金投資國內股票虧損嚴重,自營操作績效不佳,且委外管理費用高昂,要求部會檢討改善;銓敘部則強調近期績效已有改善,並指出基金操作受限、潛藏負債龐大等問題。
- 公務車配置與汰換:立法委員質疑考試院違反立法院92年決議,為考試委員配置專屬公務車並編列汰換預算,要求說明其必要性與合法性。
- 臨時人員與勞力外包:立法委員質疑考試院在有超額員額的情況下,仍大量使用臨時人員及勞力外包,且預算編列籠統,規避雇主責任。
- 高階主管培訓業務重疊:立法委員質疑保訓會與人事行政總處在高階主管培訓業務上存在重疊,要求檢討調整或裁併方案。
- 花東考場設置:立法委員蕭美琴質疑東部地區考場設置不足,影響花東考生應考權益與公平性,考選部則表示已在花東設考場,並將基於公平性努力滿足需求。
立法委員發言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考試院儘速推動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大隊長職務等階調整,以提振警察士氣。
- 質疑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較勞工低,且多數選擇在50或55歲退休,導致基金負擔沉重,要求改革。
- 呼籲改革應區分高低階公務人員,保障早期低階公務人員的微薄退休金,但應檢討高階退休人員的過高所得替代率。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質疑考試院預算規模、中央政府人事預算及總預算規模,認為預算審查是假的,因預算刪減數遠低於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等支出。
- 批評考試院在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18%優惠存款等問題上未能積極改革,導致國家財政困境。
- 要求考試院在考績法、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保險法、公務人員基準法等制度改革上應破釜沉舟,否則將遭受歷史鞭屍。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考試院編列考試委員座車汰換預算,違反立法院92年決議。
- 關切退撫基金潛藏負債問題,認為社會開始檢討是好事,但呼籲避免階級鬥爭,應尊重專業,並對早期退休生活困苦的公務人員給予保障。
- 批評預算書編列草率,缺乏單價、數量及詳細說明,要求主計總處改進。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言論自由與公務倫理的界線,要求銓敘部和保訓會檢討公務人員相關懲處機制,避免因不同首長而有不同處理標準。
- 認為現行考績法和公務員懲戒法在處理公務人員不當言論方面存在制度問題,應強化基準法以作通案處理。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質疑銓敘部關於18%優惠存款和慰問金的媒體回應,要求澄清「不要見不得人家好」的說法。
- 質疑考績丙等比例設定的合理性,特別是丙等是否仍領年終獎金及淘汰機制是否過長,並擔心對弱勢公務人員造成影響。
- 關切女性簡任官比例偏低問題,要求考試院研擬改善方案。
- 對退撫基金近年經營績效不佳、潛藏負債龐大表示擔憂,要求檢討修正。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退撫基金投資國內股票虧損嚴重,未實現損失高達372億元,要求說明繼續持有的原因。
- 關切退撫基金自營操作人力不足,僅100人管理2,887億元基金,認為是嚴重問題。
- 質疑委託國內經營的績效非常差,要求說明遴選辦法。
- 質疑考選部高階文官訓練規劃費過高,以及考試院公務車配置與出國預算編列不合理。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退撫基金委外操作績效不佳卻仍支付高額管理費用,要求檢討績效評估與人員考績。
- 質疑考績法修正案中1%到3%的丙等比例設定,認為會導致為打丙等而打丙等,且對資深人員保障過多不符公平原則。
- 質疑退休公務人員年終獎金缺乏法源依據,要求考試院與行政院共同面對改革,避免階級對立。
- 質疑考選部一般行政預算編列過高,執行率不佳,且工友比例過高,要求撙節開支。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退休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於法無據,要求考試院帶頭刪除相關預算。
- 質疑國民大會代表仍繼續支領退休金和三節慰問金,要求銓敘部說明法源依據並全面檢討。
- 建議政府應利用當前民怨高漲的時機,一次性全面檢討所有社會保險制度(軍公教勞農),建立多層次、確認提撥制的退休照護體系。
- 質疑考試院公務車配置違反立法院決議,要求刪除汰換預算。
- 質疑考試院電腦汰換預算,人均電腦數偏高,要求提供詳細資料。
- 質疑考試院臨時人員及勞力外包預算,認為在有超額員額下仍大量使用非典型人力,規避雇主責任。
- 提案凍結考試院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要求考試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並制定CEDAW公約落實計畫。
- 質疑考試院議事業務及施政業務及督導預算執行率不佳,要求減列。
- 質疑保訓會加班費編列過高且逐年增加,認為人力運用有浮濫現象。
- 提案凍結保訓會「訓練與進修業務」經費,要求納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相關課程規劃。
- 質疑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教學實驗室」業務與「研究發展組」重疊,且聘用助理應由現有人員兼任,要求刪減相關預算。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已退國大代表仍領取三節慰問金,認為其時空錯置且製造階級對立,要求銓敘部檢討。
- 批評年終獎金於法無據卻仍發放給退休人員,且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加劇社會不公。
- 質疑退撫基金操作績效不佳,虧損嚴重,且政府每年支付高額委辦費,要求基金資訊透明化,避免成為護盤基金。
- 呼籲政府應全面調整軍公教勞農所有保險制度,提升提撥率、活化基金管理、調整替代率,避免國家希臘化。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強調退休月退人員年終慰問金缺乏法源依據,引用大法官解釋,批評考試院和行政院推卸責任。
- 指出三節慰問金的法源僅為行政院函,且弱勢公務員另有照護制度,不應以此包裝支持三節慰問金。
- 主張年終慰問金是所得替代率的外加項目,不涉及弱勢照顧,應予刪除,避免製造階級對立。
- 呼籲政府應將所有社會保險制度一次性全面檢討,建立社群共生、世代共生的公平機制,避免國家破產。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高普考重榜人數過多問題,建議考選部合併考試並審慎評估,考慮考生權益。
- 質疑考績丙等1%到3%的強制比例設定,認為若機關人員表現良好,不應硬性抓人打丙,應有例外規定。
- 強調當前社會最大的危機是不信任政府,呼籲政府應諮諏善道,儘量改革不合理之處。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考選部應於東部地區設置國家考場,以保障花東地區考生應考權益,強調考試公平性不應受經濟效益或人數限制。
- 呼籲考試院更積極面對軍公教退休福利改革,整體考量軍公教及勞工的公平退撫機制,避免階級對立。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社會保險制度從一開始就是欺騙,精算費率與實收費率差距過大,導致潛藏負債,要求改革應做結算,公平重來。
- 批評現行制度認人不認錢,導致特權與剝削,建議改為認錢不認人的多層次年金體系。
- 質疑考選部對公務員取才方式不夠科學,過度依賴補習班與考古題,導致公務員缺乏創新與應變能力,要求進行專案調查研究。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軍、公、教退休制度分屬不同主管機關,導致退撫基金潛藏債務問題難以協調解決,建議應由行政院經建會主導整合。
- 關切既存舊制軍公教退撫基金的龐大債務,要求銓敘部與行政院共同研究解決方案。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中丙等比例設定仍有高達42.9%不認同,要求考試院進一步了解反對原因,並認為問題在於主管鄉愿及考核標準不明確。
- 書面質詢指出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在有超額員額的情況下,仍編列臨時人員及勞務外包人力預算,違反預算籌編原則,要求妥善節省預算。
- 書面質詢指出考試院人均電腦數偏高,預算編列浮濫,要求撙節開支。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軍公教退撫新舊制潛藏負債已近8兆元,造成政府沉重財政負擔,要求各主管機關加強橫向聯繫,妥善規劃退休制度及財務,以保障軍公教人員退休生活。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高考三級暨普考因時間、科目設定,造成重複報名與錄取,導致普考機關嚴重缺人,要求考試院積極規劃改善之道。
- 書面質詢指出特種考試規模日益擴大,類科與高普考雷同且名額更多,要求檢討。
相關人員回應
黃雅榜 考試院秘書長
- 考試院整年預算約231億元,全國公務人員人事預算約4000多億元,中央政府總預算約1兆9000億元。
- 認為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是從61年就存在的事實,但因時空環境改變,可從法制面、國家財政及退休人員照顧三方面檢討。
- 說明考試院車輛為公務車,供19位考試委員及各部會首長統一調配使用,因工作量重且需瞭解地方,故維持車輛有其必要性。
- 同意將性別平等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2、3個月內召開,並將盡力推動政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
- 解釋退撫基金97年虧損主因國際金融危機,但99年後已復甦,100年賺取200多億元,強調不應只看潛藏負債而忽略國家財富增加。
- 同意考選部減少考古題命題,因已建置資訊題庫可供比對。
張哲琛 銓敘部部長
- 銓敘部主管待遇及加給事項,獎金、慰問金由行政院主管,考試院從未介入,將尊重行政院決議。
- 承諾銓敘部有責任感與使命感,將會對考績法、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保險法、公務人員基準法等進行通盤改革。
- 說明「早期退休公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是針對68年以前退休,所得有上限且平均年齡80多歲,生活確實困苦者,非年終慰勞金。
- 同意退休基金因現領者領光而債留後代,但強調已發現問題並會檢討。
- 表示公務人員有違背公務倫理和紀律會損害團隊形象,考績法可加以檢討。
- 澄清媒體報導「見不得人家好」非其所言,制度可修正但應考量時代背景。
- 說明考績丙等是否領年終獎金需看條件,考績法草案已明定部分情形不能給予,但仍有討論餘地。
- 解釋考績法訂定10年連續3年丙等才淘汰,是依大法官解釋,且後功可抵前過,並提出5項配套措施。
- 說明退撫基金規定以最近3年已實現虧損低於臺灣銀行2年期定存時由國庫補足,目前尚餘36億元未補。
- 承認退撫基金自營操作人力不足,僅28人操作5000億元基金,表示部分業務會委外,且近期績效良好。
- 同意國內委託經營績效不佳,將檢討遴選辦法。
- 說明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為55.5歲,並已將75制改為85制,取消55專案,但需軍教人員配合改革。
- 強調公保法修正案已明定所得替代率不能超過80%,且提撥費率已提高,公保財務健全不會倒。
- 同意社會保險制度應整合,但現行各制度法源與主管機關不同,整合困難,但會與行政院通盤檢討。
- 說明銓敘部一般行政預算人事費結餘款逐年降低,因需增加人力處理官制官規改進業務,希望委員支持不刪減預算。
- 說明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正在研擬中,將會同人事行政總處從嚴控管聘用員額及條件。
- 說明公務人力統計將會與人事行政總處共同研究揭露臨時及勞力派遣人員資訊的可能。
董保城 考選部部長
- 考選部102年度預算3億元中,90%為人事費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僅2,530萬元,若刪減2,000萬元將無法運作。
- 說明人事費結餘是因人員退休、外調等空缺,非浮濫編列,且考生人數從45萬增至75萬,業務壓力大。
- 解釋考選部技工、工友負責圍場、水電及考卷運送等保密性業務,無法外包,遇缺不補會造成人力吃緊。
- 承諾在花東地區已設考場,並將基於公平性儘可能滿足各地需求,已朝此目標努力。
- 說明已在擬定特殊狀況設置臨時考區要點,並會儘量朝公平原則努力。
- 表示考選部已建置資訊題庫系統,可比對近3年、5年考題,將減少考古題命題,並將調整考試科目與方式,避免過度依賴補習班。
蔡璧煌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保訓會加班費編列是因人力嚴重不足,保障案件有時效性,每年案件量增加20%,人員流動率高達50%,同仁非常辛苦。
- 說明保訓會已於民國97年開始將性別主流化課程納入所有訓練課程,包括錄取人員、升等人員及高階文官訓練,課程內容涵蓋廣泛,凍結訓練預算將影響法定訓練。
- 說明國家文官教學實驗室是國科會的大型科研計畫,旨在打破傳統講授式訓練,探索動態教學方法,所聘用人員為博士後研究員與碩士研究員,具學術研究能力,非一般公務員可取代。
- 同意將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課程納入公務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
辜儀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回應年終慰問金部分屬於人事行政總處業管,目前正在通盤研議中。
呂明泰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
- 說明國民大會代表領取一次金後仍有三節慰問金,每節約2000元,是機關對退任人員的關心。
- 說明公務人員平均月退俸約35,900元,與外界傳言7、8萬元有落差,並指出高階公務人員所得替代率超過100%是少數情況。
蘇錦源 考試院考選部會計室主任
- 說明考選部人事預算以預算員額編列,與實際進用員額存在落差,導致預算結餘。
陳寧 考試院秘書處處長
- 說明考試院新增1名駕駛是從保訓會移撥,非新增員額。
- 說明考試院勞務承攬項目包括水電、電梯、空調及清潔維護,均經公開招標,非勞力外包。
林素純 公務人員保訓會會計室主任
- 說明國家文官教學實驗室計畫屬於科技發展計畫,由國科會主辦,計畫與預算編列在各業務單位,與一般業務預算分開。
相關後續
- 通過尤美女等委員提案,考試院規費收入增列100萬元,並建請考試院未來編列歲入預算時核實編列。
- 有關年終獎金、年終慰問金等獎金部分及考試委員的公務車部分,保留協商。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減列考試院汰換筆記型電腦預算122萬5000元,保留協商,要求考試院提供詳細電腦資料。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刪除考試院臨時人員及勞力外包預算691萬9000元,經討論後通過,但要求考試院未來應注意非典型人力派遣問題。
- 林正二等委員提案要求考試院針對女性簡任官比例偏低研擬改善方案,通過。
- 林正二等委員提案要求考試院會同相關機關檢討高階主管培訓業務重疊問題,通過。
- 有關公務人員俸給法加給給與辦法法源問題,保留協商。
- 王惠美等委員提案要求考試院將國外考察行程內容及成效定期報告本院,通過。
- 考選部一般行政預算減列50萬元,通過。
- 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預算減列50萬元,通過。
- 考選部「研究發展與宣導」預算減列50萬元,通過。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要求考選部於花東地區設置國家考場,不通過,因考選部表示已在花東設考場。
- 王惠美等委員提案要求考選部減少考古題命題,不通過,因考選部表示已在進行。
- 王惠美等委員提案要求考選部研擬改進措施以改善高普考重複錄取現象,不通過,因考選部表示已在進行。
- 銓敘部一般行政預算減列100萬元,通過。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要求銓敘部嚴格控管聘用人員員額及進用條件,通過。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要求司法人員考績甲等比例應比照五院其他機關辦理,不予討論,建議在審查司法院預算時提出。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要求銓敘部將臨時及勞力派遣人員資訊納編,修正為在「銓敘部」前加上「建議」二字後通過。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要求銓敘部儘速規劃多層制退休撫卹制度草案報本院審議,通過。
- 保訓會加班費預算,保留協商。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凍結保訓會「訓練與進修業務」經費二分之一,修正為凍結五分之一後通過。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刪除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單位擬增聘約僱助理3人的176萬元預算,不予處理,原列預算照列。
- 尤美女等委員提案刪除國家文官學院擬添購實驗室事務機具等設施的25萬元預算,不予處理,原列預算照列。
- 監理委員會預算不予處理,原編預算照列。
- 銓敘部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預算不予處理,原編預算照列。
- 林正二等委員提案要求考試院建立中長期投資績效目標及妥適監理指標,修正為在「考試院」之前加上「建議」二字後通過。
- 銓敘部一般行政預算不予處理,原編預算照列。
- 所有保留協商的提案,將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次會議審查完竣,散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6401
- 卷/期/冊
- 101/64/1
- 發布日期
- 2012-11-1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