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與司法院102年度預算案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0-24會議日期:2012-10-25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考試院及司法院主管的收支部分。會議討論了警察職務等階調整案、公務人員退休福利法源、司法院觀審制度推動經費、法官待遇與評鑑、法院房舍興建及司法案件遲延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被保留送院會處理或經協商後通過附帶決議,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調整警察官職務等階案 (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檢討全國警察機關警監職務人數比率偏低,導致警察陞遷管道不暢的問題。
- 建議考試院優先推動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大隊長職務等階調整,以激勵警察士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警察機關警監職務比率遠低於行政機關簡任人數比率,造成陞遷管道阻塞。
- 建議考試院於101年11月底前完成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大隊長職務等階調整審議。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考試院及其所屬機關2013年度的歲入與歲出預算編列,重點關注人事費、福利支出、業務執行效率及性別平等措施。
- 討論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潛藏負債、聘用人員管控、公務人力統計完整性及消除對婦女歧視公約的落實情況。
相關爭議
- 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及三節慰問金缺乏法源依據,尤美女委員提案刪除相關預算。
- 考試院公務車輛汰換預算編列被質疑無視立法院決議,有專屬配車之實。
- 考試院人均電腦數偏高,尤美女委員提案刪除汰換筆記型電腦預算。
- 公務人員簡任官比例與女性公務員比例不符,林正二委員提案要求研擬改善方案。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等機關高階主管業務可能重疊,林正二委員提案檢討裁併方案。
- 考試院國外旅費編列高,被質疑連年相同且成效不明。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營績效不佳,林正二委員建議建立中長期投資績效目標及監理指標。
立法委員發言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預算,認為其缺乏法源依據且不合理、不合法。
- 提案刪除考試院汰換筆記型電腦預算,認為人均電腦數偏高且造成閒置。
- 提案刪除考試院汰換考試委員公務車經費,指其違反立法院撙節開支決議。
- 提案凍結考試院首長特別費,要求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監督機制並制定落實計畫。
- 提案要求銓敘部遵循立法院決議,從嚴管控聘用人員員額及進用條件。
- 提案要求銓敘部說明公務人員退休舊制年資潛藏負債,並儘速規劃多層制退休撫卹制度。
- 提案要求銓敘部將臨時及勞力派遣人員納入公務人力統計,以完整揭露全貌。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訓練與進修業務預算,要求納入CEDAW相關課程規劃。
- 提案凍結國家文官學院培訓業務預算,要求納入CEDAW相關課程規劃。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考試院研擬改善方案,解決公務人員簡任官與女性公務員比例不符的性別平等問題。
- 提案要求考試院會同相關機關檢討研擬調整或裁併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等高階主管業務重疊問題。
- 提案建議考試院應建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中長期投資績效目標及妥適監理指標。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汰換考試委員公務車經費,指其違反立法院決議且車輛規格過高。
- 提案要求考選部應責成國考命題委員盡量減少考古題之命題,以提升公務員創新能力。
- 提案要求考選部研擬改進措施,有效改善高普考重複錄取現象。
- 提案要求考試院將國外旅費考察行程詳細內容及成效定期報告立法院。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要求說明公務車輛用途、使用人員及原因。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考試院歲入部分照列通過,並作成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及其所屬各單位102年度應依預算數努力達成目標。
- 考試院歲出預算中,年終獎金、慰問金及公務車輛等相關提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考試院首長特別費凍結三分之一,直至「考試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並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落實計畫,並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有關公務人員簡任官比例偏低問題,決議要求考試院應積極研擬改善方案。
-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等機關業務重疊問題,決議要求考試院應會同相關機關檢討研擬調整或裁併方案。
- 有關考試院預算案附帶決議,要求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加給給與辦法,並送立法院。
- 有關精簡考試委員員額數目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有關考試委員專屬配車問題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考選部歲出預算減列人事費、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研究發展及宣導共150萬元。
- 考選部歲出預算中,退休軍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考選部決議應儘速於花東地區設置國家試場,保障花東人民考試權益。
- 考選部附帶決議責成國考命題委員盡量減少考古題命題,以使公務員能夠創新。
- 考選部附帶決議考選部允宜積極研擬改進措施,以有效改善高普考重複錄取之現象。
- 銓敘部歲出預算減列人事費100萬元。
- 銓敘部歲出預算中,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銓敘部決議應規範各機關遵循現行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規定,依法從嚴管控聘用員額及進用條件。
- 銓敘部決議應儘速研議說明公務人員退休舊制年資潛藏負債,並規劃多層制退休撫卹制度。
- 銓敘部決議衡酌將臨時及勞力派遣等人員納入公務人力統計,俾完整揭露整體公務人力全貌。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減列人事費30萬元。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中,年終慰問金、加班費及三節慰問金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決議凍結訓練與進修業務預算五分之一,直至提出納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相關課程之規劃內容,並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決議舉辦各類公務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應安排有關原住民族習俗、文化及價值觀之課程。
-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歲出預算中,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國家文官學院決議凍結國家文官培訓業務預算五分之一,直至提出納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相關課程之規劃內容,並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決議建議考試院應建立中長期投資績效目標及妥適監理指標。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處理司法院101年度預算凍結第1項第4目「刑事審判行政」之「業務費」項下人民觀審制度推動經費1,500萬元之三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司法院2013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解凍2012年度人民觀審制度推動經費。
- 探討人民觀審制度的推動方式、社會成熟度、與其他參審/陪審制度的差異,以及其預算編列的合理性。
- 檢討司法院的預算執行效率、法官個資保護機制、案件遲延問題、優遇法官待遇、法官職務評定及法院房舍興建計畫等。
相關爭議
- 人民觀審制度的推動時機與方式:多位委員質疑在相關法律尚未通過、社會共識未形成前,司法院即編列高額預算進行宣導是否適當,並擔憂宣導內容與未來通過法案不符。
- 觀審制度的實質效益:有委員認為現行觀審制下觀審員無表決權,僅有表意權,與公開旁聽無異,無法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或拘束法官。
- 法官個資保護:有委員質疑司法院在個資法實施前後對法官查詢民眾個資的管控機制不夠嚴謹,導致有法官濫用系統查詢無關案件資料。
- 法官加班費浮濫:有委員質疑法官加班費申報不實,可能利用加班時間處理非公務事項。
- 優遇法官待遇:優遇法官不辦案卻仍支領職務加給、年終獎金並享有宿舍等福利,被質疑不符公平原則且缺乏研究成果。
- 法院房舍興建與預算執行:多個法院的擴遷建計畫預算高昂但執行率偏低,且部分舊有房舍長期閒置,被質疑規劃不當及資源浪費。
- 司法案件遲延: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逾2年、3年以上未結民刑事案件數量龐大,引發委員對審判效率和品質的擔憂。
- 法官調動制度:有法官在重大案件未審結時申請調動,引發規避大案的爭議,委員質疑司法院人事異動制度不明確。
-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比率:最高法院刑事案件發回更審比率從40%降至10%,被質疑是否矯枉過正,影響人民訴訟權益。
- 原台南地方法院古蹟閒置與用途變更:古蹟長期閒置未修復,且司法院片面將原規劃的司法博物館用途改為少年法庭,引發地方不滿。
- 法律扶助基金會經費運用與監督:基金會業務管理費佔比過高,民間募款能力不足,且司法院對其監督機制有限。
- 司法人員考績制度:司法官甲等比例上限高於其他公務人員,被質疑有失公允。
- 法官專業加給調整:法官法實施後部分法官薪資大幅增加,部分減少,引發內部公平性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肯定司法院會計長預算編列用心,但質疑桃園地方法院遷建經費編列過低且進度緩慢。
- 建議桃園地方法院新建大樓地下停車場應規劃至少三層,並注重建築設計美觀與開放空間綠化。
- 質疑司法院編列大量加班費,但逾2年未結重大刑案比率過高,審判效率太慢。
- 要求司法院提供赴大陸考察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等報告,並質疑高等行政法院對中科二林園區判決有干涉行政權之嫌。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批評觀審制度的推動經費被保留,質疑觀審制來源與馬英九總統對司法改革的貢獻。
- 認為觀審制度的設計存在核心問題,如「起訴狀一本」與「觀審員表意不表決」若不處理,制度意義不大。
- 建議觀審制度應先進行法律規定討論,待法律通過後再訂定日出條款並進行長期宣導,現階段預算可全數刪除。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認為高等行政法院對中科二林園區的判決侵犯行政權與立法權,呼籲司法院檢討。
- 質疑公懲會對公務員懲處標準不一,郭冠英案與疾管局施文儀案判決結果差異大。
- 建議人民觀審制應優先適用於當選無效之訴及原住民族法庭,由人民或耆老參與決定。
- 關切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警第一次偵訊原住民之律師陪同到場專案計畫」試辦成效,特別是花蓮地區派遣率偏低問題,並要求提供檢討報告。
- 呼籲司法院支持法扶基金會與原民會合作,擴大對原住民的法律扶助服務。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歲入預算大幅減少原因,並肯定法院房舍修建遷建計畫,建議司法院主動關心各地方老舊地方法院的修建需求。
- 感謝司法院將在9個地方法院設置原住民專業法庭或專股,並建議高等法院未來也能設置,同時考量新北市原住民人口增加的需求。
- 質疑新竹地方法院涉及原住民身分案件量異常高的原因。
- 對人民觀審制度持保留態度,傾向支持陪審制度,認為觀審制無表決權,且在法律尚未通過前編列預算不合理。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在個資法實施後對法官查詢民眾個資的管控機制不夠嚴謹,要求建立更嚴格的稽核與授權機制。
- 困惑司法院編列律師閱卷影印費,認為應由律師付費。
- 質疑法官加班費申報浮濫,要求司法院加強掌控,避免非公務加班申報。
- 建議司法院刊物製作費用過高且宣導無效,應改採網路等低成本方式宣導。
- 質疑最高法院編列法袍經費,因其開庭次數極少,認為不合理。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肯定司法院在推動法官法修正與觀審制度上的努力,認為是司法改革的突破。
- 建議觀審制度應更進階,納入參審作用,讓觀審人意見作為法官審判參考,以減少民怨。
- 質疑法官法實施後法官專業加給調整造成變相加薪,要求司法院提供減少薪水比率與國庫節省支出的書面資料。
- 關切新北市營養午餐貪污弊案法官鄧雅心調動爭議,要求司法院檢討法官案件未審結不得調動的規定,並制定「帶便當條款」。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決算報告中多項預算執行率未達標準,尤其法扶基金會預算高但監督經費極低。
- 批評高等法院暨分院刑事上訴案件終結情形中,地院審判品質有待改進的比率過高。
- 對逾2年以上未結重大刑事案件數量龐大表示不滿,要求司法院提出改進措施。
- 質疑優遇法官不辦案卻支領主管加給、年終獎金並享有福利,要求司法院檢討待遇項目及研究成果審核標準。
- 提案刪除司法院及所屬交通設備預算,指其人事費編列不精實,車輛採購問題重複發生。
- 提案刪除聘用工讀生經費,認為違背政府精簡政策且未妥善運用現有人力。
- 提案凍結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預算,要求檢討人事晉用及獎金,並加強專職律師駐點服務與定期評鑑制度。
- 提案刪除台南地方法院及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業務費用,指其強制扣薪比例存在「一國兩制」歧視性作法。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考績法和司法職務評定辦法過於寬鬆,導致官官相護,要求司法院改革。
- 關切超過3年以上未結案件多達953件,要求司法院檢討並對遲延案件法官進行考評。
- 質疑優遇法官人數逐年增加且不辦案仍享優渥待遇,要求司法院檢討。
- 質疑觀審制度可能造成案件延宕,且觀審員無法拘束法官,與公開旁聽無異。
- 批評司法院觀審制度宣導預算編列浮濫,宣導短片重複製作且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重大資本支出計畫預算,要求司法院提出工程進度及改進報告。
- 提案要求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討,如何強化公益形象,提升募款能力。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在觀審制度法律尚未通過前即編列高額宣導預算,有誤導人民之嫌,且宣導內容可能與未來通過法案不符。
- 質疑司法院委託民意調查未充分說明各制度優缺點,有置入性行銷之虞。
- 批評司法院歲入預算連年虛編且執行率偏低,造成資源分配不均,要求核實編列。
- 質疑司法院多項房舍擴遷建計畫預算高昂但執行率低,且職務宿舍長期閒置,要求檢討。
- 批評司法院國外考察計畫審核不明,有假考察之名行旅遊之實,要求提出審核標準。
- 質疑法官評鑑制度運作不彰,被建議懲處的法官在人事審議委員會遭推翻,要求修法明確懲處依據。
- 提案凍結司法院首長特別費,要求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監督機制並制定工作計畫。
- 提案刪除「司法院與媒體有約及機關聯繫等經費」,指其有政策置入性行銷之虞。
- 提案凍結「辦理電腦資訊作業」經費,要求提出判決書敏感資訊隱私保護措施規劃。
- 提案減列人民觀審推動經費3,000萬元,認為未待國會完成法案審議即編列預算係藐視國會。
- 提案凍結國外旅費,要求提出派員出國審核標準並公開。
- 提案凍結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提出家事服務相關規劃內容。
- 提案凍結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就法官評鑑推動情形專案報告。
- 提案減列不休假加班費,指預算員額減少但加班費增幅過大。
- 提案刪除司法院及其所屬各單位年終工作獎金中的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 提案刪除司法院及其所屬單位所有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同仁住院慰問等經費。
- 提案減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預算,指其執行率低且保留數高。
- 提案凍結司法人員研習所研習業務預算,要求納入CEDAW相關課程規劃。
- 提案減列司法人員研習所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預算,指其執行率低且保留數高。
- 提案減列桃園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預算,指其執行率低且保留數高。
- 提案減列新竹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預算,指其執行率低且保留數高。
- 提案減列彰化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預算,指其執行率低且保留數高。
- 提案減列高雄地方法院擴遷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指其執行率低且保留數高。
- 提案要求司法人員考績甲等比例應比照五院其他機關辦理。
- 提案要求在國民參與審判法未經立法院立法通過後,司法院及其所屬單位始得編列預算推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質疑最高法院刑事案件發回更審比率過低,可能影響人民訴訟權益,要求提供詳細統計資料。
- 建議最高法院應以更開明的態度與學界進行學術和政策對話。
- 提案酌刪刑事審判行政預算,警惕司法院對人民觀審制度的推動未充分研議。
- 提案要求司法院應於一年內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以促使最高法院回歸終審法院常軌。
- 提案酌刪司法業務規劃研考預算,因法官法子法延宕且法官專業素養有待加強。
- 提案凍結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預算,要求提供案件種類、件數及辦案律師人數等資料。
- 提案建議擴大人民觀審制度試行法院,將基隆、花蓮地方法院納入考量。
- 提案建議司法院儘速進行設置金融法院之研究規劃,以因應金融案件專業審判需求。
- 提案建議司法院應將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推動提升至國家級重大施政方針,擴大民間參與並制定配套措施。
- 提案針對新竹地方法院綠色採購未達目標,續編遷建經費刪除1%以為警惕。
- 提案針對彰化地方法院綠色採購未達目標,續編遷建經費刪除1%以為警惕。
- 提案要求最高法院應積極回應並說明刑事案件上訴發回或發交更審比例偏低問題。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批評原台南地方法院古蹟閒置11年,且司法院片面將其用途從司法博物館改為少年法庭,無視地方規劃與誠意。
- 要求司法院與地方政府溝通,恢復古蹟作為司法博物館的用途,並提供替代土地給少年法庭。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呼籲司法院維護台南舊地方法院古蹟,並持續規劃其作為司法博物館。
- 質疑法官專業加給調整造成部分法官減薪或薪資爆增,要求司法院檢討制度公平性並提供過渡性補償措施。
- 關切家事法庭社工人員不足問題,要求司法院與縣市政府、社團合作,增加專業人力與資源。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在人民觀審制法律尚未通過前即用公帑推行廣告宣導,要求立即暫停。
- 批評司法院民意調查結果不具說服力,認為人民觀審制是「升級版的旁聽規則」,無法拘束法官,對司法品質提升無幫助。
- 建議司法院應重視台東地方法院硬體設施老舊問題,重新興建以提供良好訴訟環境。
相關人員回應
林錦芳 司法院秘書長
- 說明司法院102年度歲入預算因規費減少及鼓勵和解調解而調降約三分之一。
- 表示歲出預算增加主要用於持續性工程計畫,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新竹、彰化、高雄等法院新建或修復工程。
- 回應法官加班費問題,表示審理重大案件職務繁重,加班非僅因應重大案件,亦有夜間訊問等需求,將盡力改善效率。
- 說明赴大陸考察係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由司法行政廳人員負責,可提供考察報告。
- 解釋高等行政法院對中科二林園區判決個案尚在上訴中,未確定,不便評論。
- 回應觀審制度宣導,表示主要宣導人民參與審判精神,民調顯示多數民眾贊成,並承諾提供問卷內容。
- 說明法官法實施後,法官職務加給有增有減,部分高職等法官薪資減少,並有過渡性補償措施。
- 解釋法官法實施後,優遇法官僅支領薪俸三分之二,未來不會再有此優遇,並須提出研究報告。
- 回應司法院預算執行率問題,表示歲入部分較差但歲出執行率高,且已參考過往執行情形減編歲入預算。
- 說明司法院對法扶基金會設有監督管理委員會,並會提供監督報告。
- 回應法官利用系統查詢個資問題,表示已有控管機制,並在事後加強稽核,要求書記官輸入案件相關人資訊。
- 回應刊物製作費用問題,表示宣導對象主要針對試辦法院轄區,未來將加強宣導。
- 回應原台南地方法院古蹟閒置問題,表示修復計畫需經文建會同意,且地方有使用少年與家事業務的需求,司法院願意配合地方規劃提供替代土地。
- 回應人民觀審制度宣導廣告爭議,表示主要宣導人民參與審判觀念,將檢討廣告內容。
- 回應台東地方法院硬體設施老舊問題,表示需由地院提出規劃案後再審核。
張志弘 司法院會計處會計長
- 說明預算執行率目標為80%以上。
- 解釋司法院歲入預算編列受財政部意見影響,過去有虛編情形,但102年度已參考實際決算數核實編列為61億元。
- 解釋人事費編列需考量預算員額與實際進用員額落差,以及法官進用需經考試分發導致空檔期,已盡力緊縮預算。
- 說明法扶基金會一年預算約9億多元,司法院院本部預算約20億多元。
陳晴教 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 說明桃園地方法院新建辦公大樓地下室規劃兩層樓、地上十層樓,黨政大樓六層樓、法官職務宿舍八層樓,工程浩大。
- 表示地下兩層樓停車位已有規劃,並說明預定地對面是公園,地方寬闊,可再做規劃。
- 說明建築師已選定,將進行地質鑽探並考量綠化環保,但地下樓層規劃需配合地檢署。
楊鼎章 最高法院院長
- 說明最高法院刑事案件發回更審比率約10%左右,駁回率高達80%至90%,與過去發回率40%有顯著差異。
- 解釋最高法院作為法律審,應針對法律問題表示意見,對事實認定和證據取捨是事實審法院職權,目前已不再過度介入二審事實認定。
- 表示最高法院對與學界進行學術溝通持開放態度,願意合辦研討會,但會謹慎篩選合作單位。
吳景芳 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檢警第一次偵訊原住民之律師陪同到場專案計畫」試辦3個月期間,申請163件,實際派遣律師136件,派遣率87.5%,其中花蓮地區派遣率僅33%偏低。
- 表示將努力改進花蓮地區派遣率,並提交檢討報告。
- 說明已拜會原民會討論合作辦理法律扶助,原民會願意提供2,000萬元經費,雙方已就經費達成共識,剩餘細節待司法院指示。
- 說明勞委會每年提供約5,000萬元經費與法扶基金會合作。
梁宏哲 司法院人事處處長
- 說明法官法實施後,因制度改變導致部分法官減薪,司法院將專案報銓敘部,以過渡性補償措施彌補。
- 解釋法官進用需編列預算員額才能提報考試分發,但考試分發有2年空檔,導致預算員額與實際進用員額存在落差,這是人事費未執行率的主要原因。
- 說明人事費已緊縮編列,每個法院僅保留1至2個增員空缺,若再刪減預算恐影響法院人力需求。
林俊益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 說明人民觀審制度推動經費3,000萬元用於廣泛宣導人民參與審判觀念,特別是針對鄉下民眾,預計辦理至少30場次。
- 解釋宣導內容涵蓋人民參與審判的基本理念,而非特定觀審制度,以避免與未來通過法案不符的問題。
劉格倫 司法院主任
- 說明「司法院與媒體有約及機關聯繫等經費」並非置入性行銷,而是用於邀請資深媒體人講解媒體互動、危機處理,以及專家學者與法律系學生互動的出席費和講座鐘點費。
相關後續
- 司法院歲入部分照列通過,並作成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及其所屬各單位102年度應依預算數努力達成目標。
- 交通及運輸設備(汰購車輛)相關提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人事費減列2,000萬元。
- 司法院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凍結三分之一,直至司法院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監督機制並制定相關工作計畫,報告後始得動支。
- 「司法院與媒體有約及機關聯繫等經費」刪減32,000元。
- 「辦理電腦資訊作業」經費不刪除不凍結,但改為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提出判決書敏感資訊隱私保護措施的相關規劃與報告。
- 「人民觀審推動經費」3,000萬元,因委員仍有疑慮,明天上午繼續討論。
- 「國外旅費」相關提案,明天上午繼續討論。
- 「辦理法官評鑑經費」保留送院會處理。
- 「刑事審判行政」減列100萬元。
- 「司法業務規劃研考」凍結四分之一,直至司法院於一年內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 「司法業務規劃研考」減列776,000元。
- 「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凍結1%。
- 「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凍結二分之一。
- 「司法業務規劃研考」凍結二分之一。
- 「不休假加班費」減列5,070,000元。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相關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水電費」減列30萬元。
- 「三節慰問金」相關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大陸地區旅費」減列500,000元。
- 「一般行政」減列15%(科目自行調整)。
- 「設備及投資」全數刪減。
- 「聘用工讀生協助辦理司法業務經費」減列1,000,000元。
- 「大法官議事業務」減列1,137,000元。
- 「刑事審判行政」中人民觀審制度推動經費3,000萬元全數凍結,俟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司法業務規劃研考」減列20%並凍結30%。
- 「其他設備」減列20%並凍結30%。
- 「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凍結30%。
- 「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凍結二分之一。
- 主決議要求司法院應立即檢討優遇法官之待遇項目,包括刪除職務加給等,使其與現職法官有差別之待遇,並嚴訂其研究成果報告之審核標準。
- 主決議建議將基隆地方法院、花蓮地方法院列為人民觀審制度試行法院考量。
- 主決議建議司法院儘速進行設置金融法院之研究規劃。
- 主決議要求司法院宜謀求妥速終結逾3年以上未結民、刑案件,避免影響爭訟民眾權益。
- 主決議建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檢討,如何強化公益形象,提升募款能力。
- 主決議主張應將人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推動提升至國家級重大施政方針,擴大民間參與,並制定配套措施及相關司法制度改革時程。
- 「最高法院院長特別費」凍結二分之一,直至最高法院就言詞辯論落實情況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最高法院一般行政」減列10%(科目自行調整)。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減列50%。
- 「司法人員研習所研習業務」凍結二分之一。
- 「司法人員研習所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減列50%。
-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一般行政;審判業務」凍結考績獎金30%及辦理刑事案件業務二分之一。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判業務」凍結二分之一。
-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一般行政;審判業務」凍結考績獎金30%及辦理刑事案件業務二分之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一般行政」減列10%並凍結20%。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全數刪除。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減列1%。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減列85%。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判業務」減列30%(科目自行調整)。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一般行政」減列10%(科目自行調整)。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減列75%。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司法機關擴遷建計畫」減列1%。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判業務」凍結二分之一。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擴遷建辦公廳舍計畫」減列70%。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判業務」減列30%(科目自行調整)。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判業務」減列30%(科目自行調整)。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刪除50%。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刪除50%。
- 主決議要求針對重大資本支出計畫100年度執行率未達50%部分,凍結司法院所屬相關機關於102年度續編經費之50%。
- 主決議要求司法人員之考績甲等比例應比照五院其他機關辦理。
- 主決議要求在國民參與審判法未經立法院立法通過後,司法院及其所屬單位始得編列預算推動國民參與審判制度。
- 主決議要求最高法院應積極回應並說明刑事案件上訴發回或發交更審比例偏低問題。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6602
- 卷/期/冊
- 101/66/2
- 發布日期
- 2012-11-1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