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及總統府年度預算審查:聚焦財政紀律、司法改革與國安議題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0-2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針對司法院及總統府及其所屬機關的歲入歲出進行討論。會議聚焦於司法院預算編列的精準性、人民觀審制度的推動、法官評鑑與裁判品質、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運作,以及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透明化、國安會諮詢委員的法源依據與職權。多數爭議性提案最終保留送院會協商,以待進一步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的2013年度預算,涵蓋歲入與歲出兩大部分,特別關注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以及多項司法改革議題的經費配置。
- 核心討論點包括司法院歲入預算與決算長期落差、車輛採購、退休人員福利金的法源依據、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執行率、法官裁判品質、人民觀審制度推動、法官評鑑制度成效、法律扶助基金會運作、家事服務規劃、優遇法官待遇、司法專業分工及司法博物館設置等。
相關爭議
- 司法院歲入預算與決算長期落差:司法院近幾年歲入決算數遠少於預算數,平均落差達23.37%,顯示預算編列未能依據實際執行狀況即時檢討。
- 車輛汰購預算爭議:柯建銘委員提案全數刪除司法院及所屬汰購車輛預算3,962萬5,000元,質疑其編列不精實且重複發生問題。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合法性:尤美女委員提案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認為其缺乏法律依據,不合理且不合法。
- 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執行率偏低:多項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執行率常年偏低(如高雄、新竹地方法院遷建等),部分低於30%,導致國家資源浪費與經費鉅額保留。
- 最高法院刑事案件發回更審率過高:最高法院刑事上訴發回或發交更審終結案件中,可歸責於法官不當的比率逾18%,顯示法官審判品質有待加強。
- 人民觀審制度推動預算爭議:司法院在未經立法程序下,執意編列高額預算(102年度達3,000萬元)推動人民觀審制度,被質疑藐視國會、漠視立法,且制度本身存在違憲疑慮與實效性問題。
- 法官評鑑制度成效不彰:法官法個案評鑑制度運作迄今僅完成三件審議,且懲處建議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推翻,被質疑為「紙老虎」未能有效汰換不適任法官。
- 法律扶助基金會財務運用與監督問題:法律扶助基金會約4成經費用於業務管理,相較其他基金會偏高,且司法院對其監督機制不足,未落實定期律師評鑑制度。
立法委員發言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司法院及其所屬單位102年度應努力達成歲入預算目標。
- 提案凍結司法院所屬相關機關重大資本支出計畫經費。
- 質疑司法人員考績甲等比例過高,建議比照其他機關辦理。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司法院及所屬交通設備預算3,962萬5,000元。
- 提案要求司法院一年內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並凍結相關預算,以改革最高法院的運作弊病。
- 提案要求將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提升至國家級重大施政方針,擴大民間參與,並訂定配套措施。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司法院及其所屬單位102年度應努力達成歲入預算目標。
- 建議司法院應儘速進行設置金融法庭的研究規劃。
- 提案要求司法院規劃、提出各類案件判決書敏感資訊之隱私保護措施。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司法院及其所屬單位102年度應努力達成歲入預算目標。
- 提案刪除司法院及其所屬各單位年終工作獎金中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
- 提案凍結司法院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三分之一,直至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監督機制並制定相關工作計畫。
- 提案刪除及凍結司法院推動人民觀審制度預算,認為其藐視國會、漠視立法,並建議應推廣各類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
- 提案凍結司法院派員赴希臘考察經費,要求提出派員出國審核標準並公開。
- 提案要求司法院一年內提出《法官法》修法,明確評鑑委員會懲處依據,並凍結相關經費。
- 提案凍結「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經費,要求提出家事服務相關規劃內容。
- 提案凍結「司法業務規劃研考」經費,要求就法官評鑑推動情形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司法院就司法人員之考績甲等比例應比照五院其他機關辦理。
- 提案要求司法院規劃、提出各類案件判決書敏感資訊之隱私保護措施。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司法業務規劃研考」預算,警惕法官法相關子法延宕問題。
- 提案凍結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算,要求提供案件種類、件數、律師人數等資料。
- 提案建議將基隆地方法院、花蓮地方法院列為人民觀審制度試行法院考量。
- 提案建議司法院應儘速進行設置金融法庭之研究規劃。
- 提案凍結新竹地方法院遷建計畫經費,以促其提高綠色採購比率。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將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提升至國家級重大施政方針,擴大民間參與,並訂定配套措施。
- 提案要求司法院就司法人員之考績甲等比例應比照五院其他機關辦理。
- 提案建請司法院考量地方需求,將臺南地方法院舊址推動規劃成為司法博物館。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所屬相關機關重大資本支出計畫經費,要求提出工程進度及改進報告。
- 提案凍結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算,要求就人事晉用及獎金檢討問題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司法業務規劃研考」預算,認為其浮編。
- 提案凍結「其他設備」預算,認為其虛列。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及各分院「一般行政」預算,認為高院對法官裁判品質控管不足。
- 提案凍結「刑事審判行政」人民觀審制度推動經費,認為其未修訂刑事訴訟法、觀審員無法了解案情,且有違憲疑慮。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判業務」經費,要求提升法官審判品質。
- 提案凍結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司法院提出人事改革策進方案。
- 提案凍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判業務」經費,質疑其對檢察官貪瀆案判決離譜。
- 提案凍結臺灣彰化地方法院遷建計畫經費,以促其提高綠色採購比率。
- 提案凍結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判業務」經費,要求提升法官審判品質。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算,要求加強監督、經費審議、專職律師駐點服務與定期扶助律師評鑑制度。
- 提案建議司法院應立即檢討優遇法官待遇項目,刪除職務加給等,並嚴訂研究成果報告審核標準。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判業務」經費,要求提升民、刑事法官審判品質。
- 提案凍結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一般行政」預算,要求司法院提出人事改革策進方案。
- 提案凍結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擴遷建計畫預算,認為其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遷建計畫經費,以促其提高綠色採購比率。
- 提案凍結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擴遷建計畫預算,認為其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擴遷建計畫預算,認為其執行率偏低。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司法院「一般行政」預算,認為其浮濫編列且法官評鑑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最高法院「一般行政」預算,認為其辦理法官進修培訓及考核不彰。
- 提案凍結最高法院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要求積極改造最高法院怠於言詞辯論之陋習。
- 提案凍結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判業務」經費,認為其判決離譜,影響當事人權益。
- 提案凍結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一般行政」預算,認為法官轉調不顧當事人權益,且司法改革慢如牛步。
- 提案凍結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判業務」經費,質疑其對檢察官貪瀆案判決離譜。
- 提案凍結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判業務」經費,認為其判決離譜,影響當事人權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司法院就司法人員之考績甲等比例應比照五院其他機關辦理。
- 提案凍結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興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認為其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司法人員研習所擴遷建計畫預算,認為其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司法人員研習所「研習業務」經費,要求納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相關課程規劃。
相關人員回應
林錦芳 司法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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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仁脩 司法院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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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鼎章 最高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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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進田 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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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文定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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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儀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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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除歲入罰款及賠償收入附帶決議1項外,其餘各項均照列。
- 歲出部分,司法院主管歲出預算減列人事費2,000萬元,改列為219億2,719萬6,000元,並有3項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2項決議,凍結司法院主管重大資本支出計畫100年度執行率未達50%部分之30%經費,並凍結臺灣高等法院及各分院「一般行政」預算20%。
- 司法院原列21億1,927萬9,000元,減列1,572萬8,000元,改列為21億355萬1,000元,並有2項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23項決議,針對司法院各項業務預算(如首長特別費、人民觀審制度、出國考察、法官評鑑、法律扶助基金會、家事審判行政、司法業務規劃研考、其他設備等)進行減列或凍結,並要求司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2項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規劃、提出各類案件判決書敏感資訊之隱私保護措施,並提出派員至中國考察之審核標準及通過理由。
- 最高法院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3項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預算20%,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30%,並要求最高法院積極回應刑事上訴發回比例過低問題。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1項決議,凍結興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30%。
- 司法人員研習所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2項決議,凍結擴遷建計畫預算30%,凍結「研習業務」經費五分之一。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2項決議,凍結「審判業務」經費30%。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1項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預算30%。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1項決議,凍結擴遷建計畫預算30%。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3項決議,凍結遷建計畫經費30%,凍結「審判業務」經費30%。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2項決議,凍結擴遷建計畫預算30%,凍結遷建計畫經費30%。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3項決議,凍結擴遷建計畫預算30%,凍結「審判業務」經費30%。
-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司法院101年度預算凍結第1項第4目「刑事審判行政」之「業務費」項下人民觀審制度推動經費1,500萬元之三分之一,報告後准予動支,提報院會,並請司法院就人民參與審判之基本理念一併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等總統府主管機關的2013年度預算,聚焦於各機關的預算編列原則、人事費用、業務執行效率及法制化問題。
- 主要議題包括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的透明化、總統健康檢查費用、國安會諮詢委員的法源依據與待遇、國史館與臺灣文獻館的整併與史料蒐集方向、以及各機關勞務委外及福利津貼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相關爭議
- 總統府人事費用:廖正井委員質疑總統府職員與非職員比例偏高,且實際用人逐年減少,提案刪減人事費10%,認為存在員額浮編及以勞務承攬替代正式編制人員的問題。
- 國務機要費透明化與預算增列:尤美女委員質疑總統馬英九未兌現2009年承諾,未將國務機要費透明化並上網公布明細,且該費用逐年增加,提案減列1,000萬元並凍結3,000萬元,要求公布支出明細。
- 總統府研究計畫與國安會業務重疊:尤美女委員質疑總統府「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中的「兩岸關係與區域發展」計畫與國安會業務重疊,且不屬總統府第一局職掌範圍,提案刪除相關經費。
-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未落實CEDAW公約:尤美女委員指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未討論如何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提案凍結相關經費。
- 總統府勞務承攬爭議:林國正委員質疑總統府將人民陳情、輿情蒐集、活動攝影、影帶剪輯等常態性法定職掌業務委由外包勞務承攬人員負責,恐未妥當且具國安顧慮,提案刪減相關業務費。
- 總統及副總統保健醫療費用過高:尤美女委員認為總統及副總統保健醫療費用編列過高,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應撙節支出,提案刪減三分之一。
- 總統府辦理音樂會與職權無關:柯建銘委員質疑總統府編列預算辦理音樂會與總統職權行使無關,提案刪減500萬元。
- 總統府派員赴日本考察禮賓業務必要性:柯建銘委員質疑總統府派員赴日本考察禮賓業務的必要性,認為可用網路查詢,屬變相旅遊,提案全數刪除48萬元。
- 總統府車票費補助與休假補助合法性:柯建銘委員認為總統府員工上下班車票費補助、休假補助等為非法支出,屬自肥條款,提案全數刪除。
- 總統府全球資訊網內容與臉書運作經費爭議:柯建銘委員質疑總統府全球資訊網內容主要為馬英九個人形象包裝,且涉及臉書運作經費爭議,提案減列並凍結相關預算。
- 總統府協助廠商得標爭議:段宜康委員揭露外交部曾將日本廠商晉見總統的談話紀錄轉發招標單位,後該廠商得標台鐵二代傾斜式列車,質疑總統府有瓜田李下之嫌,要求移送檢調偵辦。
- 國安會諮詢委員法源與待遇:尤美女、王惠美委員質疑國安會諮詢委員以內規核定為有給職且薪酬比照部長級,缺乏法律授權,且與總統府國策顧問、資政無給職待遇不一,提案刪除相關待遇並要求修法。
- 國安會約聘行政助理合法性:王惠美委員質疑國安會聘用行政助理缺乏組織法依據,提案刪除約聘僱人員待遇356萬5,000元。
- 國安會資訊服務費與網站建置:尤美女委員指出國安會未建置專屬網站,有違《政府資訊公開法》,提案凍結資訊服務費。
- 國安會辦公設備汰換頻繁:尤美女委員質疑國安會辦公設備汰換頻繁,且預算大幅增加,提案減列雜項設備費。
- 國安會首長宿舍水電費過高:尤美女委員質疑國安會首長宿舍水電費支出過高,與節能減碳精神不符,提案刪減水電費。
- 國安會健康檢查預算:柯建銘委員質疑國安會高層自肥健檢預算,且其他單位未編列類似支出,提案全數減列。
- 國安會對國安議題研究成效:林國正委員質疑國安會未能核實評估油電雙漲、瘦肉精美牛等財經政策影響,提案凍結相關諮詢研究業務費用。
- 國安會與國安局關係及預算歸屬:林正二委員質疑國安局為國安會所屬機關卻未列入總統府組織法,且預算編列在國防部而非總統府,建議聯席審查。
- 國史館與臺灣文獻館整併與預算配置:林正二委員建議國史館與臺灣文獻館應評估整併,因兩者性質接近且人事費佔總經費比例過高(國史館70%、臺灣文獻館60%),業務費偏低。
- 國史館個資法因應與史料維護:李貴敏委員質疑國史館對個資法實施的因應不足,對當事人要求刪除資料可能影響史料正確性與完整性,要求與法務部聯繫並提出報告。
- 國史館出版品行銷績效不彰:謝國樑委員指出國史館出版品銷售不佳,近半數以贈送方式去化,庫存量高,提案酌減預算並要求改善行銷策略。
- 國史館未加強台灣史料蒐集:尤美女委員指出國史館史料研究偏重民國史,對戰前日治時期及戰後台灣民主發展史料蒐集甚少,提案凍結「國史編纂」經費,要求提出中長程研究計畫。
- 總統府水電費超支與節能減碳:尤美女委員指出總統府水電費連續4年超支,與馬總統提倡「節能減碳」精神不符,提案刪除水電費五分之一。
立法委員發言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人事費編列問題,認為其職員與非職員比例偏高,且實際用人逐年減少,應減列人事費10%。
- 質疑總統府宿舍租金計算標準過低,與市面行情不符,應予檢討。
- 要求國安會將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移送監察院及檢調單位,調查其洩漏國家機密之行為。
- 認為國務機要費因涉及國家機密,不宜完全公開明細。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立法委員在全國奔波,沒有特別費、國務機要費,與總統府預算編列情況形成對比。
- 質疑國史館在台灣史編纂中對原住民族歷史的投入不足,要求重視並投入經費。
- 建議國史館應統合相關博物館資源,考慮設立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馬英九未兌現2009年承諾,未將國務機要費透明化並每週上網公布明細,提案減列並凍結相關預算。
- 質疑總統府治國週記花費高達207萬8,350元,每集1萬5,000元,質疑其成本效益與置入性行銷。
- 質疑總統一年50萬元保健醫療費用過高,建議撙節支出。
- 質疑國安會諮詢委員薪酬比照部長級,但缺乏法律依據,且與總統府國策顧問、資政無給職待遇不一,提案刪除相關待遇。
- 質疑國安會約聘行政助理制度疊床架屋,且薪資高,提案刪除相關經費。
- 要求國史館加強戰前及戰後台灣史料的蒐集、編纂和典藏,並提出短、中、長程研究計畫。
- 提案刪減及凍結總統府多項預算,包括人事費、業務費、國務機要費、研究發展費、新聞發布費、卸任禮遇費、三節慰問金等。
- 提案要求總統府於其網站公布近四年國務機要費支出明細。
- 提案要求總統府擴大辦理兩公約及CEDAW公約人權議題研討會及座談會。
- 提案要求總統府將日本住友商事晉見總統談話紀錄案移送檢調偵辦。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認為立法院委員會發言時間應一致,不應區分本委員會與非本委員會委員。
- 關切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對美牛、美豬、TIFA等台美議題的影響,並希望儘快恢復TIFA談判。
- 建議總統府應向總統反應基層民意,並在預算說明時更清楚闡述必要性。
- 提案凍結國史館出版品相關預算,認為其行銷績效不彰,供需失調。
- 提案凍結國史館總統副總統文物館維持費,認為其觀展人數逐年下滑,策展績效不佳。
- 提案凍結國安會諮詢研究業務預算,因其預算書內容與事實不符,涉嫌虛編浮報。
- 提案要求國史館研擬改善之道,以提升總統副總統文物策展績效。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務機要費預算從5,000萬元被國民黨砍到3,000萬元,政黨輪替後又恢復到4,000萬元,批評是兩套標準。
- 質疑總統府水電費高達1,895萬元,且空調系統更新費用300萬元,與總統宣稱不開冷氣的「節能減碳」形象不符。
- 質疑總統府機器設備費用1,543萬元,部分用於馬英九個人形象包裝,要求釐清公私分際。
- 關切海軍高階軍官涉共諜案,質疑國安會對國防部及相關人員的監督與敵我意識問題。
- 提案刪減及凍結總統府多項預算,包括人事費、業務費、國務機要費、研究發展費、新聞發布費、卸任禮遇費、三節慰問金等。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提醒國史館應針對個資法實施採取因應措施,特別是當事人要求刪除資料時如何維護史料正確性與完整性,建議與法務部聯繫。
- 質疑總統府編列赴日本考察禮賓業務預算,認為在釣魚台事件背景下不恰當。
- 要求總統府會計長書面說明加班費與員額變動的關聯性,以及員工上、下班車票補助的必要性。
- 提案建議總統府應另擇出國考察地點,以維護我國主權尊嚴。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勞務承攬人員處理人民陳情、輿情蒐集等業務的專業性與必要性,認為應由正式編制人員負責。
- 批評總統府幕僚未能有效反映民意,導致總統民調低迷,要求幕僚敢講真話,安排總統下鄉傾聽基層聲音。
- 提案要求國安會於三個月內擬具《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正草案》,以解決諮詢委員待遇及官制官規問題。
- 提案凍結國安會諮詢研究業務費用,認為其未能核實評估油電雙漲、瘦肉精美牛等財經政策影響。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關切釣魚台事件中,台灣在美日中三強之間如何堅守主權並維護國家安全,質疑國安會是否召開正式會議因應。
- 肯定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但要求國安會說明具體因應方案。
- 認同總統府尊重法務部意見,不追回陳前總統采玉大勳章,認為可避免社會對立。
- 質疑總統府國務機要費說明欄簡化,認為應明確化其業務費用性質。
- 提案凍結國史館總統副總統文物館維持費,認為其觀展人數逐年下滑,策展績效不佳。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會秘書長薪水主張調回院長級,批評是因黨適事、因人適事,前後不一致。
- 質疑國安會諮詢研究業務費大幅增加,且與外交部、陸委會業務重疊,預算編列浮濫。
- 批評國安會預算書內容與事實不符,藐視國會,要求刪減預算。
- 批評馬總統國務機要費逐年增加,且食衣住行娛樂皆使用公帑,卻宣稱簡樸,要求公開明細。
- 建議總統府水電費應刪一半,總統官邸水電費應由總統自付,以體恤民苦。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揭露外交部曾將日本住友商事晉見總統的談話紀錄轉發台鐵局、經濟部工業局等部門,後該廠商得標台鐵二代傾斜式列車,質疑總統府有瓜田李下之嫌,要求移送檢調偵辦。
- 質疑總統府協助廠商得標,甚至修改採購規格,導致普悠瑪號橫向加速度標準放寬,影響乘客安全。
- 要求總統府應發函特偵組,要求偵辦外交部逾越常軌的行為,以還總統府和前外交部長清白。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安會應研擬並向立法院提出《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正案》,以反映憲政體制變遷及強化幕僚機制。
- 質疑國安會預算偏低,但同時也認為其人員配置與業務執行效率有待檢討。
- 質疑總統府車輛過多,駕駛人數不合理,且編列新車預算,建議應從自身開始改革,刪減新編車輛預算。
- 關切總統府預算刪減項目,以了解馬總統「苦民所苦」的誠意。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馬總統的東海和平倡議在國際社會未獲重視,且台灣在東海危機中非主要參與者。
- 要求國安會說明對中華民國主權與安全最具威脅的國家,並強調敵我意識的重要性。
- 關切高階軍官涉共諜案及國軍敵我意識不明問題,要求國安會強化國軍保衛台灣的意志與決心。
- 認為國防部與陸委會思維以合作取代對抗很危險,要求國安會發揮統合功能,拴緊螺絲。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安會組織法若修改,應隨同調整秘書長與國會的互動關係,讓秘書長更常到立法院溝通。
- 質疑金溥聰駐美代表任命案的延宕,不相信美國會因總統大選而耽誤,要求國安會動用關係加速批准。
- 認為國安會組織法中「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的「職員」用字不妥,應包括諮詢委員,以避免限縮秘書長職權。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陳情馬總統在義賣會上收取25萬元領帶款項卻未交付領帶給郭美珠女士,要求總統府盡速處理退款或交付領帶。
- 要求總統府說明為因應財政困難,在預算上做了哪些處置,包括減列和增列的主要項目。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法規會的必要性,以及發言人並未在組織法中明定,被外界批評為黑官,要求法規會研議合法化。
- 質疑國安會諮詢委員薪酬比照部長級,但資政、國策顧問卻無給職,認為不合理且缺乏法源依據,建議修法。
- 質疑總統將少子化提升為國安問題,但國安會研究至今無果,且未能將民間意見反映給總統,導致民調低迷。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強烈要求總統府提供2008年至今國務機要費的明細(非機密部分),以履行馬總統透明化承諾,否則無法審查預算。
- 質疑馬總統多項政策執行率低,但國務機要費執行率高達99.97%,批評其花錢不手軟。
- 批評總統府態度傲慢,多次發文要求提供資料卻未獲回應,懷疑有見不得人的地方。
相關人員回應
楊進添 總統府秘書長
- 回應公務員宣誓內容包含恪遵憲法、盡忠職守。
- 表示會進一步了解賴幸媛洩漏國家機密一事,並會告知賴代表將來執行職務時要特別注意。
- 回應國務機要費是總統執行職務所需經費,但目前無公布明細規定,且行政院各機關首長特別費也無對外公布前例。
- 表示會向總統反映國務機要費透明化及公布明細的意見,但強調總統行使職權所需經費的性質。
- 說明治國週記是為讓國民了解總統施政理念及政策方向,拍攝涉及專業人力,觀看人次達27萬17人次。
- 說明總統保健費一年編列50萬元,包含健檢、保健及疾病治療等費用,實報實銷,未用會繳回國庫。
- 回應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因歷史原因成立,政府遷台後實際運作和預算編列已停止,但其存在具重要政治意義故未廢除。
- 承認總統府、國安會、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等單位預算均編列在總統府主管預算內。
- 回應總統府水電費編列高,主要是因建築老舊、挑高,能源需求高,但已努力節能減碳,並用於提升能源效率。
- 說明總統府機器設備費用用於總統、副總統活動紀錄攝影等,並澄清馬總統臉書工作已移交民間團體管理,不使用總統府經費。
- 回應總統府預算編列已考量國家財政困難,整體預算較去年減少6.9%,主要減列一般行政、國家慶典、卸任禮遇等項目。
- 承諾會檢討總統府勞務承攬與正式編制人員的共通性問題。
- 回應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維護主權及漁民作業權利立場不變,並提及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
- 回應總統府尊重法務部意見,不追回陳前總統采玉大勳章。
- 回應馬總統個人生活簡樸,自律嚴格,對自己的清廉要求非常高。
- 承諾會了解郭美珠女士領帶義賣爭議,並盡速處理。
袁健生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 回應國安會諮詢委員薪酬比照部長級,是因行政院行文制定,並等待立法院政務三法通過後遵照決定。
- 說明國安會諮詢委員每日工作時間長,全天候提供總統資訊,並非無給職。
- 回應國安會約聘行政助理的問題,表示每個諮詢委員辦公室未超過三名助理,且工作量大。
- 說明國安會作為總統諮詢單位,與各部會(包括國安局)經常互動,整合資訊提供總統參考,但不指揮各機關。
- 表示美國政策具持續性,無論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對台政策不會改變。
- 認為釣魚台事件對中華民國是挑戰也是機會,應在國際間發聲,並在「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原則下爭取最大利益。
- 回應國安會內部幾乎每天開會討論國家安全議題,但無法公開會議細節。
-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主權與安全構成威脅,並強調兩岸關係應步步為營。
- 回應高階軍官涉共諜案,已要求國防部了解真相,國防部新聞稿稱無機密資料外洩,將深入調查務必毋枉毋縱。
- 認為國安會應強化國安體系功能,以台灣主權為念,以台灣人民安全為念。
- 表示國安會預算偏低,僅3億台幣,但會努力提升研究成效、強化決策品質、拓展國際合作、提升對話層次、落實兩岸交流、維護國家安全、建構數位防護,維護資通安全。
- 表示會回去研讀國安會組織法,若需修改會研議後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
- 認為行政與立法部門應有更多互動,支持國安會秘書長常到立法院溝通。
- 說明駐美代表任命案延宕是因美國內部程序,需白宮背書,預期很快會有結果。
呂芳上 國史館館長
- 說明國史館已編過原住民史料彙編,並承諾會繼續努力。
- 表示台灣史是國史很重要的一部分,原住民族歷史在台灣史中佔重要地位。
- 回應國史館人事費佔75%比例較高,因其業務性質偏重對內研究和編纂。
- 說明國史館已針對個資法與史料之間關係進行討論,並將檢視典藏資料庫和出版品,以符合個資法和學術研究需求。
- 承諾會加強戰前及戰後台灣史料的蒐集、編纂和典藏,並於一週內提出短、中、長程研究計畫。
- 說明102年度歲入減列50萬元,是因為禮品屋不再續租導致租金收入減少。
張鴻銘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館長
- 說明臺灣文獻館曾與原民會合作編纂原住民族史料,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計畫。
- 表示臺灣文獻館人事費佔59.19%,業務費佔30.68%,會努力增加業務費。
- 說明臺灣文獻館從臺灣省文獻會改隸國史館後,除典藏檔案外,還有三棟大樓負責文物展示。
熊光華 總統府副秘書長
- 說明總統府102年度人事費支出已較今年減少769萬元。
- 解釋總統府勞務委託聘僱專業攝影和剪輯人力,是為節省委外經費,且人民陳情案量暴增,需勞務委託分攤負荷。
- 表示總統府宿舍租金是按照財政部所定標準及全國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要點收取,與坪數大小無直接關係。
- 說明總統府租金收入是按照面積比率收取,並會再確認依據標準。
- 回應國務機要費屬國家元首執行職權所需費用,部分涉及機密性質,無法提供明細,僅能提供大類執行概況。
- 表示總統府車輛汰換的兩輛車已使用17年和14年,有實際需求,且整體預算編列已朝縮減方向進行。
陳雪懷 總統府會計處會計長
- 說明國務機要費在97年以後的預算書寫法未變,且84年以後已改為業務費。
- 回應陳前總統國務機要費資料已在法院,總統府手上沒有。
張芬芬 總統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總統府法規會主任委員由參事兼任,設一科,有其業務需求。
- 說明總統府發言人並非組織法內的建制單位,因組織法需經立法院同意才能施行,目前政府組織改造僅限於行政院所屬單位。
李民實 總統府人事處處長
- 說明總統府員額缺額保留,部分是為因應長官任務編組或新增單位需求。
- 說明總統府機要人員與扁政府時代人數相同,約聘僱人員較扁政府時代減少。
相關後續
- 總統府歲入部分均照列。
- 所有關於總統府歲出部分的提案(包括人事費、國務機要費、研究計畫、勞務承攬、福利津貼、醫療費用、考察經費、車輛採購、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等),以及國安會、國史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的歲出提案,全部保留送朝野協商。
- 主席裁示總統府應於一個禮拜內,將2008年到2012年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明細提供給委員會。
-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6701
- 卷/期/冊
- 101/67/1
- 發布日期
- 2012-11-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