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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帛引渡條約審查及台美外交關係、人權議題質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07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中華民國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間引渡條約」案,最終全案審查完竣並提報院會。會議中,多位立法委員就駐美代表任命延宕、台美引渡協議進度、外交部辦事效率、國際人權與難民政策以及死刑犯引渡原則等議題,向外交部及法務部提出嚴厲質詢,凸顯台灣在國際司法互助與外交實務上面臨的挑戰與爭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間引渡條約」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我國與帛琉共和國簽署的引渡條約,旨在建立雙邊引渡法源依據、強化司法互助,並提升我國國際形象。
  • 會議延伸討論至台灣整體外交政策、台美關係、駐美代表任命、國際人權與難民議題,以及重大經濟犯引渡困境等廣泛議題。

相關爭議

  • 駐美代表任命延宕:金溥聰先生出任駐美代表的美國同意函遲遲未獲,引發委員對台美關係現況、外交部掌握度及外交工作效率的質疑。
  • 台美引渡條約進度緩慢:儘管有大量重大通緝犯潛逃美國,台美引渡條約談判多年無實質突破,美國甚至歸咎於台灣提出的「概念較為有限的協定」。
  • 國際人權與難民政策不明:委員質疑外交部對國際難民(如帛琉收容的維吾爾族人)缺乏關心與明確政策立場,認為台灣應依循國際人權標準。
  • 外交部辦事效率與禮儀:委員批評外交部在報告提交、溝通協調(如預算溝通、大使名片調查報告)方面存在疏失與傲慢,被指責為「藐視國會」。
  • 死刑犯引渡原則:條約規定締約國無引渡國民義務,且若請求引渡涉及死刑,被請求國可拒絕,除非承諾不執行死刑,引發對司法獨立性與國際合作的討論。
  • 引渡條約實質效益:有委員質疑與目前無台灣通緝犯的邦交國簽署引渡條約的優先性,認為應更積極與美國、中國等主要逃犯藏匿國洽簽。
  • 跨部會協調不足:委員強調軍售等跨部會事務應由外交部與國防部「兩管」,而非「兩不管」,以確保國家利益。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駐美代表金溥聰任命延宕,認為外交部無法掌握狀況,並將責任推給美國大選。
  • 關切美國大選期間未見候選人提及台灣問題,認為台美關係可能萎縮。
  • 批評外交部對駐帛琉大使田台清名片印黨徽事件的調查報告未送達委員會,且解釋理由牽強。
  • 認為駐美代表空窗期,影響重啟TIFA談判及釣魚台事件的因應。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追問田台清大使調查報告下落,質疑外交部辦事能力與報告真實性。
  • 指出已簽引渡條約的6個邦交國無台灣通緝犯,質疑簽約的輕重緩急與效益。
  • 批評外交部在台美引渡條約談判上怠忽職守,反而優先處理豁免協定保障劉姍姍。
  • 強調駐美代表處群龍無首,影響引渡協議等重要談判。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強烈抗議外交部在預算溝通上失禮,未經預約且明知委員不在仍大批人馬前往辦公室。
  • 質疑外交部對國際人權與難民議題(如帛琉收容維吾爾族人)缺乏了解與明確立場。
  • 呼籲台灣應依循國際難民公約標準,關心國際政治犯與難民,並將此納入國內法。
  • 批評外交部缺乏核心價值觀,導致外交「休克」。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指出潛逃海外重大要犯高達192人,刑事犯上千人,防堵出現破網。
  • 強調台美、兩岸引渡條約最重要,因多數逃犯藏匿於此,而非已簽約的邦交國。
  • 質疑美國將台美引渡條約簽不成歸咎於台灣提出的「概念較為有限的協定」。
  • 批評駐美代表金溥聰任命延宕,質疑馬英九政府宣稱的「台美關係歷年來最好」是口號治國。
  • 關切引渡條約中,被請求國可因死刑問題拒絕引渡的條款,恐為死刑犯開活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支持與他國簽訂引渡條約,認為司法關係強化可作為司法外交。
  • 促請外交部積極處理金溥聰駐美代表就職事宜,以避免國內謠言滋生。
  • 提醒美國政局變動(如國務卿希拉蕊離職)可能影響對台關係,需有代表坐鎮。
  • 關切台日漁權談判進度,強調主權絕不能退讓,漁權要爭,並建議海巡署護航。
  • 建議外交部慎重了解維吾爾族難民問題,在人道與國家利益間取得平衡,不宜貿然行事。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高度肯定與帛琉簽訂引渡條約,並期盼外交部繼續努力與其他國家簽訂。
  • 強調台美軍售是重大議題,外交部與國防部應密切溝通協調,發揮主動精神,建立默契一致對外。
  • 質疑法務部對死刑犯引渡的立場,認為不承諾不執行死刑可能造成國際合作困擾。
  • 指出與非邦交國(如美國、加拿大)在引渡方面的需求比邦交國更大,應努力突破簽約技術與技巧。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同意引渡條約必要性,但認為與美國、中國大陸簽訂的實質意義更大。
  • 批評外交部工作鬆懈,許多應做之事未落實,影響國家聲望。
  • 以俄羅斯代表處職員醫療個案為例,主張台灣應發展「人道外交」,關懷國際人權,提升國際形象。
  • 要求外交部追查俄羅斯職員醫療案進度,並提供書面報告。
  • 呼籲外交部應加強內部檢討,提升辦事效率。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關心俄羅斯職員醫療案,表示願意捐款協助。
  • 請法務部解釋「路倒除罪化」議題,質疑醫生與路人甲在急救失敗後的法律責任差異。
  • 詢問與南非簽訂的引渡條約是否仍有效,以及非邦交國引渡條約的狀況。
  • 強調多數經濟犯潛逃美國、中國大陸,應積極與這些國家商談引渡事宜。

相關人員回應

柯森耀 外交部次長

  • 報告台帛引渡條約簽署背景、過程與主要內容(雙重犯罪、政治犯不引渡、緊急拘提、多重請求、財物交付、費用、國民引渡、生效終止等)。
  • 解釋駐美代表任命延宕主因是美國大選及內部程序,強調台美溝通暢通,希望月底前有結果。
  • 承認外交部未統計逃往邦交國的通緝犯數量。
  • 承諾會改進預算溝通禮儀,並會調查維吾爾族難民和俄羅斯職員醫療案。
  • 確認與南非的引渡條約在斷交後仍持續有效。
  • 表示會努力與美國簽訂引渡協定,並與國防部密切溝通軍售事宜。

俞秀端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

  • 證實目前已簽約的6個邦交國無台灣通緝犯,但多年前曾從帛琉遣返7人。
  • 確認調查局公布有192名重大要犯潛逃海外。
  • 說明死刑判決由承審法官決定,法務部無法對外國承諾不執行死刑,但會逐漸減少死刑使用。
  • 澄清法律並無規定急救路倒者失敗有罪,認為應符合刑法過失傷害或致死罪的因果關係。
  • 表示法務部與衛福部正討論醫療法修正案中醫生的刑事罪責問題,堅守醫生須遵守醫療常規原則。

黃再求 外交部研設會主任

  • 針對田台清大使名片印黨徽事件,解釋為廠商印錯,且該名片已停止使用。

令狐榮達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

  • 說明台美特權免稅豁免協定正在重新諮商,期望有更好保障。
  • 指出台美引渡協議曾諮商,因雙方司法體系差異,內部仍在研究困難點。
  • 表示駐美代表處目前由張大同公使代辦,團隊運作良好。
  • 解釋美國選舉人團制度,說明總統選舉並非普選票多者當選。

相關後續

  • 「中華民國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間引渡條約」案,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由主席代表說明,無需交朝野黨團協商。
  • 外交部需對田台清大使的調查報告,補一份書面報告送到每位委員手上。
  • 蔡煌瑯委員所提「建請外交部與法務部應盡快與美簽訂引渡條約」之臨時提案,經主席裁示通過。
  • 委員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
  • 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17102
卷/期/冊
101/71/2
發布日期
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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