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氣象局、運研所、飛安會預算:聚焦防災、運輸安全與預算效益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05會議日期:2012-11-0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的102年度歲出預算。會議聚焦於地震與颱風預報能力、預警系統建置、運輸研究所的委外研究比例、遊覽車與酒駕安全議題,以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的事故調查效率、人員流動與軌道安全納入等。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部分凍結或刪減,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或進行跨部會研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歲出部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民用航空局的年度預算,聚焦於行政費用、空運及航管業務,並討論與民航建設、航權分配、機場營運及人員福利相關的多項議題。
- 核心關切點包括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的法源依據、員工車票補助費的合法性、各地機場建設資源分配不均,以及提升飛航安全與服務品質。
相關爭議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的合法性:多位立法委員質疑該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且造成國家財政負擔與社會對立,提案要求刪除。
- 員工車票補助費的法源依據:提案指出該項補助無相關法源,有違大法官解釋,要求刪除。
- 機場建設資源分配不均:委員批評政府在北部航空建設投入巨額預算,而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卻被邊緣化,要求交通部提出改善計畫。
- 國際航權分配的公平性與透明度:委員質疑現行航權分配採審議制而非公開拍賣或招標,裁量權過大,要求研議拍賣或招標可行性。
- 桃園航空城與松山機場發展定位:委員質疑兩計畫可能造成重複投資浪費,要求交通部重新定位發展方向。
- 飛航服務品質與票價不合理:委員指出國內航班準點率下降,國內航空票價存在不合理現象,要求民航局提出改善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民航局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670萬元,因其無法源依據。
- 提案刪除民航局102年度預算中人員維持費項下車票補助費380萬元,因其無法源依據。
- 要求民用航空局針對國際機場協會評比結果,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民用航空局就台日航約增闢高雄羽田航線,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民用航空局就國內各機場無障礙服務、身障者登機規範及開放電動輪椅設備登機等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民航局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認為其適法性不足且增添國庫負擔。
- 提案刪除民航局102年度預算中車票補助費,指出其無相關法源依據。
- 質疑航權分配審查過程不透明,要求交通部研議拍賣或招標可行性。
- 批評政府對桃園航空城計畫缺乏整體規劃與明確績效目標。
- 質疑桃園國際機場與台北松山國際機場的發展計畫可能造成重複投資浪費,要求重新定位。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民航局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670萬元。
- 要求交通部增加高雄小港國際機場兩岸直航航班航點,並提出具體方案吸引廉價航空進駐。
- 要求交通部與民用航空局規劃閒置機場吸引國外廉價航空進駐的可行性。
- 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研議國際航權(包括兩岸航線)分配拍賣或招標之可行性。
- 批評交通部對全國民航建設資源分配嚴重重北輕南,要求民用航空局提出高雄機場整體規劃及未來5年發展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民航局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 建議交通部專案研議調降台東地區國內航空票價方案,並輔導航空業者開發台東航空站之廉價航空航線。
- 要求民用航空局針對國內航空票價提出具體改善計畫。
- 呼籲交通部檢討開放中國觀光客措施,研議對台灣接待權益之保障方案,避免惡性循環。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民航局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670萬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90萬6千元,以及車票補助費380萬元。
- 質疑民用航空局預算編列草率,出國旅費混合編列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且指派非正職人員前往,要求提交詳細書面資料。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與台中市政府密切合作,改善台中清泉崗機場整體聯外交通。
- 要求交通部展現積極作為,與相關部會合作爭取加入國際民航組織(ICAO)。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成立專案小組,對澎湖馬公機場太陽光電工程的成功經驗進行可行性評估,以複製到其他機場設施。
- 提案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提升自由行陸客比例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毛治國 交通部部長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將導致稅損,需考量財政。
- 表示稽徵程序簡化已在研議,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
- 指出離島稅賦優惠現行已有措施,可再行檢討。
沈啟 民用航空局局長
- 回應委員質詢,說明預算編列、航權分配及機場建設等相關事宜。
相關後續
- 民用航空局歲出預算中未及處理的提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23項決議,涵蓋機場太陽光電評估、高雄機場兩岸航班與廉價航空、航權拍賣可行性、高雄機場規劃、台東航空票價調降、國際航權分配、桃園松山機場定位、松山金浦航權、桃園航空城報告、桃園機場評比檢討、台中機場聯外交通、爭取加入ICAO、機場避雷防鳥擊、報廢車輛說明、松山機場規劃報告、高雄羽田航線、無障礙服務、航班準點率、國內航空票價、出國計畫報告、罰金罰鍰查核等議題。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歲出部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觀光局的年度歲出預算,聚焦於一般行政、觀光業務及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
- 討論重點包括預算編列的合理性、退休人員福利、觀光政策的推廣效益、遊覽車安全、垃圾處理,以及陸客團費下限取消的影響等。
相關爭議
-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浮濫:委員質疑觀光局102年度該項預算較上年度增加14%,且遠高於前年度決算數,提案刪減1,000萬元。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與車票補助費的合法性:多位立法委員質疑觀光局編列此類經費無法源依據,提案刪除。
- 陸客團費每日60美元下限取消爭議:委員擔憂倉促取消恐導致「零團費」惡性競爭,扭曲觀光價值,要求觀光局審慎評估。
- 觀光外匯收入統計不實:委員質疑觀光局的觀光收入統計誇大不實,特別是針對團進團出的中國低價團,實際外匯收入存疑。
- 觀光發展基金預算編列紊亂:委員指出觀光局公務預算與觀光發展基金交叉混用,造成審查與監督困難,要求檢討。
- 遊覽車事故頻傳:委員關切遊覽車事故增加,要求交通部採取更佳安全措施,並評估駕駛員道路實境模擬訓練系統。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觀光局102年度「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000萬元,因預算編列浮濫。
- 提案刪除觀光局及所屬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1,000萬元。
- 提案刪除觀光局及所屬102年度「公務人員上、下班交通補助費用」。
- 要求交通部與觀光局積極督導業者並協調相關單位,稽查遊覽車駕駛工時及車輛勞檢安檢,以提升陸客團交通安全。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觀光局及所屬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
- 提案刪除觀光局及所屬102年度「公務人員上、下班交通補助費用」。
- 要求觀光局針對垃圾費隨袋徵收導致風景區垃圾亂丟問題,於2週內協調地方政府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觀光局長期漠視潛水活動發展,建議設置基礎設施吸引外國觀光客。
- 要求觀光局自103年度起檢討觀光發展基金,全部轉列於觀光局公務預算內,俾符法制。
- 質疑觀光局觀光收入數據調查不實,特別是針對中國低價團,要求以旅行社團費及匯入金額具體分析。
- 要求觀光局檢討開放中國觀光客措施,研議對台灣接待權益之保障方案,避免惡性循環。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觀光局及所屬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
- 建議交通部協調觀光局與公路總局研議辦理台9線公路沿線綠美化計畫,打造成綠色隧道工程。
- 建議觀光局針對花東地區觀光政策以環境永續、文化多樣性、總量管制為原則,進行「政策環評」,並提出具永續經營方針之觀光綱領。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觀光局102年度國家風景區開發及管理相關經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員林運動公園人行登山步道可行性評估報告。
- 提案凍結觀光局102年度國家風景區開發及管理相關經費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參山國家風景區待人坑銜接隴頂古道步道整修書面報告。
- 提案刪除觀光局及所屬102年度預算中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觀光局在相關配套措施尚未定案前,再次審慎評估取消陸客團團費每日下限的政策。
- 建議交通部觀光局協助業者與地方政府,加強大甲媽祖遶境的國際宣傳,並規劃周邊設施以吸引外國旅客。
- 建議交通部觀光局與台中市政府積極合作,將台中西海岸線觀光景點串連成旅遊動線,並加強聯外道路、自行車道及遊艇港等建設。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協調各縣市政府,針對全台著名夜市等相關規劃、管理及監督,避免不肖商家欺騙旅客,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方案。
- 主張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最低接待費用每人每夜平均至少60美元的規定,檢討時不得低於此標準,以維持旅遊品質。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及其所屬應優先提報職缺列入原住民族特考,以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 要求交通部參考歐美、日本做法,提高遊覽車駕駛員處置緊急狀況的能力,並研究以行車記錄器紀錄作為駕駛經驗判定依據。
- 建議觀光局「台灣好行套票」應整合各種交通工具及便利購買地點,提供民眾多元選擇。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業務費」五分之一,要求檢討民眾參與機制及促參法適用原則。
- 要求觀光局於2週內,對於國內團體捐助大幅減少的原因或政策改變,提出書面說明。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檢討製作推展我國旅遊之高品質國際宣傳影視節目之可能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研擬發展高屏都會區銜接墾丁國家公園等觀光系統之完備旅遊資源管理體系,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觀光局於2週內,就「國際光點計畫」之工作成效、國際旅客集客數及重遊率、國際宣傳績效、未來工作計畫等,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觀光局未來預算編列,如有新增項目或增幅達20%以上者,應於預算說明欄內妥為揭露、說明。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提升自由行陸客比例方案,並提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建議交通部觀光局就交通作業基金每年編列9億1,000萬元,請各風景區管理處或地方政府創造具吸引力觀光據點,經審核通過應集中經費補助,以帶動整體觀光產業發展。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要求觀光局於每次旅展前通令參展廠商詳實揭露其銷售旅遊產品之使用方式及限制,並檢查廠商是否確實告知,減少消費糾紛。
- 建議觀光局配合屏東地區地方文化特色重點建置文化觀光行程,並加強旅遊交通接駁,均衡各鄉鎮觀光產業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毛治國 交通部部長
- 回應委員質詢,說明觀光政策、預算運用及相關措施。
陳彥伯 路政司司長
- 回應委員質詢,說明遊覽車安全管理相關議題。
謝謂君 觀光局局長
- 回應委員質詢,說明觀光局預算編列、施政重點及各項觀光業務推動情況。
相關後續
- 觀光局及所屬歲出預算中未及處理的提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觀光局「一般行政」預算減列300萬元,改列為9億4,266萬5,000元。
- 觀光局「觀光業務」預算減列1,000萬元,改列為11億5,182萬元。
- 觀光局「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減列750萬元,改列為11億8,941萬3,000元。
- 通過25項決議,包括促進原住民族就業、提升遊覽車安全、整合台灣好行套票、加強夜市管理、提升陸客自由行比例、規範旅展銷售行為、加強屏東觀光發展、維持陸客團費下限、強化陸客團交通安全稽查、推廣大甲媽祖宗教觀光、串連台中海線觀光景點、解決風景區垃圾問題、發展潛水休閒活動、檢討觀光發展基金、改善觀光外匯收入統計、保障接待中國團客權益、推動花東台9線綠美化、花東觀光政策環評、說明國內團體捐助減少原因、檢討影視觀光國際行銷、研擬高屏海岸線觀光系統、檢討國際光點計畫成效、強化預算編列透明度、集中經費補助具吸引力觀光據點等議題。
討論事項三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歲出部分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中央氣象局與運輸研究所的年度預算,核心議題聚焦於氣象預報與地震測報的精準度及預警能力,特別是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和海嘯觀測系統的建置與傳播。
- 此外,也討論運輸研究所的研究效能、委外研究比例過高,以及交通安全(機車肇事率、遊覽車與酒駕問題)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運輸研究所人員編制與研究效能:委員質疑運研所研究人員多達105位,但人均研究計畫數低,且高達近一半業務費(9,500萬元)用於委外研究,效能不彰。
- 氣象局地球物理資料管理系統大樓閒置:委員質疑該大樓耗資6,000多萬元,卻因土地使用分區問題,完工6年仍無法回歸原計畫用途,造成浪費。
- 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傳播能力不足:委員指出台灣地震預測技術不輸日本,但缺乏有效管道在第一時間將地震訊息廣泛傳遞給民眾(如手機廣播、電視、電腦視窗),導致防災應變時間不足。
- 氣象預報準確度與傳播方式:委員批評氣象局預報內容制式化、缺乏彈性,導致民眾不信任,媒體報導易誇大失實,且豪大雨特報命中率偏低。
- 海底地震儀及海嘯觀測系統建置規模不足:委員質疑目前僅建置45公里海纜,無法達到有效預測海嘯的目的,要求擴充至200公里,並爭取國科會預算。
- 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與公務人員車票補助費的合法性:多位委員提案刪除氣象局與運研所編列的相關預算,理由與民航局、觀光局預算審查時的爭議點相同。
- 颱風命名方式與氣象播報員認證:委員建議氣象局應採用序號而非他國命名,並推動電視台氣象播報員的專業認證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疑運輸研究所人事費高昂,研究人員人均研究量低,且委外研究比例過高,要求改善效能。
- 質疑氣象局地球物理資料管理系統大樓興建延宕且無法回歸原計畫用途,要求善後處理。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高度關切氣象局強震即時警報系統的傳播能力,指出台灣在第一時間通知社會大眾的能力遠輸日本,要求交通部與NCC協調解決手機廣播問題。
- 提案刪除氣象局與運研所預算中,用於臨時人員酬金、年終慰問金、公務人員車票補助費及浮濫編列的水電費等項目。
- 要求中央氣象局在氣象預測上應依地形、位置條件作區域性預報,而非全行政區方式。
- 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完成建置災害公眾示警系統計畫。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呼籲跨部會整合地震、颱風及核災警示預防工作,並批評氣象局預報方式制式化、缺乏自信,導致民眾不信任。
- 要求氣象局開設Facebook等社群平台,提供民眾學習氣象知識,並在關鍵時刻接手鄭明典主任的臉書發布資訊。
- 提案刪除氣象局與運研所預算中,用於年終慰問金與公務人員車票補助費等項目。
- 建議交通部應將「台灣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列為科技預算優先順序。
- 要求中央氣象局地震中心運用多元傳播方式,提供、教育、宣導地震、地質知識。
- 要求中央氣象局發布天氣預報及警報單時,應敘述天氣系統及誤差原因。
- 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減少委外研究,讓內部研究人員承擔更多工作。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與電信業者研究,向國人出國發送當地大使館或緊急求救電話簡訊服務。
- 關切氣象局海底地震儀測觀測系統45公里規模不足,要求擴充至200公里,並批評預測不準確。
- 批評氣象局颱風雨量預估偏低或偏高,導致預測準確性問題,影響防救災。
- 要求氣象局加強氣象預報及豪雨特報的精確性,避免成為「放羊的孩子」。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關切台鐵局貪瀆事件,要求交通部建立考核機制,清查採購驗收系統,並就弊案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氣象局颱風預測準確率,要求氣象局確保媒體報導氣象資料的專業性與準確性。
- 要求地震測報中心建立完整連結系統,包括核電廠、瓦斯公司、學校等,並具備地震第一時間斷電預警功能。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路總局等單位不採用氣象局資料,反而向民間氣象風險公司購買,要求交通部內部統一使用氣象局資料。
- 關切機車肇事率與死亡率最高的問題,建議運輸研究所研究機車禁行城市與獎勵措施,以提升交通安全。
- 提案刪除氣象局與運研所預算中,用於年終慰問金、公務人員車票補助費、駐警小隊服裝配備及清洗費、以及浮濫編列的水電費等項目。
- 提案凍結氣象局地震測報及氣象科技研究預算,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運輸研究所運輸研究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關切氣象局預報不準確導致縣市首長挨罵,要求改善精確度,並朝鄉鎮方向做災害性天氣預報。
- 質疑氣象偵測飛機老舊及使用30年,要求氣象局向漢翔要求更換新飛機。
- 質疑運輸研究所委辦費過高,要求所長說明研究成效,並多加宣傳研究成就。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運輸研究所研究人員多達105位,但業務費卻有63%用於委外,要求說明研究成果。
- 強烈反對拆除重建阿里山氣象站,認為其為全檜木日據時代建築,是應保存的文化資產,提案刪除重建預算。
- 關切氣象局24小時降雨量預報命中率退步,影響公共安全與國防安全。
- 要求交通部在行政院內部大聲疾呼,推動國家型計畫來發展強震速報系統,並要求災害期間166、167氣象專線免費。
- 提案刪除氣象局與運研所預算中,用於年終慰問金、公務人員車票補助費、駐警小隊服裝配備及清洗費等項目。
- 提案凍結運輸研究所運輸研究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延續管委員碧玲議題,要求中華電信在颱風警報期間提供166、167氣象專線免費服務,並要求氣象局與中華電信重新議約,取得內容費用分成。
- 關切海底地震纜線建置不足,要求交通部積極爭取預算擴充至花蓮與頭城兩條線,並與NCC協調後端通訊系統,縮短地震預警秒數。
- 建議運輸研究所針對台中海線新增及升級之公共運輸系統,做出「無縫隙運輸服務」研究計畫。
- 要求運輸研究所就「交通服務e網通」使用率提出有效提升網站流量方案。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確認氣象局在地震速報能力上具備國際水準,並要求交通部將地震速報系統列為國家型整合性計畫,爭取經費。
- 質疑氣象局「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計畫預算超編,要求說明。
- 關切東部地區降雨雷達網建置不足,要求氣象局與國防部統合資源補強。
- 呼籲氣象局在台東氣象站改建時,保留日治時期栽種的黑松等重要植物,並融入當地人文氣息。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建議氣象局應檢討颱風命名方式,採用序號而非他國命名,並在氣象預報中正式公布。
- 建議氣象局應研擬電視台氣象播報員的認證機制,確保其專業性與責任性。
- 提醒地震測報中心,海底電纜主要預測板塊擠壓地區地震,與島內斷層地震預測是兩回事,應向民眾說明清楚。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提出全面廢止汽機車駕照換發制度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個月內就遊覽車事故與酒駕問題提出具體管理方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公共運輸油料補貼由中油負擔,而非循預算程序編列,不符會計程序與法律依據,要求交通部向行政院提出建議。
- 主張氣象學是專業,應推動氣象預報士國家考試制度,要求電視台氣象播報員具備專業證照,避免誇張播報。
- 要求運輸研究所於1個月內就遊覽車事故與酒駕問題提出具體管理方案。
- 提案要求運輸研究所儘速完成研議「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納入辦理全線雙軌化暨平交道改善規劃案」。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關切氣候變遷下台灣面臨的挑戰,要求氣象局具體說明未來兩年台灣在極端天氣預測與防災方面的重點。
- 詢問氣象局對未來兩年內台灣發生類似「九二一地震」規模7級以上地震的機率評估,並回顧921地震前氣象局的掌握情況。
相關人員回應
毛治國 交通部部長
- 回應台鐵弊案,表示已將相關同仁停職記過,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行政責任及檢討採購驗收系統。
- 說明公路總局聘請氣象顧問公司是為提供細部、小區域應變諮詢,減輕氣象局負擔,而非另創預測。
- 回應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傳播問題,指出手機廣播系統涉及NCC權責與手機汰換問題,已與NCC討論。
- 承諾將在行政院內部提案,推動國家型計畫發展強震速報系統。
- 回應166、167氣象專線免費問題,表示中華電信已是上市公司,可請其研究,但涉及NCC權責。
- 說明海底地震纜線預算編列於國科會科技預算,交通部持續爭取但面臨預算困難。
- 回應公共運輸油料補貼由中油負擔問題,表示是行政院統籌決策,且業者亦有交叉補貼社會福利支出,承諾反映此問題。
辛在勤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局長
- 說明運輸研究所職員編制與研究案數量,解釋大型研究案需多人投入,且委外研究是為擴大研究成果。
- 說明地球物理資料管理大樓已按原設計方向執行,並就建築師懲處及將來推動業務提出警惕。
- 強調台灣地震預警技術不輸日本,但在訊息傳遞方面確實存在問題,承諾改善。
- 承認氣象預報制式化問題,承諾試著開設社群平台,加強與民眾互動及知識傳播。
- 說明氣象法規定個人發布氣象需經許可,鄭明典主任臉書在颱風關鍵時刻關閉是為統一防災資訊。
- 說明海底地震儀測觀測系統45公里海纜已完成運作,但承認規模不足,持續爭取預算擴充至200公里。
- 解釋颱風雨量預測複雜性,強調會根據最新資料調整,並與防災單位密切互動。
- 說明公路總局等單位使用氣象局客製化系統,並非購買民間公司資料。
- 說明颱風、颶風、氣旋僅是不同洋區的稱呼,威力比較應以中心風速為準。
- 說明氣象局已設自動氣象站、觀測站、雨量站,可提供各縣市資料,未來將朝鄉鎮尺度預報精進。
- 說明氣象偵測飛機是向漢翔承租,儀器最新,會與漢翔聯繫更換老舊飛機。
- 說明「賣天氣」是氣象產業,利用氣象局資料進行加值服務。
- 說明「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計畫預算超編是因101年水利署少編部分轉移至102年,總額未變。
- 說明東部降雨雷達網未納入第一期是因綠島雷達升級評估,第二期將在宜蘭設置。
- 承諾台東氣象站改建時,會特別照顧黑松等珍貴植物,並融入當地人文氣息。
- 說明颱風命名是國際慣例,會與媒體溝通,並試圖推動氣象播報員認證。
- 說明地震預測難度高於氣象預測,921地震前焦點在嘉南,結果發生在中部,強調科學預測的不確定性。
- 說明166、167氣象專線與中華電信合作,每年有70萬元費用繳國庫,承諾研究颱風期間免費機制。
林志明 交通部運研所所長
- 說明運輸研究所編制職員137人,研究人員105位,委外研究占總預算約22%,因研究領域跨多部分,需藉助外部團隊力量。
- 說明運輸研究所已完成多項交通運輸白皮書,並進行跨年度基礎研究。
- 承認機車肇事率與死亡率最高,將持續研究機車駕駛行為及肇事路段,並與地方政府合作改善。
- 說明運研所扮演交通部軟體面角色,過去曾處理台北捷運、高鐵計畫,未來將轉型培訓海空運研究專長。
- 說明運研所已逐步減少派遣人力,並有自辦計畫在執行。
- 說明港灣研究中心為港務局設立,針對港灣技術進行研究。
- 回應南迴鐵路電氣化案,建議將「應於」改成「建請」,因其權責屬於鐵路局與鐵工局。
郭鎧紋 交通部地震測報中心主任
- 說明地震測報中心與捷運局、台鐵、高鐵有專線,並提供資料給核能廠,與部分學校進行合作測試。
- 說明海底電纜可測東部外海地震,提早15秒預警,但島內斷層地震預測是兩回事。
陳彥伯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公共運輸油料補貼目前由中油折讓,並由行政院統籌處理。
- 說明公路總局使用氣象局研發系統,而非向民間公司購買氣象資料。
- 回應廢止汽機車駕照換發制度,表示公路總局可在102年7月底前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回應遊覽車事故與酒駕問題,建議將「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管理方案改為「三個月內」。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會計長
- 回應公共運輸油料補貼問題,表示行政院有相關機制處理,交通部雖有提出預算但行政院決定仍依過去方式處理。
王興中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執行長
- 澄清飛安會技工與駕駛考績獎金預算編列錯誤,實際為聘用人員獎金較高。
- 說明飛安會一般事務費包含清潔外包、綠美化、印製調查報告等,預算已緊縮。
- 說明飛安會兼職費是給7位委員的車馬費及出席費,以及行政院派兼的人事、政風、會計人員兼職費。
相關後續
- 中央氣象局與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中未及處理的提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氣象局人事費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 氣象局「地震測報」項下「臨時人員酬金」預算照列,不予刪除,但增列「未來研議改善」等文字。
- 氣象局「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項下「建置區域防災降雨雷達網」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 氣象局「地震測報-地震與海嘯早期警報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後解凍。
- 氣象局「氣象科技研究-強化災害性即時天氣預報」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後解凍。
- 氣象局「一般行政」項下「駐警小隊服裝配備及清洗」預算刪減6萬元。
- 氣象局「一般行政」項下「水電費」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 氣象局「氣象測報」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檢討改善方案並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同意後解凍。
- 氣象局「一般行政」項下「駕駛員額」預算不予減列。
- 氣象局「運輸設備費」預算不予刪除。
- 氣象局「營建工程-設備及投資」中阿里山氣象站重建案,留待審查未審竣的預算時再處理。
- 通過氣象局相關決議10項,包括:盡速完成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嘯觀測站系統建置、提出劇烈天氣預報改善報告、進行台灣地區地震危害度分析並建立防震設計標準、將海底地震儀計畫列為科技預算優先順序、改善劇烈天氣監測系統支援多種瀏覽器與手機系統、運用多元傳播方式宣導地震知識、天氣預報及警報單內容應敘述天氣系統及誤差原因、提供各縣市區域性氣象預報資訊、交通部儘速組成跨部會協商完成建置災害公眾示警系統、氣象局應於1個月內會同NCC與相關電信業者協調166、167專線之免費機制。
- 運輸研究所第1目至第4目歲出預算統刪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運輸研究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刪減200萬元。
- 運輸研究所「一般行政-一般事務費」預算刪減269萬2,000元。
- 運輸研究所「運輸研究業務」預算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改善計畫並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同意後解凍。
- 通過運輸研究所相關決議5項,包括:交通部於102年度7月底前提出全面廢止汽機車駕照換發制度可行性評估報告、交通部與運輸研究所於3個月內就遊覽車事故與酒駕問題提出具體管理方案、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完成研議「南迴鐵路電氣化工程納入辦理全線雙軌化暨平交道改善規劃案」、建請運研所針對台中海線公共運輸系統做出「無縫隙運輸服務」研究計畫、建請運研所就「交通服務e網通」使用率提出有效提升網站流量方案。
- 通過對交通部之決議1項:交通部應針對台灣鐵路局近3年來採購或建設案件逐一清查,凡有完工時程延後及追加預算的,組成專案小組清查是否有人謀不臧、不法牟取私利的情形,並於3個月內做成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四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2年度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案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年度預算,主要關注其作為獨立機關在飛航事故調查、飛安改善建議落實、人員專業培訓與流動率、以及將軌道安全納入調查範圍等議題。
- 討論重點包括飛航事故調查的效率與深度、與民航局的職權劃分、公務航空器飛航記錄器裝設不足,以及與中國兩岸飛安協定的特殊性。
相關爭議
- 飛安會人員流動率過高:委員質疑飛安會專業人員(調查官、工程師)流動率高達25%,國家投入高額培訓經費後人才流失,且缺乏延長服務期限規範。
- 飛安會職權與影響力不足:委員質疑飛安會僅具調查權無裁罰權,其飛安改善建議難以有效落實,且被動等待事故發生才介入調查,功能受限。
- 公務航空器飛航記錄器裝設不足:委員指出33架公務航空器中有27架未裝設任何飛航記錄器,嚴重影響事故調查與安全改進,形同草菅人命。
- 飛航事故調查時間過長:委員批評飛安會平均調查時間達17.6個月,遠超國際規範,不利於及時實施飛安改善措施。
- 兩岸飛安協定與事故調查權責:委員擔憂兩岸航空往來頻繁,若事故發生在對岸,飛安會可能因中國隱匿事故紀錄或特殊性,難以爭取調查權與掌握真相。
- 軌道安全未納入調查範圍:委員指出日本、韓國已將捷運、鐵道納入航空事故調查,但台灣飛安會仍未納入軌道安全調查,缺乏專責機構。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會專業人員流動率高,國家培訓經費浪費問題。
- 關切飛機偏離跑道事件創新高,要求飛安會調查事故原因,並督促民航局與航空公司加強訓練與改善設施。
- 質疑飛航事故重飛問題,擔憂飛行員因懲處或油料成本不願執行重飛,影響飛安。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2年度「獎金」預算350萬元,因技工和駕駛考績獎金編列浮濫。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2年度「飛航安全業務」業務費10%,因有國會聯絡及法案推動等與飛安無關事項,且有重複編列裝備汰換費用。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調查官離職率高,要求飛安會制定服務義務期限與賠償條款,避免成為培訓跳板。
- 批評台灣機場跑道設施老舊、醜陋,影響飛安與國家門面,要求飛安會向相關單位提出建議。
- 關切桃園機場僅兩條跑道,若一條維修或發生事故,機場將停擺,建議加快第三跑道建設。
- 要求飛安會針對桃園機場其他影響飛安的設施提出專業看法或建議。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會專業人員流動率高,可能影響經驗傳承與國家機密保密,要求加強保密規範。
- 指出飛安會協助國防部解讀F-5E事故,但軍機事故調查原則排除在飛安會職權外,要求對參與國防機密業務人員課以保密義務。
- 建議飛安會平時應主動提出飛航安全建議與報告,而非僅在事故後亡羊補牢。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其他給與」44萬6,000元,因其無法源依據。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21萬元,因預算書筆誤且未積極更正,顯不重視國會審查權。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大鵬偵照機墜機事故調查報告不專業,耗費高薪培訓人員卻無法立即解釋墜機原因。
- 批評飛安會對多起飛安異常事件(如滑出跑道、鳥擊)僅要求加強訓練,形同「護航委員會」,未有效防範。
- 質疑飛安會職責範圍過窄,僅調查機毀人亡或失事之虞事件,未能事前研究預防措施,浪費國家資源。
- 要求飛安會提供最近11件飛安事故調查報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關切兩岸航空往來頻繁,若事故發生在對岸領空,飛安會與中國之間缺乏標準作業流程,擔憂中國隱匿事故紀錄。
- 要求飛安會與我國航空公司建立最嚴謹的飛安認定標準,要求最即時的通報,並包括共用班號合作的中國航空訊息。
- 提案要求飛安會就納入軌道安全調查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飛安會加強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使用者信心,以發揮系統作用。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會僅具調查權無裁罰權,其飛安改善建議難以落實,要求行政院落實處分。
- 指出公務航空器中81.8%未配備座艙語音記錄器和飛航資料記錄器,嚴重影響事故調查,要求飛安會溝通落實改善。
- 批評飛安會調查報告時間過長,平均17.6個月,要求縮短調查時間,並承諾將調查時間控制在1年內。
- 要求飛安會研究將捷運和鐵道納入航空事故調查範圍,並在3個月內提出報告。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2年度「獎金」預算350萬元,因技工和駕駛考績獎金編列浮濫。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其他給與」44萬6,000元,因無法源依據。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21萬元,因預算書筆誤且未積極更正。
- 提案凍結飛安會102年度「飛航安全業務」經費400萬元,要求提出大鵬偵照機墜機意外事件調查報告。
- 提案凍結飛安會102年度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二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合理性。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會獨立後仍僅限於事故後建議與調查,未能主導台灣飛安,顯得消極與浪費。
- 要求飛安會積極主動,在平常無事故發生時,針對飛安部分提出具體建議、主導與改善。
- 質疑飛安會列管的7項改善建議是否有效落實,以及行政院是否曾據以處分。
- 認為沒有罰則的法律形同具文,飛安會的建議若無強制性亦形同虛設,要求行政院不能只會要求改善。
- 提案要求飛安會平時亦應提出飛航安全改善建議,以健全我國整體飛航安全之落實。
- 提案要求飛安會主動發文行政院要求處分,且處分對象應包括政府機關對非政府機關的督導事項。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要求飛安會提供過去90件飛安事件中,造成重大傷亡的全毀及致命案件的統計資料,特別是各航空公司的出事率,讓消費者有選擇資訊。
- 質疑飛安會組織法中組長或主任援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且兼任會計、行政、政風等非專業職務,建議修法。
- 質疑飛安會兼職人員支領高薪與兼職費,要求說明預算編列合理性。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2年度「獎金」預算350萬元,因技工和駕駛考績獎金編列浮濫。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150萬元,因清潔外包及綠美化佈置費用過高。
- 提案凍結飛安會「一般行政」全數預算,因長期性、經常性行政管理事務以聘用人員辦理,與組織規程不符。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其他給與」44萬6,000元,因無法源依據。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2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兼職費用57萬3,000元,因約聘人員薪資優渥不應再編列兼職費。
- 提案凍結飛安會「飛航安全業務」經費400萬元,要求提出大鵬偵照機墜機意外事件調查報告。
- 提案凍結飛安會「飛航安全業務」事故調查業務全數預算,因調查人員流動率高,訓練費用浪費,且無延長服務期限規範。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會約聘人員高薪與培訓後離職問題,質疑大鵬航空偵查機事故調查進度緩慢,仍需委託國外專家。
- 詢問飛安會事故調查時限,以及目前未結案的舊案進度。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會事故調查完成時間與分類標準,建議區分重大事件,不能僅用二分法。
- 詢問飛安會對新型巨無霸客機(如A380、波音787)的調查能力與專業調查官培訓情況,強調需事前做好準備。
相關人員回應
張有恆 飛安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飛安會委員皆為兼任,飛安工作重要性獲社會期待。
- 說明飛機偏離跑道事件主要原因為人為因素,飛安會正調查中,會提醒航空公司加強訓練。
- 說明飛安會職責是事故調查並提出改善建議,監理督導單位是民航局,兩者分工。
- 說明飛安會專業人員薪資高是因為具備民航機駕駛等高度專業背景,離職人員多因考上公職或生涯規劃。
- 承諾會遵照委員意見,制定服務義務規範,避免培訓後人才流失。
- 說明桃園機場跑道翻修規劃中,目前補丁是暫時措施;主要隱憂是只有兩條跑道,若一條停擺將影響機場運作,需加快第三跑道建設。
- 說明飛安會曾協助國防部解讀F-5E事故黑盒子,但調查報告由軍方撰寫,承諾對參與國防機密業務人員課以保密義務。
- 說明韓國真航JNA013事故由韓國調查,飛安會已授權,並承諾在網站上公布進度與結果。
- 承認預算書中車輛養護費筆誤,承諾下次改進。
- 說明飛安會已要求會內同仁進行飛航安全研究,分析事故趨勢,並將報告送交航空公司與民航局參考。
- 說明大鵬航空偵照機墜機事故發動機需送回原廠解讀,事故因素複雜,調查需時,一般事故1年內完成,重大事故2至3年。
- 說明飛安會成立是為避免民航局球員兼裁判,依法僅調查重大飛航事故,其他由民航局調查。
- 說明公務航空器未裝設飛航記錄器是因老舊飛機原廠未裝置,難以補救,但已強烈要求並列管。
- 承諾將縮短事故調查時間,一般案件力求1年內結案。
- 說明飛安會已與大陸進行演習及高司作業,若事故發生在大陸,將派員平行調查,並要求提供報告意見。
- 說明飛安會已編列赴大陸參訪預算,加強溝通交流,以應對兩岸飛安協定問題。
- 說明飛安會對飛安改善建議見成效,透過研考會追蹤,若未改善行政院會處分。
- 說明飛安會組織法明定聘用人員,薪資優渥,是為延攬專業人才,委員兼職費是車馬費。
- 說明飛安會已完成81件事故調查,尚有9件未結案。
- 說明飛安會調查官具備飛航、航管、機場、氣象等專業,會配合民航局與航空公司對新型機種進行訓練,以具備調查能力。
- 說明飛安會不直接公布航空公司出事率,但華航過去10年事故較多,近年已大幅改善,承諾會後提供完整資訊。
- 說明飛安會會計、行政、政風由行政院派員兼辦,當初組改未設置獨立人事、會計、政風單位。
- 說明飛安會樂觀其成166、167氣象專線免費,但涉及中華電信與NCC權責。
- 回應將軌道安全納入調查範圍,表示早期曾有此規劃,但需交通部配合與法源依據,承諾研究並於3個月內提出報告。
王興中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執行長
- 說明飛安會預算編列已比去年減少212萬元,總額僅5,400萬元,經費拮据。
- 說明飛安會一般事務費包含清潔費、印製費等,每月約1萬3,500元。
- 說明飛安會兼職費是給7位委員的車馬費及出席費,以及行政院派兼的人事、政風、會計人員兼職費。
- 說明租車費用約1年5萬元,用於出外調查運送人員,影印機租金約每月3萬多元。
相關後續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入部分及歲出部分第3目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1目-1案「獎金」預算照列,不予刪除,但將預算編列顛倒的錯誤進行勘誤。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1目-2案「人事費-獎金」中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部分,於審查未審竣提案時再通案處理。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1目-3案「一般事務費」預算刪減10萬元。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1目-4案「一般行政」全數預算不予處理。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1目-5案「人員維持-其他給與」預算,於審查未審竣提案時再通案處理。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1目-6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預算,於審查未審竣提案時再通案處理。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1目-7案「其他業務租金」預算不予處理。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1目-8案「兼職費用」預算照列,不予刪除。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2目-1案「飛航安全業務」經費凍結五分之一,待大鵬偵照機墜機意外事件事實資料報告送交通委員會後解凍。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第2目-2案、第2目-3案、第2目-4案及第2目-5案併案處理,凍結三分之一,並刪減10萬元,請飛安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於第3會期開議時再解凍。
- 通過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相關決議7項,包括:飛安會平時亦應提出飛航安全改善建議、飛安會就納入軌道安全調查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飛安會應持續追蹤並監督公務航空器飛航記錄器裝設之改進、飛安會應就如何合理縮短飛航安全事故調查時間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飛安會應主動發文行政院要求處分未改正缺失者、飛安會應加強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使用者信心、飛安會應與民航局建立最嚴謹的飛安認定標準並確保與中國航空公司共用班號的飛安通報機制。
- 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歲出部分,未處理之提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7301
- 卷/期/冊
- 101/73/1
- 發布日期
- 2012-11-3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