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金管會、關務署及國有財產署預算與金融賦稅議題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12會議日期:2012-11-14會議日期:2012-11-15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關務署及其所屬、國有財產署及其所屬的歲入歲出預算,並針對「金融賦稅專案小組」七大議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官員特別費、退休人員慰問金、不良債權監理、股市動能、國有財產活化與測量、關務追稅績效、緝私成效及財政懸崖等多元議題,多項預算提案保留送院會協商,部分則通過或凍結,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部分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在102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討論歲入歲出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 核心關注點包括官員特別費的編列、退休人員年終及三節慰問金的合法性,以及金融機構不良債權出售與資產管理公司(AMC)監理的問題。
相關爭議
- 官員特別費編列爭議:有委員提案建議減列金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各局局長特別費50%(105萬元),理由是國家財政困境及總統帶頭刪減。
- 退休人員慰問金合法性爭議:多位委員提案要求全數刪除金管會及其所屬單位編列的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指出相關法源已於99年11月10日修正時刪除,屬違法編列。
- 不良債權處理與AMC監理:委員關切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予AMC的問題,認為影響金融秩序及民眾權益,要求金管會加強監理並訂定相關規範。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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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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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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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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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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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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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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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凌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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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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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鴻泰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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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正井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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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巨威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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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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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貴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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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陳裕璋 主任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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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歲入預算部分,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3款規費收入、第4款財產收入、第7款其他收入均照列。
- 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中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4億1,052萬1,000元暫照列,待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調整。
- 歲出預算部分,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的特別費及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等修正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決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各金融控股公司所屬AMC子公司納入監理及一般檢查對象,並對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予AMC的行為訂定相關規範。
- 委員楊瓊瓔、潘維剛、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自103年度起,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預算案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預算案應一併審查。
討論事項二
「金融賦稅專案小組」七大議題之所得分配公平性、可行性、稅式支出評估及預期效益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財政部與金管會就「金融賦稅專案小組」提出的七大議題進行專題報告,探討其對所得分配公平性、政策可行性、稅式支出評估及預期效益的影響。
- 討論內容涵蓋股市動能低迷、四大基金委外操作虧損、證交稅短收、國有財產活化、兩岸經濟協議(ECFA)讓利爭議、外資回台投資查稅問題以及美國財政懸崖等廣泛金融與財政議題。
相關爭議
- 股市動能低迷:委員指出證所稅、股利健保補充保費及國際景氣影響導致台股成交量低迷,日均量遠低於證券商損益兩平點,要求政府研議提升股市動能方案。
- 四大基金委外操作問題:委員關切「盈正案」等委外操作造成的虧損,質疑公股行庫自營商的操盤手亦有嫌疑,要求財政部徹查並加強風險控管,避免重蹈覆轍。
- 財政部對經濟前景的判斷:部長對「經濟最壞時機已過」持保留態度,認為處於落底階段,但委員對政府能否有效解決財政懸崖、歐債問題表示擔憂。
- 國有財產活化爭議:委員質疑國有財產局活化資產績效不彰,閒置及低度利用土地眾多,且地上權設定方式可能導致未來政治抗爭與不公平,要求加速測量登記與活化。
- 兩岸ECFA讓利公平性:委員對中國商務部長指稱ECFA大陸對台讓利不平等提出質疑,擔憂影響未來談判,部長則強調談判需顧及國家利益與國內產業發展。
- 外資回台查稅疑慮:委員反映政府吸引外資回台投資的政策,面臨財政部查稅的疑慮,台商擔心資金匯回後被追溯查核海外所得或資金來源,影響投資意願。
- 關務獎勵金與查緝績效:委員質疑關稅總局逾徵收期限案件暴增,且關務獎勵金編列缺乏法律依據,要求檢討改進並說明查緝私劣菸酒績效大幅下降的原因。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關稅總局逾徵收期限案件暴增,金額高達101.6億元,占同期關稅總收入2.05%,效率低落,要求追查人謀不臧。
- 質疑財政部活化國有財產成績不佳,有10萬公頃未登記土地,500公頃低度利用、198公頃閒置,要求加速登記與活化。
- 認為明年舉債金額可能超過3,000億元,且多用於維持費用而非建設,對國家財政困頓表示悲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關稅總局總局長代理職務過久,不利公務員發展。
- 認為財政部為美化帳面數字,刻意壓低102年度債務還本金額,導致舉債數字看似下降。
- 呼籲財政部應向行政院建議抑制中央政府員額增加,並適度精簡人事,透過第二專長訓練解決冗員問題。
- 質疑海關查緝獎金已被法律取消,不應以「獎勵金」名義借屍還魂,要求法制化。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心宏達電與蘋果和解對台灣外銷的正面影響,以及熱錢流入導致台幣升值對出口的影響。
- 質疑四大基金委外操作虧損,要求財政部慎重處理。
- 關切證交稅短收500億元,要求財政部說明並提出因應方案,例如節流。
- 質疑地上權招標活化資產成效不佳,且政府仍向民間承租辦公處所,本末倒置,應優先將活化土地用於政府辦公使用。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呼籲財政部儘快任命關稅總局總局長,不宜讓次長兼職過久。
- 對部長關於「經濟最壞時機已過」的說法表示質疑,認為經濟可能長期L型停滯,並關切美國財政懸崖的嚴重性。
- 質疑四大基金委外代操績效不佳,認為外部專家不見得靈光,應加強內部人才訓練。
- 指出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及軍備局閒置、低度利用國有土地最多,要求財政部督促軍方釋出土地活化利用。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徹查四大基金委外代操及公股行庫自營商有無弊端,若無則還清白,有則澈底處理。
- 質疑經濟部商業司將奶粉查價細項列為機密,要求解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 關切中國大陸對ECFA讓利不平等的說法,擔憂影響未來兩岸談判,部長承認未來談判將更困難。
- 對政府吸引外資回台投資政策提出質疑,認為財政部變相查稅,導致台商卻步,要求制定豁免查稅配套措施。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股市交易量低迷,投資人信心不足,要求相關單位提振股市動能。
- 質疑外資來台購買股票不課證所稅可能造成「乾坤大挪移」,要求解釋證所稅課徵原則。
- 關切國有財產局對台北市精華區軍方閒置土地的開發問題,建議大規模思考,並對「雙子星」案的評選制度提出質疑。
- 質疑奢侈稅打趴房地產,建議調整500坪以上公有地不得標售的規定,並建議開放大陸資金來台買賣土地。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關稅總局逾期追稅數據不佳,96-101年逾期徵收金額高達101.6億元,對追稅成果不滿意。
- 質疑關務獎勵金編列2,300萬元缺乏法源依據,且違反立法院94年決議,要求說明去向。
- 質疑國有財產局被占用土地清理效率差,100年度被占用面積達12.7%超過10%上限,但相關預算卻激增,要求說明預算去向與成效。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歲計賸餘僅剩70億元,且公營事業公股釋出2,044億元為虛假資產,要求重新評估釋股的真實價值。
- 要求財政部應評估經濟成長率調降對明年稅收預計目標的影響,並提出報告。
- 對地上權設定方式有疑慮,擔心50年或70年期滿後可能引發政治抗爭,導致延長年限,造成不公平。
- 關切菸酒稅與菸酒相關收入,並質疑查緝私劣菸酒績效大幅下降44-45%,要求檢討原因與加強查緝。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詢問部長對召開「年金制度改革國是會議」的看法,認為財政部應有明確表態。
- 關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SU)開放議題,部長須確保其開放不會造成國內業務資金移轉及稅收損失。
- 建議財政部將稅務與關務獎勵金法制化,並整合兩者作業要點,使其領得有法律根據、有尊嚴,避免社會紛擾。
- 指出現行獎勵金作業要點中,「為民服務」與「風紀」等應為公務員基本態度,不應作為獎勵事蹟。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安泰投信謝青良坑殺基金案的處理過於輕微,僅查逃漏稅,要求政府窮盡所有政策工具查辦,並統整各單位調查。
- 關切國有財產測量進度緩慢,仍有10萬多公頃未完成,並提出東勢巧聖仙師廟個案,要求政府對歷史悠久的信仰中心個案處理,解決產權爭議。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針對謝青良案,應從制度面探討如何亡羊補牢,避免基金代操弊案重演。
- 質疑財政部在查豪宅資金來源時有效率,但對謝青良案僅查逃漏稅是否足夠,並建議修訂《財產來源不明罪》適用範圍至重大經濟犯罪被告。
- 關切財政部承接促參與政府採購業務後,能否有效招商引資,達成引進資金目標,並希望明年能引進更多民間資金。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產業創新條例》第三篇智慧財產權相關條文的稅損評估數據前後不一,從147億降至0,要求部長說明原因並為錯誤資訊負責。
- 批評財政部在金融議題上支持減稅,但在經濟議題上卻踩煞車,態度前後不一。
- 認為財政部事務官提供給行政院長的數據錯誤且誤導,要求部長作為政務官應有擔當,並對所屬的監督負責。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關切海外資金回台查稅問題,擔心稅務人員藉查海外所得名義間接擾民,要求財政部避免執法過當。
- 建議從中央銀行繳庫盈餘、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國債付息及NCC 4G釋照收入等項目,刪減102年度融資財源1,500億元,以健全財政。
- 要求簡化布袋港小三通入港程序,允許在布袋港直接驗關,以促進布袋港發展。
- 關切國土復育條例未通過導致部分國有土地租約中斷問題,要求財政部加速解決,避免民怨與司法資源浪費。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部長 財政部
- 關稅總局總局長人選將於12月組織再造後處理,因關政司與關稅總局將合併為關務署。
- 未發現關稅總局逾徵收期限案件有暴增情形,且數據顯示件數從99年開始減少。
- 未登記與測量土地屬內政部業務,財政部將與內政部密切聯繫處理,並指出大部分未登記土地為海邊新生地或高山地區。
- 承認財政困難,支出有增無減,收入增加緩慢,但認為102年底總預算歲收僅短收約100億元,將透過節流因應。
- 表示四大基金委託操作需更慎重,考慮收回或委託公股子公司操作,並已發函公股行庫清查。
- 認為經濟景氣處於落底階段,國際問題陸續解決,預估明年經濟會好轉。
- 解釋美國財政懸崖是因政府宣示10年內減少4兆赤字,若未及時處理,減稅自動落日,支出立即啟動,將導致經濟衰退;台灣目前無財政懸崖問題。
- 強調資金匯回與稅無關,國稅局不查資金匯回,只查逃漏稅,並要求台商提供個案證明查稅與資金匯回有關。
- 承認未來兩岸談判將越來越困難,需評估對國內產業發展影響,尤其農產品互惠議題。
- 表示促參司移撥財政部後,將與國有財產局的土地活化工作結合,引進民間資金,目標是引進更多資金。
- 說明財政部對謝青良案的職責僅限於調查逃漏稅,若涉及刑責會移送檢調,並已要求公股銀行自查有無類似弊端。
- 同意獎勵金法制化是共通問題,並承諾將轄下稅務與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做整合檢討。
- 表示OSU開放前提是沒有稅收損失且國內業務不會被吸引過去,並相信金管會的監理能力。
黃定方 次長 財政部兼代關稅總局總局長
- 承認代理關稅總局總局長已約1年半,但因組織再造,將於12月處理好人事。
- 表示每天在財政部與關稅總局兩邊跑,盡力做好工作。
- 說明關稅逾徵收期限案件數從99年開始減少,101年為1,100件。
- 說明關務獎勵金是依行政院核定編列,並非已取消的罰鍰獎金,主要用於同仁身上,如驗貨員。
- 承認關稅人員薪資制度較特殊,但強調關務人員工作辛苦。
- 表示私劣菸酒查緝有行政院專責單位統合,每半年召開會報,查緝績效下降因走私方式轉為海上丟包。
- 承諾會同相關單位研究簡化布袋港小三通入港程序,解決國內線與國際線接軌問題。
周後傑 局長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 說明台北火車站旁的雙子星案為台北市有地,國有地僅公路總局一塊,未與其結合開發。
- 坦承對雙子星案採最有利標的評選內容不了解。
- 說明國有財產局每年租金收入約20億元。
- 說明100年被占用土地件數約2萬7千多公頃,占用率為12.7%。
- 解釋102年度處理占用方案預算增加,是因應立法院要求加速清理被占用土地,增加勘查數量與委外測量。
- 解釋未登記土地測量與登記是內政部業務,國有財產局會與其配合。
- 說明屏東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預算6,181萬3千元,是為填補危險坑洞,並已進行部分圍籬、保全與監視器設置。
- 表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不動產估價及標售業務預算編列合理。
- 說明國有財產局汰換機車是為提供基層公務人員上山勘查之用,多為6年以上老舊機車。
- 說明國土復育條例相關問題,經建會已報行政院,預計年底前會有結果,未來可望繼續放租給民眾。
相關後續
- 委員楊瓊瓔、潘維剛、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政府應儘速積極研議提升股市動能方案,以因應台股成交量低迷問題。
- 針對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第1案至第5案(關務獎勵金及退休人員慰問金)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6案(關務署水電費預算)撤案。
- 第7案、第8案(關務署首長特別費)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9案(關務署交通及運輸設備)撤案。
- 第10案(緝毒犬培訓及管理中心經費)照案通過,凍結三分之一,待報告後解凍。
- 第11案(關稅總局逾徵收期限案件檢討)照案通過。
- 第12案(私劣菸酒查緝績效)撤案。
- 第13案至第15案(國有財產署退休人員慰問金)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16案(國有財產署物品費用)撤案。
- 第17案、第18案(國有財產署首長特別費)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19案(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預算)改為編列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0案(國有財產署處理占用方案預算)撤案。
- 第21案(屏東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地坑洞回填計畫)刪除3,000萬元部分改為編列預算全數凍結二分之一,俟報告或會勘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22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估價標售業務預算)撤案。
- 第23案(國有財產署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撤案。
- 第24案(國有財產局活化國家資產預算)照案通過,凍結三分之一,待報告後解凍。
- 第25案(完成未測量登記土地)撤案。
- 第26案(國有不動產清理活化作業計畫)照案通過。
- 第27案(融資財源減列1,500億元)撤案。
- 臨時提案第1案(無障礙計程車免稅規定)撤案。
-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關稅署及所屬、國有財產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 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入歲出差短2,144億1,264萬6,000元,債務之償還770億元,尚需融資調度2,914億1,264萬6,000元,以舉借債務2,844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70億1,264萬6,000元彌平,均暫照列,視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7602
- 卷/期/冊
- 101/76/2
- 發布日期
- 2012-12-0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