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與環保署預算審查及失智症照護機制討論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19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勞工委員會及環境保護署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多項歲出預算因適法性、效益不彰及財政考量等因素被提出刪減或凍結。會議亦特別邀請相關部會就失智症患者照護機制、喘息服務及互助方案進行報告與質詢,討論涵蓋服務量能、預算編列、篩檢推廣及跨部會整合等議題,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2年度歲入與歲出預算,涵蓋勞工保險、勞資關係、勞動條件、安全衛生、勞工檢查及技能檢定等核心業務。
- 重點討論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各項勞工政策的執行成效、財務缺口、以及對勞工權益保障的具體措施。
相關爭議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適法性爭議:多位委員質疑發放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且製造社會對立,要求全數刪除。
- 勞工保險財務缺口與政策:委員指出勞保基金財務缺口高達6兆7,321億元,且勞保年金制度面臨收支不平衡問題,要求提出具體改革方案。
- 4人以下公司勞保強制納保:多位委員批評勞委會未積極推動修法,導致「勞保孤兒」及雇主規避保費負擔的問題。
- 基本工資調整機制爭議:行政院推翻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增設調漲門檻,引發勞工團體批評,委員要求研議基本工資公式化。
- 勞動派遣法制化不足:委員指出勞動派遣業者違法比率偏高,派遣勞工權益受損,要求勞委會加速勞動派遣法制化進程。
- 勞動檢查效能與權責歸屬:勞動檢查偏重安全衛生而輕忽勞動條件,且中央與地方勞檢權責分工紊亂,影響勞工權益。
- 技能競賽舞弊疑慮:全國技能競賽傳出裁判長洩題及內定情事,委員要求徹查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學員宿舍租金收入,避免低編預算製造績效達成率超標假象。
- 主張全數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休假補助、車票費補助等「其他給與」經費,認為於法無據且財政困難。
- 要求全數刪除補助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保業務行政事務費,指其無法律依據。
- 提案凍結多項勞工保險、勞資關係、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工檢查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提出檢討報告與改善方案。
- 建議提高失智症及重度失能居家服務時薪,以鼓勵居服員服務困難度較高個案。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直轄市非設籍勞保欠費繳款專案補助52億1,450萬元,指其違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 要求全數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批評人事行政總處曲解大法官解釋。
- 提案凍結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預算,指政府施政不力不應全額發放。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要求將4人以下公司納入勞工保險條例強制加保對象。
- 提案凍結勞動條件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檢討勞動派遣立法進度及勞基法適用範圍。
- 質疑長照計畫預算年年短編並動用第二預備金,要求102年度以追加預算處理,103年度編足預算。
- 提案要求衛生署及內政部將家庭照顧者列為長照服務固定評估對象,並增加失智症多元支持服務預算。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補助工會會所修繕費用,指其於法無據或不當。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要求檢討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門檻過高問題。
- 提案凍結勞動條件業務預算,要求檢討勞基法第84-1條責任制濫用及職業不適用勞基法等問題。
- 提案凍結綜合規劃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針對職業工會過多及企業/產業工會數量下降問題提出檢討報告。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預算,並凍結員工康樂活動費用,以撙節預算。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要求縮編勞保年金制度研議費用,並關注55年次後勞工65歲才能請領年金問題。
- 提案凍結勞工資訊業務及綜合規劃業務預算,質疑其效益或說明簡略。
- 提案凍結勞工檢查業務預算,質疑勞工檢查體系分散、勞動條件檢查比率過低,並要求釐清中央與直轄市勞檢權責。
- 提案凍結政務人員待遇、人事費獎金及其他給與,要求勞委會提出發放標準及對象說明。
- 提案凍結退休人員3節慰問金預算,待行政院提出整體修正辦法。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1年12月底前提出同意高雄市擁有與台北市相同之完整檢查及公告權。
- 提案要求內政部及衛生署將家庭照顧者列為長照服務中固定評估及服務之對象,並逐年增加失智症多元支持服務預算。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四分之一勞委會及各檢查所首長特別費,響應撙節。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要求衛生署研議放寬精神失能者失能給付申請期限。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人事行政總處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合作,明訂公部門採購中對違法派遣事業單位的懲罰性條款。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102年預算年度結束前,協調釐清中央與直轄市間之勞動檢查權責歸屬。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檢討現有施工架標準,並研擬統一標準及輔導期,以維護營造業勞工安全。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基本工資是否有存在必要及可否依區域、年齡、行業調整適用,提出專案報告。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要求檢討就業保險僱用安定措施門檻過高問題。
- 提案凍結勞工檢查業務預算,要求提高勞動條件檢查效能並釐清中央與直轄市勞檢權責歸屬。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詳實公開預算法所列之政策宣導廣告內容,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全面檢討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以避免切割開發規避環評。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之違規情事提出解決方案。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針對擠兌後之勞保財務狀況提出評估及改善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勞動條件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提出勞工退休基金掏空弊案缺失調查及資訊透明化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業務費,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環評制度進行整體研討。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資關係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協助菲律賓籍外勞返台並徹查勞資爭議案。
- 提案凍結勞動條件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清查未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的事業單位。
- 提案凍結勞工安全衛生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提出減災成效檢討報告及改進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水下噪音標準及加速《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送審。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公開廣納民間勞工團體、學者之建議,研議基本工資公式化之可行性。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衛生署應將家庭照顧者列為長照服務中固定評估及服務之對象,並逐年增加失智症多元支持服務預算。
- 提案要求衛生署於失智症特別門診內主動提供失智患者與家庭照顧者同時就醫,並給予照護諮詢服務。
- 提案要求研議提高失智症及重度失能居家服務時薪。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模範公務人員獎勵人事費,以撙節預算。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動對因併購衍生爭議之外商,調查其本國勞工離退條件是否與外國籍相等。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針對社區生活污水處理將詳細資料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提出改善補助勞健保費預算不足的方案。
- 提案凍結勞工檢查業務預算,要求勞委會提出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水質保護改善方案。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討公部門派遣勞工職務是否得宜。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研擬完成勞動派遣相關規定,明確規範暨保障勞雇雙方權益。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勞保基金財務狀況研議進度及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檢討確認基本工資之核心定位,研議基本工資公式化之可行性。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逐年擴編勞工保險業務預算,以保障勞工參加勞健保之權益。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研議完成勞動派遣相關規定,明確規範暨保障勞雇雙方權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基本工資是否有存在必要及可否以區域、年齡、行業進行基本工資,在不同地區,進行調整適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之違規情事提出解決方案。
- 質疑政府長期照護政策成效不彰,建議政府應放寬法令鼓勵民間發展長照產業,而非僅靠政府投入資金。
- 建議政府加強宣導預防失智症的飲食和生活習慣。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已成為老人地獄國家,高齡化、貧困化及失能失智問題嚴重,國家應有總體觀和長期觀來應對。
- 強調失智症可早期預防,建議將失智症常識融入國民教育,並加強宣導健康生活習慣。
- 批評勞委會對老人就業輔導功能不足,導致老人從事危險工作,加速失能,形成社會殘酷現象。
- 主張長照應產業化而非單純公共化或社會救濟,但需有合理制度安排和法令規範,避免財團化。
- 建議政府參考荷蘭Almere City等先進國家的成功經驗,整合社區資源,重新組合工作,訓練人力,發展可長可久的制度和政策。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已是超高齡社會,長照責任是個人與國家連帶責任,國家應負起責任。
- 建議長照保險應與現有退休年金制度結合,鼓勵年輕時提撥,而非僅依賴政府負擔,避免重蹈健保破產覆轍。
- 呼籲政府嚴肅思考長照制度設計,謀取共識,避免資源無限制撒錢。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質疑目前有約34萬失能人口未進入長照服務體系或外籍看護體系,要求政府清查其失能狀況與需求。
- 詢問長照服務法通過後對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的支持性措施,以及服務量是否能增加。
- 確認行政院長照服務法草案第53條規定,失能者由家庭照顧者或個人看護者看護時,可申請喘息服務及其他居家服務,且包含外籍看護工。
- 確認長照服務法所指的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者,包含精神障礙者。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人口老化快速,鄉村地區老人照顧問題更嚴重,醫療資源匱乏。
- 認為長照政策不應完全社會救助或完全商業化,需兩者搭配,政府應承擔中低收入戶部分。
- 建議利用退輔會榮家等現有安養機構空間,整併國家資源,搭配民間團體經營,以應對未來機構型照護需求增加。
- 強調鄉村地區獨居老人多,年輕人投入不足,呼籲政府提早規劃人力訓練、培訓及資源整合,避免悲劇重演。
相關人員回應
曾中明 次長 內政部
- 說明居家服務時數依失能程度區分:輕度25小時、中度50小時、重度90小時,並依經濟狀況補助。
- 澄清內政部與衛生署的服務內容有區別,內政部主要提供居家照顧時數,衛生署提供喘息服務、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
- 表示對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的家庭托顧規範目前一致,均有無障礙要求,並承諾會後提供詳細資料。
- 指出居服員的勞健保由提供服務的單位投保。
- 回應長照計畫預算編列受限額度,會動用第二預備金彌補,並將爭取103年度編足預算。
- 說明長照產業化和引進民間資源正在研究,考量非營利組織參與,並將找各界開會討論。
- 說明嘉義個案已使用政府長照資源,包括居家服務和機構式喘息服務,並會深入了解家庭問題。
- 澄清目前各縣市共有83所日間照顧中心,其中16所為獨立型失智症日間照顧中心,其餘為綜合型。
- 表示失智症照顧型機構房間原則已修正為以4床為原則,但照顧人力比維持不變,補助標準公費安置為18,000元。
- 說明失智症關懷專線0800-474-580每年提供12萬5,000人次服務,將加強宣導。
- 表示長照責任是個人家庭與國家社會的連帶責任。
- 說明目前長照服務已提供約30萬人,還有2萬的供給量需要持續增加,並會注意城鄉差距,補助居家服務員交通費。
- 說明榮家資源已局部開放,會持續協商並提供訊息給民眾。
賴進祥 副署長 衛生署
- 說明失智症患者人數預計將由101年的15萬8千人成長至135年的62萬人,約成長4倍。
- 表示失智症已納入長照十年計畫,提供居家服務、喘息服務、居家及社區復健等,重度失能/失智家庭照顧者每年最高可獲21天喘息服務補助。
- 承諾未來5年內在63個次區建置可提供失智服務之日間照顧服務單位,並建置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
- 說明亞東醫院火災事件處理得當,並承諾要求各大醫院加強深夜火警消防及應變措施。
- 表示政府長期規劃將採取社會保險方式分攤長期照護責任,預估費用約健保六分之一,財源由被保險人、雇主及政府三方負擔,並有部分自付額。
- 確認長照服務法草案第53條規定中,個人看護者包含外籍看護工。
- 承諾規劃失智症篩檢納入全民預防保健項目之一的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委員會報告。
- 承諾規定一定規模以上醫院開設失智症特別門診,提供諮詢與資源轉介工作。
- 澄清韓國蘋果農藥殘留標準並非我國主動放寬或因貿易談判,而是依正常程序申請並引用國內標準訂定,已發新聞稿澄清。
- 表示代理孕母合法化已討論多年,傾向支持,預計1年內提出配套及相關法案。
- 承諾加強推廣失智症篩檢,善盡提醒和宣導責任。
- 說明長照服務的社區化、產業化是構想,但對財團化、商業化仍有顧慮,會注意此問題。
鄧素文 處長 護理健康照護處 衛生署
- 說明喘息服務可居家或到機構,居家服務員一天最多8小時服務。
- 表示目前有許多個案同時使用內政部和衛生署的服務。
- 說明長照十年計畫已將失智症納入,並提供喘息服務,重度失能/失智家庭照顧者每年最高可獲21天補助。
- 澄清失智症盛行率推估數據差異來自不同推估基礎,實際調查結果預計明年出爐。
- 說明衛生署已進行長照需求調查,涵蓋5歲以上所有年齡層失能者,並分析其輕重度及所需服務。
- 表示長照服務法主要處理資源分布不均及基金建置問題,不談給付,給付規劃在長照10年計畫和長照保險中。
- 說明長照服務量持續增加,今年已達25%,若財源充足,涵蓋率可達40%。
- 說明家庭照顧者評估已納入照管專員評估表,並規劃建置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
- 表示社會參與可延緩失智症惡化,鼓勵多運動、多參與活動,讓腦部保持活動。
- 說明對獨居失智者,長照服務門檻較低,並有通報系統協助。
- 說明精神障礙者已涵蓋在長照規劃中,正在規劃評估量表。
- 建議將臨時提案「在三年內達到至少每周1天」修正為「研議在三年內達到至少每周1天」。
- 建議將臨時提案「應在教學醫院設置」修正為「應在區域教學醫院以上設置」。
- 建議將臨時提案「要求提高失智症及重度失能居家服務時薪」修正為「要求研議提高失智症及重度失能居家服務時薪」。
康照洲 局長 食管局 衛生署
- 澄清農藥殘留標準並非因貿易談判或韓國要求,而是任何國家輸出農產品到台灣,若當地使用農藥而台灣無標準,可依正常程序申請制定標準。
- 說明若有標準寬鬆的農藥,是因台灣本來就有核准使用,並依國內標準訂定,絕無比國外寬鬆。
- 表示已在第一時間發新聞稿澄清媒體誤報,並請韓國駐台代表說明錯誤訊息。
- 承諾將依委員建議加強宣導與說明,做好風險評估,讓國人放心。
- 說明對於農產品輸出入,台灣對國內外標準均一致,並表示農委會對農業政策會有規劃。
陳姿伶 組長 國民健康局 衛生署
- 說明目前失智症篩檢已列為老人健康檢查的選擇辦理項目之一(認知心智功能檢查/MMSE量表)。
- 表示國際文獻目前未建議將老人納入全面失智症篩檢,因缺乏有效篩檢工具及可能產生偽陽性問題,但鼓勵針對出現症狀者早期偵測和治療。
- 承諾會持續注意國際文獻,並在老人健檢單上加強宣導失智症疑似症狀,鼓勵民眾選擇篩檢項目。
- 說明預防失智症最重要的前端工作是三高預防、規律運動、健康飲食及社會參與。
- 承諾會研究如何將失智症常識融入國中階段的健康教育教材,並持續推動基本防治業務。
簡慧娟 司長 社會司 內政部
- 說明對老人的家庭托顧有無障礙規範,與身心障礙者相同。
- 說明機構收費標準由機構自行訂定,屏東養護型約1萬6到2萬5千元,失智症照顧公費安置為1萬8千元。
- 表示曾討論放寬機構49床限制,但因涉及面積及相關規定,需再溝通。
- 建議將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修正為「要求衛生署及內政部」。
- 建議將臨時提案「要求提高失智症及重度失能居家服務時薪」修正為「要求研議提高失智症及重度失能居家服務時薪」。
相關後續
-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歲入部分照列,歲出部分減列260萬3,000元,其餘保留,多項委員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102年度預算案編列租金收入40萬元,其中有委員提修正案增列至70萬元,保留待處理預算時再行處理。
- 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例如「對團體之捐助」預算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等預算案另擇期處理。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其所屬單位102年度歲入與歲出預算,涵蓋科技發展、一般行政、綜合計畫、環境管理、環境影響評估、基層環保建設、空氣品質保護及水質保護等核心業務。
- 重點討論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各項環保政策的執行成效、以及環境治理面臨的挑戰與改善方向。
相關爭議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適法性爭議:委員質疑發放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於法無據,要求全數刪除。
- 首長特別費編列:委員提案刪減四分之一特別費預算,以響應撙節。
- 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問題:委員質疑環評委員利益迴避、地方政府環評程序草率、環評資訊不公開、事後追蹤不足等問題,要求訂定更嚴格規範及建立配套審查機制。
- 焚化爐底渣再利用爭議:委員指出底渣再利用存在重金屬污染風險,且補助方式可能導致「資源回收率愈低,焚化量愈多」的扭曲現象,要求檢討並避免用於農地。
- 水體環境水質改善成效不彰:委員指出重點河川污染仍嚴重,水庫優養指數偏高,質疑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計畫成效,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畜牧業廢水回歸農地限制:委員批評環保署將畜牧業放流水視同事業廢水,限制其回歸農地利用,導致水資源浪費及地層下陷問題,要求取消限制並訂定管理辦法。
- 溫室氣體管理與資訊整合:委員指出列管污染源資料系統未整合溫室氣體平台,且缺乏氣候變遷思維,要求提出整合規劃及專案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四分之一首長特別費預算。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預算,要求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並建立免環評案件的配套環境審查機制。
- 提案凍結水體環境水質改善計畫經費,要求提出有效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預算,要求檢討底渣再利用於農地問題。
- 提案凍結水質保護業務預算,要求取消視畜產業放流水同事業廢水之限制,並由農委會訂定管理辦法。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整合污染源資料系統與溫室氣體平台,並提出專案報告。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首長特別費預算,以撙節開支。
- 提案刪除退休人員3節慰問金預算,待行政院提出整體修正辦法。
- 提案凍結綜合企劃項下推動地方永續發展及環境議題資料蒐集業務費,質疑說明簡略或可利用免費資源。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預算,要求提供詳細工作計畫及完備公共參與程序。
- 提案凍結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預算,要求說明中央與地方協調情形。
- 提案凍結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經費,要求完成相關事項並報告。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以響應撙節。
- 提案凍結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預算,質疑預算編列寬鬆及執行率偏低。
- 提案凍結水質保護預算,要求提出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總量管制配套規定及具體作法。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預算,要求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指其於法無據。
- 提案凍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加班費,指署本部業務量減少人力閒置。
- 提案凍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通訊、郵資等業務費,批評署長不願與雲林縣長溝通。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預算,要求公告新版環評審查收費表及建立委外預審制度。
- 提案凍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預算,要求加速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合一。
- 提案凍結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經費,質疑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綜合企劃項下推動環保創新科技研發計畫預算,要求提供評審名單及研究成果。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預算,要求訂定更嚴格之利益迴避作業規範,並檢討地方政府BOT案環評問題。
- 提案凍結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預算,質疑水質未明顯改善。
- 提案凍結水質保護預算,要求與台肥公司研商改善肥料配方,以解決水庫優養化問題。
- 提案凍結推動整合性環境保護複式動員系統預算,要求提出有效解決方式強化環保團體參與機制。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水下噪音標準,以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整合污染源資料系統與溫室氣體平台,並提出專案報告。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通訊、郵資等業務費五分之一,批評署長不願與雲林縣長溝通。
- 提案凍結綜合企劃項下推動地方永續發展及環境議題資料蒐集業務費,質疑說明簡略或可利用免費資源。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整合研修作業預算,認為應統合研修無須高額經費。
- 提案凍結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研究預算,質疑預算說明簡要。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詳實公開預算法所列之政策宣導廣告內容,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預算,質疑水體環境水質改善計畫執行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預算,質疑水質未明顯改善。
- 提案凍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預算,要求加速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合一。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整合污染源資料系統與溫室氣體平台,並提出專案報告。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預算,要求檢討焚化爐底渣再運用之補助方式及環境影響評估。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整合污染源資料系統與溫室氣體平台,並提出專案報告。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業務費,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台糖新園農場等切割開發規避環評問題,全面檢討修正認定標準。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詳實公開預算法所列之政策宣導廣告內容。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環境影響評估業務費,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環評制度進行整體研討。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水質保護預算,質疑重要河川污染情況未有效改善。
相關人員回應
沈世宏 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說明對雲林縣政府的溝通問題,表示沒有必要打電話給雲林縣長,並以刊登報紙廣告要求雲林縣政府回應。
曾中明 次長 內政部
- 表示長照責任是個人家庭與國家社會的連帶責任。
- 說明長照產業化和引進民間資源正在研究,考量非營利組織參與,並將找各界開會討論。
賴進祥 副署長 衛生署
- 表示長照責任是個人家庭與國家社會的連帶責任。
- 說明政府長期規劃將採取社會保險方式分攤長期照護責任,預估費用約健保六分之一,財源由被保險人、雇主及政府三方負擔,並有部分自付額。
鄧素文 處長 護理健康照護處 衛生署
- 說明長照服務的社區化、產業化是構想,但對財團化、商業化仍有顧慮,會注意此問題。
相關後續
-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歲出部分,減列1,095萬4,000元,其餘暫保留,多項委員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科技發展」項下「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研究」之環保創新科技研發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提供評審名單及研究成果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之通訊及郵資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報告與雲林縣政府爭議解決進度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企劃」項下「綜合策劃環境保護計畫」業務費凍結五分之一,待提供詳細工作計畫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企劃」項下「環境管理」業務費凍結五分之一,待提供詳細資料標的、蒐集方式及具體計畫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企劃」項下「環境影響評估」業務費凍結五分之一,待訂定更嚴格之利益迴避作業規範、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建立免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的配套環境審查機制、提出公共參與程序及其配套措施相關計畫、針對環評制度進行整體研討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提升行政效能及檢討、改善補助計畫編列與執行流程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中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底渣再利用工作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待檢討並訂定更實際之績效衡量指標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建立複式動員系統」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有效解決方式,強化環保團體參與機制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相關業務費凍結100萬元,待將研訂水下噪音標準之規畫期程等送交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經費凍結100萬元,待完成相關事項並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待說明中央及地方針對水污染防治執行及協調情形、提出改善方案、提出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總量管制配套規定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項下「湖泊水庫及河川汙染防治」業務費凍結十分之一,待邀集相關學者與台肥公司研商改善肥料配方、研提有效減緩水庫水質惡化及維護民眾飲水安全之具體改善措施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項下「湖泊水庫及河川汙染防治」業務費預算及「事業廢水行政管制及經濟誘因管理」業務費預算各凍結十分之一,待完成取消視畜產業放流水同事業廢水之限制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未能整合既有平台,欠缺氣候變遷思維,應即刻規劃整合執行,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於102年6月30日前完成。
- 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預算另擇期再處理。
討論事項三
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邱署長文達及內政部李部長鴻源就「失智症患者照護機制、喘息服務與推動互助方案」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討論台灣失智症患者人數逐年增加的現況、長照十年計畫中失智症服務的涵蓋範圍及喘息服務的提供情況。
- 聚焦於失智症照護機制的預算編列、服務量能、專業人力培訓、家庭照顧者支持、早期篩檢與預防、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資源整合與權責分工等問題。
相關爭議
- 長照服務經費不足:委員質疑長照十年計畫預算年年短編,需動用第二預備金,導致服務推動不易,影響民間團體運作,要求102年度以追加預算處理,103年度編足預算。
- 喘息服務量能不足:委員指出目前喘息服務天數(輕中度14天,重度21天)遠低於需求,導致家庭照顧者壓力過大,要求逐年提高至週休一日(一年52天)。
- 失智症篩檢普及性:委員建議將失智症篩檢納入全民健康保險預防保健項目,但衛生署考量國際實證及篩檢工具有效性,目前僅列為老人健檢選擇項目。
- 失智症照護專業人力與報酬:委員指出照顧失智症患者的居服員訓練時數和時薪未與其服務困難度成比例,導致居服員選擇性迴避,要求研議提高時薪。
- 失智症特別門診與家庭照顧者支持:委員建議在教學醫院設置失智症特別門診提供照護諮詢,並讓家庭照顧者可同時就醫,但衛生署僅同意在區域教學醫院以上設置。
- 城鄉差距與資源分配不均:委員指出偏鄉地區醫療及長照資源更為匱乏,獨居老人問題嚴重,要求政府加強對偏遠地區的關注與協助。
- 長照服務與產業化:委員質疑政府長照政策缺乏產業化思維,僅靠補助無法永續,建議放寬法令鼓勵民間參與,但政府對商業化仍有顧慮。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生署與內政部失智症服務內容及補助時數的區分,要求釐清居家服務與喘息服務的重複性及對象。
- 批評內政部對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的條件嚴苛,導致服務擴展困難,建議放寬場所限制並與機構互補。
- 關心照顧服務員的意外險問題,並建議檢討家托服務的時數、品質及補助設備。
- 建議給予照顧失智症的居服員更高的薪水,特別是喘息服務部分。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關切亞東醫院火災事件,質疑醫院消防演練是否僅止於紙上作業,要求衛生署加強醫院深夜火警應變措施。
- 質疑失智症日間照顧中心設置進度落後,要求內政部解釋延遲原因。
- 要求內政部深入分析嘉義孝子勒斃母親個案,了解悲劇發生原因,並檢討失智症照顧型機構的補助標準,考慮差異化補助。
- 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詳實公開預算法所列之政策宣導廣告內容,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長期照護政策投入近百億元卻成效不彰,建議政府應放寬法令,鼓勵民眾將長照發展為產業,而非僅靠政府補助。
- 批評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思維僵化,未能走在民眾前面,應跨部會思考長照產業化對策。
- 建議政府應思考如何以制度及關懷據點項目,鼓勵老人共餐運動等社區互助模式。
- 質疑衛生署對失智症的預防性作為不足,要求針對飲食、生活習慣與失智症關聯進行統計研究與教育宣導。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強調照顧失智症老人是24小時工作,建議應多利用養護機構,並加強機構的監督與輔導。
- 建議內政部放寬養護機構床位限制,讓鄉下地區機構能達到經濟規模,提供好的品質。
- 關切偏鄉原住民單親或隔代教養兒童的照顧問題,要求內政部清查個案並提供協助。
- 呼籲衛生署注意養護中心、護理之家應將重症病人安置在一樓,以利火災時平面疏散。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質疑韓國蘋果農藥殘留標準放寬問題,要求衛生署澄清是否為貿易談判或應韓國要求,並要求嚴格做好風險評估與宣導。
- 關切代理孕母制度開放進度,批評衛生署8年來無具體作為,要求1年內提出配套及相關法案,並明確定義親生母親以避免爭端。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長照問題的態度「無智」,指出長照預算年年短編,動用第二預備金,服務量能不足。
- 要求衛生署研議失智症篩檢納入全民健康保險預防保健項目之一的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報告。
- 要求內政部102年度長照經費以追加預算處理,103年度編足預算,以穩定長照服務。
- 提案要求衛生署及內政部將家庭照顧者列為長照服務中固定評估及服務之對象,並逐年增加失智症多元支持服務預算。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家庭照顧者因壓力過大導致的悲劇,要求衛生署逐年提高喘息服務時數,目標3年內達到週休一日。
- 建議在教學醫院以上設置失智症特別門診,提供照護諮詢服務。
- 質疑內政部失智症關懷專線推廣不足,要求加強宣導。
- 建議將失智症篩檢列為老人健檢必檢項目,或在選擇項目中加強鼓勵宣導,以消除羞愧感。
- 提案要求衛生署及內政部將家庭照顧者列為長照服務中固定評估及服務之對象,並逐年增加失智症多元支持服務預算。
- 提案要求衛生署研議在3年內達到至少每周1天、一年52天的喘息服務,並配套多元型態,增加受協助人數。
- 提案要求衛生署在102年底前整合相關服務資源,在區域教學醫院以上等級設失智症特別門診,提供確診後照護諮詢服務功能。
楊曜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生署加強宣導老人健檢中「認知(心智)功能檢查」項目,以利失智症早期篩檢與追蹤。
- 質疑失智症患者家屬若經濟能力不足,無法送機構安置,只能在家照顧,容易導致悲劇,要求內政部研擬對策。
- 建議居家照護員除關懷失智者外,也要主動關懷照顧者,並建立通報機制。
- 指出澎湖老年人口比例高且離島眾多,建議政府應優先從澎湖推動家庭照護及機構設置,並規劃澎湖的照護專區。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詢問單身與失智症的關聯,以及預防失智症的最佳方法。
- 詢問個人在年老時期待何種失智症照顧方式,並關切獨居失智者的照顧問題。
- 詢問是否有篩檢制度預防失智症,並避免未來高額長照費用。
- 詢問長照十年制度的經費來源及分配,並關切內政部與衛生署對失智人口統計數據的差異。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建議失智症特別門診應有照護諮詢專業人員,並讓家屬可同時就醫,醫生應主動檢查照顧者是否罹患憂鬱症。
- 建議給予照顧失智症的居服員更高的薪水,特別是喘息服務部分,以提升服務意願。
- 呼籲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102年度長照預算不應再動用二備金,應提出追加預算,並於103年度編足預算。
- 提案要求衛生署於失智症特別門診內主動提供失智患者與家庭照顧者同時就醫,並給予照護諮詢服務。
- 提案要求研議提高失智症及重度失能居家服務時薪。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人口老化快速,特別是鄉村地區,長照服務供不應求。
- 認為長照政策不應完全社會救助或完全商業化,需兩者搭配,政府應承擔中低收入戶部分。
- 建議利用退輔會榮家等現有安養機構空間,整併國家資源,搭配民間社福團體經營,以應對未來機構型照護需求增加。
相關人員回應
賴進祥 副署長 衛生署
- 說明失智症患者人數預計將由101年的15萬8千人成長至135年的62萬人,約成長4倍。
- 表示失智症已納入長照十年計畫,提供居家服務、喘息服務、居家及社區復健等,重度失能/失智家庭照顧者每年最高可獲21天喘息服務補助。
- 承諾未來5年內在63個次區建置可提供失智服務之日間照顧服務單位,並建置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
- 表示服務量能不足及時數不夠是長期改善目標,預計5年內逐步達成,希望3年內有所突破。
- 表示將規劃在一定規模以上醫院開設失智症特別門診,提供諮詢及資源轉介工作。
- 承諾規劃失智症篩檢納入全民預防保健項目之一的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委員會報告。
- 表示長照保險目前仍在規劃,將會與長照十年計畫搭配。
曾中明 次長 內政部
- 說明居家服務時數依失能程度區分:輕度25小時、中度50小時、重度90小時,並依經濟狀況補助。
- 澄清內政部提供的是居家照顧時數,衛生署提供喘息服務、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
- 表示對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的家庭托顧規範目前一致,均有無障礙要求。
- 指出嘉義個案已使用政府長照資源,包括居家服務和機構式喘息服務,並會深入了解家庭問題。
- 說明失智症照顧型機構房間原則已修正為以4床為原則,補助標準公費安置為18,000元。
- 說明失智症關懷專線0800-474-580每年提供12萬5,000人次服務,將加強宣導。
- 回應長照計畫預算編列受限額度,會動用第二預備金彌補,並將爭取103年度編足預算。
- 說明長照產業化和引進民間資源正在研究,考量非營利組織參與,並將找各界開會討論。
- 說明目前長照服務已提供約30萬人,還有2萬的供給量需要持續增加,並會注意城鄉差距,補助居家服務員交通費。
- 說明榮家資源已局部開放,會持續協商並提供訊息給民眾。
- 表示會後將與原民會、兒童局連絡,協助偏鄉單親或隔代教養兒童個案。
鄧素文 處長 護理健康照護處 衛生署
- 說明喘息服務可居家或到機構,居家服務員一天最多8小時服務。
- 表示目前有許多個案同時使用內政部和衛生署的服務。
- 說明家庭照顧者評估已納入照管專員評估表,並規劃建置家庭照顧者支持網絡,將加強主動關懷和通報機制。
- 說明社會參與可以延緩失智症惡化,鼓勵多運動、多參與活動,讓腦部保持活動。
- 說明對獨居失智者,長照服務門檻較低,並有通報系統協助。
- 說明精神障礙者已涵蓋在長照規劃中,正在規劃評估量表。
- 表示照顧失智症的居服員時薪問題,會再研究是否考慮差異性。
- 說明失智症盛行率推估數據差異來自不同推估基礎,實際調查結果預計明年出爐。
陳姿伶 組長 國民健康局 衛生署
- 說明失智症篩檢已列為老人健康檢查的選擇辦理項目之一(認知心智功能檢查/MMSE量表),作為初步評估工具。
- 表示國際文獻目前未建議將老人納入全面失智症篩檢,因缺乏有效篩檢工具及可能產生偽陽性問題,但鼓勵針對出現症狀者早期偵測和治療。
- 承諾會持續注意國際文獻,並在老人健檢單上加強宣導失智症疑似症狀,鼓勵民眾選擇篩檢項目。
- 說明預防失智症最重要的前端工作是三高預防、規律運動、健康飲食及社會參與。
- 承諾會研究如何將失智症常識融入國中階段的健康教育教材,並持續推動基本防治業務。
湯麗玉 秘書長 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
- 指出失智症議題應有全面性規劃和政策,WHO已責成各國制定國家政策,希望台灣能在明年4月國際大會上宣告。
- 強調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重要性,可減緩失智症退化速度,應列為重要工作。
- 建議長照服務中應定期評估家庭照顧者身心健康狀況並提供後續服務,以預防悲劇發生。
- 指出喘息服務量不足,服務速度不夠快,建議提升服務時數,目標「週休一日喘息服務」。
- 建議推廣「瑞智互助家庭」等多元支持服務方案,其成本較低且具成效。
- 建議醫院應設失智症特別門診,提供家屬照顧諮詢服務,並讓家屬可同時就醫,以減輕壓力。
- 說明居家服務員會挑個案而不願服務失智症患者,建議提高失智長者居家服務時薪以增加服務意願。
李碧姿 主任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 建議結合村里長和村里幹事加強與長照中心的連結並轉介資源。
- 建議將出院準備和照管中心進行連結,作無縫接軌。
- 建議加強縣市的宣導。
- 呼籲長照十年計畫經費嚴重不足,應追加預算彌補,並讓縣市大量宣導長照服務。
- 指出因費用不足,失智症未能完全納入十年長照計畫,希望加強日間照顧和交通接送服務,並加強照顧者的訓練和支持團體的能力與生活品質服務。
詹琬純 秘書長 社團法人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
- 指出老年人口不斷成長但相關預算不斷減少,居家服務預算嚴重不足,居家喘息預算更不足。
- 建議將失智症篩檢增列為全民健康保險預防保健項目之一,以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 建議強化社區照顧網絡的建置,讓民眾能在社區接受整合式服務,並落實垂直和水平整合。
- 呼籲政府應全面盤點照顧失能、急重度失能及失智長者的服務報酬,建議提高鐘點費。
相關後續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生署及內政部將家庭照顧者列為長照服務中固定評估及服務之對象,並在今年底前研議定期訪視、追蹤機制,及對應介入措施,並應逐年增加對失智症多元支持服務及失智症家屬團體服務之預算編列。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生署研議在3年內達到至少每周1天、一年52天的喘息服務,再配套「居家喘息」、「日照喘息」、「機構喘息」等多元型態,在有限預算下,盡可能增加家庭照顧者被協助的人數。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生署在102年底前整合相關服務資源,在區域教學醫院以上等級設失智症特別門診(或記憶門診),以提供確診後照護諮詢服務功能。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及衛生署依照「精神醫療網」建置模式,建立「失智症照顧網」,結合衛政資源,針對社區內失智症資源與現況問題,規畫出合作模式,並在區域教學醫院以上設置失智症特別門診,提供照護諮詢服務,並將辦理情形報告委員會。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及衛生署將家庭照顧者列為長照服務中固定評估及服務之對象,定期追蹤照顧者之身心健康狀態並有相對應介入措施,並發展失智症患者多元服務方案,於社區中廣設互助家庭。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於102年度不應再以動用二備金的方式處理長照預算,而應以提出追加預算方式為之,且於103年度編足預算額度。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生署於失智症特別門診內主動提供失智患者與家庭照顧者同時就醫,並給予照護諮詢服務。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研議提高失智症及重度失能居家服務時薪。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7702
- 卷/期/冊
- 101/77/2
- 發布日期
- 2012-12-1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