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環委員會審查健保、醫護與預算案:聚焦二代健保、醫療糾紛及各項衛生預算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22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3次會議,審查多項重要衛生福利議題。會議首先討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修正草案及醫療糾紛處理與補償法草案。隨後進入102年度行政院衛生署及其所屬機關(疾管局、國健局、中醫藥委員會、健保局、食藥局)的預算案審查,涵蓋人事費、科技業務、醫政業務及防疫等,多項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減列或改為主決議,部分保留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衛生署訂定的「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主要針對其合法性、公平性及對社會保險精神的影響進行討論。
- 討論費基項目定義不明、子法過度解釋母法,以及對特定弱勢族群設定差額下限等問題。
相關爭議
- 納保公平性爭議:委員認為補充保費創造了「同樣保費有兩種不同費率」及「六類對象訂有差額下限」,破壞全民健康保險的社會保險精神。
- 逾越母法授權:委員主張辦法中為弱勢族群訂定「差額下限」逾越了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規定。
-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委員質疑費基項目未在母法中定義,卻在子法中創造「具獎勵性質之獎金」並對薪資所得內涵模糊不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行政院衛生署被指控「違法行政」:委員認為衛生署無視各界批評,執意發布重要子法規,顯示「依法行政」不再是施政原則。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認為「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第2款,不應備查並應廢止。
- 主張辦法中的「不同保險費率」和「差額下限」破壞社會保險精神且逾越母法。
- 質疑費基未在母法定義,卻以子法過度解釋母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連署劉建國委員的提案,對補充保費辦法提出質疑。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連署劉建國委員的提案,對補充保費辦法提出質疑。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連署劉建國委員的提案,對補充保費辦法提出質疑。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連署劉建國委員的提案,對補充保費辦法提出質疑。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連署劉建國委員的提案,對補充保費辦法提出質疑。
楊曜 立法委員
- 連署劉建國委員的提案,對補充保費辦法提出質疑。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署長 行政院衛生署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許慈美 副署長 財政部賦稅署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滕西華 發言人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 列席說明。
相關後續
- 本案報告及詢答完畢。
- 劉建國等7人提案不予備查「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並要求廢止,經表決後不通過。
- 本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第2項規定,由本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緊急醫療救護法」修正草案 (含行政院及多位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提出的《緊急醫療救護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增訂第14條之1、第14條之2及第35條之1,以及部分條文修正。
- 討論內容涵蓋野外地區緊急救護的定義與劃分、特殊緊急醫療救護諮詢、以及相關條文的調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第3條,將「野外地區之現場」修正為「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
- 提案修正第5條,將「野外地區緊急救護區域需獨立劃分」修正為「野外地區緊急救護應予納入」。
- 提案修正第8條第2款,增加「化學災害、輻射災害、燒傷、空中救護及野外地區之緊急醫療救護等特殊緊急醫療救護之諮詢」。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第14條之1、第14條之2及第44條條文。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第35條之1條文。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第15條條文。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署長 行政院衛生署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許慈美 副署長 財政部賦稅署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楊志偉 醫師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列席說明。
馬惠明 醫師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列席說明。
相關後續
- 第3條、第5條、第8條、第17條、第32條照委員田秋堇等提案通過或修正通過。
- 第13條、第15條、第23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 行政院、劉建國等提案增列第14條之1、第14條之2條文,及蔣乃辛等提案第35條之1條文,均保留。
- 第9條、第12條、第14條、第22條、第25條、第30條及第33條條文,均保留。
- 第24條照現行條文,並增列第3項文字:「前項訓練之訓練課程,應包括野外地區之救護訓練」。
- 本案保留條文,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及「醫療法」修正草案 (含多位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多位立法委員提出的《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以及《醫療法》第83條及第98條修正草案。
- 討論內容涉及醫療糾紛的處理機制、醫療事故的補償制度與相關法律條文的修訂。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及「醫療法第八十三條及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提案擬具「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署長 行政院衛生署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許慈美 副署長 財政部賦稅署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楊志偉 醫師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列席說明。
馬惠明 醫師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列席說明。
相關後續
本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四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衛生署主管預算(公務部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衛生署及其所屬機關(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國民健康局、中醫藥委員會、中央健康保險局、食品藥物管理局)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與歲出部分。
- 討論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人事費用、科技發展計畫、國際合作、醫療服務品質、長期照護、精神衛生及食品藥物管理等多元議題。
相關爭議
- 預算書數字錯誤:趙天麟委員指出衛生署及其所屬單位預算書中車輛及辦公用具養護費數字錯誤,質疑相關人員不用心且預算書登載不實。
- 退休人員福利爭議:多位委員提案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認為其無法律依據且不符撙節原則,在國庫困窘下製造社會對立。
- 非人事費進用人力資訊不透明:陳節如委員指出國民健康局等四機關對派遣人力、臨時人員及研發替代役經費內容未完整表達,有悖立法院決議,提案凍結人事費。
- 休假及交通費補助缺乏法源:陳節如委員質疑休假補助與上下班交通費補助無法律依據,提案全數刪除。
- 醫師不開業獎金適法性不足:陳節如委員認為發放醫師不開業獎金僅憑行政院函,缺乏法律依據,且對其他公職人員不公平,提案全數刪除。
- 派員出國預算效益與主權矮化:劉建國委員質疑部分出國計畫違反編審要點,效益不明,且出席WHA時國家主權被矮化,提案刪減出國預算。
- 公費生培育制度成效:劉建國委員質疑現行醫學公費生制度未能有效解決偏遠地區及高風險醫科人力問題,建議酌減員額並挹注於在地養成公費生制度,提案凍結相關費用。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中央健保局罰款收入編列保守,應設定更高目標。
- 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休假補助、車票費補助、醫師不開業獎金、首長特別費及部分派員出國預算。
- 提案凍結「公費生培育工作」預算,要求增加在地養成公費生員額。
- 提案凍結「科技發展工作」預算,質疑研究計畫採行率低、資訊不透明、未隨預算書送審作業準則。
- 提案凍結「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委辦費,質疑失智症及0-3歲發展遲緩早期療育服務不足。
- 提案刪減「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預算,質疑其合理性與必要性。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儘速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
- 提案刪減「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業務費,質疑安全針具定義與使用範圍未出爐,導致使用率低。
- 提案刪減「醫療業務督導管理費」,質疑醫院醫護人力配置不足及醫院評鑑造假。
- 提案刪減「醫療服務國際化等相關計畫」預算,質疑排擠國人就醫權益。
- 提案刪除「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本門預算,質疑預算浮編。
- 提案凍結「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相關預算,質疑在地化醫療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推動長照服務體系及長照服務網業務」預算,質疑長照服務經費撥付問題。
- 提案刪減「企劃業務」增列預算,質疑衛福部組織法進度遲緩。
- 提案刪減「雙邊國際衛生合作與交流計畫」經費,質疑效益及排擠國內醫療資源。
- 提案刪減「食品藥物管理局」部分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預算。
- 提案凍結「食品安全管制科技發展計畫」預算,質疑基因改造食品管理不嚴格。
- 提案刪減「GMP藥廠管理查核機制」相關預算,質疑食藥局對GMP藥廠管理不善。
- 提案凍結部分預算,質疑放寬進口蘋果農藥標準對國人健康影響。
- 提案刪減「地區食品、藥物與化粧品等衛生稽查檢驗及追蹤檢驗」經費,質疑稽查機制不足。
- 提案凍結「國民健康業務」經費,要求制定專法保障油症受害者權益。
- 提案凍結「人口健康調查研究」業務費,質疑0-3歲發展遲緩早期療育服務不足。
- 提案凍結「預防保健業務」計畫業務費,質疑預算未核實編列及以健保基金墊付。
- 提案刪除「國民健康局」部分一般事務費,質疑紀念品、訪視袋等不必要開支。
- 提案刪減「中央健保局」科技發展工作業務費,質疑補充保費爭議。
- 提案要求衛生署廢止健保欠費鎖卡政策,透過行政程序追討欠費,全面不鎖卡。
- 提案要求衛生署加速行政效率,縮短健保給付用藥及手術治療審查天數至7個工作天。
- 提案要求衛生署改善護理人力問題,將住院護理照護醫病比納入醫院評鑑項目。
- 提案要求衛生署加強洗腎患者比率最高之雲嘉南地區進行基礎衛教資訊之具體方案。
- 提案要求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加強對電磁波等環境毒物危害之研究。
- 提案要求衛生署應主動邀集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就國家級兒童醫學中心之預算編列、設置期程及評鑑標準等提出具體計畫。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生署通盤檢視、修正預算書錯誤,並以最速件函送立法院。
- 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以撙節預算。
- 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單位首長特別費1/4。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設立國家級兒童醫院。
- 提案凍結「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業務」預算,要求提出新預算說明及全民健保會如何解決現有問題。
- 提案刪除「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業務」預算,質疑會議地點選擇高級渡假飯店浪費公帑。
- 提案凍結「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業務」預算,質疑二代健保就源扣繳相關爭議處理辦法未出。
- 提案凍結「防疫業務」預算,質疑登革熱及其他病媒蚊防治成效欠佳。
- 提案凍結「愛滋病防治」預算,質疑近五年愛滋病防治計畫成本效益及後續業務執行。
- 提案凍結「國民健康局」部分委辦費,質疑預算浪費及口腔保健目標未達。
- 提案要求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全面檢討人力配置,提升行政效能,撙節人事成本。
- 提案刪減「國民健康局」部分資訊服務費及一般事務費,質疑浮編預算。
- 提案刪減「企劃業務」增列預算,質疑衛福部組織法進度遲緩。
- 提案凍結「國際醫衛人才培育及醫療衛生援助合作」預算,質疑必要性及急迫性。
- 提案刪減「食品藥物管理局」部分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預算。
- 提案凍結「食品藥物管理局」部分委辦費,質疑預算浪費。
- 提案要求中央健保局將實施二代健保法之相關內容納入關鍵績效指標。
- 提案刪減「中央健保局」部分加班值班費、文康活動費及廉政民意調查費,質疑預算浮編及不必要開支。
- 提案刪減「中央健保局」部分催繳作業費用,質疑浪費公家資源。
- 提案凍結「中央健保局」部分委外經費,質疑款項編列不清。
- 提案刪減「中央健保局」部分設備及投資預算,質疑購置消耗品及延長使用年限。
- 提案凍結「中央健保局」土地購置預算,質疑必要性及土地使用效益偏低。
- 提案凍結「中醫藥委員會」部分委辦費,質疑用人費用過高、績效不彰。
- 提案凍結「中醫藥委員會」部分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預算,質疑中藥材源頭管理及發證作業。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生署及所屬單位「一般行政」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應全數刪減。
- 提案凍結國民健康局等四機關人事費,要求補正人力運用資料。
- 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之「其他給與」中「休假補助與車票費補助」部分。
- 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機關中「人事費-獎金」科目中之其他業務獎金(醫師不開業獎金)。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衛生署設立三班護病比標準、完成醫院評鑑辦法修正、提出醫療護理工作環境改善方案及護理人員回流預期目標及時程規劃。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衛生署針對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舉辦公聽會,並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器官捐贈登錄中心」預算,要求提出宣導效益評估報告、改善建議與期程,並訂定一致性臨床作業指引。
- 提案凍結「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相關預算,質疑在地化醫療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署立醫院」預算,要求提出營運檢討改善方案。
- 提案凍結「署立醫院」人事費,質疑獎勵金發放上限存在雙重標準,欠缺公平合理。
- 提案凍結「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預算,質疑中草藥藥害救濟規劃不足。
- 提案凍結「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預算,質疑中藥材源頭管理及發證作業。
- 提案刪除「第二、三類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補助費,認為其於法無據。
- 提案凍結「預防保健業務」預算,質疑預算未核實編列及以健保基金墊付。
- 提案要求照顧服務員之訓練應由勞委會移交衛生署或內政部主責,並共同訂定訓練內容。
- 提案刪除「食品藥物管理局」部分派遣人力及研發替代役用人經費,質疑不符員額精簡宗旨。
- 提案刪除「中央健保局」部分廉政民意調查費,認為與廉政署業務重疊且多餘。
- 提案刪減「中央健保局」部分獎勵及慰問費用,認為廉潔本為公務人員基本要件,選拔荒謬。
- 提案凍結「心理健康業務」預算,質疑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侵害人權。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提案凍結國民健康局等四機關人事費,要求補正人力運用資料。
- 提案刪減派員出國計畫(派員進修除外)預算1/10。
- 提案凍結「科技發展工作」預算,質疑研究計畫採行率低、資訊不透明、未隨預算書送審作業準則。
- 提案凍結「醫衛健保科技研究計畫」委辦費,質疑0-3歲發展遲緩早期療育服務不足。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質疑護理人力流失、健保局縱任醫院流用經費,要求設立三班護病比標準、修正醫院評鑑辦法。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質疑醫療糾紛處理法與病人權益保護法立法遲緩。
- 提案凍結「醫療服務國際化等相關計畫」預算,質疑其有違醫療行為非營利原則,且招攬醫美健檢不符國內醫療現況。
- 提案凍結「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經費,要求政府增加喘息服務至一年52天。
- 提案刪減「署立醫院」預算,質疑營運績效欠佳,有違作業基金自給自足精神。
- 提案刪減「喘息服務」預算,質疑目標服務人數推估不實。
- 提案凍結「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要求訂定三班護病比標準,不定期稽查並公開數據。
- 提案凍結「婦幼健康問題之研究調查與改進」預算,質疑研究方向與成效,要求提出降低嬰兒死亡率計畫。
- 提案凍結「食品安全管制科技發展計畫」預算,質疑基因改造食品管理不嚴格。
- 提案凍結「醫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計畫」預算,質疑不良藥品回收成果欠佳。
- 提案凍結「愛滋病防治」預算,質疑防治計畫未達負成長目標及成本效益。
- 提案凍結「預防保健業務」預算,質疑預算未核實編列及以健保基金墊付。
- 提案凍結「中藥規劃及管理工作」預算,質疑中藥品違規廣告防制成效欠佳。
- 提案凍結「中央健保局」科技發展工作預算,質疑多項延續型計畫未清楚載明且違反預算法規定。
- 提案要求衛生署廢止健保欠費鎖卡政策,透過行政程序追討欠費,全面不鎖卡。
- 提案要求衛生署食品藥物局落實藥品回收作業,確保尚未使用之藥品全面回收。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政府編列預算成立國家級兒童醫院,並協助台大兒童醫院轉型。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要求修訂醫院評鑑基準,提高消防救災設施管理標準,加強緊急災害應變及災防演練。
- 提案凍結「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要求訂定三班護病比標準,不定期稽查並公開數據。
- 提案要求衛生署輔導醫院診所附設坐月子中心轉型為產後護理機構,提高合法立案家數。
- 提案凍結「心理健康業務」預算,要求加強自殺防制工作,提出具體改善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國民健康局針對學童近視問題,提出102年度近視防治施政規劃,結合教育及社政單位資源,遏止視力惡化。
- 提案要求中央健保局應將實施二代健保法之相關內容納入關鍵績效指標。
- 提案要求衛生署食品藥物局落實藥品回收作業,確保尚未使用之藥品全面回收。
- 提案要求食品藥物管理局積極督導縣市衛生局確實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把關工作。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衛生署及所屬單位首長特別費1/4。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質疑醫美糾紛頻傳,要求提出管理計畫。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質疑植牙醫療糾紛頻傳,要求提出認證計畫。
- 提案凍結「醫政業務」預算,質疑牙醫城鄉差距大,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預算,質疑成效不彰,醫事人力城鄉差距及科別失衡。
- 提案凍結「中央健保局」部分預算,質疑醫療費用總額審查作業公開度不足,且高額經費辦理效益有限。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生署應強化培訓課程,強化長照所需人力,並研擬具體完整獎勵制度。
- 提案要求衛生署盡速研議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以因應未來長照政策發展。
- 提案要求衛生署應依相關法律,於一年內試辦藥品費用支出目標。
- 提案要求中央健保局應將實施二代健保法之相關內容納入關鍵績效指標。
- 提案要求衛生署食品藥物局落實藥品回收作業,確保尚未使用之藥品全面回收。
- 提案要求食品藥物管理局積極督導縣市衛生局確實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把關工作。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生署應強化培訓課程,強化長照所需人力,並研擬具體完整獎勵制度。
- 提案要求衛生署盡速研議長期照護保險制度,以因應未來長照政策發展。
- 提案要求衛生署提出三年三億、提供三百名生技博士「年薪一千K」計畫。
- 提案要求衛生署詳細說明派員出國計畫,避免「假考察真觀光」。
- 提案要求衛生署食品藥物局落實藥品回收作業,確保尚未使用之藥品全面回收。
- 提案要求食品藥物管理局積極督導縣市衛生局確實辦理蔬果農藥殘留把關工作。
相關人員回應
黃三桂 局長 中央健康保險局
- 說明罰款收入科目移列,實際預算有增加。
- 說明健保局罰款收入編列並非保守,且有部分費用移列。
- 說明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業務預算編列原因,因二代健保會即將成立,預算將整合。
- 說明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業務會議場地選擇符合政府要求,已非常精簡運用經費。
- 說明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業務預算不能凍結,因將處理大量二代健保爭議案件,凍結將導致民怨。
- 說明102年度健保總經費預估可維持至105年,不足部分將撥補。
- 說明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已推廣10年,參與人數達210萬,成效不錯,並將與西醫基層診所以病人為中心整合照護計畫合併。
- 說明健保科技發展工作包含收入面、支出面、資源面計畫,支持創造全民健保價值,並將RBRVS研究納入新計畫。
- 說明健保局科技發展工作包含9項延續性計畫及7項新計畫。
- 說明健保局委辦業務人事費用比例符合規定,並會提供說明資料。
- 說明中央健保局財務業務費用中,郵局及銀行代收補充保險費手續費為必要開支,部分臨櫃人工處理需費用。
- 說明健保資訊業務費用龐大因資料量龐大及系統維護需求,並已要求醫院公開病房資訊。
- 說明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委外人力龐大因服務對象多且業務量大,並會提供勞動條件資料。
- 說明健保局土地購置用於停車場,承諾完全不收費,發揮便民效果。
- 說明愛滋病醫療費高漲,疾管局致力於預防工作,男男性行為年輕化現象需加強防治。
邱文達 署長 行政院衛生署
- 回應扣除額上限調整需考量財政,稽徵程序簡化已研議,離島稅賦優惠可再檢討。
- 承諾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預計12月初送立法院審議。
- 對委員質疑資料回覆拖延表示歉意,承諾將在一週內提供資料或告知進度。
- 對首長特別費刪減,表示總統與行政院長已宣布共體時艱,希望委員支持。
- 對中醫藥委員會主委言行不當,承諾內部檢討並加強溝通。
- 對金門醫療大樓工程延宕,表示歉意並說明原因為工安事件及地質問題,承諾會提交檢討報告。
許慈美 副署長 財政部賦稅署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
高正本 主任 衛生署會計室
- 說明預算書數字落差是因系統自動加總的進位問題,已反映給主計總處。
- 說明文康活動費與國民旅遊卡不同,文康活動費用於機關聯誼活動。
- 說明廉政民意調查費雖金額小,但用於個案性質調查,可讓政策更貼近民意。
吳鈞富 專門委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 說明系統問題是因單位到百元,最後進位時預算書以千元表達,會檢討克服。
黃林煌 主任委員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
- 說明中醫藥委員會歲入預算減列,是因傳統粉末發照業務已完成,新增中藥材邊境查驗收入不易預估。
- 說明科技預算逐年減少,希望委員支持,避免刪減。
- 說明中醫藥科技預算在全國僅7千萬元,且無實驗室,研究需發包,人事費佔比符合規定。
- 說明赴大陸旅費編列節儉,未想增加,且已採轉機、乘船等方式撙節開支。
- 說明中藥材管理已從免審免驗改為管理,已大量進行邊境管理、源頭管理、市場管理及包裝標示。
- 說明藥害救濟基金不願納入中藥部分,但中醫藥委員會將自行規劃中草藥食品西藥交互作用問題。
- 說明中藥材無法發給許可證,但已建立中藥材管理辦法及積極定義中,並將加條碼追溯源頭。
- 說明中藥品違規廣告管控成效良好,平面媒體違規數量大幅下降。
鄧素文 處長 衛生署照護處
- 說明原住民及離島地區公費生員額已增加,並將研議將一般公費生員額挪至在地養成部分。
- 說明失智症研究計畫已進行第二年,旨在推估國內盛行率及研究社區居家照顧模式。
- 說明喘息服務若要週休一日需17億元,遠超預算,但將提出擴增及強化喘息服務規劃報告。
- 說明離島醫療改善計畫已在執行,充實設備並有醫學中心支援,轉診後送人數已減少。
- 說明長照十年計畫並未動支第二預備金,且明年將一次撥付衛政三項服務經費給地方政府。
- 說明護理人力十大改革方案已使八成人力回流,評鑑項目減少55%,夜班費提高,並將三班護病比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
- 說明產後護理機構清查及輔導工作已展開,將提高合法立案家數。
許銘能 處長 衛生署醫事處
- 說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已進入行政院審核尾聲,預計12月初送立法院審議。
- 說明兒童醫院設置標準將於今年公布,明年1月各醫院可申請開業,並將與教育部共同協議經費補助。
- 說明醫美認證機制將於12月底公告,明年2月完成認證並公布管理名單,對不認證診所將加強查察。
- 說明植牙部分將與牙醫師公會訂定定型化契約,公布訊息透明化,並研議認證方向。
- 說明牙醫城鄉差距問題,已透過定點巡迴醫療服務及健保方案處理,並將加強鼓勵。
- 說明強制住院人數逐年減少,保障當事人知的權利,將補強審查會決議及理由,並提供視訊陳述機會。
- 說明醫院消防安全已規劃年底前將護病比併入醫院評鑑標準,並列為必要項目。
- 說明國際醫療經費主要用於管理及網站宣導,對國人影響不大,將加強查察醫院是否依規設置病床與人力。
- 說明勞動檢查結果已納入醫院評鑑條文,違反者評鑑不合格,並搭配衛生局督導考核機制。
- 說明醫師納入勞基法問題複雜,但已要求限定醫師工作量,並將住院醫師88小時工時納入評鑑標準。
- 說明器官捐贈已完成臨床作業指引,將輔導醫院建立作業指引,並持續宣導。
- 說明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人事已改善,將整合勸募網絡醫院,並訂定退場機制。
- 說明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對象廣泛,已達6萬人次,並追蹤成效,訂定RRC機制提升訓練品質。
- 說明安全針具將納入醫院評鑑必要項目,並逐年公告高危險群病房應提供安全針具。
- 說明精神科醫院員工工作安全異常事件通報機制已納入病安體系通報,將加強輔導醫院避免暴力攻擊。
- 說明醫療糾紛案件處理相關計畫主要用於鑑定,政院版醫療法第82條之1已達成共識,將與醫糾法併案處理,承諾1個月內送立法院審議。
張峰義 局長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 說明防疫科技發展研究及科技管理計畫中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與一般事務費編列項目不同,無重複。
- 說明登革熱防治經費不足,但防治成效與東南亞各國相比已是最好,將持續推動監測與防治工作。
- 說明愛滋病醫療費高漲,男男性行為年輕化現象需更多努力,將設不同組別做更深入改進,並與NGO合作多元宣導與篩檢。
- 說明結核病關懷員問題已解決,各縣市繼續聘用。
- 說明克流感原料藥轉換膠囊可避免5.88億損失,成本效益高,且品質符合羅氏藥廠標準。
邱淑媞 局長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 說明發展遲緩兒童通報主要權責在內政部,但將加強橫向連結,提高通報比例。
- 說明人口健康調查研究相關費用用於標準資料與設備,確保調查品質與意願。
- 說明科技預算不足,但將在撙節原則下酌減部分經費,以利研究推行。
- 說明資訊服務費用於電腦輔助調查資訊系統作業,同意酌減10萬元。
- 說明臨時人員酬金為替代役酬金,屬通案問題,將向行政院反映。
- 說明人口健康調查研究計畫已向委員報告標準,預算照列。
- 說明一般事務費將酌減50萬元,秉持撙節原則。
- 說明嬰兒死亡率降低計畫是重要議題,已研擬健康新世代計畫,將在6個月內提出報告。
- 說明電磁波健康效應研究主要由環保署主政,但將公布相關研究報告,並配合環保署訂定AQI。
- 說明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醫師不開業獎金、加班值班費、資訊服務費、一般事務費及設備投資等預算為通案,部分同意酌減,其餘送協商。
- 說明油症患者相關補助已有要點,支持法制化,將在明年10月底前提出草案。
- 說明預防保健業務費用超支是因公務預算難增加額度,將研擬特別計畫爭取經費,並在基金部分考量新項目。
康照洲 局長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 說明所有合約均依規定公開。
- 說明業務量龐大,臨時人力及約聘助理是必要協助,同意酌減部分預算。
- 說明赴中國大陸旅費主要用於食品安全協議及醫藥衛生協議的源頭查核,確保國人安全,同意酌減尾數。
- 說明不良品回收成果良好,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對藥物安全維護重要,藥物法規科學研究與諮詢服務計畫人事費用偏高因其服務性質。
- 說明基因改造食品皆經審查才准進口,市售抽驗結果無違規,非基改食品可自行標示,基改黃豆已是世界趨勢。
- 說明委辦經費大部分委由地方衛生局進行取締及查驗工作,對衛生局經費及審查業務重要。
- 說明GMP藥廠管理查核機制將提出改善計畫,並說明查廠費用及影響。
- 說明放寬進口蘋果農藥標準是為貿易談判,但會加強輸入農產品農藥殘留管理及市售品監測。
- 說明金墩米農藥超標事件後,將加強市售食品、農產品稽查機制。
- 說明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是為因應邊境業務收回後搬家、整修、設備及資訊精進需求。
- 說明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研發替代役均依規申請核准,並未超過名額,因應突發事件有其必要性。
戴桂英 副署長 行政院衛生署
- 說明國際合作處預算用於參與WHO等技術性會議及學者經費,希望不要大幅刪減。
- 說明健保會成立有急迫性,將提供35位委員書面規劃報告,並重視民眾參與代表性。
- 說明健保補充保費就源扣繳,銀行及郵局代收仍需手續費,健保局將努力協商合理價碼。
- 說明國健局將調整科技計畫重點,優先處理減少嬰兒死亡率議題,並與專家溝通。
柯桂女 副主任委員 全民健保監理會
- 說明健保會即將成立,但預算編列仍依現行監理會與費協會,未來將整合。
- 說明健保會組成將依辦法審慎進行,總預算僅500多萬元,希望不要凍結過多。
- 說明爭審會預算不能凍結,因處理具體個案,凍結將影響審議時效並引起民怨。
林宜靜 執行秘書 全民健保費協會
- 說明費協會協商會議為期2天,談判時間長,需安排委員住宿,場地選擇符合政府要求,已精簡運用經費。
張玉霞 執行秘書 全民健保爭審會
- 說明爭審會業務費用主要用於醫療專家審查閱卷費,凍結將影響運作。
- 說明爭議案件處理具體個案,補充保險費案尚未發生,凍結預算將導致民怨。
曲同光 參事 全民健康保險小組
- 說明健保會規劃35位委員,付費者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開放3席對外公開徵求。
- 說明國民旅遊卡為實支實付,非獎金性質,故無扣補充保險費。
王陸海 代理院長 國衛院
- 說明國家衛生研究院疫苗中心是國家唯一能短時間研發戰備疫苗的機構,建廠花費12億。
- 說明疫苗中心人力編制合理,人事費用用於維持運作,且承接卡介苗及抗蛇毒血清製造任務,不應刪減。
- 說明政策轉譯分為Dry lab和Wet lab,兩者息息相關,實驗結果支持衛政,希望委員不要刪減預算。
- 說明國衛院經費逐年減少,希望委員支持,避免刪減凍結。
江宏哲 主任秘書 國衛院
- 說明塑化劑、瘦肉精研究是為解決國內民眾健康問題,將追蹤受害媽媽與小孩健康狀況,監測瘦肉精含量。
- 說明六輕研究旨在找出當地居民罹患肝癌增加的原因及對策,PM2.5研究將了解其對健康的影響。
- 說明研究計畫與政策結合,為保護民眾健康而做,希望委員支持。
- 說明環境毒物健康風險評估範圍較大,同意將題目改為「台灣環境毒物健康危害之監測、評估及對策研究」。
- 說明將把研究成果具體轉化為政策擬定參考,並落實資訊公開與風險教育溝通。
石崇良 處長 衛生署企劃處
- 說明衛福部成立後,社政相關企劃業務將移入,預算增加是因應組織磨合及業務移入,已進入朝野協商。
- 說明企劃業務經費並未用於製作「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主要用於志工訓練及刊物發行。
許明暉 處長 衛生署國合處
- 說明派員出國預算已統刪70萬元,且用於參與WHO技術性會議及學者經費,並無用於醫美健檢兩岸交流。
- 說明雙邊國際衛生合作對台灣國際醫療合作必要,用於兩個國家之間的實務查驗工作,不含醫美健檢交流。
- 說明駐馬紹爾群島及索羅門群島台灣衛生中心計畫是為敦睦邦誼,並有實質醫療成效,希望委員支持。
李懋華 執行長 衛生署醫管會
- 說明署立醫院預算中人事費用佔比合理,且三分之二位於偏遠、離島及精神科部分,經營不易。
- 說明署立醫院人事費中獎勵金發給上限存在雙重標準問題,已召集檢討。
顏鴻章 院長 衛生署金門醫院
- 說明金門綜合醫療大樓工程延宕是因工安事件及地質問題,已對廠商處以罰金,預計明年4月竣工。
- 說明金門醫療大樓對提升金門醫療品質重要,希望委員支持預算,避免影響工程進度。
王沫玉 主任 中央健保局
- 說明健保資訊業務費用龐大因資料量龐大及系統維護需求。
- 說明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委外人力龐大因服務對象多且業務量大。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第181、182、183、184、186、198、199、200、202、203、194、195、196、197、198、199、14、15、185、186、187、188、189、190項預算照列。
- 歲入部分,第185項、第201項預算保留。
- 歲出部分,第22款衛生署主管第1項通案提案第5、6、7、8、9、11、12、13案送朝野協商。
- 主決議:國民健康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應充分規劃運用機關駕駛員額,以「一車一駕駛」為員額上限為原則,並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 主決議:衛生署「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計畫應補充說明各研究案具體目標與範疇,績效指標加入研究成果如何具體轉化為政策擬定參考,落實資訊公開,並轉譯研究成果為民眾易懂資訊。
- 主決議:國衛院「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風險評估研究」計畫名稱及內容應調整為「台灣環境毒物及健康危害之監測、評估及對策研究」。
- 第1目公費生培育工作第17案凍結500萬元,第18案凍結二十分之一。
- 第2目科技業務第19案減列921萬2千元,不予凍結,並向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第20案凍結十分之一,第21案凍結十分之一。
- 第23案預算照列。
- 第25案凍結274萬元,並提出會員名單供查核後始得動支。
- 第26、27、28案併案審查,刪減200萬元(針對委辦費),凍結十分之一。
- 第29案減列部分改為凍結3,000萬元。
- 第30、31、32、33案併案審查,預算改為凍結十分之一,減列250萬元。
- 第34、35、38案併案審查,改為凍結9,241千400元的十分之一,並要求針對PM2.5召開公聽會,定期將研究成果報告送委員會或舉辦成果展,其他訴求向委員會報告後經同意始可動支。
- 第40、41、42案併案凍結80萬元,請衛生署將預算說明及全民健康保險會組織成員書面資料送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44案預算照列。
- 第45案凍結十分之一,條件為1個月內將行政院版醫療法第82條之1和醫糾法草案送到本委員會審查,屆時預算自動解凍,否則永久凍結。
- 第46案凍結1元。
- 第48、49、50、51、52、53、55、57、58、59、60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54案凍結十分之一,特別費減列部分照原有提案處理。
- 第62案保留,待衛生署補送資料後解凍。
- 第63案刪除二分之一。
- 第65案減列200萬元。
- 主決議:醫美認證相關機制應於近期內完成並公布認證結果,對不參加認證診所應提出具體管理措施。
- 主決議:植牙醫療應協調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建立定型化契約,公布植牙相關資訊,確保民眾權益。
- 主決議:牙醫城鄉差距應了解牙醫師人力分布情形並與公會協調,積極申請健保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 主決議:安全針具應列入醫院評鑑基準之必要項目,並逐年要求達成率,超標醫院有加分機制。
- 主決議:醫院評鑑應將勞動檢查結果納為實地審查必要參考項目,不合格者要求限期改善,並透過不定期追蹤輔導訪查及每年衛生局督導考核查察醫院班表,並於年底前公告護病比相關規定。
- 主決議: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應積極延攬勸募移植專業人員擔任董事長並穩定人事;對現有10家器官勸募網絡醫院應儘速整合,提升勸募成效;對器官移植數量較少醫院,應於102年4月底前訂妥退場機制並執行。
- 主決議:衛生署應責成器捐中心積極提升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註記健保IC卡人數,在102年至少應增加3萬人;器官捐贈受贈人數102年至少應達800人,成長率達5%。
- 第70、71、72、73案併案審查,凍結6,000萬元。
- 第74案與第80案併案處理。
- 第76案改為主決議,內容請醫事處趕快給蔡委員過目。
- 第77案凍結,條件為1個月內將行政院版醫療法第82條之1和醫糾法草案送到本委員會審查,屆時預算自動解凍。
- 第78案減列25萬元。
- 第79案預算照列。
- 第80案凍結1,000萬元。
- 第81案改為主決議。
- 第82案預算照列。
- 第83案併第87案,刪減80萬元。
- 第84案改為主決議。
- 第85案凍結二分之一。
- 第88案凍結200萬元。
- 第89案刪減20萬元。
- 第90、91案改為主決議。
- 第94案凍結1,500萬元。
- 第95案凍結二分之一。
- 第98、99案併案凍結800萬元。
- 第102、103案凍結二十分之一。
- 第104、105、106案預算照列。
- 第107、107之一案併案凍結長照部分900萬元,條件為提出喘息服務相關規劃。
- 第109案凍結500萬元,並要求衛生署送報告給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111案凍結500萬元,衛生署提出檢討報告送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第112案凍結500萬元,報告送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第113案改為主決議,要求勞委會移交照顧服務員訓練給衛生署或內政部,並訂定訓練內容。
- 第114、115案預算照列。
- 第117、118案改為主決議。
- 第121案改為主決議。
- 第124案改為主決議。
- 第126案預算照列。
- 第128案保留到第8目處理。
- 第129案改為主決議。
- 第133案改為主決議。
- 第134案預算照列,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第138案改為主決議。
- 第140案凍結500萬元。
- 第141、142、143、144、145、146案主決議通過。
- 第147案主決議修正通過。
- 第148、154案主決議通過。
- 第155、156、157、158、159、160案主決議通過。
- 第161案主決議修正通過。
- 第162、163、164案主決議通過。
- 第165案主決議修正通過。
- 第166案主決議修正通過。
- 第167、168、169案主決議通過。
- 第170案主決議修正通過。
- 第171、172、173、174案主決議通過。
- 第175案預算照列。
- 第176案主決議通過。
- 第177、178、179、180、183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181案預算照列。
- 第182案減列7萬5千元。
- 第185、186案併案凍結250萬元,並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第187案預算照列。
- 第189、191案併案凍結500萬元。
- 第192案預算照列。
- 第193案主決議通過。
- 第196案主決議通過。
- 第197案改提主決議。
- 第198案減列50萬元。
- 第199案減列200萬元。
- 第200案減列10萬元。
- 第201案改為主決議,預算照列。
- 第202案預算照列。
- 第203案減列50萬元。
- 第204案凍結三分之一。
- 第206案減列50萬元,其餘改為主決議。
- 第207、208、209、211、213、214、215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210、212案各減列50萬元。
- 第216、217案併案改為主決議,預算照列。
- 第218、219、220案併案凍結2,000萬元,在3個月內提出報告。
- 第221案主決議修正通過。
- 第222案凍結2,000萬元,俟報告送給陳委員及本委員會即予以解凍。
- 第224案主決議修正通過。
- 第226案預算照列。
- 第227案預算照列,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 第228案預算照列。
- 第229、230、231、232、233、234、235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236、237案預算照列。
- 第238、240案併案凍結500萬元。
- 第242案凍結500萬元,待相關資料送給陳委員之後就予以解凍。
- 第243案凍結二十分之一。
- 第245案凍結十分之一,待提出辦法或滿意度報告後解凍。
- 第246案預算照列。
- 第249、250、252案併案凍結十分之一,並向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51案預算照列。
- 第254案減列100萬元。
- 第257、258、259、260、261、262、264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263案保留1,000元,其餘刪除。
- 第265案減列20萬元。
- 第266、267案送朝野協商。
- 第268案減列118萬3千元。
- 第270案預算照列。
- 第271案刪減100萬元。
- 第272案減列487萬5千元。
- 第273案預算照列。
- 第274案凍結200萬元。
- 第275案預算照列。
- 第276案南北兩區電話服務中心的預算各凍結1,000萬元,並要求健保局提出報告後解凍。
- 第277案減列300萬元。
- 第278案預算照列。
- 第281、282、283案主決議通過。
- 第287案主決議通過。
- 第288案預算照列。
- 第289案減列100萬元,其餘照列。
- 第290案減列13萬2千元。
- 第291案預算照列。
- 第292、293、302、306、308案併案改提主決議。
- 第294、295、296案改提主決議。
- 第297案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第298、300、301、303、304、315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299案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檢討報告後解凍。
- 第307案預算照列。
- 第310案減列50萬元,其餘照列。
- 第311案改凍十分之一。
- 第312案保留。
- 第313案減列250萬元。
- 第316案刪減100萬元。
- 第317案刪減300萬元。
- 第319案減列50萬元,凍結50萬元。
- 第320案改為主決議。
- 第321、322案併案凍結500萬元。
- 第323案減列50萬元。
- 第324案減列50萬元。
- 第325案減列200萬元。
- 第329、330案主決議通過。
- 第312案主決議通過。
- 第201案主決議通過。
- 第206案主決議通過。
- 第1案預算照列。
- 第2案改為增加100萬元。
- 第19案減列921萬2千元,不予凍結,並提交書面報告。
- 第25案凍結274萬元,並提出會員名單供查核後始得動支。
- 第62案保留,待補送資料後解凍。
- 第65案減列200萬元。
- 第74案與第80案併案處理。
- 第83案併第87案。
- 第85案凍結二分之一。
- 第192案預算照列。
- 第233案不予凍結。
- 第270案預算照列。
- 第271案刪減100萬元。
- 第273案預算照列。
- 第25案凍結274萬元。
- 第8目第65案至第73案原暫保留6,000萬元,全數照列。
- 第317案減列300萬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8001
- 卷/期/冊
- 101/80/1
- 發布日期
- 2012-12-1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