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籠民現象與住宅政策公聽會:聚焦居住正義及資源分配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29
內政委員會舉辦「從籠民現象檢討住宅政策」公聽會,探討居住安全、社會福利及就業等問題。學者專家建議調整購租屋補貼比例、興建社會住宅及健全租屋市場,並呼籲政府正視土地徵收爭議。政府部門承諾檢討現況、推動相關法案,並將調查籠民數量及重新分配住宅資源,多位民眾亦表達土地不正義的困境。
討論事項一
從籠民現象檢討住宅政策 (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探討台灣「籠民」現象所暴露的居住安全、社會福利與就業問題,並以此為切入點,全面檢討現行住宅政策、租屋市場及相關法規的不足。
- 討論焦點涵蓋政府如何處理違法出租建物、保障弱勢居住權、落實最小居住面積規範,以及未來社會住宅與租屋政策的長程規劃與資源分配。
相關爭議
- 政府對籠民現象的掌握與解決責任:學者質疑政府對現況掌握不足,且缺乏具體解決方案和時間表;政府則表示已進行稽查並開勸導單,但承認缺乏詳細調查。
- 購屋與租屋補貼的資源分配:學者建議大幅增加租屋補貼,減少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認為現行政策導向購屋導致房價飆漲;營建署表示政策方向一致,但財政部對稅務減免持謹慎態度。
- 租屋補貼的適用條件與房東意願:營建署指出,現行租金補貼要求房屋合法,但籠民多住違建,導致補貼無法觸及最弱勢者;房東因課稅問題不願接受補貼房客。
- 社會住宅的興建地點與租金設定:學者強調社會住宅應建於市中心並訂定可負擔租金,而非郊區或市場8折租金,否則無法幫助籠民;政府表示社會住宅面臨鄰避效應及財政困難。
- 土地徵收與都市更新的正義性:學者及多位受災戶強烈批評政府浮濫徵收土地、都市計畫浮濫、都更變成豪宅化,圖利財團而非照顧弱勢,並質疑A7合宜住宅的安全性與程序合法性;政府則強調區段徵收為地方權責(後被學者駁斥),並說明A7案已做地質鑽探及水保工作。
- 國家資源分配的公平性:立法委員質疑眷村改建預算高,而整合住宅補貼少,顯示國家資源分配不公,未能優先照顧迫切需求的弱勢族群;另有立法委員批評政策偏重雙北,忽略鄉下地區的發展與公平性。
- 都市更新與既有弱勢住宅的處理:立法委員指出政府熱衷開發新市鎮,卻忽略對既有老舊平價住宅和整建住宅的都市更新與資源投入,導致這些地方持續惡化,承租戶無處可去。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蓋漂亮社會住宅卻未解決入住者的社會問題,現有平宅、整宅等舊式弱勢住宅面臨酗酒、家暴、失業等問題,社工資源不足。
- 批評政府未對舊有弱勢住宅進行都更,反而開發A7、A9及淡海新市鎮,且淡海新市鎮計畫已延宕25年,現在卻轉向蓋豪宅而非平價住宅。
- 指出政府的土地開發犧牲地主權益,徵收農地後卻無法提供合理安置,質疑此舉的正義性與資源運用效率。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住宅政策偏重台北市及新北市,導致鄉下人口外流,缺乏社會公平正義。
- 主張政府應大膽改建老舊社區,而非因少數反對而停滯,並強調社會正義應盡力而為,不應追求完美而阻礙進步。
- 建議政府應改善產業結構與交通,讓人口自然往外移,而非一味在都會區蓋房,並呼籲國有土地標售政策不應齊頭式平等,應考慮城鄉地價差異。
張曉風 立法委員
- 指出香港籠民現象雖慘,但至少比遊民有遮蔽處,且香港籠屋在安全及隱私上仍有基本考量,可提供借鏡。
- 強調年輕人或有才華者若無錢,應設法提供安全且便宜的住宿,讓他們能存錢、有尊嚴地創業。
- 建議政府與社福團體合作,提供每月3,000元左右的單身住宿,並提供共同活動空間,以解決最基本的居住問題。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社會住宅需求達32萬人,但國家資源分配不公,眷村改建預算高達118億元,而整合住宅補貼僅16億元,導致居住正義問題無法解決。
- 呼籲政府不應只照顧特定族群,應維持居住正義的基本精神,提供更多社會住宅。
- 嚴重反對將淡海新市鎮及世大運選手村改為合宜住宅的計畫。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內政部營建署應通盤考量國宅用地140公頃的規劃,落實只租不售原則,並確保社會住宅便宜、合理且永續。
- 不認同林口世大運選手村土地被轉賣,導致公共資產無法延續。
- 呼籲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應避免都更豪宅化,確保國民享有良好居住環境,並批評行政機關對環境規劃觀念不足,應順應自然與現實條件進行規劃。
相關人員回應
海治平 副總工程司 新北市政府
- 新北市政府已針對三重光復路和環河南路等籠民現象地點,依都市計畫法開出勸導單,若未改善將繼續稽查並處罰。
- 新北市持續配合中央辦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的租金補貼業務,每年申請案超過2萬件。
- 新北市政府對家戶人口數5口以上者,除中央補貼外,額外增加800元補貼;對20歲以上未滿40歲的單身人口,嘗試補貼2,400元。
葉世文 署長 內政部營建署
- 營建署認同住宅政策應調整為以租金補貼為主、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為輔的方向,數據顯示租金補貼戶數持續增加,購屋補貼戶數減少。
- 住宅法將於12月30日生效,已有10個子法完成法制程序,其中3個與社會住宅相關,包括租屋服務平台補助獎勵辦法。
- 「基本居住水準」草案已完成,預估全國約有20萬戶低於此標準,將是未來重點。
- 承認租金補貼規定房屋須合法,導致無法觸及居住違建的低收入戶,將檢討如何解決此矛盾。
- 正積極與財政部協調解決房東因稅務問題不願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者,但財政部對稅務減免持謹慎態度。
- 對都市更新案中提供部分比例作為公營出租住宅的建議,表示寶貴並將努力實現。
- 承認目前缺乏居住在不合標準或違建房屋的詳細調查數據,未來將努力進行。
- 鼓勵財政狀況較好的地方政府(如台北市、新北市)對中央4,000元租金補貼進行加碼,以應對當地較高租金水準。
- 針對大埔農地區段徵收爭議,表示已盡力協調苗栗縣政府,強調地方政府有其職責,但仍會努力挽救張藥房等個案。
- 說明A7合宜住宅基地已做地質鑽探及水保計畫,坡度在3%以內不需完整環評,且主要用於配地,其中11公頃蓋合宜住宅,22公頃為產專區。
陳興隆 組長 內政部營建署都計組
- 說明苗栗大埔農地區段徵收爭議,吳前院長曾達成「建物原地保留、農地集中劃設農業區分配」共識,24戶中20戶已解決,剩餘4戶因不符共識或有共有權人反對等原因未能完全解決。
- 針對突出道路的2戶,已協調苗栗縣政府暫緩拆除,並為其中1戶藥局規劃最小建築基地安置。
李鴻源 部長 內政部
- 坦承住宅問題棘手,將要求營建署立即釐清台北、新北地區居住在不合標準房屋的人數與需求。
- 希望年底擬定住宅法人辦法,解決社會住宅的管理與分配問題,並將推出租屋平台。
- 樂意與內政委員會討論租屋補貼與購屋補貼的比例重新分配,可採漸進方式。
- 建議活化閒置空間(如空校園、軍營)作為住宅用途,內政部可在經費與政策上協助地方政府。
- 將要求營建署評估113公頃國宅用地蓋社會住宅的可行性。
- 承認住宅法人、租屋平台推動將面臨採購法、財政部稅務等法規障礙,但會努力解決。
- 強調社福單位應與營建署共同處理住宅問題,並鼓勵地方社福與城鄉單位合作。
- 呼籲台北市、新北市政府積極合作,先蓋一個漂亮的社會住宅作為典範,以減少社會對社會住宅的標籤化與鄰避效應。
相關後續
- 內政部承諾將立即釐清台北、新北地區居住在不合標準房屋的人數與需求。
- 內政部將於年底前擬定住宅法人辦法,解決社會住宅的管理與分配問題,並將推出租屋平台。
- 內政部表示樂意與內政委員會討論租屋補貼與購屋補貼的比例重新分配。
- 內政部營建署將評估113公頃國宅用地蓋社會住宅的可行性。
- 主持人呼籲內政部部長應公開反對將林口世運選手村改為合宜住宅,轉而推動社會住宅,並可從A7案著手實現居住正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8002
- 卷/期/冊
- 101/80/2
- 發布日期
- 2012-12-1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