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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102年度總預算:聚焦教育改革與文化影視政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26會議日期:2012-11-28會議日期:2012-11-29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討論教育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文化部預算。會中聚焦於教育體系面臨的少子化衝擊、學用落差、學雜費調整、教師待遇等議題,並針對文化部影視音產業振興、公共電視董事會爭議、九九峰藝術園區及藝術銀行等政策進行激烈辯論。多項預算提案被凍結或送院會協商,並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政策報告,以期振興臺灣影視文化產業。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教育部102年度歲出預算,涵蓋高等教育、技職教育、國民教育、幼兒教育、教師待遇、退休人員福利、學雜費政策、少子化衝擊及校園安全等多面向議題。
  • 討論內容涉及各項教育經費的合理性、政策目標的達成以及面對社會變遷(如少子化、學用落差)的因應策略。

相關爭議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與三節慰問金的適法性及財政負擔:多位立法委員提案全數刪除,認為於法無據、加深社會對立,且國庫困窘。
  • 高等教育預算凍結與檢討:多位立法委員提案凍結多項高等教育預算,要求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檢討頂尖大學計畫成效、教學品質、資源分配M型化等問題。
  • 學雜費調整方案的合理性與程序:立法委員質疑學雜費調整方案將成本轉嫁學生,要求納入聽證程序,並與經濟成長率、失業率連動,且應維持排富條款。
  • 少子化對教育體制的衝擊與退場機制:多位立法委員關切少子化導致的招生缺額、超額教師、私校倒閉危機,要求教育部提出大學整併及退場機制。
  • 教師課後輔導免稅時數及教師法修正:立法委員提案要求教育部與財政部協商教師寒暑假課輔免稅時數比照行政院標準,並對教師工時協商、教師評鑑、教評會成員等教師法修正內容提出疑慮。
  • 教育資源M型化與城鄉差距:多位立法委員強調教育資源反重分配、縮小M型化差距及強化區域教學資源中心的重要性。
  • 十二年國教的經費與排富條款:立法委員質疑十二年國教經費龐鉅且排擠其他教育經費,主張應維持免學費排富條款。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國庫困窘且加深社會對立。
  • 質疑十二年國教經費龐大且排擠其他教育經費,主張免學費應維持排富條款。
  • 建議教育部研擬校園勞動教育,培養學生勞動意識及權益概念。
  • 批評大學評鑑制度過於繁複且負面效應多,應檢討經費效益。
  • 建議教育部應積極推動私校健全發展,並督促私校建立內部與外部財務監控制度。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法源不足且行政院已宣布改革。
  • 提案凍結多項高等教育預算,要求檢討頂尖大學計畫目標、執行成效及人才培育績效。
  • 主張學雜費調整方案須與國民實質薪資所得、物價漲幅連動,並在機制建立前凍漲。
  • 要求教育部兌現高中職教師導師費承諾,持續向行政院爭取經費。
  • 關切高等教育現場特教資源不足,要求教育部進行總體檢並提出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教育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140萬元。
  • 提案凍結私立學校教學獎助4億元,要求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
  • 建議教育部檢討教育資源反重分配問題,提出縮小M型化對策並反映在預算上。
  • 主張教育部應積極研議私立學校合併、整併及停辦辦法,以因應少子化。
  • 要求教育部檢討彈性薪資方案實施成效,以延攬及留住優秀人才。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與財政部協商研擬教師寒暑假課後輔導免稅時數比照行政院標準。
  • 建議教育部應針對教師法修正內容再行研議,特別是教師工時協商、教師評鑑及教評會成員變革。
  • 主張教育部應研擬修正「國民中小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明定各校正式教師比例應達95%以上,避免過度控管員額。
  • 關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提升後地方政府財政困窘問題,要求教育部進行經費編列及補助專案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針對縮短學用落差、產學脫節問題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教育部3個月內提出公立大學合併計畫報告,並以2年內整併10%公立大學為目標。
  • 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針對大學面臨少子化衝擊之退場機制提出檢討報告。
  • 要求教育部研議大學評鑑中心退場機制或轉型發展方案,逐年減少評鑑種類與次數。
  • 要求教育部針對大學調漲學費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因應說明。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20億4,000萬元,要求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
  • 建議教育部檢討國民中小學閱讀計畫執行成效,提升學生閱讀「考試以外」讀物的意願。
  • 要求教育部應檢討訓委會人力應用及增列預算經費,以提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防治執行能量。
  • 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針對文化大學校園及宿舍管理問題、不當事件行政調查結果及檢討改善對策提出報告。
  • 要求教育部核實編列補助學校辦理「學生工讀機會」之助學金經費,以協助清寒學生。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減列教育部「一般行政-本部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140萬元,認為退休人員已享有國家俸給,不應增加國人負擔。
  • 要求教育部3個月內針對「教育經費未合理分配之狀況」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教育部3個月內針對「十二年國教經費財源籌措問題及實施改進計畫內容」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教育部針對「頂尖大學計畫」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
  • 要求教育部促進大專院校成立台灣電影研究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應優先提報職缺列入原住民族特考,以促進原住民族就業。
  • 建議教育部於102學年規劃辦理原住民族4歲幼兒免費學前教育,以縮短與一般國民幼兒學前教育之差距。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強化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並研擬有效機制降低學生自殺人數。
  • 建議教育部應儘速積極提案修法,解決退休政務官、公務員、教授、軍人轉任私立大學領雙薪問題。
  • 建議教育部於審核各校優質認證及「特色課程」時,應將混班上課以及免試生、特招生轉班機制列入評審標準之一,以避免學生被標籤化。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就特殊教育疑似個案補助等問題進行規劃,並提出檢討改進報告,以提升學前特殊教育品質。
  • 主張教育部應加強特殊教育階段、部會間的轉銜工作,明確劃分負責單位,並統一資料、資源共享。
  • 要求教育部應積極與內政部兒童局、醫療院所、社政單位溝通,研議0-2歲特殊教育方針、政策,並編列相關預算全面支持特殊家庭教育。
  • 建議教育部應與其他部會橫向聯繫,加強掌握2歲以前特殊教育需求,並提供相關教育資源。
  • 主張教育部應研議適當方法,編列預算,提供有疑慮民眾專業教育諮詢,並主動聯繫宣達,以提升國民整體教育品質。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必須在十二年國教103年上路前,儘速依法完成本項重大政策實施之法制作業及訂定妥適配套措施。
  • 建議教育部檢討公費留學制度,並研擬填補海外人才庫空缺政策,以落實「育才、留才、攬才」目標。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淑芳 專門委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教育部歲出預算總計減列2,650萬元,其餘照列。
  • 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三節慰問金的4案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有關教師寒暑假課後輔導免稅時數的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凍結教育部「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20億4,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動支。
  • 凍結教育部「私立學校教學獎助」4億元,俟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動支。
  • 凍結教育部「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2,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動支。
  • 通過101項決議,要求教育部檢討多項教育政策、提出專案報告或改善對策,並在指定時間內提交書面報告或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本案另訂於12月3日繼續處理。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2年度歲出預算,核心議題為蘭嶼核廢料重整作業的相關責任歸屬及後續處理。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會同經濟部督促台灣電力公司,在尊重蘭嶼居民意願下,負起健康檢查及後續健康追蹤的責任,因調查報告指出台電有疏失。

林淑芬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佳龍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主任委員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通過決議,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會同經濟部督促台灣電力公司,在尊重蘭嶼居民意願下,負起健康檢查及後續健康追蹤的責任。
  • 本案另定於12月6日繼續處理。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影視司及影視局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文化部102年度總預算案中,關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預算配置、政策方向與具體振興計畫等問題。
  • 討論聚焦於如何提升本土影視音內容產值、人才培育、國際競爭力,以及檢討金馬獎等活動對產業的實質效益。

相關爭議

  • 影視音產業預算配置爭議:立法委員質疑文化部影視音產業整體預算雖然略增,但內容產業、人才培育等關鍵項目預算銳減,大部分經費集中在數位媒體發展與高畫質等硬體建設,未能有效振興本土產業。
  • 影視產業振興政策的具體性與時程:立法委員批評文化部未能提出具體的短、中、長程振興計畫,僅提出抽象原則,未能回應產業沈淪問題,要求提出具體法案、政策引導及獎勵機制。
  • 金馬獎與臺灣電影產業的關聯:立法委員認為金馬獎結果反映臺灣電影產業的困境,批評文化部長對此的回應像是「風涼話」,未能提出具體政策目標,並質疑「內地」稱呼模糊臺灣主體性。
  • 廣電三法與本土自製節目比率:立法委員主張應借鑒韓國經驗,透過修法規範本土自製節目比率,以從「量變」帶動「質變」,但文化部將此歸為NCC職權。
  • 電影通路壟斷問題:立法委員質疑臺灣電影通路被跨國企業壟斷,要求文化部提出政策工具管制戲院播放本土電影比率。
  • 文創基金的運用效益:立法委員質疑百億文創基金未能有效支持電影工作者,要求文化部說明具體政策。
  • 韓國電影產業振興經驗的借鑒:立法委員以韓國每年投入高額預算為例,質疑文化部預算投入不足,僅為「舢舨計畫」,缺乏「大江大海」格局。
  • 文化部對影視政策的承諾與執行力:立法委員對文化部長上任半年仍未端出具體影視政策表示失望,認為政府對影視產業發展的蹉跎將錯失改革契機。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預算比去年度減少,且未見電影、電視、流行音樂產業人才扶植計畫。
  • 指出廣播電視業務預算大部分用於數位媒體發展與高畫質等硬體,內容產業預算銳減。
  • 批評文化部三大旗艦計畫預算縮水,質疑推動影視產業的決心。
  • 建議公視基金會捐助9億凍結3億,因公視營運方向與董監事會混亂。
  • 主張凍結部分人文及出版業務預算,要求文化部說明國民記憶庫計畫的細節、執行方式與預期效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電視相關預算減少,尤其內容產業預算從8.1億銳減至7,800萬元,認為政府應更積極協助內容產業。
  • 主張臺灣電影有希望,但政府政策落後於民間需求,應提出更聰明的政策引導產業發展。
  • 批評金馬獎頒獎典禮中「內地」稱呼模糊臺灣主體性,要求影視產業發展應凸顯臺灣主體性。
  • 提案全數凍結公視基金會補助9億元,因第五屆董事會未成立且文化部假處分敗訴定讞,質疑公視作業違法。
  • 要求文化部就「政見跳票,教育支出倒退嚕」等問題提出專案報告。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長對電視產業沈淪的報告「行禮如儀」,未提出振興本土電視產業的政策。
  • 主張應透過立法規範本土自製節目比率,並提供獎勵環境,而非僅鼓勵編劇人才培育。
  • 強調臺灣電影產業不缺人才,缺的是政府力量,批評文化部將委員對政策的討論貼上「愛國主義」標籤,是執政者不作為的誣衊。
  • 質疑臺灣電影通路被跨國企業壟斷,要求文化部提出政策工具管制戲院播放本土電影比率。
  • 建議人文及出版業務總預算統刪500萬元,並凍結中央社5,000萬元,以示對其政治干預的不滿。
  • 質疑九九峰藝術園區多年浪費公帑且地質危險,建議終止計畫,將土地還諸自然。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認為文化部對金馬獎的回應未達民眾期許,批評部長不應以「風涼話」回應,應提出具體政策目標。
  • 主張文化部應推動成立電影研究所碩博士班,培育人才,讓臺灣電影能持續發展。
  • 質疑文創基金的效益,認為政策應真正幫助電影工作者。
  • 建議央廣應向立法院報告其節目質量,特別是對中國民主及外籍配偶、移工的節目製作。
  • 主張應凍結藝術銀行預算7,000萬元,要求文化部提出完整方案、防弊機制及成本效益分析。
  • 建議獨立書店補助方式可更彈性,不限於活動補助,可考慮房租、水電等實質幫助。
  • 連署提案要求政府尊重中央通訊社新聞自主,不得政治干預。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廣播電視及電影產業推廣預算缺乏進步、前瞻性思維,未見龍應台部長的影子與精神。
  • 指出廣播電視預算主力放在公視、央廣補助及電台遷建,對產業輔導、節目優質化經費不足。
  • 質疑電影產業推廣預算85%用於補助兩個協會,而非人才培育或產業鏈整合。
  • 主張應凍結公視補助款三分之一,並象徵性刪減1,000元,以對文化部及公視董事會施壓。
  • 質疑文化部在人文及出版業務預算中,未能提出振興文學方案及作家養成計畫。
  • 比較韓國電影振興計畫每年投入140億元,批評文化部電影旗艦計畫僅3.6億元為「舢舨計畫」,格局不足。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認同臺灣電影有其獨特性,但產業需突破,應檢討金馬獎得獎減少原因。
  • 建議影視政策應明確,甚至修法制定重播次數及國片比重規範。
  • 主張文化預算應集中於重點項目,讓臺灣文化能與他國文化抗衡。
  • 支持人文及出版業務預算酌凍但不減列,認為文化預算嚴重不足,再減列不利發展。
  • 建議九九峰藝術園區預算酌減300萬元,但不凍結,讓其自行調整。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公視基金會1億元,要求公視基金會將原住民族電視台頻道還給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呼籲將公視董事會紛擾放入歷史,著眼未來,並檢討審查機制,否則公視恐成「盲腸」。
  • 質疑文化部國民記憶庫計畫可能與地方文化局已推動的項目重疊,建議先參考既有成果。
  • 支持國民記憶庫預算,但提醒文化部應與教育部轄下單位整合,避免因無法整合而失敗。
  • 關切臺灣翻譯人才庫不足問題,建議文化部應建立人才庫並鼓勵專業翻譯。
  • 主張公視補助預算應照列,不贊成刪減,認為應支持公視運作,檢討其問題。
  • 質疑公視法中關於政府捐助額度的法律要件,是保證捐贈還是保證不能刪減。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支持藝術銀行預算不能凍結,認為其主要目的在於支持青年藝術家創作,並將作品展示於公共場域,與教育部美感教育連動。
  • 建議公視預算照列,若需檢討則酌凍2,000萬元,不應影響其運作。
  • 支持人文及出版業務預算照列,若有計畫需檢討則酌凍經費。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費用,要求文化部說明推動世界遺產潛力點的實質計畫。
  • 建議文化部應針對世界遺產潛力點,優先找出最有機會且地方政府願意積極付出的項目進行規劃與著力。
  • 主張人文及出版業務預算應照列,對不周到之處可凍結3,000萬元要求檢討。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支持人文及出版業務預算照列,若計畫需檢討則酌凍經費,以支持文學扎根與發展,避免城鄉差距。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部長 文化部

  • 說明影視音總預算從41億增加到42億,強調在整體預算統刪10%下仍有成長。
  • 解釋廣播電視預算佔比高因包含央廣、公共電視及遷台費用,並非內容產業減少。
  • 肯定金馬獎專業獨立性,認為應鼓勵其維持最高標準,並強調電影人才與新導演培育。
  • 澄清電視產業製作業產值從175億增至199億,並非單面向沈淪,且台劇在中國大陸市佔率為15.7%。
  • 說明電視產業振興措施涵蓋人才培育、產學合作、編劇培養及跨業結合。
  • 回應學雜費調整方案,強調政府有新的工具,但執行上需時間。
  • 承諾會積極處理公視董事會問題,但希望委員支持9億元預算,以維持公視節目製作及員工運作。
  • 解釋國民記憶庫計畫旨在蒐集庶民口述歷史,整合地方成果,並匯集至雲端,作為創作庫。
  • 說明人文出版政策著重出版轉型,包括數位化與國際化,透過國際書展拓展市場。
  • 強調扶植本土獨立書店,提供第一桶金鼓勵年輕人回鄉開書店,並將研究單一售價法制化。
  • 說明九九峰藝術園區因地質危險,已縮小範圍並做最低度建設,將原有建築整理為市民使用空間,反對任何新的開發。
  • 說明藝術銀行旨在鼓勵年輕藝術家創作,收購作品後以租賃方式流通,推廣至公共空間及企業,讓作品被看見。

張崇仁 司長 影視司 文化部

  • 解釋高畫質與數位內容產業旗艦計畫預算減少1.5億元,主要因國科會撥付公共建設預算減少,兩項預算加總並未減少。
  • 說明公視董事會司法問題已告一段落,公視董監事即使加入官司結束委員,仍不構成法定開會人數。
  • 澄清原住民台與公視關係,表示公股處理條例僅要求原住民電視節目交由公視代為製作,公視並未抓著不放。
  • 說明原住民委員會已放棄爭取頻道名稱,未來原住民台是否併入公視系統,需由原民會與原民基金會協調。

朱文清 局長 影視局 文化部

  • 說明影視局主要推動電影、電視內容產業及流行音樂三大旗艦計畫,目標是人才培育、輔導製作、國內外行銷及參與國際活動,以提升產值並走向國際。
  • 指出文創產業中影視音產值最高,100年總產值達1,650多億台幣,為需加強部分。
  • 澄清三大旗艦計畫預算看似縮水,實則因組改將部分子項分流至其他新編項目,整體並未減少。

趙雅麗 董事長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 說明公視董事會的司法問題已告一段落,至於原董事長是否回來,聽候主管機關指示。
  • 指出目前公視董監事人數不足法定開會人數,第4屆董事會已逾期1年10個月,但第5屆董事會尚未成立。
  • 表示公視員工、節目製作等專業運作從未停過,若預算凍結將嚴重影響節目製作及人事費發放。

王壽來 局長 文化資產局 文化部

  • 說明推動世界文化遺產潛力點是國家重要政策,雖非聯合國會員,仍積極進行基礎工作,如完成國內申登SOP、資料蒐集、影片出版及人才培育。
  • 表示已成立跨部會小組並召開多次會議,並特別加強協助金門潛力點。
  • 說明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已完成80%修繕,分為商業機能區、文創展演區、行政辦公室、酒文化館四部分,並有Lifehouse等委外經營項目。
  • 指出台中園區雅堂館與國際展演館檔期滿檔,周邊房地產因此增值,今年1至10月舉辦295場活動,入園人數68萬人次,售票收入約1,800萬元。
  • 說明霧峰林家花園已投入多億元整建,目前局部開放參訪但需預約,並輔導其成立委員會自行管理與維護。

許耿修 司長 藝術發展司 文化部

  • 說明表演藝術計畫經費明年增加3,260萬元,視覺藝術預算表面減列但因經建會公共建設預算結束,實際增長6,418萬9千元,整體藝術經費是成長的。
  • 解釋全國補助各縣市傑出演藝團隊經費平均每個縣市約80萬元,中央補助僅為補貼。
  • 說明九九峰藝術園區6,000萬元預算中,已執行2,000多萬元用於規劃設計,剩餘用於整修露營中心、步道及停車場,確保遊客安全與使用,未來將做低度開發生態園區。

蔡湘 主任 工藝中心 文化部

  • 說明九九峰藝術園區6,000萬元預算中,已執行2,000多萬元用於規劃設計,剩餘用於整修露營中心、步道及停車場,確保遊客安全與使用,未來將做低度開發生態園區。
  • 指出目前已有30多位藝術家進駐園區周邊,並與當地政府溝通希望以社區營造方式發展該區域。

黃才郎 館長 國立臺灣美術館

  • 說明藝術銀行徵件採公開方式,經評選入圍後有鑑價程序,會考量輩分、行情價及訪價資訊,並非無上限。
  • 指出國美館已有青年藝術家收藏計畫經驗,藝術銀行與其不同在於以流通為目的。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影視司及影視局預算一併審查,總計23億8,791萬4,000元。
  • 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的3個提案,通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主決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針對振興國內電影、電視、流行音樂產業提出「振興台流風影視音五年計畫」,內容需包括產業目標、修法配套、預算匡列、組織配套、贊助媒合、獎勵補助、投資管道暢通及產業教育推動,並於下會期提出專案報告及法規修正草案。
  • 通過決議,要求文化部主動承擔協調責任,於本屆第三會期提出影視及流行音樂振興五年計畫,研擬修法限縮外片、舊片播放比率,並協調相關單位降低電視台重播率及明確標示。
  • 公視基金會補助原列數9億元,減列新臺幣1,000元,凍結1,000萬元,並要求文化部對公視董事會組織運作負起責任。
  • 人文及出版業務原列數9億7,552萬6,000元,減列300萬元,但年終慰問金部分除外,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主決議,建議文化資產局業務下的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年度預算經費自103年度開始回歸至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年度預算項下編列,並考量酌增文創司年度預算。
  • 文化資產業務及一般行政總計11億多元預算凍結3,0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文化部就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政策提出報告。
  • 通過主決議,要求政府應尊重中央通訊社及中央廣播電台之專業自主,不得干預新聞編採,以維持其新聞自主性及客觀性。
  • 通過主決議,要求文化部檢討101年度九九峰藝術園區預算中尚未完成發包程序者,重新檢討園區定位、未來發展方向並與地方充分溝通,倘無實際需要,建議不得繼續辦理招標採購。
  • 視覺及表演藝術、文化交流、傳統藝術、國家美學館等預算項目,將另定期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18201
卷/期/冊
101/82/1
發布日期
2012-12-2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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