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台鐵弊案、媒體壟斷及民航預算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26會議日期:2012-11-29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台鐵弊案檢討、公共工程防弊機制、防止媒體壟斷及言論集中現象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同時審查102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討論員工福利、航警費用、飛安獎金、外包人力與多項建設經費,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及預算決議。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營業預算則另擇期審查。
討論事項一
交通部部長毛治國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振川列席針對「台鐵弊案之檢討及公共工程防弊機制」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 檢討臺灣鐵路管理局(台鐵局)近年來發生的多起疑似不法弊案,並審視現行公共工程的防弊機制是否有效,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會議深入探討台鐵局在採購、工程管理、紀律及政風單位職責上的缺失,並提出具體改進要求。
相關爭議
- 台鐵弊案頻傳:委員指出台鐵局採購發生多起不法弊案,嚴重損害政府聲譽,顯示整體紀律不佳、管理鬆懈及貪污腐化。
- 政風單位失職:委員批評台鐵政風單位嚴重失職,未能有效防範弊案。
- 低價搶標後追加預算:委員質疑台鐵許多標案存在低價搶標後透過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的模式,要求徹底調查。
立法委員發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全面徹查台鐵局近5年內限制性招標案件或涉及延長工期、變更設計及追加預算等情事,並於3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若涉不法應移送檢調。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建議檢討台鐵經營績效,決定是否發放獎金,並停止發放涉及弊案已羈押人員的薪水和獎金。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嚴厲懲處失職官員,並主動將台鐵近年來低價搶標後以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的公共工程採購案件移送檢調及政風單位調查。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於3個月內檢討所屬招標機關的業務屬性、類型及辦理招標與稽核的專業人力,以避免採購弊案繼續發生。
相關人員回應
毛治國 交通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承諾儘速以書面答復。
范植谷 臺灣鐵路管理局局長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承諾儘速以書面答復。
陳振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承諾儘速以書面答復。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4項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徹查台鐵局近5年限制性招標案件,檢討經營績效與獎金發放,嚴懲失職官員並主動移送弊案,以及檢討招標機關人力配置。
討論事項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公平交易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首長暨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列席針對「防止媒體壟斷及言論集中現象」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 檢視政府各部會如何防止媒體壟斷及言論集中現象,特別是針對壹傳媒併購案對我國媒體產業生態、新聞自由與民主價值的潛在影響。
- 會議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審查媒體併購案中的職責與作為。
相關爭議
- 壹傳媒併購案恐造成媒體壟斷:委員擔憂旺旺中時集團併購壹傳媒將造成垂直、水平壟斷,扼殺民主價值及言論多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失職:委員批評NCC背棄國民期待,讓媒體巨獸成形,對其設立宗旨有愧。
- 蔡衍明併購適法性及資金來源:委員要求NCC約談旺旺中時集團主席蔡衍明,提出適法性警告並駁回併購案,同時要求投審會徹查併購資金來源是否含陸資。
- 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疑慮:委員質疑公平會對平面媒體市佔率調查方法,要求劃分清楚屬性並作專案報告。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雙重標準:委員批評金管會對蔡紹中涉及保險業持股的產金分離原則選擇性漠視,質疑其雙重標準。
- 臨時提案內容措辭不當:盧嘉辰委員認為先前通過的臨時提案第七案中,指責金管會「自甘墮落為財團背書」等文字有損威信,要求修飾。
立法委員發言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在反跨媒體壟斷法三讀前不得通過壹傳媒併購案。
- 要求NCC約談旺旺中時集團主席蔡衍明,提出適法性警告並以維護社會公益為由駁回併購案。
- 呼籲國際社會正視旺旺中時集團併購案違反聯合國公約,請NCC向馬總統反映並表態。
- 要求NCC、金管會、公平會及經濟部針對壹傳媒交易案成立跨部會因應小組,調查確保新聞自由。
- 要求公平會針對平面媒體市佔率調查應將屬性劃分清楚、分別計算,並向交通、經濟兩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 要求公平會約談旺旺中時集團主席蔡衍明,提出併購適法性警告並督促依法申報。
- 要求金管會就壹傳媒併購案涉及產金分離原則條文構成要件,向交通、財政兩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經濟部投審會約談旺旺中時集團主席蔡衍明,提出適法性警告,並徹查併購資金來源及最終受益人,若含陸資應駁回。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針對11月22日交通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的臨時提案第七案,認為其中指責金管會「自甘墮落為財團背書」等文字有損威信,建議修飾。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承諾儘速以書面答復。
孫立群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承諾儘速以書面答復。
吳當傑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承諾儘速以書面答復。
張銘斌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代理執行秘書
- 針對委員質詢要求提供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承諾儘速以書面答復。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8項臨時提案,要求NCC在反跨媒體壟斷法三讀前不得通過壹傳媒併購案,並就併購案的適法性、資金來源、壟斷影響等進行調查與處理。
- 臨時提案第七案經盧嘉辰委員程序發言後,因無異議,修正通過部分文字。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民航事業作業基金2013年度預算,重點討論各項勞務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包括員工福利、航空警察局預算歸屬、飛安獎金、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業務宣導費、機場管理系統維護、勞務承攬人力、專業服務費以及花東地區航空票價補貼等議題。
- 會議亦關注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特別是與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塔台新建工程相關的經費編列,釐清民航局與桃園機場公司之間的權責劃分。
相關爭議
- 員工通勤交通費與其他福利費:委員質疑福利費中通勤交通費和部分其他福利費無源法依據,且公務員福利已優渥,應予刪除。
- 航空警察局預算歸屬:委員主張航警局屬內政部警政署單位,其用人費用應由內政部公務預算編列,不應由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支應。
- 飛安獎金合理性:委員質疑在飛安事故頻傳下,飛安獎金預算仍大幅增加,高額獎金無法降低事故發生,要求減列。
- 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浮濫:委員認為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偏高且有浮濫之嫌,尤其是兼職人員數量眾多。
- 業務宣導費過高:委員質疑民航業務無重大政策創新,不需大幅增加業務宣導費。
- 機場管理系統維護費與跑道安全:委員關切機場ASDE系統功能誤差及跑道入侵警示問題,要求改善。
- 勞務承攬人力與勞動條件:委員批評民航局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部分外包人員薪資未達基本工資,規避雇主責任。
- 專業服務費與飛安會職責重疊:委員質疑專業服務費中部分項目與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職責重疊,有不當編列。
- 桃園機場相關建設經費由民航基金支應:委員質疑桃園機場公司成立後,其園區都市計畫及塔台新建工程等費用仍由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編列,違反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及立院決議。
- 花東地區航空票價補貼:委員提案要求交通部研議花東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法源,以維公義,但民航局表示難以做到。
- 航警員工制服費用:委員質疑航警制服費用過高,且每年更換,要求減列。
- 慶典彩排費用:委員質疑慶典彩排經費過高,與基金目的不符,要求減列。
- 補助軍方整建停機坪:委員質疑國防部應自行編列預算,而非由民航基金補助,但民航局解釋為土地交換。
- 法律服務費大幅增加:委員質疑法律服務費暴增,擔憂弊案增多,且關切與洛克希德公司纏訟25年的官司結果及利息負擔。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員工通勤交通費及其他福利費,認為無源法依據且公務員福利已優渥。
- 支持航警局預算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批評航警局長期未歸建。
- 質疑飛安獎金在飛安事故頻傳下仍大幅增加,要求減列。
- 要求刪減業務宣導費增加的部分,認為國家財政困難應節省。
- 支持凍結機場管理系統維護費,要求民航局報告跑道安全改善。
- 質疑航警制服費用過高且每年更換,要求減列。
- 要求減列慶典彩排費用,認為不應浪費公帑。
- 質疑法律服務費大幅增加,關切與洛克希德公司官司的勝訴機會與利息負擔。
- 提案要求交通部徹查桃園機場跑道整建及助導航設施工程的弊案,包括招標規格綁標、資格放寬、事後補件等問題,並將詳細資料提供給部長。
- 批評桃園機場管理問題,包括列席官員缺席及內部派系鬥爭導致效率低落。
- 要求交通部評估「廢除松山機場」,以免國家資源浪費。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民航基金研擬屏東地區建設回饋措施,因應P3-C反潛機隊遷駐。
- 提案要求民航局針對全國各機場跑道狀況與助導航設施進行總體檢。
- 提案要求民航局於102年2月底前訂出小港機場與國內其他機場調降使用規費的標準,吸引廉價航空進駐。
- 提案要求民航局加快台中機場噪音防制區住戶補助速度,將發放時間縮短一半。
- 提案要求航警局預算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
- 提案要求交通部徹底檢討交通作業基金存續,嚴格要求公務預算不得列入基金預算內。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員工通勤交通費及其他福利費,認為無源法依據。
- 提案刪減航空警察局用人費用,主張其應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
- 提案刪減飛安獎金937萬6千元,比照101年度編列額度,因飛安事故頻傳。
- 提案刪減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2,000萬元,認為其偏高且有浮濫之嫌。
- 提案刪減業務宣導費343萬元,認為民航業務無重大政策創新,不需加強宣傳。
- 提案凍結機場管理系統維護費30%,要求民航局說明ASDE系統功能改善。
- 提案凍結一般服務費30%,因民航局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勞動條件不佳。
- 提案凍結專業服務費30%,質疑與飛安會職責重疊。
- 提案凍結全國機場跑道摩擦係數認證費30%,要求民航局報告檢測穩定度問題。
- 提案刪減航警員工制服費用1,600萬6千元,主張應由警政署編列。
- 提案刪減慶典彩排費用302萬7千元,認為非民航局業務且與基金目的不符。
- 提案刪減補助軍方整建停機坪2,867萬6千元,主張應由國防部編列預算。
- 提案刪減法律服務費400萬元,質疑大幅增加的理由。
- 提案刪減桃園機場園區擬定相關都市計畫作業1,000萬元,主張應由機場公司辦理。
- 提案刪減桃園國際機場塔台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931萬9千元,認為違反條例規定。
- 提案凍結花東地區管理及總務費用十分之一,要求交通部研議航空票價補貼法源。
- 提案要求民航局於102年度完成高雄小港機場跑道整建工程規劃設計作業。
- 批評桃園機場預算編列浮濫、執行效率低落,例如廁所預算2億元而跑道維修僅1億元。
- 關切離島地區航空票價可能調漲,認為將嚴重衝擊離島鄉親與觀光業發展,要求民航局兼顧居民負擔與航空公司成本。
- 質疑廉價航空票價低於國內航線,反襯國內航空票價不合理。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總經理林鵬良向特定立委關說刪減跑道維修預算,認為此舉觀感不佳,且導致機場被污名化。
- 要求桃園機場公司針對預算執行不力及關說事件進行危機處理,並儘速對外說明清楚。
- 批評桃園機場跑道維修工程延宕,工法爭議多年未決,影響飛安與旅客體驗。
- 要求桃園機場公司循正當管道及程序處理執行中遇到的困難,而非尋求私下關說。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批評桃園機場跑道整治延宕多年,質疑前董事長(葉次長)及現任董事長在工法決策上的責任,不接受以工法爭議作為藉口。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績效不佳卻仍編列高額績效獎金。
- 批評桃園機場考察團浮濫,質疑其目的性及人員配置,要求提供考察團名單、職位及考察報告。
- 質疑桃園機場規劃興建廉價航空站的必要性,認為台灣缺乏廉價航空公司,且現有設施已能滿足需求,部門普遍反對而僅總經理一人同意。
- 批評桃園機場出境大廳交通混亂,管理不善,與其國際排名不符,認為是「得到面子卻失去裡子」。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員工通勤交通費及其他福利費,認為無源法依據。
- 支持航警局預算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批評其長期依附民航基金。
- 質疑飛安獎金發放條件與依據,認為不能以加薪換取安全,要求說明原薪資與獎金增加額度。
- 支持凍結機場管理系統維護費,要求民航局報告跑道安全改善。
- 批評民航局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造成勞工就業不穩定,凍結一般服務費。
- 質疑民航基金專業服務費與飛安會職責重疊,凍結其預算。
- 提案刪減桃園機場園區相關計畫經費,主張應由機場公司辦理,而非民航基金支應。
- 質疑桃園機場總經理林鵬良帶人效率低落、內部管理混亂,導致工程執行率極低,並收到檢舉指其從高鐵帶人空降重要部門,造成派系傾軋。
- 要求桃園機場公司提供考察團所有名單、職務、職級與考察項目總表,否則不予審查預算。
- 批評桃園機場跑道工法與發包模式全盤推翻,導致預算延宕,造成國際機師拍照揭發跑道問題的難堪局面。
- 批評桃園機場慶典彩排費用過高且形式主義,要求刪除100元紅包發放,並核實計算慶典牌樓費用。
- 提案要求交通部評估「廢除松山機場」,以免國家資源浪費。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民航基金研擬屏東地區建設回饋措施,因應P3-C反潛機隊遷駐。
- 提案要求民航局針對全國各機場跑道狀況與助導航設施進行總體檢。
- 提案要求民航局於102年度完成高雄小港機場跑道整建工程規劃設計作業。
- 提案要求民航局於102年2月底前訂出小港機場與國內其他機場調降使用規費的標準,吸引廉價航空進駐。
- 提案要求民航局加快台中機場噪音防制區住戶補助速度,將發放時間縮短一半。
- 提案要求航警局預算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
- 提案要求交通部徹底檢討交通作業基金存續,嚴格要求公務預算不得列入基金預算內。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航空城計畫導致海軍P3-C反潛機隊遷駐屏東機場,要求交通部及民航基金應研擬屏東地區建設回饋措施,以平衡地方犧牲。
- 質疑民航局編列96億元予國防部代拆代建的合理性,要求仔細審核預算使用。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總經理林鵬良向特定委員溝通刪減預算的方式,認為應循正當管道事先向交通委員會說明,避免誤解。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所屬民航基金應於3個月內研擬屏東地區建設回饋措施。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批評桃園國際機場長期存在藏污納垢、內部管理混亂、派系鬥爭嚴重等問題,導致弊案頻傳,要求交通部正視並深入檢討。
- 質疑桃園機場跑道鋪面工程招標存在「眉角」,有綁標圖利特定廠商之嫌,例如投標文件外加資料、放寬資格等,要求部長徹查。
- 提案要求交通部重新檢討松山機場擴建案,主張應廢除松山機場,集中資源發展桃園航空城,避免國家資源浪費。
- 建議機場公司邀請交通委員會委員參與第三航廈規劃,以促進溝通與監督。
- 建議交通部檢討現行事務官心態的專業經理人制度,考慮委託專業國際公司管理機場,並提高高階人才薪資以吸引優秀人才。
- 關切桃園航空城計畫進度緩慢,批評環評等行政程序效率低落,缺乏魄力與企圖心。
- 關切高雄鐵路地下化工程將取消中博地下道,認為此舉會嚴重影響高雄交通任督二脈,要求交通部主動積極介入協調高雄市政府提出配套方案。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批評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改建後「四不像」,像馬戲團,缺乏國際視野,要求出國考察應學習先進機場設計。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EPS從4.18元驟降至不到1元,預算編列不實在,要求提高收入預算數。
- 批評桃園機場出境大廳交通管理混亂,遊覽車與小客車爭道,危及旅客安全,要求改善。
- 質疑航警局人事費用由民航作業基金支應不合理,應回歸政府公務預算,並批評跑道租金收取不合理。
- 關切松山機場飛航安全問題,引述前民航局長張國政說法,認為大樓過多具危險性,要求交通部慎重考量。
- 批評桃園機場第三跑道整建工程耗時8年,效率低落,且機場獲利高卻無錢修跑道,將錢挪去他處,影響飛安。
- 建議交通部考慮中央出資對機場公司現金增資,以解決現金流量不足問題。
- 建議廢除部分國內機場,將資源集中,以節省開支。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機場跑道整修延宕問題,建議應事先規劃第三條備用跑道,以應對飛機起降量增加及跑道維修需求。
- 要求民航局儘速規劃中部清泉崗機場及南部小港機場的第二條跑道,以因應未來發展。
- 批評中部機場快速滑行道計畫延宕2年未規劃好,對立委不尊重。
- 質疑自由時報報導桃園機場考察經費高達700萬元,要求總經理澄清事實,避免民眾誤解浪費公帑。
- 肯定公務人員出國考察的必要性,但要求考察團應低調、確實學習,由中低階有業務需求者參與,而非高階主管浮濫出國。
- 建議機場跑道修復可研究預鑄方式,以縮短工期。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考察團經費編列與執行,認為考察團成員應與業務相關,且考察地點應專注於機場設施,而非旅遊。
- 批評桃園機場總經理林鵬良領導統御有問題,導致問題頻傳,例如向特定立委關說刪預算卻被爆料,顯示內部管理混亂。
- 質疑桃園機場資產活化不足,閒置空間未充分運用,建議借鏡國際機場多元化設施(如觀景區、溜冰場、博物館、游泳池等)以增加業外收益。
- 提案凍結機場管理系統維護費30%,要求民航局說明ASDE系統功能改善。
- 提案凍結一般服務費30%,因民航局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勞動條件不佳。
- 提案凍結專業服務費30%,質疑與飛安會職責重疊。
- 提案凍結全國機場跑道摩擦係數認證費30%,要求民航局報告檢測穩定度問題。
- 提案刪減航警員工制服費用1,600萬6千元,主張應由警政署編列。
- 提案刪減慶典彩排費用302萬7千元,認為非民航局業務且與基金目的不符。
- 提案刪減補助軍方整建停機坪2,867萬6千元,主張應由國防部編列預算。
- 提案刪減法律服務費400萬元,質疑大幅增加的理由。
- 提案刪減桃園機場園區擬定相關都市計畫作業1,000萬元,主張應由機場公司辦理。
- 提案刪減桃園國際機場塔台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931萬9千元,認為違反條例規定。
- 提案要求交通部評估「廢除松山機場」,以免國家資源浪費。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民航基金研擬屏東地區建設回饋措施,因應P3-C反潛機隊遷駐。
- 提案要求民航局針對全國各機場跑道狀況與助導航設施進行總體檢。
- 提案要求民航局於102年度完成高雄小港機場跑道整建工程規劃設計作業。
- 提案要求民航局於102年2月底前訂出小港機場與國內其他機場調降使用規費的標準,吸引廉價航空進駐。
- 提案要求民航局加快台中機場噪音防制區住戶補助速度,將發放時間縮短一半。
- 提案要求航警局預算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
- 提案要求交通部徹底檢討交通作業基金存續,嚴格要求公務預算不得列入基金預算內。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部長毛治國對列席官員缺席狀況不知情,批評交通部管理鬆散,導致弊案頻傳。
- 要求桃園機場營運安全處與政風處處長立即到場說明,批評其藐視委員會。
- 質疑部長對普悠瑪號事件及多起風紀貪瀆問題的政治責任,要求承諾負責。
- 質疑桃園航空城投入鉅額經費,卻又擴建松山機場,認為政策規劃衝突,浪費國家資源。
- 主張松山機場應遷走,集中資源發展桃園航空城,並建議利用高鐵青埔站進行行李check-in及國內線轉運,服務中南部旅客。
- 批評松山機場噪音污染嚴重,影響大台北市民生活及都市發展,且補助不足。
- 要求部長重新考慮松山機場擴建案,並提供相關資料。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總經理林鵬良向國民黨團關說刪減23億元經費,認為交通部應將該筆預算挪至高雄小港機場發展,而非擱置。
- 批評交通部對高雄小港機場發展不夠關愛,相較於桃園、松山機場,高雄有發展潛力卻未獲重視,要求增加航班並調降規費以吸引廉價航空。
- 要求部長研究將桃園機場不想要的兩岸航班挪到高雄小港機場,以促進南部發展。
- 關切高雄鐵路地下化工程將取消中博地下道,認為此舉會嚴重影響高雄交通任督二脈,要求交通部主動積極介入,請運研所協助高雄市政府解決問題。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化後未能提升競爭力,反而問題頻傳,包括外勞闖入管制區、航廈漏水等,批評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未負起實際責任。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內部管理問題,包括退休公務員轉任主管職位過多,導致總經理帶不動人,以及承攬人力過多導致內部缺乏競爭力。
- 質疑桃園機場行李運送效率遠低於新加坡樟宜機場,認為公司化後績效不佳。
- 要求總經理承諾若桃園機場明年無法進入全球前10名,應辭職以示負責,但總經理不敢承諾,批評其缺乏承擔。
- 提案要求交通部評估「廢除松山機場」,以免國家資源浪費。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跑道整建預算執行率低落,且工法一再變更,導致計畫延宕,批評交通部政策反覆,影響國人觀感。
- 質疑桃園機場人員出國考察集中在年底業務量大的旺季,而非淡季,認為不適當。
- 要求交通部未來在政策決策上應更慎重,避免因情勢變更而導致計畫一再調整。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總經理林鵬良向特定立委關說刪減預算,認為其不適任,要求部長檢討並調整職務。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預算書中臨時員工和承攬人力數量龐大且未詳細揭露用途,擔憂有聘僱特定人士之嫌。
- 質疑桃園機場公司人事費用及獎金大幅增加的合理性,要求部長嚴格審核,避免私人發放。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總經理林鵬良向特定立委關說刪減預算,卻又聲稱是委員關切,批評其說詞反覆,並指控其指控國會議員關切個案是嚴重行為。
- 質疑桃園機場跑道整建預算刪減的理由,認為以兩岸直航導致運量增加為由不合理,實際上是工法變更所致,且工法評估不審慎。
- 質疑桃園機場在101年預算未執行完畢卻要刪除,反而動用102年未通過預算執行工程,違反預算法規定。
- 質疑桃園機場場面助導航工程招標規範一改再改,放寬廠商資格,且規格與特定廠商型錄完全一致,涉嫌綁標,要求部長送檢調徹查。
- 批評桃園機場管理混亂,列席官員缺席,內部管理有問題,導致弊案頻傳。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肯定桃園機場總經理林鵬良為縮短跑道施工期而改變工法的考量,認為其善意是為了機場運作順暢。
- 關切桃園機場意外事件頻傳,特別是第一航廈漏水問題,要求說明改善進度。
- 肯定桃園機場在國際機場評比中進步到第11名,但仍指出停車場設施、步行距離及地面交通等需要改進之處。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用人費用比例年年升高,人事費用不斷膨脹卻無作為,導致其他支出(特別是資本支出)相對減少。
- 批評民航局將航警局預算長期依附於民航基金下,規避公務預算編列。
- 批評民航局對台南機場等地方機場發展不積極,僅給包機不給定期航班,導致機場閒置成為蚊子機場,認為應主動協助地方開闢航線,實現供給創造需求。
- 建議部長促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調查桃園機場場面助導航工程招標爭議,確保公平公正。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次長
- 承認桃園機場跑道整建延誤有行政瑕疵,並向國人道歉,但解釋延誤原因為工法及規格爭論多年,國內專家意見分歧。
- 解釋桃園機場考察團是為了學習國際化經驗,提升機場競爭力,並非浮濫旅遊,強調同仁努力認真。
- 說明102年預算編列有行政程序,機場公司執行落後是因工法未確定,承認有檢討空間。
- 說明離島航空票價在春節結束前不會調漲,但之後的調整方案仍在研議。
- 說明松山機場擴建預算主要用於飛安考量,取得鄰近民地以確保安全,而非單純投資建設。
- 解釋航警局費用由民航基金支應是因公務預算無法容納,且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
- 表示會了解並改善桃園機場出境大廳交通混亂問題。
- 承諾會檢討並改善國內機場處理方式,並協助屏東地區交通建設與觀光發展,作為P3-C反潛機隊遷駐的回饋。
沈啟 交通部民航局局長
- 說明2013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預算編列旨在提升飛航安全、培訓人才、拓展航網、改善經營環境及推動桃園航空城計畫。
- 解釋業務總收入增加主要因兩岸及國際航班擴增,運量上升,業務總支出增加則因離島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貼額度調高。
- 說明春節包機票價原則不變,班機增加數目將於12月初與大陸協商。
- 解釋離島航空票價問題需兼顧居民負擔與航空公司成本,民航局已委託研究,春節前不會調漲。
- 解釋民航局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主要用於飛航檢查員等專業人員,因公務員系統難以產生此類人才,且薪資相對較低。
- 說明業務宣導費增加是因應ICAO規定危險物品規定兩年改一次,以及各航空站年報與飛安宣導需求。
- 說明機場ASDE系統已進行改善,凍結預算不會影響上半年度業務,並承諾提書面報告。
- 說明勞務承攬人力主要用於非核心、勞力密集工作,且已檢討委外工作規範,確保符合勞基法。
- 解釋專業服務費中部分項目與飛安會職責重疊,是因民航訓練所開辦大量課程,相關資料將提供委員會。
- 說明航警局預算長期依附民航基金是因公務預算無法容納,待組織改造後預計103年回歸警政署。
- 解釋飛安獎金限於第一線飛航管制員,薪資相對較低但壓力大,且設有扣錢機制,自實施以來無管制員造成跑道闖入事件。
- 說明慶典彩排費用主要用於金門新航站啟用等慶典及牌樓設置。
- 解釋補助軍方整建停機坪是因軍方提供土地作為交換,用於軍民合用機場,且會仔細審核經費使用。
- 說明桃園機場園區都市計畫經費編列於民航基金合理,因蛋黃區土地屬國家所有,民航局將來會收取租金。
- 說明全國機場跑道摩擦係數檢測定期進行,對飛安重要,希望委員支持。
- 說明高雄小港機場跑道整建工程已加速辦理相關行政作業。
- 說明針對高雄小港機場與國內其他機場調整使用規費的標準,將在102年2月底前訂出短期方案。
- 說明台中機場噪音防制區住戶補助已提出行政費,預計可提前到107年完成發放,將加強補助速度。
- 說明全國機場除桃園外皆為單跑道,有宵禁可定期維修,且有備用機場機制,否認松山機場有飛安疑慮。
- 表示會將委員關於中部、南部機場規劃第二條跑道的建議帶回仔細規劃參考。
郭蔡文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桃園機場公司成立後積極推動基礎建設,提升服務品質,機場服務品質評比已提升至全球第11名。
- 說明桃園航空城計畫及第三航站區推動,已成立核心計畫專案推動小組,並擔任「開發建設」分組召集單位。
- 報告100-10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總收入增加主要來自免稅店權利金及旅客量成長,總支出則因撙節費用。
- 報告102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包括強化基礎設施、提升機場營運、提供台灣地方美食、改善商業設施服務、塑造休閒樂活形象及落實公司治理。
- 說明102年度預算編列預計旅客服務量、航空器服務架次、營業總收入、稅後純益均成長,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45億8,954萬4千元。
- 解釋跑道整建工程延宕是因應運量成長,重新檢視工法以確保營運安全並減少干擾,將單跑道營運封閉時間從7個月降至4個月,總預算不超支且104年完成時程不變。
- 澄清考察團僅3團25人,總經費152萬元,主要為考察廉價航空航廈及第三航廈標竿機場,並非浮濫旅遊。
- 澄清廉價航空站是利用舊圓山空廚建築改建,而非新建航廈,以活化資產,因應廉價航空運量成長。
- 承認機場出境大廳交通混亂,承諾協調航警局疏解交通,並加強違規開罰。
- 說明公司EPS在100年為4.18元,101年預計1元左右,102年預計1.1元,主要受兩岸航線增加及費用撙節影響。
- 說明機場長期負債36億元是因應未來大型建設,目前尚未借款,待需要時再借。
- 說明機場每年獲利約30億元,但需繳交約80億元租金及費用給民航作業基金,強調機場公司僅有25-35%的獲利分配。
- 說明桃園機場有兩條跑道,封閉一條時會先將滑行道整修為備用跑道,備用跑道只能起飛不能降落。
- 說明工法爭議已於今年初決定採用柔性路面,可減少封閉時間,但年限會較短,成本較低,設計標已發包。
- 說明第三條跑道已納入航空城計畫,但需待土地徵收。
- 說明第一航廈防水工程已完成,漏水問題在保固期內由廠商負責,部分事件是老舊管線震動造成,非真正漏水。
- 說明桃園機場有3項排名落後需要改進:停車場設施、旅客步行距離及往來機場地面交通,其中停車場已改善,步行距離將透過電動走道改善。
林鵬良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解釋跑道整建計畫因運量成長情勢變更,工法調整是為將單跑道營運封閉時間從7個月降至4個月,確保營運安全並減少干擾。
- 否認向特定立委關說刪減預算,表示是因委員關切而主動或被動說明預算執行狀況,強調一切出發點都是為了機場順暢。
- 澄清考察團僅3團25人,總經費152萬元,並非自由時報報導的700萬元,將立即開記者會澄清。
- 說明考察團目的是學習廉價航空航廈及第三航廈標竿機場,如東京、大阪、馬來西西亞、香港、新加坡,以提升同仁專業能力,並非旅遊。
- 否認從高鐵帶十多個人到桃園機場,表示僅帶1位機要人員,並否認內部有派系傾軋問題。
- 承認桃園機場工程執行率普遍偏低,例如停車場與路測交通設施改善、廁所整建、空調系統等,承諾將檢視並改善。
- 說明桃園機場客運量每年2,500萬人次,核心員工441人,相較國際標竿機場人力仍嫌不足,但承攬人力多用於非核心業務。
- 說明行李運送由航空公司外包,第一件行李15分鐘達成率99%,廣體客機最後一件行李不超過40分鐘,但承認與新加坡樟宜機場仍有差距,會持續努力。
- 承諾桃園機場會持續努力提升競爭力,但對於能否在明年進入全球前10名,表示尊重委員會決議,不敢個人承諾。
- 說明桃園機場有7,000坪閒置空間正在活化,包括舊圓山空廚改建為廉價航空簡易航廈。
- 說明桃園機場102年度預算員額增加100人是因應第三航廈建設需求,採漸進式進用,主要聘用工程相關背景人員。
- 說明獎金增加是因有134位公職轉任人員及新進人員,獎金發放依考核結果,絕無私人發放。
張垂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處總工程師
- 說明場面助導航燈光設施及整建NC滑行道具備用跑道功能工程標案,於今年8月27日公告上網後,未就規格做任何變更,僅兩次展延標期,分別為國外認證時間及數量計算錯誤。
- 說明該標案由比利時ADB公司與台灣建中工程公司聯合承攬。
- 說明101年度預計未執行數29.59億元,場面助導航工程預計年底預付3億元預付款,明年執行15億元,明年度預算編列21.89億元已包含此部分。
- 說明該工程為延續性專案計畫,從99年編列至103年,總經費107.4億元。
侯源連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所有招標文件均經公告,標案經兩次展延等標期,無廠商提出疑義,審標過程皆依採購法規定和程序辦理,無改變規格或不公平競爭問題。
- 說明招標文件明文規定應附文件,且原來就有規定要分包廠商的切結書。
黃富生 內政部航警局局長
- 說明航警局預算長期依附民航基金是因組改時無裁撤單位可容納,且主計總處無法找到30億元預算,預計103年組織改造後可回歸警政署。
- 說明航警員工制服費用1,600萬6千元是為1,800名航警編列,每人平均約8千多元,包含冬季、夏季制服、皮鞋、皮帶、胸章、臂章等,每年更換,單價較一般警察制服高。
- 承諾會仔細審核軍方代拆代建預算,確保民航局支應的經費合理使用。
汪文寬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處處長
- 說明桃園機場公司EPS達到4.8元,主要受兩岸航線增加導致機場服務費和降落費增加,以及費用撙節的影響。
許孝德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人資處處長
- 說明桃園機場公司今年度考察旅費編列610萬元,明年度編列404萬元,是依實際考察情況調整。
- 說明考察成員都是依據業務需求考量,多元化且與業務相關,並無與業務無關者。
- 說明獎金增加是因有134位公職轉任人員及102年新進人員,獎金發放依內部考核結果,絕無私人發放。
孫宏彬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維護處副處長
- 說明桃園機場改善案已發包,預計年底可執行3,000萬元,且預算為3年編列,否認執行率為0。
魏勝之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營運安全處處長因處理鳥擊雷達案而趕回機場,並非缺席藐視委員會。
相關後續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2年度預算審查結果:
- 總支出第一案及第二案(通勤交通費)待交通補助費審查時一併討論。
- 第三案(其他福利費)保留,待處理未審完案件時一併討論。
- 第四案及第五案(航警局用人費用)不予處理,預算照列,但航警局長承諾103年起回歸警政署。
- 第六案及第七案(飛安獎金)減列100萬元。
- 第八案(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減列100萬元。
- 第九案(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200萬元。
- 第十案(機場管理系統維護費)照案通過凍結30%,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後始得動支。
- 第十一案及第十二案(勞務承攬一般服務費)照案通過凍結五分之一,改提書面報告。
- 第十三案(專業服務費)照案通過凍結五分之一,改提書面報告。
- 第十四案(全國機場跑道摩擦係數認證費)預算照列。
- 第十五案(航警員工制服)減列160萬元。
- 第十六案(慶典彩排)減列30萬元。
- 第十七案(補助軍方整建停機坪)預算照列,但民航局需提供書面資料說明。
- 第十八案(管理及總務費用福利費)與交通補助費有關,俟處理未審完案件時一併討論。
- 第十九案(管理及總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照案通過凍結五分之一,請民航局提書面報告。
- 第二十案(法律服務費)保留,民航局需提供與洛克希德公司官司的書面資料。
- 第二十一案(桃園機場園區擬定相關都市計畫作業)預算照列。
- 第二十二案(補貼與獎勵)保留200萬元,刪減33萬6千元(100元紅包部分),並作成附帶決議禁止挪用其他錢發100元紅包。
- 第二十三案(花東地區航空票價補貼)保留,待處理未審竣部分繼續處理。
-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一案及第二案(桃園機場園區邊界樁及都市計畫訂埋設作業)預算照列。
-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三案及第四案(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塔台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預算照列。
-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五案(桃園機場園區擬定相關都市計畫作業)預算照列。
- 通過主決議,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就「廢除松山機場」進行評估,並向行政院提出報告。
- 通過主決議,要求交通部及民航基金應於3個月內研擬屏東地區建設回饋措施。
- 通過主決議,要求交通部民航局在3個月內針對全國各機場跑道狀況與助導航設施進行總體檢,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主決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102年度加速辦理高雄小港機場跑道整建工程相關行政作業。
- 通過主決議,要求交通部在102年2月底前針對高雄小港機場與國內其他機場,訂出調整機場使用規費之短期方案,以吸引廉價航空進駐起降。
- 通過主決議,要求民航局將台中機場對航空噪音防制區住戶補助速度加快,將發放時間縮短。
- 通過主決議,要求航警局預算回歸警政署之公務預算,並明定航警局長承諾103年起確實執行。
- 通過主決議,要求交通部徹底檢討交通作業基金之存續,並嚴格要求公務預算不得列入基金預算內,將改善方案向交通委員會報告。
- 通過主決議,要求民航局加速確立「跑道安全小組」的成立及運作方式,以完善各機場之跑道安全防護機制。
- 業務外收入項下依法分配收入預算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議結果隨同調整。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未及處理部分,另擇期再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8201
- 卷/期/冊
- 101/82/1
- 發布日期
- 2012-12-2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