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兵役法修正案與退輔會102年度預算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1-28會議日期:2012-11-29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兵役法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與「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年度總預算進行廣泛討論。預算審查聚焦於退休人員福利、特別費編列、榮民醫療照護、志工服務補助、以及資訊管理等多項爭議,最終多項預算經刪減或凍結,並要求退輔會提出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兵役制度的相關法規進行修正,以適應國防政策和募兵制的需求。
- 討論內容涵蓋兵役法中關於役男徵集、服役年限等條文的調整,以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中關於服役資格、權利義務等條文的修訂。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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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煌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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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方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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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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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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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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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唐山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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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凱臣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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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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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楊念祖 國防部軍政副部長
- 針對「兵役法」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草案進行說明。
吳學燕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
- 參與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蔡志儒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法政處副處長
- 參與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王天德 國防部資源司兼人力司司長
- 針對「兵役法」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草案進行說明。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 行政院函請審議「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其中第三條將原擬刪除之現行條文第二項不予刪除;第三條之一維持現行條文;第四條依林郁方等委員修正動議,將第四項次句「不計入前二項」修正為「不計入第一項、第三項」;其餘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院會進行二讀前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林郁方召集委員作補充說明。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102年度歲入與歲出預算,涵蓋退休人員福利、行政管理、榮民醫療照護、就學職訓、志工服務、林場經營及安養機構等多個面向。
- 主要探討預算編列的合理性、法源依據、執行效益及社會公平性,並針對各項經費提出撙節開支、加強監督及改善服務品質的建議。
相關爭議
- 歲入財產收入租金收費過低:蔡煌瑯委員質疑退輔會國有不動產租金收費過低,不利增加國庫收入,要求提高租金。退輔會曾主委回應是依財政部「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辦理,無法隨意變動。
- 退休人員年終、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多位委員提案全數刪除,認為相關支出於法無據、不排富,造成國庫困窘及社會對立。退輔會回應這是行之多年的規定,但同意送朝野協商。
- 退輔會所屬機構主管特別費編列爭議:委員質疑榮民服務處處長、訓練中心主任及安養機構主任編列特別費不符《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因其非機關層級。退輔會曾主委及劉副主委堅持目前為三級機關,但承認未來組改可能降為四級。最終決議特別費通案送朝野協商,榮民服務處等主管特別費凍結二分之一。
- 榮民醫療照護健保部分負擔:委員質疑政府長期全額補貼無職榮民、榮眷健保醫療部分負擔欠缺法源依據且不排富,導致醫療資源浪費(榮民平均看診次數高於國人),提案刪減或改採定額補助。退輔會回應依健保法補助,且已針對高診次榮民進行訪視管控,並表示定額補助可能造成更多浪費。最終決議刪除5,000萬元,凍結2億元,並要求退輔會提出檢討報告。
- 榮欣志工服務組長補助爭議:委員質疑志工組長月領20,600元補助費已逾基本工資,與「志工服務法」定義不符,且組長人數遠多於服務員,有「假志工、真聘僱」之嫌,甚至傳聞有政治綁樁。退輔會曾主委強調志工選拔無政黨背景限制,並解釋該補助為外勤訪視榮民的交通誤餐費,且無勞健保。最終決議凍結3,000萬元,要求退輔會提出整體檢討報告。
- 榮光雙週刊郵資過高與內容:委員質疑榮光雙週刊郵資高達1,404萬元,且內容有如衛教常識,效益不彰,並傳出寄送違反個資法。提案刪減或改為月刊。退輔會曾主委強調其為老榮民精神食糧,不願大幅刪減,但同意檢討郵寄方式。最終決議「政令宣導與溝通」刪減300萬元,「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刪減200萬元。
- 清境農場土地與回饋爭議:蔡煌瑯委員指出清境農場土地來源爭議,且農場營運獲利後未回饋當地原住民鄉公所,卻造成地方交通與垃圾清運負擔。退輔會曾主委表示已提供多項睦鄰措施,並承諾研究回饋方案,但強調農場性質與中油、台電不同。最終該筆預算未被刪減,但要求檢討。
- 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委員質疑高齡醫學發展計畫說明簡陋,且僱用臨時人員協助業務,在財政困難下應檢討。提案凍結預算並要求提出報告。最終決議要求退輔會就整體研究計畫發展狀況送報告,並凍結「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預算二分之一。
- 海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委員質疑退輔會補助海外榮光會及退伍軍人返國參加慶典的經費浮濫,甚至傳聞有「走路工」動員,且與僑委會業務重複,有損國格。退輔會曾主委否認發放走路工,強調是自動自發,並解釋補助是為凝聚向心力及協助海外榮民。最終決議「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刪減200萬元。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提高退輔會租金收入,認為現行收費過低。
- 質疑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等福利於法無據,建議全數刪除。
- 質疑退輔會就學職訓業務執行率低,預算編列浮濫,建議刪減。
- 質疑榮欣志工組長月領高額補助與「志工服務法」精神不符,應改聘僱或改名。
- 質疑榮光雙週刊郵資過高,內容普通,建議大幅刪減。
- 質疑清境農場獲利未回饋當地原住民鄉公所,要求比照中油、台電提撥敦親睦鄰經費。
- 質疑公務員上下班車票補助欠缺法源依據,社會觀感不佳,建議送朝野協商統一處理。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退伍將領溢領年終慰問金追繳收入9.3億元。
- 提案全數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認為於法無據且不排富。
- 提案刪減退輔會特別費四分之一,呼應總統及行政院長撙節開支。
- 質疑榮民數位學習系統使用率低,建置浪費公帑,建議刪除資訊服務費。
- 提案全數刪除榮民及榮眷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認為於法無據且造成醫療資源浪費。
- 提案刪減志工活動暨獎勵表揚典禮節目表演費,認為志工為義務性質不應支領酬勞。
- 提案刪減榮民節活動經費200萬元,認為對榮民照顧無直接幫助。
- 質疑退輔會辦理外籍與大陸配偶聯誼活動與職掌無關,建議刪除經費。
- 質疑退輔會派員出國參加旅展與職掌無關,有假藉考察之嫌,建議全數刪除國外旅費。
- 提案刪減榮民安養機構教育訓練費、文康活動費及委外照服員經費,質疑成效不彰及浮濫編列。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
- 提案刪減退輔會特別費,尤其質疑訓練中心主任、榮民服務處處長、安養機構主任編列特別費的適法性。
- 提案凍結榮民職業技術訓練水電費、一般事務費,並要求檢討與勞委會職訓局功能重疊。
- 提案刪減榮民節活動經費200萬元,認為對榮民照顧無直接幫助。
- 提案刪減外籍與大陸配偶聯誼及表揚活動經費200萬元,認為與業務職掌無關。
- 提案凍結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經費100萬元,要求提出杜絕惡風報告。
- 提案刪減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經費800萬元,認為與僑務委員會重複。
- 提案全數刪除退輔會派員出國參加旅展的國外旅費,認為與職掌無關。
- 提案凍結榮民安養機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2億元,要求提出改善報告,因占床率偏低。
- 提案全數刪減赴大陸地區訪查就養榮民旅費,質疑效益不彰。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
- 提案刪減退輔會特別費四分之一,並建議其餘凍結,待組改後位階提升再動支。
- 質疑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補助未排富且造成醫療資源浪費,建議改採定額補助或刪減經費。
- 質疑榮欣志工組長月領高額補助與志工精神不符,且有政治綁樁嫌疑,建議取消補助或大幅減列。
- 質疑榮民遺眷喪葬慰問金新增編列不合理,應優先照顧健在榮民。
- 質疑退輔會資訊管理預算增幅大,且行動裝置版全球資訊網系統對高齡榮民不適用,效益不明。
- 質疑榮光雙週刊內容普通,郵資昂貴,且傳出寄送違反個資法,建議凍結郵資。
- 質疑海外退伍軍人聯繫活動經費浮濫,傳聞有「走路工」動員,且補助經濟狀況佳者返國參加慶典不合理。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獎金」1億元,其中包含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 提案全數刪除「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下「獎補助費」編列的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 提案全數刪除退輔會補助榮民就學的論文補助費1,500萬元,認為不符退撫制度本旨且有浮編。
- 提案要求退輔會與內政部研擬整合各管安養機構方案,以達資源整合之效。
- 質疑退輔會所稱榮服處等附屬機構為三級機關的定義,強調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機構與機關不同,應無法編列特別費。
- 質疑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獎補助費過高,與志工奉獻屬性有違,建議大幅刪除。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將無人繼承或繼承賸餘之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納入「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專用於改善就養及清寒榮民、榮眷生活水準。
- 支持退輔會所屬榮總醫院的研究經費,認為其經營良好且成就高,不應大幅凍結。
- 認為退輔會所屬機關主管編列特別費有其實質需求,不應全數刪除,但可適度刪減。
- 認為照顧老榮民工作辛苦且有必要,志工服務組長補助不應取消,否則影響服務品質。
- 建議退輔會檢討海外榮光會及退伍軍人聯繫活動的禮遇與招待方式,應適度節制,避免過度開支。
- 肯定榮光雙週刊的報導內容,但建議檢討郵寄方式,節省郵資。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針對臺東都蘭林場土地,建請退輔會會同原民會及當地原住民建立共同管理機制。
- 提案凍結榮民總醫院體系醫學臨床教學研究經費500萬元,要求提出院際整合方案。
- 提案凍結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經費1,774萬5千元,質疑與榮民榮眷基金會業務雷同。
- 提案刪除志工服務照顧榮民經費3,000萬元,認為志工工作應為義務性質。
- 認為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有法源依據,且不應限制榮民看病次數,因年齡較大者看診次數多屬正常。
- 認為退輔會赴大陸地區旅費應全數凍結,要求提出驗證作業檢討與解決方案。
- 撤回關於退輔會水電費預算增列的提案,表示同意退輔會的解釋。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退輔會「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業務」預算六分之一,要求提出專案報告,檢討資電通訊支出。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不贊成凍結退輔會所屬機構主管特別費,認為有法定根據且為基層執行單位所需經費。
- 撤回關於退輔會「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項目預算凍結的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退輔會主任委員
- 回應財產收入租金是依財政部規定辦理,無法隨意提高。
- 回應退伍將領溢領年終慰問金案監察院已結案,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予追究。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會造成稅損,稽徵程序簡化已研議,離島稅賦優惠可再檢討。
- 強調退輔會所屬機構主管特別費編列符合現行組織法規定,但未來組改將配合行政院整體規劃。
- 同意研擬整合退輔會與內政部安養機構方案。
- 回應榮民醫療照護有健保法作為法源,並已針對高診次榮民進行訪視管控,看診次數已下降。
- 回應志工服務組長補助是為照顧在外獨居榮民,其工作辛苦且無勞健保等福利,非固定薪資。
- 回應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已與教育部平台勾稽,避免重複補助,且高中以上已移至榮眷基金會。
- 回應榮民、遺眷急難救助慰問及喪葬慰問金已與榮民榮眷基金會切割,不會重複補助,喪葬慰問金是針對早年退伍無其他補助者的家屬。
- 回應「醫事人員不開業獎金」有行政院規定,且「上下班車票費」等通案問題應由院會統一解決。
- 回應資訊管理預算增加是因國防部退除業務移撥及資訊安全需求,非單純維修費用。
- 強調榮光雙週刊對老榮民是「精神食糧」,不應再刪減,但可檢討郵寄方式。
- 回應清境農場已提供多項睦鄰措施,並承諾研究稅後盈餘回饋地方的可能性。
- 回應榮民安養機構委外照服員預算增加是為補足人力缺口,以符合內政部評鑑標準。
- 回應赴大陸地區旅費是為查證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遺產繼承案,已有效減少國庫損失,不應刪減。
劉國傳 退輔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退輔會預算編列是依現行機關組織法規,組改後有7個月準備期,目前榮服處等仍定位為三級機關。
- 說明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預算減少是因人數減少及已還清健保局欠款,並確認補助榮眷健保費70%有法源依據。
- 確認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是依健保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和施行細則第六十五條編列。
陳勁欣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 確認退輔會所屬榮民服務處處長、訓練中心主任、安養機構主任目前是三級機關,但未來組改後可能降為四級。
林芳郁 台北榮總院長
- 表示未受到任何壓力要將陳水扁前總統送回監獄,會尊重醫療小組的專業意見。
- 支持榮總在教育及研究方面應持續鼓勵,並希望委員支持預算。
林秋同 退輔會第四處處長
- 說明1,026萬元預算是用於森林保育工作,與旅遊展無關。
- 承認清境農場宣傳摺頁塗掉「行政院」字樣有錯,已檢討改進,並表示未來會依規定行銷。
- 承諾會研究清境農場回饋地方方案,但強調農場是帶動地方觀光,與污染性質的中油、台電不同。
- 說明組織再造後,森保處人員、預算及任務將全部移交給環資部。
相關後續
- 退輔會102年度歲入歲出總預算案經委員會審查,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刪減或凍結。
- 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相關提案,送院會朝野協商。
- 退輔會所屬榮民服務處處長、訓練中心主任、安養機構主任特別費通案送朝野協商,並凍結二分之一。
- 退輔會需就榮民醫療照護健保部分負擔議題提出檢討報告,並於解凍報告審查會議時提出。
- 退輔會需就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提出杜絕惡風之報告,以解凍100萬元預算。
- 退輔會需就榮欣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提出整體檢討報告,以解凍3,000萬元預算。
- 退輔會需就榮民安養機構的服務品質提出檢討報告,並送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刪除5,000萬元,凍結2億元,待退輔會向本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預算統刪50萬元,由退輔會自行調整。
- 「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項次刪減600萬元,由退輔會自行調整。
- 「文教宣慰與榮民節活動」以及「榮民與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兩個項次統刪100萬元,由退輔會自行調整。
- 「外籍與大陸配偶幸福在台灣聯誼及績優表揚活動」經費刪減50萬元。
- 「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經費凍結100萬元,待退輔會向本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預算刪減200萬元。
- 「政令宣導與溝通」預算刪減300萬元。
- 「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預算凍結二分之一。
- 「榮民安養及養護-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預算統刪200萬元。
- 「榮民職業技術訓練」凍結500萬元,須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榮民安養及養護-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各安養機構洽公短程車資」經費刪減20萬元。
- 「人員維持」項次刪減800萬元,上下班車票費、不休假加班費部分送朝野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18202
- 卷/期/冊
- 101/82/2
- 發布日期
- 2012-12-2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