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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民航及中華郵政預算與政府採購法修正案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2-05會議日期:2012-12-06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2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及中華郵政公司營業預算,並討論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預算編列合理性、勞工權益、營運績效、資產活化及服務創新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審查後凍結或刪減,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政府採購法修正案則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合併詢答,分開處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預算,重點討論飛航安全系統改善、勞務外包與派遣人力運用,以及桃園航空城相關建設經費的合理歸屬。
  • 同時也探討員工福利費編列、松山機場存廢評估、地方交通建設回饋,以及各地機場營運活化與噪音防制等議題。

相關爭議

  • ASDE系統功能與跑道安全:飛安會報告指出桃園機場場面雷達系統對跑道入侵警示存在誤差,建議改善或加裝偵測設備,否則應修改航管規定。提案凍結相關預算30%。
  • 勞務承攬與雇主責任: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編列2.3億元外包費,進用595名勞務承攬人力,多為常態性工作,遭質疑規避雇主責任,且部分外包人力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提案凍結相關預算30%。
  • 員工福利費與法源依據:委員質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編列員工通勤交通費及其他福利費缺乏法源基礎,且公務人員福利已優渥,建議刪除。部分提案保留。
  • 航警人事費用歸屬:委員認為航空警察局屬內政部警政署,其用人費用應由公務預算編列,而非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因其行使公權力且與基金用途不符,建議刪除。提案不予處理。
  • 桃園機場相關建設經費歸屬:桃園機場公司成立後,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仍編列多項與桃園國際航空站維運相關的計畫經費(如園區都市計畫、塔台新建工程),委員質疑其妥適性及違反立法院決議,建議刪減。提案不予處理。
  • 松山機場存廢與國家資源浪費:行政院通過松山機場擴建案,委員質疑北台灣同時發展兩座大型機場及同質性產業,未考量國家整體發展,恐造成資源浪費,要求交通部評估松山機場存廢。
  • 花東地區航空票價補貼:委員指出台東航空票價為國內最貴,要求交通部比照離島地區補貼,但政府推諉無法源依據,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研議法源。

立法委員發言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ASDE系統預算30%,要求說明改善。
  • 提案凍結外包費預算30%,要求報告勞務承攬理由。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項下專業服務費五分之一,質疑與飛安會職責重疊。
  • 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質疑文書處理等外包不當。
  • 提案要求交通部3個月內總體檢全國機場跑道及助導航設施。
  • 提案要求民航局加速辦理高雄小港機場跑道整建工程。
  • 提案要求交通部加速縮短台中機場噪音防制設施補助發放時間。
  • 提案要求民航局加速成立及運作機場跑道安全小組。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指出外包人力薪資未達基本工資。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項下專業服務費五分之一,質疑與飛安會職責重疊。
  • 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質疑文書處理等外包不當。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員工通勤交通費及其他福利費,認為無法源依據且公務員福利已優渥。
  • 提案刪除航警用人費用,認為應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
  • 提案要求航空警察局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並承諾於103年起確實執行。
  • 提案要求交通部徹底檢討交通作業基金存續,嚴格要求公務預算不得列入基金預算內。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指出外包人力薪資未達基本工資。
  • 提案凍結勞務成本項下專業服務費五分之一,質疑與飛安會職責重疊。
  • 提案刪減法律服務費400萬元,質疑漲幅高達52%。
  • 提案要求交通部3個月內總體檢全國機場跑道及助導航設施。
  • 提案要求民航局加速辦理高雄小港機場跑道整建工程。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102年2月底前針對小港國際機場與國內其他機場,訂出調整機場使用規費之短期方案,以吸引廉價航空進駐起降。
  • 提案要求民航局加速成立及運作機場跑道安全小組。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2年度編列「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邊界樁及都市計畫樁測定埋設作業753萬元,並要求交通部民航局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半年內檢核評估全國各級政府機構所屬之獨立招標機關專業人力,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2年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管理及總務費用」十分之一,要求交通部研議國內偏遠暨交通建設落後地區居民補貼航空票價之法源依據,並將該法修正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五分之一,質疑文書處理等外包不當。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就「松山機場存廢」進行評估,並向行政院提報計畫報告,以免因政策錯誤造成國家資源嚴重浪費。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所屬民航基金應於3個月內研擬屏東地區地方建設回饋措施,以促進區域交通建設,因應海軍P3-C反潛機隊移防屏東機場。

相關人員回應

毛治國 交通部部長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至15萬元將造成約50億元稅損,需考量財政。
  • 表示稽徵程序簡化已在研議,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
  • 指出離島稅賦優惠現行已有相關措施,可再檢討。
  • 承諾未來將調整各機場使用規費,訂出差別費率,讓廉價航空改利用其他機場。

相關後續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業務總收入135億1,125萬8,000元照列。
  • 業務總支出減列625萬6,000元,改列為109億2,756萬1,000元。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建議民用航空局改善ASDE系統功能或裝設額外偵測裝備,凍結該項預算30%,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後始得動支。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編列外包費2億3,098萬5,000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各項勞務承攬之理由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之「一般服務費」凍結五分之一,俟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勞務成本項下之「專業服務費」凍結五分之一,俟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之「一般服務費」凍結五分之一,俟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關於員工通勤交通費、其他福利費、法律服務費、航警人事費用、機場跑道摩擦係數檢測、補助軍方整建停機坪、桃園機場園區都市計畫作業、桃園機場園區邊界樁及都市計畫樁測定埋設作業、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塔臺暨整體園區新建工程等18項委員提案,暫保留或不予處理。
  • 交通部需於3個月內就「松山機場存廢」進行評估,並向行政院提報計畫報告。
  • 交通部及所屬民航基金應於3個月內研擬屏東地區地方建設回饋措施。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3個月內針對全國各機場跑道狀況與助導航設施進行總體檢,並提出書面報告。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民國102年度加速辦理高雄小港機場跑道整建工程相關行政作業。
  • 交通部應在102年2月底前針對小港國際機場與國內其他機場,訂出調整機場使用規費之短期方案。
  • 民用航空局應加快台中機場對航空噪音防制區住戶噪音防制設施補助速度,縮短發放時間。
  • 航空警察局長承諾103年起回歸警政署公務預算,應確實執行。
  • 交通部應徹底檢討交通作業基金之存續,並嚴格要求公務預算不得列入基金預算內,並將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
  • 民用航空局應加速作業,儘速確立機場「跑道安全小組」的成立及運作方式。

討論事項二

審查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多位立法委員提出的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聚焦於規範機關採購預算管控、付款及審核程序,以及明確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條件與期間。
  • 核心議題包括確保採購預算專款專用、加速廠商請款流程、強化稽查機制,並修正廠商不良行為的刊登規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旨在修正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以改善採購流程與機制。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旨在修正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條文。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旨在修正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 提案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半年內檢核評估全國各級政府機構所屬之獨立招標機關專業人力,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陳振川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委員提案提出說明,並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三條之一條文,依照委員林岱樺等17人提案修正通過,規範預算管控與遲延利息支付。
  • 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依照委員林岱樺等17人提案修正通過,規範工程採購付款及審核程序。
  • 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三條之三條文,依照委員林岱樺等17人提案修正通過,賦予主計、上級及主管機關稽查付款審核程序的權限。
  • 政府採購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需將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第一項修正為「本機關副秘書長以上或相當人員派兼之」。
  • 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及第八十六條條文均照委員陳根德等52人提案通過。
  • 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依照委員陳根德等52人提案修正通過,明確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15種情形及通知期限。
  • 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依照委員陳根德等52人提案修正通過,規範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的期間。
  • 併案審查委員林岱樺、張慶忠、陳根德等提案的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會召集委員林明溱補充說明。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半年內對全國各級政府機構所屬之獨立招標機關業務屬性、類型及辦理招標與稽核之專業人力進行檢核評估,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中華郵政公司102年度營業預算,聚焦於其郵務、儲匯、壽險三大核心業務的營運績效、未來發展策略,以及固定資產投資計畫。
  • 討論重點包括郵務量下滑、壽險業務虧損、資金運用效益、員工工作環境與福利、服務效率、資產活化、以及公司化後的經營轉型與監理機制等問題。

相關爭議

  • 郵政儲金績效與監理機制:委員質疑郵政儲金基金績效不如勞保基金,且缺乏獨立監理機制,僅由總局資金運用處管理。要求提供控管流程資料。
  • 壽險業務虧損原因與預算編列:委員質疑中華郵政壽險業務預估從101年度的盈餘轉為102年度的虧損,金額差距大,質疑預算編列不實或經營問題。公司解釋與IFRS會計準則、退休金增提及匯率損失有關。
  • 郵局服務效率與人力不足:顧客滿意度調查顯示服務人員不足、等候時間長、中午窗口少、工作效率差等問題。委員要求具體承諾改善,並質疑快速作業窗口效益。
  • 郵件量下降但外包費增加:郵件量預估下降,但郵件處理費用項下外包費卻增加,委員質疑成本控管不當,公司解釋與物價上漲及薪資調整連動。
  • 郵務價差與時效不符:委員指出平信與限時信、普掛與限時掛號多數情況下送達時效相同,但限時信件郵資較高,質疑價差不合理,要求檢討。
  • 郵差勞動條件與加班費:委員關切郵局被稱「血汗工廠」,質疑郵差上下班簽到方式不實、加班費未確實給付、工作量標準表訂定不合理,要求與工會討論,並進行勞動檢查。
  • 「優鮮配」低溫宅配業務虧損:該業務推展9年持續虧損,去年營運值僅320萬元,支出卻達6,000多萬元,累積虧損4億元,委員質疑經營不善,要求檢討是否中止。
  • 員工訓練所使用率偏低與費用:郵政訓練所各分所容訓率低於3成,浪費訓練資源,但員工訓練費用預算仍增加。委員建議整併或刪減預算。
  • 傑出人員出國觀摩計畫:委員質疑該計畫人數、天數及地點(多為日本)逾越行政院規定,且內容偏向旅遊而非實質考察,建議刪除或調整。
  • 獎金編列與盈餘:委員質疑中華郵政虧損逐年攀升,但獎金編列(績效獎金2.18個月、考核獎金2個月,合計4.18個月)卻逐年增加,且決算常超過預算,不符預算精神,建議比照公務人員標準。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與公教戶優惠利息:委員質疑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已無法源依據,且公教戶儲蓄存款享有優惠利率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建議刪除。
  • 廣告宣導費過高:中華郵政公司編列6億元廣告宣導費,委員質疑金額龐大且效益不彰,尤其關懷獨居老人影片被員工吐槽作假,建議刪減。

立法委員發言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建議中華郵政在玉山排雲山莊等風景區設置紀念郵戳服務,提升創意與業務。
  • 質疑郵局服務人員不足、等候時間過長,要求具體承諾改善等候時間至平均4.5-5分鐘。
  • 質疑郵件量下降但外包費增加,要求中華郵政注意成本控制。
  • 要求中華郵政每年度應於網頁上公布委外操作股票之相關資料(包含操作成本、已實現數、未實現數、操作績效等)。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郵局櫃台服務效率低落,平均每人處理時間達10分鐘以上,認為是制度而非員工問題。
  • 質疑中華郵政壽險、郵政、物流業務皆虧損,僅儲匯業務因安全性賺錢,要求痛定思痛檢討經營策略。
  • 質疑中華郵政壽險業務預算編列,101年賺5億多元,102年卻虧損4千多萬元,要求解釋原因。
  • 堅決反對郵政儲金進行額外操作或投資,認為應持續保守操作以維護民眾信任。
  • 提案刪除獎金42億8,441萬5千元,認為應比照公務人員1.5個月年終獎金標準。
  • 提案刪除福利費用中「其他福利費」,質疑實質用途不明。
  • 提案刪除福利金中依法提撥的0.01%,認為不應以最高額編列。
  • 提案全數刪除「郵政各類傑出人員出國觀摩計畫」229萬元。
  • 提案刪除公教戶利息5億3,210萬4千元,認為其優惠利率不合理且無法源基礎。
  • 提案刪除郵件處理費項下業務宣導費1億1,461萬5千元,認為不必要。
  • 提案刪除業務費用項下業務宣導費4億809萬4千元,認為不必要。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擬依郵政法第5條規定接受委託辦理其他業務及投資或經營,應先行向交通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執行。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應每半年提供投資性不動產收入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參考。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應每半年提供各項金融商品投資標的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郵政壽險業務大幅虧損,建議若賠錢應考慮停止經營。
  • 建議中華郵政改善員工工作環境,尤其桃園郵局老舊漏水問題。
  • 建議中華郵政針對老年顧客保留專用窗口,並改善服務流程。
  • 建議中華郵政在故宮博物院等熱門觀光景點設立客製化紀念郵戳,以吸引外國遊客並增加收入。
  • 質疑中華郵政大量郵件折價高達30%,導致微利且員工工作量大,要求合理化折扣方案。
  • 肯定郵政商城在商品品質上的要求,並建議積極發展網購業務,利用通路優勢爭取代收代付業務。
  • 支持中華郵政在國家財政艱困時,將部分郵政儲金投入公共建設,並與金管會討論放寬資金運用限制。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平信與限時信、普掛與限時掛號的價差與時效不成比例,要求中華郵政檢討多收7元郵資的問題。
  • 要求中華郵政檢討郵差上下班簽到方式,避免主管強迫員工偽簽,並確實給付加班費。
  • 要求中華郵政與工會共同制定「郵件投遞工作量標準表」,考量地域特性、投遞里程、家戶型態等客觀標準。
  • 提案刪減員工訓練費用2%,質疑各分所容訓率過低。
  • 提案刪減臨時人員薪資9,507萬1千元,認為在營收短少下不應增加。
  • 提案刪減郵件處理費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000萬元,認為郵件業務無創新措施不需特別宣導。
  • 提案刪減郵件處理費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億元,質疑與固定資產計畫重複編列。
  • 提案刪減郵件處理費項下旅運費203萬7千元,認為郵件處理業務無增加需求。
  • 提案刪減郵件運輸費項下用品消耗費3,000萬元,質疑辦公用品預算增加43.6倍過於浮濫。
  • 提案全數刪除金融保險成本項下佣金費用5億4,092萬9千元,認為員工已支領高薪不應另編佣金。
  • 提案全數刪除國內委外投資費用3,000萬元,認為郵務儲金投資應以自營操盤為主。
  • 提案刪減其他郵務成本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20%(3,796萬元),認為成長率過高。
  • 提案刪減研究發展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中專題研究費用50%(250萬元),質疑未見時效與落實政策。
  • 提案刪減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機械及設備-電腦設備20%(1億3,364萬元),質疑每年編列汰換需求。
  • 提案刪減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什項設備-計數設備3,000萬元,質疑編列粗糙浮濫。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郵政儲金基金用人及薪水較多,但績效不到勞保基金一半,且缺乏監理機制。
  • 要求中華郵政提供郵政儲金控管流程制度資料,並質疑其風險控管能力。
  • 質疑中華郵政壽險利差損將來恐達20億元,要求提供書面評估報告。
  • 質疑郵政訓練所使用率偏低,建議整併,並要求減少師資、場地租金等經費。
  • 質疑傑出人員出國觀摩計畫多赴日本,且人數、天數逾越行政院規定,建議直接獎勵員工旅遊。
  • 提案凍結員工訓練費用2億1,386萬元,要求提出訓練所改善或整併詳細書面計畫才解凍。
  • 提案刪除獎金42億8,441萬5千元,認為應比照公務人員1.5個月年終獎金標準。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長倡議四大基金整合對郵政儲金的影響,詢問郵政儲金外流及盈餘下降是否與此政策有關。
  • 建議中華郵政調整宅配優惠措施,增列5斤專案,以適應社會人口結構變化及精緻化需求。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優鮮配」低溫宅配業務推展9年仍持續虧損,去年投入6千多萬元成本僅做320萬元生意,要求交通部及中華郵政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關心中華郵政勞工權益,要求全面實施打卡鐘制度,確保對同仁管理的公平性,避免苛刻勞工。
  • 質疑中華郵政傑出人員出國觀摩計畫逾越行政院規定,公假7天而非5天,且管理人員比例較高,建議應以獎勵基層員工旅遊為主,而非名為考察。
  • 提案全數刪除「郵政各類傑出人員出國觀摩計畫」229萬元。
  • 提案全數凍結公共關係費,俟全面推行打卡制度後始得動支。
  • 提案刪除業務費用項下業務宣導費10%,認為應提升競爭力而非仰賴形象行銷。
  • 提案全數刪除優存超額利息631萬6千元,認為員工已享高薪待遇不應再給優惠。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恭喜王總經理就任新職,並肯定中華郵政過去的良好口碑。
  • 關切郵政投遞業務萎縮及服務效率不及快遞的問題,要求中華郵政加強改進時間及服務品質。
  • 質疑掛號服務中郵差未按鈴或直接發招領通知的問題,要求中華郵政督導改善。
  • 詢問兩岸三通後中華郵政在通郵市場的佔有率及服務範圍。
  • 關切郵局遷建或改建計畫,建議活化閒置土地並簡化出租程序。
  • 關切新北市老翁在郵局摔倒不治事件,要求中華郵政全面檢討並改善硬體設施的安全性。
  • 提案要求中華郵政通令所屬郵局立即清查各項軟、硬體設施,並儘速改善,提升民眾便利性及安全性。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郵政金融業務與一般郵政業務在管理上的區隔不夠清晰,建議朝控股公司方向發展,並提前完成規劃。
  • 質疑中華郵政資本適足率及RBC未達金融業標準,且資訊不夠透明。
  • 認為中華郵政在金融管理思維上仍有不足,應將定位搞清楚,並與員工做好溝通及訓練。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詢問中華郵政是否考慮取消限時信業務,並將限時與快捷整併為一項,建議調降合併後的郵資費率。
  • 質疑郵局為業績收件偏遠地區快捷郵件,卻無法當天送達,有欺騙郵資之嫌,要求加強告知義務。
  • 質疑郵局員工被主管強迫簽不實下班時間,以及強迫購買集郵冊等商品,要求清查改善。
  • 質疑郵局全勤獎金按季計算不合理,建議改為按月計算。
  • 建議中華郵政考慮成立郵政銀行或郵政金控,以擴大業務範圍和獲利,並放寬法令限制。
  • 提案刪除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年終慰問金,認為已無法源依據。
  • 提案凍結福利費300萬元,要求清查強迫員工購買郵冊等商品違法情事。
  • 提案刪除水電費用1,000萬元,認為增列費用違背節能減碳政策。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關切中華郵政102年度購建郵政物流中心及郵局的預算編列,特別是南投郵局購地興建包裹、快捷中心的進度與地點。
  • 建議南投郵局購地地點應重新評估,考慮新豐里更優越的公有地,並可與半山派出所用地進行整合活化。
  • 提案凍結新興專案計畫下購置土地及房屋建築預算五分之一,要求中華郵政提交專案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限時專送與快捷郵件整合是否會造成金融機構等大宗用戶成本增加,要求中華郵政2個月內定案,並考慮調漲資費應循序漸進。
  • 關切郵務士待遇偏低、工時長導致流動率高,建議中華郵政應照顧基層員工,增加待遇或福利,並設立彈性薪資與獎勵機制。
  • 建議中華郵政增加人力以降低郵務士工作負荷,並思考留住人才的策略。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郵政面臨郵務、壽險業務持續虧損且惡化,資金運用苦無出路卻動腦筋參與公共建設,但缺乏評估人才,恐增加風險。
  • 質疑郵務業務改革不足,並指控郵局剝削、壓榨郵務士,試用期長達半年,工作時間不符勞基法規定。
  • 質疑郵局內部勞逸不均、同工不同酬,尤其櫃台人員領取自動上門客戶的保險佣金不合理,要求進行全面體檢與改革。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針對熱氣球觀光活動的安全問題,要求交通部說明推廣縣市、管理規定及法制化進度。
  • 強調熱氣球自由飛行存在高風險,要求交通部承諾落實相關安全與配套措施,並進行適當的輔導規劃,避免全台盲目發展。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肯定中華郵政在設置視障語音提款機的努力,但要求提出五年內改裝、設置的書面計畫,並請交通部協助解決採購法規困難。
  • 質疑中華郵政在智慧型手機App應用程式發展遲緩,金融、郵務服務App成績掛零,要求3個月內加速完成相關軟體服務。
  • 質疑中華郵政編列6億元廣告宣導費過高,且效益不彰,宣傳內容(如關懷獨居老人影片)被員工吐槽作假,要求刪減預算。
  • 質疑中華郵政獎金編列高達4.18個月,且決算常超過預算,不符預算精神,要求承諾決算不超過預算,並檢討福利金使用。
  • 提案凍結員工訓練費用二分之一,要求提出提升容訓率、使用效益、區域平衡及整併資源的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借調至其他機關人員用人費項下津貼二分之一,要求改善借調情形並歸建不符規定人員。
  • 提案刪除獎金5億元,認為虧損逐年攀升但獎金逐年增加不合理。
  • 提案刪除福利費1億元,認為經營虧損但福利費未檢討。
  • 提案刪除福利金中依規定最高額提撥的0.01%,認為不應以最高額編列。
  • 提案刪除派員出國計畫之旅運費100萬元,質疑逾越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規定。
  • 提案刪除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二分之一,質疑宣導影片內容及效益。
  • 提案凍結代理費用,要求補送郵政商城業務的各種收入及成本相關費用明細。
  • 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下專案計畫二分之一,要求提出購置土地、設備配置、興建建築之地點、面積等詳細計畫內容。
  • 提案凍結郵政物流中心建置計畫預算20%,要求提出改善計畫及目標。

相關人員回應

毛治國 交通部部長

  • 坦承對郵局「優鮮配」服務不了解,認為中華郵政應對產品有上架、下架的定期檢討機制。
  • 表示在編列預算時,若實際用人少於預算員額,總額預算未超過的情況下,績效獎金可由實際人數重新計算分配。
  • 表示熱氣球活動管理態度戒慎恐懼,一方面協助推動,一方面嚴格訂定法規,依法辦理,不容許走捷徑。
  • 認為熱氣球活動推廣需考量地域條件,不適合全台灣滿天飛,承諾將落實安全與配套措施。

游芳來 中華郵政公司董事長

  • 承諾將研議在玉山等國家公園或風景區設置紀念郵戳服務。
  • 解釋郵局窗口服務受金管會規定限制,已加強人才培育取得證照,並訂定平均等候時間4.5-5分鐘的目標,將提供達成率書面報告。
  • 解釋郵件量下降但外包費增加是全球趨勢,且與薪資調整和物價上漲有關。
  • 解釋限時專送與平信價差來自成本差異,限時信提供固定兩收三投及夜間假日服務,業務已虧本。
  • 表示郵差上下班簽到方式已改變,過去「按班挽結」行之有年,勞委會也接受,但勞檢局認為應符合勞基法規定,目前正朝此目標努力。
  • 否認強迫員工購買集郵冊,表示已三申五令禁止此行為,並要求設計部門將產品做好。
  • 表示全勤獎金按季計算是鼓勵員工儘量全勤,將回去研究按月計算的可能性。
  • 不建議郵政儲金投入國家主權基金,因性質不同(營業基金、盈虧自負、資金來源為一般儲戶),且應以安全、流通為優先考量。
  • 承諾將研議宅配優惠措施增列5斤專案,但需考量成本與農會需求。
  • 坦承「優鮮配」低溫宅配業務推展9年來一直是負擔且持續虧損,已在內部檢討是否中止,承諾3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檢討報告。
  • 表示中華郵政傑出人員出國觀摩計畫行之四十幾年,目的是獎勵和激勵士氣,若有違法將馬上改正,基層人員比例最多。
  • 表示正在研議取消限時信業務,並朝限時與快捷整併方向努力,但郵資費率調整需綜合考量市場、成本、同仁負荷等因素。
  • 否認有強迫員工簽不實下班時間,表示已請人事和郵務單位了解。
  • 表示中華郵政公司化已近10年,未曾提過民營化,希望以事業經營角度將責任中心轉為利潤中心。
  • 認為成立郵政銀行可行,但需揚棄郵政匯兌法,改採銀行法,以擴大業務範圍。
  • 解釋壽險業務虧損與IFRS國際會計準則實施、高利率債券期滿及匯率損失有關,並強調死差益和費差異可彌補利差損。
  • 解釋郵政訓練所各分所容訓率低但有其必要性,已在考慮整併並活化資產。
  • 解釋郵政儲金在台股績效達6.88%,優於其他四大基金,但委外操作績效較差。
  • 同意將視障語音提款機設置計畫納入五年計畫,並請部長協助處理法制上的困難。
  • 解釋App發展遲緩是因金管會對非約定手機支付的安控要求,但物流業務已充分使用PDA。
  • 解釋廣告宣導費高是因業務廣泛且各局皆有編列,將檢討宣導效用。
  • 表示借調至其他機關人員已從28名降至14名,正努力檢討中。
  • 表示郵件投遞工作量標準表正與工會協商中,需3個月時間完成檢查。
  • 強調政府一體,業務有其需要性,但承諾將檢討清查借調人員,不合規定者歸建。
  • 解釋台北郵局外牆整修時間長是因列為古蹟,受材料、工法及施工時間限制,預計明年底完工。
  • 承諾在2個月內定案限時信存廢問題,初步傾向不廢止,但資費可能調整。

王昌 中華郵政公司總經理

  • 表示郵局的快速窗口用於簡便業務,會在等候人數多時掛牌使用,目標是平均等候時間5分鐘上下。
  • 解釋郵件處理外包費增加是因應物價上漲(油電雙漲)及運輸成本調高。
  • 表示郵務士工作環境改善已編列4年計畫購置郵局房地,新局屋會蓋得較大。
  • 表示快捷郵件在都會區半天可送達,不輸民間快遞,且有電話通知收件人服務。
  • 表示郵政儲金在台股自操績效達7%,委外操作績效4.67%,自操優於委外。
  • 解釋績效獎金編列以預算員額前3年平均用人費率為準,若年度執行盈餘較多,可調整發放。
  • 解釋郵政訓練所台北分所與本所分設是因應台北地區5,000名員工就近訓練及住宿需求,已在研究合併。
  • 解釋壽險業務虧損與IFRS國際會計準則實施後需增提退休金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有關。
  • 表示郵局資產已公司化,不用的土地已繳回,閒置樓層會出租活化。
  • 回應南投郵局購地建包裹、快捷中心預算已在101年度編列5,000萬元,並非物流中心,將考量林委員建議的新地點,但需尊重地方工會意見。
  • 解釋郵政儲金淨值郵務部分163億元、儲匯部分923億元、壽險部分252億元,共1,338億元,壽險與儲匯業務完全分割獨立分配。
  • 表示中華郵政資本適足率目前約6.7%-7%,已達8%,但繳庫後會降低,目標是10.5%-11%。RBC約230%-250%。
  • 解釋郵政公司朝事業部門方向發展,長期規劃目標是5-6年內變成控股公司,但面臨資本結構、法律適用及工會意見等挑戰。
  • 表示VISA金融卡手續費收入及現金回饋金是102年度新增項目,將提供合理說明。
  • 表示將修正第三案提案,關於接受委託辦理其他業務及投資或經營,改為於年度終了,在下一個年度預算書裡提出績效書面說明。

陳海倫 中華郵政公司人事處處長

  • 解釋外包費用運用靈活,隨業務量增減,去年7月調薪3%也影響外包費用。
  • 解釋郵局總公司已開始打卡,各局行政部門和6個投遞單位已購買打卡鐘,預計明年初實施,但因員工及地點多,僅部分實施。
  • 解釋郵政傑出人員出國觀摩計畫符合行政院規定,且基層人員比例最多,選拔方式是按比例從各層級選出。
  • 解釋全勤獎金按季計算是依規定,旨在鼓勵員工儘量全勤,將回去研究按月計算的可能性。
  • 解釋郵務士新進月薪2萬8千元,加上收投加給、駕駛津貼近6,000元,基本薪資達3萬多元。
  • 解釋郵務士流動率比民間企業低,但外勤人員平均流動率約兩成,離職率18%,原因可能與工作挑戰多有關。
  • 解釋郵局有按規定提撥福利金,用於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結婚生育及喪葬等,比照公務員福利制度。
  • 解釋員工訓練費用增加是因102年度需辦理升資考試,約需1億5,000萬元經費。
  • 解釋郵政e大學有兩百多門線上訓練課程,也有成本投入。
  • 解釋借調人員薪資由中華郵政公司支付,但已從28名降至14名,正努力檢討歸建。

沈梅燕 中華郵政公司儲匯處處長

  • 解釋目前大部分ATM都是進口,訂做需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將儘快處理視障語音提款機設置。
  • 解釋e動郵局平台相關營運計畫書已報金管會,目前卡在非約定的手機支付部分,將儘快完成。
  • 解釋郵政資訊作業發展計畫是連續性費用,用於文件自動化、印鑑掃描、資料庫擴增及個資保護設備架設,以確保作業安全與效率。
  • 解釋電腦設備汰換是因應舊設備老舊,每年採逐年汰換策略。

潘裕幗 中華郵政公司會計處處長

  • 解釋有價證券投資標的主要是債券及中央銀行NCD,絕大部分都是中央銀行公債,金額雖大但風險低。

相關後續

  • 營業總支出原列2,835億5,576萬1,000元,統刪5億5,000萬元,其他科目自行調整。
  • 有關退休人員慰問金相關提案,一併保留通案處理。
  • 員工訓練費用提案,第一案、第三案及第四案等委員提案,暫保留待提案人回來討論。
  • 員工服裝費用第二案預算照列。
  • 借調人員用人費項下津貼第五案保留。
  • 獎金編列第六案及第十案合併討論,最終決議統刪5億5,000萬元。
  • 購建郵政局所計畫、郵政物流中心建置計畫等重大建設事業部分,第一案至第四案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後再予解凍。
  • 郵政資訊作業發展計畫第五案及第六案以第五案為主,凍結五分之一,效率評估報告後再予解凍。
  • 郵政物流中心建置計畫第七案及第八案以第七案為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予以解凍。
  •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第九案及第十案不予處理,預算照列。
  • 王進士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應通令所屬郵局立即清查各項軟、硬體設施並儘速改善,提升民眾便利性及安全性,照案通過。
  • 劉櫂豪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每年度應於網頁上公布委外操作股票之相關資料,包含操作成本、已實現數、未實現數、操作績效等,以資全民監督,照案通過。
  • 葉宜津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擬依郵政法第5條規定接受委託辦理其他業務及投資或經營,應於年度終了,於下一個年度預算書裡提出績效書面說明,修正通過。
  • 葉宜津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應每年提供投資性不動產收入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參考,修正通過。
  • 葉宜津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應每年提供各項金融商品投資標的(種類)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修正通過。
  • 李昆澤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公司於2個月內檢討上下班之簽到方式與各地郵局之「郵件投遞工作量標準表」,並與工會共同制定,照案通過。
  • 李昆澤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公司針對取消限時信,並比照限時信的分級,訂出20克-250公克間的快捷郵件的資費,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 蔡其昌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公司儘速檢討清查現有借調人員,如有不合規定或無繼續借調必要者應儘速歸建,照案通過。
  • 管碧玲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公司須對有關智慧型平台軟體之金融、郵務、消費等相關服務應加速於三個月內完成,照案通過。
  • 管碧玲委員提案要求中華郵政於三個月內就全國郵局於五年內改裝、設置視障語音提款機之計畫提出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18402
卷/期/冊
101/84/2
發布日期
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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