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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聚焦財政、司法、人事與國安等多面向議題

財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2-19

立法院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內容涵蓋總統府、司法院、考試院、法務部等數十個機關的歲出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特種基金審核情形。會議討論聚焦於政府施政績效、司法人權、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毒品防制、國家賠償、矯正機關超額收容、經濟預測及年終慰問金等廣泛議題,並有多項提案獲修正通過或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中央政府各機關100年度的歲出預算執行、決算審定、附屬單位決算及特種基金的財務狀況進行檢視,並就審計部提出的重要審核意見進行討論。
  • 核心議題涵蓋政府施政績效、司法人權保障、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毒品防制成效、國家賠償機制、矯正機關超額收容、經濟成長率預測、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合法性及財產申報查核比率等。

相關爭議

  • 前總統陳水扁病情與醫療處置:立法委員質疑法務部對臺北榮總出院準備報告的解釋,認為其病況不適宜回監獄治療,但法務部表示報告尚不完整且仍在評估中。
  • 司法人權指標與民眾滿意度:立法委員引用民間調查指出民眾對司法人權不滿意比例高達53.5%至67%,質疑司法院聲稱的進步,並批評司法系統效率低落、濫權起訴。
  • 檢察官辦案與官官相護:立法委員質疑檢察官若與當事人秘密見面是否應受懲處,並批評檢察體系官官相護,導致冤案(如邱義仁案)無處彌補,要求公布聲押後無罪確定的檢察官及法官名單。
  • 死刑政策與民意:法務部表示減少死刑是政策目標,但執行面需尊重近八成反對廢死的民意,並強調會依法行政,引發立法委員對政府矛盾立場的質疑。
  • 經濟成長率預測差異:主計總處預測100年度經濟成長率為1.13%,而中研院等機構預測僅0.93%,立法委員質疑主計總處預測失準且可能誤導總統,影響國人信心。
  • 圖利罪與公務員行政效率:立法委員質疑圖利罪成為公務員行政的緊箍咒,導致政府機器動彈不得且定罪率低,建議將其與貪污治罪條例合併,但法務部認為兩者定義明確。
  • 公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與18%爭議:總統及考試院長對18%改革的說法引發公務員恐慌,立法委員澄清月退休金與18%無直接關係,且新制已無18%問題,批評政府放話造成人心浮動。
  • 退撫基金投資績效不彰:立法委員批評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投資報酬率僅5.7%,遠低於市場表現,且投資思維保守,未能為軍公教人員創造更大收益。
  • 行政執行署對欠稅大戶執行率偏低:立法委員指出欠稅1,000萬元以上大戶清償率僅29.91%,遠低於小戶的66.55%,質疑行政執行署「欺負老百姓、不敢動大戶」。
  •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經濟犯遣返:立法委員質疑台灣配合中國抓捕經濟犯,但台灣通緝的重大經濟犯(如陳由豪)卻未見遣返成效,法務部稱中方要求提供更詳細資料。
  • 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超額收容人數持續攀升,導致受刑人人權受損、性侵案件頻傳,立法委員批評法務部僅治標蓋監獄,未從源頭解決犯罪及再犯率問題。
  • 國家安全會議網站建置爭議:立法委員提案要求國安會建置網站以落實資訊公開,但國安會副秘書長以其為諮詢機關且涉及機密為由,認為不宜且效益不高。
  • 總統、副總統年終慰問金法源爭議:立法委員質疑卸任總統副總統領取年終慰問金缺乏法律基礎,甚至在95年以前連行政命令都沒有,要求檢討並追回不當發放的款項。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對陳前總統出院準備報告的解釋,認為其病況不適宜回監獄治療。
  • 引用中華人權協會及民進黨的調查報告,指出民眾對台灣司法人權滿意度低,認為司法正在退步。
  • 批評台灣司法系統效率低落,檢察官濫權起訴導致定罪率低,且司法黃牛流竄,上位者應負責。
  • 要求台南地方法院和地檢署針對海安路地下街案件,追查司法體系中可能受黑道和金錢控制的問題。
  • 提案要求國家安全會議應於3個月內建置官方網站,以落實政府資訊公開。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對許添財委員海安路案件纏訟10年後無罪確定表示同情,質疑檢察官辦案程序與責任歸屬。
  • 質疑檢察官若私下與案件當事人見面,無論職級高低,皆屬不當,應依法懲處,並批評檢察體系官官相護。
  • 嚴重要求法務部公布所有聲請羈押後無罪確定的案件,包括起訴檢察官、准許羈押法官及判決結果,以提升檢察官責任感。
  • 質疑法務部長曾勇夫密見李朝卿縣長一事,若屬實部長是否應下台,並質疑其缺席備詢的原因。
  • 提案要求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儘速完成自行開發建置可供全文檢索之資料庫,並提供跨資料庫的單一查詢介面。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詢法務部關於死刑政策的「既定時程」內容,並關切國際學者呼籲暫緩執行死刑是否干涉內政。
  • 詢問法務部對於台灣短時間內達成廢死的可能性,認為應考量近八成民眾反對廢死的民意。
  • 質詢主計長對台灣經濟成長率的預估,關切能否「保一」及明年預測,並詢問經濟復甦是V型還是U型。
  • 質疑主計總處與經建會經濟成長率目標的落差,以及主計總處預測是否過於保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關切全球貨幣大戰對台灣物價(CPI)的影響,尤其在農曆春節前物價是否能維持平穩。
  • 質疑「圖利罪」對公務員的緊箍咒效應,導致政府機器動彈不得且定罪率低,建議將其與貪污治罪條例二合一。
  • 批評各院長官不重視資訊化,智慧財產法院網站資料一年半未更新,立法院知識庫查詢不便,要求將知識庫改為可全文檢索的資料庫並改善WiFi便利性。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府國務機要費、行政院施政推展連繫費及地方政府特別費的使用標準不一,並建議審計部應積極提出統一科目和限制捐贈社福團體的建議。
  • 引用數據指出台灣每十萬人遭到起訴的比例在亞洲國家中偏高,質疑是濫訴、法律問題或教育問題,要求法務部進行研究。
  • 批評司法院房舍興建進度嚴重落後,但仍不斷要求新空間,而法務部卻因覓地困難未能積極改善監獄超額收容問題,導致受刑人空間不足。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稱中國將台灣領土納入護照圖片為「時髦」的說法,要求總統府明確表態。
  • 質疑法務部文康活動費編列不符規定,個人費用超過主計總處訂定的3,840元標準,要求法務部檢討、追回並追究責任。
  • 質疑法務部研習費有50%用於租借外部場地(如福華飯店),卻不使用內部大禮堂,要求提出書面說明。
  • 質疑法務部國際人權公約研討會標案被「分屍」成多塊,且公關公司收費佔比過高,要求查明說明。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對板橋地方法院女法官審案荒唐被彈劾一事表示蒙羞,質疑司法院對法官的監督機制,並建議審判過程應錄影。
  • 批評部分監察委員逾越職權,干涉行政機關尚未形成的政策,甚至語帶恐嚇,呼籲監察院回歸依法執行職權。
  • 質疑中研院公布的GDP預估(0.93%)與主計總處(1.13%)存在差異,要求主計總處對其預估的精確度負責,否則應整頓相關部門。
  • 反對國安會建置網站的提案,認為其為諮詢單位且涉及機密,不宜公開資訊,並指出效益不大。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延續費委員質詢,批評主計總處GDP預測連續9次失準,與中研院、台經院數據差異大,可能誤導總統及影響國人信心,要求主計長若預測錯誤應向專家請益。
  • 關切異國配偶離婚訴訟期間,小孩可能被帶出境的問題,導致監護權判決後無法追回,要求司法院家事法庭應更周全處理,並在程序上加強保障權益。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及考試院長對公務員18%改革的說法不夠清楚,澄清月退休金與18%優惠存款是不同概念,呼籲主管機關勿造成公務員恐慌。
  • 指出台灣經濟已患「日本病」(長期蕭條),景氣呈現「平底鍋」而非U字型復甦,提醒政府官員勿只看表面數字,應重視人民實際感受。
  • 呼籲政府官員應多宣傳台灣經濟的正面數據,如金融業及高科技產業的年終獎金,以安定民心。
  • 強調明年將發生貨幣戰爭,政府應了解國際政經情勢並提升經濟預測能力。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呼籲考試院在推動退休年金改革時,應謀定而後動、縮小傷害、安定人心,不應未有方案就敲鑼打鼓宣稱年金破產。
  • 批評政府在年金改革中,一方面推動軍隊精實方案鼓勵退休,另一方面又指責軍保破產,政策目標自相矛盾。
  • 強調改革應先檢討政府績效,提升退撫基金投資績效,而非將責任轉嫁給軍公教人員,並應維護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
  • 要求考試院在年金改革方案出爐前應「封口」,避免再造成人心浮動。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對貪污不法所得的執行率過低,97-100年度實際沒收金額遠低於應沒收金額,無法達成犯罪防制目的。
  • 指出貪污犯罪所得查扣率極低(98年7.x%至100年2.3%),但經濟犯罪查扣率卻高達80-90%,質疑法務部「寬以待己、嚴以律人」。
  • 強調台灣應符合聯合國反貪瀆公約要求,積極追查、凍結、扣押犯罪收益,以提升國際形象並爭取加入國際社會。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主計總處對明年經濟成長率預估與經建會目標的差異,並質疑經濟已到谷底,不應在此時推動能源稅等加稅政策。
  • 質疑研考會公布的政府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五成以上民眾肯定)與民眾實際感受落差太大,認為數據可能被美化,要求檢討民調單位及方法。
  • 批評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投資績效不彰,僅5.7%報酬率遠低於市場,且思維保守,未能為軍公教人員創造更大收益,要求積極開源並調整投資策略。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執行署對欠稅大戶的清償比例(29.91%)遠低於欠稅小戶(66.55%),批評其「欺負老百姓、不敢動大戶」,要求設定目標提高大戶清償率。
  • 質疑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在遣返經濟犯方面成效不彰,台灣配合中國抓捕經濟犯,但台灣通緝的重大經濟犯(如陳由豪)卻未見遣返,批評法務部「大小眼」。
  • 針對桃園地檢署書記官監守自盜安非他命案,質疑地檢署贓物保管SOP及內控稽核機制缺失,要求法務部提出檢討報告及改進方案。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質疑卸任總統副總統(李登輝、呂秀蓮、蕭萬長)領取年終慰問金的法律基礎,指出「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並無相關規定,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發給注意事項」在95年以前亦未涵蓋。
  • 批評政府在無明確法源依據下發放慰問金,且在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被砍時,總統副總統部分卻未率先刪除,要求追回不當發放的款項。
  • 質疑總統府、人事行政總處及審計部對此問題的解釋與處理態度,認為此為「違法亂紀」。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家賠償案件集中於少數機關且求償比率低、審核監督不完善等問題,從100年度決算報告到102年度預算審查皆重複出現,批評法務部改革遲緩。
  • 批評法務部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仍在行政院審查,未能及時送立法院審議,導致權責不符問題持續存在。
  • 指出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日益嚴重,導致受刑人人權被剝奪、性侵頻傳,批評法務部僅治標蓋監獄,未從源頭解決犯罪及再犯率問題,呼籲從根本上檢討毒品政策及預防性羈押。
  • 要求最高法院配合司法改革,改善保密分案制度、推動言詞辯論、設立大法庭,並改革判例及決議制度,以符合人民及基層法官的期待。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東亞地區重大事件(中國十八大、北韓發射火箭、日本國會選舉、南韓總統大選)對台灣戰略佈局的影響,詢問國安會是否進行沙盤推演及預測。
  • 詢問國安會對北韓發射火箭是否有事前掌握,並質疑其進駐衡山指揮所的時間點。
  • 詢問日本自民黨安倍晉三上台後,台日關係是否會強化、改善,以及其對中國政策的影響。
  • 詢問南韓總統大選結果預測,並期待台灣在2016年可能產生女總統,注入女性治國的溫柔力量。
  • 質詢K他命由三級毒品改為二級毒品的政策進度,指出行政院內部意見不一致,法務部因考量學生受教權而反對,要求儘速定案並強化法律面遏阻校園毒品。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副總統年終慰問金的法源問題,認為既然預算已通過,追回款項不合理,並強調預算審議權屬於立法院。
  • 批評行政院在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議題上「自找麻煩」,逾越行政與立法的分際,扮演「做壞人、扮黑臉」的角色,應讓立法院依職權審議決定。
  • 質疑美牛開放進口政策的決策時機,認為政府未能精準掌握CODEX結論,導致付出過多社會成本和不必要的爭議。
  • 批評政府休耕補助二期變一期政策,犧牲願意配合政策的農民權益,並呼籲執政團隊應深入基層,處理好人民有感的議題,避免陷入政治泥沼。

相關人員回應

林慶隆 審計長

  • 扼要說明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總統府、行政院所屬、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法務部等主管機關的歲出預算執行及賸餘情形。
  • 指出各機關施政績效部分關鍵指標未臻理想,績效管理制度待整合;政府施政滿意度調查部分項目偏低,政策溝通待加強。
  • 說明司法院重大計畫執行率偏低,部分款項保留多年;贓證物品管理系統功能未有效發揮,部分贓證物品未妥善處理;法院審判業務結案速度、上訴維持率等未達管考標準。
  • 指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雖有助降低舊制潛藏負債,但總金額仍鉅,且退撫基金及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投資績效待提升,收支結構失衡問題日益嚴重。
  • 說明毒品防制雖有成效,但毒品犯罪人口、再犯率仍高,第二、三、四級毒品案件數累增,毒防中心人力不足;國家賠償案件集中於少數機關且求償比率偏低,審核監督制度未完善,亟待加速修法。
  • 說明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持續攀升,監所改善計畫執行成效未臻理想;檢察機關緩起訴處分金運用管理未盡周妥,部分款項累增。
  • 說明滯欠大戶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案件執行成效尚佳,但待執行金額龐鉅,部分案件執行期限將屆,亟待加速執行。
  • 回應特別費使用標準由主管機關訂定,審計部會注意支用情形與辦法是否相符,並對不經濟之處提出意見。
  • 回應總統、副總統年終慰問金發放需有預算依據,審計部監督預算執行,若有預算編列則有審核依據。

陳守煌 次長 法務部

  • 回應陳前總統病情報告,表示若有需要會讓其在臺北榮總治療,但尚未判斷。
  • 承認檢察官私下與當事人見面屬不當行為,應依法懲處,並表示會研究公布聲請羈押後無罪確定案件的資訊。
  • 說明死刑政策目標是減少使用,但在民眾反對廢死比例高達八成下,將透過修法減少唯一死刑規定,並讓檢察官、法官減少求處及判處死刑。
  • 強調圖利罪的成立需明知違背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並非檢察官主觀判斷;貪污治罪條例已於98年修正為結果犯,圖利罪成立難度高。
  • 說明法務部年度人事費約占預決算七成,文康活動費按人數編列,若有超額會檢討追回;研習費租借外部場地會提出書面說明。
  • 回應對貪污不法所得執行率低的問題,表示法務部非常重視,已要求司法警察機關調查犯罪所得,並強調今年查扣金額已達22億元。
  • 回應行政執行署對欠稅大戶清償率低的問題,表示會努力督導,並提出明年目標。
  • 說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已遣返228名通緝犯,但經濟犯部分中方要求提供更詳細資料,法務部將持續努力。
  • 說明桃園地檢署書記官監守自盜案後,已建立贓證物庫SOP,並承諾提供相關調查報告和制度給委員。
  • 說明K他命由三級改為二級毒品的政策仍在行政院審議,各部會意見不一致,法務部考量學生受教權及前科影響,將於27日召開毒品防制會報,尊重行政院最終決定。

姜仁脩 副秘書長 司法院

  • 回應司法人權指標,認為法官審判階段的人權保障近年有所進步。
  • 回應重大計畫執行率偏低問題,表示已改善很多,每季都會檢討。
  • 回應贓證物品管理系統功能未有效發揮、部分贓證物品置放庫房多年未妥適處理問題,表示已函請督促檢討改善。
  • 回應法院審判業務結案速度、上訴維持率未達管考標準問題,表示已函請績效落後機關檢討改善。
  • 回應監獄容量問題,表示為法務部主管業務。
  • 回應房舍興建進度落後問題,表示為讓民眾訴訟更便利,持續積極興建房舍,預計明年後會有改善。
  • 回應家事案件中,異國配偶在離婚訴訟期間帶小孩出境的問題,表示家事事件法有暫時處分規定可處理,法官會依個案判斷,並承諾家事法庭將更注意周全處理。

石素梅 主計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

  • 回應100年度行政院所屬機關歲出預算,人事行政局等機關賸餘主要係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案件較預計減少。
  • 回應立法院主管歲出預算,賸餘主要係按業務需要減少支付及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之人事費結餘。
  • 回應司法院主管歲出預算,賸餘主要係實際進用人員較少及依實際業務需要減少支付之結餘。
  • 回應考試院主管歲出預算,賸餘主要係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之人事費結餘。
  • 回應監察院歲出預算,賸餘主要係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之人事費結餘。
  • 回應法務部主管歲出預算,賸餘主要係依實際業務需要支付之賸餘。
  • 回應考選業務基金審定賸餘增加,主要係部分考試報名人數較預計增加及撙節試務經費所致。
  • 回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短絀,主要係受全球經濟因素影響,股市大幅修正,投資評價損失增加所致。
  • 回應台灣經濟成長率預測,表示尊重各預測機構,主計總處10月23日預測今年成長1.13%,明年3.15%,並預期明年逐季上升。
  • 回應CPI物價指數,預測今年全年成長1.93%,明年1.27%,尚稱平穩。
  • 回應經建會目標值與主計總處預測值的差異,解釋經建會目標是希望各部門共同努力達成,主計總處則是根據數據據實反映。
  • 回應GDP預測連續下修9次,解釋是因發布次數增加,且國內外預測機構趨勢一致,承諾會多瞭解其他機構統計方法。
  • 回應總統、副總統年終慰問金發放問題,表示是依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執行,尊重行政院決定。
  • 承諾會將委員對文康活動費的質疑帶回檢討。
  • 回應失業率和CPI數據,表示會按月公布實際狀況,並持續據實反映。

熊光華 副秘書長 總統府

  • 回應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稱中國將台灣領土納入護照圖片為「時髦」的說法,表示不了解背景,但就文字內容而言,任何中華民國國民都無法接受。
  • 回應總統對經濟成長率「保一」的談話,表示總統發言有所本,但個人不清楚實際情形,並解釋主計總處預測次數增加的背景。
  • 回應不同研究機構與政府官方經濟數據的落差,解釋預測模式、假設條件及參數設定不同會導致差異,並傾向相信主計總處的預測。
  • 回應公務員18%改革問題,表示總統論述是以個人身分,卸任後月退會受影響,84年以前年資部分會受影響。
  • 說明目前適用「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領取禮遇金者為李登輝、呂秀蓮、蕭萬長,禮遇期間依服務年資計算,李前總統禮遇至108年底。
  • 說明卸任總統副總統年終慰問金是依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屬全國適用,府方會依規定執行。
  • 回應公務人員年終慰問金審議權限,認為總預算審查權屬立法院,強調議題論述應回到專業。
  • 回應美牛進口議題,表示對CODEX通過出乎意料,認為行政院在規劃程序上應依專家意見執行。

黃雅榜 秘書長 考試院

  • 回應公務員退休金與18%的關係,表示84年7月1日以前的年資有關係。
  • 回應孫委員對年金改革的指教,表示會將委員意見帶回,並說明改革方案預計在1月份由行政院和考試院合作推出。
  • 承諾在年金改革方案提出前,考試院將「封口」,不再放話造成人心浮動。

蔡豐清 副主任委員 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

  • 回應退撫基金收支結構失衡問題,表示累計收入大於支出,今年截至11月收益數為251億元,報酬率達5.7%。
  • 回應投資績效問題,認為5.7%在今年算不錯,退撫基金屬長期性基金,與銀行業不同。
  • 說明投資除股票外也有債券及另類投資,但目前不能投資大陸藍籌股及人民幣債券。
  • 承諾會調整思維,廣闊投資視野,為軍公教人員創造更大收益。

戴豪君 副主任委員 研考會

  • 回應政府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表示是依民意調查方法和數據推估,會提供給院方參考。
  • 說明調查內容是針對民眾接受政府服務品質的滿意度,例如搭乘鐵路、使用博物館等,並非整體施政滿意度。
  • 承諾會整理實際狀況供各單位參考,以利施政有目標。

張清雲 署長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 回應欠稅大戶清償率低的問題,解釋滯欠大戶案件通常時間久遠、營利事業倒閉或脫逃,且會進行行政救濟和訴訟,導致執行困難。
  • 說明許多滯欠大戶是人頭戶或虛設行號,移送時已難追查。

楊鼎章 院長 司法院最高法院

  • 回應最高法院改革問題,表示已成立專利專庭,並將針對大法庭部分於本週六司法院院會做最後定案。
  • 承諾最高法院將絕對配合立法院對法院組織法修改及司法改革的規定。

朱永隆 副人事長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回應卸任總統副總統年終慰問金發放問題,表示行之多年,從61年後就有此制度,當時稱為「年終工作獎金」。
  • 解釋因「年終工作獎金」名不副實,後改稱為「年終慰問金」,並表示101年發給注意事項正在研議中。
  • 說明當時實務上是比照退休人員支領,且注意事項發給對象範圍廣泛。

陸小榮 副秘書長 總統府國安會

  • 回應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稱中國將台灣領土納入護照圖片為「時髦」的說法,表示不了解說話動機和內涵,不便表達意見。
  • 回應國安會建置網站的提案,表示國安會是決策諮詢機構,本身無業務,與國安局性質不同,擔心網站效益不高,態度不宜。
  • 回應東亞地區重大事件的掌握與預測,表示國安會與國防部密切聯繫,北韓發射火箭事前有掌握,並進駐衡山指揮所監控。
  • 回應日本國會選舉結果,樂觀看待安倍晉三上台後台日關係會強化、改善,但無法判斷其對中國政策。
  • 回應南韓總統大選結果預測,表示雙方民調差距接近,難以判斷誰勝算較大,但肯定委員對女性治國的遠見。

陳豐義 秘書長 監察院

  • 回應監察委員干涉行政機關政策的問題,表示當然不行,不能干涉行政。
  • 回應財產申報查核比率偏低問題,表示監察院人力有限,工作量增加四倍,要達到20%有困難,目前6%已吃力,但會努力追蹤前後不一致及超過1,000萬元的案件。
  • 回應監察院對總統副總統年終慰問金發放問題,表示未曾發現並糾正,當時實務上已比照退休人員支領。

闕其梅 次長 銓敘部

  • 回應月退休金與18%的關係,表示84年7月1日以前屬於舊制,會有關係。
  • 說明月退休金計算方式是按照本俸的2倍,再依年資計算,分為舊制與新制。

相關後續

  • 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及所屬、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所屬、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所屬、立法院、司法院主管、考試院主管、監察院、法務部主管(均含附屬單位決算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等部分的審查,本日議程處理完畢並照案通過。
  • 委員許添財等提案要求國家安全會議建置官方網站,經協商後撤案。
  • 委員李應元等提案要求司法院檢討重大計畫執行率偏低問題,並針對經費保留達4年之計畫衡酌依決算法第7條規定辦理,照案通過。
  • 委員許添財等提案建議考選部三年內完成題庫作業工程,經協商後修正為「儘速改善」,餘照原提案通過。
  • 委員李應元等提案要求考試院督促銓敘部賡續改革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加強研謀提升退撫基金暨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投資績效之因應措施,照案通過。
  • 委員許添財等提案建議監察院逐年提高財產申報實質查核比率至少達20%,經協商後刪除「至少達20%」文字,餘照原提案通過。
  • 委員李應元等提案要求法務部加速國家賠償法修法進度,檢討強化公有公共設施養護管理作業,並加強國家賠償案件處理效率、監督審核機制及審查品質,照案通過。
  • 委員賴士葆等臨時提案要求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儘速完成自行開發建置可供全文檢索之資料庫,並提供跨資料庫的單一查詢介面,經修正文字後通過。
  • 委員賴士葆等臨時提案要求立法院限期於3個月內完成院內無線上網帳號經註冊後即可自動隨時隨地自動登入的服務,經協商後將「限期於3個月內」修正為「儘速」,餘照原提案通過。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聯席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020301
卷/期/冊
102/3/1
發布日期
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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