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工業與戒嚴補償基金會預算審查:效能、透明度與存續爭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2-20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會議聚焦於兩基金會的運作效率、財務透明度、高薪與福利爭議、以及未結案件處理進度。委員們對基金會的績效、資訊公開及存續必要性提出質疑,並通過多項預算刪減及主決議,要求基金會加速結案、精簡開支並加強資訊公開。
討論事項一
募兵制實施後,女性官士兵在軍中的發展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與質詢主要探討募兵制實施後,女性官士兵在國軍中的發展現況、面臨的挑戰,以及如何提升其在軍中的福祉與職涯規劃。
- 會議也針對國軍整體兵力結構、專業人才留用及職務宿舍興建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海軍新造艦艇(油彈補給艦、迅海艦、康平二號獵雷艦)在內部空間規劃上應納入女性官士兵需求。
- 提案要求國防部加速推動職務宿舍興建,以減輕所有志願役官士兵的環境與家務壓力。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究探討設立「專業准尉」等職缺,以激勵和留用不易培訓的高級專長專業人才,充實基層高專人力。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海軍新造艦艇在內部空間規劃上應納入女性官士兵需求。
- 提案要求國防部加速推動職務宿舍興建,以減輕所有志願役官士兵的環境與家務壓力。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究探討設立「專業准尉」等職缺,以激勵和留用不易培訓的高級專長專業人才。
- 提案要求國防部澈底檢討兵力結構設計與編制,改善士官或士兵配比偏低及高司機關與作戰部隊組織編制嚴重失衡現象。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連署要求海軍新造艦艇在內部空間規劃上應納入女性官士兵需求。
- 連署要求國防部加速推動職務宿舍興建,以減輕所有志願役官士兵的環境與家務壓力。
- 提案要求國防部研究探討設立「專業准尉」等職缺,以激勵和留用不易培訓的高級專長專業人才。
- 提案要求國防部澈底檢討兵力結構設計與編制,改善士官或士兵配比偏低及高司機關與作戰部隊組織編制嚴重失衡現象。
相關人員回應
高華柱 國防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培山 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羅際琴 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添勝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德明 軍醫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張嘉郡、潘維剛、林鴻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4項臨時提案,內容包括海軍新造艦艇應納入女性官士兵需求、國防部加速推動職務宿舍興建、加速推動職務宿舍興建、國防部應加速推動職務宿舍之興建、國軍培訓不易高級專長之專業人才應設想考量設立「專業准尉」等職缺,以及澈底檢討兵力結構設計與編制並改善不均衡現象。
討論事項二
審查「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重點關注基金會的運作效能、資金運用、研發成果、董事會組成與津貼合理性,以及資訊公開透明度等問題。
- 討論基金會如何促進國防工業發展、人才培育及與中科院等單位的合作與區隔。
相關爭議
- 基金會運作效能不彰:多位委員質疑基金會成立多年來對國防工業發展的具體貢獻有限,研發成果不明顯,貸款申請件數稀少,預算執行率偏低,且未積極宣傳。
- 董事會組成與津貼爭議:委員質疑董事會成員多為政府高層,出席會議次數少,卻仍領取每月8,000元的固定津貼,認為不符撙節政府支出的原則。
- 研究計畫與國防部公務預算重複:委員質疑基金會的委託研究議題可能與國防部公務預算中編列的「國防科技學術合作計畫」重複,導致資源浪費。
- 基金會存續必要性與整併:委員建議檢討基金會的存續必要性,並研議與性質雷同的「軍民通用發展基金」整併,以發揮統一功能。
- 資訊公開透明度不足:委員指出基金會未依法將歷年委託研究成果內容公開,影響外界了解與監督,且網站資訊貧瘠。
- 獎助博士生預算浮編:有委員質疑獎助國內博士生從事國防科技研究的預算編列240萬元,但依最高獎助人數計算僅需120萬元,顯有浮編之嫌。
- 基金會財務管理與投資報酬率:委員質疑基金會資產從最高點的144億萎縮至72.9億,且投資方式過於保守,未積極開源,恐喪失設立精神。
立法委員發言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董事顧問津貼200萬元,指出董事多為軍方及經濟部高層,已有薪水,且基金會績效不彰,要求基金會承諾提升明年度工作計畫成果。
- 質疑基金會資產萎縮、理財方式過於保守,未積極研發可出售專利權的成果。
- 要求基金會提供十年內核貸廠商名單、性質、類別等資料。
- 質疑台灣國防工業自主成果不顯著,應檢討貸款廠商的研發與生產成效,避免預算未花在刀口上。
- 提案建議國防部研議清算「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並整併納入「軍民通用發展基金會」。
- 提案要求國防部限期一個月內提出99、100、101年度會務報告、董監事名單及歷年放款概況一覽表。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董事顧問津貼200萬元,認為不適任董事應有淘汰機制,且基金會應檢討遴聘作業。
- 提案建議刪除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中「捐助、補助及獎助」科目240萬元中的120萬元,認為有預算浮編之嫌。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改進董事遴聘作業,對不適任董事應有淘汰機制。
- 提案建議國防部研議清算「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並整併納入「軍民通用發展基金會」。
- 提案要求國防部限期一個月內提出99、100、101年度會務報告、董監事名單及歷年放款概況一覽表。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質詢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與中科院職能雷同,建議整併以發揮統一功能。
- 提案刪減董事顧問津貼200萬元。
- 提案建議刪除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中「捐助、補助及獎助」科目240萬元中的120萬元。
- 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改進董事遴聘作業,對不適任董事應有淘汰機制。
- 提案建議國防部研議清算「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並整併納入「軍民通用發展基金會」。
- 提案要求國防部限期一個月內提出99、100、101年度會務報告、董監事名單及歷年放款概況一覽表。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的運作效能不彰,資金運用成效低落,預算執行率過低。
- 批評基金會推動計畫不積極,導致廠商申請貸款件數少,未能有效運用資金促進國防工業。
- 建議基金會應改善運作方式,提高研究風氣,並改革董事會結構,減少官派代表以提升績效。
- 提案要求國防部應就部分民間董事屢次未出席董事會的情事妥速處理。
- 提案要求國防部於三個月內,將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歷年委託研究成果內容編印成冊,並送交委員會參閱。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的資金運用效率低,投資報酬率不如公務員薪資成長,且支出費用浮動,缺乏長期規劃。
- 批評基金會研究計畫週期過短(最長3年),與實際軍品研發所需時間不符,建議應有更具體、長程的規劃。
- 建議政府應投入更多資源,撥款給基金會,使其恢復當初國防自主的初衷。
- 認為獎助學金項目應去除,專注於具體落實的研究計畫。
- 要求基金會提出具體長程規劃,珍惜國家公器與人民善意。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成立多年來的重大貢獻,認為其功能已轉為補助型,是否仍需勞師動眾管理,建議乾脆除役。
- 批評基金會聘請的民間董事屢次不出席會議,卻仍被續聘,質疑其功能性。
- 指出基金會管理監督嚴謹度有問題,帳務未公開,且未依法上網公告出國報告等資訊,內控鬆散。
- 要求基金會公開獎助博士生從事國防科技相關研究的成果及獲獎者名單。
- 反映質詢後索取的資料常未收到,要求國防部追蹤補齊。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質詢國防部在東海、南海情勢嚴峻下,國防工業研究是否與海洋領域相關,特別是內波對船艦及潛水艇的影響。
- 要求國防部提供基金會歷年來在海洋領域的相關委託研究資料。
- 質疑基金會委託研究計畫的優先順序是否根據國防需求擬定,以及研究時程(最長3年)是否足夠。
- 關切國防工業獎學金的培育方式,以及博士生研究論文若涉及機密,如何兼顧學術研究的公正性與完整性。
- 要求國防部提供國防工業發展的全貌資料,包括優先順序、人才培養與運用等,以利後續監督。
相關人員回應
高廣圻 國防部副部長
- 說明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旨在促進國防有關工業加速整體發展,使國防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 指出基金會的運作有計畫且符合建軍作戰需求,透過委託研究、人才培養及專案研究等方式進行。
- 承認基金會過往有預算執行率不佳問題,表示將研究如何強化廠商參與意願,並改善研究議題設定。
- 說明基金會的董事由行政院遴聘,有專業人士提供意見,但承認部分董事因忙碌出席率不高。
- 承諾會加強督考,確保基金會依照委員建議改善,並提供所需資料。
- 澄清基金會的重點擺在國防科技,並非直接負責兩岸武器或軍事技術水準落差研究,但會配合國防部作戰需求進行前瞻國防科技研究。
- 說明基金會資產主要靠孳息營運,政府自81年後未再捐助,且強調基金會管理謹慎,投入國防軍備與未來發展。
- 表示海軍對內波影響水下艦艇有相關研究,可提供資料。
王天德 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 報告基金會101年度累積淨益約1,757萬元,總資產72.9億餘元,102年度預計淨益4,823萬2千元。
- 說明基金會透過優惠貸款(降息2碼)、委託研究、國防工業獎學金及基金理財等方式運作,以促進國防科技發展。
- 解釋99年度至100年度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是因投資公司賠款,而非常態性收入。
- 表示委託研究案會依國軍5年兵力整建計畫等需求進行,最長可分3階段、3年完成。
- 說明獎助博士生是依申請辦法審查研究主題是否符合國防科技發展,並將成果提供中科院參考。
- 承諾基金會會將非機密的研究成果、獎助名單及題目公開上網。
- 說明基金會的貸款風險由合作金庫銀行承擔,基金會無呆帳風險。
- 回應董事津貼議題,表示會作更嚴謹的管制,並說明兼職費規定。
- 解釋獎助博士生預算編列240萬元是考量學生獎助期間為2年,第二年會有8人受獎。
- 同意將基金會歷年委託研究成果的「非機密內容」編印成冊,並於三個月內送交委員會。
- 回應清算與整併建議,說明基金會依設置條例設立,與軍民通用發展基金性質不同,但會與中科院坐下來談。
- 同意提供99、100、101年度會務報告、董監事名單及歷年放款概況一覽表。
金壽豐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說明中科院若開發完全成熟技術至少需3年,開發中技術約需6至9年。
- 澄清中科院若以國防部預算研發的智慧財產權,均無償提供國軍使用;若以經濟部預算研發,可有償支援民間。
周志仁 國防部軍法司兼法制司司長
- 解釋「法辦」意為依法辦理,經檢察官查證後由軍事法院處理,長官不會干涉。
- 承認過往有單位為求公正直接移送軍事檢察署辦理,已提出檢討,將推動依法行政專案教育,教育主官如何依法行政。
- 同意軍隊紀律與士氣重要,未來教育將注重法、理、情兼顧,避免將法辦作為唯一手段。
陳雅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科長
- 說明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支給規定,每人最多可兼職2個,最高限額為16,000元。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 董事顧問津貼刪除33萬8千元。
- 獎助國內博士生從事國防科技相關研究的預算照案通過,不予刪減。
- 通過決議:「委託研究」議題應與國防部公務預算中編列之「國防科技學術合作計畫」適度區隔,避免重複。
- 通過決議:國防部應責成海軍司令部,儘速向基金會提出「潛艦國造關鍵技術」委託研究計劃,並從102年起開始執行。
- 通過決議:國防部應就部分現任民間董事屢有未出席董事會情事妥速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陳唐山委員。
- 通過決議:國防部應針對董事遴聘作業進行檢討、改進,對不適任董事應有淘汰機制。
- 通過決議:國防部應於三個月內,將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歷年委託研究成果的「非機密內容」編印成冊,並送交委員會。
- 通過決議:國防部應於三個月內研議清算「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研擬整併納入「軍民通用發展基金會」之必要性。
- 通過決議: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99、100、101年度會務報告、董監事名單及歷年放款概況一覽表,送交委員會備查(修正通過,刪除「未正常運作,財務嚴重虧損,財務表列未盡理想」等文字)。
討論事項三
審查「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2年度預算,主要爭議點在於基金會的運作效率、高額人事及行政費用、未結案件處理進度,以及資訊公開和數位資料庫保存問題。
- 會議也探討基金會的存續期限、紀念活動費用編列合理性,以及軍法官身分保障與軍法制度改革等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基金會運作效率與高薪爭議:委員質疑基金會成立15年,每年人事與行政費高達4千多萬元,但辦理補償案件緩慢,執行長薪資高於部長級,且22人團隊一年僅處理約200個案子,效率低落。
- 補償作業拖延與主動性不足:委員批評基金會被動等待申請,未能積極主動聯繫受害者,導致補償作業無限期拖延,耗費國庫,且可能錯失補償對象。
- 申請截止期限與基金會存續:基金會雖預計於103年3月8日結束,但仍持續收補件,委員質疑其存續期限模糊,恐導致業務沒完沒了。
- 紀念活動費用浮濫:委員質疑基金會編列高額紀念活動費用,從491萬6千元增至700萬元,認為活動應簡單莊嚴,不應奢侈浪費。
- 資訊公開與資料庫保存:委員指出基金會網站資訊貧瘠,未公開董監事名單、財務報表、會議記錄及研究成果,且對於案件數位資料庫的保存與開放缺乏明確辦法,影響外界監督與學術研究。
- 軍法官身分保障與軍法制度改革:有委員質詢國防部關於軍法官身分保障(退伍軍官考取軍法官再入營期滿須留營)的違憲解釋,以及軍法制度在平時與戰時的分際拿捏,避免法辦成為唯一手段。
- 董事長兼職與監督問題:委員質疑基金會董事長兼任政務委員,導致國防部難以有效監督,且董事長對基金會業務細節掌握度不高。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補償工作已進行15年,基金會每年人事及行政費高達4千多萬元,執行長薪資高,但辦案效率緩慢。
- 批評基金會未能積極主動聯繫受害者,導致補償作業拖延,耗費國庫。
- 要求基金會應縮編人力、減少行政支出,並加速結案,避免領取的薪資比補償金還多。
- 質疑基金會編列高額活動費,建議可移轉由政府單位或結合民間團體辦理,以節省公帑。
- 提案要求檢討基金會人事費用,酌予調降。
- 連署要求基金會刪減休假旅遊補助、公關費及特別費。
- 連署要求基金會針對行政費用酌予調減。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對補償案的長期拖延表示不滿,認為15年仍有人未申請令人驚訝,質疑基金會效率不彰。
- 批評基金會人事費用高達4千多萬元,但辦案效率低,建議若績效不彰應更換人員。
- 建議基金會可透過刊登報紙廣告、電視廣告等方式加速通知未申請者,而非逐戶訪視,並尊重部分受難者不願公開的隱私。
- 主張補償案應有結束期限,不應無限期延長,並建議對基金會結束後的人員給予工作推薦。
- 批評基金會紀念活動費用越編越多,應簡單、樸素、莊嚴,而非奢侈浪費,並提案刪減紀念活動及其他活動經費。
- 提案要求減列「有關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之紀念活動」服務費用200萬元。
- 提案要求減列「其他有助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之平反或回復名譽之活動」服務費用150萬元。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基金會執行長工作11年僅探訪3人,但月薪高達21萬元,且22名員工平均每月處理20個案件,效率低落。
- 批評基金會聲稱預計103年3月結束,但又說可持續收件,質疑其存續期限模糊,恐沒完沒了。
- 建議基金會應採廣告宣傳等方式加速結案,而非逐戶探訪,並要求明確結案時間。
- 提案刪除30%員工薪資762萬元,以資撙節,並堅持刪除休假旅遊補助512,400元。
- 提案刪除公關費720千元,認為基金會不應編列此費用,並建議刪除特別費二分之一150千元。
- 提案要求基金會於下會期前於官方網站建置政府資訊公開專區,公開董監事名單、財務報表、會議記錄、研究成果等資訊。
- 提案要求基金會於下會期前邀集相關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研議並訂定案件數位資料庫保存及開放辦法。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質詢國防部關於軍法官身分保障問題,以及軍法制度在平時與戰時的分際,強調軍法在軍中維護法紀、鞏固團結的重要性。
- 批評軍隊長官動輒「法辦」的現象,建議應注重法紀辦理,以紀律處分優先,避免將法辦變成唯一手段,影響官兵前途。
- 提案減列「有關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之紀念活動」服務費用200萬元。
- 提案減列「其他有助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之平反或回復名譽之活動」服務費用150萬元。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質疑基金會董事長兼任政務委員,國防部如何監督,並指出董事長未支薪卻兼任的合理性。
- 澄清基金會名稱應為「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而非「不當審判基金會」。
- 質疑基金會成立十幾年仍有大量案件未結,人事卻未精簡,認為應隨著案件減少而縮編。
- 批評基金會執行長薪資高於部會首長及立法委員,且部分董監事未出席會議仍領取津貼,要求檢討。
- 提案減列「有關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之紀念活動」服務費用200萬元。
- 提案減列「其他有助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之平反或回復名譽之活動」服務費用150萬元。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詢基金會依條例應補助教材、著作、調查考證活動及紀念學術活動,但其官方網站「研究推廣」欄位卻是空白,質疑其工作成果未公開。
- 批評基金會花錢委託研究後,報告僅存放在辦公室抽屜,外界無法得知研究內容,認為基金會墮落至極,未達成推動轉型正義的任務。
- 要求基金會公開所有委託研究的標題、受委託者及成果,即使內容涉及機密,標題也應公開,以利外界利用。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連署要求基金會刪減員工薪資、休假旅遊補助、公關費及特別費。
- 提案要求基金會於下會期前於官方網站建置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 提案要求基金會於下會期前邀集相關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研議並訂定案件數位資料庫保存及開放辦法。
相關人員回應
高廣圻 國防部副部長
- 承諾會加強督考基金會,在限定時間內審結案件,並每月派員追蹤。
- 澄清補償案件申請日期已於99年年底終止,目前處理的是當年已申請但未結案的案件。
- 同意軍事審判官身分保障問題已成立專案小組研究,並指出民國88年後軍法獨立性已提高,平時最終審判已慢慢轉向司法。
- 強調軍隊有其特殊性,軍法制度改革需兼顧部隊法紀、團結與士氣。
林政則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基金會102年度預計收入445萬2千元,支出2億4,015萬4千元,短絀2億3,570萬2千元,由累積資金補足。
- 說明基金會旨在處理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的認定與補償事宜,並致力撫平歷史傷痛。
- 表示基金會目前有22位支薪人員,預計將按年裁撤以精簡人員,並計畫在103年3月8日結束運作。
- 承認基金會效率有待加強,承諾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為受難者提供服務和補償。
- 解釋目前仍有案件處理是因持續收受「補件」,而非新申請案件,並承諾將在明年6月底前處理完畢所有潛在案件。
- 同意將基金會網站上可公開的研究標題、受委託者等資訊補做並公布。
倪子修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執行長
- 說明基金會補償案件過去是被動申請,95年到96年才取得裁判資料,需逐一比對戶政系統。
- 表示目前針對未補件申請者,基金會全員出動逐一探訪,預計農曆年前完成探訪。
- 說明目前掌握到的未結案件約有814件,預估明年處理240件,並預計在明年6月底前處理完畢所有潛在案件。
- 解釋探訪未申請者時,發現許多因素複雜,如家屬不知情或誤認通知為詐騙,經解釋後樂意申請。
- 承認基金會網站「研究推廣」欄位目前是空白,承諾回去檢討後,立即公布相關研究標題。
- 解釋部分資料涉及補償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無法完全公開,但標題與受委託者可公開。
周志仁 國防部軍法司兼法制司司長
- 確認基金會預計在明年6月30日審結完畢,所有未審結案件將結案。
- 表示國防部已統計基金會尚有814件三類案件,將督導基金會按月處理。
- 同意委員關於尊重受難者隱私權的指示,避免過度干預。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 用人費用-員工薪資照列,不予刪減。
- 福利費中「休假旅遊補助」刪除512,400元。
- 通過決議:針對人事費用編列4千147萬9千元,執行長、處長等高階職務高薪問題,基金會應積極檢討,酌予調降。
- 公關費720千元照列,不予刪除。
- 特別費300千元,修正刪除10萬元,餘20萬元照列。
- 「有關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之紀念活動」服務費用減列200萬元。
- 「其他有助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之平反或回復名譽之活動」服務費用減列150萬元。
- 通過決議:針對行政費用,基金會應考量政府財政窘困,酌予調減。
- 通過決議:基金會應於下會期前於其官方網站完成政府資訊公開專區之建置。
- 通過決議:基金會應於下會期前邀集相關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研議並訂定案件數位資料庫保存及開放辦法。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0302
- 卷/期/冊
- 102/3/2
- 發布日期
- 2013-01-1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