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貨物稅條例修正案與國華人壽標售案:聚焦適格性與賠付爭議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2-2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次會議併案審查多項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決議全案保留擇期再審。會議核心為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標售案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其標售過程、全球人壽大股東適格性、政府賠付金額及後續監理計畫。委員們對標售案的合法性、透明度及可能涉及的利益輸送提出強烈質疑,並要求暫緩執行,但金管會強調金融安定與保戶權益,堅持依法處理。最終,部分臨時提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另兩案暫不處理。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涵蓋多項貨物稅條例的修正草案,包括針對第12條、刪除第8條、第11條條文的修正,以及增訂第12條之5條文的提案,旨在檢討現行貨物稅制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院會交付審查的6項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均保留,另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二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標售案專題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針對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標售案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內容包括前三次流標因素檢討、本次由全球人壽得標的投標與決標情形、得標者大股東適格性、契約簽定內容、883.68億元賠付金額及其償債計畫,以及如何確保保戶與員工權益暨後續監理計畫。
- 會議也觸及振興股市方案,如現股當沖開放、權證降證交稅,以及奢侈稅的檢討與退場時程。
相關爭議
- 全球人壽大股東適格性爭議:多位立法委員質疑全球人壽名譽董事長彭誠浩及其子彭騰德(實際控制人)涉及「億富地案」的背信與不法交易,並提出具體對話紀錄,認為金管會不應在司法調查期間繼續推進標售案。
- 政府賠付金額過高與圖利質疑:委員質疑883.68億元的賠付金額過於龐大,且全球人壽以「以小吃大」方式得標,可能涉及「五鬼搬運」或圖利特定私人企業,而非保障全民利益,要求金管會解釋其合理性及與台銀評估的2,000億元差距。
- 標售案急迫性與暫停執行:多位委員主張應暫停標售案,等待司法調查結果釐清,以避免國家財政損失及道德風險;金管會則強調金融安定、保戶與員工權益,認為暫停將嚴重影響商業秩序與金融穩定,堅持按既定計畫推進。
- 監理寬容政策與道德風險:委員關切金管會給予全球人壽20年行政寬容期,恐導致得標者缺乏增資壓力,並質疑現行監理制度不足以防範未來再次出現「國華人壽第二」的道德風險。
- 保險安定基金財源與政府或有負債:委員質疑保險安定基金在賠付883.68億元後,其僅餘180億元,其餘560億元將向銀行團借款,此舉是否會造成政府實質上的或有負債,並稀釋安定基金保障全體保戶的功能。
- 台銀人壽承接可行性:委員質疑為何金管會未讓台銀人壽承接國華人壽,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公開台銀人壽當初的評估報告,以釐清是否因政治力或條件差異導致未成案。
- 非官員備詢爭議:會議初期,全球人壽董事長劉先覺受邀備詢,引發盧秀燕與費鴻泰委員質疑其身份不符,認為得標廠商不應在國會備詢,可能涉及利益迴避,最終劉董事長被請回。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接管國華人壽的必要性,以及883億元賠付金額是否過高,恐稀釋安定基金功能。
- 要求金管會說明標售程序是否完全公開透明,並質疑全球人壽對未來經營目標的樂觀程度。
- 關切全球人壽大股東關係人遭檢調搜索事件,詢問金管會將如何處理若發現不法行為。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在國華人壽案中的決策,認為可能導致金融危機,並要求其承諾負百分之百責任,若需第二次接管則應辭職下台。
- 質疑全球人壽「以小吃大」的併購模式,以及在主要股東關係人受偵辦期間急於結案的動機。
- 批評政府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的方式,認為全民已承受不可彌補的損失,並要求財政部長保證公股銀行貸款利率不得低於民間。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全球人壽標得國華人壽案實際上無需付出任何代價,因政府已填補損失,且金管會的監管措施屬常規業務。
- 要求金管會主委明確說明全球人壽將付出的具體代價,例如增資金額,並質疑金管會「嚴格監督」的有效性,若未來經營失敗如何處理。
- 關切台銀人壽估算國華人壽需2,000億元填補,與全球人壽得標價883.68億元間的巨大差距,質疑全球人壽估算基礎是否正確,以及未來可能潛藏的負債問題。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指出保險安定基金向銀行借款的570億元實質上是政府的或有負債,最終可能由納稅人承擔。
- 澄清能源稅應採「稅收中性」原則,非為加稅,僅為租稅結構調整。
- 質疑政府為何賠付883億元處理國華人壽,而過去(如國光人壽案)可由保險公司自行承擔,要求金管會說明其必要性。
- 建議金管會應加強監理,包括增加獨立董事席次至過半,並考慮由政府指派獨立董事或賦予其否決權,以確保資金運用透明與避免道德風險。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指控國華人壽標售案為「五鬼搬運」的弊案,涉及高官介入,並質疑金管會與法務部對全球人壽大股東的護航。
- 提出全球人壽大股東彭誠浩及其子彭騰德涉及「億富地案」的背信與掏空,要求金管會暫停標售案,等待司法調查結果。
- 批評政府賠付近千億元給單一私人企業,金額遠超立法院年度預算刪減總額,質疑決策的合理性與合法性,要求依保險法處理不良保單,而非由政府全盤承擔。
- 質疑金管會對全球人壽的監管承諾(如獨立董事過半、RBC達250%)不足以解決根本問題,認為其對土地交易洗錢等行為缺乏監管能力。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邀請全球人壽董事長劉先覺到會備詢的適當性,認為得標者不應與官員平起平坐,且未邀請保戶及工會代表有失平衡。
- 關切政府振興股市方案,包括有條件開放現股當沖(先買後賣、提供履約保證金)與權證避險交易降證交稅的進度,要求金管會加快實施時程。
- 詢問奢侈稅政策任務是否已達成,並建議財政部應檢討並規劃退場或轉型方案。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與法務部次長陳守煌對全球人壽大股東彭誠浩與彭騰德涉案的立場,認為其為關係人,且金管會事前未掌握相關資訊。
- 引用彭誠浩在會議中聲稱可運用全球人壽資金進行交易、指揮調度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錄音內容,指控其違反誠信原則及相關法規,涉及利益輸送與收取回扣。
- 要求金管會與法務部在24小時內調查清楚其提出的具體事證,否則將承擔責任,並再次呼籲暫停標售案。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億富地案中檢察官搜索時機的巧合性,以及法務部對此案的說明是否透明,要求釐清檢察官是否曾向上級報告。
- 詢問金管會若國華人壽標售案被中止,將對誰有利,並要求金管會與保險局盡快澄清案情,避免成為「羅生門」。
- 呼籲所有委員在提出操守問題時應有明確事證,並要求金管會對圖利指控立即澄清,強調不容許任何徇私舞弊。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除國華人壽外,仍有3家壽險公司淨值為負,質疑金管會多年來要求增資的成效,以及保險監理的寬鬆問題。
- 對IFRS第二階段實施後保險業需增提大量準備金的潛在衝擊表示擔憂,質疑金管會對全球人壽未來20年增資能力的評估。
- 質疑金管會對獨立董事的監管能力,以及獨立董事是否願承擔無限清償責任,認為金管會「以小吃大」製造未來金融體系的「深水炸彈」。
- 建議金管會應在合約中加入類似「附買回條款」(call option),以便在未來若全球人壽經營不善或大股東適格性出問題時,政府能以特定價格買回股權,避免國家承受更大損失。
薛凌 立法委員
- 澄清本次會議是政黨協商要求安排,以讓社會大眾了解國華人壽案始末,並未見工會代表申請旁聽。
- 詢問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朱雲鵬,883億元是補助還是低利貸款,以及行政寬限期是否有落日條款。
- 關切全球人壽董事長劉先覺對外宣稱將利用賠付資金投資股市、房地產,質疑其是否符合保險業營運規範與誠信原則。
- 批評全球人壽透過減資、美化數據的作為,認為金管會應挑選有能力、有誠信的公司來接管爛攤子。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要求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說明政府決定標售國華人壽的決策理由,強調應向社會大眾解釋其正確性,以維護金融安定及保戶權益。
- 質疑國華人壽標售案的底價、投標家數及全球人壽得標價格的合理性,認為社會普遍預期應超過1,000億元。
- 關切保險安定基金因賠付而面臨的資金缺口,以及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償債計畫,要求金管會說明財源穩定性。
- 詢問20年金融監理寬限期內,金管會如何確保全球人壽審慎經營,避免再次成為「國華第二」,並要求金管會對此做出明確承諾。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台灣菸酒公司與大陸菸商「阿里山香菸」品牌共享及代工銷售模式的監管不力,認為台灣菸酒僅獲微薄利潤,卻讓大陸菸商賺取暴利且涉嫌逃稅。
- 批評財政部對台灣菸酒公司經營心態的漠視,認為其放任有關係者利用政府資源賺錢,凸顯政府控制能力不足。
- 強調無論是保險業或台灣菸酒公司,只要有關係者就能利用關係賺錢,政府卻配合,這是當前最大的問題,要求財政部深入調查並說明。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詢問國華人壽從經營困難到被接管、流標,最終由全球人壽得標的來龍去脈,以及全球人壽大股東是否涉及背信問題。
- 關切金管會是否會暫緩標售案,並詢問若原股東願意接手,是否可能回到原點。
- 質疑政府賠付883億元給全球人壽後,是否有足夠的管理機制確保資金不會流入私人,並監管其經營,避免再次虧損。
- 指出台灣保險業經營環境艱困,與銀行業獲利差距大,要求金管會說明如何協助保險業發展。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詢問金管會接管國華人壽的原因、台銀人壽不接手的原因,以及若無人接手,政府對140萬保戶及4,000名員工的賠償責任。
- 要求金管會查明全球人壽、美孚建設與彭誠浩之間有無資金往來,並要求法務部加速偵辦億富地案,若有不法應嚴辦,若無則應還其清白,避免影響交易。
- 批評司法被「壞人」利用,捲入私人買賣恩怨,並表示對彭誠浩的人格清白有信心,呼籲委員勿傷害好人。
- 強調若標售案無瑕疵應繼續進行,不應受不正規人士阻撓,並要求金管會與法務部對社會大眾解釋清楚。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租稅負擔率偏低與每年財政短絀問題,質疑財政部對能源稅「稅收中性」的說法是否過早,不利於解決國家財政困境,應保留稅收增長空間挹注財政。
- 要求金管會對國華人壽標售案做出更清楚的釐清,讓社會大眾確信所選方案為最佳決策,並說明賣方(政府)是否「划得來」。
- 詢問國華人壽資產負債出售後,其公司實體與保險執照將如何處理,以及保險安定基金是否仍能接管一個無實質保險業務的公司。
- 要求金管會提供標售案的具體時程(如3月31日交割期限),並說明若在交割前發現全球人壽不適格,是否有解約的可能性及後果。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國華人壽長達8年的姑息態度,導致虧損從658億元擴大至883億元,並詢問政府官員應負何種責任。
- 關切保險安定基金在賠付883億元後,如何繼續保障全體被保險人權益,避免因單一公司而掏空基金宗旨。
- 質疑金管會為何不使用保險法第149條之2第7項規定的調高保費率或降低保險金額方式解決問題,而讓全民買單。
- 要求金管會承諾日後應確實落實金融機構風險控管,並在財務不佳時迅速採取行動,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情況。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要求保險安定基金說明國華人壽在接管期間(98年至標售前)的經營績效,並詢問金管會對前經營團隊的法律求償進度。
- 質疑全球人壽自中瑋公司接手後,99、100年持續虧損,詢問其如何將國華人壽轉虧為盈,並質疑883億元賠付的合理性。
- 詢問財政部與金管會為何未讓台銀人壽併購國華人壽,要求公開台銀人壽當初的評估報告,並質疑將案子交給全球人壽是否涉及利益輸送。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國華人壽標售案中,全球人壽大股東適格性問題的處理,並認為金管會無法保證未來20年不會出狀況。
- 批評政府賠付883億元並支付560億元貸款利息給私人企業,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且全世界沒有如此優渥的交易。
- 質疑金管會以保戶及員工權益為由推動標售的說法,認為政府接管期間並無人恐慌,且南山人壽等信譽良好公司面臨問題時未獲同樣待遇,質疑雙重標準。
- 要求金管會公開合約解約條款,認為若其中一方出問題,應可解約,而非堅持履約。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表示不贊成因檢察官調查而停止標售案,認為檢察官並非判斷金融與經濟決策的唯一標準,並以自身經驗表達對檢察官起訴的不滿。
- 認為政府在處理問題時應有一定作法,不應因政治力過度干預而停擺。
相關人員回應
陳裕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接管國華人壽是因其經營狀況不佳、財務惡化且董監事不穩定,為保障保戶權益及金融安定而依法進行。
- 解釋883億元賠付是為填補國華人壽的財務缺口及高利率保單利差損,而非進入私人公司口袋,並將受嚴格監管。
- 承諾對國華人壽標售案負百分之百責任,若未來需第二次接管將辭職下台,並強調將嚴格監督全球人壽審慎經營。
- 回應全球人壽大股東適格性問題,表示雖非股權交易,但若有具體不法事證,將依保險法規定處理,包括調整股權、解除職務等,並已要求增加獨立董事過半、切割與美孚建設往來及分帳管理等強化監理措施。
- 說明暫緩標售案將嚴重影響金融安定、140萬保戶與4,000名員工權益,以及商業秩序,強調在司法未定讞前應按既定計畫進行。
- 表示金融重建基金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有其法源,保險法亦有完備規定,強調處理過程公開透明且專業。
- 指出保險安定基金財源將透過累積金額、營業稅特別準備金及向金融機構借款支應,並非由政府直接保證。
- 說明振興股市措施(如現股當沖、權證避險交易降證交稅)仍在規劃配套與電腦系統調整,預計明年下半年完成;奢侈稅則將於明年6月檢討轉型方案。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表示財政部不會主動干預或主導公股銀行參與保險安定基金的融資公開招標,尊重其專業評估。
- 同意保險安定基金借款的570億元可視為政府的或有負債,但強調能源稅提案採「稅收中性」原則,旨在調整稅制結構,非為加稅。
- 回應台灣菸酒公司「阿里山香菸」銷售大陸案,表示公司本於專業經營,將調查其成本利潤及市場了解情況,並承諾給予說明。
- 表示台銀人壽評估併購國華人壽案因公營機構併民營機構的複雜性(如用人、費率等)而可行性不高,但未掌握具體評估金額。
陳守煌 法務部次長
- 說明台北地檢署搜索全球人壽是因億富地公司檢舉其內部人與美孚建設人員涉嫌背信,與全球人壽公司整體營運及財務狀況無關。
- 強調搜索全球人壽場所目的在取得不動產交易資料,副董事長彭騰德當時以證人身分應訊,非犯罪嫌疑人。
- 表示法務部不能介入個案,其說明是依據台北地檢署發布的新聞稿,並承諾將轉達台北地檢署加速偵辦,若有不法將依法處理,無則還其清白。
朱雲鵬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
- 說明安定基金處理國華人壽案參照中央存保公司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的標準作業程序,過程公開、透明、合法,並獲主管機關授權。
- 確認883億元是政府對全球人壽的補助,而非低利貸款,且是為填補國華人壽財務缺口,全球人壽同時承接140萬保戶的保障義務。
- 表示國華人壽在接管期間虧損逐年減少,營運狀況正常,強調全球人壽獲得補助的同時也承擔了保單契約的賠付責任,權利義務對等。
- 指出保險法已賦予主管機關權力,若全球人壽大股東未來出現適格性問題,金管會可採取撤換經理人、要求出賣股權、派人進駐等措施,無需額外簽署附買回條款。
- 解釋合約已簽定,若無正當理由(如資格審查文件造假)而違約,將產生賠償金及政府威信受損等嚴重後果,強調3月31日為交割期限。
曾玉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
- 說明國華人壽財務惡化後,金管會曾要求增資,但未果才接管,接管後亦持續改善其財務狀況。
- 澄清約40年前新光人壽倒閉案實為「國光人壽」,當時由各保險公司承擔,政府未賠付。
- 說明國華人壽標售案資格標有3家公司通過,但未透露具體標價,因涉及保密協定。
- 指出全球人壽與美孚建設共同出售不動產給億富地案,根據了解是違約案,非回扣案。
- 說明保險公司若RBC未達標準,會被要求增資,若未增資則限制業務範圍,全球人壽已增資並達RBC標準。
- 解釋國華人壽出售後,其公司名稱與保險執照將後續處理,但大部分資產負債已移轉,不會再經營保險業務。
林錦村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
- 說明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在搜索全球人壽之前,有向主任檢察官和襄閱報告。
劉先覺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表示全球人壽以883億元得標國華人壽,評估未來利率走高,希望承接首年能損益平衡。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一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金管會加強保險業監督機制,確保全球人壽經營國華人壽期間不對國家財政造成虧損;政府應協助保險安定基金儘速清償債務;保險安定基金應依法籌措財源,金管會不得出函保證償還債務。
- 臨時提案第二案及第三案均保留,暫不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0303
- 卷/期/冊
- 102/3/3
- 發布日期
- 2013-01-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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