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交通委員會審查道交條例修正案、NCC預算及桃機建設與考察爭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2-2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通過行政院版本部分條文,並否決增訂條文。會議亦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102年度預算進行審查,針對旺中案、4G釋照、行動支付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並通過多項預算決議和臨時提案。此外,會議針對桃園國際機場的跑道整建、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進度、考察報告內容及預算編列等問題進行報告與激烈討論,多位委員質疑其效率、專業性及公帑運用,並對預算提出多項刪減或凍結提案。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聚焦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35及67條的修正,旨在檢討交通違規處罰、酒駕相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條文。
  • 會議也討論了保障計程車司機安全、擴大酒駕零容忍政策,以及研究加裝酒測自鎖裝置的可行性等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針對計程車車內安全提出具體管理做法,以保障司機與乘客安全。
  • 提案要求NCC在4G釋照規劃中納入最低頻寬保證、網路品質審核標準,並設計回饋全民的寬頻紅利。
  • 提案要求NCC於3個月內要求電信業者訂出「手機上網的中量資費」方案,提供更多選擇。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針對計程車車內安全提出具體管理做法,以保障司機與乘客安全。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針對計程車車內安全提出具體管理做法,以保障司機與乘客安全。
  • 提案要求交通部至少於6個月內檢討全面擴大酒駕零容忍值,並加強宣導。
  • 提案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6個月內專案研究加裝酒測自鎖裝置措施在國內實施的可行性與配套。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針對計程車車內安全提出具體管理做法,以保障司機與乘客安全。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至少於6個月內檢討全面擴大酒駕零容忍值,並加強宣導。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6個月內專案研究加裝酒測自鎖裝置措施在國內實施的可行性與配套。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6個月內專案研究加裝酒測自鎖裝置措施在國內實施的可行性與配套。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6個月內專案研究加裝酒測自鎖裝置措施在國內實施的可行性與配套。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及第35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 委員所提第35條之1及第35條之2條文,均不予增訂。
  • 第67條條文,依照行政院提案,於第2項條文中「第61條第1項第3款、第4款後段」等文字後增列「、第62條第4項前段」,修正通過。
  • 併案審查的行政院及委員提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會召集委員魏明谷補充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3項,內容包括保障計程車司機安全、全面擴大酒駕零容忍值、研究加裝酒測自鎖裝置可行性。

討論事項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單位專案報告與預算審查 (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案、行動寬頻釋照、行動支付機制及102年度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案附加條件執行進度」、「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規劃」及「行動支付機制之未來交易安全性及公平性」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 同時,會議也繼續審查NCC主管的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包括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的預算項目。

相關爭議

  • 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案:社會質疑造成媒體集中化和新聞壟斷,NCC雖同意通過但附帶25項條件,卻未設申請期限,被質疑罔顧社會期待,有委員要求若未於2013年1月15日前達成條件即駁回申請。
  • 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委員關切頻譜資源的合理分配、國家戰略觀點、最低頻寬保證、網路品質審核標準,以及拍賣價金和頻譜使用權轉讓利益應回饋全民寬頻紅利。
  • 行動支付機制:委員擔憂悠遊卡公司與五大電信成立TSM平台將造成聯合壟斷,破壞交易秩序,損及消費者利益。
  • NCC預算編列爭議:多位委員對NCC預算中的寬頻上網速率量測調查、財務會計人員進用、公共關係費、委託研究計畫重複性、臨時及派遣人力運用、數位改善站維護費、國外旅費未說明、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推廣經費等人事及業務費用編列提出質疑,認為有浮編、不符體制或浪費公帑之嫌。
  •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爭議:委員對頻道內容評鑑、對地方政府補助考核流於形式、宣導有線電視數位化計畫必要性、委外研究重複性、以及偏遠及離島地區普及發展計畫成效不佳等預算項目提出質疑。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詢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案的執行進度與條件達成狀況。
  • 提案要求行政院、交通部及NCC應就行動寬頻業務釋照召開公聽會,廣納社會意見,修訂管理規則以符合市場現況。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NCC應依規定補正寬頻上網速率量測調查分析計畫的預算資訊,否則全數凍結。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編列的財務會計人員預算,認為不宜採勞務承攬方式辦理核心業務。
  • 提案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理跨媒體併購案應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其他因素影響。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以公共關係費名義編列的特別費,認為有規避立院審查之虞。
  • 提案要求刪減NCC北區監理處辦理委託研究計畫的預算,認為非其職責。
  • 提案要求刪減NCC法制業務計畫中暴增的訴訟案件律師費預算。
  • 提案要求刪減NCC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中與上年度相似度高的委託研究計畫預算。
  • 提案要求刪減NCC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中資訊管理專業服務費大幅成長的預算。
  • 提案要求刪減NCC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經費,認為應撙節支出並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
  • 提案要求NCC應於4G釋照規劃方案中,將最低頻寬保證納入網路品質審核標準,並設計回饋全民寬頻紅利的機制。
  • 提案要求NCC應於3個月內要求業者訂出「手機上網的中量資費」方案,提供更多級距的傳輸量選擇。
  • 提案要求NCC應於2週內提供「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服務品質調查」的相關資料與數據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 提案要求交通部杜絕離島交通壟斷漲價,開放廉價航空以促進離島觀光發展。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以公共關係費名義編列的特別費。
  • 提案要求凍結NCC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推廣經費,認為人力成本高於市場行情,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中通訊事業監理計畫下的大量非典型人力外包費用。
  • 提案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應舉辦公聽會後,始得決定悠遊卡公司與五大電信成立第三方授信服務管理平台的事業結合,避免壟斷。
  • 提案要求NCC若旺中集團未於2013年1月15日前達成併購中嘉案附帶條件,即依法駁回併購申請。
  • 提案要求凍結NCC通訊事業監理計畫預算二分之一,待「電信消費評議中心」機制規劃完成並提出專案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交通部要求中華電信停止與其他電信公司及悠遊卡公司之TSM平台之事業結合。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凍結NCC寬頻速率量測調查分析計畫預算,待補正預算法規並提出調查分析方式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以公共關係費名義編列的特別費。
  • 提案要求MOD與有線電視系統台應納入相同法律規範,在法律適用及上下架規章上不得有差別待遇。
  • 提案要求NCC應速修改固網管理規則,強制有線廣播電視法14個必載頻道規定適用於MOD規範上。
  • 提案要求NCC應於1個月內建立頻道評鑑機制,以促進電視產業良性競爭,並協助民眾選擇優良頻道作為分級付費參考。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凍結NCC寬頻速率量測調查分析計畫預算,待補正預算法規並提出調查分析方式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NCC應於2個月內提出數位改善站電費及維護費的改善方案,因所有權及維管權屬地方所有,NCC卻自行招標維護。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辦理數位改善站維護費預算,因維護費由NCC編列並招商辦理,但數位改善站所有權屬地方政府。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以公共關係費名義編列的特別費,認為不符體制且規避審查。
  • 提案要求刪減NCC委託研考會辦理「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推廣經費」,認為人力成本高,應撙節編列。
  • 提案要求NCC應儘速擬定相關辦法,有效執行無障礙資訊、通訊技術及系統、網路平台、通訊傳播傳輸內容無歧視的主管機關職責。
  • 提案要求NCC應明訂4G業者須承諾提升無線寬頻普及率、基本速率要求、室外與室內涵蓋率,並提供更多民眾選擇。
  • 提案要求NCC應將頻道內容評鑑指標及評鑑結果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主動且完整公開,以滿足民眾知的權利。
  • 提案要求交通部要求中華電信停止與其他電信公司及悠遊卡公司之TSM平台之事業結合。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將文書作業、會計、客訴等事務採勞務外包方式處理的一般服務費,認為不應編列於基金預算。
  • 提案要求刪減NCC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認為非營業單位且未說明交流目的與國家,部分凍結待報告。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編列的公共關係費,認為不符體制。
  • 提案要求刪除有線廣電基金中「宣導有線電視數位化計畫」預算,認為是流於形式及浪費。
  • 提案要求NCC應針對公共電視所獲捐贈款項及撥付各地方政府款項建立考核機制,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刪除NCC通訊傳播基金中聘雇輔導員及行政專員協助廣播、電視節目與廣告內容管理等幕僚作業費用,認為不應將核心業務委託勞務派遣。
  • 提案要求刪減NCC各項會議、公聽會及政策諮詢經費,認為編列過於浮濫。
  • 提案要求刪減NCC購置個人電腦等相關設備預算,認為編列浮濫不合理。
  • 提案要求刪減NCC國外旅費與大陸地區旅費,並凍結剩餘部分,待提出詳細考察計畫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刪減NCC委託學術機關進行通訊傳播業務相關研究預算,認為NCC對研究報告不重視,造成預算浪費。
  • 提案要求凍結NCC法制業務計畫預算三分之一,待NCC向立法院提出反媒體壟斷專法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NCC應在1年內督導系統業者完成高雄市那瑪夏區及離島地區有線電視建置作業,保障收視權益。
  • 提案要求NCC在頻道內容評鑑結果出來後,應在1周內將評鑑指標及結果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主動且完整公開。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案附加條件執行進度、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規劃及行動支付機制之未來交易安全性及公平性進行專案報告。

孫立群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 就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案附加條件執行進度、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規劃及行動支付機制之未來交易安全性及公平性進行專案報告。

桂先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鄧添來 交通部郵電司司長

  • 針對委員質詢進行答復。

相關後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處理完畢。
  •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用途原列5億4,104萬5,000元,減列500萬元,改列為5億3,604萬5,000元,預算採統刪方式,應於送出交通委員會前將調整刪除項目送委員會。
  •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14項,包括要求NCC於2個月內提出數位改善站改善方案、在4G釋照規劃中納入最低頻寬保證及寬頻紅利設計、儘速擬定無障礙資通訊技術相關辦法、要求業者訂出手機上網中量資費方案、4G釋照應有國家戰略觀點與涵蓋率要求、公開頻道內容評鑑結果、公平會應舉辦公聽會決定行動支付平台結合案、NCC應於2013年1月15日前處理旺中案、各委員會處理跨媒體併購案應獨立行使職權、NCC應就4G釋照召開公聽會、提供服務品質調查資料、廣電3法黨政軍條款應回歸相同競爭環境。
  •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通過決議10項,包括要求MOD與有線電視系統台在法律適用上不得有差別待遇、強制有線廣播電視法14個必載頻道規定適用於MOD、NCC應於1年內督導系統業者完成偏遠及離島地區有線電視建置、NCC應於1周內公開頻道內容評鑑指標及結果、NCC應於6個月內責成系統業者完成經營區內佈線涵蓋範圍達百分之百、NCC應於1個月內檢討及修訂「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補助執行要點」、NCC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審查之縣市有線電視費率調整及理由書面報告、NCC應於2個月內提出有線電視數位化配套措施書面報告、NCC應於1個月內建立頻道評鑑機制、NCC應建立公共電視捐贈款項及撥付地方政府款項的考核機制。
  •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交通部要求中華電信停止與其他電信公司及悠遊卡公司之TSM平台之事業結合。

討論事項三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與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及標竿國際機場考察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桃園國際機場的「道面整建與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進行專案報告,包含跑滑道整修、跑道延長、助航設施升級及工法變更等,並討論其預算執行與工程進度。
  • 同時,桃園機場公司也針對「標竿國際機場考察」提出報告,說明考察目的、辦理過程及心得,引發委員對考察實質效益、專業性及公帑運用的質疑。

相關爭議

  • 跑道整建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及工法變更:101年度可用預算34.83億元,預估年底執行數僅5.24億元,達成率15.04%。中途變更工法從水泥處理重建改為AC加鋪,雖縮短工期但遭委員質疑規劃不周,且電纜數量等技術資料屢次更正。
  • 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跑道整建計畫總經費從35億元增至107億元,又因工法變更等因素調整,但實際執行率低,委員質疑預算浮編及執行不力。
  • 智慧型監控系統取消:委員質疑桃園機場取消「先進場面導引及控制系統」(A-SMGCS)等最先進的智慧型監控系統,僅節省3億元,卻犧牲營運安全與效率,使機場發展退步。
  • 跑道鋪面承載係數(PCN)低:委員指出桃園機場PCN值僅60,遠低於鄰近國際機場,整建後目標僅75,質疑花費百億卻仍屬後段班,且僅為過渡期標準,未能澈底解決問題。
  • 標竿機場考察實質效益:委員質疑考察團成員組成不專業(含政風、會計、公關等),與考察目的無關,且行程安排過於「關禁閉式」僅在機場內繞行,甚至考察大陸二、三流機場,被批為「假考察之名,行觀光之實」,浪費公帑。
  • 機場營運管理問題:委員質疑桃園機場漏水、飛安事故頻傳(如飛機空中關車/熄火、滑出跑道、偷渡客入侵管制區),凸顯管理不善、用人不當,且對改善成效不彰。
  • 機場捷運通車延宕與噪音問題:機場捷運因機電整合問題導致通車時程不明,且委員擔憂重運量鋼輪可能造成噪音過大,影響沿線住戶。

立法委員發言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詢桃機公司道面整建工程預算執行率低落(15.04%)及中途變更工法、招標文件屢次更正(如電纜數量算錯)等瑕疵,質疑螺絲鬆掉。
  • 要求桃機公司確保更改工法後工程不會再面臨瓶頸或嚴重落後,並依計畫於2015年底完工。
  • 關切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整修工程進度,詢問是否能如期於12月底開放並提升機場國際評比名次。
  • 關心花東快速道路的規劃進度及可行性研究,強調東部交通問題的嚴重性。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詢國內遊覽車及飛安事故頻傳問題,特別關注遠航及華航飛機空中熄火/關車事件,質疑民航局處理速度慢、列管不足。
  • 質疑桃機公司考察廉價航空卻搭乘一般班機,未站在旅客立場,批評考察團為「觀光團」。
  • 質疑交通部推動廉價航空到其他機場的效率,認為評估時間過長,建議可先以小港機場試辦。
  • 要求部長特別重視大眾運輸安全,避免再發生重大事故。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桃機公司考察廉價航空團幾乎所有單位都有人參加(含政風、會計、國會聯絡人),且考察地點包括大陸黃龍機場,批評是「假考察之名,行觀光之實」,無法提升專業能力。
  • 要求桃機公司提供新加坡機場財務管理、會計制度等考察心得,質疑其專業性和必要性,並要求提供本次考察會計、政風、公關人員會談對象、內容及心得報告。
  • 批評交通部管理機場不力,導致漏水、偷渡客等問題,並對部長替考察團辯護表示不滿。
  • 提案要求刪除桃機公司102年度績效獎金,因其漏水、跑道坑洞等問題不斷,且未能即時改善。
  • 提案要求凍結桃機公司102年度旅費,待提出101年旅費使用明細及報告後始得解凍。
  • 提案要求桃機公司於1個月內完成管制大型客車直接在出入境大廳上下客的改善方案,以解決停車亂象。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桃機公司高階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專業背景與機場營運關聯性低,批評延攬專業人才的初衷喪失,導致機場問題叢生。
  • 批評部長以「肥貓條款」為由,導致無法延攬優秀人才,並指責政府不應將酬庸性質人員塞進公司。
  • 強調國家投入巨額資金打造航空城,要求用對人才,避免浪費公帑及草菅人命。
  • 建議交通部檢討大客車駕照考照制度,應納入實況模擬訓練,以提升駕駛安全。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對公務人員出國考察抱持理解態度,認為兼顧考察與觀光無可厚非,但要求桃機公司提出考察後具體改進構想。
  • 質詢桃機公司總工程師考察香港、新加坡機場後,對桃園機場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跑道間距、環保設計、A380迎賓準備及鳥擊防制等方面有無新的啟發和改善措施。
  • 關切桃園機場鳥擊事件頻繁,要求加強防制措施。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批評本次考察團行程安排不專業、過於僵化,質疑其考察實質效益,建議改為小規模、專業化訪視。
  • 質疑桃園機場跑道整建計畫工法變更的說法不實,指出早在2009年計畫中就已有AC加鋪工法。
  • 強烈質疑桃園機場取消「先進場面導引及控制系統」(A-SMGCS)等智慧型監控系統,卻只節省3億元,認為犧牲營運安全與效率。
  • 指出桃園機場跑道鋪面承載係數(PCN)僅60,遠低於國際標準,整建後目標75仍屬後段班,質疑花費百億卻僅是「過渡期」工程,批評「越補越落伍」。
  • 提案要求凍結桃機公司第三航站區委託規劃案預算,待提出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後再審。
  • 提案要求刪除桃機公司多項工程預算,因其進度嚴重落後。
  • 提案要求凍結桃機公司橋電橋氣設備採購計畫預算,因其計畫內容變更未依預算法規附具,且監察院曾糾正其使用率偏低。
  • 提案要求刪除桃機公司102年度獎金及福利費預算,因其意外事件頻傳、管理不善,且非正式員工過多。
  • 提案要求全面清查桃機公司101年度工程,若有疑義即移送檢調偵查。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質詢兩岸春節包機及定期航班增班協商結果,指出明年班次減少,懷疑是因為沒有補助導致台商返鄉意願降低,要求交通部與對岸協商補助。
  • 質詢台灣飛安事件發生率高於國際標準,要求民航局提供近10年各航空公司飛安事故統計數據。
  • 關切華航發生偷渡客躲藏機艙事件,要求交通部督促華航加強安檢和飛安。
  • 關切蘇花公路坍方後花東交通應變措施,要求確保鐵路、航空運能充足,並儘速恢復公路通行。
  • 提案要求刪除桃機公司102年度獎金預算,因其跑道整建計畫執行不力,且為消耗預算變更科目出國考察。
  • 提案要求刪除桃機公司102年度用人費用預算,因其大量增加人員,但業務量並無大增,且用人費比率違反規定。
  • 提案要求凍結桃機公司102年度獎金,待主管機關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刪除桃機公司102年度公共關係費三分之一,因其編列額度過高,且未有控管程序。
  • 提案要求刪除桃機公司102年度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預算,因其進度嚴重落後且有浪費公帑之嫌。
  • 提案要求交通部就返台機票價格比照今年價格,盡速與對岸協商,確保赴中民眾得以優惠價格返鄉。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桃機公司考察報告中CIQS(海關、移民、檢疫、安全)通關時間實測數據的代表性,認為僅為少數個案,有誇大之嫌。
  • 建議桃機公司規劃考察應更縝密,確保所有考察團都能進行一致性的重要數據實測。
  • 建議交通部協調移民署改善自動查驗通關系統,例如加設台子讓身高不足者也能使用,以提升通關效率。
  • 提案要求桃機公司針對機場管制區遭外人闖入等安全漏洞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其他營業成本-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預算。
  • 提案要求桃機公司確遵飛安會的飛安改善建議,針對跑道地帶、道肩、鋪面抗滑、維護管理機制、跑道排水及摩擦效能、跑道入侵預防等4項問題進行改善。
  • 提案要求桃機公司提出南跑道整修期間的相關配套措施方案,確保不致造成民眾不便與飛航安全。
  • 提案要求刪除桃機公司102年度廣告費、業務宣導費、印刷及裝訂費,並刪減水電及郵電費,以撙節經常性支出。
  • 提案要求凍結桃機公司102年度『會費、捐助與分攤』預算,待提出ACI評比項目及改善做法報告後始得動支。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詢花東地區火車票一票難求問題,要求部長具體承諾普悠瑪號全面到位及鐵路電器化通車後解決此現象。
  • 要求部長將南迴鐵路雙軌化規劃提早納入時程,以全面解決東部交通瓶頸。
  • 關切台東往返台北看病鄉親的機票費用過高問題,要求交通部與衛生署研議提供關懷措施。
  • 提案要求刪減桃機公司102年度『勞務成本-空橋操作、接駁作業等外包費』,因其外包費佔收入比例暴增至81.71%,顯然浮濫。
  • 提案要求刪減桃機公司102年度『業務費用-廣(公)告費』,因其增幅達146.90%,但國際行銷費用卻減少。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關切蘇花公路坍塌路段的復原難度及經費問題,建議交通部應通盤檢討並公開說明,確保道路安全。
  • 質疑桃園機場發包過程及管理問題,認為黑函多、員工投訴,顯示董事長和總經理領導有問題。
  • 強調機場跑道整建應澈底解決,並關切第三跑道土地徵收進度。
  • 關切機場捷運通車時程及機電整合、噪音問題,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
  • 提案要求交通部比照發展觀光條例機場服務費分配比例,將機場公司降落費用收取分配比例調整為40%,其餘60%繳回民航作業基金,以符公平正義。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質詢桃園機場營運量成長未顯著提升,除兩岸直航外,要求桃機公司提出拓展新航點的具體優惠措施。
  • 擔憂機場擴建不能單靠兩岸航線,若兩岸關係不穩,未來發展堪慮,應積極拓展國際新航線。
  • 提案要求桃機公司提供國際航站理事會(ACI)從2007年到2012年10月為止的總排名及各項指標實際排名與改善做法,以了解機場改善情形。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詢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的核定進度,要求交通部儘速將案子報送行政院,並優先核定第一階段。
  • 建議小港機場轉型成為廉價航空基地,提供誘因(如調降降落費)鼓勵廉價航空進駐,以解決運量不足問題。
  • 建議交通部應扶植本土性廉價航空公司,並將小港機場作為其基地。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機場公司將廉價航空站相關費用明細提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提案要求機場公司提供101年考察經費明細、地點、人員及報告,送交通委員會審查。
  • 提案要求全面清查桃機公司101年度工程,若有疑義即移送檢調單位偵查。

相關人員回應

毛治國 交通部部長

  • 說明桃園國際機場跑滑道整修規劃,強調為維護道面及提供良好服務品質,將進行全面性整修與升級。
  • 回應桃園機場跑道整建工程招標過程疑義,表示已邀集相關單位檢討採購程序是否依法辦理。
  • 說明機場公司派員出國考察標竿機場,返國後依規定提報書面報告並公開分享學習心得。
  • 承諾第一航廈整修工程凡與旅客有關部分將於12月底全面開放,有助於提升國際評比名次。
  • 說明花東快速道路已編列可行性研究預算,但需克服環保及財源問題。
  • 表示對空中關車事件需先瞭解原因,從維修強化避免頻率過高,民航局需強化此部分。
  • 說明交通部政策上會管控桃園機場廉價航空數量,鼓勵其轉往其他機場,並將檢討降落費、使用費等誘因。
  • 解釋公務系統有時會請政風、會計等單位一同考察,有助於其理解業務並編列預算,並非假考察。
  • 承諾普悠瑪號全面上線及鐵路電器化通車後,將全面解決花東地區火車票一票難求問題。
  • 說明花東鐵路將優先電器化,接著南迴電器化,並賡續規劃花蓮到屏東的雙軌化。
  • 表示將與衛生署研究針對重大疾病病患往返台東、台北就醫的機票關懷方案。
  • 說明蘇花公路坍塌路段搶修目標為春節前恢復所有車輛通行,並將通盤檢討道路安全。
  • 表示將要求桃機公司查明助導航燈光系統投標廠商數量及ADB公司成功案例,並向委員報告。
  • 說明機場捷運土木部分已完成,目前主要在機電部分,預計明年初重新估計通車時程。
  • 表示將與移民署反映自動查驗通關系統的年齡及身高限制問題。
  • 回應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已收斂共識,交通部將儘快報送行政院核定。
  • 說明交通部政策上希望凍結桃園、松山機場的廉價航空進駐,鼓勵其轉往台中、高雄等其他機場。

郭蔡文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董事長

  • 說明考察標竿國際機場目的為應未來桃園國際機場建設發展、精進經營管理專業技能,並培育人才。
  • 表示考察團分批分時辦理,共遴派25人,未影響機場正常業務運作,且依照規定覈實嚴謹辦理。
  • 說明香港機場執行總監曾提醒機場公司需有好的顧問團隊,且機場本身也要有對應團隊參與。
  • 回應委員質疑考察團為觀光團時,強調是去考察廉價航空設施,但因無適當航班故未搭乘廉價航空。
  • 說明CIQS(海關、移民、檢疫、安全)通關時間實測數據是單一案件,非總平均,並承認報告寫法可能造成誇大誤解。
  • 表示海關及移民署非常認真,通關速度快。
  • 回應桃園機場營運量因松山機場增開國際航線而受影響,但預估今年旅客量將提升至2,800萬。
  • 說明香港機場對新航線有降落費減免優惠,桃機公司將提出報告,鼓勵航空公司增闢新航線和航點。
  • 同意增加其他營業收入394萬元。
  • 表示將配合委員建議,將廉價航空站相關費用明細改為建請案,並提書面報告。
  • 建議維持機場公司降落費用分配比例為60%,民航作業基金40%。

林鵬良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總經理

  • 說明桃園國際機場跑道啟用逾30年,為因應航運量成長及飛機大型化趨勢,將進行大規模整建與更新。
  • 承認101年度預算執行率落後,但強調已決標兩項工程,道面整建計畫已穩健展開,總目標2015年完成不變。
  • 說明工法變更為AC加鋪是因應航機架次成長情勢,為降低營運安全風險及干擾,將跑道封閉時間從7個月減至4個月。
  • 表示跑道整建計畫總經費減為104億4,623萬5仟元,預計2015年12月完工。
  • 回應委員質疑招標過程技術資料修改,表示是設計統包案,基本設計由總顧問完成30%,數量精算留給得標廠商,會檢討改善。
  • 承諾不會再發生工程窒礙難行或嚴重落後,因已全面檢討並排除干擾因素。
  • 說明南跑道將於2013年6月開始整建,主跑道關閉4個月,北跑道亦同,以減輕營運衝擊。

張垂龍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工程處總工程師

  • 說明招標過程數量計算瑕疵是因設計統包案中,總顧問在基本設計階段對數量精算程度有所保留,留待得標廠商完成,未來會檢討改善。
  • 分享考察香港、新加坡機場心得,包括香港中長期發展計畫、環評、人車分流,以及新加坡第三跑道規劃、第三航廈設計概念等,認為對桃園機場未來發展有重要參考價值。
  • 說明香港、新加坡機場在迎接A380商業使用服務的系統與次系統準備,對桃園機場現有設施升級有很大啟示。

魏勝之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桃園機場鳥擊防制措施,包括破壞鳥類棲息生態、驅離,並正在辦理設置鳥擊防制雷達。
  • 回應委員質疑跑道整建計畫工法變更,說明2009年討論過兩種工法,最終決定挖掉重做,現在改為AC加鋪,底下水泥不挖掉。
  • 說明A-SMGCS系統並未取消,而是由民航局執行。
  • 說明PCN值提升與年限有關,新建跑道設計年限為20年以上,目前是過渡期間。
  • 說明考察團分工不同,故不同機場有不同任務,導致CIQS實測非每團都做。

但昭璧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航務處資深經理

  • 說明去年機場內鳥擊事件35件,今年次數較高,但經努力防制,10月及11月已減少至各2次。
  • 說明機場公司已與海軍桃園基地簽署共同防制鳥擊協議書,將採相同方式驅離飛鳥。
  • 說明A-SMGCS系統是分階段實施,並未取消,部分由民航局執行。

汪文寬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會計處處長

  • 說明考察香港機場重點是瞭解金融資產和負債管理方式,發現香港機管局固定資產資金來源佔比高,並透過利率交換規避風險。
  • 解釋雖然網路有資料,但實地訪談有助於印證想法,因每個產業有其財務特性,且桃機公司是台灣唯一機場公司,需借鏡國外經驗。

侯源連 交通部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副總經理

  • 回應委員質疑助導航燈光系統有綁標特定廠商,強調有4家以上廠商符合規範,並非只有ADB一家。
  • 說明助導航燈光系統規格是世界性通用規格,總顧問規範並非抄襲ADB。
  • 回應委員質疑分包廠商切結書問題,表示投標時大家都有同樣的切結書,並非只有一家提供。
  • 說明跑道工程總預算原核定為107億元,分年分區執行,並非從35億元變成100多億元。

陳天賜 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

  • 說明遠航的空中關車事件是駕駛操作,非熄火,且都有通報民航局並列管要求改善及加強查核。
  • 說明華航年初也有引擎問題導致空中熄火事件,已成立檢討小組。
  • 表示飛安標準是按照原廠標準要求航空公司執行,不會打折扣。
  • 說明兩岸第七次工作會議協商結果,春節加班機國籍航空申請數額減少,但總供給量因其他城市不限制航班而有所突破。
  • 說明A-SMGCS系統部分與新塔台建設一起由民航局執行。
  • 說明台灣製造的大型客機失事率較世界平均為高,有改善空間。

張羚悌 交通部民航局飛航標準組組長

  • 承認我國大型客機失事率較世界上為高,有改善空間。
  • 表示會後將提供近10年國際航空公司失事案件資料給委員參考。

張兆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門委員

  • 說明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可允許投標廠商資格與分包廠商資格代替,審標時會一併審查分包廠商資格。
  • 回應委員質疑分包廠商切結書問題,表示要看個案,若個案要求每個都切結,則應照辦。

陳志嘉 交通部桃園機場公司營業安全處處長

  • 說明自動查驗通關系統的年齡及身高限制是因臉部辨識系統的攝影機位置較高,導致身高不足者無法辨識。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處理完畢。
  • 總收入增加1,668萬元提案,協商後同意增列394萬元。
  • 總支出統刪1,000萬元,項目自行調整。
  • 多項委員提案(關於廉價航空站、降落費分配、閒置場所活化、獎金、用人費用、旅運費、服務費用、固定資產建設改良等)經協商後,部分不予處理,部分改為書面報告或建請案。
  • 通過決議1項,要求桃機公司提供最新修訂的全部北跑道、南跑道及所有滑行道整建計畫修訂內容、預算金額、支出項目別、執行單位、預訂與實際工程進度及對飛機起降飛安的影響及因應跑道封閉衝擊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通過決議1項,要求桃機公司提供國際航站理事會(ACI)從2007年到2012年10月為止,總排名及各項指標實際排名與桃園機場努力改善做法。
  • 通過決議1項,要求桃機公司及航空警察局針對二期航廈出入境併排停車亂象,嚴格管制大型客車直接在出入境大廳上下客,有效管理車輛分流,並將大客車引導到P4停車場停放、接送旅客。並凍結「勞務成本」及「其他營業成本」項下「什項設備維護費」二分之一,待改善計畫完成後始得動支。
  • 通過決議1項,要求交通部就返台機票價格比照今年價格,盡速與對岸協商,以確保赴中民眾得以較優惠之價格返鄉。

原始資料

公報
1020402
卷/期/冊
102/4/2
發布日期
2013-01-23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