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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與經建會預算及經濟成果報告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2-12-24會議日期:2012-12-2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主管之經濟作業基金與特別收入基金,以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預算,並針對政府「拚有感經濟3個月」成果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工業區污染、中小企業輔導、貿易推廣、能源政策、人才培育、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以及整體經濟數據與民眾感受的落差。多項預算項目經審查後部分減列或凍結,並要求相關部會提出專案報告或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邀請經濟部部長就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近三年執行績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旨在檢視經濟部主管之經濟作業基金與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過去三年的執行成效,並針對基金運作、財務狀況、政策目標達成度等面向進行質詢。
  • 會議中亦討論到台電與獨立發電業者(IPP)簽約所造成的國庫損害,以及政府部門向立法院提交公文書的嚴謹性問題。

相關爭議

  • 台電與IPP簽約造成國庫損害:委員質疑台電與IPP簽約對國庫造成損失,並指責台電以公關費收買媒體,污衊質詢委員。
  • 政府公文書內容不實:委員指出經濟部相關單位提交的報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且部長對報告內容未詳閱,恐影響司法訴訟公正性。
  • 能源局提交報告問題:委員質疑能源局作為經濟部下屬單位,提交的報告未充分考量政府主張及司法訴訟階段的敏感性,要求部長處分相關人員。

立法委員發言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以公關費收買媒體,污衊委員,要求經濟部部長正式道歉。
  • 要求經濟部部長確認公文書記載內容,特別是台電節省155億元購電支出的數據。
  • 強調立法院預算審議程序合法,不存在「預算綁法案」的問題。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指出台電委託民營公司及能源局所撰寫的報告,在台電與IPP司法訴訟期間,若被採為證據,將影響經濟部訴訟能力。
  • 要求經濟部部長應處分能源局提交不當報告的單位,以示對立法院的尊重。
  • 強調電業法修正案的重要性,部長應認真了解相關報告內容。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確認經濟部提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屬公文書。
  • 表示經濟部估計與IPP商談結果可為台電公司節省約155億元購電支出。
  • 承諾若台電動用公費污蔑委員將予以譴責,並將在3天內查明台電是否支用公關費購買媒體報導。
  • 坦承未詳閱電業法相關報告內容,並表示將了解能源局提交報告的過程。

相關後續

  • 經濟部部長需於3天內查明台電是否支用公費購買媒體報導,並向委員會回復。
  • 經濟部部長需於3天內查明能源局所送方案及報告一事,並以書面提供委員會,以研判後續進行方向。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針對「拚『有感經濟』3個月,『有感』成果何在?」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旨在檢視政府宣示「拚有感經濟3個月」的具體成果,評估國際與國內經濟情勢,並探討民眾對經濟復甦的實際感受與政府施政間的落差。
  • 討論聚焦於政府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台商回台投資、傳統產業維新、法規鬆綁等措施的成效,以及失業率、薪資水準、產業結構轉型等關鍵經濟指標的表現。

相關爭議

  • 「有感經濟」成果與民眾感受落差:政府官員認為經濟指標有改善,但多數民調顯示95%以上民眾對「有感經濟」無感或反感,委員質疑政府自我感覺良好。
  • 經濟困境歸因:政府歸咎於國際經濟因素,但委員指出國內關廠失業人數增加、實質薪資倒退14年等國內結構性問題。
  • 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爭議:委員質疑其規劃倉促,可能導致醫師流向營利醫院影響台灣醫療品質,並擔憂引進中國白領專業人士會進一步壓低台灣薪資。
  • 能源稅開徵時機與影響:委員擔憂在經濟未復甦時開徵能源稅將加重民眾負擔,經濟部與經建會對此態度不明或持保留意見。
  • 經濟成長率目標設定:經建會設定明年GDP成長率為3.8%遭委員質疑過於樂觀且缺乏具體推動方案,認為是「拼氣勢」而非實際規劃。
  • 產業發展計畫重複與浮誇:委員批評政府多項經濟方案(如傳統產業維新方案、三業四化、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內容高度重疊,甚至有「照抄」現象,質疑其浮誇且重複計算成效。
  • 中小企業與綠能產業發展:委員關切中小企業融資、綠能產業推廣、工業區土地利用效益等問題,並提出具體政策建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缺乏具體應辦事項、修法、預算與完成時程,形同口號。
  • 批評經建會政策規劃仍以工業為基礎,未能有效發展服務業,特別是金融、醫療、教育等領域。
  • 認為經建會未能有效整合協調各部會,導致服務業發展缺乏重點與具體成果。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內關廠失業人數連續16個月飆升,台灣失業率高於日本,實質薪資倒退14年,顯示經濟困境非單純國際因素所致。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若允許營利型醫院,恐導致台灣優秀醫師流失,影響國內醫療品質。
  • 擔憂自由經濟示範區鬆綁白領專業人士薪資限制,將引進中國白領,進一步壓低台灣薪資水準。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促成日商投資台灣發展動力鋰電池,有助於投資與就業。
  • 質疑政府宣稱的「有感經濟」是否已達成,並指出民調顯示95%民眾無感。
  • 關切能源稅開徵時機與影響,要求政府審慎評估,避免加重民眾負擔。
  • 詢問浮動電價計價公式研議進度,以及未來電價調整機制是否納入夏季電價考量。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經建會與經濟部報告未直接回應「有感經濟」議題,內容偏向政令宣導。
  • 指出國內關廠失業人數創新高、實質薪資倒退14年,與政府宣稱的經濟復甦和就業成長不符。
  • 批評政府引用國際評比數據自我感覺良好,忽略台灣在亞洲四小龍中經濟成長率、FDI、失業率均墊底的現實。
  • 建議政府停止「放有感熱氣球」等宣傳活動,應務實檢討經濟政策,提出具體方案,而非「吹牛」。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經建會主委「自己有感」的說法是「自我感覺良好」,與馬總統如出一轍。
  • 批評政府宣稱「3個月有感」是不負責任的態度,民調數據顯示民眾普遍無感,甚至有民調數字「灌水」嫌疑。
  • 指出經建會與經濟部對明年經濟成長率預測不一,且過去GDP預測屢次下修,顯示規劃不確實。
  • 建議政府停止放「有感熱氣球」,改放「633隻鴿子」以示檢討,或放「膨風經濟」、「吹牛經濟」氣球更符合現況。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詢問經建會主委與經濟部部長對「3個月有感經濟」的滿意度,並指出民眾感受是L型發展。
  • 關切台灣在東北亞區域經濟整合中的角色,特別是面對日本、韓國大選及RCEP、TPP等國際經貿協定。
  • 肯定經濟部加速融入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策略,但強調速度不能太慢,並關注台日產業合作成效。
  • 強調中小企業是台灣經濟主力,應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輔導與支持,避免走向韓國大企業模式導致勞工無感。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經濟成長率達10%時民眾仍無感,在僅0.93%時如何「拚出有感」,認為民眾感受更負面。
  • 指出台灣過去四年多經濟成長率在1951年以來倒數前五名中佔了三年,數字表現不佳。
  • 擔憂台灣外銷接單一半以上在海外生產,導致工作機會與稅收流向國外,民眾無感。
  • 批評經濟學人資訊社報告指出台灣促進投資策略無法吸引長期有利發展產業,政府應檢討回流台商的品質。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的經濟報告「無感」,未能有效回應「有感經濟」議題,質疑政府未將此視為重要事項。
  • 指出國際統計數據顯示台灣人均購買力超越多個先進國家,但民眾普遍無感,恐僅有富人有感。
  • 關切台東地區缺乏具體經濟發展規劃與就業機會,要求經建會提出花東地區產業發展方案。
  • 要求經建會應在審查花東地區發展基金相關計畫時,將原住民族基本法及地方意見納入考量,並落實公民參與。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經建會訂定明年經濟成長率3.8%的目標過高,且部長稱「非做不可」是「尹主委出一張嘴,部長做得要死」。
  • 批評經建會主委對民調結果的態度不尊重,並指責其「激怒在野黨立委」以保官位的言行。
  • 指出實質薪資倒退14年、奶粉漲價等才是民眾的真實感受,而非政府選擇性引用的國際評比數據。
  • 質疑政府在臉書活動中「灌票」提升「有感」比例,要求停止「放氣球」等虛假宣傳,應務實拚經濟。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府「人才培育方案」成效不彰,導致人才供需落差、年輕人失業率高,要求經建會檢討並提出新方案。
  • 建議經建會應協調國科會、教育部,整合資源,避免產學分離,強化技術人才培育。
  • 對經建會預估明年經濟成長率3.8%持保留態度,認為民間投資低迷,達成目標難度高。
  • 要求經建會與經濟部為台商回流設立單一窗口,提供專人專案服務。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質疑「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在解決人力問題上僅開放更多外勞,土地資訊提供也僅限於資訊彙整而非實質協助。
  • 要求政府為台商回台方案設定明確的管制時程與追蹤管考機制,確保五年內達成投資、產值與就業目標。
  • 指出台灣專利智財產出遠低於日韓美,且需支付高額專利費用,要求政府提出解決方案以提升產業附加價值。
  • 批評政府引用11月外銷訂單創新高,但出口金額卻降低,海外生產比重過高,未實質帶動國內就業與製造業產出。
  • 建議政府將聖誕節設為國定假日,以「放假經濟學」帶動消費,與國際接軌。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在財政困難下,仍透過台商回流等方案提振經濟,並要求經濟部務必落實。
  • 建議政府應長期考量租稅優惠措施,參考美韓經驗,以促進經濟發展,不應僅限於短期措施。
  • 關切台商回流可能遇到的「低附加價值台商」問題,以及對本土台商可能造成的不公平待遇。
  • 要求經濟部修正產創條例下的研發支出抵減辦法,使其適用於服務業和農業,以促進產業升級。
  • 質詢經濟部對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中,關於純益分配和公司負責人撤換規定的執行情況,強調民眾對電費減低有感。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近期推出的多項經濟計畫方案(如傳統產業維新方案、三業四化、經濟動能提升方案)存在「浮誇」與「重複計算」的問題。
  • 指出經建會與經濟部的計畫內容高度重疊,甚至有「照抄」現象,導致數字與目標重複,無法真實反映政策效益。
  • 批評經建會「有夠不用心,有夠墮落」,將經濟部資料照單全收,缺乏高度與願景。
  • 質疑政府將便利商店相關產業發展納入「五大產業火車頭」之一,認為其對整體經濟的帶動作用與對小店家的衝擊值得商榷。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認為政府對經濟改善的貢獻有限,主要受限於公部門投資不足,政府只能扮演排除障礙的角色。
  • 關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貨幣政策(日圓貶值)對全球金融秩序及台灣出口競爭力的影響,建議經濟部仔細評估。
  • 建議台灣應利用與日本的供應鏈關係及中日釣魚台爭議,提升自身作為日商與大陸之間平台或橋梁的角色。
  • 質詢台灣在國際經貿戰略上的角色,特別是面對美國主導的TPP與大陸主導的RCEP,要求經濟部提出明確的加入策略與應對措施。
  • 提醒部長shale gas(頁岩氣)對台灣石化產業的深遠影響,要求政府規劃時更加小心。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智庫民調顯示96%受訪者認為政府「有感經濟」未成功,民眾對馬總統感受多為負面或無感,政府與社會感受落差大。
  • 認為經建會主委「委屈」源於其角色定位模糊,被賦予高度期待卻職權有限,未能有效統籌經濟發展。
  • 批評經建會將明年經濟成長率目標從3.15%調高至3.8%的過程,缺乏科學依據,像是「報明牌」或「半夜吹口哨壯膽」。
  • 建議經建會應務實本務,提出具體目標、政策、工具與預算連結,而非僅做數字遊戲,並呼籲停止「放氣球」等宣傳。

管委員碧玲 立法委員

  • 指出有台商利用台灣加入國際政府採購聯盟的機會,將中國進口產品「過水」台灣後以MIT名義出口參與美國採購,要求政府建立統計系統監測此現象。
  • 反映鋼鐵業界陳情,中國鋼鐵爆量生產,透過地方商業會簽證進入台灣擾亂市場秩序,甚至再出口變MIT,要求經濟部查證。
  • 關切部分國家將台灣視為中國一省,拒絕進口台灣產品,影響台灣國際貿易,要求經濟部提供相關監測資料。
  • 批評ECFA談判對台灣業界讓利不足,反而讓中國產品擾亂台灣市場,要求重新檢討。
  • 質疑政府在處理陽明海運中資入股案時,缺乏整體配套,導致台灣在國際談判上失去籌碼,未能有效爭取東協市場。
  • 批評經濟部「三業四化」方案缺乏邏輯、高度與願景,甚至細到列出特定公司名稱,將便利商店當作五大產業火車頭不妥。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要求經建會主委回顧台灣歷代經濟發展主力與原理,並闡明當前經濟發展的主力與創新何在,避免國家經濟迷航。
  • 批評政府將「經濟自由示範區」與「台商回流」視為經濟發展主力是錯誤的方法論,認為其成效有限,且台商外移是自身求生。
  • 指出竹科發展失衡導致區域發展不均,造成社會成本與資源破壞,政府缺乏有經濟良知的謀士。
  • 質疑經濟部將新興國家出口成長歸因於政府努力,實為台商在中國待不下去轉移陣地,總出口成長仍低於世界平均。
  • 批評能源政策與產業政策不配合,導致企業面臨高電費、遷廠困難等問題,呼籲政府應進行整體性改革與配套措施。
  • 認為政府不應寄望中國給予機會,台商會自行處理,應避免價格判斷與意識形態,回歸在商言商、在經濟談經濟。
  • 主張台灣經濟成長率需達6%以上才能擺脫沉淪,並要求在馬總統卸任前平均薪資提升三成,否則經濟無望。

相關人員回應

尹啟銘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今年國際經濟情勢嚴峻,全球經濟成長趨緩,但台灣經濟指標已逐漸回復成長,預估明年GDP可達3.15%至4%。
  • 指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已啟動,包含台商回台投資、傳統產業維新、法規鬆綁等措施。
  • 說明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已核定5家申請案,預計可增加就業機會,並強調經建會的職掌是整體經濟政策規劃、設計、協調,而非個別產業主管。
  • 坦承民眾對經濟「無感」可能與薪資未實質成長、GDP與國民所得差距、經濟結構轉型陣痛有關。
  • 回應自由經濟示範區旨在示範自由經濟,可包容公司型態醫院,但相關設計須考量對國內醫療的影響。
  • 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引進白領專業人士的規劃仍在進行中,尚未定案,強調是針對全球而非僅限於中國。
  • 表示能源稅議題需完整評估對經濟的衝擊,目前狀況不清楚。
  • 回應人才培育方案將整合現有方案,並進行檢討,未來將提出新方案,強調人才為國家發展關鍵。
  • 說明台商回台投資方案為兩年計畫,五年內可望有重大成效,並強調已設單一窗口與專人專案輔導。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表示經濟部已積極推動「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聚焦優化產業結構、拓展新興市場、強化投資力道、活力中小企業等四個重點方向。
  • 說明「三業四化」行動計畫已奉行政院核定,以智慧生活、工具機、低溫物流、資訊服務、創新時尚紡織等5大產業為示範。
  • 指出「推動中堅企業躍升計畫」已受理258家企業申請,旨在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 表示「全國產業發展會議」已獲167項共同意見,將於3個月內擬定具體工作計畫。
  • 說明「101出口龍騰計畫」及新興市場拓點已初具成效,1至11月對新興市場出口逆勢成長4.4%。
  • 指出「2012全球招商論壇」促成投資1,266億元,並已通過5家台商回台申請案,預計明年吸引投資2,000億元。
  • 表示「活力企業融資專案」已提供中小企業融資協助,並針對青年創業、微型企業提供支援。
  • 坦承民眾對「有感經濟」普遍無感,經濟推動需要時間,但第四季情況已比前三季好。
  • 回應開徵能源稅長期可行,但時機與方式需充分討論,考量財政、電價合理化及國際競爭力等因素。
  • 說明浮動電價計價公式仍在研議中,預計明年初送立法院,基本概念是切分基本電價與燃料條款,燃料條款調整頻率與上限仍討論中。
  • 表示台灣產業結構與韓國有別,中小企業是發展主力,政府應協助其發展與競爭力提升。
  • 澄清經濟學人資訊社對台灣投資策略的報導偏頗,強調政府鼓勵回流台商鎖定高階、高附加價值產業。
  • 承諾將查明鋼鐵、文具等產業是否有中國產品「過水」台灣變成MIT的現象,並建立統計系統監測。
  • 表示將提供將台灣分類為中國一省的國家名單,並強調ECFA是與新加坡談判的重要一步,但承認對東協整合仍面臨困難。
  • 解釋陽明海運與中資合資旨在增加碼頭、提升國際機會,對台灣經濟有益,而非「長驅直入」。
  • 表示「三業四化」中的五大產業是示範案例,旨在帶動產業轉型,而非僅限於特定公司,可提供詳細資料。

相關後續

  • 經濟作業基金「業務總支出」減列326萬5,000元,改列為76億0,693萬2,000元。
  •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凍結1,500萬元,待經濟部工業局提出污染具體因應方案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凍結1,260萬元,待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出委辦計畫整併方案及效益檢討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減列150萬5,000元後,其餘凍結三分之一,待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出計畫具體項目、育成目標及可行性評估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經濟部需就「全國產業發展會議」結論,考量跨部會意見溝通與功能整合,提出具體行動方案。
  • 經濟部需就「全國產業發展會議」涉及勞工權益的共同意見,應邀集相關團體代表共同與會,廣納建言。
  • 主管機關應要求高雄園區等廠商說明土地承租逾期未動工原委,並依規定辦理。
  • 主管機關應加強加工出口區招商事宜,提升廠商進駐率及土地利用效益。
  • 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應研議因應改善措施,避免影響基金永續經營,並檢討評估絲織專區開發計畫,與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協調還款期限。
  • 主管機關應調整研議廠區業者輔導因應措施,有效促進投資及增裕營收。
  •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應加強稽查工廠排放廢(污)水作業,並追蹤列管違失單位。
  •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應重新評估工業區開發,或減少開發規模,或訂定具國際競爭力條件,以去化閒置土地。
  • 主管機關應檢討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及污水處理廠節能減碳政策落實成效。
  • 主管機關應儘速研擬改善計畫,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解決006688措施後閒置土地或建築物問題。
  •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應檢討自行操作污水處理廠管理運作方式,或研議配套措施,提升經營效率。
  • 經濟部工業局應確實檢討太陽電池模板設備設置效益,或機關節約用電措施,以達成節能減碳目標。
  • 經濟部工業局應重新評估現存工業區開發方案,輔導轉型升級,去化閒置土地。
  • 黃偉哲立法委員提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研謀改善措施,確保工業區土地利用率及競爭力,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黃偉哲立法委員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研謀改善措施,解決自行操作污水處理廠虧損問題,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黃偉哲立法委員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加強稽查工廠排放廢(污)水作業,並研謀改善措施,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黃偉哲立法委員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研謀改善措施,解決購置土地或建築物閒置問題,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黃偉哲立法委員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研謀改善措施,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黃偉哲立法委員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持續追蹤及研謀改善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作業,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檢討推動加入TPP政策與預算配置的適法性與合理性,並於3個月內提出我國加入TPP全面性效益影響評估專案報告。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針對「提升台灣產業國際形象計畫」進行強化與檢討,避免政府資源浪費。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加強「興建國家會展中心」計畫的工程進度管理及預算控制效率。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確實檢討推廣貿易服務費徵收機制與催收欠款效率。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針對推廣貿易基金配置專任人員的必要性、合理性與效率性提出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能源局應研擬相關辦法檢討改進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徵收不公問題。
  •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應研議對工商業能源大用戶等節能服務使用者收費的可行性。
  • 經濟部能源局應檢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委託研究資源分配公平性,並要求執行單位調整研發方向,落實技術應用。
  • 主管機關應積極檢討再生能源推廣政策,並妥善規劃配套措施。
  • 主管機關應全面檢討加氣站設置補助政策及設置點布局,以達成推廣油氣雙燃料車政策目標。
  • 經濟部能源局應責成各計畫委辦單位審慎規劃深層地熱發電技術研究計畫內容,並追蹤辦理情形。
  • 石油基金應訂定合理回饋機制,讓政府投資油氣探勘開發案獲得合理回饋。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就提振我國對外貿易政策,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政府應加速完成ECFA後續協商,並積極推動與各主要貿易體之自由化,加速經貿制度改革。
  • 經濟部應於1個月內會同台電公司及相關單位研議補貼或電價優惠等協助措施,解決工業區業者因配合台電改壓工程所須負擔的設備更新成本。
  • 經濟部應於3個月內修正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入來源,以符公平負擔原則。
  • 行政院經濟部、監察院審計部重行研擬政策措施,以降低山地、離島鄉民眾瓦斯費負擔,並簡化申請補助行政流程。
  • 經濟部應儘速研議整合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以改善行政績效。
  • 經濟部能源局應於半年內提出離岸風力發電機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推動時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 經濟部能源局應於未來年度寬列經費,委託獨立專業公正第三方機構進行「未來電力供需分析與規劃研究」計畫。
  • 經濟部能源局應參考屏東莫拉克災區設置太陽光電計畫成果經驗,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及其他再生能源設置。
  • 經濟建設委員會「一般行政」減列500萬元,改列為32億4,870萬元。
  • 委員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者,其餘經費刪除,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項下「一般行政-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157萬2,000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保留送院會處理。
  • 經濟建設委員會所編列首長及副首長之年終獎金全數凍結,應俟GDP成長達3.8%後始得動支。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早日就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儘速整合各部會意見與方案,並研擬具體計畫與作法。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就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期程規劃與辦理進度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協調相關部會,積極研議具體方案及法規修訂,以落實培育、延攬產業所需人才。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協調相關部會,確實調查國內人力資源與產業需求現況,並研議具體檢討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儘速提出「產業有家,家有產業」相關辦理成果,並對外公告。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確實檢討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預算執行率不佳與可行性,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儘速完成花東地區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俾利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運作順暢。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針對短、中、長期經建計畫與近3年之預算執行情形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加強檢討相關預算配置之必要性,並就近5年度相關訓練計畫執行情形與具體效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檢討「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之規劃執行與實際效益,並提出書面報告。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儘速檢討改正「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計畫項下獎補助費缺乏具體明細及未上網公告問題。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針對未具自償性或自償性較低之民生基礎建設,妥予規劃調整相關公共建設推動方案。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即進行通盤檢討,確實修正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經費與執行效益管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確實檢討提升自行研究之比例,並善用各機關現有委託研究成果,審慎規劃各項委辦研究計畫。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獎勵輔導造林,並使公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趨於一致。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審議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相關建設計畫案時,應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當地原住民共同參與,並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充分聽取意見後核定計畫,並將審查進度及結果函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會同經濟部能源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相關單位,共同檢討離島地區的低碳島計畫。
  • 政策初期,政府應全力推動高雄自由經濟示範區,並評估示範區設置地點。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於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完成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在完成立法程序後,立即進行實質設置作業。
  • 政府應加強投資生醫及鼓勵異業投資生醫,以獲取較高回收,掌握高階知識,培育進階人力,落實產業升級。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積極介入協調深層海水產業化工作,嘉惠東部產業建設。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規劃同時,增列關懷弱勢族群的工作機會法條。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督導各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時,應要求政府各單位及國營事業落實僱用弱勢族群的法定比率名額,並給予輔導。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經濟部研議,對於產業創新條例等涉及工業區設置之相關法規是否應予通盤修正,將工業區之核准權限統一回歸中央特定機關單位,並將辦理情形以書面報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除應加強活化所經管之房地外,並洽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全面清查各國營事業名下非本業所需土地筆數及相關資料,研擬將該等房地收回中央之可能性及收回之期程計畫,並將研究結果以書面報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協調整合農工與科技相關部門,推動大型溫室栽培相關農業及工業技術之整合與推廣。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協調將銀髮族之相關服務業作為重點服務業,積極予以輔導與推廣。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性,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主動匯集相關單位,提出解決南部寶來溫泉區產業重建、水土保持等問題的方案。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及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20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經濟部主管的經濟作業基金與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的非營業部分。
  • 審查內容涵蓋基金的業務計畫、業務收支、本期賸餘、轉投資計畫、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國庫增撥基金額、補辦預算,以及多項針對基金運作效率、財務狀況、污染防治、土地利用、招商成效、人才配置、能源政策、貿易推廣等議題的決議案。

相關爭議

  • 工業區污染防治成效不彰: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編列預算推動土壤及地下水監測等污染防治工作,但轄管工業區仍有過半列為紅燈、橘燈或黃燈,顯示執行成效待檢討。
  •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計畫整合與效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多項創業計畫內容大同小異,且長期委由同一機構辦理,恐造成資源重複浪費,效益有待檢討。
  • 加工出口區經營績效與財務狀況: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近年經營績效欠佳,債務規模未有效控管,且對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轉投資成效不彰,墊借款項及利息積欠嚴重,影響基金永續經營。
  • 工業區土地閒置與利用效益:多處加工出口區及工業區土地閒置,部分獲准入區廠商未實際營運,影響土地利用效益及促進投資目的。
  •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徵收與委託研究爭議: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僅向台電公司收取,對其他電力業者徵收不公;且兩大能源基金鉅額委託研究費過度集中特定財團法人,收益率偏低,效益待檢討。
  • 再生能源推廣政策成效: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編列大幅增加,但過去執行率偏低,且發電設備完工併聯售電比例甚低,顯示政府躉購政策規劃不當,影響推動進度。
  • 石油基金用途與補助合理性:石油基金編列汰換老舊瓦斯鋼瓶補助、加氣站設置補助等,但被質疑不符基金法定用途,且加氣站設置集中都會區,推廣成效不彰。
  • 推廣貿易基金預算配置與績效:推廣貿易基金編列推動加入TPP經費,被質疑業務性質應屬公務預算;且輔導企業提升國際品牌價值成效不佳,用人費用編列與自辦業務比例不符,配置專任人員合理性受質疑。
  • 南港展覽館擴建計畫延宕與經費暴增:推廣貿易基金新增編列「興建國家會展中心」經費,但計畫因執行延宕導致期程延長、經費暴增,遭要求加強管理。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部分預算,要求工業局提出工業區污染具體因應方案。
  • 提案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部分預算,要求中小企業處就創業計畫整併方案及效益檢討。
  • 提案減列並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預算,要求提出具體辦理項目、育成目標及可行性評估。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推動加入TPP政策與預算配置適法性與合理性,並提出全面性效益評估。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企業提升品牌價值輔導計畫成效,避免預算耗擲。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加強會展中心工程進度管理及預算控制,避免再次延宕。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推廣貿易服務費徵收機制與催收效率,解決廠商積欠問題。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針對推廣貿易基金配置專任人員的合理性與效率性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檢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委託研究資源分配公平性與執行效益。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檢討再生能源推廣政策及配套措施,避免影響推動目標。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全面檢討石油基金加氣站設置補助政策,避免預算錯置。
  • 提案要求石油基金應訂定合理回饋機制,讓政府投資油氣探勘開發案獲得合理回饋。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存續必要性,就裁撤基金並將業務併入公務預算辦理進行評估檢討。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參考莫拉克災區經驗,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及其他再生能源設置。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部分預算,要求工業局提出工業區污染具體因應方案。
  • 提案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部分預算,要求中小企業處就創業計畫整併方案及效益檢討。
  • 提案減列並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預算,要求提出具體辦理項目、育成目標及可行性評估。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推廣貿易基金配置專任人員的合理性與效率性。
  • 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存續必要性,就裁撤基金並將業務併入公務預算辦理進行評估檢討。
  • 提案要求政府不宜貿然開徵能源稅,應待國家經濟情勢好轉且民間有共識。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修正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入來源,以符公平負擔原則。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對駐外人員訂定每年至少5%與駐在國貿易成長之指標,未達成者調回國內。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部分預算,要求工業局提出工業區污染具體因應方案。
  • 提案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部分預算,要求中小企業處就創業計畫整併方案及效益檢討。
  • 提案減列並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預算,要求提出具體辦理項目、育成目標及可行性評估。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針對「提升台灣產業國際形象計畫」進行強化與檢討,避免政府資源浪費。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加強會展中心工程進度管理及預算控制,避免再次延宕。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針對推廣貿易基金配置專任人員的合理性與效率性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徵收不公情形研擬相關辦法檢討改進。
  • 提案要求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應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對於工商業能源大用戶等節能服務使用者研議收費可行性。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檢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委託研究資源分配公平性與執行效益。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檢討再生能源推廣政策及配套措施,避免影響推動目標。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全面檢討石油基金加氣站設置補助政策及設置點布局,以達成推廣油氣雙燃料車政策目標。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責成各計畫委辦單位審慎規劃深層地熱發電技術研究計畫內容,並追蹤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就提振我國對外貿易政策,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會同台電公司及相關單位研議補貼或電價優惠等協助措施,解決工業區業者因配合台電改壓工程所須負擔的設備更新成本。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部、監察院審計部重行研擬政策措施,以降低山地、離島鄉民眾瓦斯費負擔,並簡化申請補助行政流程。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儘速研議整合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以改善行政績效。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就離岸風力發電機政策提出整體評估,並於半年內提出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推動時程。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未來年度寬列經費,委託獨立專業公正第三方機構進行「未來電力供需分析與規劃研究」計畫。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參考莫拉克災區經驗,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及其他再生能源設置。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部分預算,要求工業局提出工業區污染具體因應方案。
  • 提案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部分預算,要求中小企業處就創業計畫整併方案及效益檢討。
  • 提案減列並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預算,要求提出具體辦理項目、育成目標及可行性評估。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推動加入TPP政策與預算配置適法性與合理性,並提出全面性效益評估。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企業提升品牌價值輔導計畫成效,避免預算耗擲。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加強會展中心工程進度管理及預算控制,避免再次延宕。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推廣貿易服務費徵收機制與催收效率,解決廠商積欠問題。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針對推廣貿易基金配置專任人員的合理性與效率性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徵收不公情形研擬相關辦法檢討改進。
  • 提案要求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應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對於工商業能源大用戶等節能服務使用者研議收費可行性。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檢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委託研究資源分配公平性與執行效益。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檢討再生能源推廣政策及配套措施,避免影響推動目標。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全面檢討石油基金加氣站設置補助政策及設置點布局,以達成推廣油氣雙燃料車政策目標。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責成各計畫委辦單位審慎規劃深層地熱發電技術研究計畫內容,並追蹤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石油基金應訂定合理回饋機制,讓政府投資油氣探勘開發案獲得合理回饋。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就提振我國對外貿易政策,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會同台電公司及相關單位研議補貼或電價優惠等協助措施,解決工業區業者因配合台電改壓工程所須負擔的設備更新成本。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就離岸風力發電機政策提出整體評估,並於半年內提出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推動時程。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未來年度寬列經費,委託獨立專業公正第三方機構進行「未來電力供需分析與規劃研究」計畫。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參考莫拉克災區經驗,積極推動太陽光電及其他再生能源設置。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部分預算,要求工業局提出工業區污染具體因應方案。
  • 提案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部分預算,要求中小企業處就創業計畫整併方案及效益檢討。
  • 提案減列並凍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興產業加速育成計畫」預算,要求提出具體辦理項目、育成目標及可行性評估。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推動加入TPP政策與預算配置適法性與合理性,並提出全面性效益評估。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企業提升品牌價值輔導計畫成效,避免預算耗擲。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加強會展中心工程進度管理及預算控制,避免再次延宕。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推廣貿易服務費徵收機制與催收效率,解決廠商積欠問題。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針對推廣貿易基金配置專任人員的合理性與效率性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就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徵收不公情形研擬相關辦法檢討改進。
  • 提案要求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應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對於工商業能源大用戶等節能服務使用者研議收費可行性。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檢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委託研究資源分配公平性與執行效益。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檢討再生能源推廣政策及配套措施,避免影響推動目標。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全面檢討石油基金加氣站設置補助政策及設置點布局,以達成推廣油氣雙燃料車政策目標。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責成各計畫委辦單位審慎規劃深層地熱發電技術研究計畫內容,並追蹤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石油基金應訂定合理回饋機制,讓政府投資油氣探勘開發案獲得合理回饋。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就提振我國對外貿易政策,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會同台電公司及相關單位研議補貼或電價優惠等協助措施,解決工業區業者因配合台電改壓工程所須負擔的設備更新成本。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儘速研議整合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以改善行政績效。
  • 提案減列石油基金「強制汰換30年以上液化石油氣容器(老舊瓦斯鋼瓶)補助」預算1億元,因不符基金法定用途,保留送院會處理。
  • 提案減列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基金用途」5億元,因執行率偏低,顯有寬列預算之嫌,保留送院會處理。
  • 提案凍結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預算五分之一,待主管機關檢討再生能源政策規劃、具體目標與配套措施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保留送院會處理。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二分之一,待經濟部能源局提出專案報告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保留送院會處理。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補助、捐助與獎助」預算四分之一,待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租金、償債與利息」項下「什項設備租金」預算三分之一,待相關法律修正案完成三讀後,依法執行或將全數預算解繳國庫,保留送院會處理。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專業服務費」項下「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四分之一,待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補助、捐助與獎助」預算四分之一,待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石油基金「租金、償債與利息」項下「什項設備租金」預算三分之一,待相關法律修正案完成三讀後,依法執行或將全數預算解繳國庫。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將工業區核准權限統一回歸經濟部,減少競相建置工業區情形。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就如何於高雄軟體科技園區持續引進知識密集產業、加強招商績效及挹注研發法人能量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應儘速與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協調還款期限,以解決自身財務問題。
  • 提案建請經濟部鼓勵園區廠商引進上、中、下游關聯產業,發揮產業聚集效應,以提升廠商進駐率。
  • 提案要求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進行之委託調查研究,應著重於綠能建材、節能減碳、減災,提升建築結構之建材安全方面。
  • 提案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就提振我國對外貿易之政策,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政府除應加速完成ECFA後續協商,更應積極推動與各主要貿易體之自由化,並加速經貿制度的改革。
  • 提案要求政府不宜貿然開徵能源稅,於國家經濟情勢未有顯著好轉,民間未有共識前不宜。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部、監察院審計部重行研擬政策措施,以降低山地、離島鄉民眾瓦斯費負擔,並簡化申請補助行政流程。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儘速研議整合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以改善行政績效。
  • 提案要求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轉投資「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案,應立即擬具專案報告,並函請監察院調查是否涉及掏空。
  • 提案要求經濟部將計算基礎、計算方式及對各產業擬採取之提升附加價值率之方式,以書面報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了解2020年產業附加價值率提升至28%的比例與貢獻度。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修正產業創新條例,將工業區核准權限統一回歸經濟部,減少競相建置工業區情形。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及能源局一旦山地鄉之LED路燈全部設置完成,應優先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剩餘經費補助山地鄉之公共設施同時設置LED燈,以達到節能減碳及降低電費。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經濟作業基金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經濟作業基金業務總收入80億0,023萬6,000元照列。
  • 經濟作業基金業務總支出原列76億1,019萬7,000元,減列326萬5,000元,改列為76億0,693萬2,000元。
  • 經濟作業基金本期賸餘原列3億9,003萬9,000元,增列326萬5,000元,改列為3億9,330萬4,000元。
  • 經濟作業基金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5億7,944萬8,000元照列。
  • 經濟作業基金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1,672萬1,000元照列。
  • 經濟作業基金補辦預算部分2億1,124萬2,003元照列。
  • 經濟作業基金通過決議39項。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基金來源152億6,362萬8,000元照列。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基金用途原列174億5,200萬5,000元,減列1億3,535萬5,000元,改列為173億1,665萬元。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本期短絀原列21億8,837萬7,000元,減列1億3,535萬5,000元,改列為20億5,302萬2,000元。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通過決議28項。
  • 經濟部主管之經濟作業基金及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部分審查完竣。
  • 審查會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與議事人員整理。
  • 石油基金「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中小企業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減列1億1,899萬9,000元。
  •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能源效率提升與節能技術服務」等計畫合計1億6,100萬元減列200萬元後,其餘凍結四分之一,待經濟部能源局提出詳細預算執行內容說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減列1,000萬元後,其餘凍結二分之一,待經濟部能源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 經濟部能源局主管之「石油基金」102年度預算「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部分,其「專業服務費」項下「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經濟部能源局主管之「石油基金」102年度預算「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部分,其「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補助、捐助與獎助」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經濟部能源局主管之「石油基金」102年度預算「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部分,其「租金、償債與利息」項下「什項設備租金」預算凍結三分之一,待相關法律修正案完成三讀後,依法執行或將全數預算解繳國庫。
  • 臨時提案一、二、三照案通過,要求經濟部研議修正產業創新條例、提交產業附加價值率計算方式、優先補助山地鄉公共設施設置LED燈。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102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其所屬單位預算,有關委員提案保留水資源開發及維護科目項下「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2期」乙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經濟部水利署及其所屬單位2013年度預算中,關於「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2期」的保留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20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有關經濟部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
  • 審查會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與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五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及行政院歲入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20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管的歲入與歲出部分。
  • 審查內容包括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財產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歲入項目,以及經濟建設委員會的一般行政、非營業特種基金等歲出項目,並討論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首長特別費等相關預算編列的合理性。

相關爭議

  • 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發放爭議:委員質疑退休人員已領取優渥月退休金,仍比照在職軍公教領取年終慰問金,適法性不足且加劇社會對立,要求刪除或限縮發放對象。
  • 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編列:委員質疑在經濟困境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編列的合理性,要求刪除。
  • 獎補助費項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委員質疑該慰問金缺乏合理法源依據,在財政拮据時應刪除以符社會公義。
  • 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與推動進度:委員關切自由經濟示範區作為重要經濟政策,但推動進度緩慢,各部會協調溝通不足,成效不彰。
  • 人才培育政策成效:委員質疑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人才培育政策成效不彰,導致人才供需落差、流失嚴重,衝擊台灣競爭力。
  • 「產業有家,家有產業」政策同質性高:委員質疑此政策口號提出後,各縣市重點產業項目同質性過高,恐難形塑特色產業。
  • 國土資訊系統建置計畫執行率不佳:委員指出該計畫預算執行率逐年低落,顯示規劃或執行效能亟待檢討。
  • 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排擠效應:委員質疑「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以自償率高低為優先考量,導致財政拮据地方政府爭取困難,排擠民生基礎建設,加劇城鄉差距。
  • 經建會委辦費過高與自行研究比例低:委員質疑經建會作為非專責研究機關卻編列鉅額委辦費,自行研究比例偏低,虛擲研究資源。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者,其餘經費刪除。
  • 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項下「一般行政-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157萬2,000元。
  • 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提案凍結經濟建設委員會所編列首長及副首長之年終獎金,應俟GDP成長達3.8%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期程規劃與辦理進度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相關部會,確實調查國內人力資源與產業需求現況,並研議具體檢討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加強檢討相關預算配置之必要性,並就近5年度相關訓練計畫執行情形與具體效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之規劃執行與實際效益,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儘速檢討改正「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計畫項下獎補助費缺乏具體明細及未上網公告問題。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針對未具自償性或自償性較低之民生基礎建設,妥予規劃調整相關公共建設推動方案。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即進行通盤檢討,確實修正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經費與執行效益管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確實檢討提升自行研究之比例,並善用各機關現有委託研究成果,審慎規劃各項委辦研究計畫。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者,其餘經費刪除。
  • 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項下「一般行政-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157萬2,000元。
  • 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提案凍結經濟建設委員會所編列首長及副首長之年終獎金,應俟GDP成長達3.8%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期程規劃與辦理進度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相關部會,確實調查國內人力資源與產業需求現況,並研議具體檢討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加強檢討相關預算配置之必要性,並就近5年度相關訓練計畫執行情形與具體效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之規劃執行與實際效益,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儘速檢討改正「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計畫項下獎補助費缺乏具體明細及未上網公告問題。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針對未具自償性或自償性較低之民生基礎建設,妥予規劃調整相關公共建設推動方案。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即進行通盤檢討,確實修正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經費與執行效益管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確實檢討提升自行研究之比例,並善用各機關現有委託研究成果,審慎規劃各項委辦研究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同經濟部能源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相關單位,共同檢討離島地區的低碳島計畫。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者,其餘經費刪除。
  • 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項下「一般行政-首長及副首長特別費」157萬2,000元。
  • 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提案凍結經濟建設委員會所編列首長及副首長之年終獎金,應俟GDP成長達3.8%後始得動支。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事費」之「獎金」中有關「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之發放僅限支領月退休俸2萬元以下者,其餘經費刪除。
  • 提案要求刪除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獎補助費-獎勵及慰問」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 提案凍結經濟建設委員會所編列首長及副首長之年終獎金,應俟GDP成長達3.8%後始得動支。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早日就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儘速整合各部會意見與方案,並研擬具體計畫與作法。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期程規劃與辦理進度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相關部會,積極研議具體方案及法規修訂,俾落實培育、延攬產業所需人才。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相關部會,確實調查國內人力資源與產業需求現況,並研議具體檢討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儘速提出「產業有家,家有產業」相關辦理成果,並對外公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確實檢討預算執行率不佳與該計畫執行之可行性,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儘速完成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俾利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運作順暢。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針對短、中、長期經建計畫與近3年之預算執行情形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加強檢討相關預算配置之必要性,並就近5年度相關訓練計畫執行情形與具體效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之規劃執行與實際效益,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儘速檢討改正「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作業」計畫項下獎補助費缺乏具體明細及未上網公告問題。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針對未具自償性或自償性較低之民生基礎建設,妥予規劃調整相關公共建設推動方案。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即進行通盤檢討,確實修正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經費與執行效益管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確實檢討提升自行研究之比例,並善用各機關現有委託研究成果,審慎規劃各項委辦研究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同經濟部能源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相關單位,共同檢討離島地區的低碳島計畫。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早日就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儘速整合各部會意見與方案,並研擬具體計畫與作法。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相關部會,積極研議具體方案及法規修訂,俾落實培育、延攬產業所需人才。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相關部會,確實調查國內人力資源與產業需求現況,並研議具體檢討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儘速提出「產業有家,家有產業」相關辦理成果,並對外公告。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確實檢討預算執行率不佳與該計畫執行之可行性,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儘速完成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俾利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運作順暢。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針對短、中、長期經建計畫與近3年之預算執行情形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獎勵輔導造林,並使公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趨於一致。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審議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相關建設計畫案時,應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當地原住民共同參與,並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充分聽取意見後核定計畫,並將審查進度及結果函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規劃同時,增列關懷弱勢族群的工作機會法條。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督導各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時,應要求政府各單位及國營事業落實僱用弱勢族群的法定比率名額,並給予輔導。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性,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獎勵輔導造林,並使公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趨於一致。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審議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相關建設計畫案時,應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當地原住民共同參與,並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充分聽取意見後核定計畫,並將審查進度及結果函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在規劃自由貿易經濟示範區方案時,增列關懷弱勢族群的工作機會法條。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督導各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時,應要求政府各單位及國營事業落實僱用弱勢族群的法定比率名額,並給予輔導。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性,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獎勵輔導造林,並使公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趨於一致。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審議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相關建設計畫案時,應會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當地原住民共同參與,並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充分聽取意見後核定計畫,並將審查進度及結果函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在規劃自由貿易經濟示範區方案時,增列關懷弱勢族群的工作機會法條。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督導各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時,應要求政府各單位及國營事業落實僱用弱勢族群的法定比率名額,並給予輔導。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性,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獎勵輔導造林,並使公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趨於一致。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審議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相關建設計畫案時,務必須符合上述原則,以改善原住民族生活文化經濟環境發展;此外,應落實建立公民參與之規範與運作機制。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在規劃自由貿易經濟示範區方案時,增列關懷弱勢族群的工作機會法條。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督導各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時,應要求政府各單位及國營事業落實僱用弱勢族群的法定比率名額,並給予輔導。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性,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獎勵輔導造林,並使公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趨於一致。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性,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經濟部研議,對於產業創新條例等涉及工業區設置之相關法規是否應予通盤修正,將工業區之核准權限統一回歸中央特定機關單位。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除應加強活化所經管之房地外,並洽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全面清查各國營事業名下非本業所需土地筆數及相關資料,研擬將該等房地收回中央之可能性及收回之期程計畫。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獎勵輔導造林,並使公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趨於一致。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性,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經濟部研議,對於產業創新條例等涉及工業區設置之相關法規是否應予通盤修正,將工業區之核准權限統一回歸中央特定機關單位。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除應加強活化所經管之房地外,並洽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全面清查各國營事業名下非本業所需土地筆數及相關資料,研擬將該等房地收回中央之可能性及收回之期程計畫。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整合農工與科技相關部門,推動大型溫室栽培相關農業及工業技術之整合與推廣。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將銀髮族之相關服務業作為重點服務業,積極予以輔導與推廣。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獎勵輔導造林,並使公私有地造林獎勵金發放標準趨於一致。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整合農工與科技相關部門,推動大型溫室栽培相關農業及工業技術之整合與推廣。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將銀髮族之相關服務業作為重點服務業,積極予以輔導與推廣。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協調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族地區的特性,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提案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主動匯集相關單位,提出解決南部寶來溫泉區產業重建、水土保持等問題的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尹啟銘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經建會負責經濟政策規劃、設計、協調及重大經建計畫審核,服務業有其主管機關,經建會是整合協調角色。
  • 表示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已納入委員建議的四項指教,並已報院核定。
  • 坦承民眾對「有感經濟」的感受仍需努力,但個人對推動工作有進度與成果。
  • 說明台商回台投資方案預計五年內會有重大成效,經濟部設有單一窗口及專人專案輔導。
  • 承諾將於1個月內提出廖委員國棟所提的原住民地區產業發展規劃報告。
  • 回應關於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的質疑,表示會尊重調查結果,但不接受人身攻擊。
  • 說明經建會明年經濟成長率3.8%目標是與相關政務首長共同討論決定的高標準目標,而非經建會單獨規劃。
  • 表示人才培育方案將整合並檢討,未來提出新方案,總統高度重視。
  • 說明國土資訊系統建置計畫執行率不佳問題會進行通盤檢討並修正管制考核機制。
  • 回應委辦費問題,表示經建會雖非專責研究機關,但組織條例規範其應從事專案研究,會檢討提升自行研究比例。
  • 回應工業區規劃與管理問題,表示會協調經濟部研議產業創新條例修正,統一核准權限。
  • 回應國有房舍閒置問題,表示會加強活化並清查國營事業非本業所需土地,研擬收回中央。
  • 回應花東地區發展問題,表示會將委員意見納入審查,並與地方政府協調,確保原住民族權益。
  • 回應聖誕節放假問題,認為不宜過猶不及,放假方式可討論,但企業反映假日已多。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經濟建設委員會罰款及賠償收入無列數。
  • 歲入部分,經濟建設委員會規費收入11萬8,000元照列。
  • 歲入部分,行政院第2目「投資收回」11億元照列。
  • 歲入部分,經濟建設委員會財產收入2萬元照列。
  • 歲入部分,行政院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原列65億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 歲入部分,經濟建設委員會其他收入無列數。
  • 歲出部分,經濟建設委員會原列32億5,370萬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500萬元,改列為32億4,870萬元。
  • 歲出部分,經濟建設委員會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 委員提案要求刪減或限縮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特別費、三節慰問金等3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經濟建設委員會歲出部分決議31項。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
  • 審查會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與議事人員整理。
  • 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滄敏補充說明。
  • 經建會需於1個月內提出廖委員國棟所提的原住民地區產業發展規劃報告。

討論事項六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20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主管的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等非營業部分預算。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20402
卷/期/冊
102/4/2
發布日期
20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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