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價格檢討與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質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1-02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日會議聚焦兩大議題:首先,針對天然氣價格合理化進行檢討與質詢,委員們對天然氣事業利潤、政府官派董監事失職及資訊不透明提出多項臨時提案。其次,國防部報告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執行情形,委員們質詢將官晉升、募兵困境、空軍體能、戰力保存、漢翔公司履約爭議及萬劍彈量產進度等,並就國防自主與戰機採購策略提出建議。
討論事項一
天然氣價格合理化檢討情形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討天然氣價格合理性、公用天然氣事業的固定利潤問題、政府對天然氣公司的監督機制,以及資訊公開透明度。
- 討論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天然氣公司之營運狀況,及官派董監事是否善盡職責。
相關爭議
- 天然氣公司盈餘與法令規定不符:委員質疑現行計價公式保證業者固定利潤,但實際盈餘明顯違反法令,有剝削民眾之嫌。
- 官派董監事失職:委員指出退輔會派任的董監事未能積極要求天然氣價格調降,亦未在股東會提出相關建議,形同失職。
- 資訊不公開透明:各天然氣公司多次藐視國會決議,未公開股東會會議紀錄及財務報表,阻礙公眾監督。
- 計價準則合理性:委員要求經濟部檢討「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訂定更完善的合理利潤計算方法,確保民眾用氣權益。
- 盈餘回饋用戶:有委員提案要求天然氣公司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例回饋用戶。
- 退輔會規避監督:委員指控退輔會規避監督,為所屬天然氣事業護航,導致營運及資訊不公開透明,影響費率審核。
- 經濟部監督責任:委員要求經濟部應監督天然氣公司每半年公布財報與股東會議紀錄,並每年提出獲利狀況專案檢討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提「天然氣事業法」修法草案,因業者盈餘違反法令。
- 提案建議檢討天然氣公司官派董監事人選,因其失職未要求調降價格。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監督天然氣公司公開財報與股東會議紀錄。
- 提案要求經濟部立即檢討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確保民眾用氣權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提「天然氣事業法」修法草案,因業者盈餘違反法令。
- 提案建議檢討天然氣公司官派董監事人選,因其失職未要求調降價格。
- 提案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監督天然氣公司公開財報與股東會議紀錄。
- 提案要求經濟部立即檢討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確保民眾用氣權益。
- 提案要求經濟部研議修改「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要求公司按季送交成本資訊及財報供立法院備查。
- 提案要求經濟部爾後每年就所有公用瓦斯事業獲利狀況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蔡煌瑯、陳亭妃委員關於天然氣事業法修法、檢討官派董監事、公開財報及檢討計價準則的提案。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蔡煌瑯、陳亭妃委員關於天然氣事業法修法、檢討官派董監事、公開財報及檢討計價準則的提案。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蔡煌瑯、陳亭妃委員關於天然氣事業法修法、檢討官派董監事、公開財報及檢討計價準則的提案。
- 連署支持陳亭妃委員關於修改營業章程範本及每年提出獲利專案檢討報告的提案。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會同經濟部能源局與台灣中油,要求轉投資天然氣公司從盈餘提撥一定比例回饋用戶,並書面報告辦理情形。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林郁方委員關於天然氣公司盈餘回饋用戶的提案。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林郁方委員關於天然氣公司盈餘回饋用戶的提案。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陳亭妃委員關於修改營業章程範本及每年提出獲利專案檢討報告的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主任委員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歐嘉瑞 局長 經濟部能源局
無相關發言紀錄
曾佩如 組長 油氣組 經濟部能源局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聖忠 董事長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 2 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 7 案,內容涵蓋要求經濟部研提天然氣事業法修法草案、檢討官派董監事人選、要求公開財報、檢討計價準則、要求盈餘回饋用戶、修改營業章程範本及每年提出獲利專案檢討報告等。
- 委員張嘉郡、邱議瑩、馬文君、徐耀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論事項二
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執行情形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國防部報告經國號戰機「翔展計畫」性能提升案的執行現況、預期成果及待辦事項,以強化空防戰力並延長機隊壽限。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將官晉升制度、募兵制困境、空軍體能、戰力保存、漢翔公司履約爭議、萬劍彈量產進度、國防自主政策及戰機採購策略等相關國防議題。
相關爭議
- 將官晉升人數創新高:陳亭妃委員質疑在精粹案縮編員額背景下,晉升 31 位將官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逼退或偷藏缺額。
- 軍情局業務與國安局權責不清:陳亭妃委員質疑軍情局業務移出國安局,未來軍情業務是否全由國防部主導,以及軍情局縮編後能否有效支援國安局。
- 空軍一號公器私用:蕭美琴委員質疑馬英九總統搭乘空軍一號參加黨務會議為公器私用,並質疑其付費標準與隨行人員計費原則。
- 漢翔公司履約爭議:林郁方委員提及漢翔公司曾偽造 AT3 教練機 X 光檢測紀錄被停權,質疑是否影響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的執行與品質。
- 萬劍彈量產延後與數量減少:林郁方委員質疑國防部未按承諾在 101 年底完成萬劍彈建案,且計畫量產數量減少一半,擔憂受美國 JDAM 影響而放棄國防自主。
- 戰力保存不足:陳鎮湘委員強調戰力保存的重要性,質疑空軍戰備跑道試用後問題未改善,且國防部對此投入資源不足,影響整體戰力。
- 國防自主企圖心不足:李桐豪委員質疑國防部對戰機自主研發缺乏企圖心,未能善用國內基礎工業,僅依賴性能提升作為過渡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 102 年度將官晉升 31 人創歷年新高,與精粹案縮編政策相悖,擔憂有逼退或偷藏缺額以供晉升。
- 質疑軍情局業務是否已全部移至國防部主導,國安局不再負責,並擔憂軍情局縮編後對情報掌握能力與支援國安局的影響。
- 質詢國防部對中共發展北斗衛星導航系統的掌握程度,認為不應以機密為由規避說明。
- 批評國防部在員額緊縮下將官人數仍高,影響人民納稅錢,且將級退休福利優於校級,應嚴格把關。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馬英九總統搭乘空軍一號參加黨務會議為公器私用,要求國防部說明付費標準及隨行人員計費原則。
- 質疑 IDF 戰機問世 20 年後才大規模性能提升,國防部過去未及早投資研發。
- 關切漢翔公司與中科院合作的機密保密條款,特別是針對民間人士離職後前往中國的管制標準,要求比照國安系統。
- 詢問 IDF 性能提升技術是否百分之百本土研發,或涉及美方技術引進,以及是否有軍民兩用技術產生商業價值。
- 質詢空軍體能測驗合格標準最低,擔憂影響飛行安全與任務精確度,要求加強改進。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組織調整未能滿足建軍備戰需求,高司單位頭重腳輕現象未改善,影響戰力提升。
- 強調戰力保存比購買新裝備更重要,質疑空軍戰備跑道試用多次卻未改善後勤補保、維修等問題,形同表演。
- 要求國防部專案檢討戰力保存問題,並根據作戰區域決定裝備需求,避免預算失衡,只買不經營既有裝備。
- 關切民用航道改變是否壓縮空軍訓練空域,強調沒有訓練的戰力是無效的。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詢若中日因釣魚台爆發武力衝突,台灣軍方的立場為何,是否出兵保護釣魚台,以及與中日兩國的關係。
- 贊成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但詢問國防部是否研擬戰鬥機租用方案,認為租用敏感度較低。
- 擔憂募兵制因放寬條件(如刺青、身高限制)而淪為「菜市場找人」,質疑募兵困難。
- 建議國防部研究招募傭兵、成立外籍兵團的可能性,以補強國軍戰力,因應募兵制可能遇到的兵源不足問題。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關切經國號戰機「翔展二號」預算爭取進度,擔憂若無法如期展開,將影響空防戰力銜接。
- 要求國防部督促漢翔公司記取偽造 X 光檢測紀錄的教訓,確保經國號性能提升品質與飛安。
- 質詢「萬劍彈」系統整合與量產進度,批評國防部未按承諾在 101 年底完成建案,且計畫量產數量減少一半,擔憂受美國 JDAM 影響。
- 強調國防自主的重要性,認為「萬劍彈」射程遠優於美國 JDAM,是維護台海安全的重要武器系統,要求國防部全力推動其量產。
- 提醒國防部不應過度依賴美國善意,應維持國防自主化,並讚揚中科院在武器研發的努力。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質詢「翔展一號」IDF 戰機性能提升進度延後至 102 年完成的原因,以及是否影響戰力。
- 支持 F-16 A/B 型戰機升級而非購買 F-16 C/D 型,認為升級更具經濟效益,可節省經費並提升國內國防工業。
- 關切台灣將官人數比例高於美日韓等國,提供數據供國防部參考。
- 擔憂東南亞地區武器採購增加,核彈擴散,及中日釣魚台衝突對區域安全的影響,要求國防部因應。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後,面對中國新型戰機不斷出台,台灣空防未來 10-20 年能否僅靠既有戰機系統維護安全。
- 批評國防部對戰機自主研發缺乏企圖心,未能善用國內現有國防工業基礎,僅以成本效益和預算為由拒絕發展。
- 建議國防部應有具體的國防自主目標,例如發展垂直升降戰機或自製潛水艇,並與產業界整合,公開尋求社會支持,建立完整產業供應鏈。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肯定 IDF 性能提升是良好解決方案,認為國防自主可作為對美軍售談判籌碼,且提升後具備更強攻擊能力。
- 詢問第二批 56 架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計畫(103-106 年)能否加速進行,擔憂中共戰機性能提升速度快,國軍規劃稍嫌保守。
- 關切漢翔公司民營化後國防部的立場,強調不能有陸資參與國防工業事務。
- 質疑國防部缺乏重點戰機發展計畫,使漢翔公司缺乏主軸,國防自主淪為空話。
- 詢問「萬劍飛彈」的遠距精準打擊能力具體程度,以及「潛在對我有威脅的軍事目標」所指為何,要求國防部與社會溝通應拿捏界線。
相關人員回應
高廣圻 副部長 國防部
- 晉升將官有嚴謹制度,須占缺並符合學經歷,每年平均退伍將官 60 餘人,並非逼退。
- 精粹案裁減缺額不會補人,將級人數自民國 86 年已縮減 400 餘人,精粹案也裁掉 100 多個。
- 軍情局隸屬國防部,國安局負責統籌國家安全工作,兩者依國家情工法規定支援協調,並無業務移轉或喬不攏問題。
- 國防部有掌握中共北斗衛星導航系統發展,但具體掌握程度涉及情蒐管道,不宜公開說明。
- 國軍行政專機使用有作業規定,公務使用不計費,非公務使用依國內航線票價最高標準計算,總統本人與隨行侍衛警衛不計費。
- IDF 第一期性能提升「翔展一號」已完成,現正進行後續戰機的「翔展二號」,是因預算考量分批進行。
- 國防工業者有保密限制,不希望有大陸工人或陸資成分,與漢翔公司簽訂合約有保密條款,將了解民間人士離職後管制標準。
- 高科技無法由單一國家完成,部分技術引進國外,但漢翔掌握關鍵技術進行整合。
- 漢翔公司學到的技術或 know-how 可能用於其他地方,將與漢翔公司計算專利相關權益。
- 空軍體能測驗合格,但在各軍種中標準較低,已輔導並要求今年第一季複測達標。
- 精粹案後國防組織六法整編持續驗證,高司單位有整併並減少員額,後續會持續檢討人力下放基層。
- 國防部會服從國家政策指導,保護人民與領土安全,釣魚台主權具爭議,開戰與否非國防部決定。
- 未曾聽聞國防部研擬租用戰鬥機方案,以前曾租用教練機。
- 募兵制比照先進國家放寬條件,但仍有限制,非無限放寬,刺青與身高有規定。
- 目前未思考招募傭兵或成立外籍兵團,因涉及中華民國國籍與國家認同,但會將委員建議帶回研究。
- 「翔展二號」計畫順利執行中,但須爭取行政院預算支持,預計 106 年完成。
- 漢翔公司雖被停權,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特殊工程案或獨占性可專簽同意繼續承包原合約,不影響經國號提升案。
- 「萬劍彈」與 IDF 整合已納入「翔展一號」及「翔展二號」,整合沒有問題,但「萬劍彈」本身建案程序較慢,量產數量仍在研討中,尚未定案。
- 認同國防自主,將全力推動「萬劍彈」計畫。
- 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後,目標延長 20 年服役年限,配合每年維修可提升武器軟體。
- 面對中共威脅,除戰機提升,台灣地理環境亦可利用防空飛彈等相輔相成,國防部有未來戰機規劃想法。
- 戰機自主需龐大預算與國外技術支持,國防部與經濟部合作推動國防工業自主,但需足夠預算才能成功。
- 海軍有潛艦案與學術界合作,並請中船初步研討,有具體目標與規劃,但造船過程需時間。
陳添勝 參謀長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空軍已服役 20 年的經國號戰機,規劃性能提升以強化作戰能力及延長服役壽限。
- 「翔昇計畫」由中科院研發,完成 2 架戰機性能精進;「翔展計畫」依此成果執行,包含增加適型油箱、整合機彈介面、提升電子戰能力等。
- 首批機隊性能提升 (98-102 年) 依約交機,預計 102 年底完成;第二批機隊性能提升 (103-106 年) 已奉核完成建案程序。
- 「萬劍飛彈」已納入「翔展計畫」執行工程整合,預計 102 年底前完成整合驗證。
- 空軍行政專機非公務搭乘,當事人、侍從及警衛不計費,其他人按國內航線最高票價計算。
- 空軍體能測驗合格,但在各軍種中標準較低,已列為重要議題,希望今年第一季複測達標。
- 空軍會與民航局協調航道與使用頻率,確保不壓縮戰訓空域。
- 「翔展一號」延後一年至 102 年完成,是因整合萬劍彈工程,不影響「翔展二號」的建案時程。
魏大鵬 主任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
- 漢翔公司停權後仍能承包原合約,是依政府採購法第 103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不會有問題。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 2 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通過「國防自主政策」如何落實之提案,建議檢討國內科技產研發展與製修能量,並依實際情況研析武器裝備獲得管道,建請研修相關政策規劃、計畫作業與決策準則依據。
- 委員邱議瑩、馬文君、張嘉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0404
- 卷/期/冊
- 102/4/4
- 發布日期
- 2013-01-2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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