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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FTA洽簽進展與南海主權爭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1-07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我國與主要貿易國家之自由貿易協定 (FTA) 洽簽進展,以及越南海洋法將西沙、南沙群島納入其主權範圍等議題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FTA談判的困境、中國因素的影響、對敏感產業的衝擊,並就南海主權的宣示與因應策略進行熱烈討論,多位委員對政府的談判進度與主權維護作為表達憂心與不滿。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防部副部長高廣圻報告「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執行情形」,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國防部就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的執行狀況進行報告。
  • 會議討論如何落實國防自主政策,檢討關鍵科技、元組件修製能力及武器裝備獲得管道。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蕭美琴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鎮湘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煌瑯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郁方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詹凱臣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桐豪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佳龍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高廣圻 國防部副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添勝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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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大鵬 國防採購室主任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防部需於 2 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
  • 委員張嘉郡、馬文君、邱議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建議針對「國防自主政策」落實與武器裝備獲得管道進行檢討,並研修相關政策規劃、計畫作業與決策準則。

討論事項二

邀請外交部部長林永樂、經濟部常務次長卓士昭報告「我國與主要貿易國家(美國、新加坡、歐盟、東協、日本、紐西蘭、印度、澳洲等國)之FTA洽簽進展情形」,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政府報告我國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 (FTA) 或經濟合作協議 (ECA) 的最新進展,包括與美國、新加坡、歐盟、東協、日本、紐西蘭、印度、澳洲等國的談判狀況與策略。
  • 討論我國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 的策略與挑戰,以及如何應對國際間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

相關爭議

  • FTA 洽簽進度緩慢:多位委員質疑政府在簽署 ECFA 後,宣稱的「敲門磚」效應並未顯現,與主要貿易夥伴的 FTA 談判進度停滯,落後韓國甚多。
  • RCEP 及 TPP 參與策略不明:委員擔憂政府對 RCEP 的態度僅止於「密切注意」和「研議可能性」,缺乏積極爭取加入的具體計畫,恐導致台灣在區域經濟整合中被邊緣化。
  • 談判層級與跨部會協調不足:委員批評我國談判代表層級過低,且各部會間缺乏有效協調,導致談判效率不彰,影響國家整體利益。
  • 「堆積木」策略的實質效益:委員質疑政府所稱的「堆積木」策略(如與日本簽署投資協議)距離全面性 FTA 仍遠,且部分可行性研究缺乏實質進展。
  • 國內產業衝擊與輔導措施不足:委員指出 FTA 簽署勢必對國內敏感產業造成衝擊,但政府報告中未見具體配套措施與溝通計畫。
  • 中國因素的政治干擾:委員認為中國大陸的政治干擾是阻礙我國與其他國家簽署 FTA 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政府對此未能提出有效突破方案。
  • 新加坡 FTA 談判時程延宕:委員質疑與新加坡的 FTA 談判已多次承諾「近期完成」,但至今仍未簽署,顯示談判存在重大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對中日韓 FTA 談判啟動及 RCEP 可能早於 TPP 完成表達緊張與警惕,關切台灣的因應。
  • 強調與新加坡及紐西蘭簽署 ECA 的重要性,認為應互利互惠,不應匆忙讓步。
  • 建議在兩岸協商中將經貿議題列為重要談判項目,以減輕中國大陸的干擾。
  • 呼籲外交部和經濟部全力支持太平島油氣探勘,並邀請國際媒體登島宣示主權。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越南海洋法將西沙、南沙納入其領土的抗議「不痛不癢、懦弱保守」,建議採取更強硬措施,如在越勞簽證上蓋章或邀請國際媒體登太平島召開記者會。
  • 質疑外交部「釣魚台是我們的」粉絲團成效不彰,僅有 253 人追蹤,認為是「自慰式」抗議。
  • 批評政府宣稱簽署 ECFA 後可順利洽簽 FTA 是「吹牛比賽」,至今無實質成果,導致台灣被鎖進中國框架。
  • 建議將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層級提升至總統直接督導,以展現誠意與企圖心。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對越南海洋法將南海島礁納入其主權範圍表達強烈不滿,質疑外交部抗議無效。
  • 建議外交部與陸委會緊密合作突破中國大陸阻礙,爭取我國參與東協相關協調機制。
  • 主張應加強太平島軍事設施,並將其提升為能源開發基地,以強化我國在南海的實質影響力。
  • 呼籲政府借鏡韓國經驗,突破本位主義,成立跨部會談判委員會,並有效運用「中共牌」推動 FTA。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自 2009 年起未依規定公告金門、馬祖、釣魚台、中沙、南沙等島嶼的領海基線,導致我國對外宣示主權立場模糊。
  • 批評外交部委託中央社經營的「釣魚台是我們的」粉絲團成效不彰,且發布香港保釣新聞恐被國際誤解為與中國聯手。
  • 關切政府對 FTA 談判未見具體路徑圖,缺乏跨部會協調及對國內產業衝擊的準備。
  • 要求外交部明確澄清與新加坡簽署 FTA 不代表默認中國的「一中原則」。
  • 呼籲外交部積極向國際說明中油在南海鑽探的意圖,透明化政策,降低政治成本。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對越南海洋法生效的抗議無效,認為政府在國際間被「吃豆腐」。
  • 要求外交部在太平島召開國際記者會,以具體行動宣示主權,而非僅發布新聞稿或舉辦徵文比賽。
  • 批評政府遲未公布金門、馬祖等地的領海基線,顯示對主權維護態度保守。
  • 質疑 ECFA 未帶來預期經濟效益,且 FTA 談判進度緩慢,僅有新加坡和紐西蘭有進展。
  • 擔憂政府對 RCEP 僅「密切注意」和「研議可能性」,恐導致台灣經濟邊緣化。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質疑 ECFA 並未對台灣經濟產生正面助益,反而使台灣經濟被套入中國管制,且未擴大國際空間。
  • 批評政府對中國將台灣景點列入護照未強力抗議,卻對越南海洋法提出抗議,顯示台灣已被中國綁住。
  • 認為中國不可能幫助台灣簽署 FTA,反而會阻撓,呼籲政府不應再跟隨中國大陸的軌道。
  • 對政府在南海議題上的立場表示悲觀,認為最終可能因政治因素無法完成協定。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強調太平島是我國最南邊可直接抵達的領土,應加強軍事設施如碼頭和機場跑道,以強化實質控制。
  • 指出宣稱擁有與實際擁有主權是兩回事,對於他國宣稱我國領土仍應持續抗議。
  • 關切美國對太平島軍事設施的態度,認為有武力才能在國際上發言。
  • 認為 TPP 和 RCEP 對台灣都很重要,但加入兩者都有困難,特別是 RCEP 由於中國因素,加入東協都無法達成。
  • 對台美 TIFA 復談抱持樂觀態度,但對簽署 FTA 仍有懷疑,期許外交部和經濟部繼續努力。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宣示 2020 年加入 TPP 的戰略考量,認為時間過長,應調整戰略,專攻 RCEP。
  • 關切美國可能加入 RCEP,導致台灣面臨雙重邊緣化的風險。
  • 要求經濟部清楚說明台灣的 FTA 大戰略,而非教科書式的回答,並提出具體路徑圖。
  • 強調 ECFA 的下一步應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台美 TIFA/FTA,最終目標為 TPP 或 RCEP。
  • 期待新加坡和紐西蘭的 FTA 談判能在今年完成,並加速與印尼、印度、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的 FTA 研究與談判。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對中國大陸將台灣納入地圖、設立三沙市等侵犯主權行為的回應強度與頻率,與對越南的抗議形成對比。
  • 要求外交部說明對中國大陸修訂「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的應變計畫,並澄清台灣與中國在南海議題上的立場差異。
  • 批評外交部創造「堆積木」等名詞是「欺世盜名」,質疑可行性研究的實質性與政府授權的程度。
  • 指出台灣與新加坡的 FTA 談判已多次跳票,對部長承諾今年上半年完成表示不信任。
  • 建議外交部應配合美日戰略,將印度和印尼作為重點突破口,投入更多資源推動雙邊 FTA。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在 FTA 洽簽優先順序上未明確呈現,且對美國 TIFA 復談進度與時間表缺乏具體承諾。
  • 批評歐盟因中國因素不願與台灣談判 FTA,導致進度緩慢,並指出政府所謂「堆積木」策略在歐盟方面未見實質協議。
  • 指出韓國、新加坡 FTA 遍地開花,台灣卻毫無進展,質疑政府在「活路外交」政策下的成果。
  • 強調中國國台辦宣示反對具主權意涵的協議,質疑政府在 ECFA 簽署後,主權退讓卻未換取任何經濟利益。
  • 認為政府的專案報告「都在欺騙台灣人民」,因為所稱的進展多為「堆積木」或「研究」,而非實質 FTA 簽署。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在區域經濟整合中處於劣勢,呼籲政府加緊腳步推動 FTA。
  • 強調美國是推動 FTA 的關鍵,要求政府提供 TIFA 復談的具體時程及優先議題,並解決營業秘密法等國內法規問題。
  • 質疑談判辦公室設於經濟部體制下,可能影響跨部會協調效率,不如美國 USTR 直接對總統負責的模式。
  • 認為歐盟不願與台灣談判 FTA 的主要原因是台灣市場太小,而非僅受中共影響,政府應清楚對民眾說明。
  • 呼籲政府對受 FTA 影響的弱勢產業進行輔導與轉型,確保產業在國際競爭中不輸在起跑點上。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我國與中美洲五國簽署 FTA 後的實質經濟效益,要求提供詳細數據。
  • 指出我國出口產品中享有零關稅的比例已達 55%,關切 FTA 對剩餘產品的關稅調降能帶來多少額外助益。
  • 比較韓國與台灣在國際出口市占率的消長,強調產業競爭力才是保護產業最有效的方法。
  • 批評我國官員在對外貿易談判中不夠積極主動,缺乏攻防策略,應借鏡美國貿易代表與反對黨溝通的經驗。
  • 建議外交部應努力彌補我國產業競爭力不足的問題,並在對外貿易談判中採取「成群結隊、分工合作」的整體戰略。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調 FTA 是攸關國家生存與永續發展的核心戰略,但其推動常受中國因素干擾,無法操之在我。
  • 質疑政府對 RCEP 的態度過於消極,僅「不排除加入」,認為 RCEP 才是關鍵,且門檻較 TPP 低,應積極爭取。
  • 批評政府與中南美洲國家簽署的 FTA 只有象徵意義,對台灣主要貿易國的 FTA 進度卻非常落後。
  • 指出我國與韓國在經貿整合上毫無動靜,即使中日韓有領土矛盾仍願推動 FTA。
  • 呼籲外交部和經濟部應整合單一窗口,制訂全球性、長期性的 FTA 戰略,排除中國因素,痛定思痛加快進程,否則台灣恐被邊緣化甚至亡國。

薛凌 立法委員

  • 關切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艾斯即將訪台的行程安排,要求外交部提供具體計畫。
  • 質疑 AIT 內湖新館的建築物是否符合台灣法令規範,特別是山坡地坡度、建照、環評及公共安全等問題,要求外交部提供相關資料。
  • 反映旅加僑民對駐外辦事處服務態度不佳、聯誼活動不足、在當地書店台灣書籍稀少等問題,認為代表處對僑民「無感」。
  • 質疑外交休兵政策導致僑民服務品質下降,要求外交部進行海外僑民滿意度調查,並承諾改進。
  • 批評部長對委員質詢的回應是「開支票」且「藐視國會」,要求部長明確承諾調查完成時程。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提醒外交部應釐清 AIT 特種建築物的申請過程,確認哪些建築法規適用或不適用。
  • 要求外交部提供越南海洋法全文中文翻譯,並研究其中關於海洋經濟合作的規範。
  • 關切東協國家不願將南海問題國際化的原因,認為與各國在南海 U 形線內主張的權益有關。
  • 建議外交部應將民國 36 年中華民國政府公布的南海諸島圖放在重要網站,並明確標示中洲礁的中英文名稱。
  • 呼籲外交部應加強與二軌專家溝通,並向美方表達我國在南海積極作為的目的是維持區域和平,而非擴張主權。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對越南海洋法、中國設立三沙市、公布新護照等侵犯南海主權行為的回應強度不足,僅止於「講講就算了」。
  • 指出我國南沙、中沙群島未公布領海基線,要求外交部說明公布困難,並呼籲總統、國安會「硬起來」宣示主權。
  • 對部長預估今年內簽署台星、台紐 FTA 表示不樂觀,並要求經濟部說明與新加坡談判中尚未解決的具體市場開放問題。
  • 警告部長若 TIFA 談判拖延或項目不符我方利益,將要求部長下台。
  • 批評馬總統簽署 ECFA 後,FTA 談判進度幾乎為零,且對東協、日本、歐盟等主要貿易夥伴的談判策略缺乏整體性,僅停留在可行性研究階段。

相關人員回應

柯森耀 外交部次長

  • 關切中日韓 FTA 談判及 RCEP 的發展,將密切注意並研擬因應措施。
  • 外交部在推動 FTA 洽簽過程中扮演「促進者」角色,營造有利氛圍,積極爭取各界支持。
  • 外交部具體作法包括訂定洽簽優先順序、尋求可行性研究、營造友好氛圍、蒐集資訊及「堆積木」策略。
  • 我國與印尼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刻正與印度及菲律賓智庫進行相關研究。
  • 與日本已簽署投資協議、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備忘錄、電機電子產品檢驗相互承認協議及產業合作搭橋計畫備忘錄。
  • 我國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身分參與 WTO,並以加入 TPP 為目標,不排除 RCEP 作為選項。
  • 堅持我國對南海主權立場,對越南海洋法及相關國家作為已發布 12 次聲明抗議,並透過雙邊、多邊管道表達訴求。
  • 將持續密切掌握南海情勢,透過雙邊或國際研討會管道表達我國立場,並爭取國際智庫支持我國參與南海協商機制。

卓士昭 經濟部常務次長

  • 我國與新加坡的 ECA 談判大部分已完成,僅剩市場進入的小部分仍在研議,近期內應可完成。
  • 我國與紐西蘭的 ECA 談判自去年 5 月展開,已舉行多次諮商會議,目前已接近尾聲,簽署可能性高。
  • 我國已與印度、菲律賓、印尼等國進行 FTA 可行性研究,印尼部分已完成研究並建議透過「堆積木」方式拓展雙邊經貿關係。
  • 我國對澳洲亦委託智庫進行研究,並舉辦研討會倡議共同可行性研究。
  • 「堆積木」策略旨在與目標國簽署投資、技術性貿易障礙等雙邊協議,作為未來全面性 FTA 的基礎,已與日本、美國、歐盟推動。
  • 台美 TIFA 會議因美牛問題延宕,現美牛問題已獲處理,經濟部積極爭取 TIFA 儘速復談,並研提符合我產業利益的優質議程。
  • 我國推動洽簽 ECA 面臨國際政治處境特殊及國內產業開放競爭壓力挑戰,將採取務實作法、與產業界溝通、並以加入 TPP 為目標。
  • 行政院設有國際經貿策略小組及國際經貿工作小組,協調各部會推動 FTA 策略,對內加速自由化,對外爭取支持。
  • RCEP 於去年 11 月才正式宣布啟動談判,我國將密切關注其進展,並研議參與可能性,同時持續推動與個別東協國家簽署雙邊協定。
  • 經濟部已請中油公司在全球各地尋找新能源,包括南海油氣探勘,一旦政策形成將全力支持。
  • 與歐盟採取「堆積木」策略,已成立 4 個工作小組進行協商,並委託智庫研究歐盟與我洽簽 ECA 的利益。
  • 對受市場開放衝擊的國內敏感性產業,將委託學術機構研析影響,並透過座談會與業者溝通,規劃輔導措施。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持續與越南溝通,並對越南海洋法將西沙、南沙群島納入其主權範圍表達嚴正抗議,宣示我國主權。
  • 指出我國在南海議題上被排除於東協協調機制,主要障礙來自中國大陸,但與東協個別國家關係密切。
  • 強調南海諸群島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享有應有權益,任何主張或佔據皆不承認。
  • 承諾將積極努力,持續宣示主權,加強與周邊國家聯繫,並爭取國際聲援。
  • 我國與新加坡及紐西蘭的 FTA 談判進展順利,預計今年上半年可完成簽署。
  • 與美國的 TIFA 會議將很快恢復,預計上半年之前會互談,並希望將 FTA 納入議程,爭取美國支持我加入 TPP。
  • 我國對外洽簽 FTA 採取 WTO 模式,以「台澎金馬關稅領域」身分進行,避免政治性連結。
  • 對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艾斯訪台行程仍在安排中,並表示 AIT 內湖新館建築物完全按照我國規定處理。
  • 承諾將加強對海外僑民的服務,並願意研究進行海外僑民滿意度調查。
  • 強調活路外交旨在避免兩岸外交惡鬥,並積極拓展我國對外關係,實質關係持續成長。

梁光中 外交部條法司副司長

  • 外交部「釣魚台是我們的」粉絲網是委託中央社於去年 11 月成立,目前粉絲數約 231 人。
  • 該粉絲網的宣傳範圍廣泛,具多語文特色,但承認中文粉絲數較少。
  • 對於粉絲網發布香港保釣團體新聞一事,表示需進一步了解,並強調我國絕對沒有與中國大陸聯手處理釣魚台問題。

黃敏境 外交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副秘書長

  • AIT 內湖新館土地自民國 94 年租用,並經行政院核定為特種建築物,依建築法規定可不適用部分法規。
  • AIT 建築物尊重我國法令,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衛生、水土保持及環保等均定期檢查,並照規定辦理。
  • 目前僅完成整地,尚未開始興建,將協調台北市政府提供相關查核資料給委員。

周穎華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我國在南海諸島與諸島礁均有正式命名,但目前無法立即提供中洲礁的英文名稱,會後將提供給委員。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外交部和經濟部於 2 週內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邀請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報告「越南海洋法將我國西、南沙群島納入越南主權及管轄範圍,政府之因應作為」,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外交部就越南於 2013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海洋法」擅將我國西沙及南沙群島納入其主權及管轄範圍一事,報告政府的因應作為。
  • 會議討論我國在南海問題上的主權立場、對相關國家行為的抗議,以及未來如何透過國際宣傳、對話協商等方式維護我國權益。

相關爭議

  • 越南海洋法侵犯我國主權:越南單方面將我國西沙及南沙群島納入其主權範圍,引發我國嚴正關切與抗議。
  • 政府因應作為的有效性:委員質疑外交部對越南的抗議效果不彰,且在南海主權宣示上缺乏具體、強勢的行動。
  • 南海主權宣示的模糊性:委員指出我國政府在公布領海基線方面存在缺失,未明確標示南沙、中沙等群島的地理座標,影響主權主張的力道。
  • 南海問題的國際化與我國參與:委員擔憂我國因國際政治現實未能獲邀參與南海相關多邊協商機制,導致無法有效發聲。
  • 與中國大陸在南海議題上的立場差異:委員關切我國對中國大陸在南海問題上的回應強度與頻率,與對越南的抗議形成對比,恐被國際誤解為兩岸聯手。
  • 太平島油氣探勘的政治風險:委員認為中油在南海進行油氣探勘是主權宣示,但可能引發與周邊國家關係緊張,政府需積極化解政治代價。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呼籲外交部注意南海議題的蔓延與擴大,強力維護我國主權。
  • 建議外交部邀請國際駐台媒體登太平島,讓世界了解中華民國在南海擁有最大的島嶼且唯一有淡水,以爭取國際宣傳優勢。
  • 主張若南海行為規範會議不邀請我國參加,則相關規範對我國無約束力。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越南海洋法的抗議「不痛不癢、懦弱保守」,建議採取更強勢措施,如在越勞簽證上蓋章或邀請國際媒體登太平島召開國際記者會。
  • 質疑外交部「釣魚台是我們的」粉絲團成效不彰,認為是「自慰式」抗議,並批評外交部未能主動積極反映問題。
  • 認為台灣因自我污辱,導致他國輕視我國主權。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對越南將南海島礁納入其主權範圍表達強烈不滿,質疑外交部抗議無效。
  • 要求外交部應一一點名宣示越南佔領的 29 個島礁為我國領土,並在聯合國完成應有的法律手續,以獲取國際認同。
  • 建議將太平島提升為能源開發基地,並加長機場跑道、設立碼頭,以提高其功能性與我國在國際間的影響力。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自 2009 年起未公告金門、馬祖、釣魚台、中沙、南沙等島嶼的領海基線,導致我國對外爭主權立場薄弱。
  • 批評外交部委託中央社經營的「釣魚台是我們的」粉絲團成效不彰,且發布香港保釣新聞恐被國際誤解為與中國聯手。
  • 呼籲外交部積極向國際說明中油在南海鑽探的意圖,透明化政策,降低可能引發的政治成本。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對越南海洋法生效的抗議無效,認為政府在國際間被「吃豆腐」。
  • 要求外交部在太平島召開國際記者會,以具體行動宣示主權,而非推卸責任給國安會或國會委員。
  • 質疑部長在考慮召開國際記者會的原因,是否與中國因素或馬英九總統的指示有關。
  • 批評政府遲未公布金門、馬祖等地的領海基線,顯示對主權維護態度保守且立場不清。
  • 認為政府在南海問題上過於「考慮、協商」,未能積極應對他國的侵門踏戶行為。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強調太平島是我國最南邊可直接抵達的領土,應加強軍事設施,並持續對他國宣稱我國領土的行為提出抗議。
  • 指出去年越南對太平島騷擾最多,其次是菲律賓,中共騷擾次數較少,但仍應加強軍事設施以應對。
  • 強調釣魚台是我國固有領土,政府已多次宣示,且不會與中共聯合保釣,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對中國大陸將台灣納入地圖、設立三沙市、修訂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等侵犯主權行為的回應強度與頻率,與對越南的抗議形成對比。
  • 要求外交部說明對中國大陸修訂「海南省沿海邊防治安管理條例」的應變計畫,並澄清台灣與中國在南海議題上的立場差異。
  • 指出我國南沙、中沙等群島未公布領海基線,且對南海周遭水域的範圍未明確標示,導致主權主張不夠務實。
  • 關切我國將南海劃為領海的做法可能與美、日等國強調南海自由航行權直接衝突,要求外交部說明與美日的立場及協商關係。
  • 建議政府應參考東協提出的南海行為準則,並積極參與二軌對話,爭取在南海問題上的發言空間。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要求外交部提供越南海洋法全文中文翻譯,並研究其中關於推動海洋經濟的國際與區域合作規範。
  • 詢問東協國家不願將南海問題國際化的原因,認為與各國在南海 U 形線內主張的權益有關。
  • 建議外交部應將民國 36 年中華民國政府公布的南海諸島圖放在重要網站,並明確標示中洲礁的中英文名稱。
  • 呼籲外交部應加強與二軌專家溝通,將研究成果彙整成國家論述基礎,並向美方表達我國在南海積極作為的目的是維持區域和平,而非擴張主權。
  • 關切釣魚台情勢嚴峻,並詢問若中國大陸將釣魚台交給中華民國政府,我國是否會接受的假設性問題。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指出去年 6 月以來南海爭議逐漸浮上國際舞台,我國作為利害相關國不能沒有聲音,但外交部對主權表達方式多為「剪剪貼貼」的聲明,缺乏具體行動。
  • 質疑我國南沙、中沙群島未公布領海基線,要求外交部說明公布困難,並呼籲總統、國安會「硬起來」宣示主權。
  • 強調外交部應支持公布領海基線,並認為問題出在總統、國安會不敢做,導致國家領導人面對主權被侵犯時表現懦弱。
  • 要求外交部在國安會議上向馬總統反映,必須公布南沙、中沙的領海基線。
  • 指出外交部對中國大陸的抗議強度與頻率,與對越南的抗議有明顯差異,恐被國際誤解為兩岸聯手。

相關人員回應

柯森耀 外交部次長

  • 越南海洋法於去年 6 月通過,外交部已於 6 月 22 日發布聲明抗議,並召見越南駐華官員。
  • 強調南海諸群島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對任何主張或佔據皆不承認,並呼籲各方自我約束,透過協商和平解決爭端。
  • 外交部已發布 12 次新聞稿或聲明回應南海相關事件,並透過雙邊、多邊管道表達我國主權立場。
  • 對於越南反對我官員登太平島,外交部已明確表達不接受,並重申我國主權立場。
  • 將持續密切掌握南海情勢,透過雙邊或國際研討會管道向周邊國家表達我國立場,並積極爭取參與相關對話機會。
  • 針對委員建議邀請國際媒體登太平島,表示會注意此問題,並將加以研究與積極辦理。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持續與越南溝通,並對越南海洋法將西沙、南沙群島納入其主權範圍表達嚴正抗議,宣示我國主權。
  • 強調南海諸群島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享有應有權益,任何主張或佔據皆不承認,並呼籲各方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
  • 對於越南佔領的島礁,過去曾持續提出抗議,並將持續對外宣示主權,加強與周邊國家聯繫。
  • 承諾將積極努力,在主權宣示部分會繼續做,並爭取國際友人聲援我國立場。
  • 對於委員建議在太平島召開國際記者會,表示會考慮,並指出國安會高層及立法委員曾登島已是主權宣示。
  • 澄清政府在南海問題上沒有考慮中國因素,而是考慮整個南海海域的和平穩定。
  • 承認 2009 年公布的領海基線沒有金門、馬祖,表示需看各方面考慮後由內政部安排,外交部立場是台澎金馬屬中華民國領土。
  • 強調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海議題上沒有關聯,我國實質控制太平島、中洲礁及東沙群島。
  • 自由航行權是美、日、歐盟等國共同目標,我國希望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資源,並積極參與印尼主導的南海會議。
  • 表示將與美方溝通,向其表達我國在南海積極作為是希望維持區域和平,而非擴張主權,並希望美方支持中華民國。
  • 對於釣魚台問題,表示美方也希望看到整個區域的和平和穩定,但美方公開支持中華民國有困難,雙方目標有些接近。
  • 對於中國大陸將台灣納入地圖、設立三沙市等,陸委會已提出反對並向中國大陸表達立場,外交部對此不承認、不接受。
  • 強調我國對南海航行安全表示關切,並有規劃應變計畫,美國、東協等國也關切南海地區的航行安全。
  • 澄清我國與中國大陸在南海議題上沒有聯手,我國對南沙、中沙、東沙、西沙群島的主權立場非常清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關聯。
  • 同意印度和印尼是我國在戰略上的重點,將投入更多時間、人力、資源加強推動與兩國的經貿關係。

卓士昭 經濟部常務次長

  • 經濟部已請中油公司在全球各地尋找新能源,包括南海油氣探勘,一旦政策形成將全力支持。
  • 我國與中美洲五國簽署 FTA 後,雙邊貿易量大幅增加,但目前無法提供具體數據,會後將提供。
  • 我國出口總額中,享有零關稅的產品約占 55%,主要來自 ITA 產品及烏拉圭回合協定。
  • 強調經貿自由化是最有效的方式,但產業競爭力才是根本。
  • 美國對非 FTA 夥伴國的進口成長率高於對 FTA 夥伴國,但 FTA 仍有助彌補多邊貿易不足。
  • 談判代表辦公室設於經濟部體制下,但行政院設有國際經貿策略小組由院長親自主持,可協調各部會。

周穎華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我國在南海諸島與諸島礁均有正式命名,但目前無法立即提供中洲礁的英文名稱,會後將提供給委員。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外交部和經濟部於 2 週內以書面答復。
  • 外交部將把越南海洋法全文中文版提供給邱文彥委員。
  • 外交部將就 AIT 內湖新館建築物申請過程與台北市政府聯絡,並提供相關查核資料給薛凌委員。
  • 外交部將研究進行海外僑民滿意度調查,並將相關規劃與時程向薛凌委員辦公室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20601
卷/期/冊
102/6/1
發布日期
201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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