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制度改革專題報告與組織法案審查:聚焦財務永續、世代公平及協商困境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1-07
本次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組織法」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並針對年金制度改革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年金財務壓力、不同職業別保障差異、世代公平及改革方向與執行魄力等議題。多項法案修正草案保留送院會協商,而年金改革方面,各部會報告進度並回應委員質疑,顯示改革面臨諸多挑戰與爭議。
討論事項一
變更議程提案 (併案審議吳宜臻委員提案「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本案提議將兩項關於中央行政機關組織的修正草案併案審查,以簡化議程並提高審議效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提案將「行政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行政院組織法」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本議程旨在併案審查多項針對「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以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的修正草案,以推動行政組織改造。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等3案:草案第三條及第四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等3案:草案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以上二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以上二案均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年金制度改革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台灣年金制度的全面性改革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內容涵蓋各項社會保險及退休金制度的現況、面臨的人口老化與財務挑戰、不同職業別間保障差異,並討論改革方向與辦理進度。
- 核心議題包括基金管理效率、世代間財務責任、職業別間保障差距、政府最終責任、改革衝擊評估,以及公務人員、軍人、教育人員、勞工等各類別年金制度的具體改革構想與進度。
相關爭議
- 財政部部長未親自列席:李貴敏委員堅持財政部部長應親自到場說明年金改革的財源問題,認為其重要性超越其他事務,質疑政府處理年金改革的誠意。
- 改革方案報告延遲與內容空泛:柯建銘委員譴責經建會報告書遲交且內容無重點、無數據,質疑行政院以權謀方式迴避問題,並批評改革方案延後公布是為避開民進黨遊行。
- 年金改革範圍與國是會議必要性:柯建銘委員主張五大年金應一併改革,並建議召開國是會議凝聚共識,但尹啟銘主委則認為現行座談會與跨院協商已能達到同樣效果,並對召開國是會議持保留態度。
- 信賴保護原則與改革深度:尤美女委員指出大法官釋字525號解釋,認為情事變更可停止適用信賴保護原則,主張已退休公務人員的制度也應納入改革,而非僅針對未來,挑戰政府改革的魄力。
- 公務人員18%優存與所得替代率:多位委員質疑公務人員18%優存制度與偏高的所得替代率(部分超過100%)不合理,要求銓敘部提出具體改革方案,並確認是否會調整已退休人員的待遇。
- 軍人年金制度特殊性:國防部次長孫玦新指出軍人服役年限短,難以適用「85制」或「90制」的退休年齡要求,且裁員政策導致提前退伍人員的年金問題,要求區隔處理。
- 勞保基金財務與擠兌潮:勞委會主委潘世偉面對勞保基金財務問題及勞工因恐慌大量擠兌的質疑,並被追問政府是否應對勞工損失負責,以及為何勞工年金制度缺乏公教人員的多重選擇彈性。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堅持財政部部長應親自列席會議,說明年金改革的財源問題,認為其重要性超越其他事務。
- 質疑政府將8.64兆元潛藏負債排除在考量範圍外是不正確的,並關切財政部如何因應有限的舉債空間。
- 建議透過提高基金投資報酬率來解決財政缺口,而非僅提高費率或縮減給付,並提出以退休基金投入公共建設的構想。
- 批評年金制度的最適提撥率與實際提撥率差距過大,導致今日財務缺口。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譴責經建會報告書遲交且內容空泛無重點,質疑行政院以權謀手段迴避問題,並批評政府延後公布改革方案是為避開民進黨遊行。
- 主張台灣年金制度過於複雜,面臨財政、道德與政治懸崖,呼籲召開國是會議並由立法院成立特種委員會處理。
- 質疑行政院年金改革範圍過小,僅聚焦公保、勞保及年終慰問金,而非全面改革五大年金,且改革欠缺方向。
- 批評馬英九總統缺乏治國理念、團隊、溝通協調及危機處理能力,導致年金改革面臨巨大困難,並指國民黨團對改革立場不一。
- 強調年金改革核心問題在於世代間財務責任(是否改革已退休人員)及所得替代率拉平至合理水準,不能再引用信賴保護原則來推託。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形容國家財政狀況如「急診病房的重患」,並質疑財政部部長對此的認知。
- 建議將所有基金集中操盤應朝向國際投資,而非僅國內股市,並以機場公司EPS為例指出潛在投資標的。
- 批評經建會辦理的百場座談會缺乏實質參考價值,且官員對公聽會結論不熟悉。
- 肯定銓敘部張部長的報告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向清晰,但質疑勞委會潘主委報告內容空泛。
- 強調年金改革應尊重專業,透過精算師計算,並呼籲各部會勿噴口水,建立永續制度。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肯定年金改革是勢在必行,並指出改革方向不外乎延後退休年齡、提高提撥率、減少給付率及將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
- 關切改革過程是否會面臨龐大反對壓力,特別是公務人員可能認為違背信賴保護原則。
- 強調改革應全面性,涵蓋軍公教、勞工、農民及國民年金,且必須顧及各職業別的差異性,避免階級對立。
- 特別提醒中小學教師若延後退休年齡至65歲,可能造成「阿嬤帶孫子」的隔代教養問題及教學現場的困難,建議應依工作性質訂定退休年齡。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質疑軍人年輕退休後在民營企業領取雙薪的合理性,認為政府應檢討相關限制。
- 支持財政部張部長關於設立政府投資機構(主權基金)以統合四大基金並進行海外投資的看法,認為可分散風險並提高收益。
- 質疑「85制」實施僅兩年又要改為「90制」的恰當性,並指出某些特殊職業(如護士、消防員、警察)不適合一體適用延後退休年齡,要求銓敘部提出具體區隔方案。
- 強調改革應循序漸進,但要避免政策反覆造成人心浮動。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各部會的年金改革報告避重就輕、內容不夠深入,無法呈現問題的嚴重性和改革方向。
- 要求勞委會承諾將政府對勞保收支概括承受的法令入法,以安定勞工民心,避免勞保倒閉。
- 質疑經建會舉辦的百場座談會的參與對象及效果,認為可能流於形式,無法真正符合民意。
- 關切年金改革方案延遲公布,並質疑馬總統對年金改革的重視程度,認為改革問題已達國安層級,應召開國是會議。
- 指出公教人員與一般民眾對退休金需求數字存在差異,凸顯階級問題,呼籲改革應先處理經濟狀況,並讓更多人參與討論。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譴責多數部會官員未仔細研讀上次公聽會的報告,認為政府未認真面對改革問題。
- 援引大法官釋字525號解釋,主張在國家財政面臨破產危機的情事變遷下,信賴保護原則不應阻礙對已退休公務人員制度的改革,以實現世代正義。
- 質疑行政院缺乏改革魄力,例如勞保局、健保局雇員轉任公務員問題上與考試院意見不一,呼籲行政院拿出魄力,全面改革一次到位。
- 認同改革應有短、中、長程計畫,目標明確,而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並強調改革應顧及世代、職業別及不同階級的衡平。
- 關切退休人員二度轉業領雙薪問題,要求銓敘部將此納入整體規劃,並建議教育部研究教授退休後轉任私校的雙薪現象。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質疑年金改革小組提升至院級,但拒絕召開國是會議的作法,認為國是會議能更有效凝聚各黨派共識。
- 關切年金改革座談會的參與對象、意見採納程度及回應機制,並質疑其成效。
- 批評年金改革方案公布時程一再延後,且缺乏具體規劃,認為這會讓改革進度停滯。
- 強調年金改革應遵循平等與正義原則,特別是世代正義與最低保障制度,並呼籲政府化解勞工與軍公教之間的對立。
- 指出軍公教各職業別(如軍人、中小學教師)有其特殊性,不應一體適用延後退休年齡,建議銓敘部和行政院應有配套措施。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經建會尹主委作為年金改革小組執行秘書,卻未親自參加各部會舉辦的座談會,且報告內容與先前無異,批評其敷衍了事。
- 關切年金改革方案是否僅限於勞保和銓敘部主政部分,而非全面性改革四大年金。
- 強調年金改革應涵蓋退休年齡、費率、所得替代率等問題,並質疑銓敘部對18%優存調整的具體規劃。
- 重申信賴保護原則不應阻礙改革,若時勢變遷應調整,且年金制度應同時整體考量,而非單一解決。
- 批評座談會因官員不敢表達具體意見而流於形式,且參與人數稀少,效果不佳。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委會委託研究報告中勞保基金收益率假設過低(3%),導致勞保提前破產的恐慌,並指出實際平均收益率達4.04%,呼籲檢討報告的合理性。
- 批評政府在年金改革中,未先解決勞保、農保、漁保等制度中存在的「不必要浪費」(如職業工會會員資格認定、農保浮濫),卻只考慮提高費率或降低給付。
- 堅決反對提高原有費率和降低退休所得替代率,認為應從內部改革浪費著手。
- 質疑經建會尹主委作為年金改革小組執行秘書,對勞保基金投入股市時間、平均收益率等基本數據一問三不知,批評其不專業。
- 指出職業工會會員繳納保費比例低但領取給付比例高,造成制度不公,要求政府清查並改進。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批評馬總統迴避年金改革的政治責任,貶抑國是會議的重要性,認為缺乏朝野和社會共識的改革注定失敗。
- 強調國是會議是啟動體制內和平改革的重要機制,馬英九是最大受益者卻刻意扭曲其歷史意義。
- 指出年金改革應透過共同參與、共同決策,才能共同承擔結果,而非行政層次的閉門造車。
- 質疑公務人員「75制」到「85制」的10年過渡期是否應縮短,並要求銓敘部明確「90制」的實施時程。
- 批評勞委會對勞保擠兌潮的數據掌握不清,且對因政府政策造成勞工損失不願承擔補救責任,認為政務官應有擔當。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公務人員新舊制年資併計的所得替代率過高(平均約100%),是爭議最大的部分。
- 主張公保超額年金的設計精神,即超過一定比例的給付應打折,並認為18%優存及舊制年資屬於恩給制,可因應財政狀況調整,不應受信賴保護原則限制。
- 要求銓敘部應比照公保超額年金精神,將18%改革和所得替代率改革納入已退休人員,並將節省的錢回饋至退撫基金。
- 質疑銓敘部報告中「本俸2倍」的退休金基數內涵調整方式不明確,要求明確調降目標與實施期程。
- 關切勞保局、健保局雇員轉公務員的爭議,呼籲考試院堅守立場,不因政治或選舉壓力屈從,並批評總統在此事上未表達明確立場。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勞保局與健保局雇員轉任公務員的爭議,詢問銓敘部立場是否有變,並關切行政院與考試院如何解套。
- 指出兩院對雇員轉任問題的法律見解差異,並質疑考試院為何無法找到解套方式,避免演變成兩院搓湯圓。
- 關切馬總統上任後成立的年金制度改革小組是否曾對銓敘部提出具體有效建議,以及總統對公務員年金改革的指示與參與程度。
- 強調軍公教四大年金制度改革應互相協調改革步伐,避免各類別改革幅度差距過大導致不平衡。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肯定考試院關中院長對年金改革的見解和立場,認為其具有強烈使命感,呼籲不分黨派支持。
- 引述關中院長語錄,指出政府花費過高養公務員、公務員太早退休、文官制度落後等問題,並支持18%落日條款及所得替代率降至70%與勞工打平。
- 認為年金制度問題存在已久,是過去錯誤政策的結果,並批評國民黨執政至今未見改革貢獻。
- 堅持召開國是會議是推動年金改革的必要方式,認為執政者單方面搜尋意見僅為國民黨服務,無法產生周延且具普遍接受度的方案。
- 強調改革應先合理化再法制化,例如18%不合理應調整,以實現長治久安,並指出台灣經濟結構問題嚴重,年金改革是突破藩籬的關鍵。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委會對勞保擠兌潮造成的勞工權益損失未提出補救措施,並反對「後悔條款」的態度,認為政府應對勞工因錯誤訊息做出錯誤判斷負責。
- 指出勞工因恐慌大量擠兌勞保老年給付,導致損失巨大,批評政府缺乏信心喊話,造成勞工對政府失去信心。
- 質疑勞保年金和勞退制度為何只有「全領」或「年金」兩種選擇,不如公教人員可選擇先領部分再轉年金,導致勞工缺乏彈性運用資金的機會。
- 呼籲年金改革應將勞工問題優先解決,並將勞工退休金制度朝向可分次領取一次金的方向思考,以減少勞工損失並趨於公平性。
- 批評部分言論將勞保提前破產歸咎於擠兌,是沒有水準且不負責任的說法,認為政府應檢討自身責任。
相關人員回應
尹啟銘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對於經建會報告書遲交表示抱歉,解釋是因需統合各單位意見。
- 澄清年金改革小組由江宜樺副院長召集,經建會負責執行性任務,否認有權謀操作。
- 說明年金改革面臨人口老化、費率提撥不足、職業別保障差異、世代負擔沈重等問題。
- 報告改革小組已舉辦121場座談會,彙集各方意見並公布於專屬網站,江副院長也拜會立法院黨團聽取建言。
- 指出專家學者對基金管理、世代責任、職業別差距及政府責任等議題有正反意見,將全面、務實、漸進及透明原則推動改革。
- 表示年金改革是浩大工程,任何執政者都會面臨,需循序漸進,並將於1月底提出初步改革方案。
- 對召開國是會議持保留意見,認為現行座談會、跨院協商、拜會黨團等方式已能達到同樣效果。
- 承認自己未親自參加所有地方座談會,但同仁有參與並蒐集意見,並承諾對委員提出的問題會檢討。
- 強調改革需針對系統整體考量,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但一次到位有困難,須循序漸進。
- 否認年金改革是國安問題,認為經建會只管經濟建設,無法定義國安層次。
張哲琛 銓敘部部長
- 說明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17年後面臨人口老化、少子化、退休人數增加、餘命延長導致財務負擔加重,確有改革必要。
- 提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向:新進人員改採「兼採確定給付與確定提撥制」,未來朝「完全確定提撥制」發展。
- 現職公務人員改革方向包括: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由60歲漸進延後至65歲,即「85制」改「90制」),並調整退休所得替代率(退休金計算基準由「最後在職俸額」改為「最後在職若干年平均俸額」,退休金基數內涵「本俸2倍」逐年調降)。
- 表示18%優惠存款制度已納入檢討範圍。
- 預期改革效益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退休所得趨於合理、彰顯世代公平正義。
- 強調提高基金投資報酬率是解決年金財務問題唯一且最好的方法,每提高1%投報率可抵掉4%至6%費率。
- 承諾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將循序漸進,不會一步到位,並會顧及軍公教人員尊嚴與貢獻。
- 同意中小學教師、警察、消防、護士等特殊職業不適合一體適用「90制」的退休年齡,將在修法時另做規定。
- 澄清公務人員退休金恩給制是政府依法支出,從未編列不足,並確認18%優存是可以考慮改革的方向。
- 說明公保超額年金概念,並認為其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但退撫基金調整會考慮信賴保護原則,並有配套措施與過渡期間。
- 表示銓敘部立場是公務人員與勞工年金改革應同時考量,避免不平衡,並會與行政院協商同步改革教育人員和軍事人員年金。
- 確認考試院對勞保局、健保局雇員轉任公務員的立場沒有改變,並希望行政院與考試院積極協商尋求妥適解決方案。
- 表示考試院年金改革方案將於月底與行政院同步提出。
潘世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 指出勞保制度因人口老化、少子化導致保費收入減少、給付支出增加,財務難以永續,確有檢討必要。
- 說明勞保年金改革秉持「財務健全」、「社會公平」、「世代包容」、「務實穩健」四大原則。
- 表示勞委會正配合行政院就「所得替代率」、「保險費率」、「給付條件」、「基金運用效率」、「政府責任」五大面向綜合檢討。
- 指出已舉辦32場勞工座談會,聽取學者專家、勞資團體意見,但各方意見對所得替代率、費率等有方向差異,改革複雜且困難。
- 承諾政府將「撥補」及「負最終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制度長遠經營,勞保不會倒閉。
- 確認勞保費率將依勞保條例規定逐年調高至12%至13%直到2016年。
- 表示勞工若選擇一次領取勞保退休金後,按現行規定不能反悔,且不建議實施「後悔條款」,因會影響其他社會保險與福利津貼的穩定性。
- 澄清勞保老年給付牽動國保、農保、老農津貼等複雜層面,與公教人員制度設計不同,難以比照其多重選擇。
- 表示勞保基金平均收益率約為4.12%,若收益率提高1%約可延後2年破產。
顏秋來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報告人事行政總處舉辦了2場「軍公教人員年金制度改革溝通座談會」及28場「公務人員年金制度改革座談會」,彙整各界意見。
- 摘述座談會主要意見:屆退年齡不宜再延、應提升退撫基金操作績效、政府解決財政困境不能單一、合理調整退休所得替代率、優惠存款制度應檢討調整、改革應顧及公務人員尊嚴避免汙名化。
- 承諾將持續彙整各界意見,配合考試院規劃提供建議,以期公務人員年金制度永續經營。
孫玦新 國防部次長
- 報告國防部已在北中南東及外島舉辦5場公聽會及2場專家學者座談,讓官兵了解年金改革必要性。
- 指出軍人服役時間短,難以達到「85制」或「90制」的退役年資要求,80%官兵無法達到。
- 強調國軍因精粹案裁撤5萬人,導致將校級人員面臨提前退休問題,且服役20年以上者所得替代率不到50%。
- 提出軍人年金改革方向:提高費率(從12%至18%)、積極檢討退伍年限、建議軍人參加轉任公職考試、希望基金運用有效發揮效益。
- 表示少將退伍平均所得替代率約8成多,但針對轉任民營事業領雙薪者,政府投資20%以上機構已有規範,其他民間機構則因專長貢獻難以限制。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指出年金制度面臨嚴峻財務壓力,因人口老化、工作人口減少、預期壽命延長導致支出增加,加上費率提撥不足,影響政府財政穩健。
- 說明中央政府財政概況:歲入增加趨緩、歲出需求殷切、舉債上限將屆,但經常收支有賸餘,總預算赤字多用於資本門建設,且債務占GDP比率持續下降並符合法定債限。
- 提出財政健全規劃方向為開源節流,透過整合財力資源、提升理財效能、改進稅制稅政、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管制公共債務成長等五大策略。
- 同意潛藏負債與實際負債有區別,公債法規範實際負債,各國未將潛藏負債納入統計。
- 認同以退休基金投入公共建設的看法,表示會儘量運用民間資金參與公共建設、土地活化,以多方運用財力資源。
- 表示贊成統合基金以達規模經濟效果,應面向全世界投資,而非僅國內股市。
- 澄清財政部專業是財政,與國是會議無關,並表示行政團隊對是否召開國是會議立場一致(不支持)。
陳益興 教育部次長
- 說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制度參照公務人員,新制施行後由教職員與政府共同撥繳費用建立退撫基金支付。
- 指出教育人員年金制度面臨基金準備金不足、社會變遷、高齡化、平均退休年齡下降等問題。
- 報告教育部已舉辦41場教育人員年金制度改革座談會,近1770人參與。
- 認同行政院年金改革四大原則(財務健全、社會公平、世代包容、務實穩健)及五大面向(所得替代率、保險費率、給付條件、基金運用效率、政府責任)。
- 提出教育人員年金改革三方向:永續經營(提高提撥費率、調整所得替代率)、保證領取、世代公平。
- 表示將審慎研議月退休金起支年齡、退休所得替代率、逐步由確定給付制走向確定給付兼確定提撥制、提高法定提撥率及基金營運績效。
- 同意中小學教師的退休年齡應特別考慮,不能一體適用,避免造成「阿嬤帶孫子」問題。
鹿篤瑾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
- 報告勞工保險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均存在龐大未提存準備金(潛藏負債)。
- 說明我國財政狀況:賦稅負擔率逐年下降,歲出規模穩定但歲出結構僵化,法律義務支出逐年攀升。
- 指出中央政府舉債空間有限,但致力控制歲出規模,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差短數持續下降。
- 澄清主計總處僅針對年金財務狀況報告,改革規劃由年金改革小組負責。
- 表示年金精算報告會考慮人口結構變遷等因素。
相關後續
- 各部會已完成第一階段的座談會與意見蒐集,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預計於1月底提出初步改革方案。
- 初步方案提出後,將進入第二階段「擴大對話、提出方案、啟動修法」作業,包括舉辦第二輪座談會、拜會朝野黨團及全國公聽會。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吳宜臻、黃文玲、江啟臣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0601
- 卷/期/冊
- 102/6/1
- 發布日期
- 2013-01-2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